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特种设备危险性评价与分级实施指南
一、概述
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2006BAK02B05课题“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技术研究”下属专题“特种设备危险源评价及分级技术研究”研究建立了特种设备危险源评价及分级方法,该方法是特种设备安全评价体系的重要环节之一,为实现特种设备的科学监管提供基础,为政府安全监管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其特点如下:
1)适用于对量大面广的设备进行快速评价,从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及管理方面等环节进行评价,其中重点是使用和管理方面的内容,也涉及一些技术方面的内容;
2)采用打分的方式对特种设备设备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潜在事故的危害性两个方面进行评价,在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方面,得分越高表示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越高;在潜在事故的危害性方面,得分越高表示其发生事故的危害性越大;
3)按下式计算特种设备的危险性得分
4)按照以下规定确定特种设备危险性等级:
——如果危险性得分小于0.64,则为低危险性等级
——如果危险性得分不小于0.64,并且小于2.08,则为中等危险性等级
——如果危险性得分不小于2.08,并且小于3.36,则为较高危险性等级
——如果危险性得分不小于3.36,则为高危险性等级
二、承压类特种设备危险性评价与分级实施指南
(一)承压类特种设备危险源评价与分级因素及其权重表
下表给出了承压类特种设备危险源评价与分级因素及其权重(权重是因素的可能的最高得分),承压类特种设备危险源评价与分级就是具体确定各因素的实际得分,然后计算危险性得分并根据得分高低进行分级。
承压类特种设备危险源评价与分级评价因素及其权重表
危险源分级与评价
失效可能性
权重:100
设计(设计单位资质或文件鉴定情况) 权重:5
制造
权重:5
制造单位资质 权重:3
制造监督检验 权重:2
安装
权重:5
安装单位资质 权重:3
安装监督检验 权重:2
改造维修
权重:5
改造维修单位资质 权重:3
改造维修监督检验 权重:2
使用及其管理
权重:80
安全管理制度 权重:3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权重:3
安全保护装置
权重:15
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 权重:4
(如果不齐全,将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
安全保护装置选型是否合理 权重:4
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权重:4
安全保护装置生产单位资质 权重:3
使用工况
权重:15
高温超温工况 权重:10
(如果长期超温,将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
总分不超过15
低温超温工况 权重:10
超压工况 权重:10
(如果长期超压,将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
粉尘及油气爆炸工况 权重:10
腐蚀工况 权重:10
应力腐蚀工况 权重:10
疲劳工况 权重:10
(按疲劳设计的设备,如果超过设计寿命周期,将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
冲刷或磨损工况 权重:10
非计划停车 权重:10
使用时间 权重:2
操作
权重:14
操作规程和记录
权重:4
操作规程 权重:2
操作规程放置 权重:1
操作记录 权重:1
作业人员
权重:6
数量 权重:1
持证上岗 权重:2
持续培训 权重:1.5
工作经验 权重:1.5
防止误操作的软、硬件措施 权重:4
维护保养
权重:3
维护保养规程 权重:2
维护保养记录 权重:1
日常检查
权重:6
频率 权重:1
项目 权重:2
检查结果 权重:3
(如果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且未采取相应措施,将失效可能性调整为100分)
对安全监察的重视程度
权重:4
有无拒绝安全监察的情况 权重:2
对安全监察意见的响应 权重:2
定期检验
权重:10
(如果超期未检,将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
检验计划和报检 权重:2
检验单位资质 权重:3
检验结果 权重:5
(如果检验结论为监控适用,将可能性得分调整为50分,如果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或停止使用,将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
技术档案 权重:3
安全保卫措施 权重:2
事故后果
权重:100
“本质”后果严重程度
权重:50
介质对人员的伤害性
权重:23
对压力容器和管道
对锅炉
介质毒性: 权重:7
(如果介质极度危害,将后果得分调整为100分)
结构类型: 权重:3
介质可燃性 权重:5
介质可燃性 权重:2
最高工作压力 权重:6
额定蒸发量或热功率 权重:9
额定出口压力: 权重:6
设备容积 权重:5
额定出口温度: 权重:3
设备附近人员数量 权重:15
总分不超过27
直接经济损失 权重:15
成套装置中的设备对装置的影响 权重:15
对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 权重:15
环境污染 权重:15
舆论影响 权重:15
对军事设施的影响 权重:5
对文物古迹的破坏 权重:5
降低后果严重程度的措施
权重:50
(如果设备违法使用,则该项得分为50分)
监测措施 权重:8
紧急切断措施 权重:10
紧急泄放措施 权重:8
介质泄漏后的紧急处置措施 权重:8.5
消防措施
权重:7
自备消防设施 权重:4
消防队和消防通道 权重:3
应急预案
权重:10
预案内容的完整性 权重:3
审查和更新 权重:1
设置应急中心 权重:1
操作现场应急设备和工具 权重:1
设置通告和解释人员 权重:1
演习 权重:3
(二)承压类特种设备危险源评级与分级的流程:
1)确定评价单元
对于锅炉、压力容器和装置中的工业管道,其危险源评价与分级的最小单位为登记单元(工业管道也可以管道系统为评价单元)。
对于长输管道和公用管道,将其划分为若干区段,对每一区段进行危险源评价与分级。首先按照管道压力对管道进行区段划分;其次,在上述划分结果的基础上,按照管线附近人口密度进一步进行区段划分;其次,在上述划分结果的基础上,按照管线附近建筑物的重要程度进一步进行区段划分;其次,在上述划分结果的基础上,按照管线所输送介质条件进一步进行区段划分;其次,在上述划分结果的基础上,按照管道使用年数进一步进行区段划分划分。为了综合考虑期望的评价精度和评价费用,可按重要性由低到高的顺序去掉一些段数,直到获得合适的分段数。重复进行此种逐次逼近法,直至使评价费用和精确度达到满意的程度。
2)确定失效可能性得分;
3)确定失效后果得分;
4)按下式计算其危险性得分
5)按照以下规定确定特种设备危险性等级,提出高危险性设备的降险措施。
——如果危险性得分小于0.64,则为低危险性等级
——如果危险性得分不小于0.64,并且小于2.08,则为中等危险性等级
——如果危险性得分不小于2.08,并且小于3.36,则为较高危险性等级
——如果危险性得分不小于3.36,则为高危险性等级
(三)失效可能性得分的确定方法(从每个因素下设的各个选项中单一选择最接近实际情况的选项,从而确定其得分,如果某项必须根据相关资料确定其得分,但所需的资料查不到,则保守的取该项目的最高得分,并在备注中写明该情况)
S1 失效可能性(100分)
S1.1 概述
失效可能性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设计
——制造
——安装
——修理改造
——使用及其管理
S1.2 设计(5分)
S1.2.1 概述
对于锅炉、气瓶和氧舱,按照S1.2.2确定得分;对于压力容器(气瓶和氧舱除外)、工业架空管道和埋地管道,按照S1.2.3确定得分。
S1.2.2 设计文件鉴定(查技术档案中的设计资料)
——如果设计文件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合格,则为0分
——如果设计文件未鉴定,则为5分
——如果设计文件未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则为5分
——如果设计文件鉴定不合格,则为5分
——如果无设计文件,则为5分
S1.2.3 设计单位资质(查技术档案中的设计资料)
——如果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则为0分
——如果设计单位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则为5分
——如果无设计单位,则为5分
S1.3 制造(5分)
S1.3.1 概述
制造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制造单位资质
——制造监督检验
S1.3.2 制造单位资质(3分)(查技术档案中的制造资料)
——如果制造单位具备相应的制造资质,则为0分
——如果制造单位不具备相应的制造资质,则为3分
S1.3.3 制造监督检验(2分)(查技术档案中的制造资料)
——如果不需要进行制造监督检验,则为0分
——如果经过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制造监督检验合格,则为0分
——如果未进行制造监督检验,则为2分
——如果未经过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制造监督检验,则为2分
——如果制造监督检验不合格,则为2分
S1.4 安装(5分)
S1.4.1 概述
安装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安装单位资质
——安装监督检验
S1.4.2 安装单位资质(3分)(查技术档案中的安装资料)
——如果安装单位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则为0分
——如果安装单位不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则为3分
S1.4.3 安装监督检验(2分)(查技术档案中的安装资料)
——如果不需要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则为0分
——如果经过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安装监督检验合格,则为0分
——如果未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则为2分
——如果未经过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安装监督检验,则为2分
——如果安装制造监督检验不合格,则为2分
S1.5 改造、维修(5分)
S1.5.1 概述
改造、维修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改造、维修单位资质
——改造、维修监督检验
S1.5.2 改造、维修单位资质(3分)(查技术档案中的改造、维修资料,如查不到,并且通过其它途径知道设备进行过改造、维修,则保守的取本项的最高得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如果未进行过改造、维修,则为0分
——如果改造、维修单位具备相应的改造、维修资质,则为0分
——如果改造、维修单位不具备相应的改造、维修资质,则为3分
S1.5.3 改造、维修监督检验(2分)(查技术档案中的改造、维修资料,如查不到,并且通过其它途径知道设备进行过改造、维修,则保守的取本项的最高得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如果未进行过改造、维修,则为0分
——如果不需要进行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则为0分
——如果经过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合格,则为0分
——如果未进行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则为2分
——如果未经过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则为2分
——如果改造、维修监督检验不合格,则为2分
S1.6 使用及其管理(80分)
S1.6.1 概述
使用及其管理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安全保护装置
——使用工况
——使用时间
——操作
——维护保养
——日常检查
——对安全监察的重视程度
——定期检验
——技术档案
——安全保卫措施
S1.6.2 安全管理制度(3分)(查安全管理制度)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制定了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操作人员守则、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报检制度、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则为0分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基本制定了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但内容有所欠缺,则为1.5分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未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则为3分
S1.6.3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3分)(听取使用单位的介绍)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和/或人员,其责任和权限的规定清晰明确,定期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则为0分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结构和/或人员,但责任和权限的规定不清晰或不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则为2分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和/或人员,则为3分
S1.6.4 安全保护装置(15分)
S1.6.4.1 概述
安全保护装置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安全保护装置的齐全程度
——安全保护装置的选型合理程度
——安全保护装置的完好程度
——安全保护装置生产单位资质
S1.6.4.2 安全保护装置的齐全程度(4分)(查技术档案中的验收资料和改造、维修资料(如果有改造、维修),并现场核对安全保护装置的数量)
——如果设计和有关法规不要求在该设备上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则为0分
——如果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则为0分
——如果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但有安全阀、爆破片、水位计(适用于蒸汽锅炉)、联锁装置(小容量工业燃煤锅炉除外)等,则为2分
——如果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并且无安全阀、爆破片、水位计(适用于蒸汽锅炉)、联锁装置(小容量工业燃煤锅炉除外)等,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6.4.3 安全保护装置的选型合理程度(4分)(查技术档案中的验收资料和改造、维修资料(如果有改造、维修),并现场核对安全保护装置的编号是否与上述资料中的记录一致)
——如果设计和有关法规不要求在该设备上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则为0分
——如果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选型合理,满足设计文件或改造方案的要求,则为0分
——如果部分安全保护装置选型不合理,但安全阀、爆破片、联锁装置等选型合理,满足设计文件或改造方案的要求,则为2分
——如果安全阀、爆破片、联锁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选型不合理,不满足设计文件或改造方案的要求,则为4分
S1.6.4.4 安全保护装置的完好程度(4分)(查技术档案中的安全保护装置上次校验报告、设备的上次全面检验报告、安全保护装置整改的见证资料(如果上次全面检验报告指出安全保护装置未校验合格),并现场核对安全保护装置的编号是否与上述资料中的记录一致,铅封是否完好(对有铅封的安全保护装置))
——如果设计和有关法规不要求在该设备上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则为0分
——如果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校验机构校验,并且处于校验有效期内,则为0分
——如果部分安全保护装置未校验或未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校验机构校验或超过校验有效期,但安全阀、爆破片、联锁装置等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校验机构校验,并且处于校验有效期内,则为2分
——如果安全阀、爆破片、联锁装置等未校验或未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校验机构校验或超过校验有效期,则为4分
S1.6.4.5 安全保护装置生产单位资质(3分)(查技术档案中的验收资料和改造、维修资料(如果有改造、维修),并现场核对安全保护装置的编号是否与上述资料中的记录一致)
——如果设计和有关法规不要求在该设备上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则为0分
——如果安全保护装置生产单位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则为0分
——如果安全保护装置生产单位不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则为3分
S1.6.5 使用工况(15分)
S1.6.5.1 概述
按照设备(各部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最恶劣的工况确定使用工况得分,使用工况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除将得分调整为100分的情况外,如果得分超过15分,则取得分为15分:
——高温超温工况
——低温超温工况
——超压工况
——粉尘及油气爆炸工况
——腐蚀工况
——应力腐蚀工况
——疲劳工况
——冲刷或磨损工况
——非计划停车
S1.6.5.2 高温超温工况(10分)(抽查一个检验周期的操作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S1.6.5.2.1 概述
对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按照S1.6.5.2.2确定得分;对于蒸汽锅炉,按照S1.6.5.2.3确定得分;对于热水锅炉,按照S1.6.5.2.4确定得分;对于有机热载体锅炉,按照S1.6.5.2.5确定得分
S1.6.5.2.2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温超温工况
——如果实际最高工作温度不高于设计最高温度,则为0分
——如果存在个别、短期的实际最高工作温度高于设计最高温度的情况,则为10分
——如果长期实际最高工作温度高于设计最高温度,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6.5.2.3 蒸汽锅炉高温超温工况
——如果实际最高蒸汽温度不高于额定蒸汽温度,则为0分
——如果存在个别、短期的实际最高蒸汽温度高于额定蒸汽温度的情况,则为10分
——如果长期实际最高蒸汽温度高于额定蒸汽温度,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6.5.2.4 热水锅炉高温超温工况
——如果实际最高出口/进口水温不高于额定出口/进口水温,则为0分
——如果存在个别、短期的实际最高出口/进口水温高于额定出口/进口温的情况,则为10分
——如果长期实际最高出口/进口水温高于额定出口/进口水温,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6.5.2.5 有机热载体锅炉高温超温工况
——如果实际最高出口/进口有机热载体温度不高于额定出口/进口有机热载体温度,则为0分
——如果存在个别、短期的实际最高出口/进口有机热载体温度高于额定出口/进口有机热载体温度的情况,则为10分
——如果长期实际最高出口/进口有机热载体温度高于额定出口/进口有机热载体温度,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6.5.3 低温超温工况(10分)(抽查一个检验周期的操作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锅炉得分为0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按以下规定确定得分:
——如果实际最低工作温度不低于设计最低温度,则为0分
——如果存在个别、短期的实际最低工作温度低于设计最低温度的情况,则为10分
——如果长期实际最低工作温度低于设计最低温度,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6.5.4 超压工况(10分)(抽查一个检验周期的操作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S1.6.5.4.1 概述
对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按照S1.6.5.4.2确定得分;对于蒸汽锅炉,按照S1.6.5.4.3确定得分;对于热水锅炉,按照S1.6.5.4.4确定得分;对于有机锅炉,按照S1.6.5.4.5确定得分
S1.6.5.4.2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超压工况
——如果实际最高工作压力不高于设计压力,则为0分
——如果存在个别、短期的实际最高工作压力高于设计压力的情况,则为10分
——如果长期实际最高工作压力高于设计压力,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6.5.4.3 蒸汽锅炉超压工况
——如果实际最高蒸汽压力不高于额定蒸汽压力,则为0分
——如果存在个别、短期的实际最高蒸汽压力高于额定蒸汽压力的情况,则为10分
——如果长期实际最高蒸汽压力高于额定蒸汽压力,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6.5.4.4 热水锅炉超压工况
——如果实际最高出水压力不高于额定出水压力,则为0分
——如果存在个别、短期的实际最高出水压力高于额定出水压力的情况,则为10分
——如果长期实际最高出水压力高于额定出水压力,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6.5.4.5 有机热载体锅炉超压工况
——如果实际出口最高有机热载体压力不高于额定出口有机热载体压力,则为0分
——如果存在个别、短期的实际出口最高有机热载体压力高于额定出口有机热载体压力的情况,则为10分
——如果长期实际出口最高有机热载体压力高于额定出口有机热载体压力,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6.5.5 粉尘及油气爆炸工况(10分)(现场查看设备)
——如果设备为除煤粉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以外的其它承压类特种设备,则为0分
——如果设备为煤粉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则为10分
S1.6.5.6 腐蚀工况(10分)(查工艺资料、检验报告等+听取使用单位介绍,注意考虑腐蚀时要考虑介质中的含量很少的成分和杂质)
——如果在工作或停车状态下主体材料的均匀腐蚀速率不大于0.1mm/年,并且不可能发生点蚀、晶间腐蚀等局部腐蚀,则为0分
——如果在工作或停车状态下主体材料的均匀腐蚀速率大于0.1mm/年,且不大于1mm/年,或可能发生点蚀、晶间腐蚀等局部腐蚀,则为5分
——如果在工作或停车状态下主体材料的均匀腐蚀速率大于1mm/年,或可能发生严重的点蚀、晶间腐蚀等局部腐蚀,则为10分
S1.6.5.7 应力腐蚀工况(10分)(查工艺资料、检验报告等+听取使用单位介绍,注意考虑腐蚀时要考虑介质中的含量很少的成分和杂质)
——如果主体材料在介质(含杂质)中无应力腐蚀趋势,则为0分
——如果主体材料在介质(含杂质)中有一定应力腐蚀趋势,则为5分
——如果主体材料与介质(含杂质)形成应力腐蚀敏感的组合,则为10分
S1.6.5.8 疲劳工况(10分)
S1.6.5.8.1 概述
对于按疲劳设计的设备按S1.6.5.8.2确定得分;对于未按疲劳设计的设备按S1.6.5.8.3确定得分
S1.6.5.8.2 按疲劳设计的设备(查设计资料、一个检验周期的操作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在设计寿命周期内,则为0分
——如果超过设计寿命周期,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6.5.8.3 未按疲劳设计的设备(查设计资料、一个检验周期的操作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压力、温度或外加载荷不波动或波动幅度不大于名义值的20%,则为0分
——如果压力、温度或外加载荷波动幅度大于名义值的20%,则为10分
S1.6.5.9 冲刷或磨损工况(10分)(查检验资料+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不存在冲刷或磨损工况,或有永久性防护措施,则为0分
——如果存在冲刷或磨损工况,并且无永久性防护措施,则为10分
S1.6.5.10 非计划停车(10分)(抽查一个检验周期的操作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非计划停车数不大于1次/年,则为0分
——如果非计划停车数大于1次/年,且不大于3次/年,则为4分
——如果非计划停车数大于3次/年,且不大于6次/年,则为7分
——如果非计划停车数大于6次/年,则为10分
S1.6.6 使用时间(2分)(查技术档案+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实际使用时间不大于3年,则为1分
——如果实际使用时间大于3年,且不大于15年,则为0分
——如果实际使用时间大于15年,则为2分
S1.6.7 操作(14分)
S1.6.7.1 概述
操作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操作规程和操作记录
——作业人员
——防止误操作的软、硬件措施
S1.6.7.2 操作规程和操作记录(4分)
S1.6.7.2.1 概述
操作规程和操作记录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放置位置
——操作记录
S1.6.7.2.2 操作规程(2分)(查操作规程)
——如果编制了设备的具体操作规程,并且包括紧急情况下的操作,则为0分
——如果编制了设备的具体操作规程,但未包括紧急情况下的操作,则为1分
——如果无设备的具体操作规程,则为2分
S1.6.7.2.3 操作规程放置位置(1分)(现场查看)
——如果操作规程放置于操作现场,则为0分
——如果操作规程未放置于操作现场,则为1分
——如果无操作规程,则为1分
S1.6.7.2.4操作记录(1分)(抽查一个检验周期的操作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操作记录内容完整,并且及时填写,则为0分
——如果操作记录内容不完整、数量不齐全或存在补填现象,则为1分
——如果无操作记录,则为1分
——如果无操作规程,则为1分
S1.6.7.3 作业人员(6分)
S1.6.7.3.1 概述
作业人员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作业人员数量
——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作业人员持续培训
——作业人员工作经验
S1.6.7.3.2 作业人员数量(1分)(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作业人员数量充足,满足正常生产的需要,则为0分
——如果作业人员数量不足,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的需要,则为1分
S1.6.7.3.3 作业人员持证情况(2分)(听取使用单位介绍+抽查上岗证)
——如果所有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则为0分
——如果存在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的情况,则为2分
S1.6.7.3.4 作业人员持续培训(1.5分)(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则为0分
——如果未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则为1.5分
S1.6.7.3.5 作业人员工作经验(1.5分)(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作业人员具备相关岗位3年及3年以上工作经验,则为0分
——如果作业人员具备相关岗位3年以下工作经验,则为0.5分
——如果作业人员无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则为1.5分
S1.6.7.4 防止误操作的软、硬件措施(4分)(现场查看+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不需要防止误操作的软、硬件措施,则为0分
——如果各种防止误操作的软、硬件措施齐全,均处于完好状态,则为0分
——如果防止误操作的硬件软、硬件措施齐全,但部分措施未处于完好状态,则为2分
——如果没有防止误操作的软、硬件措施,则为4分
S1.6.8 日常检查(6分)
S1.6.8.1 概述
日常检查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日常检查频率
——日常检查项目
——日常检查结果
S1.6.8.2 日常检查频率(1分)(查一个检验周期内的年检、月检、日检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日常检查频率满足相关法规和设备所属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要求,则为0分
——如果日常检查频率不满足相关法规和设备所属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要求,则为1分
S1.6.8.3 日常检查项目(2分)(查一个检验周期内的年检、月检、日检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日常检查项目满足相关法规和设备所属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要求,则为0分
——如果日常检查项目不满足相关法规和设备所属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要求,则为2分
S1.6.8.4 日常检查结果(3分)(查一个检验周期内的年检、月检、日检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日常检查未发现或只有不影响安全的轻微缺陷,则为0分
——如果日常检查发现影响安全的缺陷,但已经采取措施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则为1分
——如果日常检查发现影响安全的缺陷,并且未采取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措施,则为3分
——如果日常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且未采取相应措施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6.9 维护保养(3分)
S1.6.9.1 概述
维护保养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维护保养规程
——维护保养记录
S1.6.9.2 维护保养规程(2分)(查维护保养规程)
——如果编制了维护保养规程,则为0分
——如果无维护保养规程,则为2分
S1.6.9.3 维护保养记录(1分)(查一个检验周期内的维护保养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维护保养记录内容完整,并且及时填写,则为0分
——如果维护保养记录内容不完整、数量不齐全或存在补填现象,则为1分
——如果无维护保养记录,则为1分
——如果无维护保养规程,则为1分
S1.6.10 对安全监察的重视程度(4分)
S1.6.10.1 概述
对安全监察的重视程度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有无拒绝安全监察的情况
——对安全监察意见的响应
S1.6.10.2 有无拒绝安全监察的情况(2分)(听取监察机构的意见)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无拒绝安全监察的情况,则为0分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存在拒绝安全监察的情况,则为2分
S1.6.10.3 对安全监察意见的响应(2分)(听取监察机构的意见)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未收到影响安全的问题和/或隐患方面的安全监察意见,则为0分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按照安全监察意见对所存在的影响安全的问题和/或隐患进行改正或提出合理解释,则为0分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不按照安全监察意见对所存在的影响安全的问题和/或隐患进行改正,也未提出合理解释,则为2分
S1.6.11 定期检验(10分)
S1.6.11.1 概述
如果设备超过检验有效期,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如果设备在检验有效期内,或设备超过检验有效期,但已经办理延期检验手续,并且在有效的延长期内,则定期检验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查上次定期检验报告、延期手续(如果延期)):
——检验计划和报检
——检验单位资质
——检验结果
S1.6.11.2 检验计划和报检(2分)(查检验计划和报检的见证件+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设备在检验计划内,并且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有相应检验资质的检验单位报检,则为0分
——如果设备在检验计划内,但未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有相应检验资质的检验单位报检,则为2分
——如果设备不在检验计划内,则为2分
S1.6.11.3 检验单位资质(3分)(查上次定期检验报告)
——如果设备按期进行了定期检验,且对设备进行定期检验的检验单位具备相应的检验资质,则为0分
——如果设备按期进行了定期检验,但对设备进行定期检验的检验单位不具备相应的检验资质,则为3分
S1.6.11.4 检验结果(5分)(查上次定期检验报告)
——如果设备按期进行了定期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或在现有工况条件下安全使用至下一检验周期,则为0分
——如果设备按期进行了定期检验,检验结果在限制条件下安全使用至下一检验周期,则为5分
——如果设备按期进行了定期检验,检验结果为监控使用,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5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如果设备按期进行了定期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或停止使用,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6.12 技术档案(3分)(查技术档案)
——如果技术档案内容完整,包括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设备及其部件的出厂随机文件、安装记录及其验收资料、大修记录及其验收资料(适用于设备经过大修)、改造记录及其验收资料(适用于设备经过改造)、运行使用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日常检查记录、验收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故障与事故的记录(适用于设备发生过故障或事故)等,则为0分
——如果技术档案内容基本完整,则为1分
——如果技术档案内容欠缺较多,则为2分
——如果无技术档案,则为3分
S1.6.13 安全保卫措施(2分)(查安全保卫制度+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制定了相应的安全保卫制度,则为0分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未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制度,则为2分
(四)失效后果得分的确定方法(从每个因素下设的各个选项中单一选择最接近实际情况的选项,从而确定其得分,如果某项必须根据相关资料确定其得分,但所需的资料查不到,则保守的取该项目的最高得分,并在备注中写明该情况)
C2 失效后果(100分)
C 2.1 概述
失效后果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本质”后果严重程度
——降低后果严重程度的措施
C 2.2 “本质”后果严重程度(50分)
C 2.2.1 概述
根据可能的最恶劣的情况和可能最严重的事故后果确定“本质”后果严重程度得分,“本质”后果严重程度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介质对人员的伤害性
——设备附近人员数量
——直接经济损失
——对装置的影响
——对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
——环境污染
——舆论影响
——对军事设施的影响
——对文物古迹的破坏
如果设备附近人员数量、直接经济损失、对装置的影响、对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环境污染、舆论影响、对军事设施的影响、对文物古迹的破坏得分之和超过27分,则取其得分为27分。
C 2.2.2 介质对人员的伤害性
C 2.2.2.1 概述
对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按照C2.2.2.2确定得分;对于锅炉,按照C2.2.2.3确定得分
C2.2.2.2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介质对人员的伤害性
C2.2.2.2.1 概述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介质对人员的伤害性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介质毒性
——介质可燃性
——最高工作压力
——设备容积
C2.2.2.2.2 介质毒性(7分)(查工艺资料,注意包括含量少的成分和杂质(大于10ppm))
根据HG20660-200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确定介质的毒性等级,
——如果介质无毒性,则为0分
——如果介质毒性程度为轻度危害,则为1分
——如果介质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则为4分
——如果介质毒性程度为高度危害,则为7分
——如果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则将事故后果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C2.2.2.2.3 介质可燃性(5分)(查工艺资料,注意包括含量少的成分和杂质(大于10ppm))
根据HG20660-200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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