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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政府采购
询
价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GDHY2011HX023
项目采购名称:河源市公安局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河源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发布日期:二O一一年七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询价邀请书 2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2
一、供应商资格: 3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0
第三部分 报价须知 12
一、说 明 13
二、报价文件 14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14
四、报价要求 15
五、询价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5
六、报价的步骤 16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9
八、质疑 19
九、签订合同 19
十、适用法律 19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21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27
一、报价函 28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0
三、报价一览表(货物) 32
四、投标明细报价表(货物) 34
五、货物说明一览表(货物类适用) 38
六、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39
七、一般商务条款响应表 42
第一部分 询价邀请书
河源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河源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局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软硬件等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Y2011HX023
二、采购项目名称:局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软硬件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伍拾叁万伍仟元整(¥53.5万元)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2011年8月3日起至2011年8月9日期间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源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8月10日上午9时30分
六、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河源市政府采购中心(新市区益民街9号)
七、联系方式:
包组号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包1
河源市公安局
谢敏锋
0762-3267299
八、招标单位:河源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联系电话:0762/3291212、传真:0762/3388339
河源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一年八月三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工商部门允许的经营范围,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 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投标人必须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及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保部门证明材料;
5、供应产品必须在本项目用户所在地(河源市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并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相关资料。
6、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主要硬件设备(存储服务器)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和有关说明
数量
1
存储服务器
双存储控制器,8GB Cache, 4个千兆以太网口,4个4Gb光纤口,3.6 TBSAS(12x300GB 15000 RPM SAS),FCP协议使用许可证。
1
2
光纤交换机
24口光纤交换机,激活16口,4个级联许可,速率4GB/SB,原厂一年7x24硬件保修服务。
2
3
服务器操作系统及双机热备软件
Red Flag HA Cluster6.0 forx86-64企业版(含2套红旗操作系统Red Flag Linux )+双机热备软件
1
存储系统技术指标要求
★总体要求:
A、一体式统一存储设备(非网关+存储模式),同时支持FC-SAN、IP-SAN及NAS架构。
B、存储配置光纤通道(FCP)存储协议,磁盘裸容量为3.6TB(12块300GB 15000转SAS磁盘)。
序号
技术规格
指标项
具体要求
1
外观
存储单元外观
机架式并提供机架安装套件
磁盘扩展单元高度
≤4U
2
配置要求
前端以太网端口
至少配置4个千兆以太网接口。
前端光纤接口
至少配置4个主机端光纤端口,速率≥4Gb/s。
冗余控制器
必须配置两个或以上控制器,无论SAN与NAS存储方式都可实现控制器双活(Active-Active)且保证任一控制器失效能自动迅速切换
控制器总缓存
标准配置的Cache至少8GB。要求每个存储控制器Cache至少4GB。
硬盘扩展能力
通过扩展单元实现≥240块硬盘支持
3
系统硬件可用性及适用性要求
控制器RAID支持
要求支持RAID 0、1、4、5或RAID6,支持不同RAID级别并存,支持全局动态热备盘,高级数据保护技术, 必须支持磁盘RAID双校验技术(如:RAID 6),保证存储系统RAID组中的任意两个磁盘的故障不影响存储系统的运行。
断电保护
1.要求存储系统在外部电源断电时,确保高速缓存中数据能自动写入硬盘或者保证缓存中数据72小时内不丢失;
2.系统可靠性≥99.999%;平均故障间隔时间 (MTBF)为100,000通电小时
后端磁盘连接
磁盘单元与存储控制器有冗余连接,存储控制器采用4Gb FC接口或6Gb SAS接口
冗余组件
支持热插拔硬盘,配置冗余电源、冗余风扇、冗余控制器;必须支持在线可热插拔更换
磁盘支持类型
支持600GB、450GB、300GB 15kRPM光纤(FC)磁盘、支持600GB、450GB、300GB 15kRPM SAS磁盘、
支持600GB、450GB 10kRPM SAS磁盘及
1TB、2TB 7200RPM SATA磁盘。
支持固态(SSD)硬盘。
支持不同类型的磁盘混插。
4
系统软件要求
LUN安全管理
LUN≥4096,配置LUN安全管理软件
存储精简配置
配置瘦供给(Thin-Provision)功能,实现容量按需分配,用户可分配大于实际对应物理空间的逻辑空间。
在线扩容
能实现在线添加磁盘,扩展NAS空间,扩展LUN空间,支持存储空间SAN(LUN)及NAS(Volume)的在线动态划分,存储空间可增可减。
数据在线迁移
在SAN环境下支持应用程序持续运行的同时,可以执行数据迁移操作,在使用不同驱动器类型的聚合体之间移动数据,实现Lun数据卷动态迁移,此操作是在存储阵列级别进行的,对主机系统的性能没有影响。
存储共享
支持多台不同厂商服务器共享存储,无须额外的使用许可证。软件许可与存储容量无关。
★数据压缩
配置基于存储系统的(SAN及NAS)数据压缩软件。许可与容量无关。
★数据消重
配置提供基于存储系统(SAN及NAS)数据重复删除软件。许可与容量无关。
操作系统支持
支持Sun Solaris, Microsoft Windows, RedHat Linux, SUSE Linux, IBM AIX, HP-UX,Novell NetWar、VMware操作系统
★快照功能
配置快照功能,每个卷Volumn能提供大于250个或以上快照的在线备份。
容灾功能(星号可去掉)
支持对所有空间(NAS、iSCSI、SAN)提供通过内置IP链路(不用SAN router类高成本专用转换设备)的数据容灾功能,支持同步、异步、半同步的多种方式。
应用服务优先级管理
配置数据卷优先级别管理软件,实现不同服务级别应用的存储访问,确保指定的优先级最高的应用具有最佳性能。
存储管理软件
1.提供本地存储系统配置及管理软件、LUN多主机安全路径访问控制软件,配置统一的配置管理工具软件对系统进行统一的RAID配置、LUN屏蔽、资源分配、存储分区、性能调优、故障报警等管理任务。
2.提供专业的存储内核软件(非windows/linux存储内核,避免存在病毒感染和安全漏洞),支持NDMP,SNMP等备份、网管协议;支持主流数据备份软件。提供基于Web 的存储管理软件。
3.支持自动支持服务,提供多重报警模式:指示灯告警、声音告警、网络消息及E-mail报警等。
5
服务要求
安装服务
提供安装实施服务。提供该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须的,但以上未尽罗列的配件(如连接光纤线等)。
售后服务
提供原厂三年7×24硬件保修服务。
6
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提供的设备必须是性能稳定国际主流存储品牌产品,在知名第3方市场调查(如IDC、Gartner)中产品全球市场占有率列前五名。
投标产品必须是非OEM产品,有自主知识产权。
本项目要求的技术指标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
性能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若有一项
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有可能导致按投标无效处理。
光纤交换机技术指标要求
光纤通道端口
交换机模式(默认): 24个端口,可通过按需增强端口许可证,以8端口的增量增加为8、16和24个通用(E、F、M、FL或N)端口,接入网关默认端口映射:16个F_Port、8个N_Port
产品类型
非OEM产品
可扩展性
完全fabric架构,最多极联≥239台
集合带宽
408 Gbit/sec: 24端口× 8.5 Gbit/sec (线速)
× 2 (全双工)
性能
1、2、4和8 Gbit/sec端口速率自动协商;
ISL干线合并
★基于帧的干线合并,在可选许可下
每条ISL干线最多8个8 Gbit/sec 端口,;每条ISL干线速率最高68 Gbit/sec
(8端口× 8.5 Gbit/sec [线速])
运用Fabric OS中所包括的DPS,实现基于
交换的跨ISL负载平衡,
最大fabric延迟
8 Gbit/sec速率下采用无争用、≤700纳米
最大帧
≥2112字节
端口类型
FL_Port、F_Port、M_Port (镜像端口)和
E_Port; 基于交换机类型的自我发现(U_Port);
接入网关模式中的可选端口类型控制:F_Port 和使用NPIV技术的N_Port
数据流量类型
支持单播、多播(255组)和广播
介质类型
4 Gbit/sec:可热插拔(SFP)、LC连接器;4 Gbit/sec短波激光(SWL); 4 Gbit/sec长波激光(LWL); 4 Gbit/sec超长波激光(ELWL);最大距离取决于光缆和端口速率
8 Gbit/sec: 要求博科可热插拔SFP+、LC连接器;短波激光(SWL); 最大距离取决于光缆和端口速率
高级功能
★支持Acess Gateway工作模式
USB
1个USB端口,适用于固件下载、支持保存、
配置上传/下载
选项
机架安装导轨套件(固定式、滑动式、mid-mount)
本次配置要求
★24个端口,此次激活16个端口,支持级联,4个级联许可
本项目要求的技术指标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
性能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若有一项
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有可能导致按投标无效处理。
基本要求:
1)系统软硬件设备的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保障及相关服务等。
2)长期的技术咨询与日常维护支持。
3)投标人应提供所代表品牌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业主提出的
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4)投标人应对项目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质量标准:中标方应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6)包装:设备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三、采购项目其它要求
1)设备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
2)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3) 所有设备提供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4) 所投的产品必须是在中国范围内合法销售,原装、全新、并完全符合用户要求的产品。
5) 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的技术文件,如设备和附件箱清单、质量合格检验证明文件、保修服务卡。
6)中标方负责合同项下设备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7)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人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项目预算:人民币:伍拾叁万伍仟元整(¥53.5万元)
2、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报出单价及合计金额(含税、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等)。
3、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4、完工期: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交付使用(除特殊情况外)。
5、质保期(服务期)
1)供应商必须确保货物及所有配件的完整性。对货物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必不可少的且应属于货物需求的部件、配件等,供应商有责任给予补充及配置。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都应是制造商的原厂全新产品。供应商应提供有关其获得的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为其提供的货物提供质保期保障,质保期从货物验收合格日开始计算。
4)采购方有需要时,供应商在交货时必须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主要设备材料的原产地证明书。
五、售后服务
1) 供应商所投设备必须满足用户需求中提出的质保期要求;
2) 所有设备均由供货方免费送货并安装、调试、验收。
3) 供货商应提供交货地点所在用户的设备维修电话及联系人,用户报修后,用户所在地的维修部,须在规定的时间
4) 内派人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规定时间内解决问题。工作日维修响应时间为2小时内响应,节假日为4小时内。设备的保修标准在国家法定“三包”规定适用范围和期限内执行。
六、 安装调试和验收
1)设备到货后,中标人(或产品厂商)应派出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并将设备调试到最佳状态,采购人给予相应的配合。
2) 中标人(或产品厂商)根据现场情况和采购人要求及有关国家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安装和验收。
3)安装完成,中标人与采购人一同进行验收。
4) 中标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正常工作7个工作日,验收应在招标人/用户(业主)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5)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之情形者,招标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招标人/用户和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验收要求
1) 中标人(或产品厂商)根据现场情况和采购人要求及有关国家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安装和验收。
2)供应商必须全力配合产品验证工作,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规定进行产品的验收和质检。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或供应商未按要求供货的,供应商必须无条件的按要求供货,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3)经供需双方商定后,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供货,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正常工作7个工作日。
4)所有供货产品验收合格并经使用单位确认合格后,方能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七、付款方式:供需双方签订合同后按合同方式支付。
第三部分 报价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询价文件适用于本询价文件的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河源市公安局
2.2 “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河源市政府采购中心
2.3 “监管部门”是指:河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4 “报价人”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询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
2.5 合格的“报价人”是指: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3)符合本询价文件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2.6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人。
2.7 “询价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报价人制造或组织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货物等。询价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且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报价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询价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 报价费用
4.1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暂不执行)。
二、报价文件
5. 报价文件的构成
5.1报价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报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报价邀请函
2)采购项目内容
3) 报价须知
4) 报价文件格式(自拟报价文件格式)
5.2 报价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报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报价人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6 报价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6.1 报价人对询价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6.2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及其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报价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报价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6.3报价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6.4如因报价人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报价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7. 计量单位
7.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
四、报价要求
8.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报价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9.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五、询价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0、报价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0.1、报价人应将《报价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报价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所有的副本(二份)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0.2、询价文件的封装袋正面应当标明: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包(组)号及报价货物、服务名称;
4)报价人名全称;
5)日期;
10.3. 询价文件的递交
10.4所有询价文件应于第一部分《报价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集中采购机构)。
10.5迟交的询价文件,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集中采购机构)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询价文件。
六、报价的步骤
11 报价文件的澄清
11.1任何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报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前通知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报价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集中采购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会议内容或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报价文件的潜在报价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1.2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报价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集中采购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询价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报价人。
12、 报价审查: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实行现场告知,由询价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13、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他2名从河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产生。询价小组进行综合评议,对提供产品质量、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规定要求的供应商归列为推荐成交的候选对象,依照候选供应商的报价顺序,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4、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15、符合性审查:依据询价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技术、商务的实质性内容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16、除非询价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询价小组判断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和响应情况,仅依靠报价人所递交一切文件资料的真实表述,而不凭借其它任何外部证据。
17、如果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报价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1)在近二年内参与同类项目的政府采购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或正处于处罚期内;
2)报价文件编写及签署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
3)对项目的技术、商务要求未能有效地作实质性响应,出现重大偏离的;
4)超出财政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接受的;
5)评审期间没有按询价小组要求提供补充文件,或调整补充内容超出规定范围;
6)拒绝、对抗询价小组所作的决定或合理要求的;
7)符合询价文件中载明会导致无效报价的其它规定和要求的。
8)如果本项目的有效报价人数不足三家,则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询价人可知会各相关报价人,根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改用其它招标方式。
18、依照《关于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若干意见》最低价评标法的规定,对列入《广东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的产品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5%—10%的价格扣除后确定成交候选人。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自主创新产品的,价格扣除幅度须乘以自主创新产品报价占总投标报价的比重。
最低评标价格法给予价格扣除的幅度如下:
获得的科技/专利奖励
价格扣除幅度
1
近五年内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
10%
2
近五年内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广东省专利金奖或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9%
3
近五年内获得广东省专利优秀奖或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8%
4
近五年内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的
7%
5
拥有中国发明专利,且申请了国外专利
6.5%
6
拥有中国发明专利
6%
7
其他自主创新产品
5%
说
明
(1)上述各子项价格扣除幅度不叠加,只取价格扣除幅度较大的一项。
(2)价格扣除依据是以提供有效认定证书及最新公告(公示)的《广东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为准。
19、集中采购机构对报价过程和重要报价内容进行现场记录。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20.确定成交供应商
20.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0.2成交人确定后,(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质疑
20. 如果报价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九、签订合同
20.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适用法律
21.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报价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初步评审表
评委签名:
评审内容
A
B
C
资格性审查
投标人资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符合性审查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的式样和签署要求
服务要求是否符合“用户需求书”要求
设备技术规格不低于“用户需求书”要求
商务内容无明显偏离““用户需求书”要求
用户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投标报价没有超过财政预算的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无经评委认定为无效标的
结 论
注: 1.评委在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1. 有半数以上的评委对投标人的结论为“不合格”则该投标人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市(县、区)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货物类)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货物内容
序号
商品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参数)
产地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1
2
3
4
合计总额:¥ 元; 大写:
合同总额包括乙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设备要求
1、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3、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4、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5、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四、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
2、交货方式:
3、交货地点:
五、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 内付款:
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
2、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同时无息退还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3、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 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
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 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 (免费/有偿) 维修保养服务。
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3、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
七、安装与调试:乙方必须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报价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八、验收:
1)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评审小组在各投标人的报价有限期内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口货物的报关单。
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4)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争议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三、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肆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市(县、区)政府采购
报价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包、组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报价内容:
报价人名称:
日 期:二0一0年 月 日
一、报价函
(采购人/河源市政府采购中心):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询价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报价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报价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___份,副本 份。
1、 报价函;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 报价一览表;
4、 分项报价表;
5、 货物说明一览表(货物类适用);
6、 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7、 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询价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询价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报价有效期为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 天,成交人报价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询价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询价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报价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7、我方同意按询价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服务费。
报价供应商: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
报价供应商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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