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学校工会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考核体系概述
(一)学校工会教师绩效考核的目的
学校工会教师绩效考核的核心目的是促进教师的教学质量持续提高,进而推动学校整体综合实力的提升,达到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目标。
(二)考核指标体系
1.课堂教学水平:包括授课方式、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三方面指标。
2.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生思想道德、学生政治思想、学生成长成才等指标。
3.教学管理水平:包括备课管理、班级管理、考试管理等指标。
4.教师自身能力:包括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自我提高能力、协作共进能力等指标。
(三)考核程序
1.设立考核小组。
2.确定考核对象。
3.编制考核计划。
4.考核实施。
5.考核结果分析和公示。
6.考核结果奖励和处罚。
(四)考核标准
根据考核指标和程度划分,将教师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基于学校总预算的4%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其中优秀教师占总量的5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1.优秀教师将获得总量的50%,按教师个人考核等次、岗位等级、任职年限等因素综合评定给予不同比例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2.基本称职教师将获得总量的30%,按教师个人考核等次、岗位等级、任职年限等因素综合评定给予不同比例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3.不称职教师将获得总量的10%,按教师个人考核等次、岗位等级、任职年限等因素综合评定给予不同比例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4.特殊情况下,学校可对某些特别突出的教师进行特别奖励,最高可达到总量的10%。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方式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制定的绩效考核体系,按月、季度、年度进行评定,相应的发放工资也根据评定的结果按月、季度、年度分别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细则
1.如果教师在某个岗位上担任时间少于一年,则统计以来的绩效情况进行评定,并按照规定的比例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2.如果教师在某个岗位上担任时间超过一年,按照实际担任时间进行绩效考核,并按照规定的比例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3.对于参加公开竞聘的教师,以竞聘结果做为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因素。
4.对于特教教师、保健教师、心理老师等教学服务中心的教师,绩效考核以其服务工作的效果和质量为主要考核指标。
5.教师提出特殊工作或提供特殊贡献的,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最高不能超过总量的20%。
三、考核结果公示和申诉
(一)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结果将在学校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教师可从教育部门网站下载相关公示信息。
(二)考核结果申诉
1.申诉条件: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教师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
2.申诉程序:
(1)教师本人向工会领导提出申诉。
(2)工会领导组织考核小组重新核定考核结果。
(3)工会领导向教师告知经核定后的考核结果。
总之,学校工会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制定是为了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实力的综合提升,提高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教师们在教育教学领域更加出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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