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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第二次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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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乡镇第二次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为更加准确地了解乡村农村经济社会状况和农业生产发展情况,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掌握和研究农业领域的发展瓶颈和关键问题,因而需要进行第二次农业普查综合试点。 第一次农业普查完成后,中国农村地区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举措的实施,使得农村经济发展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同时,农村资源环境、产业转型升级问题也逐渐凸显,需要更加精细化和深入的调查研究,以指导后续政策和决策的制定和实施。 本试点的意义在于,通过探索和梳理第一次农业普查工作的经验和不足,进一步优化普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完善数据质量和管理规范,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做好准备。同时,对于加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加快农村数字化转型,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等问题的解决,发挥重要的参考和辅助作用。 二、试点范围和对象 本次试点实施省份为河南省、四川省和黑龙江省。在农户、农业经济组织、农村耕地、农村劳动力等指标维度上,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指标体系和调查对象类型,适用于农村地区和农业经济的综合分析。本次试点主要对象为: 1.农户:指所有在农村常住人口中可以独当一户的个人或院落,其人口数量不少于1人及其耕地面积不小于0.1亩。 2.农村劳动力:指在农村可供就业的人口,包括农业产业劳动关系、农村非农产业劳动关系、在城市就业的农民工和临时务工人员等。其中,农业产业劳动关系包括家庭劳动力和非家庭劳动力两类。 3.农村耕地:指在农村地区、有种植或畜牧生产活动的土地,可分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等多种类型。 4.农业经济组织:指包括家庭农场、种养殖专业合作社、集体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 三、试点工作内容和任务 本次试点的工作重点是: 1.试点指标体系的建立 试点工作应结合第一次农业普查工作的实践和经验,建立更加完善的指标体系,按照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农业投资、农村人口和劳动力等维度进行分类,涵盖更广泛的调查对象和领域。 2.试点调查方法和技术的改进 结合现代调查技术和信息化手段,试点工作应改进调查流程和工作方式,提高调查效率和数据质量。例如,采用移动终端、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可以实现数据的实时更新和数字化管理。 3.试点数据质量和管理规范的保障 为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试点工作应强化数据质量的保障措施,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分析等各项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从而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 4.试点结果的分析评价和应用推广 试点工作结束后,应结合实际情况,对试点结果进行分析评价,进一步挖掘其中的关键问题和瓶颈,为后续政策和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应加强推广和应用工作,为全国农业普查提供有益的借鉴和经验。 四、试点组织和管理 试点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和各试点省份共同负责。其中,国家统计局作为主要管理单位,负责试点方案的制订、指导和督导工作;各试点省份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和人员培训。 试点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试点方案的制订和准备工作,预计工作时间为3个月;第二阶段为试点工作的实施和结果分析,预计工作时间为9个月。试点工作结束后,各试点省份应及时上报试点报告和数据材料。 五、总结和展望 乡镇第二次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是新时期农业经济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必要环节,对于掌握农村经济和社会状况,指导后续政策和决策具有重要意义。本次试点的成功经验和不足,将为全国农业普查做好准备和执行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为促进农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加快乡村振兴步伐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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