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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作业指引
编制
日期
20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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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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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
一、 目 的
明确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相关原则,指导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工作。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地产公司的考勤与假期管理工作。
三、 术语/定义
无
四、 职责规划
区域公司
4.1 总经办
1) 制定区域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办法;
2) 负责区域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工作。
4.2 区域公司领导
1) 负责审批区域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重大事项。
集团公司
4.3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1) 制定集团考勤与假期管理办法;
2) 负责集团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工作。
4.4 集团领导
1) 负责审批集团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重大事项。
五、 关键活动描述
5.1 工作时间
5.1.1 公司总部员工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7.5小时,每周六、日以及国家法定节日休息(特别约定的部门或岗位除外)。集团及福州区域公司实行冬夏令时。夏令时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冬令时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各区域公司的工作时间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5.1.2 现场项目部办公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每日工作7.5小时,每周休息1天;夏令时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冬令时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具体工作时间由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另行规定。由于涉及违反《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建议不要明确。相关依据: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实行这一工时制度,应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不减少职工的收入。 第八条 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给职工支付工资报酬或安排补休。
现场收银和置业顾问另行按排班表实行6天工作制。
5.1.3 现场休息日安排:由于现场业务和技术工作的特殊性和伸缩性,员工应自觉接受公司的排班和加班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调休。
5.1.4 各区域公司的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和调整工作时间。
5.2 考勤管理
5.2.1 公司员工除高管及经书面特批无需打卡人员外,其余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
5.2.2 集团总部和福州区域公司办公室人员采用指纹考勤机打卡,每天打卡4次,分别于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打一次卡。集团及福州区域公司的打卡有效时间段为:上午上班(8:00之前)、上午下班(12:00-12:59)及夏令时下午上班(13:00-14:30),夏令时下午下班(18:00之后);冬令时下午上班(13:00-14:00),冬令时下午下班(17:30之后)。
5.2.3 指纹考勤机的现场项目办公室以及售楼处可采用纸卡考勤机或书面签到的方式进行考勤管理。
5.2.4 员工公差外出或遇特殊情况(打卡钟/卡故障、漏打等)没有打卡,应于事后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在OA上或书面填写《考勤补签单》,由上一级主管审批完成后提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5.2.5 员工因公务外出应事先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填写外出原因及预计返回公司时间,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员工如在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的,必须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并且于事后三个工作日内做好考勤补签。如果查岗有外出情况与实际不符合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5.2.6 员工因公出差,必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并将出差申请单一联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后方可出差;确因临时突发事项无法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的,当事人在回司上班后两个工作日内补办出差申请手续,否则按缺勤处理。
5.2.7 集团及福州区域公司办公室员工,若不具备使用指纹考勤机考勤的条件,个人填写《特殊考勤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可采取书面签到方式进行考勤登记。
5.3 考勤纪律
5.3.1 迟到、早退:上、下午超过上班时间未到达工作岗位的视为迟到,在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未经允许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作早退。单次迟到5分钟以内(含)扣5元/次的绩效奖金
,全月迟到5分钟以内(含)超过5次,超过次数每次扣25元的绩效奖金;单次迟到时间超过5分钟的扣50元/次绩效奖金;全月累计迟到45分钟(含)或超过8次,加扣相当于一天工资的绩效奖金;全月累计迟到超过10次,加扣相当于两天工资的绩效奖金,同时扣除当月绩效奖金;早退一次扣相当于当日全一天工资的绩效奖金。
5.3.2 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准假而无故不到岗的,视为旷工。员工无故旷工扣除双倍工资。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者或年度累计旷工达7天者视同严重违纪, 员工将被立即解雇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并取消当月旷工当月各项福利、补贴,且无须给予通知期及任何经济补偿。
5.3.3 公司严禁考勤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弄虚作假次数扣除责任人款项,每次扣200元绩效奖金,全年累计达三次者,视同严重违纪,员工将被立即解雇,公司无须给予通知期或任何经济补偿。若出现员工代替他人签到或打卡的情况,则代打卡双方均按考勤弄虚作假处理。
5.3.4 员工打卡/签到后应立即进入工作场所办公,上班期间不得随便擅离工作岗位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5.4 加班管理
5.4.1 公司规定的加班是指公司安排或批准的员工非工作时间出勤。必须是因公司工作需要,经事前在OA上或书面填写《加班申请单》,获得部门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的非工作时间出勤,方可认定为加班。
5.4.2 加班时间,以0.5时为最小单位,未满0.5小时的加班则不计入加班时间。
5.4.3 以下情况不认定为加班:
1) 公司高管、总监、部门经理(含副经理、经理助理)、外联部门及营销部门员工的延时工作;
2) 员工因公务出差中的延时工作;
3) 非工作时间参加公司统一安排的培训、会议活动(培训及会务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培训讲师可认定为加班);
4) 因员工个人原因,自行延迟下班时间的;
5.4.4 正常工作日、双休日加班的,由部门经理调整安排相等时间的补休假;补休假当年休完,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5.4.5 加班工资计算参照《薪酬管理流程》。
5.5 休假管理
5.5.1 休假主要包括:法定节假日、事假、病假、工伤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婚假、丧假、补休假、年休假、异地外派/轮岗人员探亲假等。除法定节假日外,其余休假均需办理申请手续。
1、 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 一天;“清明”一天;“五·一”一天;“端午”一天;“中秋”一天;“十·一”三天;“春节”三天。法定节日中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
2、 事假:
1) 员工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应事先书面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因特殊原因不能事先书面请假者,可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请假,但需在上班后的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2) 事假以0.5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未满0.5小时以0.5小时计算;
3) 每月请事假不得超过10天,每年请事假累计不能超过22天,超过天数公司有权不予批准;
4) 员工请事假原则上先用未休完的带薪年休假和补休假充抵。
3、 病假:
1)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请假可以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但需在上班后的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非临时请假者,应事先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呈请病假时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
2) 病假最小休假单位为0.5天。员工病假天数不得超过法定医疗期,超过法定医疗期限的,按事假处理。法定医疗期规定如下: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3) 员工法定医疗期满仍无法正常工作者,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 员工呈请病假时所提供的各类病假证明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出弄虚作假,所请所有病假无效并按旷工规定处理,员工所提供的医院证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实。
4、 工伤假:
员工因公受伤,经人力资源部确认并持医院诊断证明,可按国家工伤假待遇休假。
5、 婚假:
1) 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期间登记结婚(含再婚),可享有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岁周岁、女年满23周岁非再婚)可享受婚假10天;
2) 婚假天数包含期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3) 婚假的有效期为一年,以结婚证落款之日起计算。婚假不能分段使用;
4) 员工需提前三天申请婚假,同时提供结婚证,如无法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则已请婚假以事假处理。
6、 女员工产假:
1) 女员工正常产假90天;难产、剖宫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一胎可增加产假15天;集团及福州区域公司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为135天;其他区域公司所在地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2) 妊娠不超过3个月(含)流产的,给予产假15天;妊娠超过3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42天;
3) 产假须连续休完,其中包含假节日、双休日;
4) 女员工应至少提前一周申请产假,申请时应提交准生证及相关医疗机构证明。不能提供者,按事假处理;
5) 各区域公司根据当地政府相关制度调整和确定区域公司产假规定。
7、 男性员工陪产假:
1) 男性员工的妻子在公司服务期间生产,可享有陪产假。集团及福州区域公司给予7天,其他区域公司陪产假天数以当地的法规为准;
2) 员工应提前申请陪产假,并附上有关证明和资料。
8、 哺乳假:
1)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可以依法享有哺乳假,在每天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2)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3)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4) 哺乳期从女职工产假期满开始上班之日起,至婴儿满1周岁为止。
9、 丧假:
1) 员工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去世给予丧假5天;
2) 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直系兄弟(姐妹)、配偶之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继父母去世的丧假为3天,须连续休完。
10、 补休假:补休假是公司允许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双休日加班后享有同等时间的补休,补休假须在当年休完,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11、 带薪年休假:
1)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 退休返聘员工不享受年休假;
3) 累计工作时间由员工在入职时提供相关材料给人力资源部门给予证明,如个人档案存档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记录、退保记录、部队服役证明、生效的法律文书等,如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则员工的工龄从入职日开始计算;
4) 试用期员工转正后可申请享受年休假。
5) 年休假须在当年休完,不累计到下一年度。员工在本公司的年休假根据入职时间按比例四舍五入折算当年可休天数,最小单位为半天。员工离职时,根据离职月份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计算当年可休天数,如果已休年休假超过可休天数,将按日薪资追溯回扣;
6)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全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b、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全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c、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全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如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则在下一年度取消年休假;
12、 异地外派/轮岗人员探亲假:
由集团外派至异地以及由集团统一安排至异地轮岗工作的人员所享受的探亲假按集团《员工外派轮岗管理规定》执行。
13、 工伤假、婚假、陪护假、哺乳假、丧假、补休假、年休假及异地外派/轮岗人员探亲假,除特别说明外均属全薪假期。其他缺勤扣薪规定按《薪酬管理流程》执行。
5.5.2 请假审批权限
1) 集团公司执行总裁、总裁向集团董事长直接请假并获批,时限不限;副总裁、总监、经理,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5天以内由集团总裁批准,5天以上由董事长批准;普通员工,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由集团总裁批准。
2) 区域公司总经理,向集团总裁或董事长直接请假并获批,时限不限;区域公司副总经理、总监、经理,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5天以内由区域总经理批准,5天-10天须报集团总裁办审批,集团行政/人事领导批准,10天以上由执行总裁批准;普通员工,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由区域总经理批准。
5.5.3 请假程序
1) 员工因故必须请假者,应事先办理申请手续,并依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文件经审核、批准并办理必要的工作移交/职务代理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书面申请的,当事人应在发生日上班后1小时内亲自(或委托他人)以口头方式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内为部门分管领导)报备,并在假期结束上班当天补办申请手续。未办理手续的以旷工处理。
2) 申请程序:当事人呈请年休假、丧家、事假、补休假和探亲假时,在OA上填写请假申请,并跟进上级及各级领导的审批。申请其他类别假期时,书面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提供相应的附件(如婚假提供结婚证、病假提供就诊材料等),并按审批权限规定提交至上级及各级领导审批。
5.6 附则
5.6.1 本规定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制定并负责解释。
六、 支持性文件
6.1流程/指引
1) 薪酬管理流程
2) 员工外派轮岗管理作业指引
6.2记录/表单
1) 员工外出登记表
2) 特殊考勤申请表
3) 考勤补签单
4) 加班申请单
5) 请假申请单
6.3模板/标准
1)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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