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河北省通用管理人才职业培训学校
石家庄市金博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冀通培字[2010] 7号
关于开展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已经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施行。该标准全面、系统的规定了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应该掌握和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并对四个级别的培训鉴定方法做了明确规定。河北省通用管理人才职业培训学校、石家庄市金博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共同领导下,曾于2001年在全国率先开展该职业的试验性培训和鉴定工作(国家职业资格三、二级),并于2003年开展该职业统考的招生工作,至今省内近万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企业中高层管理干部参加了培训和鉴定,取得良好的效果。有关情况,可登陆详细了解。
近几年,政府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我省相继出台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企业职工收入的意见》(冀政[2008]60号)、《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生产岗位高技能人才技术津贴的通知》(冀劳社[2008]47号)以及《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冀劳社[2008]9号、冀劳社[2009]3号)。同时,通过规范的职业培训和国家认证有效的提高了我省企业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使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在岗位和待遇方面均得到大幅度提升。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附件一),河北省通用管理人才职业培训学校、石家庄市金博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将于2010年5月15日— 23日举办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请各企事业单位抓住机会,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目的
旨在帮助我省广大企业培养和造就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级人力资源管理人才队伍,从而对我省企业进一步强化科学管理、增强市场竞争力产生积极促进作用。
二、培训鉴定内容
(一)工作分析
1、工作分析 2、胜任特征评估
(二)人力资源规划
1、组织战略与人力资源战略 2、组织设计
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划 4、审核人力资源管理费用预算
(三)招聘与配置
1、招聘的环境分析 2、招聘规划与吸引策略
3、选拔与评估 4、录用决策和招聘评估
(四)培训与开发
1、企业培训系统设计 2、指导培训实施
3、培训评估 4、职业生涯管理
5、个人的职业管理 6、组织的职业管理
(五)绩效管理
1、绩效管理的系统设计 2、绩效管理的实施
3、360度反馈评价 4、绩效评估的误差及改进
(六)薪酬福利管理
1、薪酬管理概述 2、基本薪酬设计
3、激励薪酬设计 4、企业福利制度
5、薪酬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七)劳动关系管理
1、集体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 2、员工离职管理
3、职业安全管理 4、工作压力管理
5、员工援助计划
(八)组织文化、
组织变革与发展
1、组织文化概述 2、学习型组织
3、组织变革与发展 4、危机管理
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的人力资源管理专家按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讲义》的内容,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术,从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组织文化、组织变革与发展等方面进行授课。授课内容注重案例分析,突出可操作性。同时邀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专家对学员进行有针对性的考前辅导。
三、培训鉴定对象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或人事部主任、劳人处处长)以及其他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的高级职员。
四、培训方式
自学与面授相结合。自学是指学员按照预先发放的教材自主安排学习;面授是指学员集中上课学习。自学与面授总时间不少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相应学时数。
五、培训及鉴定时间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为了保证学员对授课内容的充分理解和消化吸收,进而强化学习效果,更加有利于通过鉴定考试,面授培训和鉴定考试将在不同时段分别组织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面授培训时间:5月15日-22日(5月15日报到)
鉴定考试时间:5月23日
六、培训地点
石家庄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培训及鉴定等级
此次只针对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开展试验性培训及鉴定工作。
八、鉴定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九、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以及综合评审。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方式,60分以上为鉴定合格成绩。
十、证书颁发
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十一、有关费用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5800元/人
上述费用包括: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费、鉴定考试费、综合评审费、证书费等。
十二、河北省通用管理人才职业培训学校(石家庄市金博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地 址:石家庄市长征街75号长征大厦南楼四层
邮 编:050011
电 话:0311-89180557、89180590、89180592、89180565、15531103560、13933051306
传 真:0311-89180530
联系人:崔老师、王老师、陈老师、翟老师
网 址:
河北省通用管理人才 石家庄市金博瑞
职业培训学校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一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同意河北省通用管理人才职业培训学校
开展企业文化师等职业资格培训试点工作的批复
河北省通用管理人才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文化师、采购师、项目管理师等职业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文化师、采购师、项目管理师四个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试验性培训工作。请你们按照上述职业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组织实施培训。对培训合格者,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照全国(省)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要求组织鉴定,省劳动保障厅对鉴定合格者核发相应职业(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此复。
二○○九年三月二日 二 ○○九年三月二日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单位名称
(公章)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申报人姓名
性 别
职 务
手 机
固 定 电 话
身 份 证 号
电 子 邮 件
有关费用汇出时间
年 月 日
汇出费用金额
元
注:一、咨询电话:0311-89180557、89180590 传 真:0311-89180530
二、汇款方式:
1、邮局汇款:邮政编码:050011 2、银行汇款: 账 号:605012019000004005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长征街75号长征大厦南楼402室 单位名称: 石家庄市金博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收 款 人:王彦花 开 户 行: 河北银行长征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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