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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天马酒业有限公司锅炉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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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秦皇岛天马酒业有限公司1x4.5MW综合利用自备电站项目 锅炉及附属设备 招 标 文 件 技术规范书 河北能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九月 目 录 1 总的要求 3 2 工程概况 3 2.1工程概述 3 2.2设备运行条件 4 3 技术要求 8 3.1锅炉主要技术参数 8 3.2锅炉主要性能 8 3.3设计、制造标准 11 3.4锅炉本体配置要求 14 4 锅炉设备技术数据 22 5 供货范围 31 5.1一般要求 31 5.2供货范围 31 5.3备品备件 32 5.4专用工具 32 6 技术文件 32 7 监制、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36 7.1概述 36 7.2工厂检验 36 7.3设备监造 36 7.4性能验收试验 37 8 价 格 表 38 8.1一般要求 38 8.2报价表 38 9 交货进度 40 10 技术服务和联络 41 11 其他 44 1 总的要求 1.1 本规范书适用于秦皇岛天马酒业有限公司1×4.5MW综合利用自备电站工程2×35t/h中温中压流化床锅炉及附属设备。对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提出技术要求。 1.2招标方在本规范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将提供满足本规范书和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均满足其要求。 1.3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要求,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无论偏差多少都必须清楚的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差异表”中。 1.4投标方将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及相应的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合同签定后按本规范五(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实验)的要求,投标方将提出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确认。 1.6投标方应提供能充分说明其投标方案、技术设备特点的有关资料、图纸供招标方参考。 2 工程概况 2.1工程概述 本工程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天马酒业有限公司内,拟燃用无烟煤,掺烧污泥进行发电,建设规模为1×4.5MW中温中压背压空冷汽轮发电机组+2×35t/h流化床锅炉。 秦皇岛市天马酒业有限公司位于抚宁县内,抚宁县处于中国河北省东北部,地理位置独特,三面怀抱秦皇岛市,全县总面积1617.5平方公里,总人口51万。境内有京哈和大秦铁路,102国道、205国道、京沈高速公路在县城中心通过,交通十分便利。 2.2设备运行条件 2.2.1 燃料 电厂燃料主要以秦皇岛柳江煤矿生产的低热值高灰分的无烟煤作为本工程燃料设计煤种,掺烧工业污泥(含水70%),其煤质元素分析见表2-1如下: 表2-1 煤质成分报告 名称 符号 单位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碳 Car % 57.22 34.63 氢 Har % 0.77 1.58 氧 Oar % 2.57 - 氮 Nar % 0.54 - 硫 St.ar % 0.27 0.82 灰分 Aar % 31.63 52.35 水份 Mar % 7.00 6.6 挥发份 Vdaf % 3.69 6.42 低位发热量 Qnet.v.ar kJ/kg 19632(4690 kcal/kg) 12620(3018kcal/kg) 灰变形温度 t1 ℃ >1350 >1350 灰软化温度 t2 ℃ >1350 >1350 灰熔化温度 t3 ℃ >1350 >1350 工业污泥 工业污泥(含水70%)消耗量:5010t/a。污泥低位发热量:1300Cal/Kg;含水率:60%-70%。 2.2.2 锅炉点火油、助燃油 点火用油按石油部颁油品-20号柴油设计,汽车运输到厂。 -20号柴油油质 序号 参数 数量 备注 1 十六烷值 不小于45 2 馏程 355℃ 馏出物不高于90% 3 运动粘度 3.0-8.0mm2/s(20℃) 4 灰份 小大于0.01% 5 机械杂质 无 6 含硫量 不大于0.2% 7 水份 痕迹 8 闪点 (闭口)不低于65℃ 9 水溶性酸或碱 无 2.2.3 石灰石 石灰石化学分析成份表 序号 项目 代号 单位 设计品质 1 烧失量 % 43.43 2 氧化钙 CaO % 54.65 3 二氧化硅 SIO2 % 0.65 4 二氧化二铝 AL2O3 % 0.22 5 三氧化二铁 Fe2O3 % 0.12 6 氧化镁 MgO % 1.84 2.2.4 水源及水质 1)本工程的锅炉补给水水源及辅机冷却水采用城市自来水(以地下水为水源),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水质全分析资料见下表: 水质检测报告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1 色度 度 13 2 浊度 度 33 3 嗅和味 级 无 4 肉眼可见物 无 5 氯化物 mg/L 157 6 总硬度(以 CaCO3) mg/L 335 7 氟化物 mg/L 0.45 8 硫酸盐 mg/L 35 9 溶解性总固体 mg/L 797 10 总氰化物 mg/L <0.004 11 挥发酚 mg/L <0.002 12 六价铬 mg/L <0.004 13 氨氮 mg/L 1.98 14 亚硝酸盐氮 mg/L 0.032 15 硝酸盐氮 mg/L 2.85 16 PH mg/L 7.30 17 砷 mg/L <0.007 18 锌 mg/L <0.05 19 镉 mg/L <0.01 20 汞 mg/L <0.05 21 铁 mg/L 4.78 22 锰 mg/L 0.77 23 铜 mg/L <0.01 24 铅 mg/L <0.01 2)锅炉水汽质量标准如下表: 项 目 给 水 炉 水 蒸 汽 PH值(25℃) 8.8~9.3 9~11 含盐量 ≤2000mg/1 硬度 (3) ≤2.0μmo1/1 磷酸根 5~15mg/l 二氧化硅 见 注 ≤20μg/kg 氢电导率(25℃) ≤0.3μS/cm 氧 ≤15μg/1 铁 ≤50μg/1 ≤20μg/kg 铜 ≤10μg/1 ≤5μg/kg 钠 ≤15μg/kg 注:给水二氧化硅含量应保证蒸汽二氧化硅含量符合标准。 2.2.5 气象条件 抚宁县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性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无台风,无梅雨。全年主导风向为北西风,夏季多东南风,冬季多西北风。 年平均气温 9.8℃ 极端最高气温 39.9℃ 极端最低气温 -25.5℃ 最大降雨量 712.4mm 年平均无霜期 177天 最大积雪深度 130mm 基本风压 0.35kN/m2 基本雪压 0.25kN/m2 年际湿度范围 53-71% 最大冻士深度 800mm 2.2.6 地震烈度 基本地震烈度:7度近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附录A),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地震第一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场地土为中软土,建筑场地类别为Ⅱ类” 。 2.2.7 地质条件 本工程地位于燕山山前洋河冲积平原上,地貌特征属山前冲洪积扇。场地地层简单,工程地质好,未发现不良地质现象,地下水丰富,水质良好,埋深约5米,变幅2—3米。 主厂房零米地坪绝对标高: 20.15 m(黄海高程) 3 技术要求 3.1锅炉主要技术参数 锅炉型式: 中温中压流化床掺烧污泥锅炉 布置形式: 半露天布置 锅炉额定蒸发量(B-MCR): 35t/h 额定过热蒸汽压力: 3.82MPa(g) 额定过热蒸汽温度: 450℃ 给水温度(B-MCR): 104℃ 保证热效率(按低位发热量): 空气预热器进风温度: 空气预热器出口送风温度: 空气预热器出口烟气温度:≤ 140℃(暂定) Ca/S ≤ CaCO3 ≤ T/h(额定工况) 脱硫效率 ≥ % 锅炉排污率: ≤ 2 % 注:1)压力单位中“g”表示表压;给水温度以最终汽轮机热平衡图为准。 2)空白处由投标方填写。 3.2锅炉主要性能 1)锅炉燃用设计燃料,在额定蒸发量下,锅炉保证热效率应不低于 %(按低位发热值),NOx排放浓度及CO排放浓度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2)锅炉性能设计须考虑海拔修正,燃用设计燃料时应具有10%超额定负荷能力。 3)锅炉蒸汽品质应达到国家标准GB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的规定》最新版本的要求。 4)在全部高压加热器停运时,锅炉的蒸汽参数应能保持在额定值,各受热面不超温,蒸发量也能达到35t/h出力。 5)锅炉在燃用设计煤种时,长期安全稳定运行的最低负荷不大于锅炉的30%B-MCR,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最小负荷的保证值。 6)过热蒸汽温度控制范围:过热蒸汽允许偏差+5℃至-10℃;应保证在30%~110%B-MCR负荷内过热蒸汽温度能达到450℃,50%~110%B-MCR负荷内过热蒸汽参数能达到额定值。 7)锅炉燃烧室的承压能力:锅炉各部位设计压力应足NFPA8504标准要求,当燃烧室突然灭火或送风机全部跳闸,引风机出现瞬时最大抽力时,炉墙及支撑件不产生永久性变形。 8)在锅炉正常运行条件下,环境温度为27℃时,锅炉的炉墙表面设计温度不超过50℃;当环境温度大于27℃时,保温表面温度允许比环境温度高25℃,散热量一般不超过290W/m2。 9)锅炉在B-MCR 工况时,过热蒸汽侧的压降不大于 MPa;省煤器水侧的压降不大 于  MPa。 10)锅炉强迫停用率不大于2%。锅炉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等效可用小时数要求大于7000小时,年运行小时数要求大于7500小时。锅炉两次大修间隔应能达到5年以上,小修间隔应能达到1年以上。 11)启动燃烧器的检修周期应达到4年,过热器、省煤器防磨设施的检修周期也应达到4年。 12)锅炉各主要承压部件的使用寿命应大于30年,受烟气磨损的对流受热面的使用寿命应达到100000小时;空气预热器应有可靠的防腐蚀措施,其使用寿命大于80000小时。 13)锅炉在运行时,炉墙、汽水管道、空预器等部件不允许有异常振动。 14)锅炉在额定蒸发量时,烟风系统实际压降与设计压降的偏差不应超过10%。 15)锅炉启动时间一般满足以下要求: 汽包锅炉 允许次数 冷态启动 6~8h >500次 温态启动 3~4h >4000次 热态启动 1.5~2h >5000次 在投标书中,应提供锅炉从冷态、温态、热态启动点火到带满负荷的推荐时间表,并提供必要的冷态、温态、热态及极热态起动升压、升温曲线,并提供在使用年限内不同状态下允许起停次数;并提供各态每次的寿命损耗数据,其寿命消耗总和不应超过75%。 16)锅炉全部受热面管材需经100%涡流探伤,焊口100%无损探伤。 17)投标方提供余热锅炉设备所有安装、检修所需专用工具,提供随机备品备件。 18)投标方提供的锅炉设备为室外露天布置,设计、制造应充分考虑防雨、防风、防雷、防腐蚀等措施;并提供锅炉外护板采用彩色钢板(厚度应不小于1.0mm),卖方供货范围内的成套设备(包括辅助系统和设备)应适合室外露天布置。 锅炉系统各穿墙管处和顶部设可靠密封,并在炉顶设有雨棚,并设1t/h检修用电动葫芦轨道并提供设计图纸。 19)卖方提供锅炉应充分考虑锅炉热膨胀的要求,并能适应锅炉频繁启停、负荷交变等需求;锅炉应有膨胀中心,各主要部件应设膨胀指示器。 20) 锅炉的整体及其部件必须满足本标书中的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1) 锅炉钢架抗震按抗震烈度7度设防。锅炉构架除承受锅炉本体载荷外,还必须承受锅炉范围的各种汽水管道、烟风尾气管道。还应满足设计单位钢梁搭在锅炉钢架上的结构要求(前柱≤15t)。(设计单位提供运转平台等载荷,锅炉厂校核,不能满足锅炉厂应进行加固设计) 22) 锅炉承压部件和主要承重结构使用的钢材应符合相应的材料性能使用要求。对重要承压部件和工作温度大于480℃的承压部件的材料(包括管材和焊条等)均应有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和无损检验证明书记必要的金相组织检验结果。 23) 炉膛、炉顶、水平烟道和尾部竖井等的设计,应有良好的密封性;并必须防止因各承压部件的膨胀不同而产生的热应力使密封件开裂损坏。 24) 炉膛的设计结构强度(包括炉墙、刚性梁、炉顶密封及水冷壁连接件等)、应能承受锅炉正常运行及事故的压力。刚性梁设计应考虑能承受由内爆和外爆产生的最大压力,此时,炉膛及炉顶不应向外漏烟。炉膛、烟道及有关设备等的任何支撑部件,均不应产生永久变形。 25) 锅炉设计中采取适当措施,以防运行中炉墙、汽水管道、炉内悬吊受热面、空气预热器及烟风道振动和晃动。 26) 锅炉设置必要的检查孔,便于检修人员进入炉内各受热面。 27) 锅炉应设置相应平台、扶梯(满足检修要求),总体要求应方便运行中的巡回检查和检修时起吊构件、设备控制及热工设备检修的需要;平台、走道和扶梯应用钢格栅板制造, 确保足够的强度、刚度及防锈措施,格栅板应是封闭端型的。走道宽度为1m,栏杆高度不小于1.2m,护脚板高度≥100mm,每层平台尽可能畅通,平台上方最小净空高度不小于2m,楼梯斜度不大于45°。经常操作和检修地点的平台、汽包处的平台和防雨设施的顶部应使用花纹钢板制作。 28) 锅炉安全阀及附属管道由锅炉厂家提供。锅炉排污阀门由锅炉厂家提供,锅炉本体疏水、排气手动阀门及反法兰由锅炉厂提供,阀门后管线由买方自理。 29) 热交换器满足检修人员接近实施检修工作。 30) 锅炉承压件的异种钢焊接在制造厂内进行的部分要有焊接记录。 31) 锅炉汽水温度和压力测点,由卖方提供测点布置及要求;烟温和烟气压力测点由卖方预留测孔及提出要求。锅筒水位测量不少于以下配置:卖方配两个双色水位计、、两个电接点水位计(配二次显示仪表),汽包均匀分布平衡容器三组(带一次门及排污门等)。 32) 锅炉及燃烧器必须配套成熟、可靠并具有压力、温度、液位等一次现场仪表。 33) 锅炉所有排管必须采用锅炉用钢无缝钢管(空气预热器除外)。 34) 集箱最低处有疏水口。 35) 锅炉钢结构采用喷砂处理,提供设备均需采用防腐防锈措施,平台、扶梯和通道采用栅格结构。 36) 锅炉内部管束要设置有效的防磨措施;锅炉设计应有加药、取样、排污接口。 3.3设计、制造标准 锅炉的设计,制造所遵循的标准的原则为: 1.在按引进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最新版的电力行业(包括原水电部,能源部)相应规范,当两者有矛盾时,以电力行业标准为准。 2.在按引进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有关安全、环保及其它方面最新版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定)。 3.在不与上述规定标准规范(规定)相矛盾的条件下,可以采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乙方应提供设计制造的规范、规程和标准等清单。 除上述条件外,乙方设计制造的设备还应满足下列规程(但不低于)的有关规定(合同及其附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 《锅炉原材料入厂检验》JB3375-91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 《锅炉油漆和包装技术条件》JB/T1615-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 《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 《钢制压力容器》GB150-98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BJ11-89 《固定式钢斜梯》GB4053.2-83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4053.4-83》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78-85》 《焊接接头的基本形式与尺寸》GB985.986-88 《普通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钢冷轧厚钢板及钢带》GB3274-83 《优质碳素结构钢钢号一般技术条件》GB699-88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冷轧薄板及钢带GB153-89》 《锅炉锅筒技术条件》JB/T1609-93 《锅炉集箱技术条件JB/T1610-93》 《锅炉管子技术条件》JB/T1611-93 《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技术条件》JB/T1613-93 《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13311-91 《管式空气预热器技术条件》JB/T1616-93 《锅炉钢结构技术条件JB/T1620-93》 《锅炉管孔中心距尺寸偏差》JB/T1623-93 《锅炉人孔和手孔装置》JB/T2190-93 《锅炉手孔装置》JB/T2191-93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版)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 5047-95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火力发电厂汽轮机、锅炉、汽轮发电机参数系列标准》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GB/T9222-2008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T12145-1999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5072-1997 《锅炉油漆和包装技术条件》JB/T1615-1991 《锅炉锅筒内部装置技术条件》JB/T3191-1999 《锅炉锅筒制造技术条件》JB/T1609-1993 《锅炉集箱制造技术条件》JB/T1610-1993 《锅炉管子制造技术条件》JB/T1611-1993 《锅炉钢结构技术条件》JB/T1620-1993 《锅炉用高频电阻焊螺旋翅片管制造技术条件》JB/T6512-1992 《烟道式余热锅炉通用技术条件》JB/T6503-1992 《锅炉水压试验技术条件》JB/T1612-1994 《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技术条件》JB/T1613-1993 《电站锅炉技术条件》JB/T6696-1993 《吊杆制造技术条件》NG0111-1986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技术要求》DL/T5054-1996 《锅炉钢结构设计规范》GB/T22395-2008 《锅炉钢结构技术条件》JB/T1620-1993 3.4锅炉本体配置要求 3.4.1总则 3.4.1.1锅炉半露天布置,炉顶设置轻型钢屋盖,司水小室均由投标方设计、制造、供货,其造型应取得招标方的确认。 3.4.1.2锅炉构架除承受锅炉本体荷载外,还需要承受锅炉范围内的汽水管道、污泥管道、烟、风管道、汽包小室、轻型屋盖、炉顶单轨吊等的荷载,炉后烟道支架传来的荷载。大板梁的设计应满足安装用卷扬机提升汽包的要求。运转层在锅炉钢构架范围内采用钢筋混凝土平台,卖方提供主梁、次梁,次梁连接形式采用焊接。 3.4.1.3各个承重梁的挠度与本身跨度的比值应不超过以下数值: 大板梁 1/850 次梁 1/750 一般梁 1/500 空气预热器支撑梁 1/1000 3.4.1.4平台、步道和扶梯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运转层大平台的活荷载为8KN/m2;检修(钢)平台的活荷载为4KN/m2;其余(钢)平台的活荷载为2.5KN/m2;扶梯的活荷载为2KN/m2。平台、步道和扶梯的设置,应由设计院确认后交招标方最终确定。 3.3.1.5省煤器入口、汽包、饱和蒸汽联箱、过热器管路或联箱等所有承压管道均(应)装设汽水取样用的取样头和一次(关断)门。 3.3.1.6投标方提供的锅炉设备应能合理地布置烟、风、煤管道,在投标方投标的锅炉布置总图上应明确示出送风道、主给水、主蒸汽等管道的推荐布置走向。 3.3.1.7钢炉架应独特的承载体系,并能承受所认定的附加荷载;在施工图阶段由业主与设计院方提供最终的荷载。 3.4.2汽包 汽包的设计、制造质量应符合ASME标准及国内有关法规的技术要求。 选用具有成熟经验的钢材品种作为制造汽包的材料。制造汽包的每块钢板以及焊缝均应经过检查和100%表面探伤并提出合格证明。汽包纵向、环向焊缝应打磨平整,并应100%无损探伤合格。 汽包内部结构采取合理措施,避免炉水和进入汽包的给水与温度较高的汽包壁直接接触,以降低汽包壁温差和热应力。 汽包 内部采用先进成熟的锅内分离装置,确保蒸汽品质应满足以下要求。 Na+ ≤10μg/kg SiO2 ≤20μg/kg Fe+++ ≤20μg/kg Cu++ ≤5μg/kg 汽包水室壁面的下降管孔,进水管孔以及其他可能出现温差的管孔,应采取合理的管孔结构形式和配水方式,防止管孔附近的热疲劳裂纹。 汽包上应有供酸洗、热工测量、停炉保护、水压试验、加药、连续排污、紧急放水、炉水及蒸汽取样、安全阀、空气阀等的管座和相应的阀门。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制造汽包的各项工艺记录、检验记录等档案副本,并提供下列文件: ①水压试验的水质、水温和环境温度及范围。 ②进水温度与汽包壁温的允许差值。 ③启动升温、停炉降温曲线和允许的升温、降温速度的上限制; ④汽包上、下壁和内、外壁允许的温差值。 3.4.3炉膛 (1)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提供的煤质和污泥分析资料,确定炉膛的几何尺寸、容积、炉膛容积负荷,炉膛断面热负荷、水冷壁壁面热负荷、水冷壁高温区壁面热负荷、炉膛出口烟温等。采用的设计方案和设计数据必须确保燃烧完全,并符合下列要求: 炉膛出口两侧最大烟温差不大于50℃。 炉膛应采用全焊接的膜式水冷壁,保证燃烧室的严密性。 (2)水冷壁管内的水流分配和受热应合理,保证沿燃烧室宽度均匀产汽,沿汽包全长的水位均衡,防止发生水循环不良现象。 (3)水冷壁管子及鳍片应进行温度和应力验算,无论在锅炉起动、停炉和各种负荷工况时,管壁和鳍片的温度均应低于钢材许用值,应力水平亦应低于许用应力,锅炉厂提供此计算结果。 水冷壁制造应严格保证质量,要求每根水冷壁管材及出厂焊缝应进行100%无损探伤,不允许有一个泄漏符合膜式水冷壁制造规定。在运输许可条件下,水冷壁尽量在厂内组装,减少工地安装焊口数量。 锅炉炉顶密封采用金属密封结构,比较难于安装的金属密封件应在制造厂内完成,以确定各受热面膨胀自由,金属密封件不开裂,避免炉顶漏烟和漏灰。 炉膛应设置必要的观测孔、热工测量孔、人孔。锅炉本体防爆门必须装设导气罩,以保证人身安全。 炉膛内测点的选取具有代表性,并提供测点所需热电偶的插入深度,及热电偶的长度。 3.4.4燃烧设备 送风挡板应关闭严密,每个风门应能单独实现调节。 锅炉点火采用柴油点火。制造厂应提供全部点火系统的设备及附件。包括完整的炉前装置,如调节装置、快速关断阀及其操作器、软管和吹扫阀等。另外,应提供柴油点火系统有关性能数据,供货范围和技术资料。应配供点火就地控制柜并留有DCS接口,提供点火设备的逻辑控制要求及资料(包括点火柜的外型尺寸,所需电源、气源要求,点火柜接线图等)。 烟、风、煤管道接口应承受一定的负荷。 3.4.5过热器调温装置 过热器的设计应保证各段受热面在起动、停炉、汽温自动控制失灵、事故跳闸、以及事故后恢复到额定负荷时不致超温过热。 为防止爆管,各个过热器管段应进行热力计算,合理选择偏差系数,并在选用管材时,在壁温验算基础上留有足够的安全裕度。 过热器在运行中不应有晃动。 过热器管及其组成,在出厂前需通过焊缝探伤,通球试验机水压试验合格,并提供试验报告。管束和联箱内的杂物、积水彻底清除干净,然后用牢固的端盖封好。 过热器需采用有效的调温方式。过热器应采用喷水减温调节。减温水调节阀有锅炉厂供,减温水调节阀应有200%调节能力,调节范围应能与各种工况下的喷水量匹配。为保证此调节阀的调节、阻力特性要求采用质量可靠的调节阀。减温水总量应控制在设计值的50~150%以内,采用的阀门应有招标方认可。 过热器应设有反冲洗管道。 喷水减温器的布置应便于抽芯检修及喷嘴检修;喷嘴的使用寿命应大于80000小时。 过热器出口应设有充氮及排放空气及水压试验后放水的管座管道和阀门;过热蒸汽出口集箱的出口端应带有电动闸阀及旁路阀,且出口集箱应能承受主蒸汽管路一定的推力及力矩。 锅炉额定工况时,通过低温对流过热器的平均烟气流速不应过高。 3.4.6省煤器 锅炉后部烟道内布置的省煤器等受热面管组之间,应留有足够高度的空间,供检修、清扫。 省煤器应设置充氮及排放空气的接管座和阀门,省煤器入口联箱上设放水门。 省煤器入口联箱应设置牢靠的固定点,应能承受主给水管道一定的热膨胀推力和力矩。 3.4.7空气预热器 采用管式空气预热器。 锅炉厂应提供空预器的保证寿命期限。 每级空气预热器漏风系数保证长期运行不大于0.03。 空气预热器应设置安装露点测量装置的预留位置。 在锅炉启、停及低负荷时,投标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防止预热器腐蚀。 3.4.8阀门 锅炉的汽包、过热器上应有足够数量的安全阀。并装配有消音装置,消音量要求不小于40dB(A)。其要求应符合ASME标准,并招标方认可。安全阀不允许出现拒动作和拒回座,起跳高度应符合设计值。投标方应提供安全阀动作压力和回座压力的校验调整方法。 对点火排气及经常起跳的安全阀应装有消音装置。消音器的消音量要求不小于40dB(A)。 安装安全阀的集箱及管座应能承受安全阀动作时反作用力(投标方提供集箱、管座、及承受反作用力的支吊架)。当安全阀必须装设在锅炉供货范围外的管道上时,由投标方负责安全阀管段及该段至安全阀接口及支承有关的接管座、支吊架或阻尼装置的设计和供货。 投标方应提供锅炉水压试验时压紧安全阀的工具和启动时校验安全阀工具。 阀门的驱动装置应与阀体的要求相适应,安全可靠,动作灵活并附有动态特性曲线,并能保证远方操作关得严、打得开。适应各种现场运行环境。随驱动装置供应的接线盒,其密封性、防尘、防水应符合IP54防护等级。电动头一般应按右旋关门调整出厂,如左旋关门的阀门选配装置应特殊说明。 所有阀门在出厂时均应达到不许解体的安装使用条件。焊接连接的阀门,其焊口处应做好坡口。用法兰连接的阀门,应配以成对的法兰和所需的螺栓、垫片。 主蒸汽出口闸阀、给水操纵台主路及旁路阀、减温水的调节阀、连续排污调节阀,汽包紧急放水阀、经常操作的疏水阀等应采用电动阀门(在投标书中注明厂家),阀门的合格制造厂需由招标方确认。 除进口电动阀门外,国产电动阀驱动机构型号应统一;所有电动阀门采用智能一体化电动装置(控制信号直接由系统直接进电动装置进行控制),电源统一为~380V;调节阀执行机构应选用智能一体化电动执行机构,型号应统一,电源统一为~220V;锅炉本体范围内的阀门应尽量集中布置,以便于操作。投标方需提供汽包压力、水位及汽水分析等测量的一次门,就地仪表的排污门。 炉前燃烧系统及锅炉本体范围内烟、风、汽水系统中的阀门、风门及其执行机构均有投标方提供。 3.4.9钢结构及平台扶梯 要求锅炉钢结构的设计、制造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锅炉钢结构的主要构件材料,应采用抗腐性能好的高强度低碳钢。 锅炉的立柱与基础采用焊接连接。 凡是需要频繁操作、检测、检修处,如有阀门、燃烧器、观察孔、主蒸汽管道上的安全阀等处均应有操作维护平台,其中司水平台内应采用大于4mm厚的花纹钢板平台,其余采用钢性良好的防滑格栅板平台,步道和平台的宽度不小于1m,平台及步道之间的净高尺寸应大于2.1m。栏杆的高度为1.1m,挡脚护板的高度不小于100mm。 锅炉主要扶梯采用炉前两侧集中布置,要求方向一致,倾角易采用45°,扶梯宽度不小于100mm。 锅炉设置膨胀中心点。通过水平和垂直方向的导向与约束,以防止炉顶、炉墙开裂和受热面变形。 刚性梁应有足够的刚度,避免运行中发生晃动和炉墙振动。 投标方应考虑钢结构组件的运输和起吊条件,避免在搬运或安装过程中发生变形和意外。 钢性架的主立柱、横梁应在设计制造中配置起吊必需的吊耳和安装作业必须的爬梯。 锅炉炉墙范围、烟风道及空气预热器的外护板采用镀锌铁皮波纹板波纹金属板,并采用防锈紧固件。 锅炉范围内投标方负责设计的汽水管道,烟风煤管道支吊架的生根钢梁应有投标方设计并供货。 平台扶梯的设置须防止阻碍锅炉本体管道,烟风道的布置,并应考虑空气预热器等部件检修抽出的条件。 锅炉钢架梁、柱的布置应积极与设计院配合,考虑烟、风道的布置及支吊;对不易支吊的位置及大荷载大跨度的生根梁,投标方应按设计院的要求设计并供货。因风道内的风压较高锅炉钢架应能承受烟风道的水平推力,钢架上的具体受力部位待设计配合时确定。 主蒸汽蠕胀测点平台、炉顶单轨吊操作平台,根据招标方资料,投标方设计供货。 3.4.10保温、油漆 投标方提供锅炉供货范围内的保温、油漆设计,包括锅炉设备、锅炉本体炉墙、管道、空预器、阀门、支吊架及附件等,并向招标方提供保温油漆设计工程量,有招标方供货。 燃烧室采用敷管炉墙,投标方提供炉墙及保温金属构件。保温材料要求采用保温性好的材料,而且不能含石棉成份。锅炉设备的所有部件的金属表面均应在出厂前进行净化和油漆,门孔部位设在确保外表面温度和散热量控制在要求范围内。 锅炉的钢结构应涂两遍防锈底漆,再采用耐风化的优质油漆 所有易被踩踏的保温应有良好的防护措施。 锅炉整体密封一次炉顶柔性密封,二次采用可膨胀硅酸铝密封。 保温材料由投标方提供技术数据和需要量,招标方单独招标。 3.4.11其它 锅炉烟道接口至锅炉钢架最后一排柱外1米,接口的宽、高比不应大于2。 3.4.12热工测量、调节、控制及保护 (1)一般要求 投标方所提供的测温、调节、保护和控制应满足NFPA8504要求。 投标方应提供足够的资料以说明对锅炉的控制要求、控制方式及联锁保护等方面技术条件和数据以及锅炉运行说明书。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的热力系统运行参数,包括锅炉运行参数的报警值和保护动作值。 投标方应提供锅炉供货范围内的所供热控仪表设备(包括每一只压力表、热控元件、仪表、阀门等)完整技术资料,并要详细说明其用途、安装方式、具体安装地点及制造厂家;并提供以上所用但不在供货范围内的热控仪表设备的选型建议。 随设备所供的就地仪表和检测元件必须符合国际标准,且规格型号齐全,热控元件的选择应符合监视控制系统的要求。 投标方应保证其所供热控设备的可靠性。 所有水位、压力取样点要求按有关规定设在介质稳定且具有代表性和便于安装维护的位置。 锅炉汽包安全阀起座必须能送出~220V、3A的无源开关量接点信号。 随炉供应的热控设备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随锅炉供货的阀门、挡板等应具有足够的调节范围和可控性,并具有成熟运行经验,以满足热工控制系统的要求;随锅炉供货的热工一次元件的选型宜与全厂的选型一致,其供货商需经招标方认可;对于不随炉供应的执行机构及电动头,投标方应提供风门或阀门的力矩要求及启闭时间等技术要求。 无论什么情况下,投标方均不得配供含水银等有毒物质的仪表以及国家宣布淘汰的产品。 (2)热工检测 锅炉本体汽水温度测点要求留有单独远传用温度插座,一律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并将插座尺寸规格提供给招标方;提供必要的就地温度计,元件采用双金属温度计;所有压力、液位及汽水分析测点需设有预留孔(在结构设计上应保证测量元件的长期可靠使用),并应带有一次门,并提供必要的就地压力表,远传用接口单独预留。 锅筒提供不少于以下数量的满足液位测量和调节用仪表:两个双色水位计、两个电接点水位计(配二次显示仪表)、均匀分布在汽包上平衡容器三组(带一次门及排污门等)。 沿炉膛不同高度设置必要且足够数量的可靠的温度、压力测点,并留有管插座。 省煤器入口、汽包、饱和蒸汽联箱、过热器必须装设汽水取样用的取样头和阀门。 对汽包壁、过热器管壁等金属温度测点要求说明测点位置及安装方法,允许最高温度值(或温差值)及停炉保护限值。 在锅炉烟道两侧应留有测量烟气含氧量的取样孔。 除了投标方为锅炉的安全考虑设置的检测和控制用的取样点外,招标方为了监视、调节、保护和锅炉考核等的需要,还需增加若干测点,具体数量在合同中商定。 点火燃烧器应有配套的火焰检测系统,包括检测一次元件,检测控制箱等,并留有相关进DCS系统的信号接口,并提出其电源负荷等要求。(需经招标方认可)。 喷水减温供水管布置一段约1.5长的内径大于50mm的管段,以便装设流量测量装置。 投标方提供的各种电磁阀、启动阀等,控制电源交流220V,电源应统一。 (3)热工保护和控制 投标方提供锅炉对FSSS的技术条件、保护连锁项目、逻辑要求及点火顺序要求等资料;负责锅炉本体,油枪、点火器、火检、油阀等与FSSS的接口。 投标方所供装置均应为电厂应用的成熟产品、运行安全可靠(特别是油枪伸进、退出装置),并留有与FSSS联系的足够的标准信号的接口;投标方应积极配合设计院的接口设计。 4 锅炉设备技术数据 如下设备技术数据由投标方填写,但不限于如下数据。如果投标方有不同的技术方案,则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数据内容。 4.1锅炉在下列不同负荷性能数据表(由投标方填写,不限于此): 名 称 单 位 锅炉负荷B-MCR% 100 80 60 50 全切除高加 1. 汽轮机 MW 2. 汽水流量 省煤器入口 t/h 过热器出口 t/h 过热器一级喷水 t/h 过热器二级喷水 t/h 3. 汽水压力 过热器出口 MPa(g) 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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