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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事故现场查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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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特殊事故现场查勘 对于水灾事故、火灾事故以及车辆被盗抢事故,其查勘与双方事故的查勘有不同的侧重,下面分类予以说明。 一、 水灾事故 车辆涉水行驶或被淹后, 由于处理或操作部当,极易造成发动机内部损坏。而这些内部损坏一般都是除外责任内的损失。而且车辆被水浸泡后,其电子元器件极易遭到腐蚀、氧化,导致损失扩大。水灾现场的查勘,除了按现场查勘的基本流程操作外,还有特别注意以下要求: (1)接到报案后,联系客户用语:”请问您的车被水浸泡了多长时间?水位有多高?您是否重新启动?”如客户未重新启动,则告知“请您千万不要打火启动车辆,避免扩大损失,我们将马上赶到现场协助您处理”。 (2)到达现场后,快速进行处理,拍摄现场照片,必须要拍出水淹的水线位置,确定车辆被浸泡的高度,了解受损的大概情况。 (3)拍摄完现场照片后,应协助客户积极联系施救厂,并协助客户将水淹车辆推(拖)出水淹现场。 (4)查勘水灾事故现场时,查勘员必须填写现场询问笔录,就车辆水淹后如何熄火、熄火后有没有再次点火、点火多少次等问题要求事故车辆驾驶员做出明确答复。 (5)查勘水灾事故现场时,查勘员必须现场检查发动机进气口是否进水,空气滤清器芯是否被水浸湿,并拍照存档。如果空气滤清器芯没有浸湿,则可以排除发动机内部进水的可能性。 二、火灾事故 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复杂多样,造成的损失一般也不较大,起火原因主要有碰撞起火、自然起火、人为失火三种类型,不同的起火原因属于不同的理赔责任范围,现场查勘时要多观察、多了解、多询问。 (1)到达现场后,注意勘察现场环境,是在繁忙道路上还是在住宅小区,记录当时的天气状况,查勘事故地周围有无异常物。 (2)向驾驶员了解保险车辆着火的详细经过,注意观察驾驶员的言行举止,了解车辆碰撞或翻车的具体情节,车辆起火和燃烧的具体情节,发现着火时驾驶员采取了那些抢救的措施;车辆着火时的具体情况,核对当事人的叙述与已知的事实是否相符。 (3)查勘路面痕迹,车辆着火现场路面上的各种痕迹,观察制动拖印、挫划印痕的形态,测量启始点至停车位制动拖印的距离,查勘着火车辆在路面上散落的各种物品及碰撞被抛洒的车体部件、车上物品位置,推算着火车辆行驶速度。 (4)查勘车体燃烧痕迹,检查车辆燃烧痕迹,重点查看车辆的电器、油路及电路情况,查勘发动机舱和车内仪表台的受损情况,初步判断燃烧起火点及火源,分析是碰撞事故引起燃烧还是车辆自燃引起燃烧。 (5)了解当事司机与被保险人关系,车辆为何由当事司机实使用,近来该车技术状况和使用情况如何,是否进行修理,最近一次在哪家修理厂维修的。 (6)调查取证,走访、调查现场其他有关人员,就其当时看到的情况做好询问记录,并对记录签名,留下联系电话。 (7)发现案件中存在某些疑点、牵涉到故意行为或人为失火情况,应作进一步调查,如多几个起火点、车上配件被移下、当事人行动反常、证词互相矛盾等,必要时通过公安消防部门进一步了解案件性质、着火原因。 (8)跟踪公安消防部门认定火灾原因,与自己通过查勘、访问、观察、提取、检验、清点等方法分析得出的火灾进行比较,发现疑问要及时沟通,并做好记录。 三、机动车被盗抢案件 机动车被盗抢案件,就是投保车辆发生全车被盗或被抢,根据保险条款,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照出现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如今,各家保险公司都把盗抢险作为主险来承保。盗抢案件查勘注意事项如下: (1)接到调度后,调查人员应赶赴第一现场查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做好询问记录,进行现场拍照并检查现场有无盗抢痕迹,有无遗留作案工具。注意分析报案人所言有无自相矛盾之处,如停车位置周围环境、车主反映的被盗经过等有无可疑之处。 (2)走访、调查现场有关人员,调查车辆停放、保管、被盗抢的情况,做好询问记录,特别注意停车场收费情况,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停车收费凭证,了解车辆丢失后追偿的可能性。 (3)调查车钥匙及证件是否一同丢失。调查被盗车辆的钥匙配备情况,对钥匙进行鉴定,判断是否为原件,调查车辆相关证件是否缺失,查看车主证件,车主是单位的需营业执照,是个人需身份证。 (4)核实报警情况,走访接报案公安部门的执勤民警,核实客户报案时间,记录当时接报案的详细情况,被盗案件是否立案侦察,丢失车辆是否录入公安网上系统。 (5)调查被盗抢车辆的购置、入户上牌及过户等情况,调查使用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如被盗抢车辆发生转让,应请被保险人及时提供有关转让证明。 (6)向被保险人了解其近期财务状况,是否有经济纠纷,调查被盗车辆近期维修情况。 (7)向保险人了解被盗车辆的投保、验车情况记录,索取被盗车辆的投保单。 (8)告知客户索赔所需的资料,如:《行驶证》、《购置费凭证》、《购车发票》、车钥匙、保单等,跟踪案件立案后两个月内是否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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