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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式起重机通用施工工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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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通用工艺)标准 桥式起重机通用施工工艺 2009-3-6发布 2009-05-10实施 青水司 机电安装分局工程部 发布 批准: 审核: 编制:赵迎兄 桥式起重机通用施工工艺 一、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普通用途的桥式起重机的安装,其他类型的桥式起重机与通用桥式起重机相同的部分亦可按本工艺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编制依据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起重设备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 三、施工准备 3.1技术准备 3.1.1人员准备: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作业的资格证书,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技术方案交底,施工人员充分熟悉现场及施工图纸、熟悉每道工序内容、工作要点、问题处理方法及报检流程; 3.1.2资料准备 (1)设计文件,包括设备安装图、基础图及相关专业的施工图齐全; (2)具备有关的施工规范及经建设/监理单位确认的施工技术文件; (3)有齐全的设备出厂合格证书、装箱清单等; (4)必须有制造厂技术文件,包括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制造、装配等质量检查记录、出厂试验报告及使用说明书、总装配图、主要部件图、易损件图等。 3.1.3施工机具、材料准备 (1)安装需要的主要施工材料包括:木板、塑料布、彩色塑料带、封箱带、锂基润滑脂、二硫化钼、棉布、600#砂纸、200#纱布、煤油、记号笔等; (2)主要工机具:手动葫芦、角磨机、样冲、千斤顶、紫铜棒、大锤、手锤、呆扳手、梅花扳手、力矩扳手、螺丝刀、线坠、粉线、钢丝、什锦锉等; (3)主要量具:水平仪、经纬仪、水准仪、钢板尺、直角钢尺、钢卷尺、弹簧秤、游标卡尺等; (4)其中施工机具应保证牢固可靠、量具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证。 3.1.4设备检验要求 (1)桥式起重机的名称、型号、规格应与图纸和设计文件相符; (2)开箱检验,设备应完好,零部件齐全,机电设备应无变形、损伤和锈蚀、弯折;钢丝绳应无锈蚀、损伤、打环、扭结、裂嘴和松散现象,锚卡固定符合要求。用小锤敲击吊钩应无哑音,吊钩外观无裂纹、深坑等缺陷。 3.1.5作业条件确认 (1)施工场地平整,达到“四通一平”,施工用水、电、气达到使用条件; (2)试运行现场具备可靠的照明、通信和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畅通; (3)安装设备的施工场地的与其它正在施工的系统有可靠的隔离或隔绝; (4)有零部件、工具及施工材料等存放场地,有相应的防风、防雨、防冻等防护措施。 (5)检验合格的零部件,暂不能安装的应及时入库妥善保管; (6)与安装相关的土建主体完工,避雷接地完善; (7)吊车轨道梁符合图纸要求,几何尺寸验收合格,其坐标位置、标高、跨度和表面平面度均符合设计和安装的要求。 四、施工工艺 4.1施工工序 轨道安装 大车组装 小车安装 整车吊装 电气安装 4.2轨道安装 (1)轨道安装前,应对轨道端面、直线度和扭曲进行检查,合格后在地面将轨道试组对。试组对时,两平行轨道的接头位置宜错开,其错开距离不应等于起重机前后车轮的基距; (2)试组对后将轨道编号分类,确定轨道的安装基准线,宜为吊车梁的定位轴线,然后按编号位置将轨道吊装就位,并测量调整以下各项: ①用水准仪测量轨道的标高、水平度,轨道顶面对其设计位置的纵向倾斜度≤1/1000。每2m测一点,全程高低差不大于10mm; ②轨道顶面标高允差±10mm,同一截面内两平行轨道标高相对差≤10mm,可按吊车梁的高低和垫层的厚度调整轨道基准点的标高; ③轨道沿长度方向在水平面内的弯曲,每2m测量长度内允许偏差为±1mm; ④轨道的横向倾斜度不应大于轨道宽度的1/100; ⑤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吊车梁的实际中心线的位置偏差不应大于10mm,且不应大于吊车梁腹板厚度的一半; (3)敷设轨道时,必须核对起重机的跨度,使两者跨度一致。轨道就位后,调整轨道的中心线位置,对安装基准线水平位置的偏差不应大于5mm,位置偏差采用钢盘尺加弹簧秤测量,测量时尺一端挂上弹簧秤,拉紧后记录秤的刻度及尺读数,下一组测量时秤的读数必须相同时尺的数据才有效。跨度偏差应符合: ①起重机轨道跨度≤10m,允许偏差±3mm; ②起重机轨道跨度>10m,允差≤±[3+0.25(S-10)]且不超过±15mm; S——起重机跨度 (4)轨道接头伸缩缝处的间隙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允许偏差为±1mm。当轨道接头采用对接焊时,焊条应符合钢轨母材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电容焊的有关规定,接头顶面及侧面焊缝处均应打磨平整光滑;当接头采用鱼尾板连接时,轨道接头高低差及向错尾错位不应大于1mm,间隙不应大于2mm; (5)混凝土吊车梁与轨道之间的混凝土灌浆层或找平层应符合设计规定; (6)钢轨下用弹性垫板做垫层时,弹性垫板的规格和材质应符合设计规定,拧紧螺栓钱,钢轨应与弹性垫板贴紧;当有间隙时,应在弹性垫板下加垫板垫实,垫板的长度和宽度均应比弹性垫板大10mm~20mm; (7)当在钢吊车梁上铺钢轨时,弹性钢轨底面应与钢吊车梁顶面贴紧;当有间隙,且其长度超过200mm时,应加垫板垫实,垫板长度不应小于100mm,宽度应大于轨道底面10mm~20mm,每组垫板不应超过3层,垫好后应与钢梁焊接固定; (8)轨道经调整符合要求后,应全面复查各螺栓并应无松动现象; (9)轨道上的车档宜在吊装起重机前装好,同一跨端两条轨道上的车档与起重机缓冲器均应接触。 4.3大车组装 (1)组对两侧车轮架,两侧车轮架与主梁组对前将两接触面接触部位清理干净,使之露出金属光泽,按设备说明书将高强螺栓穿入后加垫片,用力矩扳手把紧,把紧力及把紧顺序按说明书要求进行; (2)组装桥架时,应按表25-1的规定进行检查,对整体出厂的起重机亦按此规定进行复查; (3)主梁上拱度应用经纬仪、水准仪等测量标高的方法进行基准线测量,亦可用张紧的钢丝进行基准线测量。采用钢丝测量时,应在测量结果中消除钢丝自重的影响; (4)上拱度应在跨中S/10区域内测量(见表25-1中简图),悬臂上翘度应在悬臂全长处及最大有效悬臂处分别测量; (5)对角线相对差的测量位置应为大车四只轮子的支点中心为对角线的测量点,或按照制造厂的定位点进行测量; (6)小车轨距的测量应在主梁组装后进行,测量时需核实主梁上的小车轨距和小车上车轮的轨距,应一致; (7)组装大车运行机构时,应按表25-1的规定进行检查。其中,现场拼装的桥架测量跨度的相对差,整体组装的可不复查; (8)以上检查如出现超差,应查明原因,属于制造和运输、保管原因造成的,应会同业主/监理请有关方面研究处理; (9)大车组装检查合格后按图纸要求安装附属部件:劳动保护走台、栏杆、操作室、安全尺、阻进器等。 组装桥架的检查 表4-1 名称及代号 允许偏差 (mm) 简图 主梁上拱度 +0.4F -0.1F 对角线 L1、L2 的相对差 |L1-L2| 正轨箱形梁 5 偏轨箱形梁 单腹板和 桁架梁 10 小 车 轨 距 K 正 轨 箱 形 梁 跨端 ±2 跨 中 S≤19.5m +5 +1 S>19.5m +7 +1 偏轨箱形梁、单腹板梁、 半偏轨箱形梁、桁架梁 ±3 同一截面上 小车轨道 高低差c K≤2.0m 3 2m<K≤6.6m 0.0015K K>6.6m 10 主梁 旁弯度f 正轨箱形梁 SZ 2000 偏轨箱形梁、 单腹板梁和桁架梁 S≤19.5m 5 S>19.5m 8 大车运行机构的检查 表4-2 名称及代号 允许偏差 (mm) 简图 起重 机跨 度S S≤10m ±2 S>10m ±[2+0.1× (S-10)] 起重机跨度S1、S2 的相对差|S1-S2| 5 大车 车轮 的 水平 偏斜 tgΦ 机 构 级 别 M1 ≤0.0010 M2—M4 ≤0.0008 M5—M8 ≤0.0006 一端梁下大车 车轮同位差 2 4.4小车安装 (1)现场组装小车运行机构时,检查小车轨距和轨距的相对差,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2)根据现场条件,确定小车同大车一同吊装时,根据吊装能力将小车固定在适当的位置以便安装。 4.5起重机吊装 (1)吊装前确定起重机方位,并根据说明书和技术文件的要求给起重机大、小车加注润滑油、脂,达到吊装条件后,根据吊装措施进行吊装; (2)小车固定在桥身上必须捆扎牢固,不能有滑移窜动现象,在正式吊装前应进行试吊,以求平衡; (3)根据吊装方案进行吊装,架设到轨道上,检查车轮与轨道接触情况。 4.6、电气安装 大、小车吊装完,交电气安装并联校。电气安装完成后,进行电气回路试验,合格后进行试运转。 五、质量标准 室内安装的起重机与建筑物之间相关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5-3规定: 起重机额定起重量 ≤25t 25t~125t 125t~250t 上方最小距离 300mm 400mm 500mm 起重机额定起重量 ≤50t 50t~125t 125t~250t 侧方最小距离 80mm 100mm 100mm (1)组装桥架和大车、小车运行机构时,其各项参数应符合设备设计文件的规定; (2)轨道位置偏差采用钢盘尺测量,测量时钢盘尺和起重机的温度应一致。钢盘尺一端挂上弹簧秤,每组测量时秤的读数必须相同; (3)测量轨道的标高、水平度时,轨道必须把紧,用水准仪一次测完,不得有停顿; (4)对起重机进行测量时,应保证起重机水平放置,室内安装的起重机无强辐射热源影响;室外安装的起重机应在无风,无日照情况下测量; (5)不能及时安装的设备及其零部件、专用工具,均应妥善保管,不得使其变形、损坏、锈蚀、错乱或丢失; (6)机器及零部件吊装不得发生碰撞,不得将索具直接绑扎在加工面上,与机器接触的绑扎部位应垫上软质衬垫,或将索具用软质材料包裹; (7)露天安装的桥式起重机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转动设备转子裸露部位应涂抹防锈油脂。 六、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1)施工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各工种持证上岗,施工中严格遵守《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H3505-99)的有关规定; (2)设备吊装前应制定完善的吊装方案,吊装时由专人操作指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吊装现场。吊装作业范围内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 (3)使用电动工具必须做到三级保护。用电设备应保持绝缘良好、接地正确,且必须有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并设专人巡回检查; (4)施工现场应条理井然,作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七、质量记录 (1)设计变更的有关资料; (2)开箱验收记录 (3)工程联络单 (4)设备安装记录 (5)重要部位的焊接、高强螺栓连接的检验记录 (6)起重机有关的几何尺寸复查和安装检查记录 (7)轨道安装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8)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9)其他有关资料,建设单位或制造厂有技术要求时,可按其提供表格填写交工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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