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办 公 室 文 件
师市办发〔2010〕88号
关于印发农六师五家渠市开展强农惠农资金
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团(场),师市机关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兵团党委、兵团、师市党委、师市制定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解决好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切实用好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审计署《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财农〔2010〕176号)的通知精神和自治区、兵团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师市同意,决定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现将《农六师五家渠市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农业 资金 检查 通知
农六师五家渠市办公室 2010年8月18日印发
农六师五家渠市开展强农惠农资金
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兵团党委、兵团、师市党委、师市制定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解决好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切实用好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审计署《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财农〔2010〕176号)的通知精神和兵团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师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职工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职工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实行师团分级负责,各级要建立健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涉及强农惠农资金主管部门要分口把关,根据具体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的相关内容,制定专项清查方案,组织专项清查工作。财务部门内部各职能岗位要各负其责。
二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既要对兵团各级财政(务)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职工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三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建立专项清查工作组织保障机制,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统筹组织专项清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协调推进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要认真查找当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要解决当前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切实解决强农惠农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和机制,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团场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持续增收。
二、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此次专项清查的范围包括兵团各级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安排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主要包括各级财务、发展改革、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气象、国土、建设、环保、工业、商务、扶贫、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文化、教育、科技、交通、宣传、统战等部门;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单位由各级根据各专项资金的具体情况划定范围。
(二)内容
1.清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检查。主要检查2007-2009年各级财务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一是对职工的补贴资金。如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林木良种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二是农业和团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团场“水、路、电、气、房”等资金。三是团场社会事业投入。如财政扶贫等资金。四是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退牧还草饲料粮补助经费、对产粮大县奖励补助等资金。
特别要注意检查和纠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是对职工群众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三是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四是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五是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六是财政(务)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的问题;七是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0年8月上旬开始至2010年11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8月上旬-8月20日)
成立以师市主要领导为组长,师市财务局、监察局、纠风办、审计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工业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商务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统战部、宣传部等部门参加的师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师市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清查工作。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局,分设综合组、政策界定组、信息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召开师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布置会,进行动员部署安排。
各团场按照统一部署,成立团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团场领导小组),结合团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清查工作。各团场要在8月25日前将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和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20日-8月31日)
师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专项清查的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团场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清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组织安排本团场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主要工作包括: 一是清理和检查强农惠农资金项目。各级强农惠农资金主管部门要按照专项清查的有关要求,会同同级财务等部门对各自主管的强农惠农资金项目进行清理和检查,填写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计的表格,分别报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总。二是积极开展“回头看”。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应采取切实行之有效的手段予以坚决纠正。三是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要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四是健全完善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团场领导小组在本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抽查,抽查面不低于所涉及部门和单位总数的50%。师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团场要在8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抽查情况上报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阶段(9月1日-9月5日)
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团场、各有关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制定重点检查方案,确定重点检查团场和检查方式,协调师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由片区负责部门牵头的检查组,对重点检查团场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根据重点检查情况,督促相关团场进一步整改。重点检查面不低于30%。
(四)整改阶段(9月6日-9月10日)
师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团场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师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团场于9月6日前将专项清查工作小结报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组对相关问题进行审查后交综合组对专项清查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9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抽查情况上报兵团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迎接检查总结汇报阶段(9月11日-11月10日)。
9月中旬至9月下旬,师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团场要接受兵团检查组的抽查和重点检查,10上旬至10月中旬,对兵团检查组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再次整改,并于10月20日前将专项清查工作总结报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组对相关问题进行再次审查后交综合组对专项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全面、客观评价当前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清查工作做法和成效,提出改进和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师市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总结于11月10日前报兵团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团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清查工作的领导。师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分管系统涉及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和督导工作,并积极配合相关单位的专项清查工作。团场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团场相关部门和单位清查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专项清查工作实行分片、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师市专项清查工作实行师市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分片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一是统一领导机制。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局,在工作中,师市财务局要主动加强与各涉及强农惠农资金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二是部门分工负责机制。各涉及强农惠农资金主管部门要根据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的具体内容,牵头制定检查方案,组成检查组,进行指导、督促、重点检查等工作,形成检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师团两级发展改革、农业、工业、水利、教育、科技、商务、建设、国土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卫生、民政、统战、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开展本部门的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及时向本级专项清查领导机构报告工作情况。三是协调配合机制。各涉及强农惠农资金主管部门在清查工作中遇到与其他部门和单位相关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予以配合解决。师团两级财务部门在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的同时,要共同做好清查工作,同时要会同审计部门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重点检查;师团两级监察、纠风部门要积极配合财务和审计部门做好专项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对查处强农惠农资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问责督查;师市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会同相关部门加大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审计力度,切实提高专项清检工作质量;四是定期通报机制。师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主动收集、整理分管片区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及时报送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清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团场领导小组应参照师市领导小组的做法,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
(三)严厉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团场、各有关部门对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查办力度,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购置小汽车、修建楼堂馆所的要严肃处理。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师市监察局、纠风办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要借鉴中央财政、兵团财务清理和检查 “小金库”的有关做法,做好专项清查工作。
(四)推进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制度创新。通过专项清查,一方面要总结提炼各部门、单位好经验、好做法并加以推广。另一方面要全面查找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制度、体制、机制,促进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团场专项清查工作机构要通过各种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专项清查工作。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专项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师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2.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师市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3.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部门具体负责情况表
附件1
农六师五家渠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组 长:马新平 师市党委副书记、师长、市长
常务副组长:吕 清 师市党委常委、纪检委书记
刘新跃 师市党委常委、副师长
副组长:田业平 师市秘书长
刘敬海 师市财务(政)局局长
吴广明 师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纠风办主任
赵俊霞 师市审计局局长
成 员:林 玲 副市长、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徐生才 副市长、师市工业局局长
李军建 师市农业局局长
周 喜 师市教育局局长
任寒生 师市科技局局长
董俊全 师市民政局局长
王以贵 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闫国强 师市建设局局长
钱 杰 师市水利局局长
朱 强 师市交通局局长
闫学东 师市商务局局长
武耀平 师市卫生局局长
余建华 师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 超 师市党委统战部部长
刘 毅 师市党委宣传部部长、师市文化广电局局长
李广甫 师市财务(政)局副局长、纪检组长
蒋 海 师市财务(政)局副局长
办公室主任:蒋海(兼),
办公室副主任:
孙孝宝 师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张鹤林 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春晖 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郭新建 师市监察(政)局执法监察室主任
尹慧莲 师市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秦万德 师市审计局副局长
办公室成员:
徐 斌 师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新生 师市科技局副局长
刘海泉 师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德新 师市建设局副局长
赵明宏 师市水利局副局长
拜晓东 师市工业局副局长
柳文祖 师市交通局副局长
杨淼森 师市商务局副局长
徐元杰 师市卫生局副局长
杨燕华 师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路建国 师市财务(政)局副调研员
刘新峰 师市财务(政)局副调研员
张宏波 师市财务(政)局办公室主任、社保科长
陈雪梅 市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董 红 师市财务(政)局企业科负责人
于 伟 师市财务(政)局副主任科员
赵 奔 师市财务(政)局副主任科员
杜印辉 师市财务(政)局科员
注:各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为成员单位指定联络员。附件2
师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为切实发挥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师市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特做如下规定。
一、师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师市领导小组由师市党委副书记、师长、市长马新平为组长,师市党委常委、纪检委书记吕清、师市党委常委、副师长刘新跃为常务副组长,师市财务(政)局、监察局、纠风办、审计局、发改委、农业局、工业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商务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宣传部、统战部等部门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
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分为综合组、政策组、信息组。
综合组负责会议会务和相关材料准备工作,编印领导小组会议纪要;负责起草领导小组相关文件;根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组长由财务局监督检查口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从纠风办、审计局抽调。
政策界定组具体负责相关政策的解释,问题的界定,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组长由财务局企业农业口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从审计局抽调。
信息组具体负责搜集整理专项清查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统一安排对外发布信息,组长由财务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从宣传部抽调。
二、师市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组织师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清查,协调解决专项清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对各团场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向兵团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窗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三、师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
财务(政)局:综合协调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督促指导各级财务部门开展专项清查工作。
纠风办、监察局:配合财务(政)局做好专项清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以及查处强农惠农资金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问责督查。
师市审计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工业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商务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宣传部、统战部:按照各自职责和师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组织、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清查工作。
此外,师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片负责的原则,对分管片区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并根据师市领导小组制定的重点检查方案,牵头组成检查组,对分管片区内的重点检查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具体分工如下:
监察局:101团
财务局:102团
教育局:103团
卫生局:105团
科技局:106团
水利局:共青团农场
发展改革委、交通局:新湖农场
审计局、商务局:芳草湖农场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军户农场
国土资源局:六运湖农场
宣传部:土墩子农场
建设局、工业局:红旗农场
农业局、统战部:奇台农场
民政局:北塔山农场
附件3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部门具体负责情况表
行次
专项资金名称
具体负责部门
一、以往接受检查发现问题涉及金额
合计
(一)
对职工的补贴资金
1
农作物良种补贴
农业局
2
农机具购置补贴
农业局
3
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
财务局
4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农业局
5
畜牧良种补贴
农业局
6
其他
(二)
农业和团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1
安全饮水建设
水利局
2
通营(连)公路建设
交通局
3
连队卫生室建设
卫生局
4
农村沼气建设
农业局
5
危房改造
建设局
6
广播电视设施建设
宣传部
7
团场室内卫生户厕建设
卫生局
8
农村电网改造
工业局
9
测土配方施肥资金
农业局
10
农业技术推广资金
农业局
11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农业局
12
兴边富民行动资金
统战部
13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水利局
14
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
农业局
15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财务局
其中:①土地治理
②产业化
③部属项目
16
其他
(三)
团场社会事业投入
1
财政扶贫资金
发改委
2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
教育局
其中:①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②中小学免费教科书经费补助
③校舍维修改造经费
3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教育局
4
中职农村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免学费补助
教育局
5
富民强县
科技局
行次
专项资金名称
具体负责部门
6
科技支撑计划
科技局
7
政策引导类科技项目
科技局
8
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
宣传部
9
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
宣传部
10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宣传部
11
团场连队全民健身户外路径器材工程建设项目
教育局
12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商务局
13
其他
(四)
其他重点专项资金
1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国土局
2
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
国土局
3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水利局
4
对产量大县奖励补助资金
农业局
5
退耕还林补助资金
农业局
6
巩固退耕还林资金
农业局
7
退牧还草
农业局
8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农业局
9
其他
二、此次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涉及金额
合计
(一)
对职工的补贴资金
1
农作物良种补贴
农业局
2
农机具购置补贴
农业局
3
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
财务局
4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农业局
5
畜牧良种补贴
农业局
6
其他
(二)
农业和团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1
安全饮水建设
水利局
2
通营(连)公路建设
交通局
3
连队卫生室建设
卫生局
4
农村沼气建设
农业局
5
危房改造
建设局
6
广播电视设施建设
宣传部
7
团场室内卫生户厕建设
卫生局
8
农村电网改造
工业局
9
测土配方施肥资金
农业局
10
农业技术推广资金
农业局
11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农业局
12
兴边富民行动资金
统战部
13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水利局
14
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
农业局
行次
专项资金名称
具体负责部门
15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财务局
其中:①土地治理
②产业化
③部属项目
16
其他
(三)
团场社会事业投入
1
财政扶贫资金
发改委
2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
教育局
其中:①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②中小学免费教科书经费补助
③校舍维修改造经费
3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教育局
4
中职农村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免学费补助
教育局
5
富民强县
科技局
6
科技支撑计划
科技局
7
政策引导类科技项目
科技局
8
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
宣传部
9
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
宣传部
10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宣传部
11
团场连队全民健身户外路径器材工程建设项目
教育局
12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商务局
13
其他
(四)
其他重点专项资金
1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国土局
2
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
国土局
3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水利局
4
对产量大县奖励补助资金
农业局
5
退耕还林补助资金
农业局
6
巩固退耕还林资金
农业局
7
退牧还草
农业局
8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农业局
9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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