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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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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北部新区实施纲要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重庆市环保局北部新区分局 目 录 一、实施范围 1 二、指导思想 1 三、工作目标 1 四、主要任务 5 五、保障措施 6 六、附件 7 附件一 北部新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现状表 9 附件二 北部新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重点指标 12 附件三 北部新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 13 附件四 北部新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程项目任务分解表 17 附件五 北部新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保障措施任务分解表 30 为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决定》(渝府发〔2010〕59号),确保北部新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简称“创模”)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推动重庆创模活动顺利开展,助推北部新区“五大功能集聚区”建设,根据《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2010-2013年)》(渝办〔2010〕30号)、《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实施意见》(渝办〔2010〕33号)有关要求,结合北部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覆盖北部新区五街一镇(天宫殿街道、人和街道、鸳鸯街道、翠云街道、大竹林街道、礼嘉镇),共129.9平方公里。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北部新区“五大集聚区”的功能定位,在实施“两个转变”的过程中,树立“生态立区、环境优先”的发展理念,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宜居、宜业”的生态城市示范区、现代都市风貌展示区和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的建设。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2年高标准全面达到创模指标要求,生态环境质量居主城区前列,实现北部新区城市环境质量的再提高和城市品质的大优化。 进一步建立健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全面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幅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市民环境素养,高标准创建特色鲜明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高度融合,在主城各区创模活动中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对重庆市创模工作形成积极的助推力,进一步推动现代都市风貌展示区和生态环境和谐的“宜居、宜业”新区建设。 (二)主要指标要求和实施重点 2012年全区创模主要指标、现状及实施重点(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1. 基本指标(无条件满足项)(共2项)由于北部新区不是一个独立的行政单元,不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国家卫生区的申报、创建,同时北部新区环保分局属于重庆市环保局派出机构,没有配套的监测、监察、信息、宣教等机构,因此“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环保机构独立建制,环保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建设满足要求”二项不参与考核、评价。 (1)“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2)“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此2项基本条件指标为“一票否决”,必须无条件保证完成。 2. 攻克未满足国模考核要求的指标(共8项)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80%);(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1天且污染物浓度达标”;(3)“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分贝);(4)“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无黑臭河流”;(5)“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6)“医疗、工业、放射性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率”(100%);(7)“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85%);(8)“城市环境卫生整治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GB50449-2008)。 3. 满足国模要求考核且进一步优化的指标(共8项) (1)人均可支配收入>8500元和环保投资指数≥1.7%;(2)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4)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要求;(5)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6)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5%;(7)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 4. 高于国模考核要求且全市领先的指标(共7项) (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5天以上且主要污染物浓度达标;(2)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单位GDP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50%;(6)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98%;(7)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100%。 (三)阶段性目标 本实施纲要实施时间为2010-2013年,分为4个阶段,分别完成4个阶段性目标任务。 1.创模启动阶段(2010年6月1日—2010年8月31日) (1)组织成立北部新区创模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根据创模指标及考核要求,分析北部新区差距,制定北部新区创模实施方案,分解创模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 (3)召开北部新区创模工作动员大会,签订创模目标责任书。 (4)落实创模经费,制作宣传资料,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创模氛围。 2.创模攻坚阶段(2010年9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1)全面启动创模攻坚战,各责任单位制定创模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实施,对次级河流消除黑臭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基本完成重庆市创模规划和北部新区实施方案分解的重点工程项目及配套建设,2011年底考核指标基本达标。 (2)创模领导小组和创模办公室定期组织督查指导,定期召开会议,开展必要的督办活动,对进度缓慢、完成质量不好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限期整改,对创建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难题及时协调解决,协调攻克创模难点,推动创模工作顺利进行。 (3)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总结交流阶段性创建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3.创模全面达标阶段(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1)全面完成重庆市创模规划以及北部新区创模实施方案所分解的各项工作任务,所有指标全面达标,大力营造创模宣教氛围。 (2)配合市里完成创模预验收工作,对自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关责任单位要迅速进行整改和完善。 (3)汇总和整理各项指标有关档案资料,配合市里迎接国家国模考核验收。 4.创模验收阶段(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1)配合市里做好重庆市创建国模技术评估的各项工作。 (2)按照市里要求和部署,集中整改技术评估存在的问题。 (3)配合市里做好重庆市创建国模考核验收的各项工作。 (4)巩固和深化创模工作成果,在重庆市创建国模接受环保部创模公示期间,防止各项考核指标反弹,积极配合全市力争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公告命名。 (5)对创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制定巩固提高创建成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主要任务 创模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由七大系列工程构成,共包括27项子工程,内含81类项目;根据创模工作的实施重点,分为基本工程、重点工程和亮点工程三类。(详见附件四) (1)基本工程是指创模工作中需要继续深化、优化的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优化发展工程、燃煤及机动车尾气控制工程、机制创新工程、能力提升工程、监管网络工程、畜禽污染整治工程6项工程。 (2)亮点工程是指在创模工作中为展示北部新区城市特色所需重点打造的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结构调整工程、产业升级工程、河流整治工程、水体生态保护工程、城市森林工程、深度治污工程、城市容貌工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8项工程。 (3)重点工程是指创模工作中急需攻克的重点和难点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扬尘控制工程、大气有机特征污染物防治工程、空气环境质量预警预控工程、交通噪声防治工程、其它噪声防治工程、相关创建工程、城市污水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安全工程、工业企业稳定达标工程、固废综合处置工程、宣传教育工程、公众维权工程、示范创建工程13项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成立创模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北部新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创模领导小组),负责创模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综合决策。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任担任组长,管委会有关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相关驻区机构以及五街一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创模领导小组下设创模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创模办),牵头负责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考核、督查等日常工作。区创模办主任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兼任,副主任由环保分局局长、管委会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担任。区及驻区相关部门、五街一镇的分管领导为区创模办成员。区创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确定一名同志为区创模办联络员。 2.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区创模领导小组负责创模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综合决策;区创模办负责创模的统筹、组织、协调、指导、考核、监督等日常工作,在召开创模动员会前主要负责创模工作方案制定、创模规划编制等前期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全面推进创模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北部新区创模考核指标部门职责、任务分解详见附件三;北部新区创模工程项目部门职责、任务分工详见附件四;北部新区创模保障措施任务分解详见附件五。 (二)制度保障 建立“管委会统一领导,创模办统筹实施,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创模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与创模要求相适应的目标任务分解制度、督查督办及考核制度、工作调度及信息通报制度、公众参与及舆论监督制度,强化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创模工作有序推进。 (三)资金保障 北部新区财政要按照创模方案的要求,保障创模各项工作专项资金和工程任务的资金投入。畅通资金投入渠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 附件:1.北部新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现状 2.北部新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重点指标 3.北部新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 4.北部新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程项目任务分解表 5.北部新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保障措施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北部新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现状表 分类 序号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 考核要求 重庆市指标现状 北部新区指标现状 北部新区 指标评价 重庆2012年 目标 北部新区2012年目标 基本条件(一票否决) 1 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完成年度减排 任务 完成 完成 达标 完成 完成 年度减排任务 2 未发生特大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未发生 未发生 未发生 达标 未发生 未发生 3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城考) 名列前茅 名列前茅 视为达标 视为达标 视为达到 视为达到 社会经济 4 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8500 17191 17187 达标 29149 >8500 环保投资指数(%) ≥1.7% 2.5 2.0% 达标 2 ≥1.7% 5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煤/万元) <全国平均 0.805 (全国为2.189) 0.35 达标 <全国平均 国内领先水平 6 单位GDP用水量(吨/万元)<全国平均 <全国平均 106.7 (全国为70.72) 6.9 达标 <全国平均 国内领先水平 7 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强度(吨/万元) <全国平均 24.35 (全国为18.72) 1.00 达标 <全国平均 国内领先水平 单位工业增加值COD排放强度(千克/万元) <全国平均 3.97 (全国为3.54) 0.27 达标 <全国平均 国内领先水平 单位工业增加值SO2排放强度(千克/万元) <全国平均 9.78 (全国为15.42) 0.62 达标 <全国平均 国内领先水平 单位工业增加值烟尘排放强度(千克/万元) <全国平均 1.90 (全国为5.19) 0.01 达标 <全国平均 国内领先水平 环境质量 8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1天且污染物浓度达标 311天 303天 309 未达标 311天 315天 9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视为达标 达标 100% 达到 10 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无黑臭河流 100%,无黑臭河流 63.4% 嘉陵江划定了水域功能区且水质达标;盘溪河、跳墩河、肖家河等水体存在黑臭现象不达标 未达标 100% 划定功能区的水体水质达标率100%,未划定水域功能的水体无黑臭现象 11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60分贝 54.2 56 达标 55 ≤60分贝 12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70分贝 67.8 71.7 未达标 68 ≤70分贝 环 境 建 设 13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5% 38.2% 45% 达标 42% ≥50% 14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95% 92% 95% 达标 95% ≥95% 15 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稳定达标排放 未稳定达标 90% 未达标 稳定 达标排放 稳定 达标排放 16 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 ≥50% 94.9% 100% 达标 95% ≥98% 17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 ≥80% 87.6% 视为达标 达标 >80% ≥80% 18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5% 96% 100% 达标 96% ≥98% 19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90% 99.4% 95% 达标 99% ≥98% 20 医疗、工业、放射性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率 100% 100% 90% 未达标 100% 100% 环境管理 21 制定创模规划,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 ≥80% 95% 正在制订创模实施方案 达标 95% 达到 22 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三同时”执行率 100%,≥90% 100%,95% 100%,100% 达标 100%,95% 100%,100%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 ≥80% 70% 0 未达标 80% ≥80% 23 环保机构独立建制,环保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建设满足标准 达标 市级及九区监测、信息、宣教能力未满足 视为达标 达标 达标 达到 24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 ≥85% 69.8% 78.2% (渝北区统计数据) 视为未达标 85% ≥85% 25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 ≥85% 80% 100% 达标 85% 100% 26 城市环境卫生整治达到《城市容貌标准》 要求 达标 不满足 部分区域仍存在市容环境问题 未达标 达到 达到 附件2: 北部新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重点指标 指标性质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 考核要求 北部新区 指标现状 北部新区 指标评价 一票否决 指标 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完成 达标 未发生特大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未发生 未发生 达标 未达标 指标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1天且污染物浓度达标 311天 306 未达标 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无黑臭河流“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无黑臭河流”该项指标既是为达标指标,同样也是特色亮点指标。 100%,无黑臭河流 嘉陵江划定了水域功能区且水质达标,盘溪河、跳墩河、肖家河等水体存在黑臭现象不达标 未达标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70分贝 71.7分贝 未达标 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稳定 达标排放 未稳定达标 未达标 医疗、工业、放射性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率 100% 90% 未达标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 ≥80% 0 未达标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 ≥85% 78.2% 未达标 城市环境卫生整治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城市环境卫生整治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该项指标既是为达标指标,同样也是特色亮点指标。 达到《城市容貌标准》 部分区域仍存在市容环境问题 未达标 特色亮点 指标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5天且污染物浓度达标 311天 306 未达标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煤/万元) <全国平均 0.35 达标 单位GDP用水量(吨/万元)<全国平均 <全国平均 6.9 达标 单位工业增加值污染物(废水、COD、SO2、烟尘)排放量 <全国平均 (1.00、0.27、0.62、0.01) 达标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5% 45% 达标 附件3: 北部新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 分类 序号 考 核 指 标 要 求 考核范围 牵头单位 责 任 单 位 完成年限 一、 基本 条件 1 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 全区 环保分局 各街镇,产业局、建设局、规划办、市政局、计统局 2012年 2 未发生特大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1)近三年本行政区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前一年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本行政区域内三年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系统,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 全区 环保分局 各街镇,信访办、安监局、财政局 2012年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城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办(信访办) 各街镇,安监局、办公室 2011年 3 主城各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名列全市前茅 不参与考核 2012年 二、 经济 社会 4 (1)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500元以上 全区 计统局 各街镇,产业局、社会局 2012年 (2)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 全区 环保分局 各街镇,财政局、产业局、建设局、计统局 2012年 5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全区 产业局 各街镇,计统局 2012年 6 单位GDP用水量<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全区 社发局 各街镇,计统局、市政局、产业局 2012年 7 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分别<全国平均水平,近三年逐年下降 全区 产业局 各街镇,环保分局 2012年 三、 环境 质量 8 空气质量 (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1天以上 全区 环保分局 产业局、建设局、市政局、交通局、公安分局、森工办、土地储备中心 2012年 (2)PM10浓度年日均值满足国家二级标准 全区 市政局 建设局、环保分局、公安分局、交通局、森工办 2012年 (3)SO2浓度年日均值满足国家二级标准 全区 环保分局 产业局、质监分局 2012年 (4)NO2浓度年日均值满足国家二级标准 全区 环保分局 产业局、公安分局、质监分局 2012年 9 集中式饮 用水源地 水质达标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主要指标达标率100% 全区 2012年 (2)建立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 全区 2012年 (3)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质量动态监测体系 全区 2012年 10 水环境质量 (1)行政区域内水质考核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 全区 环保分局 计统局、各街镇,建设局、市政局、规划办、产业局 2012年 (2)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 出境水质 环保分局 市政局 2012年 11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全区 环保分局 建设局、交通局、市政局、规划办、公安分局、社发局 2012年 12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全区 公安分局 交通局、市政局、环保分局、 2012年 13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 全区 森工办 市政局 2012年 四、 环境 建设 14 城市生活 污水集中 处理 (1)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5% 全区 市政局 规划办、土储中心 2012年 (2)新建及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一级标准的A标准 不参与考核 2012年 (3)城市污泥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焚烧处理或农用 不参与考核 2012年 15 重点工业 企业主要 污染物达 标排放 (1)所有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稳定达到排放标准;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制订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按年度计划严格实施;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全区 环保分局 产业局 2012年 (2)按期完成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与产品任务的要求 全区 产业局 环保分局 2012年 16 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 全区 产业局 交通局、环保分局、计统局 2012年 17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 全区 2012年 18 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 理率 (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全区 市政局 建设局 2012年 (2)垃圾渗滤液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全区 市政局 建设局、环保分局 2012年 19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全区 环保分局 产业局、市政局 2012年 20 危险废物 依法安全 处置 (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100% 全区 环保分局 市政局、社发局 2012年 (2)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100%,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 全区 环保分局 安监局、产业局 2012年 (3)城市“限塑令”宣传到位、执行有力 全区 党工委宣传部 各街镇,商务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 2012年 五、 环境 管理 21 (1)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全区 组织部 各街镇,办公室、环保分局 2012年 (2)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全区 环保分局 各街镇,党工委、办公室、规划办 2010年 22 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全区 环保分局 产业局、建设局、规划办、计统局、商务局、招商局、工商分局、土地储备中心 2012年 23 环保机构独立建制,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不参与考核 2012年 24 在当地主流媒体常年开设“创模”长期专栏(题),城市内有充分的宣传标语和广告 全区 宣传部 各街镇,建设局、市政局、环保分局、计统局、交通局、信访办 2010年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5% 2012年 25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 全区 教育局 环保分局 2012年 26 城乡环境 卫生整治 (1)主城各区获得市级卫生区称号并向全国爱卫会推荐申报国家卫生区 全区 社发局 市政局、建设局、环保分局、交通局、各街镇 - (2)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制定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城乡结合部环境问题 全区 市政局 建设局、工商分局、环保分局、质监分局、商务局 2012年 备注:“完成年限”所列年份是该考核指标达标的最后期限,且该考核指标从达标之年起至2013年期间要保持稳定达标。 附件4: 北部新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程项目任务分解表 工程 系列 工程 名称 序 号 项目名称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牵头单位 责 任 单 位 完成 年限 一、环保 优化 发展 系列 工程 优化 发展 工程 1 城市建设优化布局 严格执行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划 规划办 环保分局、招商局、产业局 2011年 2 招商引(选)资及优化产业布局政策 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水耗、排放强度大的企业,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水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选择性地招商引(选)资,优化调整产业布局 产业局 招商局、软件办、商务局 2011年 3 实施产业环境准入政策 制订并完善北部新区产业环境准入政策,强化环境监管;严格禁止在梁沱取水口上游建设环境风险等级高、有重金属污染和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大力推进ISO14000认证 环保分局 产业局、招商局、国土分局 2011年 4 实施环境经济政策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的产业研究实施退出措施 产业局 政研室 2011年 按照扬尘收费标准,开征扬尘排污费 环保分局 建设局、市政局 2011年 鼓励发展低碳产业,促进低碳经济 产业局 政研室、财政局 2012年 5 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严格执行规划环评和区域环评法律制度,开展规划环评及区域环评 环保分局 规划办、招商局、产业局 2012年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法律制度及“三同时”制度 6 企业环境绩效评估 开展企业环境绩效评估工作 环保分局 产业局 2010 结构调整工程 7 污染企业 环保搬迁 完成重庆海州建材有限公司、重庆渝恒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环保搬迁 产业局 规划办,国土分局、环保分局 2012年 产业升级工程 8 节能工程 开展居住节能65%示范工程,公共建筑和其他居住区建筑强制执行节能50%的建筑节能标准。开展绿色建筑示范 建设局 2012年 推广高效节电照明系统和灯具,实施绿色照明,建设半导体照明应用示范工程。加强人员培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服务新机制 产业局 建设局 2012年 将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财政局 后勤服务中心 2011年 9 工业节水 制订工业节水计划 产业局 市政局 2012年 推进重啤集团等中水回用示范及管网建设 环保分局 市政局、相关街镇 10 生活节水 推广“节水型住宅”,推进节水型用水器具普及工程,积极引导居民加快淘汰现有住宅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全区重点学校、医院、洗浴中心、餐馆、三星级以上宾馆等场所实施生活节水改造任务 社发局 各街镇,教育局、市政局、建设局、国资办 2012年 消除居民住宅用水“包费制”,推进完成城镇居民用水“一户一表”工程,加强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和维修,降低城镇自来水管网输漏失率 市政局 各街镇,建设局 2012年 11 淘汰落后 产能 关闭重庆腾辉白水泥有限公司 产业局 环保分局 2010年 二、环境质量达标系列工程 二、环境质量达标系列工程 二、环境质量达标系列工程 二、环境质量达标系列工程 二、环境质量达标系列工程 扬尘控制工程 12 扬尘控制区 建设 开展扬尘控制区建设 市政局 环保分局、建设局 13 施工扬尘 污染控制 督促施工单位制订并落实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方案,在重点工地安装控尘状况电子监控设备,督促大型施工工地配备2名以上扬尘控制监督员 建设局 市政局、环保分局 2012年 加强市政道路维护和管沟开挖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在重点区域、路段安装控尘状况电子监控设备 市政局 环保分局、相关街镇 2012年 加强建筑扬尘污染控制,建设3个建设项目扬尘控制标准化示范项目 建设局 各街镇,环保分局、 2012年 14 渣土及垃圾运输管理 规范建筑弃土、垃圾等易撒漏物质密闭运输管理,严禁冒装、抛撒,确保建筑渣土密闭运输 市政局 各街镇,环保分局 2010年 加强渣场等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关闭不规范和不具备控尘条件的建筑渣土消纳场 2011年 2012年 15 道路扬尘 污染控制 推广道路多功能洒水车,开展清洁城市道路创建,加大城市道路清洗、保洁频次和机械化吸尘频次,扩大道路冲洗和机扫保洁范围 市政局 各街镇 2012年 16 其他扬尘控制 开展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控制,全面完成现有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控制设施建设,禁止新建固定混凝土搅拌站 建设局 规划办、环保分局 2012年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废弃物 环保分局 各街镇,市政局等 2012年 17 道路铺装沥青路面 完成新建、扩建和翻修道路铺装沥青路面。2012年道路铺装沥青路面面积占道路总面积的比例达到95% 市政局 各街镇,建设局、交通局 2012年 大气有机特征污染物防治工程 18 苯系物监测与监管 加强福特汽车工业园区、力帆汽车工业园、鸳鸯片区—金山工业园—出口加工区苯系物排放的监测与监管 环保分局 产业局 2012年 19 含苯系物特征废气治理 以福特工业园区、力帆工业园、黄茅坪、鸳鸯片区—金山工业园—出口加工区等区域、汽车制造业(含改装)、汽车零部件制造业/通机制造、油漆化工(调和)、汽车4S店、汽车维修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含苯系物特征废气深度治理 环保分局 产业局 2012年 20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治理 完成加油站、加气站油气回收及其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的治理 环保分局 产业局 2012年 燃煤及机动车尾气控制工程 21 无煤区建设 全区所有镇街建成无煤区 各街镇 环保分局,市政局、建设局、商务局、工商分局 2010年 22 机动车排气控制 完善重庆汽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站、重庆华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站简易工况法定期检测工作 不参与考核 2011年 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禁止不达标车辆上路,加大对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排放黑烟或其他明显可视污染物的行驶机动车的查处力度,开展黄标车在部分区域的禁行工作 不参与考核 2012年 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和限行管理,核发环保分类标志,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 不参与考核 2010年 推进“畅通重庆”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局 各街镇,市政局、交通局、规划办、公安分局 2012年 空气环境质量预警预控工程 23 空气污染 控制研究 强化全区空气污染扩散、苯系物污染现状调查及污染控制、空气污染预测等研究工作 环保分局 政策研究办公室 2012年 24 空气测点周边污染源整治 对人和、礼嘉空气测点周边一定区域内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 环保分局 相关街镇,市政局、建设局 2012年 25 空气污染 预测预控 建立完善空气污染预警工作机制。在空气质量超标或出现空气污染并影响蓝天目标完成时,对污染严重的土石方工地实行停工整治,加大道路洒水力度和清扫保洁频次,对部分工业企业产生空气污染的车间采取临时性停产减产措施 环保分局 产业局、建设局、市政局、国土分局、国土分局 2012年 河流整治工程 26 盘溪河 黑臭治理 完成对人和老街片区、锦绣山庄片区、九龙湖水库至动步公园河段以及动步公园片区的管网排查、错位管道的修复和完善 市政局 环保分局、计统局、财政局、相关街镇 2010年 基本完成盘溪河流域污水截流、生活污染整治、河道清淤等工程项目 环保分局 市政局、财政局、计统局、相关街镇 2011年 全面完成盘溪河流域污水截流、生活污染整治、河道清淤等工程项目,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环保分局 2012年 27 肖家河 黑臭治理 完成W4干管的修复 市政局 环保分局、森工办、计统局、相关街镇 2010年 完成陡溪段以及宝圣湖至保利高尔夫段各3km河道清淤;完成断桥湾水库滴水岩瀑布等生态恢复、生态河岸、湿地建设等工程 2011年 全面完成肖家河流域污水截流、生活污染整治、河道清淤等工程项目,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2012年 28 跳墩河 黑臭治理 建材二厂工业废弃物堆放场地废物清运 征地办 环保分局 2010年 取缔流域内的畜禽散养养殖 大竹林街道 社发局、征地办 2010年 关闭私营石材厂和嘉世泰化工厂 征地办 产业局、环保分局 2011年 协调建设九曲河污水处理厂及流域配套截污干管20km;完善流域范围内的三级管网建设 市政局 规划办 2011年 对凤栖沱社区陈旧垃圾进行清运并完善凤栖沱社区垃圾收集转运系统 市政局 大竹林街道 2011年 建设日处理水量为5000m3/d的景观湿地 土地储备中心 市政局、规划办、环保分局 2012年 全面完成跳墩河流域污水截流、整治、清淤等工程,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市政局 环保分局 2012年 水体生态保护工程 29 水库生态修复维育 完成三八水库、战斗水库、吴家湾(青年)水库、龙井湖水库、八一(胡家沟)水库、断桥湾水库等重要水体的生态修复和维育 社发局 财政局、环保分局 2012年 交通噪声防治工程 30 交通噪声防治 综合管理 进一步完善禁鸣、限行、限速等标志标线、信号灯,调整敏感建筑物附近的公交车站场,对噪声监测结果超标严重,车流量巨大的道路实施车辆限速、分流 公安分局 市政局、交巡警支队、交通局 2012年 31 交通噪声防护设施建设 隔声屏、隔声墙、隔声窗建设工程:逐步对城市主干道、高速路沿途噪声污染严重路段安装隔声屏、隔声墙、隔声窗等降噪设施 环保分局 规划办、市政局、建设局、交通局 2012年 结合通道森林工程,建设城市主干道两旁噪声绿化林带 森工办 规划办、市政局 2012年 其它噪声防治工程 32 工业企业噪声限期治理 对渝江压轴、重啤集团、力帆实业、顶正包材等企业实施噪声达标限期治理 环保分局 产业局 2012年 33 建筑施工噪声 防治 执行建筑噪声施工许可证制度,强化建筑施工单位采取降噪措施,及时受理和解决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扰民投诉 环保分局 建设局 2012年 34 社会生活噪声 防治 加强居住区复合噪声污染防控,加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和商业经营污染监管与整治力度,加强营业性饮食、娱乐场所、农贸市场和商场的边界噪声管理 公安分局 环保分局、各街镇,社发局、工商分局 2012年 相关创建工程 35 安静居住小区建设 全面开展“安静居住小区”建设 环保分局 各街镇、国土分局 2012年 36 噪声达标区 建设 城市建成区建成噪声达标区 环保分局 相关街镇,规划办、建设局、市政局、公安分局、产业局、商务局、交通局、工商分局 2012年 37 居住环境适宜性评价 对房地产项目开展居住环境适宜性评价 环保分局 规划办、建设局、国土分局 2010年 三、 基础设施建设系列工程 城市 污水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工程 38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 协调建成鱼嘴(九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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