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医院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特制定了以下“九不准”实施方案:
一、不准随便开药
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处方范围和规格进行处方,并在处方上注明药物名称、规格、剂量和用法用量。不得滥用、过度开药,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患者好处费。
二、不准推荐保健品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不得向患者推荐和销售保健品,不得在医院内和患者之间进行商业交易。
三、不准接受任何形式的红包礼金
医务人员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红包礼金,不得在医院内和患者之间进行任何形式的经济往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
四、不准误诊、漏诊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诊治,不得有违规操作、泄漏患者隐私、误诊、漏诊等现象。遇有不确定性的疾病或治疗方案,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专家。
五、不准搞虚假广告
医院不得做虚假广告,不得夸大医疗技术成就和治疗效果。医疗机构要依据自身特点,保持诚信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度。
六、不准违规使用药品
医务人员在使用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用药剂量和使用范围进行使用,不得违规使用药品。若药品出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医院,协助医院进行处理。
七、不准滥用权力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滥用权力,不得逾越职权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施加压力和威胁患者和家属。
八、不准削减护理
医院不得削减护理人员数量和药品、材料配给额,要保证患者的基本护理需求。要督促护理人员认真负责、细致入微地进行护理工作。
九、不准满足个别患者特殊要求
医院不得满足个别患者特殊要求,不得违规提供服务。要坚持公正、平等、公开的原则,保障每一位患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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