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修水县良塘新区市民中心主楼多联式空调设备采购安装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修水县良塘新区市民中心主楼多联式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XZ-20130302
招 标 人:修水县南城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江西·修水
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制
二0一三年三月八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修水县山谷大道467号 邮编:332400
电话: 15207021802 修水县政府网:http://
邮箱:xszxzc2012@ 江西政府采购网: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招标须知 5
须知前附表 5
投标人须知 6
一、说明 6
二、招标文件 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9
五、开标及评标 10
六、授予合同 16
第三章 合同基本条款 23
一、说 明 23
二、设备条款 23
三、技术资料 23
四、专利权 23
五、交货与安装地点 23
六、设备的检测、发运、包装及运输 23
七、交货期及交货方式 24
八、合同的转让和分包 24
九、质量、技术标准 24
十、质量保证 24
十一、付款进度 24
十二、检验 25
十三、安装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25
十四、违约责任 25
十五、违约赔偿 26
十六、违约中止合同 26
十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26
十八、仲裁 26
十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27
二十、合同的修改 27
第四章 技术规格 27
一、基本要求 27
二、招标货物及服务说明 28
三、货物需求一览表 29
四、技术规格参数及功能要求 29
五、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29
六、随机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 29
七、技术培训 30
八、售后服务 30
第五章 投标文件 3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西省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修水县市民中心主楼多联式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修水县南城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市民中心主楼多联式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Z-20130302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 、内容
1、名称:修水县良塘新区市民中心主楼多联式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
2、内容:多联式空调设备采购安装,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招标人提供的的图纸。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制造商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代理商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有设备供应、安装施工及相关服务能力的国内企业单位。
2、投标人若不是制造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对本次投标项目唯一授权书。
3、所投空调设备的制造厂需为世界知名品牌在华合资或独资企业。压缩机必须与投标品牌一致。(恒温恒湿机除外)
4、所投空调设备的制造厂必须在江西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恒温恒湿机除外)。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投标人参加开标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投标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和上述要求资质证明文件(制造商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资料提供原件备查,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2013年3月8日至3月27日在修水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本项目招标公告下载。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套,开标前缴交 。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3月28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3年3月28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修水县南城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冷小姐 13970286994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地点:修水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修水县山谷大道467号)
传 真:0792-7696104 邮编:332400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15207021802
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八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序号
内 容
1
建设地点:修水县良塘新区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
招标范围:多联式空调机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人控制预算价200万元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室内机15天,室外机30天内到达工地现场。
2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
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五万圆整
到帐时间:2013年3月28日12:00时前(北京时间)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必须从投标人开户银行账户转出)
开户名称: 修水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 南昌银行九江分行修水支行
帐 号: 7929 0009 3400 068
4
各投标人如有疑问请采用电子信箱方式在2013年3月20日前发至xszxzc2012@邮箱,
招标人将在3月22日前给予答复。
5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6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3月28日9:30时(北京时间)
7
投标文件递交至: 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修水县行政服务中心(山谷大道467号)二楼
8
开标时间:2013年 3月28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修水县行政服务中心(山谷大道467号)二楼
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须知中所述的货物采购。
2、定议
2.1 招标代理机构: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2 招标人:修水县南城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3 项目名称:修水县市民中心多联式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
2.4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5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材料、物资、手册及其他有关资料等。
2.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保修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合格投标人:经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确认为合格的投标人称为合格的投标人。
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7、供方应免费提供2年内使用的设备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备件清单及单价。
8、随机文件、附件
8.1 产品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
8.2 提供货物安装、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其清单
9、技术培训、安装和验收
9.1 投标方负责派人员到安装现场进行技术培训,并保证招标方2人以上可以熟练的操作整套系统,并能排除系统中发生的故障。
9.2 安装调试完成后,设备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承担。最终验收合格正式签字后,进入质量保证期。
10、售后服务
10.1 质量保证期内,投标方收到招标方通知12小时内解决故障,如出现重大故障则必须24小时内解决,并免费提供维修及更换缺损部件。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货物售后服务具体措施和方案及保证期后的维修收费标准。
11、其他: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安全规范,现场管理统一由招标方协调。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构成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商务条款
第三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附件
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方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3、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在2013年3月20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该答复提供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
4、招标文件的修改
4.1 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4.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修改通知书报主管部门备案。
4.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5.1 提示: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5.2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3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报价文件包括:
投标书
开标一览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技术文件
其它证明文件
投标货物的技术宣传手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有关材料
6、评审材料原件: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
7、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
8、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8.1 投标人应提交其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8.2 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8.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8.2.2 货物从招标人开始使用至货物验收后二年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8.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
8.2.4 商务条款的偏差例外。
8.3 投标人的技术规范应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所指出的标准,投标人可提出改进建议,但该建议应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规定,以使招标人满意并得到招标人的同意。
9、投标报价
9.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以及为完成招标范围所必须的全部费用和税款,具体包括出厂单价(包括辅件、易损件、备件、专用工具)、运保费、技术培训及投标人认为需计入其他的费用。
9.2 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总价、单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9.3 投标人还应详细填写货物说明一览表和供货范围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9.4 投标报价币种:人民币,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
9.5 如果投标报价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投标价格有出入,以投标分项报价表为准。
9.6 报价要求:本次设备总价包含安装调试、运输、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人员培训、0.7%的中标服务费及其它附带伴随的费用。招标人未对项目调整时,中标人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增加合同金额;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
10、投标保证金
10.1 投标人须在投标之前交纳 15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0.2 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形式从投标人的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不允许从投标人其他账户汇出),并且在2013年3月27日中午12:00时前到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户名:修水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 南昌银行九江分行修水支行;账 号: 7929 0009 3400 068)。
10.3 任何未按第10.1和第10.2条要求提交可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废标处理。
10.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转为履约保证金。
10.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11、投标有效期
11.1 投标应自招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6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废标处理。
11.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影响保证金退还。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2.1 投标人应准备三份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2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2.3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2.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2.5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密封袋中,且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3.2为方便开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单独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报价表”字样。
13.3投标人应将13.2、13.3条的所有密封袋封装在一个外层密封袋中。内外层密封袋均应:封口处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3.4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4、投标时间、截止时间
14.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时间2013年 3月 28日上 午9:30 (北京时间)前送达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4.2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 3月28日上 午9:30 (北京时间)
14.3 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5、迟交的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16.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皮上标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6.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及评标
17.1 开标
17.1.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申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大会,并现场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否则作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处理。
17.1.2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7.1.3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修改或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
17.1.4 开标程序
1)介绍参加开标大会的有关人员。
2)宣布开标纪律。
3)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
4)宣布投标人名单,并介绍各家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
5)查验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6)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启资格标并移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7)再开启技术标并移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8)开启报价文件并移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9)开标大会结束,投标人返回等候通知。
17.2 评标
17.2.1 评标委员会首先依据投标人资质要求内容进行逐条审查,有一条或以上不满足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17.2.2 评委会在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前,均分别进行初审。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及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
17.2.3 初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如果单价和数量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及分项价汇总之和与总价不一致,则以总价为准(含让利部分),计算错误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但单价和分项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3)如果投标人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17.2.4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的偏差。
17.2.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袋未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章的。
2)未提交投标分项报价表或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未列出分项报价的。
3)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5)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招标文件中规定其它废标条件的。
18、投标的澄清
18.1 招标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等专门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18.2 必要时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
18.4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改或撤消与招标文件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人进行任何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18.5 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对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18.6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9、投标的评价
19.1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19.2 评标过程中,评委会可随时请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的疑点加以澄清,有关澄清的内容及投标人的书面承诺将成为投标文件的附件,对投标文件中的价格和实质性内容不得有任何更改。
20、评标总则和规定
20.1 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
20.2 评审时,评审小组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考虑进行审查。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况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20.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将按招标文件要求和对各投标人的投标进行商务、技术、投标报价等内容 进行综合评议打分,综合评分总分100分。其中价格评分50分,技术评分40分,商务评分10分。
各合格投标人的总得分为:所有评委对该投标人综合评议总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首先将技术标得分超过35分者按综合评分总得分最高的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次高者确定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排序。再将技术标得分不足35分者按综合评分总得分高低依次排序在后。当投标人的得分相同时,以技术评议得分高者排序。
本办法的评分及计算方法如下:
一、商务报价:40分
(1)价格评分4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分
1)若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过采购预算,则该投标人的综合评分为零分。
2)若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该项目废标。
注: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取值
注: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取值
二、企业综合素质:10分
(一)证书 (4分)
①所投产品制造商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②所投产品制造商同时通过职业健康安全认证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③所投产品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得2分(凭国家节能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原件计分);
(二)业绩规模 (2分)
凭2009年9月1日以后投标品牌直流变频多联机业绩合同(且合同额不少于400万元)计分,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份合同计1分,最高2分。
(三)售后服务承诺 (4分)
凭投标承诺,按以下规定计分:
①空调系统免费保修承诺两年的计1分,不满足不得分,增加半年加1分,最高得2分。
②制造商在九江或南昌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配有专业售后服务工程师得2分,否则得0分;(评分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
三、技术标:50分
技术标评审分响应性、技术参数二部分组成,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计分。
(一)初步评审
1.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投标文件中含有建设部令第89号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和国家七部委局令第12号、第30号所规定的重大偏差及招标文件约定的重大偏差内容。
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系指下列内容:
(1)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没有加盖单位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8)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明确约定的重大偏差);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重大偏差。
2.重大偏差认定
评标委员会逐个审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列出每项重大偏差内容。并按本评标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进行认定,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二)详细评审
1.细微偏差
非重大偏差的偏差,认定为细微偏差。细微偏差系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在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书面补正,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予以书面补正的,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可以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或者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将细微偏差逐项列出,记录在案。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技术参数
评标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约定的评审因素,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设备配置方案,从设备配置、技术参数及使用功能等方面对各投标人的设备技术情况进行综合评审,评分时应参照以下标准评分。评审时可进行讨论,但应独立评分。
序号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机组基本参数10分
多联式空调主机参数(6分)
每台室外机的冷热量参数负偏离均不超过5%,正偏离均不超过10%得6分,有一台超过扣1分,扣完为止。
评分依据:投标人所提供厂家样本。
多联式机组空调室内机参数(4分)
每台室内机的冷热量参数负偏离均不超过5%,正偏离均不超过30%得4分,有一台超过扣1分,扣完为止。
评分依据:投标人所提供厂家样本。
2
机组技术要求40分
环保冷媒(2分)
直流变频多联式机的制冷剂必须为不含氯离子的环保制冷剂(R-410a) 完全满足得2分, 不满足得0分。
评分依据:投标人所提供厂家样本
智能化霜技术(2分)
多联式空调主机采用智能化霜技术,有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评分依据:投标人所提供厂家样本
直流变频多联式机组配管长度及落差(4分)
直流变频多联式机组室内外机最大配管长度需达到150米,室内机与室外机的水平落差最大可达50米,室内机之间水平落差可达15米,完全满足得3分,有一项不满足得2分,有两项不满足得0分。完全满足且有一项优于加1分,最高得4分。
评分依据:投标人所提供厂家样本
自动轮换功能(2分)
室外机是否具备自动轮换功能,具备得2分,不具备不得分。
评分依据:投标人所提供厂家样本
系统润滑油控制技术2分
系统供油方式先进确保系统可靠性,室外机采用两级油分离技术的供油系统2分,采用一级油分离供油系统得1分。
(评分依据:投标人所提供厂家样本)
多联式机组空调系统冷媒控制技术(2分)
冷媒控制采用进口电子膨胀阀控制技术,满足得2分,不满足得0分。
评分依据:投标人所提供厂家样本
系统主要零部件的产地(6分)
压缩机、功率模块、电子膨胀阀、控制面板、电磁阀、压力传感器为原装进口产品得6分,每一项非原装进口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6分。(评分依据:投标人所提供进口报关单和制造商承诺函盖公章)
后备运转功能(2分)
空调主机具有后备运转功能,满足得2分,不满足得0分
评分依据:投标人所提供厂家样本
室外机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5分)
能源效率≥4.5的得5分,4.5>能源效率≥4.0的得3分,低于4.0得1分
评分依据:以8HP-16HP这5种模块能效比的算术平均值为准,投标人可到中国能效标识网站下载加盖制造商公章
多联式机组空调运转环境温度范围(3分)
机组可在环境温度-20℃到43℃范围内运行,完全满足的得2分,不满足的不得分。优于此范围得3分
评分依据:投标人所提供厂家样本
室外机噪音(3分)
所投标设备室外机噪音低于60dB的得3分,等于大于60dB而小于70dB得1分,等于大于70dB不得分。
评分依据:投标人所提供厂家样本,以10匹单模块机型的数值为评分依据
室外主机风扇静压能力(2分)
室外机静压值≥80Pa,得2分,室外机静压值<80Pa,得0分。
评分依据:投标人所提供厂家样本
室内机噪音(4分)
运转噪音≤36分贝的得4分,36分贝<运转噪音<40分贝的得2分,运转噪音≥40分贝的得0分
评分依据:投标人所提供厂家样本,以数量较多的14KW数值为评分依据
整机系统智能化程度
(1分)
整机系统智能化程度高,可通过服务工具从系统任一接点接入控制网络进行故障诊断得1分,不满足得0分
评分依据:投标人所提供厂家样本
备注:投标文件中系统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表上的数据与投标产品技术样册上的数据不一致时,以产品样册为准(提供产品样册需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予评分);产品技术样册与检测报告不一致的以报告为准。
21、评标组织
21.1.1 监督机构:由本县监察局、检察院、采购办等部门组成。
21.1.2 组织机构的组成和职能
机构成员:由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职 能: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依法严密组织开标、评标等各项活动,且客观如实予以记录和反映;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对评委的评分记录进行合规性和合理性审查,评标过程中不干扰和影响评委正常的评标工作。
21.1.3 评标委员会组成:由招标人和相关技术专家组成。
21.1.4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专家库随机抽取。
21.1.5 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情况和评审意见由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评标人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必须要求评审人员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
六、授予合同
25、中标通知书
25.1 评标委员会依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一、二、三中标候选人,并公布结果。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组织考察后最终确定中标人。
25.2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机构或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形式书面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
25.3 当中标人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招标机构或招标人将向其他投标人发出落标通知,同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招标机构原则上对落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
25.4 中标通知书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26、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未如期签订合同,招标机构将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26.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6.3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减少。
27、技术规范
27.1 投标人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27.2 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8、专利权
投标方应保护招标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投标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9、包装要求
29.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应于海运、或空运、或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29.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0、装运标志
30.1 投标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 货 人:
合 同 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 的 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公斤):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30.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投标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投标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31、交货方式
31.1 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投标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安装现场
31.2 投标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量、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投标方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寄给招标方。
31.3 在现场交货方式下,投标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投标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32、装运通知
32.1 在现场交货方式下的货物,在投标方已通知招标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投标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
32.2 如因投标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投标方负担。
33、交货期
交货期:
34、交货地点和安装现场
34.1 交货地点: 修水县
3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交30%的银行履约保函,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合同定金,货到现场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安装调试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5%,结算后再付至总额的95%,余款合同总额的5%,在保修到期后一周内付清。
36、技术资料: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有特殊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36.1 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投标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式两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竣工图及资料交于招标方。
36.2 产品交付时随机交付一套完整的上述与本产品相符的资料〔不含竣工资料〕。
36.3 如果招标方确认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投标方将在收到招标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交于招标方。
37、质量保证
37.1 投标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产品在保质期之内,投标方应对对该产品质量负责。如发现在设计、工艺或材料上的的缺陷、或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时,投标人应于更换或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按该产品的价值三倍赔偿给招标人。
37.2 根据招标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招标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方,提出索赔。
37.3 投标方在收到招标方通知后12小时内解决故障,如出现重大故障则应在24小时内解决,并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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