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和《益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十一五”期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自2006年实施“十一五”规划以来,益阳市人才、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飞速发展,人才、就业、社会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能力建设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至2009年底,人才、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一)人才资源开发格局初具规模,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战略得到积极落实
1、人才规模继续扩大。截至2009年底,全市人才资源(指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总量达15万人。人才密度由“十一五”末的3.2%增加到3.4%。
2、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十一五”期间我市人才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者占人才总量的比重由65.1%提高到70.3%,提高了5.2个百分点,其中本科学历以上的占20.0%,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达305人,企事业单位35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才占51.0%。
3、人才市场机制初步形成。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改革了人才流动工作制度,全市目前共有20518人实行了人事代理;全市现已建立7个综合性人才市场,呈现出日趋活跃的态势,2006年以来,仅市人才市场进场单位达1300多家,进场人数26597人次。
4、人才培养力度加大。依照《湖南省2006-2010年行政机关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和《湖南省2006-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的要求,在继续做好机关人员的在职、初任、任职等常规培训的基础上,结合本市特点,开展了大规模的内容新颖实用、方式灵活有效的培训。与市经委、市建设局联合开展了专业知识和公共科目有机结合的知识更新培训。2005~2009年,全市人事部门共培训各类人员达126692人次,其中公务员在职培训41067人次,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65163人次,工勤人员素质教育培训20462人次,有效地提高了人才队伍综合素质,为加强学习型、管理型干部队伍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人才分类管理体制取得初步成绩。一是党政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加大。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公务员考录、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务聘任、法律责任等各项工作逐步规范。2005年以来,全市公开招考录用国家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3067人;交流处级干部180人,科级干部1524人。2005年以来,益阳市接受、吸引中央、省直单位和其它市(州)来益任职、挂职的县处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60人。二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凡进必考”的原则,从2001年起,我市开始推行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到目前已经历了改革试点、探索经验、推介典型、制定政策、全面铺开,共有3000多家事业单位实行了聘用制,占事业单位总数的80%。“凡进必考”原则在我市得到有力的执行。
6、 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的进展。一是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2007年省人事厅批复建立了益阳市留学人员创业园,指导和督促园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了管理制度,制定了完善的优惠政策,为留学人员来园创业提供优质服务。二是加强了对我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工作。跟踪管理了益阳市橡胶塑料机械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09年,省人事厅、省博管会组织中南大学、益阳橡塑等有关专家,对罗春雷博士“密炼机液压驱动及动力学”研究课题进行了出站评估综合考核。三是至2009年底,我市已有3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补贴。
7、 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工程。指导各区县(市)认真落实《组织实施“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方案》,进一步做好为安化县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工作,至2009年底共向省人事厅与湖南农业大学等高校联合举办的农业高级技术培训班选派了240名学员,对象主要是安化等贫困县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大户、企业技术骨干和经营管理者。近几年先后涌现了一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代表,赫山区徐琼花(益阳市绿海园林有限公司董事长)等14人荣获“湖南省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荣誉称号,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目前,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大力支持下,为安化黑茶职称评定开辟了“专门通道”,已有25人获得制茶师职称,其中有10人获得高级制茶师职称。
(二)城乡一体的就业制度基本建立,全市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1、新增就业人数大幅度增长。以实施新一轮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为工作重点,发挥促进就业整体功效,提升就业服务能力,优化就业服务质量,努力降低城镇登记失业率,抓落实、抓推进、抓实效,新增就业人数大幅度增长。“十一五”前四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7.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9.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实现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30万人,至2009年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103万人,比“十五”期末增加20万人,年可实现劳务收入100亿元。
2、就业政策措施逐步配套、完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群体等人员的就业问题受到高度重视。2006年以来,省里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积极就业政策,主要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通知》(湘政发〔2006〕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8〕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加强劳动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发〔2009〕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湖南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等9个文件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34号)。我市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积极就业政策的同时,也出台了有关政策制度,如《益阳市全民创业培训实施方案》、《关于承接产业转移服务企业用工的实施意见》(益劳社发〔2009〕40号)等等。
3、就业援助政策惠及城乡就业困难群众。2006年来,通过完善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积极帮助我市城乡就业困难对象就业。一是开展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活动,全市登记在册的848户零就业家庭得到就业援助,并做到“申报一户、援助一户、动态清零”。二是开展了农村贫困家庭转移就业援助活动。2008、2009年连续两年开展这项活动,共帮助18000多户农村贫困家庭实现了至少一人转移就业,达到了“技能培训一人,转移就业一人,脱贫致富一户”的目标。三是开展了“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渔民就业援助活动,全市登记在册的2402户上岸定居渔民家庭中有3184人实现就业。四是扩大补贴范围,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创业的补贴范围扩大到农村劳动者的技能培训。2006年以来全市共用于“六补两贷一扶持”的就业资金共计6亿余元。
4、职业培训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市场化、社会化的职业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加大,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扎实推进。2006年至2009年共完成各类培训38.3万人,其中再就业培训3.8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4.4万人,创业培训4300人。
5、基层公共服务平台遍及城乡。根据“功能完善、运作规范、制度配套、管理有序、服务高效”的要求,积极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加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步伐,重点加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的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建设,落实人员、编制、经费等,覆盖城乡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基本建立。截至2009年底,全市99个乡镇(街道)已有98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站,建立了“一站式”服务窗口。217个社区(含乡镇社区)已有144个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共有专兼职工作人员490人。全市1783个行政村已聘请村级劳动保障联络员1454人。基本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了劳动保障工作城乡一体化。
6、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初步建立。全市市本级、区县(市)都建立了较高标准的人力资源市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都设立了“一站式”服务窗口,并通过定期在电视、报纸上刊发招聘信息,建立“益阳市劳动保障服务网”,设立求职用工咨询台,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多元统筹城乡求职用工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平台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及时提供供求信息,努力实现供求双方信息对称,降低了劳动力求职成本,提高了用人效率,促进城乡劳动者成功实现就业和再就业。据市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平均每年举办各类招聘会140场次,登记招聘用工单位1100家,进场求职者近10万人次,成功推荐就业近4万人。
(三)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全市社会保险日益完善
“十一五”期间,我市社会保险制度建设步伐加快,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位保障制度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根本转变,全面建立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保制度。至2009年底,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障城乡居民全覆盖的目标,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达442万多人,占我市总人口的90%以上。随着新农保的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办法的出台,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政策制度的全覆盖,目前全市参保者75万余人。参加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人数大幅增长,达72万余人(次)。
1、养老保险迅速发展。企业养老保险方面:至2009年底,全市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有37.3万人,比“十五”期末增加16万人。养老保险待遇连续6年调标,至2009年底离退休人员人均月基本养老金达1012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方面:坚持不停步、不转向、不动摇的方针,稳步发展,参保人数稳定在10万人。另外,2009年新启动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当年参保者2402人;在赫山区启动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当年有28.1万农民参保缴费,9.6万名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领取了养老金。
2、医疗保险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方面:至2009年底,全市参保人数达39.5万人,比“十五”期末增加13.5万人,城镇职工医保政策报销比例达到75%,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另外,2008年新启动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至2009年底参保者达84.4万人,政策报销比例达到50%。
3、失业保险稳步发展。参保登记管理、保险费申报缴纳、保险金申领、发放等工作流程得到规范;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由企业扩大到事业单位,基金筹措能力增强,失业保险充分发挥了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促进就业与再就业的作用。2006年至2009年,失业保险新增参保5.7万人,参保人数17.7万人。
4、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大幅增长。至2009年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22.9万人,比“十五”期末增加16.9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30.4万人,比“十五”期末增加14.4万人,实现了生育保险政策项目内分娩医疗费全额支付(生小孩不用钱)。
5、社保基金监管得到加强。社保基金内控制度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各险种均建立了内控制度,每年开展自查与接受上级检查,基本实现了“钱从银行走、数据网上流、正常经办按程序、非常业务严控制”的内控要求,全市社保资金安全平稳运行。
6、社保信息系统建设取得成效。加大了信息建设的硬件投入,养老保险实现了新信息系统上线,“大医保”信息系统建设正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建设步伐加快,基本形成省、市、县、乡(镇)、社区(村)五级联网。
(四)城乡一体的劳动者权益维护机制基本形成,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随着“三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加大了《劳动合同法》实施力度,督促各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我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7%。加强了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指导线制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制度不断完善,至2009年底,全市城镇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21535元,比“十五” 期末增长65%。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着力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健全了劳动标准体系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网络,加强了仲裁机构建设,市本级和安化县成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实体机构,“十一五”期间每年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300件,结案率95%以上。加大了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十一五”期间每年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社会保险征缴检查、整治非法用工等专项行动,共累计检查各类用工企业单位4000多家,涉及劳动者70多万人(次)。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后发赶超的关键时期,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面临着加快发展的机遇和有利条件: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把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摆在关系民生、注重公平重要内容的战略高度,更加重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二是国家中部崛起战略走向成熟,两型社会试验区走向深入,都将对我省、我市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公共财政体系不断完善,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十一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打下的基础,积累的经验,将促使我市劳动保障事业今后在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深化改革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还面临着严峻挑战。主要体现在:
一是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我市是人力资源大市,全市劳动力总量约285万,劳动者总量供大于求的情况还将较长时期存在。因劳动者技能素质整体偏低、就业观念障碍等原因,就业结构性矛盾还没有明显改善,求职难与招工难将短期内难以解决。
二是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发展缓慢。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十一五”期间我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速9.3%,而人才总量年均递增只有7.8%,低1.5个百分点。人才密度为3.5%,比全省的4.53%低1.03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人才总量不足。我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初级职务人数比例为6.7:55.2:38.1,初级职务人数比重大,人员相对富余,高级职务人数比重小,特别是高、精、尖人才严重不足,人才结构不合理。从行业分布来看,我市企、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教育行业人才占了58.1%,但科技人才仅占0.25%,农业人才也只占2.5%。高级人才队伍状况堪忧,缺乏高新尖的学科带头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学历结构不合理,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员过少。我市高级职称中,有研究生学历的仅35人,本科生2470人,以大专和中专学历者居多,而且还有一部分人未受过专业学历教育。(2)年龄结构趋于老化,高级人才出现青黄不接现象。3573名高级人才中,35岁以下的仅66人,36-45岁的1600人,45岁以上的1907人。近几年来,各学科很少有45岁以下的中青年人才冒尖,两年一届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难找到合适人选。人才流失情况严重。2006-2009年,调往外省、外市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683人,其中高级职称116人、中级职称390人、初级职称1177人。另外,在全国范围内来看,面对东部和沿海地区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以及西部大开发吸引人才的倾斜措施,地处中部的益阳人才资源开发难度加大。
三是社保收支缺口越来越大。我市是一个中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基础薄弱,社保扩面潜力小,财政支付压力大,社保收支缺口大。将来,随着社保制度的日益完善,参保覆盖面将扩大,新农保将加速推进试点,加上社保待遇不断提高,这些都将给社保支付带来较大压力。
四是劳动关系协调难度增大。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化,劳动关系更趋复杂化,协调的难度日益增大。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历史遗留的劳动关系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企业工资分配关系不尽合理,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缓慢。强资弱劳现象还较普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国家中部崛起战略和“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3+5”城市群建设的历史机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坚持科学发展,奋力后发赶超,建设绿色益阳”的决策部署,以坚持民生为本为主线,坚持科学发展、坚持城乡统筹,服从和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局,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公务员管理工作,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基础基层能力建设,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更加注重保障公平。让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基本享有平等就业机会,以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为目标,全面解决制度缺失问题,扩大覆盖范围,缩小工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待遇差距。
2、更加注重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就业结构调整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相适应,统筹考虑城乡和区域各类劳动者需求,协调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力度。
3、更加注重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制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4、更加注重基础能力建设。夯实基础,充实基层,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服务网络,提高公共服务普及率和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高效、多样化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
5、更加注重共享发展成果。把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把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在富民、惠民、安民上。
(三)目标任务
1、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
(1)加速增长人才总量。国内外专家研究成果表明,一个国家和地区要实现经济腾飞,先决条件是人才密度必须达到8%。益阳经济要腾飞,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必须增加人才总量,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我市人才的年增长速度达到8.5%,到“十二五”期末全市人才总量达到22.31万人,人才密度超过5%,每年参加劳动力技能培训的达5万人。
(2)合理调整人才布局。按照我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目标,进一步调整、优化人才在一、二、三产业间的分布,到2015年一、二、三产业拥有人才的分布调整为8.7:19.8:71.5。充实和加强区县(市)及基层的人才队伍,重点是加强区县(市)及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各区县(市)的产业特点,努力扩大基层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人才总量。
(3)加速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结构。力争到2015年使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初三个职称级别的结构比例达到12:35:53。
(4)努力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十二五”期间,我市人才队伍要实现质和量的跨越式发展,就必须加快本市高学历人才的教育培养,力争到2015年,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占65%左右,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才达到28%左右,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达到1700人,占1%左右。
(5)加强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继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工程”,突出重点,以农业技术推广、营销管理、种养能手、能工巧匠4类人才为主体,指导县乡村分别制定联系、培养、选拔实用人才的具体计划;研究制定农村拔尖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政策,促进益阳黑茶产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开展,争取在省人社厅、农业厅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十二五”期间,为500名黑茶技术人员评定职称,为打造“黑茶之都”提供人才保证。大力推广桃江经验,在乡土人才中开展职称评定工作,对取得技术职称和高技能等级的实用人才,优先提供培训机会和项目、技术、资金支持;开展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选拔表彰活动,以典型引路,推动农村人才资源整体性开发。每年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选100名大学生村官,直接服务于基层一线,充分发挥其知识才能,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更好发展。
(6)加强非公有制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努力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人事人才政策环境。坚持人社部门直接服务重点企业的做法。进一步畅通非公有制企业人才职称申报渠道,为他们在出市培训、优秀专家选拔表彰、进入职称评委库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7)加强重点部门人才培养。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紧缺急需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或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引进机械制造、机电一体化、计算机网络、新材料、食品加工、医药专业高、中级人才和高新技术人才,在企业与人才之间牵线搭桥,做好组织服务工作。力争在重点企业建立1-2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十二五”期间,使我市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数达到50人。
(8)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要求,党政机关进人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严把入口关,从源头上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完善年终考核制度,使其更为简便、合理,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务员竞争上岗制度,实行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制,打破职务终身制,实现公务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认真实施公务员任职回避制度,保证公务员廉洁高效从政;认真实施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畅通公务员队伍出口,增强公务员队伍的活力。
2、扩大和稳定就业
就业成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规模持续扩大、结构更加合理,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年均新增3万人,调查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保持100万人的规模。就业总量和结构比较均衡、就业环境优化,就业保障比较健全,就业质量良好。
3、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完备,体系比较健全,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突出历史遗留问题总体上得到解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各项社会保险的发展目标如下: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净增10万人,年均扩面2万人,“十二五”末期达到 35万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稳定在10万人。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力争在2015年年底实现全市全覆盖。
失业保险新增参保4万人,年均扩面0.8万人,到“十二五”期末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22万人。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3万人,年均扩面0.6万人,至“十二五”期末参保总人数达到43万人以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稳定在85万人以上,力争“十二五”期末实现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实际平均报销比例在“十二五”期末提高到80%和60%以上。
工伤保险新增参保10万人,年均扩面2万人,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实现所有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全覆盖。
生育保险新增参保5万人,年均扩面1万人,至“十二五”期末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35万人。
4、工资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合理
逐步扩大劳动报酬占收入分配的比重,健全和完善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不同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遏制并逐步缩小不合理的工资收入差距,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年均增长8%,到“十二五”末期,年平均工资达到4万元。
5、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各类企业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普遍建立,中国特色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更加完善,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监察执法机制更加完善,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实现合同备案率100%,农民工和小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5%,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7%。
四、主要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加快人才资源开发和利用,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1、创新人才引进机制
加强人才引进的宏观调控和机制创新,把政策取向从一般的优惠待遇调整到着力营造新的机制和环境上来,刚柔并举引进人才和智力。
(1)人才引进的重点和方式。引进紧缺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或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引进机械制造、机电一体化、城市规划、投资咨询专业、新材料、食品加工、医药等专业高、中级人才。引进人才与引进智力相结合,更新引进人才的思路和方式。可采取调入、聘用、租赁(借用)的办法,也可以采取兼职或参与课题研究、学术交流、技术指导、技术入股、技术咨询及领办、自办、合办、承包各类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多种形式。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提出人选名单,填报《引进人才审批表》,经同级政府人社部门考察批准,用人单位与人才本人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合同后,办理相关手续,列入引进人才管理范围,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2)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一是接收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到企业、农林水一线工作的,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发给毕业生安家补助费1万元。高等院校、医院、科研所接收博士研究生由单位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费不低于3万元。建立健全各类人才的失业、养老、工伤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引进人才的家属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并优先解决落户及入学等问题,有关部门不得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符合就业条件的,优先解决就业。三是引进到非公有制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和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评审,对贡献突出的优秀拔尖人才,可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破格申报晋升职称,列入专家管理及人才选拔范围,给予表彰、奖励。
2、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加强人才培养教育,全面实施人才培养工程,是实现人才跨越式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是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1)建立高水准的培训基地。在办好湖南城市学院的同时,根据益阳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不断优化完善中高等职业教育结构。调整现有大中专院校的专业设置,提升人才培养层次、优化人才培养方向,努力解决我市目前人才分布与人才结构不合理的矛盾,造就一大批适应益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实用型人才。重点扶持1个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以技工院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依托,建好2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2)加大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建立国家、单位、个人三方负担的继续教育投入机制,加强培训机构的管理,加快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发展远程继续教育网络,建立具有益阳特色的继续教育体系;强化“三支队伍”(公务员队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经营管理者队伍)的培训,大规模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力争用5年时间对所有公务员轮训一遍,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覆盖面超过90%,经营管理者队伍受训率达到95%,使继续教育成为各类人才的终身教育,把益阳建设成“学习型”的城市。
(3)实施高新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培养工程。在人才发展基金中划出一定的比例作为人才培训基金,采取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方法解决高新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训经费。按照“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选派年轻科技骨干和管理骨干到国内发达地区、港澳地区或国外进修培训;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益讲学、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合作,力争五年内我市培养80名左右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领域的学科带头人、高级管理人才和企业家。加强人才培养教育,全面实施人才培养工程,是实现人才跨越式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是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3、建立人才使用机制
不断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建立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各项管理制度。
(1)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人事管理制度。坚持“有文凭论、不唯文凭论”的原则,把选拔使用人才的学历、资历取向转变到能力、业绩取向上来,实行“土博士”、“洋博士”同等对待的原则,用好精英人才的精英阶段;鼓励人才合理流动,做到“唯才是举、唯才是用”。进一步破除阻碍人才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要全面实行全员聘用制,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均由人才中心代理人事关系、实行聘用制;各财政全额及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以及具有行政性收费职能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要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职务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管理机制。
(2)改革职称制度。按照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有利于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的原则,积极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职称评聘体系,大力推进非国有企业和农村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心和“评委会专家库”,实行“个人申报、社会评审、单位聘用”评聘分开的新模式。对高层次拔尖人才实行职称政策倾斜,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高级人才,其专业技术职务由用人单位自主聘任,不受资历、职称结构比例的限制。对表现突出,具有硕士学位工作满三年的可确定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博士学位的,可直接确定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的,可破格确定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一是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贯彻“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人才倾斜的机制。二是实施多元化的奖励办法。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鼓励专技人才跨单位、跨部门参与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人才培训和咨询服务、业余兼职等。积极推行科技承包合同制。对专技人才在职务科技或管理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可提取税后利润的5—10%给予奖励;对科技发明、专利和知识成果经评估后可作为注册资本。
(4)对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岗位津补贴。对已取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被聘任上岗、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岗位津贴。津贴标准,正高职称的每人每月300元,副高职称的每人每月200元。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解决。为鼓励和鞭策科技创新,取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可适当提高津贴待遇。
(5)重奖有突出贡献的专技人才。鼓励专技人才以专利、技术、资金等要素参与分配或入股,分配比例由单位和本人商定。对利用业余时间来我市开展专业技术咨询等服务活动,所获收入受法律保护。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创造效益,按该项目效益的10—20%给予一次性奖励。优先解决科研立项及项目资助经费。对在经营管理和学术、技术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获得国家三等以上、省二等以上、市一等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优秀人才,给予每人5000元以上一次性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每三年评选一次,给予一次性重奖,并授予荣誉称号。
4、建立积极吸纳、储备本地人才机制
目前,我市还处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必须把着眼点放在留住、储备本地人才上,尤其要开发利用好我市大中专毕业生人才资源。
(1)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接收专业对口的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可自主接收;差额事业单位接收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增人不增资的前提下,不受编制限制。
(2)为解决我市工业企业人才匮乏问题,一是对交通、机电、造纸、医药、机械、装备制造等与经济建设直接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由政府人社部门联系对口安置到有关企业单位。二是由政府人社部门牵头,会同教育、经委、国资委和有关企业与在校应届高中毕业生签订对口定向委培合同,选送一批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到高校深造,企业适当资助,学生毕业后回企业工作,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和违约赔偿事宜,档案人事关系由人社部门人才中心代管。
(3)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经营,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分流或下岗人员从事同类工作的相应优惠政策。
(4)关注在文化艺术、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或展现较大潜力的本地人才,积极吸纳到相应的事业单位,解决人员编制、工资待遇等问题,为充分发挥这类人才的才能创造良好的环境,推动“文化强市”战略的实施。
5、创新人才资源市场配置机制
加快建立和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1)创新机制,大力推进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进程。加速人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进程,深入开展人事代理工作,打破人才单位所有的局面,把“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完善人才的辞职辞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实现人才资源社会化、资源配置市场化。不断拓宽服务领域,逐步建成功能齐全、服务高效的人才资源配置中心。力争到“十二五”期末,人才流动基本在人才市场实现、人才需求基本上在人才市场解决、大中专毕业生基本在人才市场落实就业岗位。
(2)搞好人才市场信息化、社会化服务。办好办活每月人才招聘会,条件成熟后,也可举办人才夜市和专业人才专场招聘,凭借新闻媒体和益阳人才市场网站,不间断地发布全市人才需求、人工成本、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各类人才工资标准等相关信息,通过及时准确的人才供求和人才市场相关信息,盘活人才存量,调剂人才余缺,引导人才流向,调整人才分布与结构。
(3)完善人才市场体系。进一步抓好《湖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的贯彻落实,抓紧建设区县(市)人才市场,在加强和完善综合性人才市场建设的同时,研究探索并逐步建立行业和专业人才市场,推动人才市场向信息网络型发展,建设功能较为齐全的网上人才市场,“十二五”期间实现全市人才市场的计算机联网,建立覆盖全市并与国内大中城市联网的人才信息网络和信息库,以及在全省和周边省市具有一定影响的人才网站,使人才市场逐步由单纯的集市型发展成为集市型和信息网络型并举的市场体系。加强与周边市场及国内的信息交流、沟通与合作,增强我市人才市场的聚集和辐射功能。加强人才(劳动力)市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强化人员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加强人才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内部专业化建设,实现服务功能系统化、服务人性化、队伍专业化、手段信息化,提高服务的社会化程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4)加强人才市场监督和管理。要规范人才市场运作,明确人才市场供需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人才的择业自主权和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加强对人才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
6、强化人才开发基金管理,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1)基金使用的范围:一是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二是资助市管优秀专技人才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或外出考察学习;三是走访慰问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四是表彰、奖励人才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单位;五是开展人才工作研讨活动。
(2)基金的筹措渠道:市财政拨款;接受社会捐赠;专业技术人员缴纳。
(3)基金的管理:人才开发基金由政府人社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审计监督。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人社、财政部门另行研究制定。
(二)实现城乡比较充分就业
就业不仅关乎人的尊严、地位和收入水平,而且与社会稳定和谐和以人为本息息相关,在“十二五”时期内要加大政策的引导和资金的投入,确保就业岗位的创造和就业水平的稳定。
1、建立实名制动态管理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湘政办发〔2009〕34号文件精神,加强城乡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登记管理。通过建立“七个一”管理模式:一是成立一个督促指导小组;二是明确一个总体管理目标;三是建立一套动态管理制度;四是延伸一批劳动保障平台;五是每周进行一次业务指导;六是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考核;七是年终进行一次总结评比。以此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长效机制,促进街道(乡镇)、社区动态实名制管理工作。
2、发展就业服务中介机构。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并执行统一的职介政策。乡镇、社区就业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机构实现向基层延伸。将公共职介、非营利性职介、民营职介置于同一平台,享受同补贴政策,实行责任考核、资金预算、部门会商等各项促进就业机制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