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
分
包
合
同
升降脚手架分包协议
甲方: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企业一分企业 (如下简称甲方)
乙方:常州市东大建筑装备有限企业 (如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的南通市工青妇活动中心及商办项目工程进行构造及外装修作业需附着式电动升降脚手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详细状况,经双方友好协商,附着式电动升降脚手架(如下简称爬架)由乙方分包,(乙方同步承担爬架的组装、检测、维护、保养、提高及拆除作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分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南通市工青妇活动中心及商办项目
2、工程地点: 南通市世纪大道南侧、园林路西侧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价格:
1、原则层以上升降脚手架,包干价计33台机组,每台机组单价:12600元,合计415800元(含税)。
三、另付承包范围和承包价格承包范围:原则层以上升降脚手架提高。
四、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本工程甲方项目经理 邱林 并委派 李海锋 作为甲方代表负责与乙方的联络及管理工作、并代表甲方处理有关架施工过程中的协调事宜。
2、甲方免费提供并保证爬架所需的钢管、扣件、竹排、木板、挡脚板、翻板、安全网及安装所需钉子、塑料预埋管(内径32mm)铁丝等辅助材料。
3、提供对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用水及用电。
4、甲方为乙方施工提供既有垂直运送设备,电焊、气割等设备,在架体搭设过程中要优先使用;甲方为乙方提供料库。
5、甲方负责爬架与其他劳务的协商,不能在架体上堆放物料及及时清理架体上的杂物,保证模板搭设不超过200mm,并及时拆除模板,爬架在升降及固定作业时无其他人员上架作业;甲方人员不得拆除爬架构件,以保证爬架的安全;甲方要按乙方规定对的使用爬架,不按照规定而导致的事故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权对爬架劳务队伍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和监督。
7、甲方提供精确的施工图纸有关及技术规定,供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待双方确认后实行。
8、甲方负责将主电源接至爬架电源柜。
五、乙方责任:
1、乙方项目负责人 唐顺丰 负责施工现场平常管理工作;项目带班人由项目负责人指定,负责爬架指挥和作业工作。
2、乙方根据甲方的设计图纸和技术文献,编制升降脚手架施工方案,经甲方监理及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行。
3、乙方进场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并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B证、安全员C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如无证上岗,一切责任自负。
4、乙方负责办理进市许可及安全报监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必需手续,甲方只负责提供有关证明。
5、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原则、规范和升降脚手架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随时接受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查,并及时整改到位。
6、乙方提供附着电动升降架整套设备,并负责该设备的维护,因设备问题导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7、乙方负责爬架的组装、爬架内的翻板、挡脚板、安全网、钢板网等一切安全防护,爬架的提高、拆除和机械传动部位的平常保养等工作。
8、乙方严格按升降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以保证人身安全和爬架安全;若因自方原因导致的事故,则承担对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9、乙方应根据甲方工程进度规定组织施工,若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工程总进度从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则由乙方负责。
10、无论何种原因导致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事故,除由乙方对导致损失的金额赔偿外,同步甲方将视事故大小状况,对乙方处以结算总价的20%~40%的罚款。
六、工期:
本工程估计工期300天,自爬架验收、检测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至爬架可拆除之日起计算。若工期提前,不扣工程款;若超过有效期,则根据实际状况双方协商处理。
七、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做好自检互检工作,自检合格后组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督促,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及时执行,如延期整改,每发生一起扣款1万元,并承担监理、业主及上级部门的罚款。
八、安全、职业健康、文明施工:
1、乙方应认真贯彻现场施工安全生产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
2、乙方职工应对的使用安全“三宝”,对乙方职工违章作业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惩罚,因乙方施工人员责任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提出特殊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规定认真执行、实行。同步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
4、乙方必须配置经培训合格、有证人员进行操作,但不得私自动用工地上的其他机械设备,否则,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5、乙方人员施工时要做好承包区域范围内的清理工作。
6、乙方施工必须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符合项目确定的省文明工地规定的管理目的,如因爬架影响省文明工地的验收,则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九、结算及付款方式:
乙方自爬架设备所有安装完毕,甲方支付协议总价款的20 %;架体提高至建筑主体20层时支付协议总价款的30%,架体提高至建筑构造封顶支付协议总价款的20%;架体拆除完毕后一月内结清所有余款(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支付,每次支付价款前必须提供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十、其他:
1、双方未尽事宜,以书面形式并进行协调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任何一方如由违约行为,按《协议法》有关条款执行。
3、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结清协议所有工程款项止。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