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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川高速安全监理监理计划(修改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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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玉溪澄(江)至(江)川高速公路新建工程 安 全 监 理 计 划 上海中咨安通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澄(江)至(江)川高速公路 JL2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七月 审查:辛宏伟 审核:周文志 编制:欧阳宜章 陈军 孟祥勇 尚红福 目录 第一章 工程概况及依据 1.1工程概况…………………………………………………… 3 1.2监理依据…………………………………………………… 4 第二章 安全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安全职责 2.1安全监理机构……………………………………………… 5 2.2各监理人员安全职责……………………………………… 6 第三章 安全监理工作原则、目标、范围及内容 3.1安全监理工作原则………………………………………   9 3.2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9 3.3安全监理工作范围………………………………………   9 3.4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9 第四章 安全监理的工作方法和措施 4.1安全监理的方法…………………………………………   11 4.2安全监理的措施…………………………………………   13 第五章 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及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5.1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15 5.2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 ……   16 第六章 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6.1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要点 ………………… …………   17 6.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要点…………… ……  21 6.3 爆破施工中的安全监理要点 ……………… ………   22 6.4 路基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  23 6.5 桥涵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  27 6.6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   40 6.7 主要工序作业安全监理要点 ……………………  49 6.8 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52 一、 工程概况和监理依据 1.1工程概况 澄(江)至(江)川高速公路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江川县境内,是云南省高速公路网S29昆建高速(昆明-通海-建水)中的一段,是连接昆明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与红塔区至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的快速通道,同时也是澄江与江川两县之间直接的高速走廊和旅游通道,是滇中地区尤其是玉溪市域公路网布局的主骨架之一。 建设路线长约46.18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这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5.5米,离式路基宽12.7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为1/300,大、中、小桥及其它构造物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14))执行。同步建禄充立交连接线长1.10公里,螺丝铺立交连接线3.6公里,均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23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为67.62亿元,其中建安费51.5亿元。JL2总监办负责本项目Ⅱ段的土建工程(含路基、桥涵、隧道、交叉、环水保等工程)的施工和缺陷期的监理工作。路线起点桩号为K12+750,终点为K21+415.57及起点桩号为K35+600,终点为K47+028.04,路线全长20.08KM。本项目施工监理总服务期为50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6个月,缺陷期为24个月。 1.2监理依据 本项目安全监理的依据为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交通部安全监理规范、规程及管理规定等,依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6、《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0、《建设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1、《建设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格》〔JGJ33-2001〕 1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13、《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1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1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1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7、国家、省其它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 二、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及各人员安全职责 为了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到安全监理工作之中,总监办建立以总监为组长的安全监理组织领导机构和安全生产监理岗位责任制度。 2.1安全监理机构 安全监理机构组成: 组 长:总 监 副组长:总监办主任、安全专监 组 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机构组织框图 总监办主任、安全专监 监 理 员 环 水 保 专 监 测 量 专 监 试 验 专 监 桥 梁 专 监 路 基 专 监 隧 道 专 监 安全监理第一责任人 总监 2.2各监理人员安全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①全面负责本监理合同段的安全监理工作,为本监理合同段安全生产监理的总负责人。 ②主持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审批专项安全施工监理细则。 ③负责对本监理合同段的监理机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安全意识。 ④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齐抓共创文明施工,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⑤负责组织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 ⑥安全监理过程中应重点控制“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杜绝或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⑦定期召开安全监理例会,提出整改要求、预防措施,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总监办主任安全监理职责 ①协助总监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部门和总监办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②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监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③组织制定总监办安全监理责任制度。 ④组织编制总监办安全监理细则,并报总监审批后严格按照安全监理细则要求开展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 ⑤参与总监组织对监理标段的定期安全大检查活动。 ⑥组织编制总监办制定的安全监理考核和奖惩制度。 (3)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①服从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具体负责总监办及其所监理合同段安全监理。 ②负责审查专项安全方案,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方案的落实。 ③负责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经常巡视工地,包括: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施工用电、防火防爆防汛和模板支撑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纠正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④负责总监办安全监理日志和安全台帐的编制工作。 ⑤负责向各专监进行安全交底工作。 ⑥经常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工地现场的安全监理情况,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 ⑦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监理检查,坚持原则,认真跟踪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⑧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资料的整理收集和记录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⑨指导督促施工现场人员遵守安全纪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⑩事故发生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积极收集第一手资料。 (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①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监理工作。 ②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对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监理负责,检查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 ③根据本专业安全监理的实际情况,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改进安全监理的措施和建议。 ④经常组织检查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落实。 ⑤负责本专业安全监理日志的编制工作;负责向本专业现场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交底工作。 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做好复查工作并汇报。 ⑦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发出整改通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上报总监处理。 ⑧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按程序上报,组织协助保护好现场,积极调查取证,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处理意见。 (5)现场监理员安全监理职责 ①服从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排,直接对工地进行安全监理。 ②根据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具体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方案的落实。 ③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旁站和巡视工地安全情况,包括隧道掘进、隧道掌子面安全步距控制、路基高填深挖,桥梁深基坑及高墩作业,梁板张拉与吊装,通风设施等方面的安全防护,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纠正,并向专监汇报。 ④经常向专监汇报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情况。 ⑤及时指出或发现施工不安全行为及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追踪落实情况,重大隐患及时报专监。 ⑥具体负责现场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和记录工作,填写安全监理日志,督促施工单位有关施工安全员进行安全资料整理。 ⑦遵守安全纪律,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⑧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保护现场,收集和提供原始资料。 三、安全监理工作原则、目标、范围及内容 3.1、安全监理工作原则 在施工监理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一岗双责、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和督促承包人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标准化作业。 3.2、安全监理的目标 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创建平安工地。监理人员将通过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评价、监督和督查,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把该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范围以内,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3.3、安全监理工作的范围 安全监理范围包括总监办所辖的施工现场、承包人项目部、职工宿舍等综合设施设备及人员。 3.4、安全监理的内容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至工程的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审查重点是: (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 (2)是否制订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4)是否制订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和电气防火措施。 (5)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7)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 (8)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9)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10)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制止。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 (11)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12)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监理机构应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并由专人负责。监理人员应将每次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账。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施工安全监理台账记录情况。 (13)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如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未完成,不得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四、施工安全监理的方法及措施 4.1 安全监理的方法 安全监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到事前预控、事中监督、事后总结。 4.1.1事前预控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组织机构中安全管理、安全保障体系、专职安检员落实和到岗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 3、督促施工单位与业主签定安全施工责任(承诺)书。 4、检查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施工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制定和执行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是否具有针对性、可靠性和可操作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附计算书(支架、模板、边坡支护)等。 6、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施工人员和上岗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7、审查电工、焊工、爆破工、起重工、塔吊司机、施工电梯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及上岗证。 8、检查施工机械设备、起重设备和电器设备等的合格证、准用证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检查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布置是否安全合理。施工区、库区、办公区、生活区、配电房等临时设施的布置以及施工场地、交通道路、排污、防火、防爆、防雷、防触电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10、检查安全费用投入、费用使用计划。是否制定有发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2 事中监督 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 2、监督施工单位对高危作业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参加交底会。 3、每天进行安全监理巡视,发现未按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违章操作、瞎指挥、冒险作业、有安全隐患时,书面通知责令整改并进行复查。情况严重时及时报告总监,签发暂停施工令并报告业主,隐患消除后方可允许复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督促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施工机械每天要做安全例行检查。 5、每天将安全检查情况写入《安全监理日记》。 6、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查出安全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并跟踪检查。 4.1.3 事后总结 1、对未遂事故不能轻易放过,责令施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引以为戒。 2、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总结情况,分析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施工单位提出安全生产要求。 3、每月监理月报应对当月现场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发现哪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评价当月安全监理情况以及下月安全监理工作安排。 4.2安全监理的措施 4.2.1 定期的安全检查 总监办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会同业主安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全线的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写出书面的整改报告。 4.2.2 不定期的巡视检查 总监办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现场监理人员每日巡检各项目部各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情况,并要求项目部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配合检查,认真检查各项安全制度和落实情况及各项安全措施是否有效。发现问题及安全隐患,立即先口头要求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发出监理指令,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总监办。监理工程师将情况及整改工作详细填写监理安全巡查记录表。并要求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人现场签认情况记录。安全监理工程师将每次安全巡检记录统计填写入安全管理台帐,整理归档。 4.2.3 安全工作汇报制度 各项目部每月就本标段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做专题汇报。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总监办,不得隐瞒虚报。现场监理人员在巡视和旁站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安全事故,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总监办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如发现故意拖延或隐瞒不报,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2.4 安全会议制度 总监办安全专业工程师要每月定期召开生产安全会议,会议要强调安全生产主题,要求项目负责人汇报本月安全施工的工作情况,以及业主总监办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要求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所辖标段的生产安全及安全保证措施进行说明,并对以后的安全生产具体要求做出具体要求,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业主。 4.2.5专题会议制度及处罚制度 总监办监理工程师在巡检工作中如发现有发生安全事故的苗头,或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认为有必要或者必须暂停施工进行整改处理的应立即通知,先口头后书面通知项目部停止施工,并将情况汇报总监办及业主单位,并要求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到现场会同总监办及业主对现场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由总监办主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对发生的安全隐患或已经造成的事故损害进行调查分析、澄清、提出补救或处理事故措施及整改要求并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 总监办根据日常现场检查情况,对安全责任心不强、安全措施不到位、现场安全隐患不及时消除或者出现安全事故,总监办将依据合同或者安全承诺书对施工项目部予以处罚。 五、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及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5.1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5.1.1制定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5.1.2协助业主与承包人签订工程项目安全协议书; 5.1.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中应认真领会设计意图,特别关注与施工安全有关的重点、难点和注意事项; 5.1.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可行、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出审查意见后批复; 5.1.5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及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5.1.6督促承包人对主要设备在使用前进行检验,对特种设备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运行; 5.1.7对承包人的安全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并确认; 安全监理工作程序框图 编制工程项目安全监理计划 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施工许可证 检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质证书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或专项方案 (审查安全监理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内容) 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进行日常检查和监理 存在一般安全问题的 存在安全隐患的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可口头要求施工单位现场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下发停工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5.2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范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 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得拒绝。 六、施工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6.1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要点 1、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2、在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 3、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 4、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用房、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现场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易燃易爆材料仓库应远离施工现场及生活现场并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禁止工人上下班搭乘皮卡车、三轮车人货混装,超载超速行驶。 5、施工现场道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平面布置图修筑,一般用开山渣、砂子、石子做路面,并应压实、平整,道路断面应设置横坡,道路两侧应有排水设施.为避免道路堵塞,影响工作效率,甚至造成事故,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的道路应明显标志出边界线,并尽量布置成围绕建筑物的环形或“U”形,以方便进出.通往施工部位的施工便道应遵照下列要求布置: ①、载重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其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得小于10m.急弯及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交通标志.与国道公路交汇处应由专人看管,并设信号装置和落杆; ②、靠近河流和陡壁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③、场内行驶的斗车、平车轨道应平坦顺直,纵坡不得大于3%,车辆应装制动装置,轨道终点应设置倒坡和车档; ④、行走式工程机械通过的道路,要按照行走式工程机械爬坡能力,参照产品说明书设置. 6、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和消防制度。施工现场应当划分出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废品临时集中远离生活区等区域。 在保证防火间距的基础上施工现场消防措施还要满足一列要求: ①、防火间距中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物品。 ②、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3.5m,当道路的宽度仅能供一辆车通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场。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③、施工现场应设有足够供应消防用水的水管或蓄水池。 ④、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应有照明设备。 ⑤、现场临建设施、仓库、易燃物堆和固定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并要求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周围5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⑥、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冬季要做好防冻,夏季要做好防暴晒工作 ⑦、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规范要求。高压线下面不准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 ⑧、施工现场内从事电焊、气割作业人员应遵守电焊、气割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⑨、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室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炸药库要设置在便于安全运输、存取并且人员稀少的地方。 ⑩、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按照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布设并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现场较高的建物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变电房、塔架、塔吊、龙门吊架、大型办和设备等均应架设避雷装置。 ⑪、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供排水应进行设计。根据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的需求确定用水量、选择水源、配水线路。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应进行鉴定,其水质必须符合饮水标准。水源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污染。生产和生活污水、泥浆应合理设置排水沟、导流沟和泥浆池。 ⑫、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 ⑬、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标志并不得擅自拆动。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置入场须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牌、工程名称及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牌、施工现场平面图等。 ⑭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陡坡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禁止使用。 ⑮、水上作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9年第4号)到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水上施工许可证,并按照施工方案和水上作业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水上作业应根据水流情况配备救生圈、救生艇等。水上作业人员应穿救生衣,通航水域桥梁施工应采取防撞措施。 ⑯、施工现场临时码头、栈桥、便桥位置应按照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选址施工,并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搭设的栈桥、便桥必须坚固可靠,桥面满铺木板。栈桥、码头、便桥应有抗洪水及其他漂浮物的能力,工作人员应对各种设施经常维修。 6.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要点 1、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4、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1)、场内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应稳固,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2)、场内架设的临时线路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 (3)、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以确保使用安全。 (4)、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零有的接地。 (5)、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工具。非电工作业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6)、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m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品不得小于50cm。 (7)、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 (8)、遇有雷雨天气不得爬杆带电作业,在室外无特殊防护装置时必须使用绝缘拉杆拉闸。 (9)、能产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等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工作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10)、电气设备的传动带、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必须安设防护罩。 (11)、大型桥梁施工现场、隧道和预制场地应有自备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造成工程损失和出现事故,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有连锁保护。 6.3 爆破施工中的安全监理要点 1、必须认真研究和熟悉爆破设计文件,并进行仔细地现场核对。 2、认真作好各级的技术交底,学习安全施工规程,作好安全交底。 3、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必须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更不得用爆炸物品炸鱼、炸兽。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应立即上报,等待处理。 4、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5、爆破器材应由专人领取,炸药与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爆破器材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6、制作起爆药包(柱)应在专设的加工房或爆破现场的专用棚内进行。棚内不准有电器、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7、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火工品进出隧道应登记。 8、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6.4路基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6.4.1砍伐树木的安全要点 1、在清理场地的工作中,清除的丛草、树林严禁放火焚烧,以防引起火灾。 2、伐树前应将伐树范围弄清,在伐树范围内应从保证安全出发设置警戒,非工作人员不得在范围内逗留和接近范围。 3、伐树前应将周围防碍砍伐作业灌木和藤条砍除,并选好安全躲避的退路。 4、要明确操作要求,为使按预定方向倾倒,要在树木下部倒树方砍一剁口,其深度为树干直径的1/4,然后再从剁口上边缘的对面开锯最后应留2-3cm的安全距离 5、在陡坡悬崖处砍伐树木,应有防止树木伐倒后顺坡溜滑和撞落石块伤人的安全措施,在山坡上严禁在同一地段的上、下同时进行砍伐作业。 6、截锯木料时,三叉马和树干垫撑必须稳固。 7、大风、大雾和下雨天不得进行伐树和作业。 6.4.2高陡边坡处施工安全要点 1、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在作业前应对安全带整套装置进行严格控制检查。 2、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立即停止开挖,应先排水后开挖并严密注意边坡稳定性,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注意对开挖中的孤散石块的处理,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 4、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5、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6、设有支档工程的地质不良地段,根据设计并结合实地情况,在认真确定分段开挖的同时,及时分段修建支档工程,在开挖过程中应严密注意土体的稳定情况,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证在突变情况下的施工安全,并注意弃土的堆放,不要影响不良地质地段的原有稳定状态。 7、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塌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上级处理。 8、在落石与岩堆地段开挖施工,首先应弄清落石和岩堆的地质情况在开挖施工中,应先清理危石和设置拦截设施,然后再进行开挖其开挖的坡度应按设计进行,块面上的松动石块应边挖边清除。 9、岩溶地区路基开挖要认真研究设计文件,并进行现场核对,弄清情况,在施工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需特别强调的是要防塌陷、要认真处理岩溶水的涌出,它是导致突然塌陷的主要原因。 10、泥沼地段施工中,首先要认真研究设计文件,现场进行核对。另外还应了解泥沼层的厚度。在施工中应按设计进行施工时要有必要的防范安全措施,以避免人、机下陷。对挖出的废土应堆在合适的地方,以免防汛期造成人为的泥石流出而出现安全事故。 11、在施工中,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间距不小于10m。并严禁车上乘人,车道应有专人维修,保证行车条件和畅通,在崖壁处应设防护栏杆。 12、大型施工机械进场时,应查清所通过的道路、桥梁和净宽和承载力是否足够,达不到要求时,应先予以拓宽和加固,保证其机械安全通过,并应与主管部门联系并取得同意。 13、施工单位应为进场机械提供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机械在停机棚内动时,必须保持通风,防止机械废气造成的伤害,棚内严禁烟火机械人员必须掌握所备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4、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为1-1.5m,拉线1.5—2.5m。并应视土质决定边坡度,土台周围应插标杆示警。 15、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号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以免造成翻机或其他事故发生。驾驶人员只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 16、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17、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18、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水位暴涨、山洪暴发或在爆破警界内爆破信号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当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地面出现陷车,机械运行道路发生打滑,消防设施毁坏、失效,或工作面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亦应暂停施工,待采取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19、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石块和杂物除掉,如果土体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要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砸下,人工处理时,亦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6.4.3防护工程的安全要点 1、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对地基和脚手架所用材料、扣件或连接件,应进行认真检查,合格后才可使用。 2、人工抬运石块和搬运砂浆等材料所用的器具必须牢固可靠,如绳、筐、桶等。 3、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将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别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称筐内所装石块必须稳妥,不得中途外掉。 4、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时必须设置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5、对挖基施工中的各种使用器具应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6、挖基时应视土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放安全边坡。 7、不设放安全边坡时,必须设置相应的围壁支撑。围壁支撑所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要求,围壁支撑设置必须牢固稳定。 必须保证足够的工作面。 8、下筐时应招呼联系,以免伤人。 9、如遇变化地质条件,应上报并经研究后再行施工。 10、人工挖基作业时,从基坑内抛上的土方,应边挖边运。采用土台分层抛掷传运出土时,台阶宽度不小于0.7m,高度不得大于1.5m。基坑上边缘暂时堆放的土方至少应距坑边0.8m以外,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 6.5桥涵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6.5.1基础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要点 1、明挖基础 (1)、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不小于1.0m,堆放材料及机具时应不小于0.8m。 (3)、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 (4)、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 (5)、基坑需机械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 (6)、基坑开挖需要爆破应按国家现场《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办理。 2、钻孔灌注桩基础 (1)、钻孔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加设斜撑或缆风绳。 (2)、冲击钻孔,应选用起重能力较大的机具设备。所选用的钻锥、卷扬机和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并必须检查质量合格,钢丝绳与钻锥用绳卡固接时,绳卡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冲击过程中,钢丝绳的松弛度应掌握适宜。 (3)、采用冲抓或冲击钻孔时,当钻头提到接近护筒底缘处,应减速、平稳提升,不得碰撞护筒和钩挂护筒底缘。 (4)、钻孔使用的泥浆,宜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并注意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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