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杨学成董事长、何国连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引水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具有以下职责:
1.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 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 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4.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 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6. 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7. 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8.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以及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1、公司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由总经理任主任,由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为副主任,成员由专责高级工程师、安全专干、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及各项目部、分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委办)。由总工程师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部,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监督。
3、公司下属各项目部、分公司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生产的副厂长或生产科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兼职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对本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4、班组设不脱产的班组安全员。
5安全机构设置流程图如下: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浏阳项目部安全小组
星沙项目部安全小组
新开铺项目部安全小组
花桥项目部安全小组
安委办
各班组
安全员
各班组
安全员
各班组
安全员
各班组
安全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有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仅从制度上固定下来,而且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为此,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如下:
第1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
第2条 副总经理(主管生产)安全职责
1、对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的指示,组织编制、修改、补充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严考核。
3、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主持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4、在布置、检查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5、定期组织公司综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种专业安全检查,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7、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8、组织编制劳动保护措施项目,并落实物资、经费等,保证实施。
第3条 副总经理(其他)安全职责:
1、 负责各自主管(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4条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公司生产安全生产管理办公会工作。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并组织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3、按照“三同时”原则在组织新、改、扩建项目时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使之完善可靠,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6、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演。
第5条 安委办的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按照“三同时”原则,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投产工作;
8、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10、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11、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12、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
13、负责审批一级用火,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1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15、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6、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17、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
18、制定“三废"治理和尘、毒、噪声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6条 设备管理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厂区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组织对厂区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热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4、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5、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7、负责机动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参加
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并按期完成;负责本部门外雇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按合同协议办理;
9、参加基建项目的审查和施工,并使其符合国家关于安全、防火、工业卫生要求,并保证其同时施工、竣工、验收;
1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须按国家规定和交接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11、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定;
12、制定审查各项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
13、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伍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第7条 生产运行和计量管理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2、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3、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计量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4、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
5、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编制新装置开工方案,审查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情况;
7、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8、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9、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
10、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1、负责调查处理跑、冒、串油或其他物料等生产事故,并统计上报;参加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8条财务管理安全职责:
1、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三同时”的顺利实施;
2、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3、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第9条 行政管理安全职责:
1、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2、在对各部门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工作。在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安全内容纳入责任制内容,坚持安全否决权;
3、加强“三基”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4、组织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技术业务素
质,保证安全生产;
5、办理用工手续(含农工、临时工、外包工等),应在合同内有安全内容,会同有关单位执行;
6、组织对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起重工、电工、等的技术培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技术考核,并办理操作证;
7、负责工伤上报,组织工伤鉴定,并负责组织工伤人员费 用核销工作;
8、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
体健康;
9、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对有毒、有害工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10、把安全工作纳入晋级考核内容;
11、负责组织新入厂职工的入厂教育工作;
第10条 化验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编写企业产品、半成品、原料分析化验的安全技术规程;
2、负责动火分析和设备容器内有害物质的检测和分析,并提供检测分析报告,确保水质安全;
3、协助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11条 保卫、物业管理安全职责:
1、健全保卫制度,做好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
2、加强管理,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加强生产要害部位的巡逻,以维护正常生产秩序;负责偷盗、破坏等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门卫的警卫任务,严格检查入厂的各种车辆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配戴,查堵进厂人员携带烟、火种情况;
5、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负责扑救厂区一切火灾;
6、加强战备训练,确保灭火器材、用具等齐全、完好;负责监督检查灭火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畅通;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以提高素质;
8、加强防火、防潮、防虫害等工作,做好档案管理,确保各方面资料的完好。
9、负责对职工加强劳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和检查,协助抓好安全生产;
第12条 仓储管理安全职责:
1、负责物资仓库的安全防火工作;
2、对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按有关安全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管工作;
3、贯彻《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气瓶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4、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理、变卖工作,在降低库存、盘活资金的同时,执行相应的安全规定。
第13条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公司级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机关干部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入厂区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
4、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5、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6、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7、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8、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9、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10、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第14条 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1、负责对新进公司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工作,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片,督促工程技术部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承诺等工作;
2、负责为员工提供上岗前必要的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工作,检查员工安全承诺情况,检查劳防用品发放情况;
3、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持证上岗培训、复训审批工作,合理调配、使用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建立培训档案;
4、参与工伤事故调查分析及善后事宜处理工作,并参与工伤后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第15条 物资采购部安全职责:
1、按“安措计划”、“劳保计划”做好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对订购的设备、配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2、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安全措施的监督和落实工作;
3、负责辖区内铁路专用线和机车的维护保养,确保物资、产品运输渠道畅通无阻;
4、负责物资调度作业,做到安全、快速、准确。
第16条 厂长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
2、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3、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6、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7、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8、经常布置、检查本单位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9、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10、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第17条 副厂长安全职责:
1、在组织生产的同时.必须考虑和安排安全防火、劳动保护问题,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2、在讨论技术问题和做技术决定时,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3、在进行各种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研究试验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4、定期组织工人学习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和防护知识教育,取缔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第18条 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2、审查本专业(工艺、设备、计量等)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
3、在审查装置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同时考虑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4、在规划、设计、改造、检修时必须考虑安全技术措施;
5、参加本专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19条 技术员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2、编制本专业(工艺、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并担任讲课任务;
3、在编制装置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拟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组织职工熟悉掌握并检查执行情况;
4、在规划、设计、改造、检修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深入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装置安全生产;
6、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20条 兼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2、负责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科室领导组织好每周一的安全日活动;
3、参加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5、经常深入各岗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重大险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6、参加本单位扩建、改建工程设计的审查,验收工作;
7、负责管理本单位安全、防火设施,检查监督本单位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8、定期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10、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公司安监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21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第22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操作者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负责对新到本班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坚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安全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
4、负责本班组的机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5、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发生事故时首先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并立即报告;
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
第23条 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安全生产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念。
2)科室、施工队、车间、班组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从上到下,从干部到群众各有职守,责任明确。
3)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成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季度检查制,分公司月检查,工程处每周检查制,班组实行领导汇报,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4)临时工,合同工,学工人员及外系统调入人员等,一定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要定期学习培训,并进行考核后方可独立操作。
5)配电间、乙炔器、危险品、仓库、物资仓库、油库油漆间等,非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进入,以防发生事故。
6)严禁非机操作人员擅自开动各种机械和驾驶车辆,机动车驾驶员要遵守一切交通规则,并要持证驾驶各种机动车辆,在进出大门及穿越慢车道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行车时速不准超过五十公里,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每天进行日常安全性检查。
2、每天进行物态安全性检查。
3、岗位一天一查,班组一周一查,厂级一月一查,达到:岗位设施安全运行,员工安全操作;班组安全作业,安全生产;厂区和部门环境安全,生产规范文明;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管理规范化。
4、自查领导思想,提高各部门领导的安全意识;自查规章,提高员工遵章守纪、克服“三违”的自觉性;自查现场隐患,提高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程度;自查易燃易爆危险点,提高危险作业的安全保障水平;自查危险品保管,提高防盗防爆的保障措施;自查防火管理,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防火技能;自查事故预防,提高防范各类事故的能力;自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是否经常化和制度化,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经常开展安全管理效能检查。
6、严格岗位责任制检查。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
1、管理责任制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切实落实安全生产隐患管理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2、隐患排查制度。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前,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要求和自身安全生产的实际,适时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3、隐患报告制度。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可能引发较大及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报工程技术部安委办。报告内容:隐患单位及所在地、隐患类别、隐患内容、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拟采取的治理措施、隐患治理责任人、预计投入治理经费、拟完成隐患治理时限等。
4、治理实施制度。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整改。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落实、时间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隐患治理整改。
5、验收注销制度。隐患治理整改结束后,及时向安委会提出验收申请。
6、隐患公告。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各部门之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沟通和推进安全管理,及时了解公司的安全状态,特制定安全会议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
3. 职责: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召开本单位的安全会议。
3.2 工程技术部安委办负责召开每季度末安全会议及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4. 安全生产会议组织:
4.1 每次会议各安委会成员和安全专干及安全生产小组组长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4.2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4.3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4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4.5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6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5. 会议内容:
5.1 由安委办主任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5.2回顾、总结、分析各项目部、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员工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一条 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尘防毒、电气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第二条 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
公司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班组或工程项目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在安全培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条 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入司三级安全教育
实行新员工入司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班组安全教育。对新进公司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外单位调入人员、培训实习人员、外单位在生产区域施工或长期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安全生产小组级安全教育由安委会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时间必须达到42学时,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
(3)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通用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防尘防毒、防腐蚀、防泄漏、电气安全、机械安全、触电等。
(5)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施工、生产运行、储存、装卸、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的安全事项,公司项目施工、生产运行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6)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各安全生产小组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组织实施,侧重于各小组安全生产制度、生产工艺、安全防范知识、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时间必须达到20学时,容包括:
(1)本小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要求。
(2)本小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工艺及其特点,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3)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侧重与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时间必须达到10学时,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劳动纪律。
(2)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特点、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危险部位及其安全防护要求,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隐患报告方法。
(3)班组特别是本岗位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工作,对新岗位而言还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岗前还要接受安全教育,跨班组调岗的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跨小组调岗还要进行小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离岗(病假、产假等)时间较长,对原工作已生疏,复工前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电焊工、电工、吊车司机等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但是仍需不断地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水平。
4、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对此类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和考核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企业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生产小组负责人和班组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他们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安全生产小组、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对他们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工程技术部安委办负责实施,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四条 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安全小组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第五条 凡各种运行设备进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检修,都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并做好记录,做到教育面达100%。
第六条 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小组的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只有公司级、安全生产小组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第七条 在搞好上述教育的同时,做好事故案例、现场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丰富安全技术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员工每年得安全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八条 处罚
(1)公司安委办、人力资源部、各安全生产小组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处100元罚款,并处其所在部门200元罚款。
(2)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及考试不合格人员处100员罚款。
2009,09,14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生产奖励
职工或单位,在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劳动保护、劳动保护、文明生产方面做出成绩和贡献的,给予奖励;
1、在出现危及人身生命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重大人身伤亡、设备事故的发生,对直接有菌者按贡献奖励500-3000元。
2、在改善劳动条件与环境,提出书面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后,效果显著者,奖励200-2000元。
3、机动车驾驶员年内行车无违章违纪无事故,均给予安全奖励。驾驶员连续3年安全行车10万公里或6年以上者,一次奖励资金1500-2000元。
4、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给予单位或个人奖励500-5000元。
5、给予单位及职工个人的奖励根据先进事迹材料评出先进单位和个人,纳入公司统一表彰。
二、安全生产的处罚
(一) 对违反下列劳动安全法规之一,经指出仍不整改的单位个人罚款50-500元。
1、对新职工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转岗职工不进行新岗位安全教育,即安排上岗独立操作的责任者。
2、对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无证上岗的人员和安排无证人员上岗的责任者。
3、对安全设施维修管理不善,损坏后有条件修复而不及时修复,致使影响职工健康的责任者。
4、发生工作事故隐瞒不报的领导者。
5、进入生产岗位或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经劝阻不改正者。
6、对查出的隐患,有条件整改而推委扯皮,接到整改通知单后,逾期不改的责任单位领导。
7、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千万职工轻伤事故责任者。
8、在无烟区吸烟者。
9、发生重大事故或发生事故苖头采取措施不力、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者,以及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破坏现场、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责任者,触犯法律的负刑事责任。
(二) 发生事故的处罚
1、在执行任务中,因违章而发生负主要责任以上事故的责任人给予以下处罚:
(1) 一般事故造成2000元以下经济损失责任人,赔偿总经济损失的20%。
(2)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2000元以上事故,免发责任人1个月绩效工资。
(3)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5千元以上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赔偿总经济损失的10%,免发1个月绩效工资。
(4)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赔偿总经济损失的15%,免发2个月绩效工资。
(5)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者,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并赔偿总经济损失的20%,免发3个月绩效工资。
(三) 发生责任性因工种重伤或死亡事故,对县分公司,区营业部扣减10-20万工资总额,市公司单位停发当月绩效工资。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相应的责任。
(四) 事故结案后,由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写出经济处罚及事故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 事故报告程度(工伤事故的报告程序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七十五号”关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总公司负责人。
2、总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在24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总公司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按系统逐级报告给市、省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主管部门劳动部。
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二、 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调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2、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
(1) 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2) 事故调查处理的时间,不能超过事故处理工作的时限。
三、事故调查程序和工作内容
1、事故现场处理
(1) 事故发生后,应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扩大。
(2) 认真保护好事故现场,凡与事故相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
2、事故材料的搜集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