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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涂料工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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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涂饰工程 5.1 木饰面施涂混色油漆施工工艺标准 5.1.1 总则 5.1.1.1 适用范围 本章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木制家具、门窗及木饰表面的中、高级施涂混色油漆工程。 5.1.1.2 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l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 有害物质限量》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7)《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01-27-96 (8)《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娜陧》DBJ01—62--2002 (9)《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01--26—96 5.1.2 术语、符号 (1)交接检验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2)主控项目 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3)一般项目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4)基层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5)溶剂型涂料。 主要成膜物质是有机高分子合成树脂,用有机溶剂稀释,再加入颜料及各类助剂加工而 成的涂料。 5.1.3 施工准备 5.1.3.1 技术要求 施工前技术人员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木饰面施涂混色油漆施 工的书面技术交底。 5.1.3.2 材料要求 (1)涂料:光油、清油、铅油、混色油漆、漆片等。 (2)填充料:石膏、大白、地板黄、红土子、黑烟子、纤维素等。 (3)稀释剂:汽油、煤油、醇酸稀料、松香水、酒精等。 (4)催干剂:钴催干剂等液体料。 (5)质量要求:见表5.1.3.2。 5.1.3.3 主要工具(表5.1.3.3) 油刷、开刀、牛角板、油画笔、砂纸、腻子板、钢皮刮板、小油桶、油勺、大桶、水桶、 钢丝钳子、小锤子、钢丝刷、高凳等。 5.1.3.4 作业条件 (1)施工区域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抹灰工程、地面工程、木装修工程、水暖电气工 程等全部完工后,环境比较干燥,相对湿度不大于60%。需装饰木饰面的结构表面含 水率不得大于8%~12%。室内温度不低于10℃。 (2)先做样板间,经业主及监理公司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组织班组进行大面积施工。 (3)施工前应对木门窗等材质及木饰面板外形进行检查,不合格者,应更换。木材制 品含水率不大于8%~12%。 (4)操作前应认真进行工序交接检验工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准进行油漆施工。 (5)施工前各种材料必须先报验,经业主及监理确认并进行封样后才能采购。已报验 样品在大批量材料进场时必须经过业主及监理公司验收出具有关书面验收单后才能出 库使用。 5.1.4 关键质量要点 5.1.4.1 材料的关键要求 (1)应有使用说明、储存有效期和产品合格证,品种、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2)油漆、填充料、催干剂、稀释剂等材料选用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 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国标GB50325—2001—3.3.2)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l8581 要求,并具备有关国家环境检测机构出具的 有关有害物资限量等级检测报告。 5.1.4.2 技术关键要求 (1)基层腻子应刮实、磨平,达到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2)溶剂型涂饰应涂刷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 (3)有水房间应采用具有耐水性腻子。 (4)后一遍油漆必须在前一遍油漆干燥后进行。 5.1.4.3 质量关键要求 (1)合页槽、上下冒头、榫头和钉孔、裂缝、节疤以及边棱残缺处应补齐腻子,砂纸 打磨要到位。应认真按照规程和工艺标准去操作。 (2)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3)混色油漆涂饰应涂刷均匀、粘结牢固,无透底、起皮和反锈。 (4)一般油漆施工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10℃,相对湿度不宜大于60%。 5.1.4.4 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1)涂刷作业时操作工人应配戴相应的劳动保护设施如:防毒面具、口罩、手套等。 以免危害肺、皮肤等。 (2)施工时室内应保持良好通风,防止中毒和火灾发生。 5.1.4.5 环境关键要求 (1)在施工过程中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定》GB50325-2001。 (2)每天收工后应尽量不剩油漆材料,剩余油漆不准乱倒,应收集后集中处理。废弃 物(如废油桶、油刷、棉纱等)按环保要求分类消纳。 5.1.5 施工工艺 5.1.5.1 工艺流程 (3)刮腻子:将裂缝、钉孔、边棱残缺处嵌批平整,要刮平刮到。腻子的重量配合比 为石膏:熟桐油:松香水:水=16︰5︰1︰6。待涂刷的清漆干透后进行批刮。上下冒 头,榫头等处均应批刮到。 (4)磨砂纸:腻子要干透,磨砂纸时不要将涂膜磨穿,保护好棱角,注意不要留松散 腻子痕迹。磨完后应打扫干净,并用潮布将散落的粉尘擦净。 (5)刷第一遍混色漆:调合漆粘度较大,要多刷、多理、涂刷油灰时要等油灰有一定 强度后进行,并要盖过油灰0.5~1.0mm,以起到密封作用。门、窗及木饰面刷完后要 仔细检查,看有无漏刷处,最后将活动扇做好临时固定。 (6)刮腻子:待第一遍油漆干透后,对底腻子收缩处或有残缺处,需再用腻子仔细批 刮一次。具体要求见施工工艺要点(3)。 (7)打砂纸、安装玻璃:待腻子干透后,用1 号砂纸打磨,其操作方法及要求同施工 工艺要点(4)。然后安装玻璃。 (8)刷第二遍调合漆:刷漆同施工工艺要点(5)。如木门窗有玻璃,用潮布或废报纸 将玻璃内外擦干净,应注意不得损坏玻璃四角油灰和八字角(如打玻璃胶应待胶干透)。 打砂纸要求同施工工艺要点(4)。使用新砂纸时,须将两张砂纸对磨,把粗大砂粒磨掉, 防止划破油漆膜。 (9)刷最后一遍油漆:要注意油漆不流不坠、光亮均匀、色泽一致。油灰(玻璃胶) 要干透,要仔细检查,固定活动门(窗)扇,注意成品保护。 (10)冬期施工:室内应在采暖条件下进行,室温保持均衡,温度不宜低于十10℃, 相对湿度不宜大于60%。设专人负责开、关门、窗以利排湿通风。 5.1.6 质量标准 5.1.6.1 主控项目 (1)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所选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性能、环保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2)溶剂型涂料工程的颜色、光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3)溶剂型涂饰工程应涂刷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5.1.6.2 一般项目 木饰表面施涂溶剂型混色涂料的一般项目见表5.1.6.2。 5.1.7 成品保护 (1)刷油漆前应首先清理完施工现场的垃圾及灰尘,以免影响油漆质量。 (2)每遍油漆刷完后,所有能活动的门扇及木饰面成品都应该临时固定,防止油漆面 相互粘结影响质量。必要时设置警告牌。 (3)刷油后立即将滴在地面或窗台上的油漆擦干净,五金、玻璃等应事先用报纸等隔 离材料进行保护,到工程交工前拆除。 (4)油漆完成后应派专人负责看管,严禁摸碰。 5.1.8 安全环保措施 (1)高度作业超过2m 应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施工前要进行检查是否牢固。使用的人字 梯应四角落地,摆放平稳,梯脚应设防滑橡皮垫和保险链。人字梯上铺设脚手板,脚手 板两端搭设长度不得少于20cm,脚手板中间不得同时两人操作。梯子挪动时,作业人 员必须下来,严禁站在梯子上踩高跷式挪动,人字梯顶部铰轴不准站人,不准铺设脚手 板。人字梯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开裂、腐朽、楔头松动、缺档等,不得使用。 (2)油漆施工前应集中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书面交底。 (3)施工现场严禁设油漆材料仓库,场外的油漆仓库应有足够的消防设施。 (4)施工现场应有严禁烟火安全标语,现场应设专职安全员监督保证施工现场无明火。 (5)每天收工后应尽量不剩油漆材料。剩余油漆不准乱倒,应收集后集中处理。废弃 物(如废油桶、油刷、棉纱等)按环保要求分类堆放、消纳。 (6)现场清扫设专人洒水,不得有扬尘污染。打磨粉尘用潮布擦净。 (7)施工现场周边应根据噪声敏感区域的不同,选择低噪声设备或其他措施,同时应 按国家有关规定控制施工作业时间。 (8)涂刷作业时操作工人应配戴相应的保护设施如:防毒面具、口罩、手套等。以免 危害工人肺、皮肤等。 (9)严禁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 (10)油漆使用后,应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应及时清出室内,施工时室内应保持良好通 风,但不宜过堂风。 (1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进行饰面人造木板拼接施工时,除芯板为A 类外,应 对其断面及无饰面部位进行密封处理(如采用环保胶类腻子等)。 5.1.9 质量记录 (1)材料应有合格证、环保检测报告。 (2)工程验收应有质量验评资料。 5.2 木饰表面施涂清色油漆施工工艺标准 5.2.1 总则 5.2.1.1 适用范围 本章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木制家具、门、窗、板壁表面的清色油漆中高级饰面工程。 5.2.1.2 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l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 有害物质限量》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7)《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 (8)《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01-26-96 5.2.2 术语、符号 (1)交接检验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验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2)主控项目 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3)一般项目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4)基层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基底面层。 (5)溶剂型涂料 主要成膜物质是有机高分子合成树脂,用有机溶剂稀释,再加入颜料及各类助剂加工而 成的涂料。 5.2,3 施工准备 5.2.3.1 技术准备 施工前技术人员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木饰面清色油漆施工书面技术交底。 5.2.3.2 材料要求 (1)涂料:光油、清油、脂胶清漆、酚醛清漆、铅油、调合漆、漆片等。 (2)填充料:石膏、地板黄、红土子、黑烟子、大白粉等。 (3)稀释剂:汽油、煤油、醇酸稀料、松香水、酒精等。 (4)催干剂:“液体钴干剂”等。 (5)质量要求:见表5.2.3.2。 5.2.3.3 主要机具(表5.2.3.3) 油刷、排笔、铲刀、牛角刮刀、调料刀、开刀、牛角板、油画笔、掏子、毛笔、砂纸、 砂布、擦布、腻子板、钢皮刮板、小油桶、半截大桶、水桶、油勺、棉丝、麻丝、竹签、 小色碟、铜丝箩、高凳、脚手板、安全带、钢丝钳子、小锤子和笤帚等。 5.2.3.4 作业条件 (1)施工区域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抹灰工程、地面工程、木装修工程、水暖电气工 程等全部完工,环境比较干燥,相对湿度不大于60%。室内温度不宜低于10℃。 (2)先做样板间,经业主及监理公司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组织班组进行大面积施工。 (3)施工前应对木门窗材质及木饰面板外形进行检查,不合格者,应拆换。木材制品 含水率不大于8%~12%。 (4)操作前应认真进行工序交接检验工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准进行油漆施工。 要求书面交接。 (5)施工前各种材料必须先报验,经业主及监理确认并进行封样后才能采购。已报验 样品在大批量材料进场时必须经过业主及监理公司验收出具有关书面验收单后才能正 式使用。 5.2.4 关键质量要点 5.2.4.1 材料的关键要求 (1)应有使用说明、储存有效期和产品合格证,品种、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2)油漆、填充料、催干剂、稀释剂等材料选用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 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国标GB50325-2001—3.3.2)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l8581 要求,并具备有关国家环境检测机构出具的 有关有害物资限量等级检测报告。 5.2.4.2 技术关键要求 (1)基层腻子应刮实、磨平达到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2)溶剂型涂饰应涂刷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无透底、起皮和反锈。 (3)有水房间应采用具有耐水性腻子。 (4)后一遍涂料必须在前一遍涂料干燥后进行。 5.2.4.3 质量关键要求 (1)合页槽、上下冒头、榫头和钉孔、裂缝、节疤以及边棱残缺处应补齐腻子,砂纸 打磨到位。应认真按照规程和工艺标准去操作。 (2)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3)溶剂型涂饰应涂刷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 (4)一般油漆施工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10℃,相对湿度不宜大于60%。 5.2.4.4 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1)涂刷作业时操作工人应配戴相应的劳动保护设施,如: 防毒面具、口罩、手套等。以免危害肺、皮肤等。 (2)施工时室内应保持良好通风,防止中毒和火灾发生。 5.2.4.5 环境关键要求 (1)在施工过程中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定》GB50325--2001。 (2)每天收工后应尽量不剩油漆材料,剩余油漆不准乱倒,应收集后集中处理。废弃 物(如废油桶、油刷、棉纱等)按环保要求分类消纳。 5.2.5 施工工艺 5.2.5.1 工艺流程 5.2.5.2 操作工艺 (1)处理基层:用刮刀或碎玻璃片将表面的灰尘、胶迹、锈斑刮干净,注意不要刮除 毛刺。( 2)磨砂纸:将基层打磨光滑,顺木纹打磨,先磨线后磨四口平面。 (3)润油粉:用棉丝蘸油粉在木材表面反复擦涂,将油粉擦进棕眼,然后用麻布或木 丝擦净,线角上的余粉用竹片剔除。待油粉干透后,用1 号砂纸顺木纹轻打磨,打到光 滑为止。保护棱角。 (4)满批油腻子:颜色要浅于样板1~2 成,腻子油性大小适宜。用开刀将腻子刮入钉 孔、裂纹等内,刮腻子时要横抹竖起,腻子要刮光,不留散腻子。待腻子干透后,用1 号砂纸轻轻顺纹打磨,磨至光滑,潮布擦粉尘。 (5)刷油色:涂刷动作要快,顺木纹涂刷,收刷、理油时都要轻快,不可留下接头刷 痕,每个刷面要一次刷好,不可留有接头,涂刷后要求颜色一致、不盖木纹,涂刷程序 同刷铅油相同。 (6)刷第一道清漆:刷法与刷油色相同,但应略加些汽油以便消光和快干,并应使用 已磨出口的旧刷子。待漆干透后,用1 号旧砂纸彻底打磨一遍,将头遍漆面先基本打磨 掉,再用潮布擦干净。 (7)复补腻子:使用牛角腻板、带色腻子要收刮干净、平滑、无腻子疤痕,不可损伤 漆膜。 (8)修色:将表面的黑斑、节疤、腻子疤及材色不一致处拼成一色,并绘出木纹。 (9)磨砂纸:使用细砂纸轻轻往返打磨,再用潮布擦净粉末。 (10)刷第二、三道清漆:周围环境要整洁,操作同刷第一道清漆,但动作要敏捷,多 刷多理,涂刷饱满、不流不坠、光亮均匀。涂刷后一道油漆前应打磨消光。 (11)冬期施工:室内油漆工程,应在采暖条件下进行,室温保持均衡,温度不宜低于 +10℃,相对湿度不宜低于60%。 5.2.6 质量标准 5.2.6.1 主控项目 (1)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所选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2)溶剂型涂料工程的颜色、光泽应符合设计要求。 (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应涂刷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 (4)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5.2.6.2 一般项目 木料表面施涂清漆一般项目见表5.2.6.2。 5.2.7 成品保护 (1)每遍油漆前,都应将地面、窗台清扫干净,防止尘土飞扬,影响油漆质量。 (2)每遍油漆后,都应将门窗扇用梃钩勾住,防止门窗扇、框油漆粘结,破坏漆膜。 (3)刷油后应将滴在地面或窗台上及污染在墙上的油点清刷干净。 (4)油漆完成后,应派专人负责看管,并设警句牌。 5.2.8 安全环保措施 (1)高度作业超过2m 应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施工前要进行检查是否牢固。使用的人字 梯应四角落地,摆放平稳,梯脚应设防滑橡皮垫和保险链。人字梯上铺设脚手板,脚手 板两端搭设长度不得少于20cm,脚手板中间不得同时两人操作。梯子挪动时,作业人 员必须下来,严禁站在梯子上踩高跷式挪动,人字梯顶部铰轴不准站人,不准铺设脚手 板。人字梯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开裂、腐朽、楔头松动、缺档等,不得使用。 (2)油漆施工前应集中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书面交底。 (3)施工现场严禁设油漆材料仓库,场外的油漆仓库应有足够的消防设施。 (4)施工现场应有严禁烟火安全标语,现场应设专职安全员监督保证施工现场无明火。 (5)每天收工后应尽量不剩油漆材料,剩余油漆不准乱倒,应收集后集中处理。废弃 物(如废油桶、油刷、棉纱等)按环保要求分类消纳。 (6)现场清扫设专人洒水,不得有扬尘污染。打磨粉尘用潮布擦净。 (7)施工现场周边应根据噪声敏感区域的不同,选择低噪声设备或其他措施,同时应 按国家有关规定控制施工作业时间。 (8)涂刷作业时操作工人应配戴相应的保护设施如:防毒面具、口罩、手套等。以免 危害工人肺、皮肤等。 (9)严禁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 (10)油漆使用后,应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应及时清出室内,施工时室内应保持良好通 风,但不宜过堂风。 (1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进行饰面人造木板拼接施工时,除芯板为A 类外,应 对其断面及无饰面部位进行密封处理(如采用环保胶类腻子等)。 5.2.9 质量记录 (1)材料应有合格证、环保检测报告。 (2)工程验收应有质量验评资料。 5.3 木饰表面施涂混色瓷漆磨退施工工艺标准 5.3.1 总则 5.3.1.1 适用范围 本章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木制家具、门窗、板壁的表面施涂混色磁漆磨退高级涂料工 程。 5.3.1.2 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l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 有害物质限量》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6)《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 (7)《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01—26—96 5.3.2 术语、符号 (1)交接检验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2)主控项目 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3)一般项目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4)基层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基底面层。 (5)溶剂型混色涂料 主要成膜物质是有机高分子合成树脂,用有机溶剂稀释,再加入颜料及各类助剂加工而 成的涂料。 5.3.3 施工准备 5.3.3.1 技术准备 施工前技术人员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施涂混色磁漆磨退施工书面技术和安全交底。 5.3.3.2 材料要求 (1)涂料:光油、清油、醇酸磁漆、漆片等。 (2)填充料:石膏粉、大白粉、地板黄、红土子、黑烟子、栗色料、纤维素等。 (3)稀释剂:汽油、煤油、醇酸稀料、酒精等。 (4)抛光剂:上光蜡、砂蜡等。 (5)催干剂:钴催干剂等液料。 (6)质量要求:见表5.3.3.2。 5.3.3.3 主要工具(表5。3。3。3) 5.3.3.4 作业条件 (1)施工环境应有良好的通风,抹灰工程、地面工程、木装修工程、水暖电气工程等 全部完工后,环境比较干燥,相对湿度不大于60%。需装饰的结构层表面含水率不得 大于8%,室内温度不低于10℃。 (2)先做样板间,经业主及监理公司检查鉴定合格后,组织班组进行大面积施工。 (3)施工前应对木门窗材质及木饰面板等外形进行检查,不合格者,应拆换。木材制 品含水率不大于8%~12%。 (4)操作前应认真进行工序交接检验工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准进行油漆施工。 (5)施工前各种材料必须先报验,经业主及监理确认并进行封样后才能采购。进场已 报验样品在大批量材料进场时必须经过业主及监理公司验收出具有关书面验收单后才 能正式使用。 5.3.4 关键质量要点 5.3.4.1 材料的关键要求 (1)应有使用说明、储存有效期和产品合格证。品种、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2)油漆、填充料、催干剂、稀释剂等材料选用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 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要求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 限量》GB18581 的要求。并具备有关国家环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关有害物资限量等级检 测报告。 5.3.4.2 技术关键要求 (1)基层腻子应刮实,磨平达到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2)溶剂型涂饰应涂刷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无透底、起皮和反锈。 (3)有水房间应采用具有耐水性腻子。 (4)后一遍油漆必须在前一遍油漆干燥后进行。 5.3.4.3 质量关键要求 (1)合页槽、上下冒头、榫头和钉孔、裂缝、节疤以及边棱残缺处应补齐腻子,砂纸 打磨到位。应认真按照规程和工艺标准去操作。 (2)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3)磁漆涂饰应涂刷均匀、粘结牢固,无透底、起皮和反锈。 (4)一般油漆施工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10℃,相对湿度不宜大于60%。 5.3.4.4 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1)涂刷作业时操作工人应配戴相应的劳动保护设施如:防毒面具、口罩、手套等。 以免危害肺、皮肤等。 (2)施工时室内应保持良好通风,防止中毒和火灾发生。 5.3.4.5 环境关键要求 (1)在施工过程中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定》GB50325—2001。 (2)每天收工后应尽量不剩油漆材料,剩余油漆不准乱倒,应收集后集中处理。废弃 物(如废油桶、油刷、棉纱等)按环保要求分类消纳。 5.3.5 施工工艺 5.3.5.1 工艺流程 5.3.5.2 施工工艺要点 (1)基层处理:将表面油污、灰浆等污物清除后,用砂纸将表面磨光、磨平、除去木 毛、毛槎、阳角要倒棱、磨圆、上下一致。 (2)操底油:要涂刷均匀、不可漏刷。 (3)嵌补腻子:拌和腻子时可加适量磁漆。 (4)腻子干燥后磨砂纸,磨光并用潮布擦干净。 (5)满批腻子:加适量磁漆,腻子要调得稍稀,要刮光刮平。 (6)满批第二道腻子:要求平整、光滑、阴角要直,大面可用钢片刮板刮,小面用铲 刀刮。 (7)刷第一道磁漆:涂料要调得稍稀,要涂刷均匀,不得漏刷和流坠。漆干后打磨。 (8)复补腻子:将不平之处补平,干后局部磨平,磨光并擦净浮尘。 (9)刷第二、三、四道磁漆:不须加稀料,不得漏刷,流坠,夏季间隔6h,秋季间隔 12h,冬季间隔为24h。 (10)320~600 号水砂纸水磨:将刷纹磨平,用力要均匀,注意棱角不得破。打磨砂 纸要在涂刷完7d 后进行。磨好后用潮布擦净。 (11)打砂蜡:将砂蜡用煤油调成粥状,涂满木饰表面用棉丝来回揉擦,至出现暗光, 要上下光亮一致,不得磨破棱角,然后用棉纱蘸汽油将浮蜡擦净。 (12)擦上光蜡:擦匀、擦到、擦净、不要过厚,达到光泽饱满为止。 (13)冬期施工:室内油漆工程,应在采暖条件下进行,室温保持均衡,一般油漆施工 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10℃,相对湿度不宜低于60%。设专人开关门窗、通风排气,不 宜过堂风。 (14)为了提高磁漆表面涂饰质量,减少颗粒、流坠、刷纹等通病,可把刷漆改为无气 喷涂,常用的施工工艺是采用美国进口的喷涂设备,它可在无气的情况下把油漆加压到 240kg/cm2。 5.3.6 质量标准 5.3.6.1 主控项目 (1)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所选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环保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 (2)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光泽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应涂刷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 (4)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5.3.6.2 一般项目 木料表面施涂混色磁漆磨退高级涂料工程一般项目见表5.3.6.2。 5.3.7 成品保护 (1)刷油漆前应首先清理完施工现场的垃圾及灰尘,以免影响油漆质量。 (2)每遍油漆刷完后,所有能活动的门扇及木饰面成品都应该临时固定,防止油漆面 相互粘结影响质量。必要时设置警句牌。 (3)刷油后立即将滴在地面或窗台上的油漆擦干净。五金、玻璃等应事先用报纸等隔 离材料进行保护,到工程交工前拆除。 (4)油漆完成后应派专人负责看管,严禁摸碰。 5.3.8 安全环保措施 (1)高度作业超过2m 应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施工前要进行检查是否牢固。使用的人字 梯应四角落地,摆放平稳,梯脚应设防滑橡皮垫和保险链。人字梯上铺设脚手板,脚手 板两端搭设长度不得少于20cm,脚手板中间不得同时两人操作。梯子挪动时,作业人 员必须下来,严禁站在梯子上踩高跷式挪动,人字梯顶部铰轴不准站人,不准铺设脚手 板。人字梯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开裂、腐朽、楔头松动、缺档等,不得使用。 (2)油漆施工前应集中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书面交底。 (3)施工现场严禁设油漆材料仓库,场外的油漆仓库应有足够的消防设施。 (4)施工现场应有严禁烟火安全标语,现场应设专职安全员监督保证施工现场无明火。 (5)每天收工后应尽量不剩油漆材料。剩余油漆不准乱倒,应收集后集中处理。废弃 物(如废油桶、油刷、棉纱等)按环保要求分类消纳。 (6)现场清扫设专人洒水,不得有扬尘污染。打磨粉尘用潮布擦净。 (7)施工现场周边应根据噪声敏感区域的不同,选择低噪声设备或其他措施,同时应 按国家有关规定控制施工作业时间。 (8)涂刷作业时操作工人应配戴相应的保护设施如:防毒面具、口罩、手套等。以免 危害工人的肺、皮肤等。 (9)严禁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 (10)油漆使用后,应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应及时清出室内,施工时室内应保持良好通 风,但不宜过堂风。 (1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进行饰面人造木板拼接施工时,除芯板为A 类外,应 对其断面及无饰面部位进行密封处理(如采用环保胶类腻子等)。 5.3.9 质量记录 (1)材料应有合格证、国家环保检测报告。 (2)工程验收应有质量验评资料。 5.4 金属面施涂混色油漆涂料施工工艺标准 5.4.1 总则 5.4.1.1 适用范围 本章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金属面施涂的中、高级混色油漆涂料工程。 5.4.1.2 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l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 有害物质限量》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6)《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 (7)《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01—26—96 5.4.2 术语、符号 (1)交接检验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2)主控项目 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3)一般项目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4)基层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基底面层。 (5)溶剂型混色涂料 主要成膜物质是有机高分子合成树脂,用有机溶剂稀释,再加入颜料及各类助剂加工而 成的涂料。 5.4.3 施工准备 5.4.3.1 技术准备‘ (1)施工前施工班组必须进行金属表面施涂的中、高级混色油漆涂料施工书面技术和 安全交底。 (2)根据油漆厂家施工说明,必要时用小块金属板做小试样,经业主、监理认可后方 可大面积施工样板间。 5.4.3.2 材料要求 (1)涂料:光油、清油、铅油、混色油漆(磁性调合漆、油性调合漆)、清漆、醇酸清 漆、醇酸磁漆、防锈漆(红丹防锈漆、铁红防锈漆)等。 (2)填充料:石膏、大白、地板黄、红土子、黑烟子等。 (3)稀释剂:汽油、煤油、醇酸稀料、松香水、酒精等。 (4)催干剂:钴催干剂等液料。 (5)质量要求:见表5.4.3.2。 5.4.3.3 主要机具(表5.4.3.3) 空压机、除锈机、电动砂轮机等。喷枪、锉、油刷、开刀、牛角板、油画笔、掏子(掏 刷门窗扇上下口不易涂刷部位的工具)、钢丝箩、砂纸、砂布、腻子板、钢皮刮板、橡 皮刮板、小油桶、油勺、半截大桶、水桶、钢丝钳子、小锤子、钢丝刷、高凳和脚手板、 安全带等。 5.4.3.4 作业条件 (1)施工环境应有良好的通风,抹灰工程、地面工程、木装修工程、水暖电气工程等 全部完工后,环境比较干燥,相对湿度不大于60%。 (2)应事先做样板间,经业主及监理公司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组织班组进行大面积 施工。 (3)操作前应认真进行工序交接检验工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准进行油漆施工. (4)必须先报验,经业主及监理确认并进行 封样后才能采购,已报验样品在大批量材料进场院时必须经过业主及监理公司验收出具 有关书面验收单后才能下式使用. 5.4.4 关键质量要点 5.4.4.1 材料的关键要不得 (1)应有使用说明、储存有效期和产品产品合格证,品种、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2)油漆、填充料、催干剂、稀释剂等材料选用必须符合《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国标GB50325—2001—3.3.2)要求。并具备有关国家环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关有 害物资限量等级检测报告。 5.4.4.2 技术关键要求 (1)基层腻子应刮实、磨平达到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2)涂刷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无透底、起皮和反锈。 (3)后一遍油漆必须在前一遍油漆干燥后进行。 5.4.4.3 质量关键要求 (1)残缺处应补齐腻子,砂纸打磨到位。应认真按照规程和工艺标准去操作。 (2)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3)溶剂型涂饰应涂刷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 (4)一般油漆施工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10℃,相对湿度不宜大于60%。 5.4.4.4 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1)涂刷作业时操作工人应配戴相应的劳动保护设施如:防毒面具、口罩、手套等。 以免危害工人肺、皮肤等。 (2)施工时室内应保持良好通风,防止中毒和火灾发生。 5.4.4.5 环境关键要求 (1)在施工过程中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2)每天收工后应尽量不剩油漆材料,剩余油漆不准乱倒,应收集后集中处理。废弃 物(如废油桶、油刷、棉纱等)按环保要求分类堆放、消纳。 5.4.5.1 施工工艺 以上是高级金属面的油漆,如是中级油漆工程,除少刷一道油外,不满刮腻子。如采用 高级磨退工艺时,可参照木饰面磁漆磨退涂饰工序,磨砂纸工序应待上一道工序干后进 行。 5.4.5.2 操作工艺 (1)基层处理:金属表面的处理,除油脂、污垢、锈蚀外,最重要的是表面氧化皮的 清除,常用的办法有三种即机械和手工清除、火焰清除、喷砂清除。根据不同基层要彻 底除锈、满刷(或喷)防锈漆1~2 道。 (2)修补防锈漆:对安装过程的焊点,防锈漆磨损处,进行清除焊渣,有锈时除锈, 补l~2 道防锈漆。 (3)修补腻子:将金属表面的砂眼、凹坑、缺棱拼缝等处找补腻子,做到基本平整。 (4)刮腻子:用开刀或胶皮刮板满刮一遍石膏或原子灰腻子,要刮得薄,收的干净, 均匀平整,无飞刺。 (5)磨砂纸:用1 号砂纸轻轻打磨,将多余腻子打掉,并清理干净灰尘。注意保护棱 角,达到表面平整光滑,线角平直,整齐一致。 (6)刷第一道油漆:要厚薄均匀,线角处要薄一些但要盖底,不出现流淌,不显刷痕。 (7)刷第二遍油漆:方法同刷第一道油漆,但要增加油的总厚度。 (8)磨最后一道砂纸:用1 号或旧砂纸打磨,注意保护棱角,达到表面平整光滑,线 角平直,整齐一致。由于是最后一道,砂纸要轻磨,磨完后用湿布打扫干净。 (9)刷最后一道油漆:要多刷多理,刷油饱满,不流不坠,光亮均匀,色泽一致,如 有毛病要及时修整。 (10)冬期施工:冬期施工室内油漆工程,应在采暖条件下进行,室温保持均衡,一般 油漆施工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10℃,相对湿度为60%。不得突然变化。应设专人负责 室温情况。 5.4.6 质量标准 5.4.6.1 主控项目 (1)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所选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性能、环保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中涂料 必须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L)(聚氨脂类)含 量检测报告)。 (2)溶剂型涂料工程的颜色、光泽应符合设计要求。 (3)溶剂型涂饰工程应涂刷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返锈。 (4)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5.4.6.2 一般项目 (1)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2)金属表面施涂混色油漆涂料施工工艺质量要求见表5.4.6.2。 5.4.7 成品保护 (1)刷油漆前应首先清理完施工现场的垃圾及灰尘,以免影向油漆质量。 (2)每遍油漆刷完后,所有能活动的门扇都应该临时固定,方止油漆面相互粘结影响 质量。必要时设置警句牌。 (3)刷油后立即将滴在地面或窗台上的油漆擦干净,五金、皮璃等应事现用报纸等隔 离材料进行保护,到工程交工前拆除。 (4)油漆完成后应派专人负责看管,严禁碰摸。 5.4.8 安全环保措施 (1)油漆施工前,应检查脚手架、马凳等是否牢固。 (2)油漆施工前应集中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书面交底。 (3)施工现场严禁设油漆材料仓库,场外的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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