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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职业能力培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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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航运职业能力培训 两年制航海职业教育培训 【培训目标】 为满足航运业不断发展的需要,吸收更多有志从事远洋船舶运输的年轻有识之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评估和发证规则》(交通部[2004]第6令)文件的精神,宁波大学海运学院计划每年年秋季(约9月份)举办两年制航海职业教育培训班,专业设有《海洋船舶驾驶》、轮机技术与管理》,培养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STCW78/95公约要求的新一代高级航海技术人才,以发展壮大中国高级海员队伍,有助于促进就业和经济的发展。 《海洋船舶驾驶》: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现代海洋船舶驾驶、货物积载、船舶管理与维护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各种航海技能、导航仪器的使用、GMDSS通信以及模拟器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独立指挥和组织船舶航行和营运的初步能力。 学生经过在校的理论学习、实践训练,通过国家海事局相关的评估和考试且成绩合格,可取得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三副适任证书合格证。经过国家海事局规定的海上实习和见习后,可取得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三副适任证书。 《轮机技术与管理》: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轮机工程、电气工程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识图、机械设计、轮机工程检测的基本训练,具有操纵和维护船舶动力装置和对船舶机电设备检验、维修及监造的初步能力。 学生经过在校的理论学习和实际训练,满足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学习期满后参加国家海事局相关的评估和考试且成绩合格,并经过国家海事局规定的海上实习和见习可取得无限航区3000KW及以上三管轮适任证书。 学生在校期间经成人高考并录取者,可兼读宁波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的航海类《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大专函授学习。 【课程体系】 《海洋船舶驾驶》专业 课程名称 课时 课程主要内容简介 海员职业 道德修养 28 通过对职业与职业道德、海员与海员职业道德等的学习,使学生懂得海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掌握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形成依法就业、竞争上岗等符合时代要求的观念;学会依据社会发展、职业需求和个人特点进行职业生涯设计的方法,增强提高自身全面素质、自主择业、立业创业的自觉性。 专业基础 英语 168 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使他们能用英语交流信息,提高实际应用能力。英语教学应帮助学生打下较为扎实的语言基础,掌握良好的语言学习方法,提高文化素养,为以后学习专业英语及继续发展奠定基础。 航海英语 128 通过对船舶口令、甲板值班用语、装卸货业务用语、船舶供应业务用语、靠离与锚泊业务用语、船舶保安用语、船舶修理和检验用语的学习,训练学生在船值班工作的英语听说能力,达到《STCW78/95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所规定的船舶操作级驾驶员的适任标准。 船舶结构与设备 88 熟练掌握船舶操纵用语,甲板值班用语,IMO标准航海通信用语,船舶结构与设备用语,装卸货业务用语;熟练掌握英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能阅读英文航海日志,英文气象报告,英版航海通告,英版航海图书目录和海图,英文仪器使用说明书,英文船舶修理单,英文函电;能正确书写英文航海日志,达到《STCW78/95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所规定的船舶操作级驾驶员的适任标准。 航海雷达与ARPA 48 掌握船舶常识(包括基本组成、主要标志、尺度与吨位、种类与特点);掌握船舶结构与船舶管系;掌握锚设备、系泊设备、舵设备、起重设备、系固设备(和堵漏设备)的组成、使用、检查和保养注意事项,达到《STCW78/95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所规定的船舶操作级驾驶员的适任标准。 船舶值班与避碰 108 掌握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有关的规则适用范围和一般定义,号灯、号型、声响和灯光信号,船舶在任何能见度下的行动规则,船舶在互见中和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船舶责任条款;掌握航行值班原则和驾驶台协调工作程序、船舶定线制的一般规定等内容,达到《STCW78/95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所规定的船舶操作级驾驶员的适任标准。 船舶操纵 48 掌握船速与冲程,螺旋桨的偏转效应,旋回性及舵效,航向稳定性和船舶操纵性指数;掌握风流对船舶操纵的影响,浅水效应、岸壁效应、船间效应对船舶操纵的影响;掌握锚泊作业、靠离泊作业的程序及要领、系解缆方法及注意事项、应急反应等有关内容,达到《STCW78/95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所规定的船舶操作级驾驶员的适任标准。 航海学 150 掌握地球形状、地理和天文坐标、航程与距离、向位换算、时间、海图、航标、潮汐与潮流、航海图书资料等内容;掌握航海学基础知识;熟悉航迹推算方法;熟悉船舶定位(包括航迹推算与航海日志记载、陆标定位及误差理论、雷达定位、GPS定位、天文定位)、大洋航行、沿岸航行、狭水道航行、冰区及雾中航行方法及注意事项海图作业;掌握测罗经差、航线设计的方法,达到《STCW78/95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所规定的船舶操作级驾驶员的适任标准。 航海仪器 72 掌握磁罗经、陀螺罗经的指北原理以及误差的产生与消除;掌握无线电测向仪测向原理和使用方法;掌握Loran-C导航系统和AIS系统的组成、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掌握测深仪、计程仪、GPS/DGPS的基本工作原理及使用注意事项;以及掌握导航仪器的管理维护知识,达到《STCW78/95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所规定的船舶操作级驾驶员的适任标准。 航海气象与海洋学 100 掌握气温、气压、温度、风、雾、能见度的有关基础知识;掌握波浪要素、特征、世界大洋风浪区和冰区概况、浪和流定义及影响;掌握船舶气象、水文要素观测及记录,各种天气系统的特性、报告程序和记录系统的知识,船舶天气报告和气象资料的应用等,达到《STCW78/95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所规定的船舶操作级驾驶员的适任标准。 船舶管理 98 掌握船员职务规则,船舶与船员安全管理方面的国际公约和法规,船舶与船员安全管理方面的国内法规,船舶安全生产规章,船舶防污染管理以及船舶应急等内容,达到《STCW78/95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所规定的船舶操作级驾驶员的适任标准。 海上货物运输 128 掌握海上货物运输的基础知识,船舶营运知识;掌握船舶的稳性、吃水差和强度计算;掌握杂货船运输的特点及积载要求;掌握货物的包装、散装固体危险物的运输知识,货物积载与系固知识;掌握固体散货船运输和散装谷物船运输、集装箱船运输、液体散货运输的知识、要求和特点;了解与货物运输有关的国际公约、规则和国内法规,达到《STCW78/95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所规定的船舶操作级驾驶员的适任标准。 航运业务与海商法 60 了解海运方面的国际公约和我国有关的海运法规;了解船舶营运组织、运输商务技术、经济和外贸常识;懂得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的业务和有关单证;具有港口使费、海事处理、海难救助、共同海损及海上船舶与货物保险的一般知识,达到作为一名值班驾驶员应当具备的适任标准。 船舶通信设备与通信业务 110 掌握无线电通信基本原理,GMDSS概述,卫星通讯系统、窄带直接印字电报、航警电传、紧急无线电示位标VHF等设备的基本原理,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无线电规则的有关规定,遇险、紧急和安全通信,国际海事卫星通讯业务及特性知识等。 《轮机技术与管理》专业: 主要课程名称 课时 课程主要内容简介 海员职业道德修养 28 通过对职业与职业道德、海员与海员职业道德等的学习,使学生懂得海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掌握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形成依法就业、竞争上岗等符合时代要求的观念;学会依据社会发展、职业需求和个人特点进行职业生涯设计的方法,增强提高自身全面素质、自主择业、立业创业的自觉性。 制图基础与 机械制图 64 掌握投影基本概念;熟悉三视图识读要领与平面投影的绘制要领;掌握立体图与三视图之间的关系;熟悉组合体视图的识读要领与剖视图的绘制要领;掌握尺寸标注规定;熟悉标准件、常用件绘制要领,能绘制零件图与装配图。 电路与电子 技术 72 掌握电路知识,并能进行电路计算;掌握磁场、电磁感应的基本概念;掌握交流电路,并能进行交流电路的计算;掌握二极管、晶体管、晶闸管、场效应管、单结晶管的作用及在电路中的应用;熟悉数字、逻辑电路的应用元件,能设计简单的逻辑电路。 轮机自动化 96 了解自动控制基本原理、系统的组成及分类;熟悉自动化仪表的使用方法和传感器的作用、了解主机遥控系统的组成和基本工作原理;了解机舱自动控制系统的基本工作原理;了解机舱监测、报警和安全保护系统的基本工作原理。 工程热力学与传热学 128 掌握热力系统的组成、各参数的含义、功热转换形式及嫡、嫡流、嫡变的基本概念;掌握各种理想气体的热力过程;了解内燃机实际循环过程,能对影响循环热效率的因素进行分析;掌握喷管与扩压管的基本概念;掌握蒸汽的P - v 和T - s 图的形成过程;熟悉蒸汽制冷的基本概念及逆卡诺循环在制冷装置中的应用;掌握湿空气的基本概念;掌握导热、对流换热及辐射换热三种热传递的基本概念;掌握强化传热与削弱传热的手段。 船舶电气设备及系统 138 掌握交、直流、伺服电机、变压器的结构、工作原理、应用及维护管理;掌握三相同步发电机的构造、工作原理及使用管理;熟悉常用控制开关及各种控制电路的控制环节;掌握锚机、起货机、舵机等船用主要设备电力拖动控制电路及系统的基本理论及应用;掌握电站知识、电站的维护管理使用技能;掌握各报警系统的组成与维护;熟悉电工仪表的操作要领与安全事项。 轮机英语 250 掌握基础英语词法、句法、时态、语态等语法知识;掌握一定数量的单词和词组,包括部分科技词汇,并为进一步提高英语自学水平打下基础。掌握船用柴油机结构、原理及系统,船用辅助机械,机械设备保养与检修,值班,船舶电站等专业英语知识;学会轮机日志、物料单、修理单、油类记录簿、工作报告及信函等的写作。能与轮机部船员、值班驾驶员、厂方人员及港口检查人员进行日常会话;能理解与听懂有关机舱业务、船舶一般业务及对外业务的标准英语表述及会话。 船舶辅机 156 掌握船用泵、液压甲板机械、制冷、空调装置及空压机、制淡装置的结构、工作原理、性能和管理知识;掌握各种辅机的操作管理维护保养的技能,并能排除常见故障;掌握船用燃油辅助锅炉、废气锅炉的结构、原理及炉水处理等知识。 船舶柴油机 136 掌握船舶柴油机种类、工作原理和内燃机动力学基本概念,柴油机的主要部件、工作条件、结构与材料,四冲程柴油机换气过程、气阀结构形式、传动原理及常见故障,二冲程柴油机换气过程、结构特点及二、四冲程柴油机的增压。掌握柴油机喷射系统的组成、喷射过程及管理,喷油泵、喷油器及喷油设备的选择,电子喷射系统与储压式喷射系统、劣质油的应用及柴油机的热平衡掌握柴油机各个系统及操纵与调速装置的组成、使用和维护管理。掌握柴油机特险、示功图测试与分析,典型船用柴油机分析及柴油机的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理。 轮机维护与 修理 102 掌握现代维修理论;掌握船舶零部件的摩擦与磨损、腐蚀、疲劳断裂的机理,缺陷的检查、故障诊断技术及零件修复工艺;掌握船机典型零件的检修与保养,船舶、轮机维修保养的组织和管理原则及船规的应用;掌握柴油机动力装置专用工具及仪表。 船舶管理 80 掌握各种运输船舶特点;熟悉船体各部分的称谓;掌握船体结构的基本原理、船体强度概念及舱室、设备、管系的布置;掌握船舶适航性、抗沉性等基本知识;掌握SOLAS 74和ISM 有关安全方面的法规及安全检查中对防污染、救生艇和安全检查样本的有关要求与内容;熟悉船舶检验的要求与实施PMS 、CWBT 的有关原则;掌握船舶应急处理技能;熟悉轮机部应急设备的布置、要求和管理。掌握国际、国内对海员规定的值班、管理条例及海商法的基本知识。 【师资队伍】 任课教师具备丰富的教学、熟悉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有多年实际操作技能的“双师型”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等高级船员及专业教师担任。 【招生对象】 学历要求:招收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0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70分以上者优先)。 身体要求:身体符合交通运输部“海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身高1.65米以上、单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轮机工程专业身高1.60米以上,单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或者一眼达4.6(0.4)、另一眼达4.9(0.8)者,或者双眼均在4.6(0.4) 以上,但经矫正后(即戴眼镜)双眼视力均能达5.0(1.0) 者为合格。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无残指、无平足、无口吃等),经指定医院市级医院检查身体条件符合者,均可报名参加培训。 【收费标准】 专业 名称 学习 形式 学费/年 收费标准 代收代支费(元) 小计(元) 学费(元) 住宿费 海事局 考证费 教材费 备品费 体检费 海洋船舶驾驶 脱产 第一学年 12000 1600 2760 1500 775 200 18835 第二学年 12000 1600 13600 合     计 32435 轮机技术与管理 脱产 第一学年 12000 1600 2440 1500 775 200 18515 第二学年 12000 1600 13600 合计 32115 注:1、海洋船舶驾驶专业学生如参加GMDSS通用操作员评估、考试者,培训考试费另交。 2、参加成人大专函授学习者,学费另交。 【考核方式】 1、按学校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者,两年培训结业时颁发宁波大学结业证书。 2、完成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局考试合格者,由海事局颁发《熟悉和基本安全》合 格证书。 3、完成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并经海事局考试合格者,由海事局颁发《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合格证书。 4、完成精通急救培训并经海事局考试合格者,由海事局颁发《精通急救》合格证书。 5、完成高级消防培训并经海事局考试合格者,由海事局颁发《高级消防》合格证书。 6、完成雷达观测与标绘和雷达模拟器、自动雷达标绘仪培训并经海事局考试合格者,由海事局颁发《雷达观测与标绘和雷达模拟器》、《自动雷达标绘仪》合格证书(海船驾驶专业)。 7、完成值班水手培训并经海事局考试合格者,由海事局颁发《值班水手成绩合格证明》(海船驾驶专业)。 8、通过海事局三副适任考试、评估者,由海事局颁发《三副适任考试、评估成绩合格证明》(海船驾驶专业)。 9、完成值班机工培训并经海事局考试合格者,由海事局颁发《值班机工成绩合格证明》(轮机管理专业)。 10、通过海事局三管轮适任考试、评估者,由海事局颁发《三管轮适任考试、评估成绩合格证明》(轮机管理专业)。 【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宁波大学海运学院发展部 联系人:舒老师、宋老师、胡老师、张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0117,87600643,87600515(兼传真) 一年制航海职业教育培训 【培训目标】 为满足航运发展的需要,吸收非航海类全日制本、专科(高职)毕业生从事海员职业,交通运输部于2006年颁布了《非航海工科类毕业生海员培训管理规定》(交海发[2006]636号文件,下称“管理规定”)。根据《管理规定》及国家海事局海船员[2008]252号《关于船员考试、评估和发证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精神,宁波大学海运学院招收培养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STCW78/95公约要求的一年制高级航海人才,以发展壮大中国高级海员队伍,有助于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 非航海类毕业生海员培训,开设《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两个专业,培养符合STCW78/95公约及国家海事局关于船员培训的标准与要求,掌握专业技术的航海高级技术人才,即甲类(无限航区)一等船舶三副、三管轮。 《航海技术》专业主要课程:航海英语、航海学、航海仪器、船舶值班与避碰、船舶操纵、船舶结构与设备、船舶货运、航海气象与海洋学、船舶管理、海上无线电通信等专业课程和评估项目。 学生经过在校的理论学习和实践训练,通过国家海事局相关的评估和考试且成绩合格,可取得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三副适任成绩证明,经过国家规定的海上实习和见习后,可取得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三副适任证书。 《轮机工程》专业主要课程:轮机英语、轮机工程基础、船舶主推进装置、船舶辅机、船舶电气与设备、轮机管理、轮机维护与修理等专业课程和评估项目。 学生经过在校的理论学习和实际训练,满足国家海事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学习期满后参加国家海事局相关的评估和考试且成绩合格,并经过国家规定的海上实习和见习可取得无限航区3000KW及以上三管轮适任证书。 【课程体系】 《航海技术》专业 课程名称 课时 课程主要内容简介 航海英语 200 通过对船舶口令、甲板值班用语、装卸货业务用语、船舶供应业务用语、靠离与锚泊业务用语、船舶保安用语、船舶修理和检验用语的学习,训练学生在船值班工作的英语听说能力,达到《STCW78/95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所规定的船舶操作级驾驶员的适任标准。 船舶结构与设备 88 熟练掌握船舶操纵用语,甲板值班用语,IMO标准航海通信用语,船舶结构与设备用语,装卸货业务用语;熟练掌握英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能阅读英文航海日志,英文气象报告,英版航海通告,英版航海图书目录和海图,英文仪器使用说明书,英文船舶修理单,英文函电;能正确书写英文航海日志,达到《STCW78/95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所规定的船舶操作级驾驶员的适任标准。 航海雷达与ARPA 48 掌握船舶常识(包括基本组成、主要标志、尺度与吨位、种类与特点);掌握船舶结构与船舶管系;掌握锚设备、系泊设备、舵设备、起重设备、系固设备(和堵漏设备)的组成、使用、检查和保养注意事项,达到《STCW78/95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所规定的船舶操作级驾驶员的适任标准。 船舶值班与避碰 108 掌握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有关的规则适用范围和一般定义,号灯、号型、声响和灯光信号,船舶在任何能见度下的行动规则,船舶在互见中和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船舶责任条款;掌握航行值班原则和驾驶台协调工作程序、船舶定线制的一般规定等内容,达到《STCW78/95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所规定的船舶操作级驾驶员的适任标准。 船舶操纵 48 掌握船速与冲程,螺旋桨的偏转效应,旋回性及舵效,航向稳定性和船舶操纵性指数;掌握风流对船舶操纵的影响,浅水效应、岸壁效应、船间效应对船舶操纵的影响;掌握锚泊作业、靠离泊作业的程序及要领、系解缆方法及注意事项、应急反应等有关内容,达到《STCW78/95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所规定的船舶操作级驾驶员的适任标准。 航海学 150 掌握地球形状、地理和天文坐标、航程与距离、向位换算、时间、海图、航标、潮汐与潮流、航海图书资料等内容;掌握航海学基础知识;熟悉航迹推算方法;熟悉船舶定位(包括航迹推算与航海日志记载、陆标定位及误差理论、雷达定位、GPS定位、天文定位)、大洋航行、沿岸航行、狭水道航行、冰区及雾中航行方法及注意事项海图作业;掌握测罗经差、航线设计的方法,达到《STCW78/95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所规定的船舶操作级驾驶员的适任标准。 航海仪器 72 掌握磁罗经、陀螺罗经的指北原理以及误差的产生与消除;掌握无线电测向仪测向原理和使用方法;掌握Loran-C导航系统和AIS系统的组成、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掌握测深仪、计程仪、GPS/DGPS的基本工作原理及使用注意事项;以及掌握导航仪器的管理维护知识,达到《STCW78/95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所规定的船舶操作级驾驶员的适任标准。 航海气象与海洋学 100 掌握气温、气压、温度、风、雾、能见度的有关基础知识;掌握波浪要素、特征、世界大洋风浪区和冰区概况、浪和流定义及影响;掌握船舶气象、水文要素观测及记录,各种天气系统的特性、报告程序和记录系统的知识,船舶天气报告和气象资料的应用等,达到《STCW78/95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所规定的船舶操作级驾驶员的适任标准。 船舶管理 98 掌握船员职务规则,船舶与船员安全管理方面的国际公约和法规,船舶与船员安全管理方面的国内法规,船舶安全生产规章,船舶防污染管理以及船舶应急等内容,达到《STCW78/95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所规定的船舶操作级驾驶员的适任标准。 海上货物运输 128 掌握海上货物运输的基础知识,船舶营运知识;掌握船舶的稳性、吃水差和强度计算;掌握杂货船运输的特点及积载要求;掌握货物的包装、散装固体危险物的运输知识,货物积载与系固知识;掌握固体散货船运输和散装谷物船运输、集装箱船运输、液体散货运输的知识、要求和特点;了解与货物运输有关的国际公约、规则和国内法规,达到《STCW78/95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所规定的船舶操作级驾驶员的适任标准。 航运业务与海商法 60 了解海运方面的国际公约和我国有关的海运法规;了解船舶营运组织、运输商务技术、经济和外贸常识;懂得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的业务和有关单证;具有港口使费、海事处理、海难救助、共同海损及海上船舶与货物保险的一般知识,达到作为一名值班驾驶员应当具备的适任标准。 船舶通信设备与通信业务 110 掌握无线电通信基本原理,GMDSS概述,卫星通讯系统、窄带直接印字电报、航警电传、紧急无线电示位标VHF等设备的基本原理,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无线电规则的有关规定,遇险、紧急和安全通信,国际海事卫星通讯业务及特性知识等。 《轮机工程》专业: 课程名称 课时 课程主要内容简介 制图基础与机械 制图 64 掌握投影基本概念;熟悉三视图识读要领与平面投影的绘制要领;掌握立体图与三视图之间的关系;熟悉组合体视图的识读要领与剖视图的绘制要领;掌握尺寸标注规定;熟悉标准件、常用件绘制要领,能绘制零件图与装配图。 电路与 电子技术 72 掌握电路知识,并能进行电路计算;掌握磁场、电磁感应的基本概念;掌握交流电路,并能进行交流电路的计算;掌握二极管、晶体管、晶闸管、场效应管、单结晶管的作用及在电路中的应用;熟悉数字、逻辑电路的应用元件,能设计简单的逻辑电路。 工程热力学与 传热学 128 掌握热力系统的组成、各参数的含义、功热转换形式及嫡、嫡流、嫡变的基本概念;各种理想气体的热力过程;内燃机实际循环过程,对影响循环热效率的因素进行分析;掌握喷管与扩压管的基本概念;蒸汽的P - v 和T - s 图的形成过程;熟悉蒸汽制冷的基本概念及逆卡诺循环在制冷装置中的应用;掌握湿空气的基本概念;掌握导热、对流换热及辐射换热三种热传递的基本概念;掌握强化传热与削弱传热的手段。 轮机维护与修理 102 掌握现代维修理论;掌握船舶零部件的摩擦与磨损、腐蚀、疲劳断裂的机理,缺陷的检查、故障诊断技术及零件修复工艺;掌握船机典型零件的检修与保养,船舶、轮机维修保养的组织和管理原则及船规的应用;掌握柴油机动力装置专用工具及仪表。 船舶电气设备及 系统 138 掌握交、直流、伺服电机、变压器的结构、工作原理、应用及维护管理;掌握三相同步发电机的构造、工作原理及使用管理;熟悉常用控制开关及各种控制电路的控制环节;掌握锚机、起货机、舵机等船用主要设备电力拖动控制电路及系统的基本理论及应用;掌握电站知识、电站的维护管理使用技能;掌握各报警系统的组成与维护;熟悉电工仪表的操作要领与安全事项。 轮机英语 250 掌握基础英语词法、句法、时态、语态等语法知识;掌握一定数量的单词和词组,包括部分科技词汇,并为进一步提高英语自学水平打下基础。掌握船用柴油机结构、原理及系统,船用辅助机械,机械设备保养与检修,值班,船舶电站等专业英语知识;学会轮机日志、物料单、修理单、油类记录簿、工作报告及信函等的写作。能与轮机部船员、值班驾驶员、厂方人员及港口检查人员进行日常会话;能理解与听懂有关机舱业务、船舶一般业务及对外业务的标准英语表述及会话。 船舶辅机 156 掌握船用泵、液压甲板机械、制冷、空调装置及空压机、制淡装置的结构、工作原理、性能和管理知识;掌握各种辅机的操作管理维护保养的技能,并能排除常见故障;掌握船用燃油辅助锅炉、废气锅炉的结构、原理及炉水处理等知识。 船舶 柴油机 136 掌握船舶柴油机种类、工作原理和内燃机动力学基本概念,柴油机的主要部件、工作条件、结构与材料,四冲程柴油机换气过程、气阀结构形式、传动原理及常见故障,二冲程柴油机换气过程、结构特点及二、四冲程柴油机的增压。掌握柴油机喷射系统的组成、喷射过程及管理,喷油泵、喷油器及喷油设备的选择,电子喷射系统与储压式喷射系统、劣质油的应用及柴油机的热平衡掌握柴油机各个系统及操纵与调速装置的组成、使用和维护管理。掌握柴油机特险、示功图测试与分析,典型船用柴油机分析及柴油机的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理。 船舶管理 80 掌握各种运输船舶特点;熟悉船体各部分的称谓;掌握船体结构的基本原理、船体强度概念及舱室、设备、管系的布置;掌握船舶适航性、抗沉性等基本知识;掌握SOLAS 74和ISM 有关安全方面的法规及安全检查中对防污染、救生艇和安全检查样本的有关要求与内容;熟悉船舶检验的要求与实施PMS 、CWBT 的有关原则;掌握船舶应急处理技能;熟悉轮机部应急设备的布置、要求和管理。掌握国际、国内对海员规定的值班、管理条例及海商法的基本知识。 【师资队伍】 任课教师具备丰富的教学、熟悉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有多年实际操作技能的“双师型”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等高级船员及专业教师担任。 【招生对象】 1、学历要求:现有学历要求:已完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工学、理学、农学、医学、管理学、法学(法学专业)、文学(英语专业)等学科的本科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职(高专)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的应届、历届毕业生(年龄在20-40岁),或者是大专三年级和本科四年级的临近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大学英语(CET-3级及以上者)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者优先录取。 2、身体条件:身体符合交通运输部“海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身高1.65米以上、单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轮机工程专业身高1.60米以上,单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或者一眼达4.6(0.4)、另一眼达4.9(0.8)者;或者双眼均在4.6(0.4) 以上,但经矫正后(即戴眼镜)双眼视力均能达5.0(1.0) 者为合格。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无残指、无平足、无口吃等),经指定医院市级医院检查身体条件符合者,均可报名参加培训。 3、政治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航海事业,组织纪律性强。 【收费标准】 专业 名称 学习 形式 学费(元) 代收代支费(元) 小计(元) 住宿费 海事局 考证费 教材费 备品费 体检费 航海 技术 脱产 14000 1600 3660 1500 775 200 21735 轮机 工程 脱产 12000 1600 2440 1500 775 200 18515 【考核方式】 1、按学校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者,结业时颁发宁波大学结业证书(结业证与原本、专科毕业证,在今后船上职务晋升时,与航海类本、专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2、完成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局考试合格者,由海事局颁发《熟悉和基本安全》合格证书。 3、完成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并经海事局考试合格者,由海事局颁发《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合格证书。 4、完成精通急救培训并经海事局考试合格者,由海事局颁发《精通急救》合格证书。 5、完成高级消防培训并经海事局考试合格者,由海事局颁发《高级消防》合格证书。 6、完成雷达观测与标绘和雷达模拟器、自动雷达标绘仪培训并经海事局考试合格者,由海事局颁发《雷达观测与标绘和雷达模拟器》、《自动雷达标绘仪》合格证书(航海技术专业)。 7、完成值班水手培训并经海事局考试合格者,由海事局颁发《值班水手成绩合格证明》(航海技术专业)。 8、通过海事局三副适任考试、评估者,由海事局颁发《三副适任考试、评估成绩合格证明》(航海技术专业)。 9、完成值班机工培训并经海事局考试合格者,由海事局颁发《值班机工成绩合格证明》(轮机工程专业)。 10、通过海事局三管轮适任考试、评估者,由海事局颁发《三管轮适任考试、评估成绩合格证明》(轮机工程专业)。 【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宁波大学海运学院发展部 联系人:舒老师、宋老师、胡老师、张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0117,87600643,87600515(兼传真) 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适任培训 【培训目标】 为了提高海船船员业务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加强海船船员的适任理论考试和适任评估工作,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78/95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规定,凡在海船上任职的船长、驾驶员(大副、二副、三副)必须经过培训,并经海事局的评估、考试,取得相应适任证书。 【课程体系】 课程名称 课时(天) 课程主要内容简介 船长 理论 50天 1.精通航海英语; 2. 精通船长业务。 实操 15天 1.精通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国内航线免); 2、精通船长业务中的航次计划; 3、掌握搜救与海事案例分析。 大副 理论 60天 1. 精通航海英语; 2. 精通航海学; 3. 精通船舶值班与避碰; 4. 精通船舶操纵; 5. 精通航海气象与海洋学; 6. 精通海上货物运输; 7. 精通船舶管理; 8. 精通船舶结构与设备。 实操 20天 1. 精通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国内航线免); 2. 掌握货物积载与系固; 3. 掌握气象传真天气图分析(国内航线免)。 二/三副 理论 60天 1. 精通航海英语; 2. 精通航海学; 3. 精通船舶值班与避碰; 4. 精通航海气象与海洋学; 5. 精通海上货物运输; 6. 精通船舶管理; 7. 精通船舶结构与设备。 实操 20天 1. 精通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国内航线免); 2. 掌握货物积载与系固; 3. 掌握海图作业; 4. 掌握航线设计; 5. 熟练掌握航海仪器的正确使用。 轮机长 理论 50天 1. 精通轮机英语(国内航线免); 2. 精通船长业务。 实操 15天 1.精通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国内航线免); 2、精通轮机长业务中的各种应急能力和故障分析与排除。 大管轮 理论 60天 1. 精通轮机英语(国内航线免); 2. 精通轮机工程基础; 3. 精通船舶柴油机; 4. 精通船舶辅机; 5. 精通轮机自动化; 6. 精通轮机维修; 7. 精通船舶管理。 实操 20天 1. 精通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国内航线免); 2. 掌握动力设备拆装技术; 3. 掌握动力装置测试分析与操作; 4. 熟悉自动控制实验。 二/三管轮 理论 60天 1. 精通轮机英语(国内航线免); 2. 精通轮机工程基础; 3. 精通船舶柴油机; 4. 精通船舶辅机; 5. 精通船舶电气; 6. 精通轮机维修; 7. 精通船舶管理。 实操 20天 1. 精通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国内航线免); 2. 掌握动力设备拆装技术; 3. 熟练动力设备的操作; 4. 掌握电工工艺与电气测试技术; 5. 掌握船舶电站的操作; 6. 熟练金工工艺技术。 【师资队伍】 各课教师均具备丰富的教学、熟悉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有多年实际操作技能的“双师型”船长、轮机长等高级船员及专业教师担任。 【招生对象】 1、持有专业培训合格证及船员服务簿。 2、年龄不小于20周岁,身体符合交通运输部“海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并提供市级医院体检合格的《海员体格检查表》。 3、现职船员职务晋升应符合国家海事局规定的海上服务资历。 4、航海类院校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在校生。 【收费标准】 课程名称 学习形式 学费(元) 评估、考试费 小计(元) 备注 船长 脱产 4000 另交 4000 强制性培训 大副 脱产 4000 另交 4000 强制性培训 二/三副 脱产 4000 另交 4000 强制性培训 轮机长 脱产 4000 另交 4000 强制性培训 大管轮 脱产 4000 另交 4000 强制性培训 二/三管轮 脱产 4000 另交 4000 强制性培训 【考核方式】 1、凡在船舶上任船长、大副、二/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三管轮职务者,必须完成上述相应职务的适任考前培训,并经海事局评估、考试,合格者由海事局规定颁发相应的《评估、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 对评估、考试不及格者,海事局允许在三年内补考成绩有效,愈期仍不及格者须重新培训、考试。 【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宁波大学海运学院发展部 联系人:舒老师、宋老师、胡老师、张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0117,87600643,87600515(兼传真) GMDSS通用操作员适任培训 【培训目标】 “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系指《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 约》(1988年修正案)规定的全球水上移动无线电通信系统。 为了提高船舶无线电人员专业素质和技能,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78/95公约)》、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规定,凡在船舶上任职的无线电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经海事局的评估、考试,取得相应证书。 【课程体系】 课程名称 课时 课程主要内容简介 GMDSS通用 操作员 595 1.精通无线电通信英语; 3. 掌握GMDSS通信设备; 4. 掌握GMDSS通信业务; 5. 熟悉通信英语听力与会话; 6. 熟练掌握实操训练。 培训时间:值班水手80天;值班机工80天。 【师资队伍】 任课教师具备丰富的教学、熟悉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多年实际操作技能的“双师型”船长、驾驶员等高级船员及专业教师担任。 【招生对象】 1、持有《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精通急救》合格证及船员服务簿。 2、 甲类、丙类、丁类船长、驾驶员、航海类院校驾驶(海船驾驶或航海技术)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在校生或毕业生。 3、 年龄不小于20周岁,身体符合交通运输部“海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并提供市级医院体检合格的《海员体格检查表》。 【收费标准】 课程名称 学习形式 学费(元) 评估、考试费 小计(元) GMDSS通用操作员 脱产 3250 900 4150 【考核方式】 1、凡在船舶上任GMDSS通用操作员职务者,必须完成GMDSS通用操作员的适任培训,并经海事局评估、考试,合格者由海事局颁发《GMDSS通用操作员》适任证书(现职船长、驾驶员)、或《GMDSS通用操作员评估、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在校学生)。 2、对评估、考试不及格者,海事局允许在三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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