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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黄金伊犁冶炼有限公司300 td黄金冶炼厂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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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灵宝黄金伊犁冶炼有限公司300 t/d黄金冶炼厂建设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网络公示 来源: 作者: 日期:2011-05-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的要求,灵宝黄金伊犁冶炼有限公司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对《灵宝黄金伊犁冶炼有限公司300 t/d黄金冶炼厂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现将环评报告主要内容及总体结论公示,请关心灵宝黄金伊犁冶炼有限公司300 t/d黄金冶炼厂建设项目的社会公众对该规划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次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灵宝黄金伊犁冶炼有限公司300 t/d黄金冶炼厂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伊宁县伊东工业园A区内。   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根据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下属企业含铜、硫金精矿金精矿冶炼工艺,经过计算和分析,新建冶炼厂决定沿用该技术。以氰化浸出,锌萃取工艺获得金、银;沸腾焙烧,两次转化,两次吸收获得硫酸;酸浸上清液经净化,两次萃取,两次反萃,电解获得铜。本工程设计处理含铜、硫金精矿金精矿300t/d,原料来源于附近黄金矿山。最终产品方案确定为金锭、银锭、电解铜、工业硫酸。   投资:项目总投资48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25473.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827.52万元,其它费用5645.6万元),流动资金22526.88万元。   占地用地:工业园内规划发展用地。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420人,年操作时间7920小时。   二、主要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大气污染源   金精矿焙烧产生的烟尘是本项目的主要大气污染源。烟尘主要由粉尘和含SO2、As2O3的烟气组成。   粉尘经过密闭和旋风、静电二段除尘设施收尘,室内粉尘浓度可控制在2mg/m3以内,可以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的要求。   烟气中的As2O3经过洗涤塔洗涤、净化、沉淀砷尘、压滤,得到三氧化二砷,包装后外售。   冶炼尾气废气污染物变化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变化情况烟(粉)尘SO2   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t/a排放量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t/a排放量kg/h   排放标准*120//960//   处理前71.342.2285.865/43979.765553   处理后3017.7662.469401.17261.3633   自身消减量/24.462//43718.45520   ——采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含SO2烟气经多级干法收尘后采用“二转二吸”工艺,得到98%的硫酸。总转化率达99.7%以上,吸收率达99.95%以上,尾气符合GB16297-1996排放标准,即尾气中SO2含量≤960mg/m3。   新建锅炉房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和氮氧化物。锅炉房烟囱拟建为钢烟囱,高度30m,上口直径800mm,拟采用多管除尘器除尘后,排放浓度达到GB13271-2001标准(250mg/Nm3)。   烟气经多级干法收尘后进入湿法收尘除雾工序,进一步将矿尘、SO3、砷等杂质除去,确保进转化器的烟气符合制酸工艺条件。该工序的稀酸、部分从斜管沉降器放进酸浸槽作调浆酸浸使用,其余部分稀酸从脱吸塔经SO2脱吸之后送污水站用石灰中和处理。中和后污水排放达GB8978-83标准。   制酸工序采用先进的“3+2”技术路线。转化用五段转化器,使总转化率达99.7%以上,干吸塔采用合金分酸管与金属丝网捕沫器,酸吸收率可达99.96%,SO2及烟尘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由于焙烧中细焙砂随烟气一起带出,在烟气进入制酸系统时必须将尘收下来,出炉烟气温度600℃左右,含尘量每立米数百克,分别经过炉气冷却器、旋风除尘器及电收尘器收尘,烟气中的含金焙砂细尘基本收净,收集下来焙砂用滚筒输送机送到浸槽。出电收尘器后的烟气温度≥280℃,经喷雾塔后降温到120℃,烟气中的As2O3由气态转变成固态形成As2O3晶粒。120℃时,As2O3饱和蒸汽压仅2×10-3mmHg,气态中As2O3含量理论值为23mg/m3,降温沉砷彻底。喷雾塔喷水采用气助式雾化枪雾化。水雾平均粒度在30μ以下,雾化效果好,汽化速度快,确保含砷烟尘以干粉形态进入布袋捕收。布袋材料进口(国外同类矿山使用类型),耐温耐酸,正常使用温度可达190℃,调节余地大,性能可靠,收砷效率可达99%,捕收彻底,经布袋捕收后气态中As2O3含量理论值为0.23mg/m3。   (2)水污染物   本生产工艺中的废水来自两个地点:   制酸烟气净化工序产生的废稀酸溶液须外排处理,主要成份为稀酸和少量其它杂质,氰化尾渣压滤后的滤饼堆放处有渗出液。   ①含氰污水处理   含氰污水处理工段包括酸化法回收氰化钠和含氰污水氧化处理两部分,污水来自浸洗工段氰化洗涤排水。   处理水量 230m³/d   污水性质 CN500mg/1   CNS500-700mg/1   工艺流程:浸洗工段氰化洗涤水压力排至含氰污水处理工段调节池。用25F-41贫液泵将贫液扬至蒸汽-水快速热交换器加热至35℃-40℃,再经混酸器进入发生塔产生氰化氢气体。此时在混酸器中加浓硫酸酸化贫液,硫酸投加量为处理水量的6‰,即控制PH=3.5左右,发生塔产生的氰化氢气体经过D30-12离心风机密闭循环送至吸收塔,在吸收塔内同时喷淋20%的氢氧化钠溶液,在塔内当氰化氢与氢氧化钠接触时生成氰化钠。随着氰化钠不断产生,碱液用40F-26碱液泵不断循环与氰化氢接触使循环部分碱液不断变成氰化钠,当氰化钠浓度达到18%时即为产品,用碱液循环泵送至浸洗工段供氰化浸出用。   发生塔内生成氰化氢后的污水,含氰化物浓度超过国家工业三废排放标准,故需用碱氯法进行氧化处理,达标后用泵扬至浸洗工段供浆化槽用水。   由发生塔底排出的污水自流至中间池,再用40F-16中间泵扬至中和槽加石灰水和水中的余酸。中和槽出水自流至第一段氧化槽,在槽内加石灰乳和氯水使氰化物氧化成氰酸盐。一段氧化槽出水自流至PH调整槽。在槽内加浓硫酸使PH=7-7.5,PH调整槽出水自流至二段氧化槽,在槽内加石灰乳和氯水使氰酸盐氧化成二氧化碳和氮,将有毒物变成无毒物。二段氧化槽出水用IS50-32-160水泵扬至浸洗工段供浆化槽用水。   ②酸性水处理   硫酸车间净化、转化、干吸工段排出的地面冲洗水以及电铜车间外排水含有硫酸,PH超过国家工业三废排放标准,故需要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处理水量:酸性水量30m³/h,考虑到部分雨水漏入,设计处理能力为40m³/h。   处理流程为:用石灰中和法处理,一次中和+萃取提铜+二次中和+过滤+沉淀(首先将达到细度的石灰石浆加入到萃余液,进行一次中和,调节PH值达到2.0-2.5之间。固液分离后滤饼为化学石膏,可进一步加工为石膏制品,滤液进入萃取提铜系统;然后进行二次中和,调节PH值达到8.0-8.5之间,固液分离后滤饼作为废料堆存,滤液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返回生产系统利用。   (3)废渣处理   本项目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为稀酸污水中和产生的石膏和氰化尾渣。厂区建有氰渣中转库和中和渣中转库。生产中排出的氰渣(破氰处理后)和中和渣分别暂时存放于各自中转库,最终用于新疆金川矿业有限公司井下回填(已与新疆金川矿业有限公司签定原料及废渣处置合作协议)。   (4)噪声   ①坚持源头把关的原则,对各种机电产品选型时,除满足工艺要求外,还必须考虑其具有良好的声学特征(高效低噪),或设计时建议厂方配套提供降噪设备。   ②对噪声较大、设备较集中的生产场所设置隔声控制室或值班室。   ③强噪设备的基础采取减震措施,各类水、气管道连接处安装橡胶减震接头,对运行设备采取的控制建议措施见下表。   噪声控制措施建议表   噪声源名称治理措施效果   粉碎机在出料口装置消声通道;破坏物料撞击处加装耐磨橡胶作衬板;给料板和进料漏斗的传动表面与机架外壳覆盖阻尼材料;破碎机安装在防振基座上噪声可降低15~25dB(A)   磨矿机用橡胶衬板代替锰钢衬板;设置弹性层,在球磨机滚筒的内表面与衬板之间铺放耐热软橡胶垫噪声可降低10~15dB(A)   空压机站空压机排气口安装消声器;进气口设置在机房外,安装消声器或设置消声坑道;厂房顶部挂浮云式空间吸声板;对机组基座进行隔振处理噪声可降低15~25dB(A)   三、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分析计算等方法找出现有主要环境问题,预测评价本次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并针对环境影响提出减缓措施,使项目建设与当地的环境保护和园区规划相协调。在此期间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四、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灵宝黄金伊犁冶炼有限公司利用新疆金川矿业有限公司金精矿及伊犁周边地区丰富的矿产资源,新建300 t/d黄金冶炼厂项目。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对整个地区的经济都有带动作用。项目符合伊宁县总体规划,符合伊东工业园总体规划(修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在设计中对存在环境污染的环节均设计了较为先进的环保措施,项目只要加强环保方面的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无论从技术、经济角度还是从环保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项目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供与公众沟通的平台,通过以下电话及传真的方式与我们沟通:   建设单位:灵宝黄金伊犁冶炼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 伟   联系电话: 18290966011   环评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联系电话:0991-3833202 传真:0991-3845344   联系人:刘鲁新 周佳 孙轶刚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工程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认为本项目的评价结论是否真实、可信?   2、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到位?   3、您认为在环评中还应提出什么污染防治措施或避免那些环境问题?   4、您是否支持本工程的建设?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参与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提出您对本工程的意见及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1年5月31日起,到2011年6月10日截止。请在期限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建设单位:灵宝黄金伊犁冶炼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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