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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校园示范校建设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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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院发〔2015〕9号    关于印发《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6月25日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苏教安〔2015〕5号)精神,深入开展我校“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和“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苏教安〔2015〕4号)的要求和标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为抓手,理顺体制机制,夯实安全基础,完善工作体系,形成整体合力,进一步提升安全稳定工作实效和水平,满足广大师生员工对平安、和谐、稳定校园的新期待,不断开创学校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工作,巩固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单位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安全稳定工作格局,机构人员健全完善、责任措施落实、管理服务到位、组织保障有力的安全管理工作体系,促进校园平安和谐。 1.大事不出。要求做到“六个坚决防止”: 坚决防止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坚决防止发生校园暴恐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危害校园稳定的政治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学生校园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校园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坚决防止校园失泄密案件。 2.小事减少。努力减少校园一般安全事故,减少影响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防止各类敌对势力可能的渗透破坏活动,减少师生违法犯罪活动,减少各类涉校矛盾纠纷及由其引发的不安定事端。 3.管理有效。安全稳定管理目标责任制严格落实,校园综合防控体系科学严密,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教学、科研、生活等各项工作运行有序,校园思想文化阵地、学生社团和各项活动管理有效,师生安全防范和安全意识不断增强。 4.秩序良好。经常排查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防止、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突出问题,校园治安、交通和环境秩序良好,广大师生员工思想情绪平稳,安全感普遍增强。 (三)工作原则 统筹兼顾、夯实基础、注重长效、服务大局。将“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工作放在学校全局工作中统筹推进,整合各方面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大政策措施、技术装备和经费投入。注重把握工作规律和特点,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校园的长治久安。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迎接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的全面检查,经研究学校成立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一)“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相关专业工作组,具体负责部署、落实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有关成员名单见附件1)。 创建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及职责分工见附件2)。 (二)各部门、单位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组织机构,根据创建工作方案落实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形成以学校创建领导小组总揽全局,各单位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三、主要创建内容 重点抓好六大体系建设: (一)整合优化组织领导体系,强化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统筹。一是健全完善校、院两级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二是积极探索推进安保工作改革,着力推动安全管理、应急、综治工作的有效整合。三是大力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安全管理工作队伍,强化学工、网管、后勤三支工作力量,加强培训和保障。四是深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完善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 (二)健全完善我校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巩固和发展校园持续稳定的局面。一是健全情况信息搜集研判机制。二是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工作。三是不断巩固我校意识形态领域主阵地。四是不断完善维护稳定工作机制。 (三)建立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全力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一是建立安全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将安全稳定风险评估纳入决策程序,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二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视做好信访等工作,定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制度,加大对一些矛盾和疑难问题的攻坚力度,有效防止问题积累和矛盾升级。 (四)建设校园综合防控体系,不断提高整体防控水平。一是持续推进技防创安深化工程,加强技防设施设备建设和值班人员完善、上岗和培训,加大经费保障和制度措施落实力度。二是完善以网格化责任细化分级为核心的校园安全综合防控模式,进一步明确网格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员和职责任务、细化不同防控等级的划分标准与响应措施,推进安全管理防控工作精细化。三是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管理服务中心,建立集安全综合值班、师生求助、消防报警、视频监控、应急指挥“五位一体”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我校安全管理工作管理信息系统。 (五)完善校园安全教育、管理和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不安定因素。一是深入开展法制教育与安全教育,以法律基础课为主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完善安全教育的内容和体系,丰富安全教育的途径和形式。二是全面强化校园安全管理与综合治理,加强学校秩序、消防、交通、安全生产、饮食卫生、危险物品、大型活动管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和改进校园网络管理,完善网络管理制度,加强网络管理队伍建设,完善网络违法有害信息处理和网络舆情引导机制。四是做好学习、生活、心理等困难学生群体的服务管理工作。五是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六)健全完善校园应急处置体系,提高突发事件现场处置能力。一是健全完善学校应急处置体系,修订完善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健全应急队伍,配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培训,组织应急演练,落实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二是积极预防、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加强对涉校群体性事件特点规律的研究,进一步完善工作预案、处置程序和处置原则,强化对安全稳定工作队伍的专题培训。 四、工作安排 创建工作分为六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措施和任务分述如下: (一)研究部署、制定方案阶段(2015年5月至2015年6月)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工作,明确工作思路。“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工作小组办公室制定《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提出学校创建工作的工作目标、基本原则、组织领导、时间安排、主要内容等,明确任务分工。 (二)固本强基、基础建设阶段(2015年5月至年底) 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基本标准》,以为师生员工办好实事、后勤保障系统精细化管理工作试点、校园环境综合治理、整改安全隐患(重点是办理主要教学场所、楼宇安全隐患整改和办理消防合格验收证明)等为契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排查体系,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各项基础工作,为2015年底迎接“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验收打下坚实基础。 (三)宣传动员、全面创建阶段(2015年5月至2015年9月) 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领导小组召开全校动员大会,明确责任分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工作小组办公室宣传组协调有关部门,利用校园网、论坛、校报、广播、微博等媒体,不断扩大安全教育覆盖范围,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各二级单位对照《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于2015年9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近二年的支撑材料、创建特色材料送至“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小组文字材料组。 (四)自查自评、整改提高阶段(2015年9月至2015年10月) “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创建工作自查报告,起草全校创建工作自查报告;邀请“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有关专家,按照《基本标准》对各二级单位进行模拟检查;根据模拟检查的情况,指导督促各单位查漏补缺,进一步整改提高;完成学校自评报告,9月底完成向教育厅申报达标验收正式申请,制定迎评工作方案,做好迎接专家组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达标申报、迎接检查阶段(2015年10月至11月) “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领导小组在向省教育厅申报验收并获得同意基础上,邀请省教育厅、公安厅、省综合治理办公室联合专家组入校检查,做好迎接专家组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妥善做好迎评验收各项工作。 (六)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阶段(2015年12月) 根据联合验收专家组的反馈意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意识。各单位要加强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建设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各单位要落实一名主要领导负责创建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系人专门负责与学校创建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系、材料总结及有关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合理安排,稳步推进。各单位要按照学校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工作进度,要将创建和保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确保每一项工作有人管、有标准、有反馈。 (三)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工作需要全校各单位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形成以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总揽全局,各单位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考核,落实责任。各学院党政一把手和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创建工作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于在创建工作中未能按期达标或因工作不力、履责不到位引发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学校将实施责任追究。 附件:1.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工作小 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专业工作组成员及 职责分工 2.江苏建院平安校园示范高校建设任务分解表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6月23日 附件1: 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相关机构及人员 1.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 进 副组长:张登宏 季 翔 任留钦(常务副主任) 梁 惠 成 员:黄宝玲、曾凡远、方桐清、徐 勇、孙世奎、张衡宇、汪玉静、刘海波、刘盛贤、耿庆春、曹明东、孙 政、黄国斌、陈年和、孙亚峰、王国平、丁维华、张 魁、张君伟、巩海霞、胡瑞仲、王宗祥、吴 涛、崔宏利、邓文才、吴兆立、徐 卓、白 桦、李存健、许能生、李 青。 2.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五个专项工作组,成员及职责分工情况如下: (1)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黄宝玲 副主任:孙 政 成 员:方桐清 、刘盛贤、徐 勇、孙世奎、汪玉静、刘海波、耿庆春、崔宏利、黄国斌、吴兆立、徐 卓、李存健、许能生。 主要职责:按计划具体推进并完成“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掌控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调度有关工作开展;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解决。 (2)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组 牵头单位:学校党政办公室、保卫部(处) 协助单位:校属各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相关会务、接待工作;负责创建工作小组及办公室保障工作;负责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申报及迎评工作;有关迎评工作档案材料的加工、汇总、整理工作、协调落实特色项目档案材料加工及经验总结、学校汇报材料的起草工作、创建工作成果和有关特色材料加工整理;组织协调校内各部门自查自评等有关工作;负责相关展室及迎检场所的布置工作;联系协调有关工作。 (二)宣传组 牵头单位:宣传部、保卫部(处) 协助单位:团委、信息技术中心等 主要职责:负责创建工作过程中的宣传工作,利用报纸、网络、电台、展览等形式全面宣传我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成果和特色;平安校园文化建设等系列工作。 (三)应急与演练组 牵头单位: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 协助单位: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实验中心、网络中心、校医院、物业公司等 主要职责:负责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及专项预案,组织全校性应急演练;负责校园综合指挥平台建设。 (四)楼宇安全隐患整改与消防合格证办理工作组 牵头单位:基建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协助单位:保卫部(处)、财务处、涉及楼宇单位及有关物业管理公司等 主要职责:确保近年校内人员密集场所建筑(西校区各主要楼宇、家属区2栋小高层)达到国家、省消防安全要求,2015年10月中旬前完成消防行政许可和备案手续,办理主要教学场所、楼宇安全隐患整改和办理消防合格验收证明;2015年9月底前完成核实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为不燃或难燃材料,是否使用彩钢板建筑,芯材是否符合要求等,如存在隐患负责进行整改并达到合格;负责“平安校园”校园有关基础安全设施功能完善;完成各重点楼宇消防火灾报警值班室功能整合及实现24小时值班等。 (五)物资、经费、人员保障组 牵头单位:财务处、人事、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协助单位:有关机关处(部)、二级学院、有关物业公司等 主要职责:负责为楼宇安全隐患整改与消防合格证办理提供资金支持;负责“平安校园”创建及迎评过程中人员调整、各项物资和经费的保障工作;按照不低于80元/生的标准设立安全稳定专项资金,合理安排相关经费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2: 江苏建筑学院平安校园示范高校建设任务分解表 序号 指标 指标内涵(省下达) 分值 牵头 单位 评分要点 1 组织领导(12分) 1.1学校党政领导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稳定工作部署和要求。 2 党政办 安全稳定工作贯彻落实不到位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扣2分。 1.2学校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院系)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平安校园建设(安全稳定工作)工作领导小组。 2 党政办 没有按规定成立领导小组扣2分。 1.3安全稳定工作列入学校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 2 党政办 没有纳入学校总体规划扣1分,未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扣1分。 1.4学校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稳定职责明确,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干部“一岗三责”要求。 2 党政办 保卫处 职责不明确扣1分,未层层签订责任书扣1分。 1.5学校党委(行政)每学期召开一次以上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稳定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稳定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 党政办 少一次专题会议扣1分。 1.6学校主要领导每学期检查安全稳定工作,分管领导每月检查安全稳定工作。 2 党政办 学校主要领导每学期未检查扣1分,分管领导未坚持每月检查扣1分。 2 维护稳定 (12分) 2.1学校落实党委主要领导为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办公室具体牵头负责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工作机制。 2 党政办 未明确党委主要领导为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扣1分、未形成党委办公室牵头维护稳定工作机制扣1分。 2.2学校建立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校园安全稳定动态信息网络,及时收集、分析、研判、处置安全稳定信息,重要信息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 2 保卫处 信息收集渠道不畅扣1分,重要信息未及时上报扣1-2分。 2.3学校对各类重点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针对性的教育管理措施,工作效果明显。 3 保卫处、学工处 重点人员底数不清、措施不实扣1分,重点人员管控不力造成影响扣2分。 2.4学校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宣传舆论阵地管理规范、有序、有效。 3 宣传部 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及宣传舆论阵地管理方面发生有影响问题扣1-3分。 2.5学校出台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前,能广泛征求意见,落实“稳评”要求,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2 工会 重大决策未落实“稳评”要求造成负面影响扣2分。 3 教育宣传 (12分) 3.1按照国家对学校法制教育的基本要求,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和法制意识。 3 思政部 宣传、学生部 未落实法制教育要求扣1分;发生学生违法犯罪情况扣2分。 3.2学校安全教育多形式、全覆盖、经常化、有实效。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应急演练。学生对安全常识知晓率高。 4 学工处 保卫处 未落实安全教育要求扣1-2分;安全演练未达到每学期一次扣1-2分。 3.3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规范,师资配备符合部、省规定标准,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体系能常态化开展工作,效果显著。 3 大学生素质与健康中心 学工处 未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和配备专职老师扣1-2分;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不力扣1分。 3.4重视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平台,在校园内部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2 宣传部 保卫处 宣传不力扣1分;安全文化氛围不浓厚扣1分。 4 设施建设(20分) 4.1*校内建筑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4 基建处、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校内建筑未达到消防安全要求(主要内容消防行政许可和备案手续)扣2分,消防安全管理不严格扣2分。 4.2校内交通标识标志明显,交通安全设施完备,交通管理规范有序。 3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保卫处 交通标识标志不明显不规范扣1分,交通安全设施不全扣1分,交通安全管理不规范扣1分。 4.3学校建立等级化防控模式,科学确定重要部位和场所,采取监控、门禁、报警等实体防护和技术防范措施。安防系统运行良好,维护更新及时有效。 4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等 技防设施建设不完善扣2-3分;管理维护不到位出现运行故障扣1-2分。 4.4重点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实验实训中心 管理措施不落实扣1-3分。 4.5建立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校园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记录并留存有关用户日志信息;落实校内重要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措施,有效防范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 3 信息中心 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扣1-3分。 4.6吸纳新技术新手段,探索安防系统信息化建设,校园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3 信息中心、保卫处 安防系统陈旧落后,未及时提档升级扣1-3分。 5 隐患治理(12分) 5.1主动协调公安、综治相关部门完善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机制,坚持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4 保卫处 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不好,师生反映强烈扣1-4分。 5.2学校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定期摸排各类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 2 保卫处 未建立排查机制扣2分。 5.3分类梳理安全隐患和纠纷矛盾,并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措施,指定部门或专人及时整改隐患。 2 保卫处及各支部 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化解造成后果扣2分。 5.4坚持隐患整改不彻底不放手,确保效果明显无反复。 2 基建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保卫处 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扣1分,出现反复扣1分。 5.5建立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效果和相关责任人台账制度,原始资料准确完整、查考有据。 2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基建处、保卫处及有关部门 台账资料不全扣1分,无台账资料扣2分。 6 规章制度 (10分) 6.1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4 保卫处、学工、教务、实训等有关部门 安全管理制度不全扣1-4分。 6.2安全管理制度宣传到位,相关岗位管理和工作人员对具体工作制度的知晓率达到100%。 3 保卫处、宣传部、学工处,各单位 安全管理制度知晓率不高扣1-3分。 6.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检查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3 党政办公室、质量办、保卫处 安全管理制度检查考核不严扣1-3分。 7 应急处置 (10分) 7.1突发事件处置总体预案及各类专项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 3 党政办、保卫处、学工处、各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等 无总体预案扣1分,专项预案不全扣1-2分。 7.2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师生员工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4 学工处、保卫处 应急演练少一次扣1分;师生员工不熟悉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扣1-2分。 7.3学校突发事件处置经费、人员、物资保障到位,处置工作及时得当,效果明显,信息反馈及时。 3 财会务、保卫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 突发事件处置保障不力扣1分,处置不当造成影响扣1-3分。 8 保障措施 (12分) 8.1按规定单设安全保卫部门、配备保卫人员,保卫队伍年龄、知识结构配置合理。每学期参加一次以上业务培训,履职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4 组织部、 人事处、 党政办 保卫处 安全保卫部门设置不规范扣1-2分、保卫人员配备不足扣1-2分,年龄、知识结构不合理扣1分,未参加业务培训扣1分。 8.2安全稳定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保卫干部待遇落实。学校按照不低于80元/生的标准设立安全稳定专项资金,用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点矛盾问题化解、安全隐患整改、安全稳定工作奖励等其他安全稳定专项工作。 4 财务处 党政办 保卫处 经费、待遇不落实扣1-2分,未建立安全稳定专项资金或资金建立标准不达标扣1-2分。 8.3内外沟通机制健全,与当地党委政府、街道社区,以及周边单位和相关部门关系协调融洽。 2 党政办、保卫处、后勤 有关单位 内外关系不协调扣1-2分。 8.4办公设备配置齐全,能保障安全稳定各项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2 资产办、保卫处 办公设备配备不齐扣1-2分。 9 绩效评估 9.1不发生因学校工作不到位,引发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重大安全事故、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失泄密案件;不发生引发其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不安定事端;不在平安校园示范校建设考核中故意提供虚假材料。 党政办 学工处 保卫处 发生一项扣15分。 9.2可防性案件发案数逐年下降,或整体发案率低于本校近三年发案率平均值5%。 保卫处 未实现发案率下降或低于本校近三年发案率平均值5%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9.3问卷调查,师生员工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满意度达95%以上。 党政办 学生处 保卫处 师生员工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满意度低于95%,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9.4安全稳定工作有创新,成效明显。 党政办、 保卫、学工、二级学院 工作有创新,成效明显,普遍认可,每一项加2-5分。 其中文字档案整理汇总工作分别由以下单位负责:(1)组织领导12分,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牵头(2)维护稳定12分,由党政办负责牵头(3)教育宣传12分,由宣传部负责牵头(4)设施建设20分,基建、后勤负责牵头(5)隐患治理12分,保卫处负责牵头(6)规章制度10分,保卫处负责牵头(7) 应急处置10分,保卫、学工处负责牵头,(8)保障措施12分,财务、人事处负责牵头(9) 绩效评估,保卫处、党政办负责牵头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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