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新版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增强医院应急处置能力,防范和减轻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危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第三条 本预案由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协作实施,包括医院管理机构、医疗技术科室、保卫部门、临床科室、医疗服务外包机构等。
第二章 预案启动
第四条 医院预案的启动需要以下情形:
(一)当在医院内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且可能影响到医院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时;
(二)当日常工作需要进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和相关能力提升;
(三)其他需要启动预案的情况。
第五条 如需要启动预案,医院应按照应急预案启动规定由负责启动的领导(以下简称“应急协调员”)负责组织启动预案。
第三章 应急预备
第六条 安全防范
医院应急应始终紧盯安全防范要求,全面加强人员、物品、场所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并在此基础上做好预防突发事故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 应急物资准备
医院应急应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保障各类医疗设备和药品、器械等的合理配置和使用,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物资需求。
第八条 应急信息准备
医院应急应建立健全信息反馈、传递网络,树立“互联网+”的应急理念,确保各项信息来源畅通,及时准确地向社会群众传递信息、提供服务、反馈态度。
第九条 危机推演
医院应急应在日常工作中经常组织危机推演,反思自身在应急处置中的不足和规范。同时,根据情况不定时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十条 应急处置程序
医院应急应按照应急处置程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突发事件现场勘查和鉴定;应急协调;应急控制;伤员的抢救和治疗;病人的疏散和救援;信息的及时反馈等。
第十一条 现场勘查和鉴定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协调员应及时组织现场勘查和鉴定,了解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性质,判断事件的危险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难易程度,制定合理的应急处置方案。
第十二条 应急协调
医院应急应急协调员在了解情况后,要及时做出决策,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同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力量,确保现场的有序进行和信息的及时传递。
第十三条 应急控制
医院应急应控制现场危险源的扩大和蔓延,保证医院人员和财产的安全,防止事态的恶化。同时,应控制现场治疗和疏散工作的开展,确保受伤人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 伤员的抢救和治疗
医院应急应肩负着抢救受伤人员的责任。应急协调员和医疗技术科室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医疗队伍和医疗设备,进行伤员的抢救和治疗工作。
第十五条 病人的疏散和救援
医院应急应对医院内病人的疏散和外部群众的应急救援进行统筹规划和实施。应急协调员、医院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和物资,保障病人的安全。
第十六条 信息的及时反馈
医院应急应对现场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的信息反馈和传递,确保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援救进展情况的了解,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维护公共舆论和医院声誉。
第五章 预案评估和完善
第十七条 预案的评估
医院应急应对突发事件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反思,总结出应急处置的有效性和不足之处,并不断完善预案,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 预案的完善
医院应急应根据实际处置情况,不断完善预案内容和流程,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加强应急信息的反馈和传递,完善应急处置队伍和应急反应机制等,保障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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