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责任制、安全档案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流程、管理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为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制订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安全档案提供基本标准和依据, 用于规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外委运行、检修维护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3 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目标
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基本管理内容和要求,利于有关人员系统掌握和执行,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系统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4 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定义
4.1 安全生产管理:是以国家法律、行业法规、企业标准为基础,建立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风险为指引,系统地对企业安全状况做出分析和预测,制定可行有效的措施方案,进而利用优化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正常安全生产秩序。
4.2 安全监督部门:指独立地进行日常安全监督、专项活动安全监督、专业安全监督、经验反馈监督等实现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为安全监察部。
4.3 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4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4.5 两措: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简称安措)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简称反措)。
4.6 两票三制:两票指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三制指交接班管理制度、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和设备定期试验及轮换制度。
4.7 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5 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
5.1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公司总经理负责总体协调,分管领导负责主管。
5.2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
5.3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共同完成。
6 管理流程
6.1 安全监察部主任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上级各项指示和规定,并监督各部门具体贯彻执行。
6.2 安全监察部主任制定安全监督项目,并下发到安全监察部安监专工。
6.3 安全监察部专工根据监督项目实施监督。
6.4 下发整改通知单或终止工作。
6.5 整改部门进行整改。
6.6 安全监察部安全安监专工检查整改情况。
7 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内容及要求
7.1 总则
7.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员工在电力生产中的人身安全,保证安全可靠发电,制定本规定。
7.1.2 公司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保障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7.1.3 公司各部门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围绕统一的部署,依靠员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7.1.4 公司及各部门应依据国家、相关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定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7.1.5 公司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7.1.6 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
7.1.7 按照公司要求,公司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工作,改善劳动环境,夯实企业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7.1.8 公司遵循《电网调度管理条例》,遵守调度纪律,加强与电网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的交流,与电网系统共同做好电网安全工作。
7.2 安全生产责任制
7.2.1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基本职责:
7.2.1.1 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公司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7.2.1.2 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重要文件等,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7.2.1.3 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
7.2.1.4 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7.2.1.5 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要求,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7.2.1.6 保证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7.2.1.7 组织制定本企业的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救援、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
7.2.1.8 在聘任、选拔有关负责人时,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调整、任免的主要条件之一,并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7.2.1.9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
7.2.1.10 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所明确的职责。
7.2.2 公司行政副职安全基本职责:
7.2.2.1 公司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
7.2.2.2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组织机构。公司总经理任公司安全委员会主任,明确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全面指导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7.2.2.3 公司各部门和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分担,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7.2.2.4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各类人身和设备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7.2.2.5 达到集团公司系统考核的安全责任事故,公司为各部门承担连带责任。
7.3 安全监督
7.3.1 上级有关部门对公司、公司对部门、上级对下级进行安全监督。
7.3.2 公司成立安全监察部,行使安全监督职能。
7.3.3 公司主要生产部门设专职安全员。其他部门和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公司安全监督人员、部门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三级安全网。公司各级安全员业务上受公司安全监察部的领导,安全人员的资格接受公司安全监察部的审查。
7.3.4 安全监察部的人员配置及装备应满足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安全监督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熟悉本专业技术的人员担任。
7.3.5 安全监察部职责:
7.3.5.1 监督本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
7.3.5.2 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7.3.5.3 组织编制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监督安、反措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7.3.5.4 监督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或配合《国家电网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和安全网活动。
7.3.5.5 参加和协助公司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7.3.5.6 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奖励的建议或意见。对负有事故责任者,提出批评、问责、处罚的建议或意见。
7.3.6 安全监督人员的职权:
7.3.6.1 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检查了解安全情况。
7.3.6.2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7.3.6.3 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企业内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和提取事故原始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
7.3.6.4 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反映。对违反规定、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反映。
7.4 规程制度
7.4.1 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等。
7.4.2 公司应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制度。
7.4.2.1 根据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设备厂商的说明书,编制企业各类设备的现场运行规程、制度,经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7.4.2.2 根据上级颁发的检修规程、制度,制定本企业的检修管理制度。根据典型技术规程和设备制造说明,编制主、辅设备的检修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经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7.4.2.3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和上级颁发的调度规程,编制公司的调度规程,经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7.4.2.4 根据上级颁发的施工管理规定,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措施,按规定审批后执行。
7.4.2.5 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消防规程、制度,制定本企业的实施细则,按规定批准后执行。
7.4.2.6 根据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企业的实施细则,按规定审批后执行。
7.4.3 公司及各部门应及时修订、复查现场规程、制度。
7.4.3.1 当上级颁发新的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设备系统变动、本企业事故防范措施需要修改现场规程时,应及时对现场规程进行补充或对有关条文进行修订,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7.4.3.2 每年应对现场规程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不需修订的,也应出具复查人、批准人签名的“可以继续执行”的书面文件,通知有关人员。
7.4.3.3 现场规程每3至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现场规程的补充或修订,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7.4.4 公司每年公布一次现行的现场规程制度清单,并按清单配齐各岗位有关的规程制度。
7.4.5 公司各部门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及轮换制)”一卡(操作命令卡)和设备缺陷管理等制度。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7.4.6 公司应严格执行各项技术监督和监控规程、标准,充分发挥技术监督和监控专责人的技术管理作用,保证设备和电网安全可靠运行。
7.5 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7.5.1 公司每年应编制年度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7.5.2 公司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应由分管生产的领导组织,生产技术部门为主,安全监督等有关部门参加制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以安监部或总经理工作部为主,各有关部门参加制定。
7.5.3 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本企业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
7.5.4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行业颁发的标准,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出发点,从减轻职工压力、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推动安全设施标准化、提高消防水平等方面进行编制。
7.5.5 安全性评价、安全检查、危险点分析、技术监督、重大危险源管理、缺陷管理、可靠性分析等结果应作为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重要依据。
7.5.6 防汛、抗震、防风等应急预案所需项目,可作为制定和修订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的依据。
7.5.7 公司应优先安排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每年从更新改造费用或其他生产费用中提取,专项使用。
7.5.8 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7.5.9 公司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保证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落实。
7.5.10 公司要求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积极采用“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并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手段,对部门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7.5.11 公司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处理预案,积极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准备工作,保证危急情况发生后救援、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的有序进行。
8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目标
8.1 明确各级人员、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贯彻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生安全和设备安全健康稳定运行。
8.2 完成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目标。
9 管理流程
9.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流程见附录B 。
9.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9.3 安全生产责任制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建立健全。
9.4 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监察部主任具体组织制定。
9.5 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各级岗位职责和各部门职责制定。
9.6 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6.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与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的最新版本保持一致。
9.6.2 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见附录C。
9.6.3 本公司各级安全目标见附录D。
9.6.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9.6.5 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上级对下级进行检查。
9.6.6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每月检查一次。
9.6.7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并在下次检查中重点复查。
10 员工档案管理目标
10.1.1 建立员工安全档案,保存员工安全资料,利于员工安全管理。
10.1.2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心,规范员工行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员工违章行为,实现“四不伤害”。
10.1.3 增强员工安全管理法制观念,将安全行政管理和安全法制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自控、互控、他控的安全管理机制。
11 管理流程
员工安全档案管理流程见附录E 。
12 管理内容及要求
12.1 员工安全档案的设置管理范围
12.1.1 公司安全监察部建立中层干部安全档案并负责管理;
12.1.2 各生产部门建立员工安全档案并管理;
12.2 安全档案分类及内容
12.2.1 员工安全档案基本内容
12.2.1.1 员工年度《安规》及其他规章制度学习培训考试成绩记录。
12.2.1.2 员工安全奖惩记录。
12.2.1.3 员工违章违纪记录。
12.2.1.4 员工年度安全工作总结及分析。
12.2.1.5 员工“四不伤害”保证书。
12.2.1.6 员工人为责任不安全情况记录。
12.2.2 机组长及专业管理人员安全档案基本内容除具备员工基本内容外,还应增设以下内容:
12.2.3 机组值(专业)控制异常、未遂措施。
12.2.4 机组值(专业)年度安全工作总结及分析。
12.2.5 机组值(专业)年度不安全情况记录。
12.2.6 中层干部安全档案基本内容除具备员工基本内容外,还应增设以下内容:
12.2.6.1 部门控制轻伤、障碍措施。
12.2.6.2 部门年度安全工作总结及分析。
12.2.6.3 部门不安全情况记录。
12.2.6.4 安全第一责任者与公司签订的安全责任状。
12.2.7 进入安全档案的其他内容
12.2.7.1 违章(事故)责任者以及接受安全教育情况的有关材料进员工安全档案。
12.2.7.2 其他有关员工的安全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可进入安全档案。
12.3 安全档案管理
12.3.1 员工安全档案管理实行逐级建立逐级管理的原则,运行员工安全档案由运行值值长(或安全员)管理,其他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员工安全档案由部门安全员管理,中层干部安全档案由安全监察部管理。
12.3.2 各级档案管理人员每月10日前应将安全生产有关内容及时签入安全档案,安全档案的填写应做到三统一(字、色、笔),未经各级档案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档案有关内容。
12.3.3 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和安监人员应定期检查员工安全档案的记录情况,并提出检查意见。
12.3.4 员工工作岗位变动时,安全档案随本人及时调入新的工作部门,并将岗位变动后适应新岗位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资料存入安全档案。
12.3.5 安全档案管理每季由安全监察部组织检查一次,并对安全档案管理提出考核意见。
12.3.6 安全档案内容作为评选、表彰的依据。
12.4 其他事宜
12.4.1 员工安全档案在生产部门实行,各部门在执行中有好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向安全监察部反映,以利逐步完善。
13 检查与考核
13.1 本标准由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执行。
13.2 本标准考核由安全监察部负责执行。
14 附件
—— 附件A:安全监督流程图
—— 附件B: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图
—— 附件C: 安全生产责任制
—— 附件D: 公司各级安全目标
—— 附件E: 员工安全档案管理流程
—— 附件F: 员工安全档案内容、格式
开始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安全监督流程图
安全监察部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上级各项指示和规定,并监督各部门具体贯彻执行。
安全监察部制定安全监督项目
安全监察部根据监督项目实施监督
是否有问题
否
是
下发整改通知单或终止工作
整改部门进行整改
安全监察部检查整改情况
是否整改
否
是
结束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图
开始
安全监察部组织制定
各级人员落实
上级对下级逐级检查
检查发现的问题由责任人整改
结束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
C.1 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C.1.1 总经理是本公司的安全第一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对企业的一切不安全现象负有领导责任。
C.1.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C.1.3 组织制定本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企业控制重伤和一般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C.1.4 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协调各部门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C.1.5 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监察机构,按规定配备充足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完善安全监察手段,支持安全监察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
C.1.6 审定“两措”计划,并保证费用的落实。
C.1.7 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情况分析会或安委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C.1.8 至少每季度对一个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生产、施工现场巡视检查,经常深入现场、班组检查生产情况,掌握一线实际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C.1.9 审批安全奖惩办法。
C.1.10 贯彻《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C.1.11 接受职工代表在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C.2 党委书记的安全职责
C.2.1 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
C.2.2 把安全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对企业发生的事故承担领导责任,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C.2.3 领导政工部门和党团组织,紧密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组织领导工会广泛开展班组无异常与未遂,部门无障碍与轻伤的安全竞赛活动。
C.2.4 在干部考核、选拔及思想政治工作评比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C.2.5 深入生产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指导基层党团组织及时解决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
C.3 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C.3.1 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对总经理负责。
C.3.2 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落实生产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好日常“两票三制”的检查与评比工作。
C.3.3 主持编制年度“两措”计划,负责督促落实。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
C.3.4 组织依不同季节特点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月”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整改。
C.3.5 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全监察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
C.3.6 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C.3.7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不定期参加部门或班组一级的安全活动分析和班组安全日活动 。
C.3.8 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确保“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
C.4 生产技术部主任的安全职责
C.4.1 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负全面责任。
C.4.2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了解、掌握生产设备健康状况,对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解决并组织设备重大缺陷的处理。
C.4.3 对现场发现的不安全现象和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和制止。对屡教不该,冒险蛮干的应停止其工作,并严肃处理。对违章指挥,强令职工违章作业的行为及产生的后果负责。
C.4.4 组织制定设备大(小)修和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及各专业试验的安全技术措施。
C.4.5 组织制定生产技术部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做到项目、时间、措施、责任落实,并定期检查反措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C.4.6 每月至少两次对部门当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分析、总结、评议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C.4.7 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年度《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技术规程的学习 。
C.4.8 生产中发生设备故障或人身伤害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处理。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并落实防范措施。
C.4.9 按照公司统一部署,结合部门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活动。
C.4.10 负责组织对部门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水平。
C.4.11 负责设备检修中的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检修质量。
C.4.12 负责对外围检修单位及运行单位进行监督,保证安全生产。
C.5 工程管理部主任的安全职责
C.5.1 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负全面责任。
C.5.2 坚持“管工程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
C.5.3 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国家、行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规定及指令性文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真正做到“四不伤害”,认真组织制定和实施本部门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积极开展反事故斗争,防止人身伤害、工程质量事故和其它责任事故的发生。
C.5.4 负责组织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和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
C.5.5 负责工程建设、施工、设备安装中技术方案和组织措施、安全措施的审定及工程建设中的协调、监督工作。
C.5.6 负责定期组织质量、安全大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和安全问题、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的质量和安全问题、隐患以及重复出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必要时,下达停工令。
C.5.7 参加或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对策和措施,并监督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执行。
C.5.8 及时应用通报、快报的形式进行质量和安全事故信息的传递,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提高质量和安全意识,预防重复性事故的发生。
C.5.9 掌握工程进度情况,参加工程主要施工阶段的技术交底。参加重要设备安装、重要工序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的审定。
C.5.10 负责组织工程例会,分析工程建设中的质量问题和隐患,安全问题和隐患以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参加每月公司安全分析会,提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以及意见和建议 。
C.5.11 根据电力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和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C.5.12 负责组织工程现场的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监察工作。
C.5.13 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积极采取措施,促使施工单位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在新建、改造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负责监督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实现“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C.5.14 施工中出现安全与质量问题,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负责组织查明原因,落实防范措施,并进行考核和处理。
C.6 安全监察部主任的安全职责
C.6.1 协助总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上级各项指示和规定,并监督各部门具体贯彻执行。
C.6.2 主持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C.6.3 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C.6.4 宣传安全生产方针,监督安全培训计划的实施,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定期做好安全生产考核评比活动。
C.6.5 参加、审核、监督各项承包工程的安全措施及执行情况 。
C.6.6 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组织指导安全日活动,并负责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检查活动。
C.6.7 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用具的检查。
C.6.8 负责对全公司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
C.6.9 负责对安全生产中作出贡献者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负责审定处理意见;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者,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C.6.10 检查和监督安全保卫工作和执勤工作。
C.6.11 检查和监督全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义务消防队的技术培训。
C.6.12 检查和监督全公司生产、生活场所防火制度的实施、落实,对重点防火部位制定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并落实巡检制度,组织做好动火现场的监护。
C.6.13 对事故现场和特殊场所,做好保卫和警戒工作。
C.6.14 对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保管、使用、运输进行监督和检查,加强要害部位和执勤岗位的管理。
C.6.15 组织进行机动车司机的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提高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和交通规则的自觉性,减少交通事故。
C.7 发电部主任的安全职责
C.7.1 负责发电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发电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发电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
C.7.2 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和本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程制度。根据公司安全目标,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实现安全目标的计划和重点工作,按部门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专业、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为核心的安全基础工作。
C.7.3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或上级下达的安、反错计划,负责组织编制运行方面的安、反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制定和审查重大试验项目和特殊运行方式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亲自主持重大试验,提出针对性措施。
C.7.4 组织监护生产过程中重大设备的倒换操作,严把运行重大操作关。
C.7.5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现场设备运行情况及人员到位情况,掌握生产运行状态。对运行人员严格要求,对其值班中的精神状态、劳动纪律实行监督。
C.7.6 不定期抽查交接班、巡回检查、定期切换和缺陷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夜间劳动纪律检查。检查一个专业10%的“两票”执行情况,向总工程师汇报“两票”执行情况 。
C.7.7 经常检查《安规》、“两票”及运行规程和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本部门专工严格检查操作票及工作票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C.7.8 主持召开本部门月度安全分析会,针对当前安全运行存在的倾向性的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实施。参加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完善保证安全运行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
C.7.9 运行系统发生事故,现场组织指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组织或参加本部门及与本部门有关的一般设备和人身重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主持本部门轻伤事故、一类障碍及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贯彻“四不放过”原则,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防止重复性事故和误操作事故的发生。同时对本部门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负直接领导责任。
C.7.10 定期组织运行系统的反事故演习,做好事故预想。抓好运行人员技术学习和岗位培训工作,掌握运行人员与生产骨干的技术状况、配备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C.7.11 负责外委运行的管理,落实外委合同中的安全职责,并指定本部门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C.7.12 负责组织建立健全运行规程、调度规程等各项规程制度,及时对现场规程有关条文进行修订,要有书面通知。
C.7.13 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针对所有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因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到各项工作前必须开展“危险点分析”。
C.7.14 按照有关消防规程的规定,认真维护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符合定置管理的标准,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C.7.15 按照国家劳动安全有关的标准,认真做好管辖范围内特种设备的维护管理;做好现场使用的安全用具的检查和试验工作,确保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C.8 发电部副主任(总值长)安全生产职责:
C.8.1 负责发电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发电部主任负责。
C.8.2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本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程制度。根据公司安全目标,协助主任组织制定本部门实现安全目标的计划和重点工作,按部门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专业、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为核心的安全基础工作。
C.8.3 编制运行方面的安、反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制定和审查重大试验项目和特殊运行方式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主持或参与重大试验项目,提出针对性措施。
C.8.4 组织或参与生产过程中重大设备的倒换操作,严把运行重大操作关。
C.8.5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现场设备运行情况及人员到位情况,掌握生产运行状态。对运行人员严格要求,对其值班中的精神状态、劳动纪律实行监督。
C.8.6 不定期抽查交接班、巡回检查和定期切换制和缺陷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夜间劳动纪律检查。坚持深入生产线场,检查和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检查一个专业20%的“两票”执行情况,监督 “两票”执行情况。
C.8.7 经常检查《安规》、“两票”及运行规程和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本部门专工严格检查操作票及工作票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C.8.8 参加本部门月度安全分析会,针对当前设备运行中存在的不安全现象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实施。
C.8.9 运行系统发生事故,现场组织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参加本部门及与本部门有关的一般设备和人身重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参加本部门轻伤事故、一类障碍及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贯彻“四不放过”原则,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防止重复性事故的发生。同时对本部门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C.8.10 定期组织或参与运行系统的反事故演习,做好事故预想。抓好运行人员技术学习和岗位培训工作,掌握运行人员与生产骨干的技术状况、配备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C.8.11 组织参加主设备大、中修后的质量验收、评级工作,主持设备启动、试运工作,掌握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和系统改进情况。
C.8.12 负责组织修编运行规程制度、调度规程等各项规程制度,及时对现场规程有关条文进行修订,要有书面通知。
C.8.13 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针对所有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因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到各项工作前必须开展“危险点分析”。
C.8.14 按照有关消防规程的规定,认真管理和维护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符合定置管理的标准,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C.8.15 做好现场安全用具的使用、检查和试验工作,确保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C.9 发电部专业主管(专工)安全生产职责
C.9.1 在发电部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分管专业运行技术方面的安全工作。对本专业的安全运行负责。
C.9.2 负责修编分管专业的运行规程、运行管理制度、缺陷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程制度。
C.9.3 制定分管专业重大试验项目和特殊运行方式的安全技术措施。
C.9.4 参加监护分管专业重大设备的倒换操作,提出针对性措施,严把运行重大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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