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综合港区
******液体化工码头及罐区工程
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
目 录
1 编制说明 1
1.1 论证内容 1
1.2 论证依据 1
1.2.1 法律、法规与规章 1
1.2.2 相关标准规范 5
1.2.3 工程相关文件资料 8
1.3 论证范围 8
2 项目概况 9
2.1 建设项目背景 9
2.2 建设单位概况 9
2.3 建设项目概况 10
2.3.1 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自然条件 10
2.3.2 工程建设规模 15
2.3.3 货种、流向及吞吐量 15
2.3.4 设计船型 16
2.3.5 总平面布置 18
2.3.6 装卸工艺及装卸设备 21
2.3.7 配套工程 35
3 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52
3.1 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52
3.1.1 货种的主要特性参数 52
3.1.2 货种的主要危险、有害特性 55
3.2 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57
3.2.1 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缺陷 57
3.2.2 防护缺陷 58
3.2.3 电伤害 58
3.2.4 明火 59
3.2.5 运动物伤害 59
3.2.6 作业环境不良 60
3.2.7 标志缺陷 60
3.2.8 信号缺陷 61
3.2.9 高温物质 61
3.2.10 低温物质 61
3.3 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62
3.4 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62
3.4.1 作业人员不安全因素 62
3.4.2 管理因素 63
3.5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影响分析 63
3.5.1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63
3.5.2 本工程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64
3.6 分析论证结论 65
4 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符性及对政治经济的影响分析 67
4.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67
4.2 政治经济影响分析 67
4.3 分析论证结论 67
5 建设项目选址与当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68
5.1 项目选址与地方经济发展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68
5.2 项目选址与城市发展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68
6 建设项目对法律法规予以保护区域的影响分析 69
6.1 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69
6.2 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69
6.3 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69
6.4 车站、码头、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入口 70
6.5 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73
6.6 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73
6.7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73
6.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73
6.9 分析论证结论 73
7 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 74
7.1 周边生产经营活动因素影响分析 74
7.2 交通及物流影响分析 74
7.3 城市建设的影响分析 75
7.4 民族、宗教信仰、人口活动影响分析 75
7.5 分析论证结论 76
8 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 77
8.1 温、湿度影响分析 77
8.2 风频条件影响分析 77
8.3 降雨影响分析 78
8.4 雷暴影响分析 78
8.5 海冰影响分析 79
8.6 其它自然条件影响分析 80
8.7 地震影响分析 80
8.8 工程地质影响分析 80
8.9 分析论证结论 81
9 建设项目安全控制方案分析 83
9.1 工艺条件控制 83
9.2 设备选型控制 84
9.3 安全条件控制 86
9.4 职业卫生与劳动防护 87
9.5 分析论证结论 88
10 安全条件论证结论 89
1 编制说明
1.1 论证内容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针对******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及罐区工程开展安全条件论证,论证内容主要包括:
(1)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2)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与布局;
(3)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当地规划的要求;
(4)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人员密集区、敏感性设施和敏感环境区域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
(5)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
(6)建设项目主要技术、工艺及设备是否成熟可靠。
1.2 论证依据
1.2.1 法律、法规与规章
1.2.1.1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1984年1月1日起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年第52号,自2011年12月31日起施行)。
1.2.1.2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 号,自2000年9月25日起施行);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6.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1号,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7.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8.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9.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1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1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12.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9号,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13.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9年第13号,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14. 《港口货物作业规则》(交通部令2000年第10号,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15. 《船舶引航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10号,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16.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10号,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17.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交通部2003年第3号,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18.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19.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6〕108号,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20.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交通部令2007年第10号,自2008 年3月1日起施行);
22.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5号,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23.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107号,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24.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05年9月1日施行);
25. 《河北省港口条例》(2012年1月1日施行);
26. 《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2〕第1号,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27. 《河北省港口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67号,1997年7月14日起施行,2002年9月24日修订);
28. 《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13号,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29. 《河北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2号,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30. 《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2号,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1.2.1.3 相关文件
1.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2010年7月19日);
2.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2011年11月26日);
3.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改投资〔2003〕1346号);
4.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5.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6. “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
7.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应急〔2006〕196号);
8. 《港口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交人劳发〔2004〕462号);
9. 《关于明确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 厅水字〔2012〕4号)。
1.2.2 相关标准规范
1. 《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2. 《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
3.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2008);
4.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7.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8.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
9.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11.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程》(GB15599-2009);
12.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13348-2009);
13. 《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50034-2004);
14.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
15.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2000年版));
16.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1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08);
1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19.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2003);
20.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2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22. 《油船油码头安全作业规程》(GB18434-2001);
23. 《油码头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16994-1997);
24.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25.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2.2-2007);
26. 《安全色》(GB2893-2008);
27.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28. 《固定式钢直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
2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
30. 《国际油轮和油码头安全指南(第四版)》(国际航运公会(ICS)等,1996年);
31. 《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 211-99);
32. 《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 211-99)2007 年局部修订(设计船型尺度部分)
33.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 237-99);
34. 《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 167-1-2010);
35.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J297-2001);
36. 《港口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JT320-1997);
37. 《港口输油臂》(JT/T 398-1999);
38. 《石油化工码头装卸工艺设计规范》(JTS165-8-2007);
39. 《港口装卸用输油臂》(SY/T5298-2002);
40.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41. 《港口装卸区域照明照度及测量方法》(JT/T557-2004);
42.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
43.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
4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45.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46.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1-2009);
47. 《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JT/T451-2009);
48.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9006-2010);
49.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5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51. 《仪表供电设计规定》(HG/T20509-2000);
52. 《仪表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HG/T20511-2000);
53. 《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定》(HG/T20512-2000);
54. 《石油化工仪表管道线路设计规范》(SH/T3019-2003);
55. 《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SH/T3081-2003);
56. 《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范》(SH/T3082-2003);
57. 《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技术规范》(SY6503-2008);
58.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
59. 《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GB/T20801-2006);
60.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3007-2007);
61.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泵房设计规范》(SH/T3014-2002);
62. 《石油化工厂区管线综合设计规范》(SH/T3054-2005);
63.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2008);
64.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程》(GB15599-2009);
65.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13348-2009);
66.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1-2009);
67.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AQ3018-2008)。
其他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
以及其它行业有关标准及规范。
1.2.3 工程相关文件资料
1.《******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及罐区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河北省石油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2013年1月);
1.3 论证范围
1. 评价的地域范围
******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2个5万吨级泊位)工程、后方66.6万m3罐区及辅助生产设施。
2. 评价的生产过程
包括船舶的装卸船作业、船舶靠离泊作业、储罐存储作业及相关活动。
3. 评价的货种
燃料油、成品油(柴油、汽油)、石油液化气、烯烃类(丙烯、丁二烯)、醇类(甲醇、乙醇、乙二醇、异丙醇、异辛醇、脂肪醇)、醚类(二甲醚、甲基叔丁基醚)、丙酮、酯类(乙酰二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辛脂、乙酸乙酯)、芳香烃(苯、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棕榈油、石脑油、其他(苯酚、乙酸)共26种。
2 项目概况
2.1 建设项目背景
******是河北省沿海地区性重要港口、我国北方主要的煤炭装船港,是我国西煤东运第二通道的重要出海口,是沧州市及冀中南地区、神黄铁路沿线及鲁西北地区对外开放的窗口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2008 年12 月30 日,《******总体规划》获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复。总体规划明确,以煤炭港区、散货港区和综合港区为主,以河口港区作为补充,北翼保留发展空间的总体布局。目前,******综合港区已建泊位均为通用散货泊位和多用途泊位,缺少液体化工品泊位,这就迫切需要新建液体化工品泊位,扩大港口规模,优化港口功能,以提升港口的竞争力。同时,石油化工和化学工业是沧州市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突出地位。沧州拥有中石化沧州炼油厂、中石油华北石化公司、沧州大化集团、沧州化工实业集团等国内著名的大型企业集团,具有较好的产品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化工基地建设初具规模,迫切需要进口原料油及液体化工原材料、出口产品。
综上所述,在******建设专业化的液体化工码头和库区,保证燃料油、成品油和腹地内石化企业的原料及产成品供应,已成为******建设发展的当务之急。
2.2 建设单位概况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河北沧州渤海新区的项目公司。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于浙江杭州市)下辖******房产集团、******石化集团、浙江温州新世纪集团、******物业集团四大集团。******石化集团发端于1996年,成员企业布局在上海市、浙江温州、嘉兴、江苏连云港、福建厦门等地。******石化集团以服务长三角地区化工企业的发展为宗旨,开拓东部沿海,融合渤海湾的石油化工资源市场为目标,以国际先进的港口管理模式为导向,以面向市场、集约经营、至诚服务为经营理念,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2.3 建设项目概况
2.3.1 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自然条件
2.3.1.1 地理位置
******位于河北省渤海湾西南岸,大口河河口外北侧海区;距黄骅市约45km,距沧州市约90km。本工程位于******综合港区二港池南部岸线东侧的成品油及液体化工品作业区。******的地理位置见图2-1。
本工程所在位置
图2-1 本工程地理位置图
2.3.1.2 周边环境
本本工程为******综合港区二港池第一个码头及罐区工程,港池周边无码头和其他罐区。
本工程周边环境见图2-2。
2.3.1.3 港区交通概况
******腹地交通运输条件优越,基本形成了水路、铁路、公路为一体的综合性交通枢纽。铁路方面,规划******对外铁路通道共有四条:朔黄铁路(已有)、沧黄铁路(已有)、邯黄铁路(在建)、石家庄至黄骅铁路(规划)。公路方面,主要依托石黄高速、津汕高速、沿海高速、滨海公路。
2.3.1.4 自然条件
1. 气象
(1)气温
年平均气温为12.2℃,年平均最高气温为17.3℃,年平均最低气温为7.8℃,历年极端最高气温为37.7℃(1981年6月7日),历年极端最低气温为-19.5℃(1983年12月30日),年日平均气温低于-5℃的天数为71 天,低于-10℃的天数为23.8 天。
(2)降水
年平均降水量:501mm
历年最大年降水量:719.4mm(1984年)
历年最小年降水量:336.8mm(1982年)
历年最大一日降水量:136.8mm(1981年7月4日)
降水量主要集中在6、7、8三个月,占全年降水量的70%以上;日降水量大于25.0mm的年均日数为5天,最多7天。
(3)风况
本地区常风向为E 向,次常风向为SW,其出现频率分别为10.54%和9.83%;强风向为E 向和ENE 向,该向≥6 级风的频率分别为1.19%和1.18%。影响本区大风的天气系统主要为寒潮和台风、龙卷风。多年资料统计,寒潮大风居多。
(4)雾
本地区雾多出现在秋、冬两季。年平均雾日数为12.2天,最多20天。
(6)相对湿度
年平均相对湿度:64%。
(7)雷暴
年均雷暴日数约30天(一般发生于4-10月份)
2.水文
(1)基准面关系
(2)潮汐
******海域潮汐属不规则半日潮型。
(3)潮位特征值(以******理论最低潮面为基准,下同)
最高高潮位:4.66m(2003 年4 月17 日)
最低低潮位:-0.30m(2003 年1 月28 日)
平均高潮位:3.48m
平均低潮位:1.44m
平均海面: 2.40m
最大潮差:3.87m(2002 年12 月6 日)
平均潮差:2.04m
(4)设计水位
设计高水位:4.05m
设计低水位:0.62m
极端高水位:5.61m
极端低水位:-1.22m
(5)乘潮水位
全年乘潮水位见表2-1,冬三月(12 月、次年1、2 月)乘潮水位见表2-2。
表2-1 全年乘潮水位表
频率
水位
延时(m)
50%
60%
70%
80%
85%
90%
95%
乘潮一小时
3.52
3.41
3.30
3.16
3.07
2.96
2.77
乘潮二小时
3.41
3.30
3.19
3.05
2.97
2.87
2.70
乘潮三小时
3.25
3.14
3.03
2.90
2.82
2.72
2.56
乘潮四小时
2.97
2.88
2.77
2.64
2.56
2.47
2.31
表2-2 冬季乘潮水位表
频率
水位
延时(m)
50%
60%
70%
80%
85%
90%
95%
乘潮一小时
3.20
3.11
3.00
2.89
2.80
2.67
2.48
乘潮二小时
3.11
3.03
2.91
2.80
2.72
2.60
2.43
乘潮三小时
2.96
2.87
2.76
2.65
2.57
2.47
2.28
乘潮四小时
2.68
2.59
2.51
2.39
2.33
2.22
2.04
(6)波浪
本区无长期波浪观测资料。根据位于拟建港区西北约25km的7号平台1972~1984年实测资料统计分析,本海区的波浪以风浪为主、涌浪为辅;常浪向为E向,次常浪向为ESE向,出现频率分别为8.6%和7.7%;强浪向为ENE向,次强浪向为NE向。
(7)海流
本海区潮流属规则半日潮型。涨潮潮段平均流速在0.29m/s~0.42m/s 之间,流向为240°~300°;落潮潮段平均流速在0.25m/s~0.37m/s 之间,流向为46°~97°;涨潮最大流速在0.50m/s~0.79m/s 之间,流向为233°~282°;落潮最大流速在0.31m/s~0.53m/s 之间,流向为44°~92°,涨潮流速大于落潮流速。从总的平面分布趋势看,外海流速大于近岸流速。涨潮平均历时5:40,落潮平均历时6:30。
近年来,综合港区的开发建设,煤炭港区现有防波堤北侧建设2 条防波堤,使港口附近区域流场发生变化。减少了******防沙堤北侧大面积的纳潮区,对于现******航道内的横向、顺向流速均有减小作用,尤其是在口门附近减小明显。
3.海冰
本地区地处华北平原,冬季常受寒潮侵袭,产生海冰。根据海冰实测资料分析统计,本区初冰日在12 月上旬,盛冰日在12 月下旬,融冰日在2月下旬,终冰日在3月上旬,总冰期91天,盛冰期58天。流冰厚度最大0.2m,流冰速度一般为0.3~0.4m/s,流冰方向主要集中在偏西(WNW、W、WSW)和偏东(ENE、NE)两个主方向。多年的营运表明,正常年份海冰对港口营运无甚影响。
4. 工程地质
(1)地形地貌
本工程区域为滨海滩涂,属海湾滨海地貌单元,表层土质以淤泥和淤泥质土为主。原始水底泥面总体由西南到东北逐渐加深,呈缓慢倾斜状态。
(2)地质
工程范围内土层为第四系全新统滨海相沉积层,沉积韵律较明显,主要岩性为粉砂、粉质粘土、粉土,多为层状土。
5. 地震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黄骅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为6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
2.3.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2个5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及相应的罐区工程。码头泊位长度为497m,设计船型组合为2个5万吨级液体化工品船。罐区部分主要有储油区(含化工品)、装卸区、辅助生产区及行政管理区。库区共有124个储罐,总库容为66.6m3,其中油品罐容28.8万m3,LPG及液化烃罐容5.6万m3,化工品罐容32.2m3。
本工程总估算投资为181168.50万元。
2.3.3 货种、流向及吞吐量
本工程主要货种为燃料油、成品油(柴油、汽油)、石油液化气、烯烃类(丙烯、丁二烯)、醇类(甲醇、乙醇、乙二醇、异丙醇、异辛醇、脂肪醇)、醚类(二甲醚、甲基叔丁基醚)、酮类、酯类(乙酰二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辛脂、乙酸乙酯)、芳香烃(苯、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棕榈油、石脑油、其他(苯酚、乙酸)共26种。
本工程达产年货物吞吐量为360万吨,分货类的吞吐量预测情况见表2-3。
表2-3 本工程达产年货物吞吐量预测表 单位:万吨
序号
货种
合计
外贸
进口
出口
小计
其中外贸
小计
其中外贸
1
燃料油
70
20
70
20
2
成品油
70
20
0
0
70
20
其中:柴油
40
10
40
10
汽油
30
10
30
10
3
石油液化气
10
0
10
4
烯烃类
15
3
5
3
10
5
其中:丙烯
10
3
5
3
5
丁二烯
5
0
5
5
醇类
70
10
0
0
70
10
其中:甲醇
30
10
30
10
乙醇
15
0
15
乙二醇
10
0
10
异丙醇
5
0
5
异辛醇
5
0
5
脂肪醇
5
0
5
6
醚类
10
5
0
0
10
5
其中:二甲醚
5
5
5
5
甲基叔丁基醚
5
0
5
7
酮类
10
0
10
8
酯类
20
0
0
0
20
0
其中:乙酰二酸二甲酯
10
0
10
邻苯二甲酸二辛脂
5
0
5
乙酸乙酯
5
0
5
9
芳香烃
20
0
5
0
15
0
其中:苯
5
0
5
甲苯
5
0
5
对二甲苯
5
0
5
邻二甲苯
5
0
5
10
棕榈油
10
10
10
10
11
石脑油
20
15
20
15
12
其他
35
13
5
3
30
10
其中:苯酚
5
3
5
3
乙酸
30
10
30
10
总计
360
96
115
51
245
45
2.3.4 设计船型
本工程设计代表船型尺度见表2-4。
表2-4 本工程到港船舶主尺度表
船型
吨级
DWT(t)
总长L(m)
型宽B(m)
型深H(m)
满载吃水T(m)
备注
成品油船
100000
246
43.0
21.4
14.8
结构设计船型
50000
229
32.2
19.1
12.8
30000
185
31.5
17.3
12.0
20000
164
26
13.4
10
10000
141
20.4
10.7
8.3
5000
125
17.5
8.6
7.0
3000
97
15.2
7.2
5.9
化学品船
50000
183
32.2
19.1
12.9
设计船型
30000
183
32.2
17.6
11.9
20000
160
24.2
13.4
9.8
10000
127
20.0
11.0
8.4
5000
114
17.6
8.8
7.0
3000
99
14.6
7.6
6.0
1000
86
11.3
5.3
4.3
液化气船
5000
123
19.5
11.8
8.5
3000
101
16.6
8.0
6.6
2000
91
14.1
7.0
5.4
1000
74
12.6
5.6
4.5
2.3.5 总平面布置
本工程平面布置分两大部分:码头部分和库区部分。码头部分主要为2个5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罐区部分主要有储油区(含化工品)、装卸区、辅助生产区及行政管理区。
本工程总平面布置见图2-3。
2.3.5.1 码头布置
1. 码头布置
本工程码头位于规划的二港池南部岸线东侧,码头前沿线走向保持与港口总体规划一致,为139°00′00″~319°00′00″。考虑岸坡结构稳定需要,并尽可能预留港池内水域范围,本工程码头前沿线布置在距离二港池围堰轴线100m的直线上,与在建围堰平行。
本工程码头采用连片引桥式承台与系缆墩相结合的形式。新建码头总长度497m,共布置5个靠泊点,泊位长度按2个5万吨级化工品船同时靠泊控制,其中连片结构段长431m,宽25m。码头两侧各布置一座11×11m的系缆墩,系缆墩与码头承台之间通过人行钢桥连接。码头承台与陆域之间设置两座引桥,引桥宽度为12m,长75m。码头承台、引桥和系缆墩顶面高程均为6.0m。
在靠泊点处根据工艺要求设置软管或装卸臂等。码头上除布置相应的装卸设施外,还设置消防炮、液压控制室等。从码头靠泊点引出各种工艺管线汇入承台后方的主管廊,并通过引桥上的管廊最终进入后方罐区。综合楼布置在后方陆域前沿区域。
2. 水域布置
码头前沿设计底标高为-13.7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为65m。船舶回旋水域布置在码头正前方,回旋圆直径取2倍5万吨级成品油船设计船长,为458m,回旋设计底标高为-12.8m。
本工程港池及二港池支航道为公共配套设施,由港口公司统一建设。本工程仅需疏浚码头停泊水域至设计底标高,疏浚工程量为117.98万方。本工程疏浚土方量拟就近吹填至综合港区二期围海造陆工程范围。
(三)航道、锚地
1. 航道
本工程航道按单向通航5万吨级成品油船设计。目前,至本工程外侧已建8个泊位的综合港区、散货港区航道已经为10万吨级单向航道,航道长44km,有效宽度210m,设计底标高-14.5m,满足10万吨级散货船乘潮满载航行。本工程需开挖与现有航道相连接的二港池支航道,航道宽度取200m,设计底高程取-12.8m。
2. 锚地
本工程最大停靠船型为5万吨级成品油船及化工品船,锚地选择在16m水深处。根据《******总体规划》,本港区5#危险品锚地,面积25km2,海域天然泥面在-16m左右,可以满足本工程5 万吨级船舶的候潮、检疫等要求。
2.3.5.2 陆域(罐区)布置
本工程陆域纵深800m,宽497m,陆域总面积39.76万m2。北侧为配套的2座5万吨级成品油及液体化工品码头;东西两侧与本项目性质相近,均为规划的成品油及液体化工品作业区;南侧为规划的综合物流园区(集装箱物流服务)及铁路作业区。本工程陆域共设置3个出入口与外部道路相通,分别设置了人流出入口、物流出入口和消防出入口。人流出入口和物流出入口分开设置在陆域的的南侧和北侧,减少交叉。
本工程罐区主要包括汽车装卸区、储罐区、辅助生产区和行政管理区。
1. 汽车装卸区
装卸区域集中设置在罐区西南部,靠近主要运输道路,方便运输车辆进出并尽量使运输路线短捷。汽车装卸区设置12个装卸车岛,24个装车鹤位。汽车装卸区设置尾气回收装置,位于汽车装卸区北侧。
本区域主要包括油品和化工品装车栈台、门卫、地磅等单项。汽车装卸区北侧与辅助生产区之间以及东侧与储罐之间均设围栅,对装车区、辅助生产区和储罐区进行分隔,限制外来人员以及外来车辆活动范围,使之不会随意进入储罐区。
汽车装卸区设置2 台地磅,靠近物流口布置。
2. 储罐区
储罐区主要包括液体储存储罐及其泵房和相应的罐区生产及消防辅助设施。储罐区共布置12个罐组,分别为1个燃料油罐组(丙类 固定顶),1个柴油及汽油罐组(甲乙类 内浮顶),1个石脑油及MTBE 罐组(甲类 内浮顶),1个汽油及甲醇罐组(甲乙类 内浮顶),1个棕榈油及脂肪醇罐组(丙类 固定顶);1个二甲醚及LPG 罐组,1个丙烯及丁二烯罐组;1个苯类罐组,1个苯酚及酯类罐组,1个醇类罐组,1个乙二醇及乙酸罐组,1个乙酰二酸二甲脂及丙酮罐组。
罐区球罐罐组集中布置在罐区东南区域,周转量较大的汽油、柴油、燃料油靠近码头布置,缩短装卸船管道长度及装卸船时间,丙类化工品因其危险性较低,靠近辅助生产区布置。
3. 辅助生产区
辅助生产区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水池及初期雨水池、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消防车库、锅炉房、空压及制氮及液氮蒸发系统、主变配电站及化验维修间等设施。
(1)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主要是满足储罐区、汽车装卸区、码头前沿消防要求。消防水池布置在综合楼前,消防泵房与消防水池距离12m,布置在消防水池东侧,泡沫站分期分区域建设,以满足消防需要。在主变配电东侧设置消防车库。消防车库到道路的距离为15m。
(2)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及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建设。
(3)主变电站:10kV总变电站与化验维修楼集中建设,化验维修前预留空地,方便维修作业。分变电站设置在罐区南侧,尽量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减少电压降损失,保证安全用电。
(4)空压及制氮、液氮蒸发、燃气锅炉集中布置,锅炉烟囱远离储罐区。
(5)考虑到液化烃、LNG等气体,罐区设置地面火炬,布置在辅助生产区,靠近锅炉房布置。
4. 行政管理区及生活区
本区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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