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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部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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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合肥枢纽监理一标监理总站标准化管理体系管理文件 合肥铁路枢纽新建合肥北城至合肥站工程 HFSN‐1 标段 监理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             合肥枢纽监理一标监理总站 二0一0年六月 关于印发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合肥枢纽监理一标监理总站 监理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的通知   监理总站各室、各监理分站: 为贯彻落实京福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京福安质〔2010〕87号《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推进监理标准化管理工作,提高监理管理水平,监理总站组织编制了《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合肥枢纽监理一标监理总站监理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现予印发。请各门认真学习, 严格执行。       二O一0年六月二十八日  目 录 第一篇 管理制度标准化 4 第一章 内部管理 5 1监理总站员工岗位制度 6 2监理总站内部会议、协调制度 7 3监理总站员工考勤制度 8 4监理总站员工培训制度 9 第二章 监理工作管理 12 1设计文件、复测资料复查制度 13 2施工图(资料)核对优化制度 14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定制度 15 4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16 5跨越公路、铁路等风险工点管理制度 17 6施工承包人技术(作业)交底书复审制度 19 7开(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20 8变更设计审核制度 26 9监理试验室管理制度及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复验制度 27 10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 31 11进场材料报验送检制度 31 12大型设备进场报验制度 33 13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旁站监理制度 33 14工程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34 1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6 16监理日志例会及文档管理制度 38 17监理工作台帐制度 42 18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44 19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45 20投资监控制度 46 21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48 22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度 49 23工程监理质量终身责任制度 50 24监理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51 25监理人廉政责任书制度 52 26监理工作考评制度 53 27工程分包管理控制制度 64 第二篇 人员配备标准化 66 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分工 67 第一章 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67 第二章 监理组织机构的人员配备 70 第三章 监理组织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71 第三篇 现场管理标准化 98 合肥铁路枢纽环境保护管理 99 第一章 总则 99 第二章 主要职责 100 第三章 施工现场环境标准 100 第四章  环境因素调查与评价标准 101 第五章  环境管理要求 102 第六章  施工现场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标准 102 第七章  环境保护控制措施标准 103 第八章  监督检查 107 合肥铁路枢纽现场技术资料管理 109 第一章 总则 109 第二章 内业资料的范围 109 第三章 施工过程内业资料管理 110 第四章 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报告管理 112 第五章 质保资料管理 112 第六章  监督检查 114 合肥铁路枢纽安全文明工地、办公场所标准化监督、检查办法 115 合肥铁路枢纽建设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办公场所考评标准 116 合肥铁路枢纽监理现场监控检查标准 124 第一章  现场巡视检查工作标准 124 第二章 关键工序签认标准 126 第三章 检查整改达标准 127 第四章  监督检查 130 合肥铁路枢纽样板段建设管理 131 第一章  样板段建设基本要求 131 第二章  样板段建设组织机构 132 第三章  样板段规划与审核 132 第四章  检查频率 133 合肥铁路枢纽监理工作标准 134 第一章  总则 134 第二章  基本要求 134 第三章 监理工作考核 137 第四篇 过程控制标准化 140 合肥铁路枢纽监理过程控制标准化实施办法 141 第一章 总则 141 第二章 过程控制标准化的主要内容 141 第一篇 管理制度标准化 第一章 内部管理 1监理总站员工岗位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监理总站管理,根据监理总站的工作特点,满足工作需要,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监理总站员工的岗位制度是监理开展工作行之有效的依据,监理总站的任何人员必须执行制度,监理总站将按照制度对监理总站的所有人员进行管理。 3)监理总站根据监理的工作岗位,制定如下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2)副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3)监理分站长的职责。 (4)试验室主任的职责。 (5)试验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6)安全、环保、水保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7)测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9)综合管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0)合同与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1)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2)监理员的职责。 (13)其他根据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职责。 4)监理总站员工的岗位制度。 (1)监理总站所有人员遵守自己的岗位职责(具体见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 (2)监理总站的所有人员必须接受上一级的监理机构负责人的管理。 (3)监理总站人员必须执行报告制度,将工程实施的实际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4)监理总站的全体员工必须做好工程监理各项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做好廉政建设。 (5) 监理总站的全体员工必须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各种任务和临时任务。 2监理总站内部会议、协调制度 1)目的:合肥枢纽监理一标监理总站内部协调至关重要,为了做好工程监理,特制定本制度。 2)协调的内容: 包括监理的各种要求、程序和分工、职责。 3)协调的形式: (1)会议形式,监理总站每月末举行工程例会,主要协调监理总站、分站间的工作,由监理分站长、主要监理人员汇报工作情况和需协调的内容,由总监做好工作和协调安排。 (2)日常形式,监理分站长、主要监理人员定时向总监汇报工作情况,并随时就工作需协调的内容与总监联系,以便最快的解决问题。 3监理总站员工考勤制度 为加强对员工出勤情况的考核管理,正确计算支付劳动报酬,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1)考勤办法 (1)监理总站、各监理分站的员工每日要按时考勤,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该项工作,每日终了必须在《考勤簿》中如实填写,防止虚、错、漏、涂改现象发生。 (2)考勤记载符号。 (3)监理总站员工凡在工地从事监理工作均为出勤,以当月日历天数计算,全勤者每日记载"Ö ";缺勤者以实际发生记载,如:病假填写"病",探亲假填写"探",事假填写"事"等。 (4)新到岗人员,自到工作岗位当日起计算出勤。 (5)按照国家公布的探亲假规定及协议规定,监理总站、监理分站认真执行探亲假登记制度。 2)请销假办法 (1)监理总站中主要人员(安质室主任、试验室主任、站长、副站长)离开工地,事先应提前填写请假单,写明理由、何种假期、起止日期及其临时代理人等经同意后方可离开现场;其他监理人员需由站长批准,方准离开岗位,并在请假单上注明批准人及批准日期。 (2)员工请假期满归队后,应及时报到销假,未销假者,不予安排工作。 4监理总站员工培训制度 1)为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以提高员工素质,不断为各岗位培养和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2)教育培训体系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新员工岗前统一教育培训; (2)员工在岗教育培训。 3)岗前培训 (1)新员工报到后应接受项目部组织的岗前培训,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培训,结果将作为今后考核的参考。 (2)岗前培训的目的: ⒈使员工了解和掌握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尽早融合到员工队伍中去,顺利开始其职业生涯。 ⒉使新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达到工作质量标准完成岗位职责创造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个人收人的条件。 (3)岗前培训的内容: ⒈讲解项目部织机构设置、介绍各部门人员; ⒉讲解各项办公流程,组织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⒊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办公设备; ⒋解答疑问; ⒌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及工作意向。 (4)专业技术性要求较强的岗位,由项目总监根据需要另行组织岗前专业培训。 4)在岗培训  (1)在岗培训的目的: ⒈提高、完善和充实员工各项技能,使其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水平的工作能力,为工作轮换和横向调整以及日后的晋升创造条件; ⒉减少工作中失误、工伤事故和灾害的发生,降低失误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⒊减少员工工作中的消耗和浪费,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⒋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气氛。 (2)在岗前培训的内容: ⒈应知会的标准; ⒉施工安全教育; ⒊施工工序工艺控制要点。 (3)培训考核:培训完成后将进行书面考核,对于考试成绩达不到要求的第一次提出警告,重新学习,第二次考试成绩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清退。 (4)监理总站员工廉政制度 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单位的信誉,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制定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廉政制度。 ⒈严格执行本工程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抓好本工程建设工期、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的动态控制,维护业主的利益。 ⒉监理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和业主的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监理规章制度。 ⒊不以任何理由向施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⒋不以任何理由为业主和施工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⒌不接受或暗示为业主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旅游等提供方便。 ⒍不以任何理由为业主、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评审、娱乐等活动。 ⒎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对不听劝阻或情节严重的向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⒏违约责任。监理人员出现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公司管理办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与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 第二章 监理工作管理 1设计文件、复测资料复查制度 1)设计文件复查 (1)总体设计单位向业主提交设计文件,并由业主(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公司)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发设计文件; (2)应根据合肥铁路枢纽新建合肥北城至合肥站工程的建设目标、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有关法规及技术规范和自身条件,认真审查施工设计文件,提出审查意见,并填写《图纸预审记录》; 施工图会审的主要内容: ⒈图纸审批手续是否完全?是否符合现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是否经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⒉图纸与说明文件是否完整?是否与图纸目录符合? ⒊图纸是否满足设计基本条件的要求(抗震烈度等)? ⒋地基与基础的设计是否符合工程地质勘察资料的规定? ⒌图纸中所有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的来源是否有保证? ⒍对于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采用有无主管部门的签定和确认批准文件。 ⒎施工图纸说明中的规范、规程及标准是否现行有效? ⒏图纸规定中的施工工艺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实际? ⒐图纸中是否有遗漏、差错或各专业之间相互矛盾之处? ⒑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各专业设计规范的规定,各种使用功能能否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 3)监理单位收集各方审查意见,报送业主及设计单位; 4)业主代表主持召开研讨会,讨论各方提出的审查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发各单位执行; 5)设计单位根据会议纪要修改设计; 6)业主敦促设计单位落实会议纪要,并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7)设计单位向业主提交施工设计文件,京福客运专线公司按规定签发。 2)复测资料复查 (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资料及保护措施按照《铁路工程建设监理规范》及京福公司有关工程测量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应予以签认; (2)对施工单位测量成果进行复测、审查的内容包括: ⒈施工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标定证明; ⒉CP0、CPⅠ、CPⅡ控制测量以及线路、桥梁中线贯通测量复测成果;⒊检查重点桩位、水准点的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⒋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进行审核和确认。  2施工图(资料)核对优化制度 1)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分站长、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和现场核对,将查出的问题写出报告,由业主转交原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监理单位不得自作主张变更设计。 2)业主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按照业主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报业主批准并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3)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计变更和其他有关资料,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做出评估。  4)业主和施工单位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意见不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协调。 5)当业主授权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合同的规定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后应将协商结果向业主通报,并由业主和施工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6)当业主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授权项目监理机构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 助业主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应提出一个暂定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业主和施工单位双方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7)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定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后报监理总站,由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定,经总监审核签认后报业主。需要修改时,退回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重新审定。 2)审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期、质量、投资控制目标应满足合同要求; (2)施工场地布置应符合施工要求及文明施工的需要; (3)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环保及水土保持要求; (4)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的可行性,应满足设计要求; (5)投入机械设备、劳动力应与进度计划目标相适应; (6)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 (7)安全、消防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施工过渡方案应满足营业线运转要求; (9)签认手续完善、合法。 3)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总站审定后,施工单位如需做较大变动,须经总监重新审定同意。 4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1)工程开工前,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以建设部建质 213 号文的内容和铁道部的相关规定为主,特别是针对本工程临近既有线工程施工,要切实加强营业线施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使上场人员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有足够的认识。 2)施工图审核过程中对工程内容进行分析,对 213 号文涉及的工程内容和临近既有线工点开列清单,以便实施重点监控。 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期间重点审查涉及到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和安全保障方案。对于属于该内容范围内的工程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查其方案及检算情况。 4)按照规定对于施工单位的方案论证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论证予以否决,论证不通过不得开工。 5)论证方案经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6)工程施工期间严格按照论证方案规定的方法进行监理监控,关键部位进行旁站。 5跨越公路、铁路等风险工点管理制度 1)监理总站风险管理: (1)参与到风险管理全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对风险工点开展工程风险管理,检查施工单位风险管理进程。 (2)根据风险工点的风险等级进行分级管理,建立详细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审查制度,以确保风险管理措施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3)风险管理工作: ⒈成立工程风险管理小组,组长:安全副总监,组员:安质部长、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分站长、专业监理工程师。 ⒉开展风险管理培训工作。 ⒊负责协调、组织和布置各方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⒋建立工程现场风险监控动态管理台帐,定期对施工单位的风险管理状况进行督查记录。 ⒌负责对施工单位的风险管理方案和措施进行审定,其中重大风险的控制措施须经建设单位评审后方可实施。 2)施工风险管理实施: ⒈工程施工阶段是工程风险管理过程的核心,也是风险能否得到有效控制的关键。随着工程进展,风险在不断变化,各项风险的发生概率及其损失也在不断改变。因此,工程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应以先期各阶段完成的风险管理为基础,进行风险的动态管理与控制。风险管理具体实施: ⒉施工风险辨识和评估:根据工程条件、施工方法以及设备,按照工程施工进度和工序,对工程风险进行二次风险评估和整理,对工程的重大风险进行梳理和分析,确定工程风险等级,并对重大风险提出规避措施和事故预案,完成施工风险评估报告。 ⒊施工风险跟踪管理:对工程风险状态进行跟踪与管理,督促风险规避措施的实施,同时及时发现和处理尚未辨识的风险,具体包括:工程总体风险水平的变化、重大风险的发展趋势、措施实施情况以及风险损失情况等。 ⒋施工风险预警预报:现场施工应建立一套系统的风险监控和预警预报体系。特别对于工程重大风险点,应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其发展状态。 ⒌施工风险通告: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在每个单项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以风险预告的形式,将其中的主要风险点通告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提交专门的风险处置方案,上报建设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 ⒍重大事故处理流程:对于重大工程事故,应形成现场风险事故处理流程,明确各方职责和主要任务,确保风险事故发生后,能够尽快得到妥善处理。 ⒎施工风险文档编写: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形成专门的风险管理文档,风险管理文档和风险评估报告具体包括: A、主要工程风险及其致险因子; B、工程重大风险点的规避措施和事故预案; C、风险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分析、损失情况和采取的处理措施; D、规避措施的实施责任人、时间和控制效果。 6施工承包人技术(作业)交底书复审制度 1)施工承包人技术交底的方式 (1)技术交底应按不同的层次、不同的要求和不同的方式进行,应使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掌握所从事工作的内容、操作方法和技术要求。 (2)项目经理部的技术交底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程师主持实施。 (3)作业队队长(工长)或技术负责人组织向本责任区内的班组进行交底,班组长组织向班组的每个成员进行技术交底。 (4)对于分包工程,项目经理应向分包单位详细地就承包合同中有关的技术管理、质量要求、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办法以及合同规定中双方应承担的经济合同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全面的交底。 2)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1)承包合同中有关的施工技术管理和监理办法,合同条款规定的法律、经济责任和工期。 (2)设计文件、施工图及说明要点等内容。 (3)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特点,质量要求。 (4)施工技术方案、季节性施工措施。 (5)工程合同技术规范、施工的工法或工艺操作规程。 3)施工承包人技术(作业)交底书的复审 (1)复审的内容包括施工承包人技术交底的方式程序和内容。 (2)复审承包人的技术交底的工作主要由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完成,一般针对项目开工前、重点工程项目、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进行复审。 (3)对复审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用书面的方式令其进行限期改正,并对改正的结果进行验证。 (4)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复审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应及时向监理分站反映,监理分站认为必要时可向总监理工程师反映。 7开(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1)开工报告的审批制度 (1)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总体开工申请,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投标合同规定的日期,按时向施工单位发出开工令。如无特殊要求,开工的日期应符合投标书的要求,不应提前或推后。 (2)在发布开工令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的开工条件。 (3)标段开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⒈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工手续和资质证明(开工许可证或已经批准的开工报告、企业资质证明、专项施工许可证)。 ⒉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工程进度已经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⒊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机构已经建立,办公设施已经配备,具有正常工作的条件,人员及资格与投标文件相符,主要施工队伍已经进场,无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情况。上场人员均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 ⒋施工单位已经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⒌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室已经建立,仪器设备齐全并已经标定,已取得试验资质;检测仪器齐全且经检验合格,检测方案已经工程总监审批。 ⒍施工单位的主要施工设备已经进场,并与投标文件相符,满足开工和连续施工的需要。 ⒎施工单位的材料采购合同已经签订,进场检验合格。标段内施工物资储备满足连续施工需要,并已完成材料检验、水质化验、配合比选定等必要的试验工作。 ⒏设计单位的设计交底及现场交桩已完成。主要施工图纸已经完成施工图审查、优化工作。 ⒐施工单位的全标段施工复测、逐段的技术交底已完成。 ⒑临时工程已经满足开工条件,环保措施满足要求。 2)单位工程开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开竣工时间与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相符,有分部工程开竣工时间、主要机具清单、材料进场计划。 (2)管理和技术人员已到位,并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与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相符并保证不随意更换;已制定实现管理目标的措施。 (3)技术交底到工班、到作业人员。 (4)施工复测、控制测量、放样测量已经完成。 (5)主要施工机具已配齐,机械配置和总能力满足施工需要。 (6)材料已进场并现场检验合格。 (7)施工图现场核对已完成。 (8)现场检验已完成;工艺试验已完成。施工工序及有关工序的施工工艺并已经审核;涉及的重大施工方案、技术方案已经工程总监单位审核通过;观测、检测方案已通过审查。 (9)针对该工程的突发事件处理办法和保证措施已编制。 (10)劳务承包合同已签订。 (11)临时工程已完成,包括道路、场地、水、电、混凝土拌合站、库房等。 (12)其它应做的准备工作已完成。 3)复工报告的审批制度 (1)工程暂停 ⒈在施工现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其影响范围和程度,签发《工程暂停令》: A.建设单位要求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B.由于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 C.由于出现质量或安全隐患,为避免造成工程质量损失或危及人身安全而需要暂停施工。 D.施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总站管理。 E.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及造成质量事故的事件 a)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而进行下道工序者。 b)工程质量下降已经指出、未采取有效措施/或虽采取一定措施但效果不好尚在继续施工者。 c)擅自采用未经检验合格材料。 d)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者。 e)擅自将工程转包者。 f)擅自让未经批准的分包单位进行施工者。 g)没有可行的施工方案,没有可靠的质量措施,擅自施工并已呈现质量下降趋势者。 F.危及施工安全的事件 a)可能发生塌方、涌(洪)水淹没或其他危及安全的重大事件; b)严重违犯安全作业规则:如掌子面采用高压照明;作业人员无安全防护:110v以上用电无安全保护设施;洞内通风排烟不达标准;爆破器材的保管、运送、安装、操作不符合安全规定等。 c)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查不执行建设部建质[2004]213 号文规定。 d) 发生安全事故不执行国务院 493 号令,有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现象时。 G. 危及环境保护的事件 a)施工中已造成了环境污染,如污染水源、道路、空气; b地下施工遇到了尚未迁移的各种管线、文物等。 H.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况。 ⒉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事件的信息后,报请驻地监理工程师立即到达施工现场,对现场的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并作详细记录,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会同施工单位对事件产生的原因、后果,进行分析、记录、判断。 ⒊当判断非停工整顿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施工安全/或保护环境时,一般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事件发生当天签署停工令,在征得业主同意后予以下发。停工令应申述停工事由、停工时间、善后事项等,停工令必须由施工单位签收并抄报业主。如遇特别危急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可先行口头下达停工令及应急措施,尔后在 48 小时以内补办停工令签发手续并向业主报告。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停工令及有关要求。 ⒋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组织处理好因工程暂停所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各类问题。 ⒌施工单位接到停工令后,必须马上通知施工现场负责人按停工令的批示全面落实执行,并应指示执行人员留存执行的记录。同时,施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到达现场,与现场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一道,对事件再进行调查、分析,找准事件发生的原因,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纠正方案及纠正措施,并上报监理总站核批,施工单位还应于 24 小时内对现场执行停工令的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并留记录。 ⒍监理总站接到施工单位上报的纠正措施后,应对所制订的措施进行认真论证分析,并在收到措施后 24 小时内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批复并呈报业主备案,如超过24小时未予批复,则可视为批准施工单位上报的纠正方案和措施。 ⒎工程暂停期间,施工单位应保护该部分或全部工程免遭损失或损害进一步扩大。 (2)工程复工 ⒈工程暂停是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它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予以签批,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⒉工程暂停是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引起,施工单位接到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的纠正方案和措施指令后,应认真进行整改,己完全消除再可能导致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或环境保护产生不合格的因素。同时已为继续施工制定了施工技术方案,准备好相应的机械设备、技术力量、合格的工程材料,现场施工条件和环保设施也已具备;施工单位应组成技术负责人,检验人员、工长等参加的自检小组,对停工项目申请复工的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应逐项逐条进行,以确认是否真正具备了复工条件,检查应有记录并填写复工准备自检表,作为申请复工的验证资料。 ⒊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后,应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附下列书面材料一起报送项目监理总站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审批意见: A.施工单位对工程暂停原因的分析; B.工程暂停的原因已消除的证据; C.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的预防措施。 ⒋总监理工程师收到复工申请后,应于 24 小时内,会同驻地监理对复工申请予以验证,驻地监理应根据现场监察实际情况提供验证资料,必要时再共同到现场验证,经验证如施工单位自验如实,即签署验证意见,并在收到复工申请 48小时以内审批。如验证认为不能复工,则在复工申请表上签署继续整改意见,退回施工单位继续整改;如施工单位在递交复工申请后 3 天内收不到批复,则可视为总监理工程师对复工申请已予以批准,可着手恢复工程施工。总监理工程师批复后的报告,按分发要求分送。 ⒌施工单位在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复工后,方可继续施工。 8变更设计审核制度 1)工程变更可分为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两类,分别予以处理。 2)设计变更是指在设计交底后或在施工过程中,如业主、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对工程的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标准及施工方法等提出对设计进行的修改与变更,需要设计单位审查同意的。 3)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要求时,应先提出书面文件报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由业主、施工单位出面与设计单位洽商。 4)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设计变更文件时,应了解实际情况,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和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完成以下对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的评估: 5)工程变更项目与已有工程项目之间类似程度和困难程度; 6)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单价或总价; 7)工程变更后对工期的影响; 8)工程变更后对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影响。 9)以上评估的结论作为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同意此项设计变更,并与业主、施工单位进行协调的依据。 10)项目监理机构如取得业主的授权,在与施工单位在工程变更费用、 工期、质量等所有方面取得协商一致后,建设、施工单位在工程变更文件签认。如未取得业主的授权,总监理工程师应力促建设、施工单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如建设、承包双方在工程费用方面未能达到一致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一个暂定价格,以便于支付工程进度款。 11)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变更情况编发设计变更通知单(重大或复杂的设计变更应出设计变更施工图纸,不得仅以文字说明代替),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设计变更通知单进行审核,同意后交施工单位实施。 9监理试验室管理制度及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复验制度 1)监理试验室管理制度 (1)监理总站中心试验室承担监理标段的所有试验检测任务。 (2)试验室配备具有铁路工程试验资质的试验人员。 (3)中心试验室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同时还需接受业主、质量监督站的监督和检查。 (4)试验室应建立以下各项详细的规章制度: ⒈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⒉试验文件、技术规范、试验规程管理制度。 ⒊试验检测记录、报告的填写与检测制度。 ⒋样品管理制度。 ⒌试验室安全制度。 ⒍环境卫生制度。 ⒎试验室温湿度管理制度。 ⒏标养室管理制度。 ⒐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⒑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⒒资料管理制度。 ⒓技术文件管理及保密制度。 ⒔人员考核及培训制度。 ⒕试验台帐管理制度。 ⒖仪器设备运行维修及保养制度。 (5)施工过程的试验、检验  ⒈试验室在工序施工开始之前,应完成工序质量控制所必须的各项基础试验、并提出控制参数和数据。 ⒉试验室根据施工计划安排,试验人员在工序进行前做好各种配合比的设计与试验工作。以便指导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对用量较大的各种材料的配合比,应进行优化设计。 ⒊在施工过程中,试验室应按照合同、规范和业主的要求,分清试验检验项目,并按照相应的试验规程进行试验检验工作。 ⒋试验室对压实度检测、混凝土试件制作、测定混凝土稠度等的频率较高的检测项目,试验人员按规定的取样地点、时间进行检测试验,试验管理人员按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检。 ⒌工序检验和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及时按规定渠道将信息传递给中 心试验室,中心试验室及时将信息传递给总监理工程师。并按规定重新进行试验 和检验,直至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6)试验检测记录的管理 ⒈试验室对试验检测的原始记录和报告应印成一定格式的表格,原始记录和报告要求实事求是,字迹清晰,数据可靠,结论明确。同时应有试验、计算、复核、负责人签字及试验日期,并加盖试验专用章。 ⒉试验室记录应由专人负责整理,建立文件资料借阅、查找制度。对外发出的报告应建立及上报的资料应建立台帐。 ⒊试验室所有的质量记录,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向业主提供足够的份数,其余质量记录由试验室装订成册上交公司档案室。 ⒋当所有规定的工程原材料试验、过程试验和检验、竣工试验均已完成,试验室应将所有的试验记录、报告以及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评定结果等资料,按交工验收要求整理成册,准备竣工验收。 2)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复验制度 (1)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 ⒈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图纸、合同文件制定《材料、构配件、设备采购计划》,列清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计划采购周期、计划进场使用时间、材料设备采购方式(自购、甲供)和运输存储条件等,先报项目监理分站,由站站长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再报业主审批。 ⒉业主结合设计文件、图纸要求,以及施工和安装进度的需要进行审核,不符合时要求施工单位重报,满足要求审批同意后发相关单位对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采购。 ⒊施工单位的设备、物资部门接到审批表后,即制定自身采购计划并联系考查厂家,经初步筛选后要求意向厂家提供物资选样统一报施工单位检验。 ⒋施工单位应要求厂家提供厂家资质、产品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质量检验报告和试验报告,进口材料应有国家商检部门出具的商检证明。对以上材料审验不合格时则要求施工单位采购部门重选,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报项目监理总站审查。 ⒌监理总站接到报验后,组织站、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验,应对所选材料设备提出明确的质量要求;质量检测项目及标准;出厂合格证或产品说明书等质量文件;是否需权威质量认证等。同时由施工单位组织业主、监理对厂家进行考察。认为不合格,要求重选。认为合格,签字后连同监理提出的质量要求及考察报告,报业主审批。 ⒍业主结合监理意见进行审批,同意后发相关单位对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采购。 ⒎有特殊要求的物资、设备应邀请设计单位参加并与业主一起签署意见。 (2)材料、构配件、设备复验 ⒈驻地监理工程师在对施工单位所报资料查验的基础上,结合监理制定的材料设备质量检测要求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数量和质量现场验收。如对检验证明有疑问,监理工程师可以再行组织复检或见证取样试验。在确认其质量后还应对材料设备的存放环境条件进行检查验收。 ⒉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对工程材料按监理合同约定或按验标规范规定的比例进行见证试验。对于首次进场的原材料或达到一定的批次后,应书面通知试验室取样进行平行试验。 ⒊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清理出场。 ⒋有特殊要求的物资、设备应邀请设计单位参加并与业主一起签署意见。 10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 1)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各专业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自检、自查,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报验单申请表》,并按规定报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排隐检计划并通知施工单位。合同约定的重点部位或特殊设计或与原设计变动较大的隐蔽工程,应会同业主、施工和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如检查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单位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工程日志簿。处理后经重新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签证。 2)对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监理。 3)隐蔽工程未经监理人员检查签认者,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4)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复工后应按上述程序重新组织检查签证。 11进场材料报验送检制度 1)工程中使用的主要材料(砂、石、砖、水泥、粉煤灰、钢筋、钢材、焊条、外加剂、有色金属、防水材料、保温材料、油漆涂料、沥青等)、建筑构配件及一般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规范、规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必要时可由业主组织承包、监理单位对生产厂家进行考察。 2)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及一般设备,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材质和性能试验单。有些材料(如水泥、钢筋、防水材料、砼外加剂等)还应具备复试合格证书。为了保证质量,专业监理工程师除应对各项质量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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