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安装工程技术标准
编制
李刚
日期
2010年5月15日
审核
吕育城、刘扬
日期
2010年5月20日
批准
邵海军
日期
2010年6月1日
修订记录
日 期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金众地产所开发项目的柴油发电机组的采购和安装施工工作的实施管理。
2. 编写依据
除另有注明外, 本工程须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Ø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92
Ø 《工频柴油发电机组通用技术条件》 GB2820-90
Ø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2002
Ø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Ø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95
Ø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98
Ø 《火灾自动报警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2007
Ø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电气(2003)
3. 发电机相关设计要求
3.1 给排水设计要求
柴油发电机组产生的废气必须经过净化处理后方可排出,净化处理需要给排水专业根据柴油发电机型在发电机房适当位置预留一定压力的给水接口。
3.2 建筑结构设计要求
3.2.1 在建筑设计时必须根据柴油发电机型号预留排风孔洞,考虑并设计柴油发电机运输通道,一般利用停车库出入通道作为搬运通道,但若通道太小,应设计吊装孔的位置;
3.2.2 在发电机房房顶必须根据柴油发电机型号预留吊装预埋件;
3.2.3 在墙体预留柴油废气烟道孔洞并利用排烟管道把经处理的废气引至室外烟道,烟道口设置于屋顶处,方向不准朝向住户门窗,并能防止雨水进入;
3.2.4 柴油机房门和储油间门设计为乙级防火门,而且通向室外的门必须做隔音处理,噪音指标达到环保部门要求;
3.2.5 注意机组的排烟、排热风、噪音、震动等对环境的影响,设计时选择适当的安装位置,并采取措施减小其影响;
3.2.6 储油间门坎高度按油罐容量和面积设计,储油间地面铺设10cm厚的细砂;
3.2.7 在发电机房地面上做一个高于地面200cm的混凝土凸台用于柴油发电机底座(发电机供货商须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于设计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复核后,出机座图);
3.2.8 新鲜空气进风口一般设置在出风口对面的墙上,采用自然进风时面积应大于出风口,为出风口的1.25倍;
3.2.9 机房内设计废水排水明沟,柴油发电机的经净化处理后的废水经排水明沟引出,明沟进出发电机房处须有防鼠措施;
3.3 消防设计要求
3.3.1 在柴油机房设置与消防控制中心通信的直通电话;
3.3.2 在发电机房设置CO2气体灭火系统和消防报警系统,联动控制排烟设备和送风阀门等,机房内所有与消防有关的送风机、排风排烟机和柴油发电机能实现协调工作,其动作信号应远传至控制中心,且在控制中心能遥控这些设备;
3.3.3 当连续三次自起动失败,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3.3.4 发电机房内所有的消防有关电气设备必须提供双电源并能实现自动切换;
3.4 环保要求
3.4.1 必须符合环保部门关于噪音、废气排放标准的要求;
3.4.2 柴油机组安装时注意防震措施;
3.4.3 排气系统将发电机废气安全排放至室外,并通过一定的措施使废气、烟尘、噪音等对环境危害降低到规定的限度之内;
3.5 电气设计要求
3.5.1 一般当容量不超过800kw时,选用单机为好,当容量在800kw以上时,宜选择两台,且两台机组的各种物理参数应相同,便于机组并车运行;
3.5.2 电启动用蓄电池设两组,一备一用,应尽量靠近机组,电压宜为24V,每组容量应按柴油机连续起动不少于6次确定;
3.5.3 机组应和电力系统连锁,不得与其并列运行。当市电恢复时,机组应自动退出工作并延时停机;
3.5.4 发电机本体和机械部分的可接近裸体导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
3.5.5 储油间照明采用防爆灯具;
3.5.6 储油罐输油管引至室外靠近加油车停放处,管口须做防雨帽,且能防止异物进入;
3.5.7 柴油发电机机座至少有2点与局部等电位做良好连接;
3.5.8 柴油发电机内电缆敷设采用电缆桥架或者采用穿钢管埋地敷设;
3.6 机房布置设计要求
3.6.1 当地面无环保要求时,机房宜为地砖地面,顶棚抹灰刷白处理,以便维护及清洁;
3.6.2 机房的平面布置选择机房的平面位置时,应尽可能与变配电室相邻,因为这样便于接线,减少材料、电能的损耗,同时也便于管理;
3.6.3 辅助设备宜布置在柴油机侧或靠近机房侧墙,蓄电池宜靠近所属柴油机,且宜放置在牢固的角铁支架上;
3.6.4 机房设置在地下室时,至少应有一侧靠外墙,设备通风、排烟比较容易处理;
3.6.5 发电机房的上一层不允许是住宅;
3.6.6 当发电机房空间高度超过4.5米时必须安装天花吊顶,天花底距地不小于3米;其它在未说明的情况下机房的天花、墙面不做吸音降噪处理;
3.6.7 发电机机房地坪应高于房间外40mm,防止水浸隐患;
4. 设备采购技术要求
4.1 环境要求
4.1.1 环境温度:-25℃~+40℃;
4.1.2 相对湿度:最湿月平均最高相对湿度不超过90%;
4.1.3 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米;
4.2 控制箱要求
4.2.1 具有自动起动和停机功能,具有远程监控功能,可显示机组运行状态各种参数;
4.2.2 保护功能齐全;另配备市电充电器;
4.3 柴油发动机要求
4.3.1 工作周期:四冲程;
4.3.2 进气系统:涡轮增压(中冷);
4.3.3 燃烧系统: 直喷式;
4.3.4 起动方式: 电马达起动;
4.3.5 调速系统: 电子调速;
4.3.6 冷却方式: 闭式循环水冷散热系统;
4.3.7 耗油量: 不高于下表“YD/T502-91”,如下图所示:
机组额定
功率(KW)
额定工况燃油消耗量(g/kw.h)
额定工况机油消耗量(g/kw.h)
YD/T502-91
YD/T502-91
75<P≤120
270
3.0
120<P≤250
260
250<P≤600
--
600<P≤1500
--
4.4 交流发电机要求
4.4.1 励磁方式:无刷自励磁或永磁;
4.4.2 绝缘等级:H级;
4.4.3 防护等级:IP22-IP23;
4.4.4 电压调节自动电压调节;
4.5 机组电气性能
具体参数满足下表YD/T502-91标准:
项 目
额定功率(KW)
GB 2820-90
YD/T 502-91
功率要求
--
--
--
额定电压(V)
--
--
--
接线方式
--
--
--
功率因数
--
0.8(滞后)
0.8(滞后)
电压调整率(%)稳态
P≤250
≤±1(Ⅰ类指标)
≤±4
P>250
≤±2.5
--
电压调整率(%)瞬态
P≤250
≤+20~-15
≤±20
P>250
≤+20~-15
--
电压波动率(%)
P≤250
≤0.5(Ⅰ类指标)
≤0.8
P>250
≤1.0
--
电压稳定时间(S)
P≤250
≤1.0
≤2.4
P>250
≤1.5
--
频率调整率(%)稳态
P≤250
≤3(Ⅱ类指标)
≤4
P>250
≤5
--
频率调整率(%)瞬态
P≤250
≤±7(Ⅰ类指标)
≤±9
P>250
≤±10
--
频率波动率(%)
P≤250
≤0.5(Ⅰ类指标)
≤0.8
P>250
≤1.0
--
频率稳定时间(S)
P≤250
≤5(Ⅱ类指标)
≤6.5
P>250
≤7
--
波形失真(%)
--
≤5
≤5
常温下完成启动次数、时间
P≤250
完成启动的次数≤3次,极限条件下启动时间≤30min
完成启动的次数≤3次,启动时间≤5min
P>250
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
--
4.6 机组对环境污染的限值
4.6.1 机组应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4.6.2 机组应根据需要设减震装置,机组工作时振动的单振幅值应不大于0.5mm;
4.6.3 在距机组柴油机和发电机机体1米处的噪声声压级平均值,满足标准;
额定功率(KW)
噪声声压级平均值(db)GB 2820-90
P≤250
≤102
P>250
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
4.7 燃油箱
负责提供消防调试、验收时使用的柴油,并保证工程交工时将油箱加至机组持续运行8小时的油量。
4.8 随机附件
包括消声器、柔性波纹管、维修工具箱、减震器、电池连线、蓄电池等;
4.9 随机资料
包括原厂保修卡、机组使用等技术手册、机组测试报告、合格证,进口产品需提供原产地证明、进口报关单证明等;提供发电机和控制柜出厂试验记录;装箱清单中应详细注明主机、附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型号、数量;
4.10 设备性能要求
4.10.1 多台机组应选择型号、规格和特性相同的成套设备,所用燃油性质应一致;
4.10.2 选用排烟少、耗油量小、需要通风量小的产品,选用风冷式机组;
4.10.3 选用高速柴油发电机组和无刷型自动励磁装置,选用的柴油发电机组应装设快速自动启动及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4.10.4 承包商配套提供电源自动切换柜,保证在市电断后15s内起动并供电,并应具有连续三次自启动的功能,总计时间不大于30S。市电恢复后,延时自动停机;
4.10.5 机组应始终处于准备起动状态,当市电中断时,机组应立即起动,并在15秒内投入正常带负荷运行;
4.11 容量选择要求
4.11.1 自备柴油发电机组的总容量应大于特别重要负荷和一级负荷的总容量;
4.11.2 机组的容量与台数应根据负荷大小和投入顺序以及单台电动机最大的启动容量等因素综合考虑,机组总台数不宜超过2台;
4.12 设于地下室的柴油发电机组,其控制屏及其他电气设备均应选择防潮或防霉型产品;
5. 发电机进场前必检项目及进场验收
5.1 给排水
5.1.1 柴油发电机组产生的废气必须经过净化处理后方可排出,净化处理需要给排水专业根据柴油发电机型提供一定压力的水,给排水专业必须在适当位置预留给水管口,施工前应检查是否预留了提供一定压力的给水管口,并引入柴油发电机房;
5.1.2 检查机房内的排水沟是否铺设盖板,并做好防鼠措施;
5.2 建筑结构
5.2.1 检查排风孔洞是否符合机组运行要求;
5.2.2 检查发电机房房顶是否预留了柴油发电机吊装预埋件;
5.2.3 检查墙体是否预留了柴油废气烟道孔洞,预留尺寸是否符合柴油发电机要求;
5.2.4 检查柴油机房门和储油间门是否安装了乙级防火门,储油间门坎高度是否达到了按油罐容量和面积设计高度,储油间地面铺细沙的厚度是否符合要求;
5.2.5 检查在发电机房基础是否满足安装要求,台面尺寸应符合机组安装要求;
5.2.6 检查机房内灯具、门窗安装和地面、内墙粉刷是否完毕,垃圾是否已经清除;
5.3 消防
5.3.1 检查在在柴油机房是否设置了与消防控制中心通信的直通电话;
5.3.2 检查在发电机房是否设置了CO2气体灭火系统和消防报警系统,是否能实现联动控制排烟设备和送风阀门等,所有消防设备的动作状态是否能远传至控制中心,在消防中心是否能直接控制消防设备;
5.3.3 检查发电机房内所有的消防有关电气设备是否提供了双电源并能实现自动切换;
5.4 柴油发电机进场验收
5.4.1 在进场前,按监理要求呈报设备材料进场表,获批准后按时进场;
5.4.2 进场的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a) 依据装箱清单,核对主机、附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
b) 随带技术文件、检查合格证和出厂记录;
c) 发电机和控制柜提供出厂试验记录;
d) 外观检查:有铭牌、机身无缺陷、涂层完整;
5.4.3 承包商采购的材料必须经过监理检验后方可使用,程序按照监理规范有关规定;
6. 施工准备和安装施工技术要求
6.1 施工准备
6.1.1 承包商项目经理及现场技术人员应在中标后立即进场查看施工条件,并与总包单位做好施工工艺协商及施工准备,包括运输通道的确认,合理安排相关墙体砌筑顺序,避免出现返工;
6.1.2 安装施工人员如需住宿工地的应至少在正式施工前三天进场准备;
6.1.3 材料应至少在正式安装前二天进场并统一堆放于预定位置;
6.1.4 承包商必须具有专业施工资质和专业施工队伍,穿戴统一制服和工牌,积极配合总包方的管理,注重安全文明施工;
6.1.5 进场前三天向监理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6.2 安装施工技术要求
6.2.1 电启动用蓄电池设两组,一备一用,应尽量靠近机组,电压宜为24V,每组容量应按柴油机连续起动不少于6次确定。
6.2.2 排气管及消声器必须固定到建筑物上或专门的安装架上,让其承受它们的重量,并通过具有伸缩功能的波纹管与机组的排气管连接。
6.2.3 排气系统应尽量减少长度、弯头数、随意变径、以减少排气背压。
6.2.4 排气管室内部分应保证不泄漏,机房内一定浓度的废气会导致人员中毒并影响发电机的正常工作。
6.2.5 排气管过墙应加保护套,伸出室外沿外墙或烟道垂直敷设,其管出口端应加防雨帽或切成30度-45度的斜角;
6.2.6 散热器出风口与墙体距离0.8-1M,与墙体出风口之间采用导风罩连接,要密封使热空气不能泄漏回室内;
6.2.7 热风管与柴油机散热器连接处,应采用弹性波纹管软接头,使机体的震动不传递给导风罩;
6.2.8 新鲜空气进风口一般设置在出风口对面的墙上,采用自然进风时面积原则上应大于出风口,为出风口的1.25倍;
6.2.9 发电机连续运行12h内应无漏油、漏气、漏水等不正常现象;
6.2.10 发电机中性线(工作零线)应于接地干线直接连接,螺栓防松零件齐全,且有标识;
6.2.11 发电机组至低压配电柜馈线的相间、相地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欧,塑料绝缘电缆馈线直流耐压实验为2.4KV,时间15min,泄漏电流稳定;
6.2.12 柴油发电机馈线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必须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7. 工程验收
7.1 发电机组随带的控制柜接线应正确,紧固件紧固状态良好,无遗漏脱落。 开关保护装置的型号、规格正确;柴油发电机组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必须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7.2 发电机的中性线(工作零线)应与接地干线连接,螺栓防松零件齐全,且有标识;
7.3 发电机组至低压柜馈电线路的相间、相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欧姆;
7.4 受电侧低压配电柜的开关设备、自动或手动切换装置和保护装置等试验合格,机组连续运行12小时无故障;
7.5 储油间照明采用防爆灯具,储油罐输油管引至室外靠近加油车停放处,管口须做防雨帽,且能防止异物进入;
7.6 发电机组的试验必须符合“发电机交接试验”项目要求;
7.7 承包商安装和调试完毕后,应安排技术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护管理,并积极配合总包方等其它专业协调工作;
7.8 承包商必须配合通过环保、消防部门的验收,提交竣工图纸等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7.9 机组应始终处于准备起动状态,当市电中断时,机组应立即起动,并在15秒内投入正常带负荷运行;
7.10 机组应和电力系统采取连锁装置,不得与其并列运行。当市电恢复时,机组应自动退出工作并延时停机;
7.11 当连续三次自起动失败,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7.12 机房内所有与消防有关的送风机、排风排烟机和柴油发电机能实现协调工作,其动作信号应远传至控制中心,且在控制中心能遥控这些设备;
7.13 环保验收要求:必须符合环保部门关于噪音、废气排放标准的要求,柴油机组安装时注意防震措施,机组与槽钢之间安放随机携带的若干块减震垫。验收时应符合下表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dBA)
适 用 区 域
昼 间
夜 间
特殊住宅区
45
35
居民、文教区
50
40
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
55
45
工业、商业、少量交通与居民混合、商业中心区
60
50
工业集中区
65
55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
70
55
8. 工程移交要求
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才能移交物业管理公司。
8.1 工程通过当地环保部门验收合格;
8.2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随机资料、操作工具、附件整理完毕;
8.3 接地干线已用黄、绿相间的油漆涂刷合格;
8.4 发电机房所有的门已装锁并钥匙齐全;
8.5 油箱间的门槛已砌筑并已填充细砂100mm;
8.6 发电机房的地面及设备已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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