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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专业中初级评审题库(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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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专业中初级评审题库 1、消防法规体系的组成部分? 答:消防法规体系由消防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及消防技术标准组成。 2、《消防法》的施行时间和总结构? 答:《消防法》于1998年4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消防法》分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共五十四条。 3、各级人民政府的消防职责? 答:⑴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⑵应当将包括消防空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⑶应当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意识。 ⑷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⑸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群众性消防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 ⑹应当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增强扑救火灾的能力。 ⑺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消防站建设标准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4、《消防法》规定实施消防监督管理的机构和范围? 答: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5、《消防法》对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职责和义务有哪些? 答: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定期监督检查。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审核、验收等监督检查不得收取费用。 6、《消防法》和《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规定的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有哪些? 答: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7、《消防法》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施工及验收的规定是什么? 答:《消防法》第十条规定: ⑴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 ⑵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⑶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变更; ⑷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8、《消防法》对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以及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的规定是什么? 答:《消防法》第十一条规定: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应当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的,必须选用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合格的材料。 9、《消防法》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是什么? 答: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10、《消防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哪些? 答:《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定: ⑴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⑵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对独立馐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贴附危险物品标签。 ⑶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⑷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⑸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11、《消防法》设定的处罚种类有哪些? 答:《消防法》设定了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行政拘留共五类处罚。 12、《消防法》对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行为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答:以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 13、消防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包括主要哪几个方面的内容? 答:一般程序是实施行政处罚时普遍适用的程序。一般程序主要有以下内容:⑴调查取证;⑵告知当事人应有的权利;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⑷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⑹执行。 14、消防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 答:需要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15、刑罚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答:刑罚是国家司法机关惩罚犯罪的强制措施。 其特点是:(1)刑罚的严厉性,刑罚是最严厉的制裁方法;(2)适用对象的特定性,刑罚只能对犯罪分子适用;(3)实施机关的专门性,刑罚只能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实施,对任何犯罪嫌疑人未经审判,不能确定为有罪;(4)程序的严格性,对犯罪人实施刑罚,必须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权限和诉讼程序进行,不得违反法定程序。 16、什么是失火罪,其主要特征和处罚是什么? 答:失火罪是指行为人过失引起火灾,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失火罪的主要特征是:(1)客观方面,必须有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如果仅有失火行为而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就不构成本罪。(2)主观方面,行为人主观上是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前一种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后一种为过于自信的过失。 刑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失火罪的刑罚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7、什么是消防责任事故罪,其主要特征和处罚是什么? 答: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主要特征: (1)必须有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的行为。“消防管理法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是构成本罪的要件之一。 (2)必须是造成了严重后果。“严重后果”主要是指发生重大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严重损失。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行为人对拒绝执行主观方面应是故意的,对拒绝执行而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出于过失。 刑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刑罚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8、什么是重大责任事故罪,其主要特征和处罚是什么? 答: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 主要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4)主观方面是过失。 其刑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9、《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中的重大安全事故有哪几类? 答:(1)重大火灾事故;(2)重大交通安全事故;(3)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4)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 重大安全事故;(5)煤矿和其他矿山重大安全事故;(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7)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20、什么是行政复议? 答: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 21、行政复议的范围? 答: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有十一类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定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2、什么是行政诉讼?其意义是什么? 答: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23、行政诉讼的证据和举证责任是什么? 答: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的证据分为七类: (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举证责任就是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4、什么叫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答:赔偿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形式。 行政赔偿是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方式有三种: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25、什么是刑事诉讼? 答: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在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 26、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一、拘传;二、取保候审、三、监视居住;四、拘留;五、逮捕。 27、公安消防机构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履行的职责是什么? 答:公安消防机构发现火灾隐患: ⑴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⑵对造成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消防法法律责任的规定予以处罚; ⑶对需要给予责令停产停业处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决定后执行。 28、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其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答: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⑴对于符合国家建筑工作消防技术标准的消防设计、建筑工程通过审核、验收的; ⑵对应当依法审核、验收的消防设计、建筑工程,故意拖延,不予审核、验收的; ⑶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改正的; ⑷利用职务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品牌或者指定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⑸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29、燃烧的概念是什么? 答: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的现象。 30、燃烧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答:燃烧过程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和温度(引火源)。 31、有焰燃烧的充分条件有哪些? 答: ⑴一定的可燃物浓度; ⑵一定的氧含量; ⑶一定的点火能量; ⑷不受抑制的链式反应。 32、什么是可燃物、助燃物、引火源? 答: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化学反应的物质称可燃物。 能帮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即能与可燃物发生氧化反应的物质称为氧化剂。 引火源是指供给可燃物与助燃氧化剂发生燃烧反应的能量来源。 33、火灾的定义是什么? 答: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34、按国家标准,火灾分为哪几类? 答:根据国家标准GB4968-85《火灾分类》的规定,将火灾分为A、B、C、D四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 35、热传播有哪几种途径? 答:热传播有三种途径,即:热传导、热对流和热辐射。 热量通过直接接触的物体从温度较高部位,传递到温度较低部位,叫热传导。 通过流动介质将热量由空间的一处传到另一处的现象叫做热对流。 以电磁波形式传递热量的现象,叫做热辐射。 36、灭火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答:所谓灭火,就是熄灭或阻止物质燃烧的措施。因此灭火的基本原理就是用冷却、窒息、隔离和化学抑制等方法来破坏燃烧必要的条件,使燃烧反应终止。 37、什么是冷却灭火? 答:对一般可燃物而言,它们之所以能够持续燃烧,其条件之一就是它们在火焰或热的作用下,达到了各自的着火点。冷却灭火,就是将火场温度降低,对于一般可燃固体,将其冷却到其燃点以下;对于可燃液体,将其冷却到闪点以下,燃烧反应就会中止。用水扑灭一般固体物质火灾,主要是通过冷却作用来实现的。水能大量吸收热量,使燃烧物的温度迅速下降,最后导致燃烧终止。 38、什么是窒息灭火? 答:各种可燃物的燃烧,都需要在其最低氧浓度以上的条件下进行,低于此浓度时,燃烧不能持续。窒息灭火就是用不燃气体来稀释氧浓度进行灭火的方法。用于降低氧浓度的气体有二氧化碳、氮气、水蒸气等。此方法多用于密闭或半密闭空间。 39、什么是隔离灭火? 答:燃料是燃烧条件中的主要因素,隔离灭火就是把可燃物与火焰以及氧隔离开来,使燃烧反应中止。火灾中,关闭有关阀门,切断流向着火区的可燃气体和液体的通道;打开有关阀门,使已经燃烧的容器或受到火势威胁的容器中的液体可燃物通过管道导至安全区域,都是隔离灭火的措施。 此外,用喷洒灭火剂的方法,把燃料与氧和热隔离开来,也是通常采用的一种隔离灭火方法。泡沫灭火剂灭火,就是用产生的泡沫覆盖于燃烧液体或固体的表面,在冷却作用的同时,把可燃物与火焰和空气隔开,达到灭火的目的。 40、什么是化学抑制灭火? 答:物质的有焰燃烧中的氧化反应,都是通过链式反应进行的。如果能够有效地抑制链式反应所需的自由基的产生或者能够迅速降低火焰中H、OH、O等自由基的浓度,燃烧就会中止。许多灭火剂都能起到这样作用,如干粉灭火剂,其表面能够扑获OH和H,使之结合成水,自由基浓度急剧下降,导致燃烧的中止。 41、闪燃、闪点的概念? 答:闪燃:在液体(固体)表面上能产生足够的可燃蒸气,遇火能产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称为闪燃。 闪点: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固体)表面能产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闪点。 42、燃点和自燃点的概念? 答:燃点: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或固体能发生持续燃烧所需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 自燃点:在规定的条件下,可燃物质产生自燃的最低温度是该物质的自燃点。 43、可燃液体按其火灾危险性分哪几类? 答:在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时,将可燃液体按其闪点高低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是指闪点<28℃的液体;乙类是指闪点≥28℃至<60℃的液体;丙类是指闪点≥60℃的液体。 44、爆炸的定义是什么? 答:爆炸: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的现象称为爆炸。爆炸可分为物理爆炸(如:蒸气锅炉、液化气钢瓶等的爆炸)和化学爆炸(如:炸药的爆炸、可燃气体、液体蒸气和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等)。 45、爆燃与爆炸的区别有哪些? 答:爆燃是指以亚音速传播的爆炸。发生爆燃时物质的爆炸变化速率为数十米至百米,压力不激增,没有爆炸特征的巨大响声及冲击波,无多大的破坏力。 爆炸又称为爆轰,是以冲击波为特征,以超音速传播的爆炸。由于压力激增,有震耳的响声及震动感,具有很大的破坏力。 46、爆炸浓度极限的概念? 答: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混合后遇火会产生爆炸的最高或最低浓度,称为爆炸浓度极限。也叫燃烧浓度极限(范围)或火焰传播极限。通常以体积百分数表示。 可燃性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能使火焰传播的最低浓度称为该气体、蒸气或粉尘的爆炸下限。也称燃烧下限。 可燃性气体、蒸气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能使火焰传播的最高浓度称为该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上限。也称燃烧上限。 47、气体按其火灾危险性分哪几类? 答:可燃气体根据爆炸浓度下限分为: 1)一级可燃气体,即《建规》中的甲类危险物品。是指爆炸浓度下限<10%的气体; 2)二级可燃气体,即《建规》中的乙类危险物品。是指爆炸浓度下限≥10%的气体。 48、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哪几类,各类火灾危险性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答:生产的火灾危险性是按生产过程中使用或加工的物品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的。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将其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各类的火灾危险性特征如下: 甲类:使用或生产下列物质的生产: (1) 闪点<28℃的液体 (2) 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 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乙类:使用或生产下列物质的生产: (1) 闪点≥28℃至<60℃的液体 (2) 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 助燃气体 (6) 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 丙类:使用或生产下列物质的生产: (1) 闪点≥60℃的液体 (2) 可燃固体 丁类:具有下列情况的生产: (1) 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 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 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 (3)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戊类: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49、粉尘爆炸的条件? 答:粉尘爆炸应具备三个条件:即粉尘本身具有爆炸性;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中并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浓度;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火源。 50、氧指数的概念? 答:在规定条件下,固体试样在氧、氮混合气流中,维持平稳燃烧所需的最低氧含量。以氧所占的体积百分数的数值表示。 51、气体的燃烧特点? 答:可燃气体的燃烧因为不需要像固体、液体那样需经过熔化、蒸发过程,所需热量仅用于氧化或分解,或将气体加热到燃点,因此一遇到火源极易燃烧,速度也极快。 52、液体的燃烧特点? 答:可燃液体的燃烧实际上是液体蒸气的燃烧,液体在受热燃烧之前必须有一个蒸发气化或分解过程,因此燃烧与否、燃烧速率等与液体的蒸气压、闪点、沸点和蒸发速率等性质有关。其易燃程度及燃烧速率比气体要低。 53、什么是突沸现象和沸溢油品? 答:液体在燃烧过程中,由于向液层内不断传热,会使含有水分、粘度大、沸点在100℃以上的重油、原油产生沸溢和喷溅现象,造成大面积火灾。这种现象称为突沸,往往会造成很大的危害,这类油品称为沸溢性油品。 54、固体的燃烧特点? 答:固体可燃物必须经过受热、蒸发、热分解过程,使固体上方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燃烧极限,才能持续不断地发生燃烧。其燃烧方式有蒸发燃烧、分解燃烧、表面燃烧和阴燃等四种。 55、什么是燃烧产物,主要包括哪几类? 由燃烧或热解作用而产生的全部的物质称作燃烧产物。 燃烧产物通常指燃烧生成的气体、热量、可见烟等。 ⑴燃烧生成气体一般指一氧化碳、氰化氢、二氧化碳、氯化氢、二氧化硫等。 ⑵大多数物质的燃烧是一种放热的化学氧化过程。从这种过程放出的能量以热量的形式表现,形成热气的对流与辐射。热量对人体具有明显的物理危害。 ⑶由燃烧或热解作用所产生的悬浮在大气中可见的固体和(或)液体颗粒总称为烟。其粒经一般在0.01μm~10μm。这种含碳物质中大多数物质是在火灾中不完全燃烧所生成的。 56、危险化学品分哪几类? 答:根据国家标准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将危险品分为以下九大类: 第一类:爆炸品。如梯恩梯、硝化甘油等。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二氧化硫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如苯、乙醇、乙醚等。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如红磷、硝化棉等;自燃物质如黄磷等;遇湿易燃物品如电石、金属钠、钙等。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如过氧化氢溶液、高锰酸钾等。 第六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如氰化氢等。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如硝酸铀等。 第八类:腐蚀性物品。如硝酸等。 第九类:杂类。 57、ABC干粉灭火器中A、B、C各有什么含义? 答:“A”表示固体火险场所 “B”表示液体火险场所 “C”表示气体火险场所 58、灭火器类型的选择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一、扑救A类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二、扑救B类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扑救极性溶剂B类火灾不得选用化学泡沫灭火器; 三、扑救C类火灾应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四、扑救带电火灾应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五、扑救A、B、C类火灾和带电火灾应选用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六、扑救D类火灾的灭火器材应由设计单位和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协商解决。 59、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氨盐干粉灭火器各用于什么场所? 答: 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属于BC干粉灭火器,不具有灭固体火灾的能力,因此该灭火器不能配置在固体火险场所。 60、高、中、低倍泡沫液的发泡倍数各是多少? 答:低倍泡沫的发泡倍数为:5-20倍; 中倍泡沫的发泡倍数为:20-200倍; 高倍泡沫的发泡倍数为:200倍以上。 61、灭火器对于B类火灾的灭火级别是怎样定义的? 答:当灭火器能扑灭0.2平方米的油盘火时,该灭火器扑灭B类火灾的能力(灭火级别)以1B表示,依此类推。 62、“MY4”、“MF2”、“MFL8”、“MJPT24”、“MSQ9”等是一些常用灭火器的标记示例,指出各自含义? 答: “MY4”的中文含义为:手提式灭火器、充装1211灭火剂、灭火剂重量4Kg; “MF2”的中文含义为:手提式灭火器、充装BC干粉灭火剂、灭火剂重量2Kg; “MFL8”的中文含义为:手提式灭火器、充装ABC干粉灭火剂、灭火剂重量8Kg; “MJPT24”的中文含义为:推车式灭火器、充装机械泡沫灭火剂、灭火剂重量24Kg; “MSQ9”的中文含义为:手提式灭火器、充装清水灭火剂、灭火剂重量9Kg; 63、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标准中,对于一般性难燃B1级材料有哪几项主要性能指标要求? 答:1、通过可燃性实验。且不允许有滴落物引燃滤纸的现象。 2、难燃性实验:烟气温度不超过200度,燃烧后平均余长不小于15厘米(且任一试件的剩余长度大于零)。 3、烟密度实验:烟密度等级小于等于75。 64、钢结构防火涂料分厚型和薄型两种,其防火的原理有什么差别? 答:厚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主要是其表面为粒状,热导率低,通过隔热达到防火的目的。 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在高温时受热膨胀增厚,其多孔结构使得导热系数较低,以此来达到隔热防火的目的。 65、防火堵料有哪几类? 答:无机防火堵料、有机防火堵料、防火包。 66、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的评定和分级标准采用什么标准?如何划分? 答: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的评定和分级标准采用GB8624《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标准。 具体划分为4个级别:A级——不燃材料、B₁级——难燃材料、B₂级——可燃材料、B₃级——易燃材料。 67、简述疏散照明灯与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功能。 答:疏散照明灯为人员疏散提供照明。 疏散指示标志灯是用图形、文字指示安全出口及其方向或位置。 68、简述离子感烟探测器的工作原理。 答:离子感烟探测器是利用电离室的离子流的变化基本正比于进入电离室的烟雾浓度大小来探测烟雾浓度的。电离室内的放射源将室内的纯净空气电离,形成正负离子,当两个收集极板间加一电压后,在极板间形成电场,在电场的作用下,形成离子流,当烟雾粒子进入电离室后,由于烟雾粒子的直径大大超过被电离的空气离子的直径,因此烟雾粒子在电离室内对离子产生阻挡和俘获的双重作用,从而减少了离子流。 69、在湿式、干式、预作用、雨淋、水幕、水雾等固定式喷水灭火系统中所用的喷头哪些是开式喷头,哪些是闭式喷头? 答:湿式、干式、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中所用喷头为闭式喷头,其它为开式喷头。 70、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选型应符合什么规定? 答:1、不作吊顶的场所,当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时,应采用直立型喷头。 2、吊顶下布置的喷头,应采用下垂型喷头或吊顶型喷头; 3、顶板为水平面的轻危险级、中危险级I级居室和办公室,可采用边墙型喷头; 4、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应采用洒水喷头; 5、易受碰撞的部位,应采用带保护罩的喷头或吊顶型喷头。 71、简述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工作原理。 答:湿式系统由闭式喷头、湿式阀、水力警铃和供水管路组成。 工作原理:火灾发生时,火焰或高温气流使闭式喷头的感温元件动作,喷头开启,喷水灭火。水在管路中流动后,打开湿式阀和通向水力警铃的通道,水流冲击水力警铃发出声响报警信号。当系统中装有压力开关或水流指示器时,可将报警信号送至报警控制器或控制室,也可以此启动消防泵。 72、简述二氧化碳自动灭火系统的工作原理。 答:保护区发生火灾时,所产生的烟雾、高温和光辐射使感烟、感温、感光等火灾探测器将接收到的火灾信号转成电信号,输入到检测控制器,自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由控制器发出指令,起动电磁阀,电磁阀开启,起动瓶贮存的高压气体通过电磁阀进入贮气瓶组的气动阀,气动阀开启后,灭火剂通过管道及喷嘴输送到保护区,扑救初起火灾。 7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哪些物质的火灾?不得用于扑救哪些物质的火灾? 答:扑救火灾类型 (1)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2)液体火灾或石蜡、沥青等可熔化的固体火灾; (3)固体表面火灾及棉花、织物、纸张等部分固体深位火灾; (4)气体火灾。 不得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 硝化纤维、火药等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 (2) 钾、钠、镁、钛、锆等活泼金属火灾; (3 )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74、简述水轮驱动式高倍泡沫发生器的工作原理。 答:该发生器由发泡网、水轮机、壳体、喷嘴、混合液管、叶轮、保护罩及管道等部件组成。 其工作原理是:当压力水进入进水管后,大部份水进入水轮机,驱动安装在主轴上的转轮,并使同轴上的叶轮旋转,产生运动气流,小部分压力水进入比例混合器,在混合器喷嘴处,由于水的流速急剧增加,在喷嘴前的真空室内形成真空,高倍泡沫液由吸液管吸入比例混合器的真空室,并与喷嘴喷出的水及水轮机出口的水混合,形成高倍数泡沫混合液,由喷嘴以雾状喷向发泡网,在发泡网上形成一层薄膜,借助于运动气流通过发泡网孔,膨胀成大量的气泡即高倍泡沫。 75、防火阀及防火排烟阀的应用场所及动作温度? 答:防火阀的应用场所:安装在通风、空调的送、回风管上,动作温度为70度关闭 防火排烟阀的应用场所:安装在消防防排烟系统管道上,动作温度为280度关闭。 76、简述挡烟垂壁的作用和使用场合。 答:减缓烟的扩散速度。主要应用在走廊、通道等场所。 77、点型火灾探测器布置的要求有哪些? 答:点型火灾探测器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探测区域内的每个房间至少应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 (2)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 (3)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4)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5)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6)探测器的安装距离应根据其保护半径来确定。 (7)在有梁的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应符合有关的具体要求。 78、点型离子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报警探测器可以用于体育馆、体育场、礼堂等大空间场所吗?为什么? 答:不能,由于体育馆等大空间场所的垂直距离超出了上述探测器的保护范围。上述探测器不能发挥其正常的探测功能。 79、简述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工作原理。 答: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是一种全自动式的局部增压供水装置。其工作原理为:在水泵和供水管网之间增设了压力空气贮能罐。供水管网用水量的变化直接反映为气压水罐内压力的变化,当气压水罐内的水位到达最高点时,压力控制器切断水泵电源,靠罐内压缩空气的压力将水输送给水系统,当气压水罐的水位降至最低点时,压力控制器启动水泵向给水系统和气压水罐内供水,当罐内水位达到最高点时,水泵停止工作,这样重复上述过程,不间断的向给水系统供水。 80、水喷雾灭火系统能否应用在油浸变压器、油类、极性溶剂类火险场所?为什么? 答:能。由于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主要是:表面冷却、窒息、乳化、稀释等,它不仅提高了水的灭火效率,同时由于其细小水雾滴的形式所具有的不会造成液体火飞溅、电气绝缘程度高等特点使得其应用范围较广,可以应用于上述火险场所。 81、按照安装场合,室外消火栓有几种型式? 答:按照安装场合,可分为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地上式室外消火栓两类。 82、室外消火栓的布置要求是什么? 答: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布置,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宜在道路两侧布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距路边的距离不应大于2米,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米;其其布置间距不应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米,每个消火栓的用水量应为10-15L/S;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毫米或100毫米和两个直径为65毫米的栓口,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毫米和65毫米的栓口各一个;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以内,如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S时,可不设室外消火栓;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罐罐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外,便距该罐壁15米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高层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规范规定的室外消防用水量,经计算确定;室外消火栓应沿高层建筑均匀布置,消火栓距高层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米,并不宜大于40米;在该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室外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当采用地下式消火栓时,应有明显标志。 83、按照安装型式,水泵接合器有几种型式? 答:按照安装型式,分为地上式水泵接合器、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墙壁式水泵接合器和多用式水泵接合器四类。 84、设置水泵接合器的设置要求是什么? 答: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置水泵接合器,具体要求如下: (1)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经计算确定,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应按10-15L/S计算; (2)消防给水为竖向分区供水时,在消防车供水能力范围内的分区,应分别设置水泵接合器; (3)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40米; (4)水泵接合器宜采用地上式,当采用地上式水泵接合器时,应有明显标志。 85、简述消防水泵接合器与室内消火栓的区别? 答:消防水泵接合器的作用是:消防车和机动泵向建筑物内消防给水系统输送消防用水和其它液体灭火剂的连接器具。 室内消火栓是室内供水管网向火场供水的带有阀门的接口,通常与消防水带、水枪配套使用。 其主要差别有室内栓是固定供水系统的出水口,而水泵接合器是室内供水系统的进水口,且带有单向阀。 86、消防水带中,“8型”表示什么意思? 答:8型表示消防水带工作压力为0.8MPa。 87、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哪些? 答:公安消防机构应当适时进行下列形式的消防监督检查: (一)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定期监督检查和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抽样性监督检查; (二)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和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督检查; (四)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的消防监督检查; (五)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88、如何确定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 答: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将存在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确定为火灾隐患;将存在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89、消防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是: (一)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在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是否依法办理了有关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 (二)已经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项目使用、改变情况; (三)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内容。 90、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可以采用哪些方法? 答: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一)询问单位防火工作人员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等情况; (二)查阅有关消防安全的文件、资料; (三)查看消防设施、设备的外观、运行情况; (四)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功能; (五)检查灭火、疏散预案等的操作情况。 91、哪些场所使用、开业或举办活动前应向消防机构进行申请? 答: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受理下列场所使用、开业或者举办活动的申请: (一)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 (二)宾馆、饭店; (三)商场、集贸市场; (四)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的场所。 92、公安消防机构对公共娱乐场所使用、开业前进行检查的程序是什么? 答: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受理有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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