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顺德区教师进修学校校舍安全设施改造及修复
工程
评标办法及合同主要条款
工程名称: 顺德区教师进修学校校舍安全设施改造及修复工程
招 标 人: 佛山市顺德区教师进修学校
招标代理:佛山市顺德区金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六)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商务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7.2.1评标结果得出后,将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及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公示2个工作日。
7.2.2公示期间,无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中标通知书予以确认,并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后 5 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招标失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失败: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议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人,且经评标委员会建议重新招标的。
8. 招标失败(适用于匿名投标等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失败: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5个的;
(2)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人的;
(3)经评议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人,且经评标委员会建议重新招标的。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2.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9.2.2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5.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9.5.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计价人员要求
(1)必须是本单位有效的计价从业人员(包括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
(2)造价工程师应按照国家文件有关规定,在投标文件注明的地方签名并盖造价师章;
(3)造价员的专业必须为本工程要求的计价专业;
(4)造价员应在投标文件注明的地方签名并盖造价员章;
(5)如造价员有发生单位变更的,投标单位应出示相关的证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6)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本单位计价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的复印件。如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的报价,需附委托协议书和中介机构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0.2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计取应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应一致,变更应征得招标人同意
签字盖章
1.投标文件封面: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2.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3.投标总价: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章,并有造价师或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交)。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形时,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1)修改了清单项目的数量、名称以及描述等,改变了原工程量清单的实质内容;
(2)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因计价软件版本不同引起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但实质内容无缺失),视为细微偏差,不构成废标因素。
报价唯一
投标人不能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评审
(需专家进行资格审查或复查的,应特别说明)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如有)
2.1.3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工期
应承诺工期且不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完整、实质内容无缺失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其他
1.投标人不能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2.投标文件不能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条款号
量化因素
评审、量化标准
2.2
详细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出现以下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1.低于成本报价;
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费用:不足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额的90% ;
3.投标函、投标总价及单位工程费汇总三者不一致;
2.3
评标入围价
√有 □无
评标入围价确定方法如下:
1.招标控制价作为上限价。高于上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标。
2.下限价:所有低于上限价的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90%作为下限价,低于下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标;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2.1款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根据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评审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将采用抽签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已进行资格预审的,除非特别说明,否则评标专家不予重复评审)。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2.1.2项(若需要)、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评审量化标准进行评审,并编制相关价格比较表。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当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后,评标委员会可不再对其他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有投标报价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采用抽签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投标情况,做出以下评标结论:
(一)认为投标仍具有竞争力,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认为投标缺乏竞争力,或者认定为围标串标的,否决所有投标,建议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标 准 施 工 合 同
工程名称:顺德区教师进修学校校舍安全设施改造及修复工程
工程地点: 顺德区大良
发 包 人:佛山市顺德区教师进修学校
承 包 人:
广东省建设厅制
目 录
第一部分 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四、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七、词语含义…………………………………………………………………………………………………
八、承包人承诺………………………………………………………………………………………………
九、发包人承诺………………………………………………………………………………………………
十、合同生效…………………………………………………………………………………………………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定义…………………………………………………………………………………………………………
2.合同文件及解释……………………………………………………………………………………………
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4.通讯联络……………………………………………………………………………………………………
5.工程分包……………………………………………………………………………………………………
14.发包人……………………………………………………………………………………………………
15.承包人……………………………………………………………………………………………………
17.发包人代表………………………………………………………………………………………………
18.监理工程师……………………………………………………………………………………………
19.造价工程师………………………………………………………………………………………………
20.承包人代表………………………………………………………………………………………………
21.指定分包人………………………………………………………………………………………………
23.工程担保…………………………………………………………………………………………………
26.不可抗力…………………………………………………………………………………………………
27.保险………………………………………………………………………………………………………
28.进度计划和报告…………………………………………………………………………………………
29.开工………………………………………………………………………………………………………
31.工期及工期延误…………………………………………………………………………………………
36.质量目标…………………………………………………………………………………………………
4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4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4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47.工程试车…………………………………………………………………………………………………
49.竣工验收…………………………………………………………………………………………………
50.质量保修…………………………………………………………………………………………………
54.预留金……………………………………………………………………………………………………
5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57.合同价款约定与调整事宜………………………………………………………………………………
58.工程量的偏差……………………………………………………………………………………………
61.物价和后继法律法规引起的调整………………………………………………………………………
62.支付事项…………………………………………………………………………………………………
63.预付款……………………………………………………………………………………………………
6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65.进度款……………………………………………………………………………………………………
67.竣工结算与结算款………………………………………………………………………………………
68.质量保证金………………………………………………………………………………………………
69.合同争议…………………………………………………………………………………………………
74.保密要求…………………………………………………………………………………………………
76.合同份数…………………………………………………………………………………………………
第一部份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顺德区教师进修学校校舍安全设施改造及修复工程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顺德区教师进修学校校舍安全设施改造及修复工程
工程地点: 顺德区大良
工程内容:顺德区教师进修学校校舍安全设施改造及修复工程(第一部分)为宿舍楼及连廊翻新修复工程建筑面积为1555.6m2,地上五层,建筑高度为21.03米。主要包括:造型天花安装、砌筑工程、石材地面铺贴、块料地面铺贴、墙面扫乳胶漆、外墙块料修复、门窗工程、连廊外墙面修复、连廊地面铺贴、铲除原墙面及天棚抹灰、拆除墙面铺贴;宿舍楼防雷、配电、给排水、弱电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第二部分工程内容为除教学楼修复及广场铺贴工程,教学楼建筑面积约650㎡,地上五层,建筑高度约21m,广场铺贴约1108.9㎡,主要包括:铲除块料铺贴,墙面及地面块料铺贴,吊顶天花,门窗拆除后并重新安装,天面防水,配电、弱电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规模:
结构形式: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顺规资[2011]169号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招标范围详见顺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图纸,业务号2010A287(5)~2010A287(6)。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70 天 。
拟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质量等级必须达合格。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 ;
(小写): 。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 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 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订立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订立合同地点: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于 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电 子 邮 箱: 电 子 邮 箱: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1.定义
1.53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文书;
□ 信件;
□ 电报;
传真;
□ 电子邮件;
其他:
2.合同文件及解释
2.2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等修正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适用于招标工程);
(5)专用条款;
(6)通用条款(《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09年》广东省建设厅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
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4.3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相关的现行全国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计价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国家规范、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按具体专业项目确定有关施工、验收技术规范)等。
5. 施工设计图纸
5.1 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
(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天内。
(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四份。承包人如需加晒图纸,发包人可协调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自已承担。
5.2 施工设计图纸由承包人提供
(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
(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
6. 通讯联络
6.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包人 :佛山市顺德区教师进修学校
通讯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 收件人: 邮政编码:
承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造价咨询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金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永丰工业区67号 收件人:何小姐/梁先生 邮政编码: 528300
(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
7. 工程分包
7.5 (1) 指定分包工程: 无
(2) 分包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无
13.交通运输
13.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
13.2 场外施工道路的约定:
13.4 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的约定:
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
14.2 (1) 专项批准事件的监理工程师:
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授权范围:
(2)专项批准事件的造价工程师
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授权范围: 造价工程师负责合同价款的核实,变更工程预算的编制、调整和复核,结算价款的编制、调整和复核。
(3)专项批准事件的建造师的:
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授权范围:
19. 发包人
19.2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提供现场的日期与开工期相同,场地清理、平整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办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发包人就近指定水、电、通讯线路的接驳地点,施工临时用水、用电、通讯设施及接驳线路(接驳线路应符合安全等相关管理规定)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3)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
(4)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向中标人提供设计等有关资料;地下管线资料由承包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损失,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发包人可提供可能的协助和方便。
(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有关施工所需证件、文件由承包人办理,同时承包人应办理施工许可证,承包人办理上述证件、文件中所需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本工程所需的规定项目的检测费用(含桩检测试验费、配合桩试费、临时道路费、水电费等)由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措施费项目内填报,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不合格工程的重复检测费用亦由承包人负责。
(6)现场交验的时间:开工前七天内。
(7)提供施工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天内。
(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开工前七天内。
(9)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做好上述保护工作的协调处理,保护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
(10) 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无
19.3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天内。
19.4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
(1) 提供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天内。
(2) 提供的份数:五份。承包人如需加晒图纸,发包人可协调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自已承担。
19.5 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
(1) 工程价款支付期限
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期限支付。
□ 其他:
(2)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帐号转帐。
□ 支票支付。
□ 其他方式:
20. 承包人
20.2 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5)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 无
20.4 承包人完成设计的约定
(1) 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有: 无
(2) 承包人提交设计图纸的时间:无
22. 发包人代表
22.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1) 发包人任命( )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
23.监理工程师
23.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
(1) 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
(2) 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3.3 (11)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24.造价工程师
24.1 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
(1) 造价咨询单位:佛山市顺德区金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 任命( )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新市良路68号 邮政编码: 528300
联系电话:0757-23623388 传真号码: 0757-23623380
24.3(4)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造价工程师对合同价款、预结算等的编制、核实或调整等均需得发包人的书面认可。
25.承包人代表
25.1 承包人任命( )为承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6.指定分包人
26.1 依法指定的分包人及其有关规定:
(1)实施、完成任何永久工程的分包人: 无
(2)提供本合同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服务的分包人: 本工程必须按照顺建发[2007]15号文的有关规定实行劳务分包。
28.工程担保
28.1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无
(1) 履约担保的金额:(大写) (小写 )
(2) 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
□ 签订本合同时。
□ 其他时间:
(3) 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
28.2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
28.4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1) 支付担保的金额:(大写) (小写 )
(2) 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
□ 签订本合同时。
□ 其他时间:
(3) 出具支付担保的银行:
28.5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
28.8 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31.不可抗力
31.1(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无
32.保险
32.1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工程开工前,为合同工程办理保险(即办理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
□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为第三方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即中标人必须办理保额与合同总造价同等额的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期从办理保险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2.2 承包人应为下列事项办理保险:
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保险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2.8 担保内容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办理本款第32.1条、第32.2条保险事项所需保险费已含在合同价内,发包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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