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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玉县石料厂安全专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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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目 录 1设计依据 1 1.1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或相关的合法性证明 1 1.2设计委托书 1 1.3国家、地方政府、行业有关政策规定、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1 2建设项目概况 4 2.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4 2.2建设项目性质、任务及范围 4 2.3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4 2.4工艺流程及工艺设备 5 2.5项目选址 5 2.6总图及运输 6 3建设项目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 7 3.1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有害程度分析 7 3.2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10 3.3自然环境及周边条件影响分析 12 3.4安全管理影响分析 14 4安全设施设计采取的防范措施 16 4.1场地布置与运输安全措施 16 4.2建筑抗震设防 17 4.3工艺流程及设备设施防范措施 17 4.4公用和辅助设施 22 4.5厂址选择及自然灾害防范措施 24 4.6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 25 5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27 5.1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27 5.2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27 5.3安全管理要求 27 6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31 6.1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31 6.2安全教育、培训设施与器材 33 7 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分析 34 8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概算 35 8.1安全设施总投资概算 35 8.2安全设施分类投资概算 35 9 预期效果及建议 36 9.1结论及预期效果 36 9.2建议 36 10 可能出现的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39 10.1主要事故类型 39 10.2事故预防措施 39 10.3应急救援措施 39 10.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 41 11 附件 42 11.1安全设施设计主要附件 42 11.2安全设施设计主要附图 42 11.3安全设施设计主要附表 42 1设计依据 1.1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或相关的合法性证明 建设项目的营业执照(注册号:140623063001805) 朔州市右玉县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右玉发改备案【2016】7号) 1.2设计委托书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委托书 1.3国家、地方政府、行业有关政策规定、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1.3.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名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8)《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9)《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2007年12月20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10)《山西省消防条例》(2010年7月16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1.3.2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发【2010】23号,2010年7月19号起施行)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2006年3月1号起施行)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4)《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5)《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自2014年12月10号起施行) (6)《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自2012年2月14日起施行) (7)《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晋安发【2011】7号,自2011年6月29号起施行) (8)《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10)《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1.3.3标准、规范 (1)《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5)《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7)《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8)《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T8196-2003) (9)《机械安全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GB12265.3-1997) (10)《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12)《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13)《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T25295-2010) (1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15)《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 (16)《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 (17)《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 (18)《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GB13495.1-2015) (19)《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20)《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18218-2009) (2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2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13) (23)《防洪标准》(GB 50201-2014) (24)《安全色》(GB2893-2008) 2建设项目概况 2.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右玉县玉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石料加工与销售项目位于右玉县高家堡乡上柳沟村。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4日,于2016年4月17日在右玉县发改委备案立项。项目建设地交通方便;选用的设备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并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有利清洁生产。产品直接运往附近高速路建设项目使用。产品有市场,价格有竞争力。 2.2建设项目性质、任务及范围 项目名称:石料加工与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右玉县玉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5亩 建设项目任务、范围:主要包括碎石料生产线及办公生活区建设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劳动定员:7人 2.3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2.3.1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 生产规模:年产7500吨碎石料。 原料来源:本项目生产用主要原料为本地石料,供应渠道来源可靠有保障,足以满足项目所需。 2.3.2公用工程 1、供水 本项目生产、生活、消防用水,给水水源为上柳沟村的机井水,由水罐车运输,可满足项目的需求量。 2、供电 本项目的用电由输配电系统,从上柳沟元堡变电站引线供电,电压等级为10千伏,企业用电电压380V,变压器采用中性点接地方式,企业供电负荷250kVA。 2.4工艺流程及工艺设备 2.4.1工艺流程 主要工艺流程 由外围汽车将石料运至破碎机下料口,石料经锤式破碎机破碎后经过31米皮带运输至振动筛;振动筛将石料筛分后将石料按粒径大小不同分至各个皮带。 图2-1 工艺流程图 2.4.2主要生产工艺设备 表2-1 主要生产工艺设备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1 锤式破碎机 1台 2 振动筛 1台 3 皮带 31m、15m 20m、22m 4条 4 变压器 10kV 1台 5 变配电设施 1套 2.5项目选址 2.5.1厂址位置 右玉县玉海商贸有限公司石料加工与销售项目位于右玉县高家堡乡上柳沟村。厂区北面约300米处为朔州到右玉高速公路洞口,西面1000米处为荒山,山上为风力发电厂的风机,东面为荒山,南面为空地。 2.5.2地形、地貌 右玉县属内蒙古高原东南边缘,地势南高北低,中间平缓,周围群山环抱。旧城关、威远堡和梁家油坊的附近为平川区,海拔在1250至1350米之间。西部山地诸峰海拔在1500至1750米之间;南部是洪涛山脉,主要山峰平均海拔1700米;东部山地诸峰海拔在1700米以上,其中红家山海拔1975米,为县境最高点;北部诸山海拔1600米上下。 2.5.3地震烈度 根据国家地震局和建设局发布的《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分》所示,项目区基本烈度为7度。 本项目区没有发现空区和滑坡迹象等不良地质现象。 2.5.4气象条件 该项目所在地右玉县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凉爽,夏季炎热,秋季晚凉,冬季严寒,气温年较差和日较差大,年平均气温一般为5.5℃左右,1月份最冷,平均气温为-14.9℃~-9.4℃,极端最低气温-40.4℃,7月份最热,平均气温为19.4-22.3℃,最高气温可达38.3℃。 2.6总图及运输 2.6.1总平面布置 本厂厂区北面为工作生活区,南面为生产区:破碎机、振动筛、皮带等。变压器和配电室位于厂区中部。 2.6.2竖向布置 厂区地形简单,由南往北依次地势依次升高。变压器位于厂区中部较高地段,高于配电室约3米,破碎机下料口高于破碎机约3米,配电室高于料场地坪约2米。 2.6.3运输 本项目的运输主要为道路汽运。产品出厂,主要由汽运至附近高速路施工现场。本厂用原料、生活物资、劳保用品等运入,工业垃圾及产品运出采用公路运输。 3建设项目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 3.1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有害程度分析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车辆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3.1.1火灾 本项目火灾主要为电气火灾,发生的原因分为三种:一是外界火源引燃电缆引起的;二是电力线路短路引发的;三是电流过载导致的。 该项目的变配电设备如果安装不规范或维护不到位,电气设备、地下电缆沟道等发生电气设备短路等故障,极易引起电气着火。 (1)电气设备 电气设备缺相或机械设备长期超负荷运转引起电气设备过载,温度骤升,导致绝缘热击穿短路或接地,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层就会发热炭化甚至燃烧;电气设施绝缘老化或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而使绝缘损伤发生漏电、接线错误以及其他意外原因,造成电气短路产生强大的短路电流,从而出现高温、火花和电弧,引起火灾。 (2)电缆火灾 电缆敷设不合理,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未分层、受水浸渍,绝缘破坏、电缆接地或短路,继电保护装置未动作而发生火灾;电缆密集敷设的封闭通道或场所存放有易燃物品;绝缘层过热或遇到漏电火花等点火源,可能发生电缆起火。电缆中间接头处连接不紧,造成局部电流过大,温度过热引起自燃;电缆头相间距过小,导致放电起火。 (3)雷电火灾 建筑物和电力系统内的电气设备遭受直击雷、感应雷、球形雷和雷电侵入波等时,其放电电压可达数百万伏至数千万伏,产生极强的电效应,因雷击而产生电气设备烧损,造成停电,损坏绝缘引起短路,导致火灾事故。 3.1.2触电危害因素分析 本项目涉及配电设施设备及电气设备。这些设备设施在隔离、漏电、 过流、短路及过载保护、绝缘防护失效的情况下,容易引发触电伤害。电气设备安全距离不足,防雷、防静电装置、接地保护不合格或失效等,也可能引发触电伤害。造成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低压触电。以发生在电气设备上的低压触电最为多见。如进户线绝缘破损、湿手拧灯泡误触金属灯口、电气设备绝缘破损而带电,都容易引起低压触电。 (2)运行维护人员未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停电、并验电采取短路接地措施,或部分停电的设备与带电设备之间未装设接地线等,都容易发生感应带电而引起触电。 (3)误登带电设备。电气工作人员习惯性违章,在未经许可、无人监护的情况下,走错间隔或错听、错看,误登带电设备。 (4)电气设备缺少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缺少警示标志,防护设施不完善等均可能导致触电事故。 (5)电气系统的防雷接地系统不合格,或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不良,可能导致触电事故。 (6)带电作业中发生的人身触电。主要是未执行专业技术和安全操作规定,以及其它原因,失误造成触电。 (7)误送电造成触电。这种触电属于典型的误操作之列。电气人员未执行电气工作票制度规定,调度员误发令,值班员看错设备、走错间隔、漏停线路开关、误操作向检修设备合闸送电,以及二次设备上的工作该断电而未断,电气运行人员未严格验收,而导致他人触电。 (8)设备外壳未接地造成触电。这里主要指机械设备,因振动使绝缘损坏而致外壳带电,或接地不完善,开脱、虚焊等,人体接触设备外壳时即遭受电压伤害。 (9)移动照明、特殊场所和潮湿场所未采用安全电压;手持电动工具未采用漏电保护装置。 (10)潮湿、腐蚀性较强的场所里,电气线路的耐压等级降低或电缆损坏,导致作业人员触电。 (11)防雷接地不合格或失效,电气设备保护接地不良,可能导致触电。 (12)电气作业人员在岗前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未持证上岗,工作中未能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可能导致触电。 3.1.3机械伤害危险因素分析 本项目使用到锤式破碎机、振动筛等机械设备。当其在运行中如果发生设备故障、安全设施失效、管理不善、人员违章作业等原因,有可能发生机械伤害事故,轻可致人受伤,重则可能致人残废甚至死亡。 造成机械伤害事故的主要因素有: (1)设备控制系统失灵,造成设备误动作,导致事故发生。 (2)电源开关布局不合理。 (3)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缺乏或损坏、被拆除等。 (4)机械设备有故障不及时排除,设备带有故障运行。 (5)在机械检修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机械突然运转等。 (6)机器意外启动或关闭;不具备操作机械素质的人员上岗或其他人乱动机械设备。 (7)在与机械相关联的不安全场所停留、休息;任意进入机械运行危险区域。 3.1.4高处坠落危险因素分析 本项目南北形成一定的坡度,变压器、配电室、破碎机高度相差约3.5米,若防护措施不当,人员有可能发生坠落。本项目破碎机下料口距离破碎机的高度大于2米,如果防护措施不当或者无防护措施,在下料过程中可能造成人员或者车辆从高处坠落。 3.1.5物体打击危险因素分析 物体在自身重力或者其他外力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伤害。在石料破碎过程中,破碎的石块掉落可能会造成打击伤害。 3.1.6坍塌危险因素分析 本项目所在地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若建筑物设计时未考虑其抗震等级,或因地基处理不当,可造成建构筑物地基基础不稳固,容易造成建构筑物倒塌、沉陷,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 本项目变压器、配电室、破碎机下料口均处于较高的位置,如果边坡稳固性差,或者在雨水冲刷、强劲风流等外力作用下,导致移动和变形,造成坍塌。 3.1.7车辆伤害危险因素分析 石料运输过程中,由于路况较差、坡度大、弯道多、车辆老化、驾驶技术差、操作失误等原因,均可能造成翻车、撞车、撞人等事故的发生。 3.1.8粉尘、噪声振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 粉尘:本项目石料在破碎、筛分、运输、装卸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人长期大量吸入粉尘,容易引起尘肺病,严重影响人体健康。 2、噪声、振动 破碎、筛分作业过程设备运行会产生噪声,如果噪声超过90dB(A)以上,时间长、距离人近,噪声可能引发职业性耳聋或引起神经衰弱、心血管疾病及消化系统等疾病,妨碍作业人员辨识各种信号,使操作人员的失误率上升,容易引发事故。破碎机和筛分机运行可能产生强烈振动,振动可能引起人的生理和心理效应,直接作用人体导致中枢神经紊乱,血压升高,产生各种疾病,同时也会导致设备、部件损坏。 3.2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3.2.1电气系统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电气设备在安装、调试、维护过程中,作业人员未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违章作业等因素,都有可能发生人身触电事故;运行人员巡视检查或检修人员与带电的电气设备的裸露部分安全距离不足,可能引起触电或弧光短路烧伤,造成人员伤亡。 (2)电缆的设计选择与敷设不合理,造成电缆外护层损伤、电缆过热、短路、绝缘老化或绝缘性变坏,缩短设备、线路的使用寿命甚至引起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如与热力管道靠近敷设,易加速绝缘老化,引发电缆火灾事故。 (3)电气设备的接线端、电线接头、插座、灯头、熔断器分支线等处,易发生相间短路、接地短路、闪络和漏电,容易发生触电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用电环境恶劣,更易造成触电事故。 (4)电气设备未定期进行试验,一旦发生故障将会产生较大短路电流,可导致设备损坏。 (5)电气设备保护性接地不良,一旦发生故障(如绝缘破坏、漏电、接地故障),设备外壳带电时,则有可能发生触电事故;特别是有些露天设置的接电箱、线路、灯具等,受到粉尘、潮湿、风雨等自然条件的影响,使其绝缘损坏,造成意外带电(漏电),人员接触易发生触电事故。 (6)电力、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如果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措施失效,单相接地保护不动作,人体触及带电体将引起人生触电事故;相间短路则易导致设备烧毁。 (7)电力、电气设备发生短路处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场所,可燃物质从容器、管道中发生泄露,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时,如果电力、电气设备不是防爆型的,电气火花将导致危险环境爆炸和火灾事故,使系统内发生设备损坏及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 (8)电气设备缺相运行或机械设备卡住引起电气设备过载度骤升,引起绝缘热击穿短路或接地,易发生火灾、爆炸、触电等事故。 (9)电气系统产生过电压(包括操作过电压、外部雷电过压等)引起电力、电气设备绝缘击穿,发生短路故障,引起火灾、爆炸事故或人员伤亡。 (10)开关既可手动,又可自动并加继电保护,如果继电保护装置未定期进行校验,继电保护的过流定值或速断值设定不当,或开关机构失灵拒绝动作,都可造成开关该动作而不动作,从而引发扩大性事故。 (1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如电工无证上岗、停电时不挂警示牌、送电时有人未撤离,作业人员劳保防护用品穿戴不全等均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12)临时用电危险分析: ①没有完备的临时电气线路审批制度和手续。 ②在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场所架设临时电气线路。 ③没有按照电气线路安装规程进行布线。 ④没有安装总开关控制和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每一个分路没有装设相匹配的熔断器。 另外,雷雨天气在室外操作或在防雷设施周围停留,有发生触电、雷击的危险。 3.3自然环境及周边条件影响分析 厂址周围自然灾害危险、有害因素包括:地震、不良地质、雷电、洪涝、高(低)温等。这些自然灾害会造成极为严重的灾难性后果,因此在选址时,对此类危险、有害因素要高度重视。本项目自然条件造成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如下: 1、地震 地震是一种能够产生巨大破坏作用的自然现象,地震可对建筑物或设备产生破坏作用,导致建筑物垮塌,管道破裂,生产线损坏,威胁人身安全。地震灾害的特点是突发性强,破坏性大,防御难度大。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附录A,本项目所在地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对建筑抗震要求较高,如果采取措施不当,就会使地震灾害扩大。 若该项目未按该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进行建(构)筑物设计与施工,建(构)筑及其它设备设施存在设计偏差或施工质量未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则强烈地震灾害可能导致建筑、设备基础下沉和倾斜,建(构)筑物倒塌、生产设备设施及管线拉裂、电缆的移位、倾倒、折断而造成各类事故。 2、不良地质 不良地质对建筑、构筑物具有很大的破坏作用,甚至威胁人身安全。同一地区不良地质对建筑物的破坏作用往往只有一次,作用时间不长。主要破坏形式是基础整体下沉或不均匀沉降,致使建筑物裂缝或垮塌,从而导致主要设备下沉开裂,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3、雷电 雷电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直击雷和感应雷。雷击能导致火灾和爆炸事故,破坏建筑物和设备。本建设项目如果建(构)筑物和设备的防雷接地装置不符合要求或损坏,则有可能发生雷击和相应的事故。雷雨季节发生的雷击事故很多且危害极大。 4、洪涝 山洪是指山区溪沟中发生的暴涨洪水。山洪具有突发性,水量集中流速大、冲刷破坏力强,水流中挟带泥沙甚至石块等,常造成局部性洪灾。山洪具有突发性、水量集中、破坏力大等特点,危害很大。山洪及其诱发的泥石流、滑坡,常造成人员伤亡,毁坏房屋、道路等,如果本项目防洪措施出现故障可能会对本项目造成严重危害。 厂区排水系统如果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排水设备发生故障,遇大、暴雨等就有可能造成内涝,导致大量积水无法排出而浸渍、毁坏设备,影响生产,如果大量积水渗入地下,则有可能造成建(构)筑物和设备因基础下陷而倾斜、变形、破损或倒塌,甚至引发次生事故。 5、高温、低温气候危害 该项目夏季为露天作业,若未采取合理的防暑、降温措施,夏季气温过高易使作业人员受到高温的危害,发生中暑。 在生产过程中冬季室外露天作业人员若连续在低温环境下工作时间过长,轮换制度不利,疲劳工作,则作业人员都将受到一定程度的低温危害,可能导致冻伤。 3.4安全管理影响分析 1、安全管理机构方面的因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指的是生产经营单位中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设机构,其工作人员都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作用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进行各种安全检查活动,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等。它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企业拥有一个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否则将会给企业安全生产埋下隐患。 2、安全教育培训方面的因素 人的不安全因素主要表现在思想意识、技术和心理或生理方面。即意识不到“安全第一”在生产中的意义,麻痹大意;技术上不熟练,违章、缺乏处理事故的经验;过度疲劳或带病上岗、酒后上岗、情绪波动和逆反心理等也易造成事故发生。该项目在施工及投产运行中,因物及环境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火灾、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车辆伤害等潜在危险性,而触发这些潜在危险的主要因素往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状态。 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也是预防企业伤亡事故及职业病并减轻其危害的有效途径。为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企业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企业安全教育对象:包括企业法人经理(厂长)在内的全厂职工。 3、安全管理制度方面的因素 安全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行动指南,是生产经营单位有效防范生产、经营过程安全生产风险,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措施。 客观上需要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工艺过程、机械设备、人员操作进行系统分析、评价,制定出一系列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控制措施,以保障生产、经营工作合法、有序、安全地运行,将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如果制度不健全,没有按国家、地区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建立健全符合该工程实际情况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致人员在生产运行中无章可循,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消除事故隐患措施不合适,以致酿成事故。 措施不具体,制度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甚至是错误的,操作人员虽然有章可循,但实施后不能起到应有效果,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执行不落实,人员违反岗位操作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进而造成事故发生。 4、 企业没有制定操作规程和生产过程中的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可能会发生“三违”现象: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可能会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5、 安全隐患未及时排查治理、生产现场有危害因素的地方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工作人员没有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火劳动防护用品损坏可能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当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不能及时处理事故而导致事故的影响范围扩大。 4安全设施设计采取的防范措施 4.1场地布置与运输安全措施 4.1.1场地布置 考虑合理的功能分区,保证有较高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环境,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注重安全。对生产区域合理硬化、美化,创造文明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总图布置根据厂址的交通运输线路连接条件,厂区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和气象条件,主要建构筑物的布置既要有利于生产,考虑工艺流程合理、畅通,各工序之间衔接紧凑,又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便于厂内运输,减少运输距离。根据上述原则,结合该厂的实际,生产线布置力求外观整齐、工艺流畅;厂区道路主干道贯通厂区,交通运输便利。 该项目按使用功能合理分区,生产设施符合防火间距要求。 厂内道路布置要适应内外运输,车辆往复频繁的设施应靠近厂区边缘地段,组织好人流和物流,尽量避免交叉干扰,满足行业、专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 4.1.2交通运输安全措施 1、厂内建筑物、设备不得妨碍驾车行驶视线和行人行走时的视线,并严禁侵入道路的安全限界。 2、厂内道路的转弯半径应便于车辆通行,主、次干道的纵坡不大于8%。 3、厂区道路在弯道的横净距和交叉口的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得有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 4、本企业应制定相应的车辆进出入管理制度,并考虑设置专人负责运输安全,厂内道路必须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5、为保障交通安全,考虑到货运车辆车身宽2.85m,铲车宽度范围2.54m-2.8m,为保证这类车辆均能通行,规定通道宽度不小于3.5m。 6、卸料作业 (1)卸料倒车时,倒车速度小于5km/h,不应高速倒车。 (2)在破碎机上方的下料口设置车挡,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2,顶宽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4,底宽不小于轮胎直径的3/4。 (3)卸料时应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进入作业区的工作人员、车辆等,应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 4.2建筑抗震设防 该地区的地震烈度为7度,有地震灾害影响的可能性,建筑抗震按7度抗震烈度设防,采取合理的抗震构造措施,结构设计要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 对变压器、配电室、锤式破碎机附近的土墙进行加固处理,防止坍塌。 4.3工艺流程及设备设施防范措施 4.3.1防火灾安全措施 本项目火灾主要为电气火灾事故,以下主要为防电气设备、设施引发火灾的安全措施: 1、供配电设备安装应符合标准要求,所有配电设备可靠接地。 2、电缆施工敷设要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避免任意交叉摆放。并且电缆埋设时曲率半径不能太小,不同类型电缆的埋设弯曲半径要满足10~30倍的电缆直径。 3、施工安装时,避免钝角、滑动件贴近导线绝缘外层,以免损伤线路绝缘保护层。 4、根据可能出现的系统最大负荷运行方式,每年核算开关设备安装地点的断流容量,并采取措施防止由于断流容量不足而造成开关设备烧损或爆炸。 5、定期检修电气设备、电线和电缆线路,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保证状态完好。 6、防雷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维修。 7、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并设置严禁烟火标志;建立电气防火教育制度,经常对员工进行电气防火知识教育和宣传,提高各类用电人员的电气防火自觉性。 8、配电室设置2个干粉灭火器,以备急需。 9、对员工加强安全教育和训练,增强员工的防火意识,使之掌握一定的防火知识、具备一定的消防技能,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10、本项目配电室墙体夹芯为不燃烧的材料,疏散门向外开启,配电室内部地面为不产生火花的地面。 4.3.2防触电伤害安全措施 1、加强停送电管理,严格执行停电告知牌制度;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电和送电,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2、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电停机应有人员监护。 3、落实可靠的防护措施,建立必要的工作票制度和停电保护制度。 4、检修区域设专人监护,防止他人误入、误送电或开机。 5、为了防止意外送电和二次系统意外的反馈电,以及消除其他方面的感应电,在被修部分外端装设临时接地线。 6、在部分停电检修时,要将带电部分遮挡起来,使检修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 7、电气作业人员对安全必须高度负责,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各项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落实。安装电气必须符合绝缘和隔离要求,拆除电气设备要彻底干净。对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一定要有效接地。电气作业人员要正确使用绝缘的手套、鞋、垫、夹钳、杆和验电笔等安全工具。 8、为防电伤,所有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以及金属支架、箱盘底座均采取接地保护,以防漏电,造成人身安全事故。 9、检查设备必须关闭电源,并挂警示牌,另必须有两人以上监护,检修完毕先清理工具,巡视通电设备周围确实无人后方可合闸试运行。 10、采用开关盒,母线护网等简单、有效的安全装置,将带电部位与外界隔离,防止人体误入带电间隔。在带电设备附近设置“防止触电”等安全警示标志。 11、作业场所要选用绝缘的电动工具、设备和导线;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垫等)、在带电体与工作者之间加以隔离,防止电击伤,避免造成人身和设备事故。 12、破碎机的电机设置围栏防护,并设可靠接地。 4.3.3防机械伤害安全措施 1、本项目皮带滚筒设保护罩以防机械伤害。以操作者的操作位置为基准,凡高度在2m以下的皮带滚筒均设可靠的防护,防护装置均牢固、可靠、不易拆除。 2、各个皮带设置事故拉绳,在发生紧急事故时能够快速切断电源,并与破碎机、振动筛控制电源联锁。 3、设备周围均留有足够的检修通行空间。 4、同一台设备上下、前后及里外同时检修时,要有统一指挥人,加强联系,互相配合,互不影响。 5、机械设备有专人使用和管理,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要求。 6、在开车或启动机器之前确保无人处于危险状态中。 7、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工作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集中注意力,不出现误操作;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4.3.4防高处坠落安全措施 1、下料口平台处和现场高于地面2米处设置1.2m的栏杆,要做到“有台必有栏”,以防坠落。 2、加强对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3、提高职工自身防范意识,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强调职工严格执行。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4.3.5防物体打击安全措施 1、现场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的其他人员都应按规定戴好安全帽及穿好劳动防护用品。 2、加强检修过程中工具及物件的保管,高处的物件必须合理摆放并固定牢固。 3、避免在破碎机、振动筛作业区有石料飞出的危险区域行进和停留。 4、加强对职工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加强防止物体打击的检查和安全管理工作。严禁违章作业。 4.3.6防车辆伤害安全措施 1、车辆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精心操作,杜绝操作失误。 2、在厂区道路行驶,限速行驶,车速不得大于5km/h,设置路标;无论何种原因造成视觉不清时,均不得开车。 3、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严禁违章作业、违章调度、无证上岗、酒后驾车等行为(如在驾驶中不抽烟、不谈话、不疲劳驾驶、不激情驾驶)。 4、运输车辆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持完好状态,严禁带病行驶。 5、加强道路的维修保养,确保路面平整,状态良好。 6、设工作照明和事故照明;夜间作业时,要确保照明充分,无照明死角。 7、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车。 4.3.7防尘安全措施 1、为职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职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在日常生产中,要加强对粉尘环境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防尘口罩的配戴。 2、对工人进行定期体检,积极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3、加强厂区绿化建设,定时喷洒冲洗道路。 4.3.8防振动安全措施 1、选用动平衡性能好、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在设备上设置动平衡装置,安装减振支架、减振手柄、减振垫层、阻尼层;减轻手持振动工具的质量等。 2、在设备安装过程中,调整基础重量、刚度、面积,使基础固有频率避开振源频率,错开30%以上,防止发生共振,并将振动设备的基础与基础支撑之间用减振材料(橡胶、软木、泡沫乳胶、矿渣棉等)、减振器(金属弹簧、橡胶减振器和减振垫等)隔振,在振源设备周围地层中设置隔振沟、板桩墙等隔振层,减少振源的振动输出。 3、穿戴防振手套、防振鞋等个体防护用品,降低振动危害程度。 4.3.9防高温安全措施 1、工人进行岗位轮换。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范能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2、按季节发放防暑用具及防暑饮料,同时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与操作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减少高温对生产作业的影响。 4.3.10防尘、噪声振动措施 1、加强防尘工作,对项目产尘场所进行定期洒水,工作人员配备防尘口罩。破碎机和振动筛岗位,发放防噪声耳塞。 2、对接触粉尘、噪声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发现有职业病症状时,立即调离有害岗位,并进行治疗。 3、为现场工作人员配备手套、防尘口罩、防噪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工作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4.4公用和辅助设施 4.4.1电气系统安全措施 1、电气设备防护措施 (1)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型设备和仪表,各种设备设置防雷及防静电接地系统。 (2)机、电器设备应设置电气保护装置。 (3)严格执行工作票审批手续制度,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4)电气设备检修,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并严格履行停电、验电,封接地线和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的工作程序,要充分放电,严格验电,进行可靠的防漏电保护,对变压器周围必须设置防护栏,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 (5)电气设备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停电检修时,对停电线路作三相短路接地保护。 (6)在日常运行、维护、检修中,应对正常带电部位做到良好隔离,加强各种防护措施;对电器的绝缘定期进行检测,发现绝缘缺损,及时处理。 (7)设备检修用手持电灯的工作电压,在一般场所不超过36V;在潮湿场所和在能导电的设备或容器内不应超过12V;在水中使用不应超过12V。 (8)用于防止直接接触的电气设备的外壳等保护部件,只允许用工具拆卸或打开。 2、电缆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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