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
数据分析报告
内容提要
2004年9月,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进行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整个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从2004年开始准备,到2007年结束。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06年4月1日零时。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全国统一的调查方案,广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了我区的调查。经过近三年的艰苦努力,如期完成了各项调查。
本报告主要内容:
一、广西从2005年初开始调查准备,2006年4月1日入户调查,继而对资料的处理、分析,至2007年基本结束,历时近三年。投入调查的人员5420多人。
二、本次调查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在我区抽取25个县(市、区),100个乡(镇、街道),共200个调查小区,平均每个调查小区400人左右。实际调查了22569户、80712人,调查的抽样比为1.73‰。调查结果,被调查户中有残疾人的家庭共5066户,确定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共5837人。其中视力残疾911人,听力残疾1467人,言语残疾68人,肢体残疾1425人,智力残疾324人,精神残疾304人,多重残疾1338人。这一结果显示,我区残疾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7.23%。据此推算,2006年4月1日零时,我区各类残疾人的总数为337.5万人。其中,视力残疾52.7万人,占15.61%;听力残疾84.8万人,占25.13%;言语残疾3.9万人,占1.16%;肢体残疾82.4万人,占24.42%;智力残疾18.7万人,占5.54%;精神残疾17.6万人,占5.21%;多重残疾77.4万人,占22.93%。
三、残疾人的基本特征:
广西残疾人口中,男性为167.22万人,占49.55%;女性为170.28万人,占50.45%。性别比为98.20。
广西残疾人口中,城镇残疾人口为65.80万人,占19.50%;农村残疾人口为271.70万人,占80.50%。
广西残疾人口中,0-14岁的残疾人口为18.16万人,占5.38%;15-59岁的人口为107.43万人,占31.83%;60岁及以上的人口211.91为万人,占62.79%。
广西残疾人口中,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为90.01万人,占26.67%;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中度和轻度残疾人为247.49万人,占73.33%。
广西残疾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指大专及以上)的残疾人为2.89万人,高中程度(含中专)的残疾人为12.20万人,初中程度的残疾人为43.65万人,小学程度的残疾人为122.23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15岁及以上残疾人文盲人口(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143.20万人,文盲率为44.90%。6-14岁学龄残疾儿童为11.85万人,占全部残疾人口的3.51%。其中视力残疾儿童0.52万人,听力残疾儿童0.40万人,言语残疾儿童0.87万人,肢体残疾儿童2.08万人,智力残疾儿童3.64万人,精神残疾儿童0.23万人,多重残疾儿童4.11万人。学龄残疾儿童中,61.95%正在普通教育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广西15岁及以上残疾人口中,未婚者40.47万人,占12.69%;有配偶者174.25万人,占54.65%;离婚及丧偶人口104.16万人,占32.66%。
广西城镇残疾人口中,在业的残疾人为10.23万人,不在业的残疾人为52.85万人。城镇残疾人口中, 有7.69万人享受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占城镇残疾人口总数的11.69%。7.47%的城镇残疾人领取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救济。
农村残疾人口中,有7.34万人享受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占农村残疾人口总数的2.70%。10.49%的农村残疾人领取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救济。
广西有残疾人的家庭户2005年人均全部收入,城镇为4006元,农村为1712元。15.0%的农村残疾人家庭户年人均全部收入低于683元,13.26%的农村残疾人家庭户年人均全部收入在684元至944元之间。
残疾人有需求的前4项及比例分别为:有医疗服务与救助需求的有83.35%;有救助或扶持需求的有68.34%;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有42.18%;有康复训练与服务需求的有31.44%。
残疾人曾接受的扶助、服务的前4项及比例分别为:曾接受过医疗服务与救助的有49.27%;曾接受过康复训练与服务的有9.61%;曾接受过救助或扶持的有7.74%;曾接受过辅助器具的配备与服务的有6.39%。
在此次调查的残疾人所在社区(村、居委会)中,55.50%的社区距离最近的法律服务所(司法所)在5公里以内,23.50%的社区距离最近的特殊教育学校(班)在5公里以内,71.50%的社区距离最近建有文化活动站(室)在5公里以内,89.50%的社区距离最近设有卫生室(所、站)在5公里以内。
目 录
内容提要
第一部分 调查的目的、方法
一、调查的目的
二、调查的方法
三、组织实施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二)建立健全机构
(三) 科学抽取样本
(四)组建调查队伍
(五)进行调查培训
(六)开展调查试点
(七)制定完善方案
(八)积极宣传发动
(九)落实调查经费
(十)落实物资后勤保障
(十一)调查实施
1、调查摸底
2、现场调查
四、调查质量核查与评价
(一)调查方案科学性和可行性评价
(二)调查工作实施和质量控制工作评价
1、调查工作依从性和规范性评价
2、被调查对象配合程度评价
3、调查质量控制
(三)调查数据质量评价
1、数据一致性
2、数据完整性
3、数据可靠性
4、数据准确性
(四)基本结论
1、调查方案科学可行
2、调查组织系统完整,依从性强
3、各阶段调查工作到位,操作严谨,质量控制完善
4、调查数据反映了广西残疾人的实际情况
第二部分 调查人口的基本情况
一、调查人口的一般情况
(一)调查地区与调查人口
(二)调查人口的性别构成
(三)调查人口的年龄构成
(四)调查人口的民族构成
(五)调查人口的户籍与居住地状况
(六)调查人口的教育状况
(七)调查人口的婚姻状况
(八)调查人口的职业分布
二、调查住户的基本情况
(一)调查住户的经济收入情况
(二)调查住户居住状况
(三)调查住户家电拥有状况
第三部分 残疾人的主要数据与分析
一、残疾人现患水平和规模
(一)广西残疾人的现患率和总量
1、与全国水平比较
2、与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比较
3、关于残疾人总量增加的原因
(二)残疾人的残疾类别构成
1、与全国水平比较
2、与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比较
(三)不同残疾人的现患率、规模和残疾等级
1、总体残疾等级
2、各类残疾等级构成
(四)有残疾人住户及不同类型残疾人住户的比重
二、残疾人的分布特征
(一)城乡分布
(二)性别和年龄差异
(三)地区差异
(四)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分布
1、残疾人的教育程度
2、残疾人的民族分布
3、残疾人的职业分布
4、残疾人的婚姻状况
三、六类残疾的致残原因构成分析
(一)六类残疾的主要致残原因
1.视力残疾(含多重残疾)的主要致残原因
2.听力残疾(含多重残疾)的主要致残原因
3.言语残疾(含多重残疾)的主要致残原因
4.肢体残疾(含多重残疾)的主要致残原因
5.智力残疾(含多重残疾)的主要致残原因
6.精神残疾(含多重残疾)的主要致残原因
(二)不同年龄、性别的主要致残原因和特点
1.视力残疾(含多重残疾)致残原因和特点
2.听力残疾(含多重残疾)致残原因和特点
3.言语残疾(含多重残疾)致残原因和特点
4.肢体残疾(含多重残疾)致残原因和特点
5.智力残疾(含多重残疾)致残原因和特点
6.精神残疾(含多重残疾)致残原因和特点
(三)不同地区的主要致残原因和特点
1.视力残疾(含多重残疾)的致残原因和特点
2.听力残疾(含多重残疾)的致残原因和特点
3.言语残疾(含多重残疾)的致残原因和特点
4.肢体残疾(含多重残疾)的致残原因和特点
5.智力残疾(含多重残疾)的致残原因和特点
6.精神残疾(含多重残疾)的致残原因和特点
四、六类残疾人的活动和参与状况分析
(一)视力残疾人的活动和参与状况
1.生活自理
2.生活活动
3.社会参与
(二)听力残疾人的活动和参与状况
1.理解和交流
2.生活自理
3.与人相处
4.生活活动
5.社会参与
(三)言语残疾人的活动和参与状况
1.理解和交流
2.生活自理
3.与人相处
4.生活活动
5.社会参与
(四)肢体残疾人的活动和参与状况
1.身体移动
2.生活自理
3.生活活动
4.社会参与
(五)智力残疾人的活动和参与状况
1.理解和交流
2.身体移动
3.生活自理
4.与人相处
5.生活活动
6.社会参与
(六)精神残疾人的活动和参与状况
1.理解和交流
2.身体移动
3.生活自理
4.与人相处
5.生活活动
6.社会参与
(七)多重残疾人的活动和参与状况
1.理解和交流
2.身体移动
3.生活自理
4.与人相处
5.生活活动
6.社会参与
(八)残疾人活动和参与状况的综合分析
五、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和社会保障
(一)教育状况
1、接受义务教育总数
2、各类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状况
3、城乡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比较
4、残疾人接受教育水平不高的主要原因
(二)劳动和就业状况
1、与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比较
2、残疾人劳动就业状况的性别分布
3、城乡残疾人劳动和就业情况比较
4、残疾人就业率低的主要原因
(三)经济状况及主要生活来源
1、有残疾人的家庭户的年人均收入
2、未工作残疾人的主要生活来源
3、住房及主要家电拥有情况
(四)社会保障状况
1、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2、领取低保金和救济金情况
六、残疾人口主要需求及各种服务扶助利用水平
(一)残疾人口的主要需求
(二)残疾人口各种服务或扶助的利用水平
1、总体利用水平
2、残疾人基本需求与接受各类服务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3、城乡利用水平比较
七、社区残疾人组织、无障碍设施和服务机构现状
(一)社区残疾人组织
(二)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
(三)残疾人各类服务机构情况
第一部分 调查的目的、方法
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开展于1987年。该次调查,使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基本情况有了比较清楚的了解,引起了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此后,国家采取制定《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重大措施发展残疾人事业,使残疾人的状况不断改善,残疾人事业不断得到新发展。从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到现在,已经有20年之久。这期间,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迅速,我国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及康复、就业、教育、婚姻、家庭等状况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有的方面变化很大。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数据和资料已经不能反映变化了的现实,给制定、实施有关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规划、政策带来很大困难。为准确掌握变化了的情况,为国家制定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残疾人政策法规提供可靠依据,并根据我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残疾人分布不均衡和残疾人调查项目多、专业技术性强的实际情况,国务院决定于2005-200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这次调查是国家重视和发展社会事业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国情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全国统一的调查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于2005-2007年组织实施了广西的调查。
一、调查的目的
通过调查,掌握广西各类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家庭状况及其康复、教育、劳动就业和参与社会生活等情况,为政府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有关残疾人的法律、政策和规划提供可靠的依据,促进残疾人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调查的方法
(一)抽样方法
本次调查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在全区抽取了25个县(市、区),100个乡(镇、街道),共200个调查小区,平均每个调查小区400人左右。
本次调查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被抽中的调查小区内常住的人(自然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武装警察。
(二)工具和内容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使用的调查工具主要是调查表,共有三个调查表:《住户调查表》、《残疾人调查表》和《社区调查表》。调查项目共有52个,内容包括样本人群的家庭及其个人的状况,重点调查残疾人的致残原因、生活状况及其主要需求。
三、组织实施
本次调查标准时间为2006年4月1日零时,入户调查时间为2006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在自治区政府和各抽中县(市、区)政府领导下,组织了25个调查队、406名调查员、200名各科医生、25名统计员以及2200名陪调员。对所有调查户进行现场调查登记和残疾筛查,各科医生对疑似残疾人进行检查评定并进行需求调查,组织复查,开展事后质量核查;对被抽中的调查户,按照预约时间派调查员到家中,登记家庭人口情况,筛查可能有残疾的人员,由医生为这些人员进行检查、诊断、登记,并提出康复建议。广西共调查了22569户、80712人,调查的抽样比为1.73‰ 。入户见面68448人,占调查总人数的84.81%。2006年6月至2007年12月为数据汇总处理、资料公布、资料开发应用和总结表彰阶段。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广西各级政府和领导都充分认识到了这次抽样调查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了政府主导作用。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我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自治区领导小组三次听取或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广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办公室共召开了9次全区性的工作和业务会议进行布置落实。14个市和25个县(市、区)也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市县两级领导小组成员共590多人,组长均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同时,层层签订责任状,完善目标管理机制。从自治区到市、县、乡,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责任心,建立起有效互动的责任机制,对调查的全过程实施质量监控,并出台《广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明确了任务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并对在经费、人员、指导等方面工作突出的市以及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为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2005年4月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等先后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经费落实和调查队组建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成立广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试点组织机构的通知》、《关于调整充实县级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主任和调查队员的通知》、《广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方案》、《广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
(二)建立健全机构
2005年4月18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自治区副主席张文学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罗建平、自治区残联理事长李小凤、统计局副局长邹伟忠、民政厅副厅长肖芳佐、卫生厅副厅长韦波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邓敏杰担任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发改委、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人口计生委、质量技术监督局、民委、老龄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广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我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2006年5月17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自治区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即自治区副主席孙瑜任组长,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庞栋春、统计局总统计师石日灿、民政厅副厅长刘宗海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由17个专职人员组成的办公室,内设综合、调查和统计、医务、专家等4个组和1个专家应急小分队。
2006年8月底前,各市和抽中县(市、区)也按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市、县两级领导小组成员共590多人,组长均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抽中县(市、区)残联理事长均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调查队长,抽中县(市、区)统计、卫生、民政和抽中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均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队并承担相应职责。
(三) 科学抽取样本
这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分配广西样本量8万,抽取25个县级样本单位,包括了14个地级市的2个县级市、3个民族自治县、13个县、7个市辖区。分布比较均匀,兼得民族区域、城乡区域的合理比重,满足和反映了抽样设计的各项分层指标要求,体现了广西区情。抽取的二级样本单位100个乡镇(街道)、三级样本单位200个村(居)委会、四级样本单位200个调查小区。其中,二级样本单位有20个乡、69个镇、11个街道;三级样本单位属于城镇人口的有65个村(居)委会,占32.5%;属于乡村人口的有135个村委会,占67.5%。全区平均每个调查小区403人,调查总人数为80712人,城镇人口比例与2005年广西1%人口抽样调查城镇人口比例33.6%相近。
(四)组建调查队伍
在现场调查期间,广西共投入调查工作人员5420多人参与调查。其中,全区组建25支调查队共625人,每支调查队25人,包括队长1名、副队长2名、调查员14名、相关专业医生7名、统计员1名。自治区、市、县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690多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干部2100多人,陪调员2000多人。
调查队伍由来自市、县、区的残联、宣传部、党史办、老干局、民语办、发改局、卫生局、统计局、农调队、民政局、老龄办、劳动保障局、劳保所、公安局、城管队、教育局、计生局、妇联、共青团、机关后勤中心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农管站、经管站、民政办、国土所、林业站、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学校等近30个部门的负责人或骨干组成,其中,来自于卫生部门和乡镇街道的人最多,其平均年龄都在38.9岁左右,平均参加工作的年限也在13年以上, 85%以上的人教育程度为高中及以上,75%以上的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本次调查的绝大部分陪调员都来自于调查当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因此,有93.75%的陪调员表示对调查小区非常熟悉,6.25%的人表示熟悉。据对106名参与调查的人员调查评估,广西各类调查人员的组成及特点参见表1-1。
表1-1 广西各类调查人员的组成及特点
调查员
陪调员
统计员
医生
组织者
合计
平均年龄
37.5
37.6
39.8
37.3
44.5
38.6
平均参加工作年限
14.6
19.8
16.8
24.9
17.6
男性比例
59.38%
40.00%
25.00%
56.67%
80.00%
55.66%
有其它调查工作经历比例
78.13%
80.00%
100.00%
33.33%
73.33%
66.04%
教育程度
初中及以下
9.38%
16.00%
0.00%
0.00%
0.00%
6.67%
高中
53.13%
40.00%
50.00%
0.00%
13.33%
29.52%
大专/本科
37.50%
44.00%
50.00%
100.00%
86.67%
63.81%
研究生及以上
原工作单位所属部门
统计
3.13%
75.00%
0.00%
26.67%
7.55%
民政
12.50%
25.00%
0.00%
13.33%
6.60%
卫生
0.00%
0.00%
100.00%
6.67%
29.25%
残联
3.13%
0.00%
0.00%
40.00%
6.60%
乡镇街道
62.50%
0.00%
0.00%
0.00%
18.87%
村(居)委会负责人
32.00%
村(居)委会
68.00%
其他
18.74%
0.00%
0.00%
0.00%
13.33%
7.55%
在参加调查评定的医生中,所有的医生均来自于市级医院和区、县级医院,平均从事临床专业的年限约为12.9年,43%的医生具有主治医师职称,7%的医生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和本次残疾评定的工作相适应,八成以上的医生来自于眼科、耳鼻喉科、神经内科、骨科、儿保科和精神科。参见图1-1。
图1-1 广西参与残疾评定医生的科室构成
(五)进行调查培训
广西以参加国家级培训的专家为主,组建了自治区培训专家组负责对全区参与残疾人抽样调查的200名各科医生和近500名调查员、统计员进行全员集中培训。为确保在培训前做好充分准备,在培训中精益求精,经培训后立竿见影,自治区抽调办于2006年1月9日至13日,采取全封闭方式,安排所有授课导师逐一进行试教演练,通过模拟教学,互相学习和交流,进一步修改完善教案,反复确认实际授课时间,了解、熟悉、衔接相关内容,统一授课风格,确保统分结合、轻重分明、学用得当的培训效果。
通过培训与试点,全体调查人员培训考试和试点考核合格,自治区抽调办和卫生厅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和医务专业培训学分证,大大提高了参训人员参与调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与此同时,为了使调查人员在现场调查中严格按照调查方案、标准“规定动作”落实到位,广西将主要与现场调查关系密切、应知应会的重要文件、培训课件、调查须知、调查用表等编制成《广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现场调查实用指南》,便于大家培训试点后随身携带,不断强化学习和巩固记忆,在现场调查中得心应手,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步骤做好现场调查的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
据在调查人员对培训的满意程度问卷调查显示,所有的参与调查人员表示“非常满意”或“比较满意”的比例都在70%以上,其余人员也都表示“基本满意”。这说明本次调查培训的效果是非常好的,较好地达到了培训的目的。 参见图1-2。
图1-2 广西各类调查人员对调查培训的满意情况
(六)开展调查试点
为了强化培训效果和提高全体队员的操作能力,有效避免培训试填与试点培训及其现场调查的重复运作,节省时间,减少环节,提高效率,自治区将培训和试点有效结合,统筹规划,同步实施。
继2005年12月27日启动试点后,2006年2月13日至2月28日,自治区举办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培训。自治区本级和14个市、25个抽中县(市、区)抽调办人员、调查队员,以及试点办工作人员和陪调人员,大约1000人参加了培训和试点。 通过全员培训和试点,特别是经过“实战式”的集中训练和调查现场试点,全体调查员、医生和统计员,按照全国的统一标准、统一要求,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调查技能,熟悉调查过程中询问、检查、诊断的程序和方法,以及表格的填写和审查。人人都经历了试点现场调查工作流程的检验,学以致用,将课堂培训所学习到的残疾人抽样调查方法和调查程序运用到具体现场调查与残疾评定中,切实强化了调查队员的培训效果和操作能力,提高调查队员的整体素质。
如此同步进行、一步到位的大规模“实战式”全员培训、全员试点,在全国独树高标,不仅受到亲临现场指导培训的7个国家专家和有关方面的好评,也为广西现场调查的圆满成功夯实了坚实可靠的基础,为正式现场调查提供了许多可借鉴的做法和经验,如见面率,国家培训要求在65%以上,广西根据试点见面率84.3%的经验明确提出正式调查见面率力争80%以上的要求,全区现场调查实际平均见面率84.8%;试点中对65岁以上人群相关数据的分析,也为现场调查提出了指示性的方向和工作关注的重点。
(七)制定完善方案
为确保全区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的有序进行,按照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工作流程,自治区制定实施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抽样实施方案》及其抽样工作方案、试点工作方案、培训工作方案、自治区调查队组建方案等配套方案,编制了《广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现场调查实用指南》。特别针对现场调查编制了“八大须知”及其工作流程图,即调查质量监控须知、调查队长须知、调查副队长须知、调查医务副队长须知、调查队调查员须知、调查队统计员须知、陪调组组长须知、陪调员须知。
在现场调查阶段后期,自治区抽调办又根据工作进度,制定实施质量核查工作方案、质量验收工作方案、编码和数据处理方案等。
(八)积极宣传发动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专门制订了宣传实施方案,组织全区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对残疾人抽样调查展开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自上而下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广西电视台、广西电台、广西日报社专门制定了宣传计划,在黄金时段及主要版面上播放、刊登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公益广告、专题、专栏等。自治区抽调办还制作了互联网专页。
2006年3月24日,自治区政府举办了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单位、媒体通报抽调工作的情况。5月21日助残日当天,广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自治区残联、南宁市残联、江南区党委政府组织开展了“真实的了解,真挚的关爱”为主题的系列广场活动。 继3月18日靖西县结合传统歌圩推出首台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赛歌会后,自治区抽调办和宜州市联合举行了广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宣传山歌会,十多位著名歌王引亢高歌,以当地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唱到大街小巷,唱进家家户户,掀起了广西第一个抽样调查宣传高潮。随后,田阳、宜州等县还不断以山歌等演唱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抽样调查。中国残联汤小泉理事长也参加到4月1日广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入户启动仪式中心会场的山歌演唱会之中。
仅现场调查阶段,全区共出动宣传车132台/次,悬挂大幅横额1300幅,张贴宣传标语近2万多条,墙报专栏280多个,宣传贴画6000多套。做到报纸有字,广播有声,电视有影,小区有画,家里有信。
据对本次抽样调查的宣传效果进行问卷调查显示,绝大部分调查人员都认为本次调查的宣传效果非常好或比较好,说明此次调查的宣传工作是较为成功的。参见图1-3。
图1-3 广西各类调查人员对宣传效果的看法
(九)落实调查经费
这次调查的主要工作由县级承担,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积极主动做好协调,落实好被抽中县(市、区)所需的各项经费,确保工作经费能够满足调查工作的基本需要。自治区统计局、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残联联合发出《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抽中县(市、区)的各项抽样调查费用由各市和抽中县共同负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自治区、各市财政对25个抽中县都进行了补贴,并列入2006年各级残联部门预算;各县把抽样调查经费列入预算,并落实资金到位,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据不完全统计,广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各级已投入经费1150多万元。其中,自治区级以上财政给每个抽中县(市、区)补贴15万元以上的调查经费和物资。
(十)落实物资后勤保障
这次调查所需的各种表格、主要宣传品、残疾评定工具,由自治区抽调办统一配备并分发到25个抽中县(市、区)后,各县(市、区)按照要求稳妥验收、保管和使用,安排了专门场所,指定专人负责,详列清单和落实措施,确保现场调查前安排到位。同时做好现场调查的其他物资准备,小到笔、笔记本、文件夹,大到电脑设备、通讯、交通工具、食宿准备等,一一落实到位。
为了督促落实好现场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2006年3月中旬,自治区残联4位领导分别带领督查组,对各抽中县(市、区)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重点督促落实调查经费、调查物资表格专人接收管理和分发、陪调员队伍组建和培训、宣传动员工作、调查小区布置、调查摸底工作、稳定和管理调查队伍、现场调查动员会的安排、医务检测用房准备、小区调查顺序及时间安排、交通工具准备、现场调查食宿安排等工作,做到准备充分,确保万无一失。同时,召开了14个地级市理事长、抽调办主任和25个抽中县(市、区)抽调办主任、调查队长参加的全区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临战动员会,对入户调查前的重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观摩了宜州市的现场演练,为现场调查乃至整个调查工作的圆满成功奠定良好的基础。
据对后勤保障工作的问卷调查显示,70%的调查人员认为本次调查的后勤保障“非常好”或“比较好”,说明从总体上看,这次调查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得比较好。 参见图1-4。
图1-4 广西各类人员对后勤工作的看法
(十一)调查实施
1、调查摸底
2006年3月上旬,全区25个抽中县(市、区)按要求完成了8个调查小区陪调组的组建和培训工作。每个陪调组由8名陪调员组成,组长由村(居)“两委”领导担任,陪调员一般由村(居)委会干部或调查小区所属的村(居)民小组长担任。随后,调查队在陪调员的引领下,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重点摸清掌握小区内调查对象情况,逐人逐户排查疑似残疾人,特别注意不遗漏外来人口,确保区不漏户、户不漏人;同时宣传如实申报的义务,宣传调查数据保密的规定,消除群众如实申报的顾虑;通知各户调查登记的时间,做好申报准备。3月20日前,25个抽中县(市、区)完成了调查摸底工作,上报调查底册。
2006年3月21日至22日,自治区抽调办在宜州市召开广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第三次工作会议暨准备阶段现场经验交流会,进行入户前的最后动员,同时汇总调查底册、布置现场调查入户前的具体工作安排。各抽中县(市、区)调查底册在大会上展出,经过大家观摩比较,一些县(市、区)从对比中找到自己调查底册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及时进行了拾遗补漏,完善底册。
2、现场调查
全区各级抽调办履行职责,严格把关,确保现场调查高质量完成。各调查队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规定、流程、方法和标准,进行现场调查的入户登记、残疾筛查和残疾评定。
(1)建立应急和值班制度。现场调查点多面广,人员分散,为了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入户登记、评定残疾遇到政策性强、技术难度高的问题时得到及时解决,自治区成立了由抽调办领导、专家、业务骨干人员组成的现场调查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和应急小分队,实行24小时值班,统一指挥全区的现场入户调查。从自治区抽调办全体人员到各县调查队长,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随时掌握调查进程和现场情况。并做到进度一天一报,遇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同时,各级建立健全值班报告制度。自治区抽调办除了设立专门的调查业务值班电话和人员联系方式外,还组织自治区医务导师集中值班,专设医务值班点和值班电话,各县(市、区)调查现场遇到的问题都得到了及时的答复,保证了入户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组织好入户调查启动仪式。广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入户调查启动仪式采取中心会场与分会场统一策划、分点实施、同时进行的办法。其中,中心会场设在宜州市屏南乡北角村北角屯。4月1日,中国残联理事长汤小泉在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市领导的陪同下出席了中心会场隆重举行的入户启动仪式,向全区残疾人赠送了价值38万元的“爱心包”,并深入现场指导调查工作,上门入户慰问调查人员和残疾人。同时再次举行抽样调查山歌演唱会。全区其余24个县(市、区)的分会场都同时举行了仪式,各市、县(区)党政领导亲临现场作动员讲话。合浦、马山、田阳等县专门制作了调查队队旗,在出征大会上县委书记亲手把队旗授予调查队长,勉励调查队发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做好现场调查工作。各级党政领导、抽样领导小组成员还分别走访和慰问了部分被调查户和残疾人。
(3)加强现场督查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在整个现场调查过程中,自治区抽调办领导率领业务骨干、医务导师组成多个检查组,分别到25个县(市、区)督查指导现场调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指导力度到位,突破重点难点,确保现场调查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在调查的紧要关头,自治区抽调办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现场调查各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控制调查进度的紧急通知》,重申强调现场调查的各项注意事项、操作步骤和工作安排等,要求各调查队严格规范操作、逐项落实、不走过场,确保现场调查质量。 重点调控调查小区整群规模,各抽中县(市、区)绝不能少于3200个样本量。重点关注0—6岁、65岁以上年龄段人口比重和疑似残疾人比重,做到调查过细过硬,尽可能准确无误,严格监控质量,切实抓好“八查”工作,全程把握好质量监控工作。每完成一个小区都进行质量分析,写出总结,查找存在不足,做到一天一小结,一区一总结,确保现场调查按操作流程高质量完成。自治区抽调办还通过简报方式,及时回答和强化现场调查应知应会方法。调查队还注意结合调查小区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入户率、见面率、0-6岁儿童和疑似残疾人检查率,保证调查数据的准确、可靠。
(4)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各县(市、区)制定了周密的组织方案和具体的后勤保障计划,对现场调查组织工作机构、交通、就餐、住宿等各方面都做了具体安排分工,落实到人。对所有的调查物资进行清点和登记,每天由专人清点、交接、登记和保管分发,对医生使用的残疾评定仪器,提前试机,保证正常运转。对物资运输、保管及使用做了明确规定,解除了调查队员的后顾之忧,促进工作正常开展。各乡镇落实专人提前布置好调查现场,提前通知调查户,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陪调员在发放致调查户的一封信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使被调查对象明确调查时间,减少外出。同时,千方百计解决好医务用房,有的借用学校教室、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单位楼房、租用民房等,有的甚至还利用帐篷、交通车等作为检测用房。
四、调查质量核查与评价
为了检验调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调查工作的规范性和依从性、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成立了评估专家委员会,按照《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评估方案》,对广西调查和数据质量进行了全面、严谨的评估。具体评估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实施质量和调查所取得的数据质量,确定调查获得的各种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程度。
主要根据评估目标和《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细则》,评估调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调查实施过程的依从性,调查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可靠性和准确性等方面,最终得出对各项评估内容的评价如下:
(一)调查方案科学性和可行性评价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方案的制定,是在经过全国专家组的多次专题研讨,广泛认真地征求各地统计、民政、卫生、劳动、残联等部门意见,经历两次小规模试点及全国模拟试点的检验,并经过专家委员会相关专业组的科学论证才最终确定的。本次调查灵活运用了《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既采纳了其中的核心内容,又与我国实际相结合,调查内容全面并以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国内外专家一致认为调查方案设计科学。这一科学性和可行性在广西调查中得到证实:广西参加调查工作的专家对调查项目设置、调查时点、样本量和抽样方案、残疾标准、社区调查表、住户调查表、残疾筛查表、残疾人调查表、调查工作流程、调查人员选取和培训、调查摸底工作、调查登记和复查工作、残疾人检查评定流程、调查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事后质量核查等15项工作方案和细则的科学性进行了认真评估。同时,调查组织者对调查方案的可行性也进行了评估。 其数据显示:
1、专家对13项工作方案和细则的科学性给予了较高的评价,优良率基本在80%以上。对于调查指标和验收工作细则与残疾人调查表两项的评价相对较低,优良率为73%。
2、组织者对调查方案的可行性评价较高,平均得分为7.00(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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