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十二五”规划
根据《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主要阐明“十二五”时期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未来五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迈出重要步伐、取得突出成绩的五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和重大自然灾害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迎难而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重要进展,“十一五”时期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待遇水平不断提高,经办效率和服务质量大幅提升;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引智工作成效明显,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成果显著;公务员制度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军转安置任务圆满完成;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工资分配关系逐步理顺,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逐步完善,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十一五”时期,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我省崛起新跨越做出了突出贡献,也为今后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栏1:“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 标
“十一五”
规划目标
2010年
完成数
五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230
235
城镇登记失业率(%)
5
3.31
五年新增转移农业劳动力(万人)
200
239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550
609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630
1326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00
265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00
372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80
170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170
177
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42
60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0
95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实现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战略机遇期,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有利条件。省委、省政府更加重视和改善民生,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随着我省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经济将长期保持较快增长,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了供强大动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建设不断加强,法制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为今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与此同时,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也面临不少挑战。就业形势仍然严峻,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矛盾和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就业机制尚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尽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社会保障体系在体现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方面还有待加强,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增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和社会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挑战;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匮乏,人才资源结构和分布不合理,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人事制度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各项任务需大力推进,《公务员法》配套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还不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任务艰巨,劳动关系矛盾进入易发期和多发期,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现象时有发生;公共服务机构有待健全,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基础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紧紧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大胆探索,改革创新,加快解决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开创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发展环境的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发展主线,着力解决“十二五”期间事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推进人才强省建设,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人事制度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建设,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基本要求是:
——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在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
——以人为本。把服务发展和保障民生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利益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统筹兼顾。从省情出发,统筹城乡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改革创新。坚持观念更新与工作创新相结合,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体制机制,变革管理方式方法,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把握好改革的力度、时机、节奏,推进改革创新。
——强化基础。大力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基础建设,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工作体系、人员队伍和信息网络,实现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提高公共服务可及性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规范、高效、便捷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二)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全省城镇累计新增就业2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转移农业劳动力800万人,保持零就业家庭就业动态清零。计划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80亿元,贷款回收率保持在95%以上。
——社会保险体系更加健全。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0%以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8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0万人。待遇水平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稳定增长,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5%、70%、70%。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发放数量达到3700万张。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力争在2015年达到15%~20%左右。
——人才保障更加有力。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548万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38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20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9%,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16人,人才贡献率达到34%。
——人事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公务员配套法规和科学的分类制度。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并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军转安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退役军官安置制度不断完善,军队转业干部得到妥善安置。
——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制度更加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基本建立,正常增长机制逐步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和保证金制度普遍建立,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五”期间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市、县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左右,努力实现工资水平与经济发展的同步增长,遏制并逐步缩小不合理的工资差距。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立全省统一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全省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以上。继续推进集体合同五年覆盖“彩虹计划”,完善集体协商机制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将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向街道(乡镇)和社区延伸。全省基本完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实体化建设,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8%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更加完善,以网格化、网络化管理为基础的预防预警机制基本建立,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公共服务更加便捷。以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着力构建机构健全、设施完善、网络互联、信息互通、操作规范、服务便捷的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实施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构建统一、高效、安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
专栏2:“十二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 标
2010年
基数
2015年
目标
属性
一、就业
1、五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235
235
预期性
2、城镇登记失业率(%)
3.31
<4.5
预期性
3、转移农业劳动力(万人)
720
800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4、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609
860①
约束性
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72
2000
预期性
6、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470②
4500③
约束性
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65
280
约束性
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72
400
约束性
9、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70
200
约束性
10、社会保障卡发卡数量(万张)
——
3700
预期性
三、人才队伍建设
11、人才资源总量(万人)
451
548
预期性
12、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177
238
预期性
13、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60
120
预期性
14、农村实用人才总量(万人)
32
46
预期性
四、工资和劳动关系
15、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率(%)
12.5
>13
预期性
16、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5
96
预期性
17、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
50
80
预期性
1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5
98
预期性
注:①860万人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30万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0万人。②包括新农合参保人数3144万人。③包括新农合参保人数3150万人。
三、主要任务
(一)就业
1、努力扩大就业。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继续将就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群体就业的帮扶力度和就业指导,帮助零就业家庭就业,提高社会就业水平。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功能完善、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城乡一体化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培育和规范劳务派遣工作。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注重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疾患服务为重点的家庭服务业,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组织起来就业。进一步加强区域劳务合作,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站)作用,加强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优化政策环境,加大投入,培育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
2、统筹城乡就业。完善城乡统筹就业和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政策措施,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保障劳动者就业权利。正确处理劳务输出与省内增岗的关系,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在保证省内用工的基础上,巩固扩大跨省劳务输出,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建设。加强政策引导,提高技校学生在省内企业的就业率。做好失地农民就业援助工作。
专栏3:促进充分就业行动计划
01.扩大城乡就业规模。以项目带动发展,努力扩大就业总量。城镇累计新增就业235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800万人。
02.提供免费公共就业服务。为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就业失业登记、创业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服务。
03.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开发更多公益性岗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援助,实行精细化、长效化的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04.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以小额贷款为抓手,大力推进创业促就业。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建立全方位、阶梯型创业孵化服务体系。
05.开展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在全省各设区市建立失业动态监测制度和市场监测信息报送平台,形成覆盖全省的市场监测信息网点。提高失业保险覆盖率,实现失业保险市级统筹。
06.促进统筹城乡就业。推动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保障和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充分就业。加快推进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心城市为重点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整合和服务实体建设,建立功能完善、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07.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一批与市场需求相适应、面向各类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在岗(转岗)培训、创业培训的职业培训基地,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3、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扩大小额担保贷款的扶持范围,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在促进全民创业中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加强创业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健全创业服务工作机制,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贷款、政策扶持、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优化创业环境,发挥小企业孵化基地、科技工业园区的职能优势,建立投资小、见效快的创业园(街),加快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支持共青城市等列入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范围并建立国家级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加大专家指导志愿服务团队伍建设力度,逐步形成覆盖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四级创业服务网络。
专栏4: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推进计划
01.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在中心城市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平台,通过优惠政策引导服务机构入驻,发挥园区培育、孵化、展示、交易的功能。
02.培育人力资源服务品牌。通过人力资源服务博览会、机构等级评定、行业发展报告等方式,加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服务新产品的推介力度,培育本土人力资源服务品牌。
03.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我省总体战略和产业发展战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力资源服务发展,形成产业人才信息集散平台。
04.加快推进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改革。实现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的分离,转变政府职能,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4、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各类重点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整合现有各类社会培训资源,拓宽创业培训渠道,优化创业培训模式,完善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加快师资队伍建设步伐。建立完善培训与就业对接机制。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支持鼓励企业以自主培训和联合培训等方式提升职工技能。组织开展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劳动预备制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将培训对象扩大到临近毕业的大学生、新成长劳动力及所有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专栏5:就业人员素质提升计划
01.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推广“招工、培训、就业”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重点开展初级技能培训;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对企业新录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对退役士兵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02.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以企业在岗职工为主要对象,适应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要求,大力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以师带徒、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快提升企业在岗职工的技能水平。
03.开展创业培训。将临近毕业的大学生、新成长劳动力及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纳入培训范围。
04.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支持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加强职业培训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05.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的同时,对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员给予一定生活费补贴。
(二)社会保障
5、健全社会保险制度。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全面覆盖,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以及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做好医疗保障各项制度间的衔接,整合经办管理资源,逐步实施一体化管理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实现设区市级统筹,逐步建立省级风险调剂金制度,探索推进省级统筹。基本建立工伤预防、工伤赔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强化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制定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
6、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社会保险制度,重点做好城乡居民、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继续做好国有和大集体已关闭破产改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落实工作,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企业“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积极推进城乡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新增被征地农民按照先保后征的要求实行应保尽保,研究探索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途径,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
专栏6:社会保险扩面计划
01.新农保实现制度全覆盖。新农保试点范围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及绝大多数农村人口。按照“先保后征”的要求,全面落实新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02.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所有未就业无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03.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范围,推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机关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04.医疗保险基本覆盖城乡人口。实现全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落实财政补助政策,继续做好国有和大集体已关闭破产改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落实工作。
05.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80万人。将企业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0万人,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生育保障制度。
7、稳步提高待遇水平。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继续按略高于全国平均增长幅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普遍开展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算办法和付费方式,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重点提高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结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上年度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村居民纯收入的8倍以上。因工伤残职工普遍享有基本的职业康复服务,提高工伤职工重返工作岗位的比例。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失业保险待遇水平提高80%。适当提高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
专栏7: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提升计划
01.养老保险。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逐步增长;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江西省养老保险资金转移支付力度。
02.医疗保险。逐步提高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到70%以上。
03.失业、工伤、生育保险。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健全失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适当提高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充分利用独特的绿色生态资源,规划建立工伤康复中心,为广大工伤职工提供优质的康复服务。
04.补充保险。积极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8、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长效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全过程的监督。建立医疗保险基金有效使用和风险防范机制,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管作用。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落实责任制,形成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等方面的科学管理控制体系。
9、完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全省所有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网络,实现经办管理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整合社会保险经办资源,实现五险统一征缴和业务经办的扁平化管理。健全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将80%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动态管理,健全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准入、退出机制和医疗保险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服务行为。加快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 建立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社会资源共享。深化社会保险统计制度改革,建立宏观决策支持体系。建立健全失业监控制度和失业预警制度,扩大我省失业保险监控对象的范围。
(三)人才队伍建设
10、加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人才开发。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推进南昌、新余、共青城、南昌大学和江西铜业集团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合作机制。争取开展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争取建设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专家服务基地。力争在每个设区市建立一所技师学院,依托江西技师学院建立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加强鄱阳湖区域人才开发合作。
11、大力引进海外人才和智力。依托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打造一批引智成果精品工程和重点项目。利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先行先试政策,制定更加开放和灵活有效的引才政策,在海外高层次人才渠道开辟、评估激励、成果共享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推进一村一品示范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品牌有影响,品种有优势,品质有保证”的名优产品。组织选派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到国(境)外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强外国专家行政许可服务窗口建设。建立健全外国专家表彰奖励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依法保护外国专家的合法权益。
12、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公务员选用机制,坚持凡进必考,加大从基层一线考录公务员力度。积极推行竞争上岗,规范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深入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树立公务员队伍良好形象。大规模培训公务员,提升公务员整体素质。加强表彰奖励的统筹管理,做好政府表彰奖励工作。
专栏8: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计划
01.大规模培训公务员计划。全省公务员参训率进一步提高,新录用公务员全员参加初任培训,进一步落实任职培训制度,加大对乡镇、街道和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的培训力度,对全省公务员培训管理者培训一遍。
02.加强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设分级分类管理的公务员数据库,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
03.加强人事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测评题库建设。强化人事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设区市人事考试工作,建立标准化考场、诚信考试制度和全省人事考试网站联盟,提升人事考试监督工作水平和人事考试品牌效应。
13、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赣鄱英才555工程、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建设工程、青年俊才开发工程,培养一批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战略科学家,造就一批中青年高级专家。创新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推进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工作。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完善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改革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建立博士后管理协调机制,改善博士后人才工作生活条件。围绕建设创新创业江西,建设科技创新团队和科技创新创业创优领军人才队伍,发挥企业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发挥高层次创新人才在各类创新基地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大规模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
14、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加强校企合作,大力开展定岗培训、订单式培训和定向培训。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投入力度,完善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政策。加大优秀高技能人才宣传表彰力度,提高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依托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职院校和大型骨干企业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15、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建立以经济发展需要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构建以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标准、完善准确的人才评价指标、严密规范的人才评价程序、简便适用的人才评价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健全党政人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人才流动配置和柔性引才机制,打破人才流动限制,鼓励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边远地区流动、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赣创新创业。优化服务环境和创新创业环境,建立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充分激发人才活力、维护人才合法权益。
专栏9: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行动计划
01.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围绕经济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继续教育;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大型企业现有的施教机构,力争国家在我省投入继续教育基地建设。
02.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工程。力争国家在我省重点建设1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实施留学人员回国来赣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每年资助至少10名留学回国来赣创业人员;实施海外赤子为国来赣服务行动计划,每年资助1—2项海外留学人才为赣服务活动。
03.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建设专家服务基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04.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在全省建立1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
05.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实施紧缺技能人才培养、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工院校实训基地建设计划,每年确定10个左右紧缺职业(工种),培养5000名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建成1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四)人事制度改革
16、完善公务员制度。加强公务员管理配套法规建设,加快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完善公务员考录办法,规范公务员考录管理,提高公务员录用工作透明度。从2012年起,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岗位外,均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中录取。建立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对公务员的激励保障和监督约束。
17、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全面建立聘用制度,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建立健全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制度。
18、深化军官转业安置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转业军官安置办法,积极稳妥地改进现行安置办法,完善公开公平的安置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军转安置政策法规体系,探索妥善安置、合理使用、充分开发军队人才资源的新途径。全力完成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积极推进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工作,大力加强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认真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
(五)收入分配
19、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政策,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适时调整公务员津补贴水平。以实施绩效工资为重点,完善高层次人才和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兼薪管理办法等政策,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20、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最低工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扩大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范围。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企业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强对国有垄断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缩小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探索实施职业资格与工资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规范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建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备案制度。
(六)劳动关系
21、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管理力度。巩固大中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继续实施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积极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全覆盖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规章制度建设的指导与服务,规范企业用工和规模裁员行为。全面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立全省统一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加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推进力度,对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基本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对未建工会的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努力提高覆盖比例,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协调机制。
22、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扩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创建活动覆盖面,探索开展和谐劳动关系街道(社区)、乡镇创建工作,加强对创建活动过程的指导,充分发挥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建立起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组织。完善三方机制有效运作模式,形成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合力。
23、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和行政争议处理效能建设。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为核心,推进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和仲裁院建设,推进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办案制度,加强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建设,探索建立仲裁程序与诉讼程序的有效对接渠道,努力提升调解仲裁工作的办案质量和效能。
24、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建设。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强化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力度,做好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制度,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加强基层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实现监察机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专业化。
专栏10: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行动计划
01.提高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
02.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以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为重点,在全省各类企业、工业园区和乡镇、街道(社区)普遍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覆盖面达到85%。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立全省统一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
0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加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基本建设力度,力争2012年底全省应建仲裁院基本符合“五有”标准。
04.全面有序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按照统筹兼顾、分类指导、重点推进、全面覆盖的思路,到“十二五”期末,在全省基本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全覆盖。
05.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促进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参保率,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范畴。
06.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建立促进农民工进入城镇落户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解决农民工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社会保障、文化生活、权益保护等方面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探索建立农民工服务中心。
(七)基础建设
25、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高水平、可持续、重实用”和“整合资源、统一建设、归口管理、信息共享”的总体要求,以社会保障“一卡通”为重点,统筹、协调抓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整合、系统应用,加快建设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在完成金保工程一期建设任务的同时,“十二五”期间完成我省金保工程二期建设任务。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1249”工程,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两大业务,打造基础设施、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和管理决策四个平台,建设基础设施系统、容灾系统、社会保险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信息交换与共享系统、公共服务系统、综合业务系统、管理决策系统及社会保障卡系统等九大项目。
专栏11:金保工程(二期)
01.数据中心建设。全省各设区市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统一的数据中心,具备对各项应用的支持能力。
02.建设统一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基金监督应用系统和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加强各业务领域间数据共享和系统整合,推进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换与共享。
03.网络建设。省市主干网络覆盖到全省各设区市,城域网覆盖到全部社保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事人才管理机构,街道社区及乡镇的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
04.安全建设。完成省本级和60%设区市级容灾中心的建设工作,安全等级三级以上的应用系统普遍使用数字证书,业务人员使用数字证书的比例达到70%以上。
05.公共服务建设。完善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建设,建立12333咨询服务系统和全省统一的电话咨询服务知识库。基层信息平台覆盖到80%的街道、社区、乡镇。
06.发行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3700万人,全面支撑社保关系转移、异地就医结算等跨地区业务。
07.养老等五项社保业务交换库数据入库率达到100%,基金财务交换库数据入库率达到80%。
26、加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功能,创新社区、行政村公共服务网络运行模式。加快推进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心城市为重点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整合和服务实体建设。加强省级、设区市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重点加强县及县以下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队伍建设。
专栏12: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建设一批县级、乡镇(街道)级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争取国家支持,争取全省所有街道、乡镇都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所有社区、行政村都设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省配套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适当补贴。
27、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队伍建设。科学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开展干部培训,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着力打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专栏1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人才培养计划
01.培训100名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
0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才培养工程。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