1、GB 9237-88 制冷设备通用技术规范本规范等效于ISO R1662-19711规范1.1本规范拟定了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及保护财产免遭损失的措施。1.2要达到1.1条的目的,设备应有良好的设计、制造、安装、操作和管理。1.3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制冷工厂以及易地安装运行的工厂。1.4本规范也适用于更改制冷剂的设备。例如:R40改为R12,或R717改为R22。1.5更换现有设备应由制造厂或技术装备安装单位来完成。2应用领域2.1本规范适用于各种制冷系统,在该系统中制冷剂在一个封闭的制冷回路里蒸发和冷凝,其中包括热泵和吸收式系统,但不适用于水或空气作为制冷剂的系统,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如
2、矿井、运输(铁路、公路车辆运输、轮船和飞机)等部门的系统。2.2只充注少量制冷剂的小型制冷装置和工厂组装机组,例如:家用冰箱、商用冷藏柜、单元式空调器等仅部分条款适用,并在附录A中列出。3分类3.1建筑物制冷系统的安全问题应考虑其设置场所和该场所容纳的人数及所用建筑物的类别。建筑物类别列于表1。3.1.1一个建筑物包括多种用房类别时,应把不同的用房分开,并用严密的隔墙、地板、天花板与建筑物的其它部分隔开。否则,应按其中最严格的来要求。3.1.2在表1所列的建筑物附近安装设备时,应考虑其邻近建筑物的安全。3.2冷却系统按照被冷却的空气或物质的吸热方法对冷却系统分类(见表2),其定义按有关制冷名词
3、术语的规定。3.3制冷剂3.3.1制冷剂分为三类(见表3)。表1类别用途举例A事业机关科学技术研究院、所B公共场所剧院、百货商店、火车站、学校、寺院、演讲厅、饭店、机场C生活场所家庭、旅馆、宿舍D商业用贸易办公室、小商店、小饭店、一般生产和劳动场所、超级市场E工业用化学制品厂、冷冻食品厂、饮料厂、冰淇淋加工厂、制冰厂、石油精炼厂、冷藏库、牛奶场和屠宰场序号名称制冷系统被冷却的空气或物质直接系统间接开式系统与大气相通的间接开式系统间接封闭式系统与大气相通的间接封闭式系统二次间接系统3.3.1.1第一类制冷剂:不易燃。可用于直接系统,其总充注量应根据被冷却空间的需要确定,一旦逸入有关空间(除机房外
4、),也不至引起危险。3.3.1.2第二类制冷剂:有毒。该组中有几种制冷剂都有易燃的。其着火浓度的体积白粉比下限大于3.5%,使用时应适当加以限制。3.3.1.3第三类制冷剂:易爆炸或易燃,即着火浓度范围的体积百分比下限小于3.5%,通常是无毒的,适合于某些特殊场合。3.3.2民用建筑物使用直接冷却系统时,应优先采用第一类制冷剂。各种浓度制冷剂的毒性试验结果列于表4使用制冷剂的浓度极限值(机房除外)列于表53.3.3下列第二类制冷剂中R40、R611、R160、R1130以及第三类制冷剂都是易燃的。当制冷系统的制冷剂充注量对任何房间里安装系统任一部分的室内浓度超过表5的规定值时,其室内不应有产生
5、明火装置或温度高于400的热表面。室内所有电器设备应符合有关防爆要求。除非得到主管部门批准,其充注量不应超过500kg。表3制冷剂种类制冷剂编号分子量气体常数J/(kg.K)沸点(0.1013MPa)凝固点临界温度临界压力(绝对)(0.1MPa)可燃性燃点爆炸范围的空气中的浓度下限(容积百分比%)上限(容积百分比%)一R11R12R13R13B1R21R22R113R114R115RC318R500R502R744137.4120.9104.5148.9102.986.5187.4170.9154.520099.291124460.568.679.6455.980.7996.244.4448.
6、6453.8441.5983.7574.5218923.8-29.8-81.5-588.92-40.847.73.5-38.7-5.9-28-45.6-78.5-111-158-181-168-135-160-35-94-106-41.4-159-56.619811228.867178.36214.1145.780115105903143.741.238.639.651.749.334.132.831.227.943.442.773.8-二R717R30R40R611R764R160R11301784.950.5606464.596.9488.3978.6164.7138.6129.8128.
7、985.8-33.3-40.1-2431.2-10.0-12.548.5-77.9-96.7-97.6-104.4-75.5-138.7-56.7132.4250143214157.5187.224311346.166.86078.852.753.3630-625456-51045815-7.14.5-3.66.228-18.520-14.816三R170R290R600R600aR1150304458.158.128276.5188.6143.2143.2296.1-88.6-42.80.5-10.2-103.7-183-188-135-145-169.432.196.8152.8133.7
8、9.54942.635.53750.65154703654604253.02.11.51.82.715.59.58.58.534制冷剂种类制冷剂编号几分钟内致命或严重损伤30-60min内有危险1-2h内没损伤见注释栏告诫项注释在空气中容积百分比浓度%一R11R12R13R13B1R21R22R113R114R115RC318R500R502R744-8-10-5-10-5-61020-3020-3020-305202.520-3020-3020-3020202-4abbbababbbbbc现在火舌扩展时,就可发展分解毒性产物,但是在达到危险浓度之前,其浓烈气味就能准确无误地报警了a、浓度较高
9、有轻微的麻醉b、浓度较高引起氧气不足,将导致窒息c、没有报警气味,但在无毒和致命条件之间的范围特别窄d、在很低的浓度下,有报警的气味。e、在很低的浓度下,有刺激性。f、有很大的麻醉性g、浓度低于爆炸极限下限时,没有致命或严重损伤危害,实际上是无毒的二R717R30R40R611R764R160R11300.5-1.03-3.415-302-2.50.2-1.015-30-0.2-0.32-2.42-40.9-1.00.04-0.056-102-2.50.01-0.030.20.05-0.01-0.005-0.0042.0-4.0deafed eff腐蚀性争解毒性产物(见上述介绍)a、浓度较高有
10、轻微的麻醉b、浓度较高引起氧气不足,将导致窒息。c、没有报警气味,但在无毒和致命条件之间的范围特别窄。d、在很低的浓度下,有报警的气味。e、在很低的浓度下,有刺激性。f、有很大的麻醉性。g、浓度低于爆炸极限下限时,没有致命或严重损伤危害,实际上是无毒的。三R170R290R600T600aR1150-6.3-4.7-5.54.7-5.55.5-5.64.7-5.5ggggg极易燃烧表5制冷剂种类制冷剂编号化学名称化学分子式实用极限值(3.3.2、3.3.3条%(容积)g/h3一R11R12R13R13B1R21R22R113R114R115RC318R500R502R744一氟三氯甲烷二氟二氯
11、甲烷三氟一氯甲烷三氟一溴甲烷一氟二氯甲烷二氟一氯甲烷三氟三氯乙烷四氟二氯乙烷五氟一氯乙烷八氟环丁烷-二氧化碳CCL3FCCL2F2CCLF3CBrF3CHCL2FCHCLF2CCL2FCCLF2CCLF2CCLF2CCLF2CF3C4F8CCL2F2/CH3CHF2CHCLF2/CCLF2CF3CO21010101025102.51010101010557050044061010036018572064080041046095二R717R30R40R611R764R160R1130氨二氯甲烷氯甲烷甲酸甲脂二氧化硫氯乙烷二氯乙烯NH3CH3CL2CH3CLC2H4O2SO2CH3CH2CLCHC
12、L=CHCL见4.8.2.3条-422-1.82.8-9058.8-51.8122三R170R290R600R600a乙烷丙烷丁烷异丁烷CH3CH3CH3CH2CH3CH3CH2CH2CH3CH(CH3)31.61.20.91.421.4523.6523.3517.54 制冷机械设备4.1工作压力和试验压力注:本规范中压力均为表压4.1.1最高工作压力最高工作压力系指运行或停止时的最高压力,为其它所有压力的基础。释压装置开始工作时的压力也不应高于该压力。4.1.1.1最高工作压力取决于设备在运行期间或停止时的最高温度、不凝性气体的含量和融霜方法等。高、低压侧压力和级间压力可有不同的规定。4.1
13、.1.1.1低压侧压力主要取决于影响这部分系统的最高温度,例如环境温度。4.1.1.1.2高压侧压力通常取决于在最不利条件下的冷凝温度。它易受系统内存在的一定量不凝性气体和强烈的太阳辐射等的影响。4.1.1.2级间压力是根据需要在设计时所规定的压力,可等于高压侧或低压侧的压力,或在两者之间。4.1.2设计压力用来确定设备结构特性的设计压力,应不低于最高工作压力。4.1.3试验压力试验压力是用来试验制冷系统或系统的任一部分强度的压力。它应高于最高工作压力,但试验后不应产生永久变形。4.1.3.1工厂的部件试验每个部件在出厂前应经耐压试验和气密试验(在耐压试验后进行)。试压时压力应逐渐增大。4.1
14、.3.1.1耐压试验一般用液体(水、油)进行,但在做液压耐压试验(以下称液压试验)有困难时,可以做气压耐压试验(以下称气压试验)。试验压力应是:液压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气压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25倍。4.1.3.1.2气密试验应用无危险的气体(例如:空气)进行,应等于设计压力。试验时应避免油和空气的混合物。对于批量生产的家用封闭式机组,可用较高的气密试验压力。4.1.3.1.3用气压对每个部件进行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时,都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4.1.3.2装配或安装后的气密试验整个系统在投入运行前应进行气密试验,其压力至少应等于系统中设备里部件的最低设计压力。对于大型制冷系统应
15、按高、低压侧分别进行试压。严禁用氧气和其它易燃、易爆介质试压。4.1.3.3小型设备的气密试验2.2条中规定的小型装置试验时,允许以比所用制冷剂的最高工作压力小的压力进行试验。4.2材料用于制冷设备的结构和焊接材料应能承受化学应力、机械应力和热应力;应能耐所使用的制冷悸、含有杂质和污染物的制冷剂和油的混合物以及液体载冷剂的腐蚀。对受压件(包括连接管)应使用经工厂试验过并有证明强度值的材料。在低温下使用的材料应有足够的冲击强度。4.2.1金属材料4.2.1.1优质铸铁和可锻铸铁可用于制冷回路和液体载冷剂回路中的机械部件和管件。4.2.1.2钢和铸钢、优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可用于制造输送制冷剂的全部
16、部件,也可用于液体载冷剂回路。低温装置使用的钢材应有足够的冲击强度。4.2.1.3在低温高压和有腐蚀危险的场合,应使用高合金钢和铸钢。用于焊接的材料应具有足够的冲击强度。4.2.2有色金属及其合金4.2.2.1铜和铜合金4.2.2.1.1铜与制冷剂接触的铜应是不含氧的或脱氧的。接触制冷剂氨和甲基酸的部件,一般不采用铜和含铜量高的铜合金。4.2.2.1.2铜和金(例如:黄铜和青铜)严格验证与其接触材料的适用性后方可使用。4.2.2.2铝对制冷剂氯甲烷不应使用铝和铝合金。用于制冷剂的密封垫片应使用较高纯度的铝。4.2.2.3镁一般不应使用镁。但对含镁量低的合金,并对材料的耐蚀能力严格地验证后可以使
17、用。4.2.2.4锌在氨、氯甲烷或氟化制冷剂的设备里不应用锌。4.2.2.5禁用铅,但可用作填料4.2.2.6锡和铝锡合金此合金易被氟化碳氢化合物腐蚀。-10以下的工作温度不宜使用。4.2.2.7钎焊和铜焊合金4.2.2.7.1以锡为主的软质焊接合金可以用在机械应力低的地方,不宜用于-10以下的工作温度。4.2.2.7.2铜焊合金可用于较高应力和较低的工作温度下。4.2.3非金属材料4.2.3.1用于密封接头和密封填料函等衬垫材料应耐制冷剂和制冷机油,并能耐可使用的压力和温度,且不因腐蚀而泄漏。4.2.3.2玻璃可在机器设备和管道的制冷剂、液体载冷剂回路里用作液面计和视镜,应耐可能达到的压力、
18、温度和可能发生的化学作用。4.2.3.3塑料应能承受机械、热、化学和长期蠕变应力,且与火接触时不增加危害程度。4.3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应按照TH J73 1-85制冷用钢制焊接压力容器技术条件、JB 741-80钢制焊接压力容器技术条件的规定进行设计、试验。4.4制冷剂管路和配件4.4.1总则对于管子、管道连接件、配件和附件应执行有关标准规定。4.4.2材料管子、管接头和配件应按照TH J73 1-85第1章材料的规定制造。4.4.3管材管材应按YB 231-70无缝铜管、GB 1527-79 拉制铜管、GB 1528-79挤制铜管规定选用。管材应满足压力和温度应力条件的要求,并有材质证明书。4
19、.4.4 管路连接件管路连接件可以是焊接的、熔焊的、钎焊或带法兰或用螺纹连接的,其接合处应密封。4.4.5阀们应和现行有关标准一致。应能在压力状态下进行填料的紧固和更换,更换填料时应能防止阀杆旋出。4.4.5.1工作时需操作的关闭阀门应配备手轮。4.4.5.2设备运行期间不需操作的关闭阀们,不应装操作手轮或其它不需工具就能操作的器件。4.4.5.3关闭阀门的配置为了安全和减少制冷剂的损失,机器和设备都应各自或成组地配置带有手轮的隔断阀门,或其它“快速启闭阀门”。设备运行期间或在紧急情况下不工作的关闭阀门,应符合4.4.5.2条的要求。机器和设备上均应设抽空装置。4.4.5.4所有阀门都应有识别
20、标志,例如:编号。4.4.6现场管路安装制冷剂回路应安装牢固。支架之间的距离应根据管路的尺寸和工作负载而定。为方便检查和重新紧固法兰、配件、连接螺钉等时,在管道周围应有足够的工作空间。为了防火,通过防火墙和放火天花板的管路处应密封。管道很长时,应有膨胀节或软管。4.4.7现场管路的标志所有的管路都应依照有关的规范中所规定的相应颜色作标志,指明流经的介质。4.5其他部件除了控制元件、压力表、4.3条规定外的制冷系统的每一个受压部件,应作为单独的或部分的制冷设备设计、制造、组装、使能承受4.1.3.1条规定的耐压试验。4.6指示仪表和测量仪表制冷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于操作检修的指示仪表和测量仪表。4
21、.6.1制冷剂压力表4.6.1.1校正和标记压力表刻度盘上应标明相应于饱和蒸汽压力下的温度。表上应标明其适用的制冷剂。对于固定使用的压力表,应用红标记表示最高工作压力。4.6.1.2配置4.6.1.2.1系统里第一类的制冷剂充注量超过50kg和第二类制冷剂超过25kg时,压缩机应配置压力表,若小于上述数值时应配备压力表接头。当用第三类制冷剂和二氧化碳时,均应配备压力表。4.6.1.2.2容积式液体泵应在排出侧安装压力表。对于输送有害液体的容积式泵,应备有压力表的减震装置或自动关闭阀。4.6.1.2.3需试验的压力容器应配置压力表接头。该接头与压力试验用接头分设置,且应相距较远。4.6.1.2.
22、4需要在热状态下融霜和清洗、并由人工控制的设备,应配置压力表。4.6.2液面指示器液面指示器的试验压力至少应等于系统部件的气密试验压力。玻璃管指示器的两端连接件应有自动关闭装置,该指示器应装有防护设施。4.7超压保护装置4.7.1制冷系统的保护装置4.7.1.1释压装置4.7.1.1.1安全阀经过试验和调定后的阀应打上封印。封印应有主管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印记。压力调定值应打在阀体或铅封上。安全阀完全打开的压力不应超过阀开始开启时压力的1.1倍。4.7.1.1.2爆破片爆破片应标出爆破压力和制造厂名称。4.7.1.1.3易熔塞上。材料的熔化温度应标在易熔塞上。为达到预期的保护目的,用易熔塞保护的
23、系统或容器里的制冷剂充注量不应超过规定的极限值。4.7.1.2高压限制装置(高压继电器)本装置在机器运转时应能限制压力的升高,在机器停止运转时不能防止压力的升高。当系统中装有其它高压保护装置时,可在所用高压限制装置上安装一个检修阀。4.7.2保护装置的应用4.7.2.1制冷系统的保护每个制冷系统应由释压装置或其它装置保护,用以安全地排放由于火或其他意外情况引起的升压。4.7.2.1.1释压装置应安装在能保护制冷系统高压侧的地方(见4.7.2.3条)4.7.2.1.2释压装置可排向大气或根据4.7.2.5.4条排向系统低压侧。4.7.2.1.3若系统的高压侧采用安全阀向低压侧排放时,则低压侧应配
24、备向大气排放并具有足够排量的安全阀或爆破片。4.7.2.2机器的保护4.7.2.2.1容积式压缩机在轴功率大于10kW或排气量大于0.0236m3/s时,应配置足够派量的安全阀,或在压缩机和排气截止阀之间安装爆破片。释压装置排放时,可通向大气或通向制冷系统的低压侧。此外,压缩机的轴功率超过10kW时,还应采用压力限制装置来保护,调定的压力值不应高于高压侧的最高工作压力。这也适用于小型压缩机高压侧的保护。4.7.2.2.2非容积式压缩机若不会超过最高工作压力,则不用配置释压装置。4.7.2.2.3制冷回路里的容积式泵应配置释压阀或排出侧的爆破片,释压时可排放至大气或系统的低压侧。4.7.2.3压
25、力容器的保护贮存液体制冷剂并能与制冷系统其它部分切断的压力容器,应使用有足够排放能力的释压装置。规定如下:a、内部净容积等于或大于100L的压力容器,应使用安全阀或爆破片保护。b、净容积小于100L的压力容器,应有压力安全阀或爆破片或装在高压侧的易熔塞,但内径小于150mm的容器可不用的释压装置。c、对内径小于150mm的蒸发器或蒸发器的一部分,都可不用的释压装置。4.7.2.4装置里的其他部分应考虑封闭在两个关闭装置之间的液体管道里或部件里的液态制冷剂存在的危险,并根据管子的尺寸、制冷剂的种类、环境和建筑物等,使用符合4.7.1.1.1、4.7.1.1.2条的释压装置,或安装专用的释压装置。
26、4.7.2.5保护装置的配置4.7.2.5.1所有保护装置应与受保护的压力容器或受保护的系统其它部分靠近安装,除易熔塞外都应安装在液体制冷剂液面以上的部位。4.7.2.5.2容器与安全阀之间不应装阀门,但对于盛装易燃、有毒的容器,不便于安全阀的更换、清洗、可在容器与安全阀之间装截止阀,截止阀的结构和通径尺寸应不防碍安全阀的保护作用。正常运行时,截止阀应全开,并加铅封。4.7.2.5.3为了避免制冷剂的浪费,允许爆破片和安全阀组合使用。保护部分的压力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超过设计压力。4.7.2.5.4如果释压装置不属于明显受背压影响的型式,并且系统低压侧又装有足够容量的安全保护装置,以能同时保护高
27、压侧和低压侧的压力容器,则高压侧释压装置可向低压侧排放。4.7.2.6高压限制装置应在不高于最高工作压力下,或在配备的释压装置产生作用之前就动作,以停止升压部件的工作。4.7.3释压装置的排放4.7.3.1释压装置的额定能力以及排放管的管径和长度,应按4.7.3.1.1-4.7.3.1.3条的规定计算。4.7.3.1.1压力容器上的释压装置或易熔塞的最小排放容量应由下式确定:C=4.88fDL(1)式中 C释压装置的最小要求排放容量kg(空气)/minD-容器外径(m)L-容器长度(m)f-由制冷剂种类决定的常数(见表6)- 制冷剂种类f值R7170.5R12、R22、R5001.6R502和
28、在复叠系统中的R13、R13B1、R142.5其他制冷剂1.04.7.3.1.2在临界流动条件,排放到大气的爆破片或易熔塞的额定排放容量由下式计算:C=4.08X10-5p1d2d=156.6式中 C-额定排放能力kg(空气)/mind-进口管、固定法兰、易熔塞或爆破片内径的最小值(mm)对爆破片p1=(额定压力KPa x 1.1)+101.33kPa对于易熔塞:p1=相应于易熔塞上印记温度的绝对饱和压力或所用制冷剂的临界压力,取两者较小值,KPa4.7.3.1.3允许装在释压装置或易熔塞出口排放管的管径和长度由下式确定:C=(335 X 10-5pd5/2)/L1/2 (3)d=(C2L)/
29、(1.12 X 10-9 X p2)1/5式中C-要求的最小排放容量kg(空气)/mind-管子内径(mm)L-管子长度(mm)p-0.25p(p按4.7.3.1.2条规定)4.7.3.2由释压装置排放时,不应使人受逸出的制冷剂的伤害,故须用适当的方法排至大气或排入适合的吸收溶液里。4.7.3.3并联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释压装置,可看作为单个释压装置。4.7.3.4由切换开关控制的两个压力安全阀或爆破片的各自排放能力,应是被保护设备所要求的排放能力。4.7.3.5在氨系统中氨可以排放到水箱中,除了吸收氨气外,水箱不应有其它用途。系统中对每120kg的氨应用It清水。所用水要严防冻结。水箱应有铰接箱
30、盖。若是封闭式的,则顶部应有透气孔。所有管接头应只穿过箱顶。从释压阀来的排放管应把氨排到接近箱底的水箱中心。4.7.3.6所有保护装置和管道应防止恶劣气候的影响。4.7.4防火装置为了防止设备设备免受不慎起火招致的危险,设备应有应急用的,迅速把制冷剂排出的、用截止阀控制的泄放管。将截止阀锁在一个箱内,箱子的钥匙应打破玻璃后才能取得,在其上标有“火警紧急使用”的封条。箱上应写明消防单位的电话号码。应防止水冻结(例如在蒸发器里),以保证大量制冷剂释放时的安全。计算泄放管径时,应考虑火灾引起的热负荷。4.8电器安装电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和使用应按照现行低压电器的有关标准执行。4.8.1一般
31、布置4.8.1.1主电源制冷系统的供电应和其它设备和装置的供电分开,独立接通、关闭、特别是照明系统、报警系统和机械通风系统更应如此。4.8.1.2辅助电源4.8.1.2.1机械通风用于制冷设备机房里的通风机应在室内、外设置控制开关。若该机房在地下室,则地面还应设置一个开关。4.8.1.2.2照明对于正常使用的照明设备的亮度和布置,应满足人员能安全行动的要求。为在紧急情况下操作自控仪表和撤离人员,应配置一个应急的安全照明系统。照明设备应是能移动的。4.8.1.2.3报警报警系统应使用一个可靠的独立的低压电源(如蓄电池),并按照有关规定安装。4.8.2特殊布置4.8.2.1机房除因有低温部件而可能
32、产生凝结水的地方外,机房里的电器可使用适用于干燥场所的电器设备。4.8.2.2第一类制冷剂,一般不需要其它特殊布置。4.8.2.3第二类和第三类制冷剂,对于易燃的制冷剂(见表3)应按3.3.3条的规定。5 使用要求5.1机房整个机房的布置应留有足够的空间,以利操作、检修和保养。装在过道上方的设备,其下面应有不低于2m的净空间。5.1.1 一般要求机房应配置足够数量的向外开的自动关闭的门,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撤离人员。逸出的制冷剂不应从机房的隔墙或孔洞中进入建筑物的其它部分。机房应通过窗户、敞开门或采用通风机向室外通风。窗户和敞开门的面积应考虑最大的制冷剂量,并按公式(4)计算。通过窗户的空
33、气不应受道墙、周围建筑物的阻碍。通风机应能从机房里排出按照公式(5)计算的空气量。通风机或进风管的空气入口应靠近机器,并有适当的保护。空气排至建筑物外时不应引起危险。整个机房新风的置换分布系统应防止短路。无窗户以及在地下室或下层地下室里的机房,应连续供给按照公式(4)计算的通风量,并应使用双速风机。5.1.2特殊要求5.1.2.1机房一般除应满足5.1.1条所规定的外,还应符合下述附加要求:a、通往邻接机房的一般用房间,应使用装置严密、自动关闭、通走廊的门。该门至少应具有1h的耐火性能;b、墙、地板和天花板至少应有1h的耐火性能;c、管道通过墙、天花板和地板处应密封;d、对外开口不应位于应急出
34、口和楼梯之下;e、至少应确保一个通向室外的安全应急出口;f、应在机房外邻近处装设遥控开关。机房在楼层时亦应在底层增设一个开关;g、独立机械通风所带有的专用应急控制装置,应装在机房门外附近和底层;h、不应安装和使用产生明火的设备。5.1.2.2 氨机房除了管系、蒸发器和安装在室外的装有制冷剂的部件外,所有装有制冷剂的设备应安装在符合5.1.1和5.1.2.1条要求的机房中。在较高的温度下,氨和空气混合物体积浓度在15%-28%之间可引起爆炸。因此当机房中氨浓度超过40000ppm(爆炸下限25%)时,独立的通风系统应由氨蒸气检测器自动启动,或用手动启动。氨蒸气检测器应能触发监督报警,以便着手检修
35、。使用1个以上的氨检测仪,使之在预定的较低的浓度下就能动作,例如1%或2%。应将其安装在可能发生泄漏的非静态设备上,能发出声和光进行报警。有时,还可接通增加通风量及防火照明灯的开关。在任何一个氨检测器作同时或按应急开关时,都应能切换成双速风即的高速档。应对检测器、报警、机械通风系统作定期效验。5.1.2.3使用第三类制冷剂时,机房应符合TJ16-7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9-75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第四章通风及其它规范的有关规定。5.1.3通风5.1.3.1自然通风机房通风孔道的最小横截面积应为:F=0.14式中 F-开口面积(m)G-最大装置里制冷剂充注量(kg)5.1.3.
36、2机械通风机械通风系统的最小流量应为:Q=13.88 (5)式中 Q-空气流量(L/s);G-最大装置里制冷剂冲注量 (kg)5.1.4机器防护罩设在机组上的防护罩应是关闭严密的、不可燃的,且能部分或全部拆除。必要时可在罩上设一个通向大气的通风管。5.2其他特殊要求5.2.1液击无论是起动还是在运转期间,都应防止过量的液态制冷剂或油进入压缩机的压缩腔,以免产生液击。必要时应当进行分离、确保吸入干蒸汽。环境温度低时,应防止制冷剂在压缩机内或压缩机附近冷凝。吸气和排气管应配备止回阀,或者把管道布置成能防止在压缩机附近聚集液体制冷剂和油结构。5.2.2网机和其他转动机械的保护风机和全部转动机械应按照
37、工厂的规定安装防护装置,或按GBJ243-8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六章设备安装第七节通风机等的规定。5.2.3制冷剂允许充注量由于液体随着温度的升高而膨胀,所以容器或钢瓶充注制冷剂时,应遵守有关规定。同时还应考虑制冷剂在充注温度下或可能达到的最高温度下的密度。如果容器中的溶液容量超过其相应的临界密度的,采用易熔塞作为安全保护,则应注意其熔化温度与该制冷剂及其压力的系列。否则易熔塞可能被液压顶破。5.2.4蒸发器附近加热元件的影响在建筑物A和B的风道中的直接膨胀盘管和蒸发器,它们可以被阀门切断。与加热器相距0.5m以内,或在流经加热盘管的热气流中者,应设置释压阀或爆破片,并使其排向建筑
38、物之外,除非装有制冷剂的容积及其密度和温度均保持在临界条件以下。5.2.5未经许可严禁入内和操作冷藏间、气调房间、机房辅助设备间、电控间等都应在其门上清楚标明:未经许可,严禁入内和操作。5.2.6人在冷藏间的安全措施为防止人们由于事故在冷藏间不能行动或睡着,或无意地被锁在冷藏间内的危险(尤其在0以下的冷藏间里),为此增加如下安全保护措施。5.2.6.1在冷藏间里一般不应单独一人工作,否则对此人的安全每小时至少应检查一次。5.2.6.2在照明损坏的情况下,通向应急电话的通道应有单独的照明、发光的涂料或其它可行的方法给以指示5.2.6.3工作结束几分钟后,负责人应绕场检查一遍,以确保无人留在冷藏间
39、内,并在清点人数后锁门。5.2.6.4为使随时都能离开冷藏间,并确保锁在里面的人能向外面发出呼叫信号或自己离开冷藏间,应适当选用下述保护措施:a、内外都能开门。b、应有能在库内操作的固定闪发信号报警灯、蜂鸣器或铃,并应装在门的附近或易被人们看到或听到的地方。这种灯用发出亮光的按钮或接近地面的拉线操作。c、每个房间里近门处应放一吧斧子。d、每个房间设置一台电话机,它亦能用来为5.2.6.1条的要求服务。e、每个房间设置一电灯开关(室外有一指示灯)。f、电动和气动操作门应设手动开关。g、有只能从室内开启、不锁闭的绝热安全出口门。h、门上有从室内能拆掉容一人方便通过的板。5.2.6.5所有应急出口门
40、应处于良好的状态,并要定期检查,随时都能出入。5.2.7氨泄漏用喷水器由于水有很高的吸氨能力,根据情况可使用喷水器或水幕。5.2.8标志5.2.8.1制冷系统制冷系统应有一块清晰可见的铭牌,其内容如下:a、设计单位名称;b、安装施工单位名称;c、安装年月;d、制冷剂名称;e、最高工作压力;f、制冷剂充注量。5.2.8.2压缩机每台压缩机上应固定有一块铭牌,其内容如下:a、制造厂名;b、型号;c、编号;d、出厂年月;e、制冷剂名称;f、最高工作压力;g、每分钟最高转速。5.2.8.3小型压缩机和制冷机组(见4.1.3.3条)小型压缩机或制冷机组应固定有一块铭牌,其内容如下:a、制造厂名;b、型号
41、;c、出厂年月(可以是编号的一部分);d、制冷剂名称;e、最高工作压力(在全封闭系统里可以省略)。5.2.8.4其它部分用于检修(气体、空气、水、电器)的主关闭阀和控制器、遥控装置和限压装置应有清晰标记。暴露在机房外面的制冷剂管道,应按照制冷剂的命名编号作标志。5.2.9液体载冷剂若使用冷冻水或盐水,应有适当的规定,以确保温度、压力、数量、纯度的适用性,并无污染物。5.2.10水管给、排水管道,应按TJ 13-74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第五章输配水、TJ 14-7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第三章排水管渠及其附属构筑物、TJ 15-74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的规定。5.2.11风道系统空调用风道系统,
42、尤其用于活动场所时,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和防火检查手册第十篇建筑防火第八章通风的规定。5.2.12低环境温度由于5.2.1、6.1.1.2条提到的低温危险,机房应有适当供暖的规定。此外,应使用适当的方法给压缩机加热,以防止在低温下与制冷剂混合物导致的危险。5.2.13充注制冷剂充注制冷剂的接头一般应在低压侧,并应在液面之上。5.2.14机组支架机组的基础或支架应坚固、防振、材料应不可燃。5.3使用与建筑物有关的冷却系统和制冷剂在选择制冷剂(见3.3条)和冷却系统时(见3.2条),应注意建筑物类别(见3.1和5.3.1.1.1条b)。对每一类建筑物,冷却系统、机器和管理位置及与制冷剂的组合有些是
43、禁用的,有些有限条件,有些不受限制。表7指出了能用或不能用的组合。允许但受到限制的组合,用说明限制内容的条款的编号表示。制冷剂种类机器的安装位置建筑物A、B、C、DE制冷系统机房里活动场所机房里活动场所一直接5.3.1.1.15.3.1.1.1间接开式5.3.1.2.25.3.1.2与大气相通的间接开式5.3.1.1.2不 限 制间接封闭式5.3.1.2.25.3.1.2与大气相通的间接封闭式二次间接-二 A、B、CDE机房里活动场所机房里活动场所机房里活动场所直接5.3.2.1.15.3.2.1.25.3.2.1.25.3.2.2.15.3.2.2.25.3.2.2.15.3.2.2.23.3.35.3.2.2.25.3.2.2.35.3.2.2.3-间接开式不允许5.3.2.1.25.3.2.1.2与大气相通的间接开式5.3.2.2.15.3.2.2.23.3.35.3.2.2.2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