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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及招聘方案的制定(46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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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政策及招聘方案的制定   自2005年国家人事部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来,各县(市)区和部分市直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相继组织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去年,我市对市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首次实行公开招聘,取得了一定成绩,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招聘工作,今年年初,在总结过去招聘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市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对公开招聘人员的政策、程序、方法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下面,就公开招聘人员政策、招聘工作应注意的问题以及招聘方案的制定进行讲解。 一、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政策 (一)公开招聘的范围 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除政策性安置、组织任命、涉密岗位人员,以及符合我市调配条件的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政策性安置人员:指军转干部、计划内安置退役士兵等。 ●组织任命人员:指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任命人员。 ●涉密岗位人员:指不宜公开的岗位,如:机要人员。 ●符合我市调配条件的人员:指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28号)规定的可以通过调配方式进入的人员。 (二)公开招聘人员条件 1. 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2. 济南市常住户口(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或引进急需紧 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户籍和年龄限制)。 3. 具备用人单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 ●不能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 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需要回避的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 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三支一扶”考生加分政策 根据《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鲁人发[2008]29号)要求,对我市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我市市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报考县、乡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四)“三支一扶”优秀毕业生聘用政策 根据《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鲁人发[2008]29号)规定,对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三支一扶”毕业生,用人单位可在其服务期满当年度,经考核择优聘用。 (五)见习期满毕业生聘用政策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安排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字〔2008〕162号)精神,对参加就业见习期满考核优秀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按一定比例择优聘用。 事业单位安排大学生就业见习应先申请见习基地,然后按照申报见习方案、公开招募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安排就业见习、见习期满考核等程序进行,见习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办法、程序和相关政策,详见济人字〔2008〕162号文件。 (六)高层次或特殊人才的招聘方式 1.对因涉密、专业特殊等不宜公开或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简化程序组织招聘。涉密岗位,指机要、安全等部门招聘人员;专业特殊岗位,一般指在连续两次公开招聘中,报名人数均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 2.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招聘应面向社会发布公告。但对符合《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聘用高层次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字〔2008〕164号)规定的第一、二、三项人才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以对选聘对象直接考核聘用。 (七)体检结果的认定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体检医院主检医生应对每位体检考生作出是否合格的体检结论,签名后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用人单位依据体检医院的书面结论,确定是否体检合格。因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人员的管理 1.实行聘用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要求,应聘人员正式录用后一律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要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移交、工资、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 2.实行试用期制度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依法订立后,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和违约责任按《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招聘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执行政策不够严格、工作程序不够规范、招聘信息不够公开、监督措施不够有效等。为进一步做好今后招聘工作,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下面重点讲六个问题: (一)切实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1.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是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要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做好公开招聘的组织工作和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2.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后,要 以主管部门名义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核准。招聘方案原则上每年第一季度集中核准一次。确有特殊情况的单位,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编制招聘人员方案,经核准后组织实施。 3. 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须以书面正式方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采取科学有效的组织方式 公开招聘人员组织工作各地做法不一,目前,主要有二种形式:一是整个招聘工作全部由政府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类似公务员招考的方式,实行统一命题、统一报名、统一笔试、统一面试,如我省大部分地市和我市部分县市区一般采取这种形式。个别省实行全省四级联考。二是统放结合的方式,即根据招聘单位的经费类型、招聘人员的数量、招聘岗位的类别与等级,可由政府人事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也可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总结去年招聘工作经验,结合实际,我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主要采取统放结合的方式。 1.全额和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原则上每年全市统一组织一次;因工作需要急需招聘人员的,可适时组织招聘。如去年5月份全市统一组织了178个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人员工作,12月市卫生系统单独组织事业单位招聘工作。 2.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或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招聘人员,可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如去年市规划局自行招聘21名规划专业人才,市房管局、市交通局自行组织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 (三)严格规范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标准条件,认真审查把关,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确保操作程序规范,招聘结果公正。 1. 申报招聘计划。严格按照机构编制和人员计划管理的规 定,向市人事局申请年度增人计划。 2.制定招聘方案。在下达的增人计划内,根据岗位需要制定招聘人员方案。 3.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人员信息一般通过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中国济南人才网、招聘人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和有关报刊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招聘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招聘单位情况简介,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待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内容,报名方法等。 4.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在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由招聘人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全市集中统一组织网上报名时,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审查,解答考生咨询电话。 5.考试、考核与体检。 6.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至15日。 7.签订聘用合同。 (四)公开招聘人员的考试方法 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考试内容、形式,根据岗位需求和招聘对象确定,考试成绩应及时上网公布并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1.笔试实行分类考试 (1)招聘综合管理岗位人员,应重点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2)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以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为主; (3)招聘工勤岗位人员,原则上采取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 合的方式,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笔试应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或用人 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 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突出专业特点 ●面试由招聘人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和专业要求自行组织。 ●面试工作前要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招聘主管机关审批后,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可采用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及实际操作等方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每个考评组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其中专业性较强的岗位专家考官原则上不少于70%,专业题分值一般不低于70%。面试成绩原则上当场评判、当场宣布,面试结束后上网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人选名单。为确保面试工作公平、公正,面试现场应邀请纪检等方面人员现场监督。 ●艺术表演等专业性较强的特殊岗位招聘人员,可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招聘人员方案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制定,报招聘主管机关核准。 (五)招聘单位需要上报主管机关的材料 1.招聘工作方案、招聘简章(市属单位须核准后组织实施,县市区报备案); 2. 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纪检领导签字后备案)、招聘计划 核减情况(须核准后公布); 3.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纪检领导签字后备案); 4. 面试工作方案(须核准后组织实施); 5.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纪检领导 签字后备案); 6. 考核、体检情况(纪检领导签字后备案); 7. 人员递补情况(须核准后公布); 8. 拟聘用人员名单(纪检领导签字后备案)。 (六)需要上网公布或公示的内容 公开招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扩大招聘信息公开范围,真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公开招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以下内容要通过县(市)区政府网站、人事网站和有关媒体社会公开发布: 1.招考简章(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2.招聘计划核减情况; 3.政策规定加分人员名单; 4.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5. 面试公告; 6.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7. 人员递补情况; 8.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三、招聘工作方案的制定 (一) 招聘工作方案应包含的要素 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的性质(全额、差额)、级别(副局级或处级)、职能、编制情况(编制总数、空编数)、增人计划数。 2.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的岗位名称、岗位类别(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工勤)、级别(初级、中级、高级)、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岗位条件、专业要求、面试比例等。 3.报考人员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的年龄、户籍、学历等要求,不允许报考人员范围。 4.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明确是网上报名还是现场报名,报名的时间,现场报名的地 点,报考人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收费标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等内容。 5.招聘的方法、时间和内容 应当说明本次招聘的方法,是笔试、面试、考核还是实际操 作或其他方法,同时应说明考试的时间(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的科目、面试的形式、实际操作的内容等。 6.成绩的计算方法 包括是否设分数线、笔试中各科目所占的比例;面试或实际 操作中各位考官的打分原则和考生成绩的产生办法;总成绩的计算原则;进入考核体检人选的比例等内容。 7.考核和体检的方法 应说明考核采用哪种方式,体检的标准和医院级别。 8.聘用后的管理 应当说明聘用后采用合同制管理;聘用后的待遇;试用期的 时间等内容。 9. 招聘工作的组织机构 应当成立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 和职工代表、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机构。 10. 加分政策 应对“三支一扶”考生的加分政策做出明确规定。 (二)示例 1.2008年度济南市交通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2.2008年度济南市交通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3.2008年市教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方案。 附:参考资料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 2.《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 3.《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 4.《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鲁人发[2008]29号)。 5.《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安排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字〔2008〕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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