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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业星级饭店安全标准化通用设备设施及作业活动考评检查标准(1-7)
目录
1 特种设备考评检查表 70
2 机动车辆及停车场考评检查表 78
3 空调及给排水系统考评检查表 81
4 维修设备考评检查表 84
5 库房考评检查表 88
6 后勤设施和作业考评检查表 92
7 办公场所和设施考评检查表 94
1 特种设备考评检查表
1特种设备管理
应得分:15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1.1 特种设备 管理制度
*1应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明确特种设备主管部门;
2制度内容应包括特种设备的管理职责、注册登记、检查、检验、报废、建档等要求。
一项不符合扣2分
带*项一项不符合扣5分
1.2 技术资料
*1按台(套)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由专人管理,保存完好;
2档案中应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及自行设计或增加的附属安全装置应有设计或产品资料。
一项不符合扣2分
带*项一项不符合扣5分
1.3 特种
设备管理
*1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当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建立特种设备台账或清单,记录设备登记号、设备启用时间、检验周期、检验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等;其中应包括单位自有气瓶、构成特种设备的移动式空压机、设备所带的压力容器等;
3外购气瓶应明确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建立购进和退回的登记台账;
*4每月至少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由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或设备检修人员进行,并保存记录;
*5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保养,并应由具有资质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6应对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校验、检修的周期、职责作出规定,单位不具备条件的,应委托具有资质单位进行,并保存校验、检修记录;锅炉、压力容器的报警参数设定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进行,确保有效;
*7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性能检验,检验周期和内容应符合TSG R7001、TSG D7004、TSG Q7015的要求;其中星级饭店常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见表6;
表6 常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
名称
检验项目
检验周期
锅炉
水压试验
正常每6年进行一次,无法进行内部检验则每3年进行一次;移装锅炉投运前;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应进行
固定式
压力容器
(不含简单压力容器)
年度检验
每年进行一次
全面检验
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每6年一次
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每3年一次
石墨制非金属压力容器:每5年一次
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容器:每3年一次
耐压试验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进行一次
移动式
压力容器(不含简单压力容器)
年度检验
每年进行一次
全面检验
汽车罐车、长管拖车:
1、2级:每5年一次;3级:每3年一次
铁路罐车:1、2级:每4年一次;3级:每2年一次
罐式集装箱:1、2级:每5年一次;3级:每25年一次
耐压试验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进行一次
压力管道
在线检验
每年进行一次
全面检验
安全状况等级:1、2级:每6年进行一次
安全状况等级:3级:每3年进行一次
电梯
每年进行一次
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
每2年进行一次
塔式起重机、升降机、
流动式起重机
每年进行一次
场(厂)内机动车辆
每年进行一次
压力表
每半年进行一次
安全阀
每年进行一次
8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原件或复印件应张贴在设备上,电梯应将检验合格证原件张贴于显著位置;检验记录归入特种设备技术资料存档;
9使用表压超过0.1MPa的油、煤气、蒸汽、空气和其他气体的设备和管道系统,应安装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并标明各种阀门处于开或闭的状态;各类能源介质管道阀门的末端应挂牌标明介质名称;
10涉及人身与设备安全或工艺要求的相关设备之间或单一设备内部的动作程序,应设置程序联锁,前一程序未完成,后一程序不能启动,无论手动还是自动操作都应遵守程序联锁,但单体试运转时可以切除联锁。
一项不符合扣2分
带*项一项不符合扣5分
2特种设备及其作业活动
应得分:20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2.1 锅炉
1锅炉房不应直接设在聚集人多的房间(如公共浴室、餐厅等)或在其上面、下面、贴邻或主要疏散口的两旁;不得与甲、乙类及使用可燃液体的丙类火灾危险性房间相连;与其他生产厂房相连时,应用防火墙隔开,余热锅炉不受此限制;
2锅炉间的外墙或屋顶至少应有相当于锅炉间占地面积10%的泄压面积(如玻璃窗、天窗、薄弱墙等),泄压处不得与聚集人多的房间和通道相邻;
3锅炉房地面应平整无台阶,防止积水;
4锅炉使用登记证和定期检验合格标志应当悬挂在锅炉房内或者固定在锅炉本体上;并在检验合格期内;
5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炉体应完好,构架牢靠,基础牢固;油、汽、煤粉炉防爆式装置完好;
6锅炉安全阀数量、规格和安装不得随意改动,符合锅炉出厂设计标准;
7额定蒸发量>0.5t/h的锅炉至少应安装2个独立的水位表;水位表必须安装合理,灵敏可靠,便于观察;水位表有“最高水位”、“最低水位”和“正常水位”标志,并设置放水管,有定期冲洗记录;水位表距离操作地面高于6m时,应加装远程水位显示装置;
8锅炉压力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表的刻度盘上应划有最高工作压力红线标志;
9排污阀操作灵活、无泄漏;污水应排放至安全地点;
10蒸发量大于等于2t/h的锅炉,装设极限高低水位报警器和极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蒸发量大于等于6t/h的锅炉,装设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燃油、煤粉或以气体为燃料的锅炉装设点火联锁保护和熄火联锁保护装置;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11在用锅炉每月进行一次单位内部设备检查,保存记录;
12设备有排气试验装置的,运行时每周应进行一次手动排气试验,每月进行一次自动排气试验,并做好运行记录;
13应配置两套给水设备,保持给水系统畅通;
14蒸发量≥2t/h的锅炉应采取炉外水处理,pH值测试记录齐全;盐泵、盐池、水处理系统运行正常,水质符合要求,给水和炉水的化验记录齐全;
15各类管道无泄漏,蒸汽、热水管道加保温、防护层,且完好无损,管道构架牢固可靠;蒸汽压力管道的压力表设置上限红线标志,压力控制在红线所示安全工作范围内;
16燃油锅炉和燃气锅炉应合理配置通风设施,运行良好;燃气锅炉现场应配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定期检定校准,保存记录;
*17 锅炉操作人员、水质化验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或将证件或复印件放置在作业现场;
18建立岗位责任制,按锅炉房的人员配备,分别规定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19制定锅炉房管理制度,内容应包括巡回检查、设备维修保养、交接班、水质管理、清洁卫生、安全保卫等要求;现场有应急处置方案;
*20锅炉房应有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设备检修保养记录、设备管理人员每月一次的锅炉特种设备检查记录、事件事故记录;保存一年以上;
*21作业现场有岗位操作规程,作业人员熟悉并执行其内容(现场有电脑或显示装置的可使用电子版本,否则应发放纸质版本);
22锅炉运行时,司炉人员2人当班;人员进出锅炉房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3锅炉运行中水位正常;锅炉运行时,维修人员不得随意拆卸防护装置,严禁擅自调整锅炉上各种仪表的数据和阀门位置;更换阀门或维修管路时,应停止供汽,停汽前严禁维修;操作前应将余汽放尽,并在阀门处悬挂警示牌;
24进行锅筒、炉膛或管道等有限空间检修时,应符合相关要求,设专人监护;进入锅筒或管道内,照明灯具应使用12v电压。
一项不符合扣2分
带*项一项不符合扣5分
2.2 压力容器
*1压力容器应按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现场悬挂登记标志和检验合格标志,并在有效期之内;
*2压力表有定期检验的合格标志,并在有效期内;
*3安全阀有定期检验的合格标志,并在有效期内;
*4设备管理人员每月一次对压力容器进行检查,并保存记录;
5本体、接口部位焊缝、法兰等部件无变形、无腐蚀、无裂纹、无过热及泄漏等缺陷,油漆应完好;支座支撑应牢固,连接处无松动、移位、沉降、倾斜、开裂等缺陷;
6连接管元件无异常振动,无磨擦、松动现象;
7压力表指示灵敏,刻度清晰,在容许最高压力处标志红线,铅封完整;压力表量程选用容器设计压力的2倍,最小不能小于1.5倍,最大不能超过3倍;
8温度表(计)指示应清晰可靠,符合设备运行要求,严防超温;
9安全阀铅封完好,动作可靠;安全阀与本体之间不得装设截止阀;
10爆破片应满足容器压力、温度参数的要求;爆破片单独作为泄压装置时,爆破片与容器间的截止阀应开启,并加铅封; 11液位计(油标)能清晰显示液位,并有明显的最高和最低安全液位标记;
12对于盛装易燃介质、毒性介质的压力容器,安全阀或爆破片的排放口应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进行妥善处理;
*13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或将证件或复印件放置在作业现场);
*14作业现场有岗位操作规程,作业人员熟悉并执行其内容(现场有电脑或显示装置的可使用电子版本,否则应发放纸质版本。
一项不符合扣2分
带*项一项不符合扣5分
2.3
工业气瓶
#1气瓶使用部门宜建立气瓶清单或台账,对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实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气瓶类别、编号、定检周期、外观检查、出入库时间和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等;
2气瓶有检验合格标志;其中氧气瓶、氢气瓶、乙炔瓶等每3年检验一次,氮气等惰性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气瓶应报废;
3外观无缺陷及腐蚀;
4气瓶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志应符合要求:(氢气瓶为淡绿色;氮气瓶为黑色;氨气瓶为淡黄色;二氧化碳瓶为铝白色;乙炔瓶为白色;氧气瓶为淡蓝色)
5气瓶附件齐全完好,含气瓶专用爆破片、安全阀、易熔合金塞、瓶阀、瓶帽、防震圈等;
6气瓶应储存在专用位置;同一地点放置的气瓶数量不应超过5瓶;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时,应有防火措施;超过20瓶以上时应设置瓶库,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库房门口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库房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有防止阳光直射库内的措施,库内通风良好,保持干燥;
*7各种气瓶及空、实瓶应分开存放,存放量符合规定;空实瓶的存放应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m以上;气瓶立放时,应采取可靠的防倾倒措施;存放时安全帽应旋紧;
*8使用气瓶的作业人员有岗位操作规程,作业人员熟悉并执行其内容(现场有电脑或显示装置的可使用电子版本,否则应发放纸质版本);
9作业现场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间距应大于10m,与氧气瓶距离不小于3m;
10气瓶壁温应小于60℃,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按照规定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
11乙炔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0m;
*12乙炔气瓶严禁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性射线场所使用,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气瓶体上引弧或放置在绝缘体上使用;
*13乙炔气的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的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超过0.15Mpa,放气流量不得超过0.05m3/h.L;
14乙炔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开闭瓶阀要轻缓,操作人员应站在阀口的侧面;暂时中断使用时,要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气瓶阀;
15夏季使用乙炔气瓶时,应采取防晒、雨淋、水浸措施;冬季如果瓶阀或减压结冻,严禁用40℃以上的热水或其他热源加热,更不能用火烧烤。
一项不符合扣2分
带*项一项不符合扣5分
带#项得到实施
加2分
2.4
压力管道
*1压力管道按特种设备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使用登记;
2技术资料应有管道总平面布置图及长度尺寸、导除静电平面布置图、导除静电和防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安装和验收资料等,且标记完整、位置准确;
3指定设备或专业人员对管道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保存记录;
4各类管道及其阀门等应完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5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管道的支承,吊架等构件均应牢固可靠,无锈蚀;架空敷设管网下方为交通要道时,应有相应的跨高及悬挂醒目的警示标识;
6输送助燃、易燃、易爆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可靠接地;凡少于5枚螺钉连接的法兰应接跨接线,每200m长度应安装导除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
7各类工业管道应有颜色标识,标识颜色正确且完好;(标识可采取以下方法:管道全长上标识、在管道上以宽为150mm 的色环标识、在管道上以长方形的识别色标牌标识、在管道上以带箭头的长方形识别色标牌标识、在管道上以系挂的识别色标牌标识;各类基本识别色和色样按以下要求执行:水蒸气管道为大红;二氧化碳、天然气管道为中黄;燃油管道为棕色;压缩空气管道为淡灰;真空管道为天蓝)
8危险化学品管道应有物质名称的标识(物质全称或化学分子式)、流向标识(如果管道内物质的流向是双向的,则以双向箭头表示);还应有危险标识(标识应涂150mm宽黄色,在黄色两侧各涂25mm宽黑色的色环或色带);
9消防专用管道应涂大红色,并在管道上标识“消防专用”识别符号(可使用色标,上面写消防专用字样)。
一项不符合扣2分
带*项一项不符合扣5分
2.5
电梯
*1电梯安装由取得国家规定资格的单位承担,并保证安装的电梯经检验机构检验检测合格;
*2电梯应按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在电梯轿厢显著位置标明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3电梯操作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公共场所的电梯应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或将证件或复印件放置在作业现场;
4轿厢内应有电梯安全使用的警示说明或者张贴安全注意事项;
5轿厢内应装有紧急报警装置;当电梯行程大于30m时,在轿厢和机房之间应设置对讲系统或类似装置;
6轿箱内应有应急照明;
7饭店宾馆等公共场所的电梯轿厢内应设置监视摄像头,并接入安防系统;
8电梯停层保护装置应完好有效,保证空载或满载的轿厢可靠地停靠在站层上;轿箱门应开启灵敏,防夹人安全装置完好有效;层门、轿门的门扇之间,门扇与门套之间,门扇与地坎之门的间隙不大于6mm,货梯不大于8mm;
9机房内应通风、屏护良好,无杂物;设有温度计,温度应保持在50℃~40℃;
10机房内应配置消防设施,并完好有效;房门应张贴闲人免进的标识,无人时应上锁;非操作人员进入应登记;通向机房、滑轮间和底坑通道应畅通,且应有永久性照明;
11自动扶梯周边不得有任何可能碰撞人员的物品;在与楼板交叉处应设置无锐利边缘的垂直防护挡板;
12自动扶梯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示“老人和小孩等应由监护人陪同乘坐”、“小心碰头”等;禁止在自动扶梯上使用轮椅;
13自动扶梯出入口应有安全的立足面,不得有任何障碍物;每天开启之前,由专人对自动扶梯的安全状态进行检查确认,试运行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14自动扶梯的制动系统在失电时应能自动工作;紧急情况时的紧急停止装置应设在出入口附近明显而易于接近的位置上,并完好有效;
15自动扶梯内部积聚的杂物应及时清扫,防止润滑脂、油、灰尘、纸等引发火灾;
*16电梯无自动操作系统的,应设专职操作人员;有人操作的电梯现场有岗位操作规程,作业人员熟悉并执行其内容;
17有人操作的电梯停驶时,须停在最底层,搬出所有载重物件,门关闭锁好后,切断控制电源,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电梯驾驶员每班要做好运行记录;
18电梯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并将电梯落到底层,在厅门前挂上严禁开动警示牌;在乘载厢顶部维修时,对重上下,不得将乘载厢开到最高层;在乘载厢顶上维修时,应将紧急出入口关好,以防坠落。
一项不符合扣2分
带*项一项不符合扣5分
2.6
起重机械
*1属于特种设备的起重机械(含地面操作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使用登记;使用登记证和定期检验合格证应当悬挂在本体上或现场;并在检验合格期间内;
*2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应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承担;
*3设备管理人员每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保存记录;
4起重机械应在醒目位置悬挂额定起重量的吨位标示牌;
5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主支撑腿、主副吊臂、标准节、吊具横梁等)无明显变形;金属结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螺栓和销轴等连接处无松动,无缺件、损坏等缺陷;大车、小车轨道无明显松动;
6安全保护、联锁装置和缓冲器应完好有效;急停装置不得自动复位;
7起重机械外露的、可能卷绕伤人的运动构件防护罩盖应完好;室内车不应有预留孔(需紧固螺栓之用,且无小物体坠落可能时,孔径应≤50mm);露天起重机走道板应留若干50mm的排水孔;
8制动器运行可靠,制动力矩调整合适;液压制动器不得漏油;
9地面操作的电葫芦按钮盒不得有破损,不得使用临时性的措施对损坏部位进行捆扎;按钮灵敏可靠,急停开关完好可靠;接线完好,无破损;
10各类起重机司机室,应配备小型的消防器材,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置放位置安全牢靠;
11除地面操作的电动葫芦吊车酌情安装外,其余各类起重机均应安装音响信号装置;音响信号装置应安装牢固,音响清晰,音量适度,开关灵敏可靠;
12指示信号装置应有滑线指示灯、司机室送电指示灯等;起重机主滑线三相都应设亮度明显的指示灯,规范颜色为黄、绿、红色(L1-L3),当轨长>50m时,滑线两端设指示灯;
13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滑轮护罩等装置安装牢靠,无损坏或明显变形;滑轮应转动灵活,完好无损;
14吊钩表面应光洁,无剥裂、毛刺等缺陷,如有缺陷或已磨损均不许补焊;吊钩等取物装置不得有裂纹、明显变形或磨损超标等缺陷;吊钩应设置防脱钩的保险装置,且完好有效;
15吊索具使用部门设立吊索具管理点,建立管理点吊索具清单或台账,登记使用的吊索具种类、数量、承重量,并明确管理人;吊索具管理点,设置吊索具放置架,并在每根吊索具上标识其承重量;备用的吊索具,应在放置架上存放,防止踩踏、受潮;吊索具应完好无明显损伤;
*16操作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或将证件或复印件放置在作业现场;
*17作业现场有岗位操作规程,作业人员熟悉并执行其内容(现场有电脑或显示装置的可使用电子版本,否则应发放纸质版本);
18起吊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两机或多台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
19起重机停止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地面操作的电动葫芦停止作业时,应将操作盒靠边放置,并确保高度大于1.8m。
一项不符合扣2分
带*项一项不符合扣5分
2.7
厂内
机动车辆
*1按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办理和悬挂由国家统一制作的厂内机动车牌照;
*2由设备管理人员每月对车辆进行一次保养和检查,并保存记录;
3 按规定定期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车辆检验,并保存记录;检验合格证张贴在厂内机动车上;
4动力系统发动机的安装应牢固可靠,连接部位无松动、脱落、损坏;发动机性能良好,动转平稳,没有异响,能正常启动、熄火;点火系统、燃料系统、润滑系统、冷却系统应性能良好,工作正常,安装牢固;线路、管路无漏电、漏水、漏油现象;
5转动系统离合器分离彻底,接合平稳,不打滑、无异响;变速器变速杆的位置适当,自锁、互锁可靠(不跳档、不乱档);行驶中不抖动、无异响;
6行驶系统车架和前后桥不得有变形、裂纹,前后桥与车架的连接应牢固;钢板弹簧片整齐,卡子齐全,螺栓紧固,与转向桥和车架的联接应牢固;
7充气轮胎胎面中心花纹深度不得小于2mm,轮胎胎面和胎壁不得有长度超过3cm、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实芯轮胎的中心花纹深度磨损不得超过生产厂家对产品使用的规定,不得影响车辆的正常行驶;
8转向系统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有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转向机构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必须牢固,转向垂臂、横向拉杆等转向零件不得采用拼凑、焊接方法修复;
9制动系统应设置行车制动和停车制动装置,且功能有效,驻车制动器必须是机械式;电瓶车的制动联锁装置应齐全、可靠,制动时联锁开关应切断行车电动机的电源;
10润滑和油路系统中,油管清洁无破损,无渗漏油现象;底盘各部无漏油现象;液压系统的油管顶杆上无渗漏油现象;
11车辆灯光电气应设置转向灯、制动灯,灯具灯泡要有保护装置,安装要牢固,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去作用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安装牢固,开启、关闭自如,不得因车辆震动而自行开启或关闭;
12车辆应安装喇叭,且灵敏有效,音量不得超过105dB(A);电气线路和接触点情况良好,无松动、无异常发热现象;
13蓄电池绝缘层应牢固,电池组无渗漏液;保持电刷架清洁,电刷压力正常;
14厂内机动车属具按设计要求使用,不得随意在不同的车型之间调换;属具应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开裂、松动等现象,各项基本功能正常使用;属具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棉纱等缠绕影响属具的正常功能;
15防止载货架越程的限位装置完好、有效;
16应设置充电间或充电点,至少应划定充电区域并有区域标识,如在专门的房间内应有通风装置,保持空气流通,在其它现场内时应保持现场通风良好;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
17充电区域内禁止吸烟并用标牌警告;保持充电设施清洁,无积尘杂物;充电夹子弹性正常,安放整齐;
*18操作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或将证件或复印件放置在作业现场;
*19作业现场有岗位操作规程,作业人员熟悉并执行其内容;(现场有电脑或显示装置的可使用电子版本,否则应发放纸质版本)
20车辆停用时,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停放在坡地上;叉车、铲车停用时,应将叉、铲斗板落地。
一项不符合扣2分
带*项一项不符合扣5分
检查人:
总应得分:35
2 机动车辆及停车场考评检查表
1机动车辆和驾驶员
应得分:10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1.1 机动车辆
管理制度
*1建立机动车辆管理制度,明确单位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和管理要求;
2制度内容应包括机动车辆档案管理、车辆派车、车辆日常保养和检查、驾驶员管理、驾驶员安全教育、不良气候预测和通告、停车场所管理、交通事故处置等等具体职责、流程和要求。
一项不符合扣2分
带*项一项不符合扣5分
1.2 机动车辆
管理
*1建立机动车辆台账或清单,登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号牌、行驶证号、购买使用时间、年检情况等;
*2建立机动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设专人管理;内容应包括机动车购置或过户验收单,车辆合格证复印件(原件上牌时车管所存档)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使用说明书,车辆维修手册;车辆的每年年检单;车辆的大、中修理验收单和调换零件清单;车辆维修记录;事故记录等;
3交通车辆按期接受交通车辆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应继续使用;保存年检记录、标示;
4租赁外部车辆时,车辆出租单位应有相应的租赁资质;并保存其资质复印件;应签订安全租赁协议或在租赁协议、合同内约定车辆合格标准、车辆检查检验的各自职责等内容;
5车身外观应整洁无损,紧固件无松动、滑牙,焊接部件无裂纹;底盘各部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车厢栏板搭扣、销子无损坏脱落;车外后视镜和前下视镜完好,位置正确;驾驶室内各控制仪表及操纵机构齐全有效;
6发动机起动迅速,工作无杂声,离合器、变速器、差速器、转动轴完好有效,工作正常;
7制动系统各部件灵活有效,无渗漏现象,车辆制动距离符合表3的要求;
8灯光系统、喇叭符合要求,雨刷器工作正常;
9润滑系统油质清洁、油位正常,油管清洁无裂纹,无渗漏油现象;
10轮胎气压正常;货车的胎冠花纹深度转向轮不应小于3.2mm,其他轮不应小于1.6mm;乘用车和挂车的胎冠花纹深度转向轮不应小于1.6mm;轮胎胎面不得因局部磨损而暴露出轮胎帘布层;胎面或胎壁上不应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或割伤;同一轴上的轮胎规格和花纹应相同;转向轮不应使用翻新轮胎;
11车辆牌照清晰,挂贴部位统一;安全带、备用胎、车身反光标识、停车三角警告牌等齐全、完好;车辆应配备灭火器,且在有效期内,压力等指标合格;
12车辆使用执行派车制度,不应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驾驶人员随时携带国家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13严禁酒后、醉酒、超速等违章驾驶;货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物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应违反装载要求,不应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
14车辆驾驶人员每日出车前对车辆进行点检,全部无故障方可驾驶;
*15车辆管理部门每月对车辆进行一次完好性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发现故障及时修理,车辆不得带病行驶;
16确定机动车辆维护保养周期,并保存维保记录。
一项不符合扣2分
带*项一项不符合扣5分
1.3 驾驶员管理
*1登记驾驶员基本信息,一人一档,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2驾驶员管理档案内容应包括:驾驶员的姓名、文化程度、驾龄、驾照证号、健康状况、驾驶员教育培训、安全行驶、奖励惩处及事故登记和处理、变更调动等情况;
#3宜每年应与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或交通安全告知书;
*4车队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并保持记录;
#5宜每季度分析一次单位安全行车现状,包括违章、行车状况、交通事故等统计、分析,并保持记录,并制定交通安全考核细则,进行驾驶员考核,并保持记录;
#驾驶单位车辆的非专职驾驶人员,宜纳入驾驶员管理。
一项不符合扣2分
带*项一项不符合扣5分
带#项得到实施
加2分
2停车场
应得分:10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2.1 地上停车场
1应设置可为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其规模按照停车位数量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类,不同规模停车场停车位数量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城市公共停车场规模分类
停车场类型
停车位数量(个)
特大型停车场
>500
大型停车场
301~500
中型停车场
51~300
小型停车场
≤50
注:停车位数量以小型车停车位为标准车位,其他车型停车位换算系数见《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附录一
2停车场应能采集并上传停车信息;场内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进出口标志、限速标志、道路指示标志、减速带等,并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宜划分单位车辆和个人车辆停车区域;
3 特大型停车场应按停车位数量均衡分组设置,每组停车位数量不得超过500个;
4停车场的出口与入口宜分开设置,单向行驶的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5m,双向行驶的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m;小型停车场只有一个出入口时,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9m;大、中型停车场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特大型停车场出入口不得少于3个,并应设置专用人行出入口,且两个机动车出入口之间的净距不小于15m;
5特大、大型停车场应设置信号灯、警报灯、信息板等信息系统以辅助场内交通组织与管理;应建设停车诱导、运行监控等信息系统及防灾保安系统;
6停车场应设置有效地预防和救灾设施,停车场行车坡道应采取防雪、防滑等措施;
7在车辆停放高峰时段宜在出入口及场内设有现场疏导人员。
一项不符合扣2分
2.2
停车库
和停车楼
1停车楼、地下停车库应有专人值班或设立运行监控系统,具备入口车位信息显示及出口收费显示、出入车档控制、出入车辆识别系统、自动计费收费管理、保安对讲报警、视频安防监控、分区车辆统计等功能;
*2停车楼、地下停车库应配置消火栓、灭火器,并设置自动报警或自动灭火系统;
3地上停车楼、地下停车库的人车通道、配电室、值班室应设置应急照明,具备事故照明持续时间30min的条件;
4三层及以上特大、大型地下停车库与地上停车楼应设客用电梯。
一项不符合扣2分
带*项一项不符合扣5分
检查人:
总应得分:20
3 空调及给排水系统考评检查表
1空调系统
应得分:10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1.1 机房及设备设施、作业
活动
1机房应有安装良好、数量足够、朝外开的门;不应有溢出的制冷剂流向建筑物内其他部分的开口;至少设有一个开口直接通向大气的紧急出口;
*2机房严禁烟火,不得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现场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并完好有效;
3机房应向室外通风,借助窗口和格棚达到自然通风;自然通风的气流不能受到墙、烟囱、周围环境建筑物或类似物体的阻碍;无自然通风的机房如处于地下室中,应有连续机械通风;
4设备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基础坚实,安全防护措施齐全有效;外露的运动部件、栅板、网和罩应完好有效;
*5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调试与维修人员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经过有资质的机构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
6*作业现场有岗位操作规程,作业人员熟悉并执行其内容(现场有电脑或显示装置的可使用电子版本,否则应发放纸质版本);
7机房建立24小时值班巡检和交接班制度,值班巡检人员填写运行巡检和交接班记录;根据设备特性及安全要求,确定巡检时间,对系统运行状态进行巡检;;
8冷却塔梯台应完好;在冷却塔上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拆除易燃材料或隔离、喷雾等措施,防止冷却塔易燃材料起火;
9机房设备设施由专业人员或委外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应保存记录;
10不准带压拆修管道、阀门等设备;对无逆止装置的通风机,应待风道回风消失后方可检修;设备运行时严禁打开检修门;
11进入筒体、管道内作业,电焊作业前后应清理现场可燃物、焊渣;如属于有限空间作业应办理审批手续;应在作业中对含氧量进行检测,并现场准备空气呼吸器;
12风管检查每2年不少于一次,空气处理设备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检查时应对污染进行清洗和空气质量检测,并保存记录。
一项不符合扣2分
带*项一项不符合扣5分
1.2
氟利昂制冷机组
1冷凝器、蒸发器等构成压力容器的,应按特种设备管理;
2设备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基础坚实,安全防护措施齐全有效;截止阀和控制器等附件应加以保护;外露的运动部件、栅板、网和罩应完好有效;
3控制系统灵敏,作业点有急停开关,急停开关灵敏、醒目、有效;
4加氟利昂时应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并采取措施防止泄漏。
一项不符合扣2分
1.3 溴化锂直燃机机组
1使用蒸汽的机组管道应有隔热层,悬挂防止烫伤的标志;
*2使用燃气的机组站房内应有燃气泄漏报警装置,配备燃气检测仪、防毒面具。
一项不符合扣2分
带*项一项不符合扣5分
2二次供水
应得分:5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2.1 设备设施、
作业活动
1系统技术资料齐全,其中应包括给水管道分配流程图;
2蓄水塔应安装避雷设施和夜间警示灯;
3泵房等潮湿的地方,应安装排风设施;
4管道无腐蚀,管内无积存杂物,支架牢固可靠;
5对蓄水箱、塔和池的定期清洗应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进入池内、箱内作业应按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清洗时防止窒息和中毒;
6进入水池、水箱时,应配备使用安全电压,带隔离变压器的行灯;
7在蓄水箱、塔上高处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操作;
8主管部门明确专人对供水设施进行巡检并保持记录。
一项不符合扣1分
2.2 二次供水
水质
*1经过蓄水箱、塔和池的水,用作饮用水定期进行化验,符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2设施周围应保持环境整洁,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应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
3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不得渗漏,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大于 80cm,水箱有相应的透气管和罩,人孔位置和大小满足水箱内部清洗消毒的需要,人孔或水箱入口应有盖(或门),并高出水箱面 5cm以上,有上锁装置;
4水箱容积设计不得超过用户 48h用水量;
5设施不得与市政供水管道直接连通,有特殊情况下需要连通时应设置不承压水箱;设施管道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必须连接时,应采取防污染的措施。
一项不符合扣1分
带*项一项不符合扣5分
3 污水处理
应得分:5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设备设施、
作业活动
1泵房、微滤机、污泥脱水设备等地上设备外露运动部位防护罩或网完好、无破损;急停开关或隔离开关完好、有效,符合相关要求;
2潮湿部位的设备设施电气应防潮,使用的开关应防潮;如需接线,应使用规范的接线盘并架空;
3现场设备设施无漏水,地面无积水,地下水池盖板完好,无位移、无超过1cm的间隙、无严重腐蚀;
4沉淀池等敞开池的四周设置防护栏,符合安全要求;防护栏完好,无断裂、腐蚀;池周边设置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危险等警示标志;有台阶或可能导致人员跌落的部位,应有防止跌落的警示标志;池周边照明良好,灯具无损坏;
5池区露天电气柜应有防雨措施;
6化验室内存放的化学试剂分类存放在指定架子上,标识清晰;稀硫酸等由专人在专门的柜内存放,不得存放在化验室内,化验台有通风装置,并完好、有效;
*7作业现场有岗位操作规程,作业人员熟悉并执行其内容(现场有电脑或显示装置的可使用电子版本,否则应发放纸质版本);
8泵房应有隔音措施,人员在隔离室内,如长时间进入噪声区域应佩戴耳塞;
9配制液碱和向液碱罐内充液时,应戴口罩、防护手套和护目镜,人不得站立在充液管下方。
一项不符合扣1分
带*项一项不符合扣5分
地下水池
作业
*10需进入地下池内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现场张贴或保存审批单;
*11有地下水池的污水处理场应制定地下水池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处置方案;
*12现场配置硫化氢浓度报警仪;硫化氢报警仪半年检测一次,标识在有效期内,有使用说明书;
13现场备有空气呼吸器、安全带、绳索等应急防护用品;
14地下集水井、调节池、污泥池等地下空间需清洗和检修时,打开池盖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对地下空间的硫化氢气体浓度和含氧量进行测试,确保氧含量在19%~22%(体积比)并保持记录;
15下池作业人员应佩戴便携式硫化氢浓度报警仪;进入硫化氢聚集区作业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16下池作业时应将安全带、绳索等放置在作业现场,从直梯下到池内时和在池内易发生坠落作业场所工作,应佩戴安全带并系上绳索,在适当位置可靠固定。
一项不符合扣1分
带*项一项不符合扣5分
检查人:
总应得分:20
4 维修设备考评检查表
1维修设备通用要求
应得分:10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1.1
设备设施
通用要求
1明确各类维修设备的主管部门、管理人;
2维修设备完好,基本功能正常;
3设备外露的、且距操作者站立平面≤2 m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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