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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的处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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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的处理 一、企业职工薪酬的概念及范围   企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服务,在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之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薪酬。包括提供给职工本人的薪酬和提供给职工的配偶、子女及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这里的职工,包括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未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监事会人员;与企业未订立劳动合同、未被企业任命但为企业提供了类似服务的人员等。按照《企业职工薪酬准则》的规定,职工薪酬内容从时间范围上看,包括企业因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产生的所有义务;从项目内容上看,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各种保险费,含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及各种商业性保险费等;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其他与职工提供服务的相关支出等。企业对职工的股份支付也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但该内容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加以规范。   二、企业职工薪酬的确认与计量   (一)企业职工薪酬的确认企业职工薪酬应按货币性职工薪酬与非货币性职工薪酬区分国家有统一规定的职工薪酬和国家无统一规定的职工薪酬分别予以确认。(1)对国家有统一规定的职工薪酬,应按国家规定的计提基础和比例按期计提,如应向社会保险机构缴付的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向总工会缴付的工会经费;另外还有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2)对国家未规定计提基础和比例的职工薪酬,企业应根据历史资料,考虑当前企业的实际情况确认,并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职工薪酬的实际发生金额对预计金额进行调整。(3)对非货币性职工薪酬,企业应以提供非货币性资产的形式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用企业自产产品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应按产品的公允价值加相关税费确认为职工薪酬;用外购商品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应按外购商品的公允价值加相关税费确认为职工薪酬;用企业自有固定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非货币性福利,应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确认为职工薪酬;用企业租赁资产(如租赁的房屋)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非货币性福利,应按实际支付的租金数额确认为职工薪酬。   (二)企业职工薪酬的计量企业职工薪酬的计量方法有一般计量方法和特殊计量方法两种。(1)一般计量方法。一般计量方法是指职工薪酬按应付金额或实付金额进行计量的方法,如职工工资、奖金、津补贴等按职工生产的产品数量或劳动工时和工资标准计算的应付金额;职工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各种社会保险费,应按职工工资和一定比例计算的应付金额;非货币性福利,按提供商品或资产的成本加相关税费计量,或按实际支付的租金金额计量。(2)特殊计量方法。即对特殊的职工薪酬采用例外的计量方法,如辞退福利的计量。对于职工无选择权的辞退福利,应根据辞退计划的辞退职工人数和每个职位的辞退补偿额计算确定;对于职工自愿接受裁减建议的辞退福利,应按预计接受裁减建议职工人数和每个职位辞退补偿金额计算确定;部分款项推迟到1年以后支付的辞退福利,应按辞退福利的现值计量。   三、企业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一)应设置的会计科目首先应设置总账科目。应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非货币性福利,外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本科目借方记录实际已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贷方记录应支付给职工的薪酬,期末金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在期末应付未付给职工各种薪酬的累计实际余额。其次应设置明细科目。应在“应付职工薪酬”总账科目下设置“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   (二)主要账务处理第一,企业按规定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1)支付职工工资、奖金、津补贴及福利费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各种代扣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支付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缴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3)支付职工非货币性福利   将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产品公允价值+增值税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产品公允价值,即售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产品制造成本)    贷:库存商品   将外购材料或商品发放给职工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材料公允价值+增值税额)    贷:其他业务收入——材料转让售收入(材料公允价值,即售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同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材料成本    贷:原材料   将租赁资产无偿供职工使用的,在支付租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金——非货币性福利    贷:银行存款等   将自有固定资产无偿供给职工使用的,在期末计提折旧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累计折旧   (4)在行权日,以现金与职工结算股份支付   借: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5)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支付职工补偿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第二,企业职工薪酬分配的账务处理。企业职工薪酬分配应按照职工提供服务的对象和用途进行:   (1)生产、管理和销售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应分别计入产品或劳务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等。期末分配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有关明细账户   (2)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在期末分配时   借:在建工程     研发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有关明细账户   (3)以非货币性资产支付的职工薪酬,包括以自产产品、外购材料、固定资产、租赁资产等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按规定计算的价值。期末分配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4)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期末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辞退福利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5)以现金与职工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分配   在等待期内的各资产负债表日,按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在行权日之后,按当期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借或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或借“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6)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借:利润分配——职工奖励的福利基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职工福利 摘要:财政部日前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此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企业为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职工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未参加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和医疗费用以及辞退福利、带薪休假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但此准则不涉及对于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和企业年金的规范。对企业人工成本的核算不完整、不准确,比较分散。新会计准则站在报表使用者角度,使会计信息核算内容更好地满足报表使用者的需要,而不只是站在会计人员的角度——只是要求会计人员好算、简单。新准则《职工薪酬》中属于非货币性福利的内容,满足了报表使用者的需要。本文从职工薪酬与以往相比的区别和特点、确认和计量、范围、会计处理、信息披露来阐述。   关键词:新企业会计准则 职工薪酬 范围  确认和计量 信息披露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不仅包括企业一定时期支付给全体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也包括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并计入成本费用的其他相关支出。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包括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并宣布于2007年在上市公司中正式实施。对比当前正在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会计准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中职工薪酬的应用成为一大亮点。此次准则体系中规范了企业发展中的人工成本。   一、新准则的制定与以往相比有以下几点区别和特点:   1、首次系统规范:此准则是相关规范内容的首次制定、归纳和颁布,即是首次在一个准则中系统的规范了企业和职工建立在雇用关系上的各种支付关系,而以往则是分散在其他准则中零星的涉及规范。   2、 明确定义:此准则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容,即是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辞退福利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共计八项内容,同时明确不包括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和企业年金,这也是会计准则中首次如此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容。   3、 增加内涵:此准则所规范的职工薪酬较以往相比内涵大为增加,既有传统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也包括以往包含在福利费和期间费用中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各类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更是增加了诸如辞退福利、带薪休假等新增的职工薪酬形式,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化。   4、会计处理:此准则规范和明确了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   (1)首先统一了各类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为负债,根据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应由生产产品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存货成本;应由在建工程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成本;应由产品和在建工程负担以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费用。而以往则是除了工资津贴和福利费按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外,其他职工薪酬则全部计入当期费用。   (2)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应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进行计算,确认为应付职工福利的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费用,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冲减企业职工福利费负债的余额。而以往则是各类企业不尽相同,有的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并保留余额,有的则按实列支不留余额,此准则统一了对于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方法。   (3)导入了新增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①辞退福利:对于企业在正常退休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以及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的补偿,在符合企业已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和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这两个条件时应确认为负债并列入当期费用。②带薪休假等新型职工薪酬:对于非累积的带薪休假,诸如产假等,由于权利和义务不能结转下期,故会计上不作处理;对于可累积的带薪休假,由于权利和义务可以结转下期,根据下一年度预期休假数超过带薪休假数对应的工资金额确认为负债,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以现金补偿未行使的职工累积带薪休假时,冲减已计提的负债,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信息披露:此准则统一了关于职工薪酬的披露原则,首次明确规范了披露的范围和内容,即因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各类社会保险福利费、住房公积金、支付因解除劳动关系所给予的补偿以及其他职工薪酬等项目的金额。同时规范了对于因接受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补偿计划建议的职工数量不确定而产生的或有负债,应根据《或有事项》准则规定进行披露。   二、账户设置   1、“应付工资”账户   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的负债类账户。借方登记支付数额,贷方登记发生数额,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付未付金额。   2、“应付保险费”账户   主要用于核算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的负债类账户。借方登记支付数额,贷方登记发生数额,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付未付金额。   3、“应付住房公积金”账户   主要用于核算企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负债类账户。借方登记支付数额,贷方登记发生数额,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付未付金额。   三、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在职工在职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配。   职工薪酬是按照其发生地点进行归集,按照用途进行分配的。生产产品的工人工资薪酬借记“生产成本”账户,提供劳务的工人工资薪酬借记“劳务成本”账户,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薪酬借记“制造费用”账户,进行基本建设工程的人员工资薪酬借记“在建工程”账户,自创无形资产人员的工资薪酬借记“无形资产”账户,行政管理人员工资薪酬借记“管理费用”账户等,贷记“应付工资”账户。这种会计处理办法与原应付工资的核算制度相比,职工薪酬分配渠道扩大到无形资产成本。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应当按照职工所在岗位进行分配。分别借记“生产成本”账户、“制造费用”账户、“在建工程”账户、“无形资产”账户、“管理费用”账户等,贷记“应付保险费”账户(或“应付住房公积金”账户)。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或住房公积金时,借记“应付工资”账户(职工负担部分),借记“应付保险费”账户(或“应付住房公积金”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四、信息披露   对于报告期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职工薪酬,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企业期末应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1、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2、应当为职工缴纳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3、应当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4、为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及其计算依据。   5、应当支付的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6、其他职工薪酬等。   五、职工薪酬的范围   本准则将企业因获得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对价,全部纳入职工薪酬的范围。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规范的对职工的股份支付,也属于职工薪酬。   (一)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   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纳入职工范畴,如劳务用工合同人员。   (二)职工薪酬,包括企业为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也属于职工薪酬。   (三)养老保险费,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   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职工薪酬。   (四)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五)、辞退福利   (一)辞退福利包括:   (1)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2)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辞退福利通常采取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补偿的方式,也有通过提高退休后养老金或其他离职后福利的标准,或者将职工工资支付至辞退后未来某一期间的方式。   (二)满足本准则第六条确认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的辞退福利应当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正式的辞退计划或建议应当经过批准。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款项推迟至一年后支付的,视为符合应付职工薪酬的确认条件。   (三)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严格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应当根据辞退计划条款规定的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标准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对于自愿接受裁减的建议,应当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标准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规定,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符合本准则规定的应付职工薪酬确认条件、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完成、但付款时间超过一年的辞退福利,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六、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   在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企业应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但解除劳动关系补偿(下称“辞退福利”)除外。   (一)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比如,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包括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   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末以后一年以上到期的应付职工薪酬,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 以应付职工薪酬折现后的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应付职工薪酬金额与其折现后金额相差不大的,也可按照未折现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将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计提职工薪酬,税收允许扣除的职工薪酬标准与企业预计金额不一致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处理。   七、建议   此项准则的制定是结合和规纳了我国现行的职工薪酬方面的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结合具体会计实务操作,现提供以下几点建议和意见:   1、建议设置“应付职工薪酬”一级科目,下设各明细科目进行统一核算,如工资薪酬、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辞退补偿、带薪休假费用等,取消原先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2、建议对于《职工薪酬》准则的实施采用“未来适应法”,不予以追溯调整。   3、建议进一步明确和统一对于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定义和会计处理方法,将医疗保险费用单独列示而非在此项中列示,对于非独立法人和非对外盈利性的职工医院、浴室和食堂餐饮(包括自制餐饮和外包餐饮)等后勤单元的收支净额在此项列支,会计处理中福利费按实列支,年末清算结零(需与税务协调允许所得税税前列支)。   4、建议对于可累积带薪休假费用作为预计负债的使用加以严格定义和限制,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企业很有可能将因职工放弃带薪休假而产生现金流出,否则不能作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确凿证据可定义为职工已书面向企业表达将放弃可累积带薪休假的意愿。   5、建议对于辞退补偿作为预计负债的使用加以严格定义和限制,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企业很有可能将为可能发生的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而产生现金流出,否则不能作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确凿证据可定义为企业与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组织已达成正式的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计划或协议。   6、建议增加对于企业预计支付待退休和退养人员等职工薪酬的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即企业与职工协议停止其服务但未解除劳动关系直至该等职工法定退休,企业承诺按期支付给该等职工在停止服务日至法定退休日这一期间内的每期工资并为其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故此项职工薪酬已构成企业预计负债应予以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计量时可按现行或预测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水平结合承诺期限进行精算现值,企业每期应重新进行审视和精算调整,调整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按一年内到期和一年以上到期以区分列支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此项待退休和退养人员职工薪酬计划的会计处理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文—雇员福利》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6号文—退休福利计划的会计和报告》中所规范的内容,可采用设定受益计划。若企业已提取专项现金款项,可作为一项基金按《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年金》进行单独核算。   7、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完善企业的人工成本。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2006),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   2、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2007),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年版. 企业职工的主要收入来源为企业发放给职工的薪酬,职工薪酬的核算、制度的完善与否对于企业以及企业的职工都有着重要影响。随着企业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企业形式和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劳动用工制度发生深刻变化,劳动者的薪酬有待进一步改革与完善。   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以及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劳动合同法》,都对劳动者职工及职工薪酬进行了特别的诠注。监管部门、企业家和劳动者都在关注新准则、新法规对职工薪酬产生了哪些影响。   新准则有助于全面反映企业人工成本   首先,企业职工薪酬更加阳光化。明确了企业职工薪酬的核算范畴,解决了近年来热议的部分行业员工高额福利财务核算数出多门的问题。在原准则下,通过应付福利费、甚至其他应付款等变通处理,就可以使人工成本在帐面看起来并不是很高。而新准则下把几乎所有与职工有关的支出均纳入一个统一的科目核算,使以前分散在各个科目的人工成本得到集中反映,将使企业的实际人工成本更加透明、一目了然。   其次,增强了企业之间人工成本的可比性,有利于中国企业走出去。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将来起多,而制约因素也越来越多,其中由于我国原来的人工成本计量的会计核算特色,人工成本成为中国绝大部分反倾销案调查的主要内容。   新准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更加全面反映企业支付的人工成本与费用。将几乎所有的职工薪酬按受益对象处理,改变了以前只将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根据受益对象核算,而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及无形资产研发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成本一律计入当期费用的做法,有助于企业正确核算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从而提供更为可靠的成本等信息。   第三,能更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人工成本的构成。由于信息披露制度的强制要求,有利于政府部门如统计、国资监管、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及时获得企业公开数据。通过对企业人工成本明细构成数据分析,通过类似发布行业工资水平信息,可引导优秀人才到国家鼓励的行业去   研发人员职工薪酬可准予资本化   新准则的这一规定无疑给企业管理当局增加研发经费投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吃了定心丸。   首先可以鼓励内涵式发展,大大减轻科技创新企业的绩效考核压力。目前特大型和大型国资集团的上市公司研发经费投入日益增加,特别体现在研发人工成本上,原准则的财务核算曾是制约企业家增加研发投入的主要因素,职工薪酬新准则将极大调动企业家增加科技投入的积极性。   其次,有利于引导投资方向,鼓励投资者投资高科技行业的上市公司。职工薪酬新准则将极大地提高国家鼓励的高科技如软件、信息产业类的上市公司盈利水平,有利于充分吸引和利用各种资本来发展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行业。   充分体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劳动合同法》从不同角度对劳动者的经济利益——职工薪酬进行了系统、完整的规范,特别是“辞退福利”和“辞退补偿”分别出现在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劳动合同法》中,真正体现了我国立法以人为本的思想。这些规定能够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研发人员职工薪酬在符合相应条件下准予资本化,解决了原来研发人员的工资标准与企业利润之间的矛盾。而职工薪酬准则信息披露要求有利于政府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劳动者薪酬水平,制定更多有利于劳动者的宏观调控政策。   新准则关于企业薪酬的规定   企业薪酬准则所规定的职工薪酬主要内容与《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劳动报酬一致。与原《企业会计制度》中应付工资的核算范围相比,新准则下的职工薪酬具有较大变化:   首先,确立了完整的人工成本概念,新准则规定凡是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所给予或付出的对价(代价)均构成职工薪酬,无论是货币还是非货币性的薪酬,无论是在职还是离职后的薪酬,无论是以计量直接明确的常规性薪酬还是以权益工具为计量基础的现代薪酬(认股权、股票增值权等),无论是支付给职工本人还是支付给职工家属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无论是物质性薪酬还是教育性福利,均属职工薪酬的范围;同时将非货币性福利计入职工薪酬;   其次,强调将权责发生制作为职工辞退福利的核算原则。辞退福利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企业决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二是职工主动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需要注意的是,职工正常退休的养老金不是辞退福利,但职工虽然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未来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而给职工的经济补偿比照职工辞退福利处理。再者,无论何种原因只要职工离职就要支付的福利不是辞退福利而是离职后福利。若职工非自愿辞退与职工自愿接受辞退的经济补偿之间有差额,则其差额为辞退福利。   在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方面,都有明确的相关规定   另外,我国的职工薪酬准则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的提存计划作出了明确规范,这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6号——退休福利计划的计划和报告》会计处理规范基本一致,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在北京举行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发布会,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正式亮相,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这份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新规,将于2007年1月1日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推行,随后会逐步推广到所有大中型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是一个应用面很广的准则,所有的企业都不可能不涉及职工薪酬方面的业务,因此本文对该准则的应用作一系统的实务性的探讨。      一、新准则对职工薪酬的定义和内涵进行了系统的规范      职工薪酬计划是企业经营活动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我国目前对这一重要的概念没有一个整体的明晰的框架,对职工薪酬的理解比较狭隘,一般仅指工资和福利费,有关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规定也散见于各相关规定。新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企业为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此准则明确了职工薪酬的概念,即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主要包括构成工资总额组成部分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五险一金(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传统意义上的薪酬;增加了如辞退福利、带薪休假等职工薪酬形式,同时明确不包括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和企业年金,这是会计准则中首次如此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涵。      二、会计科目设置的变化      新准则明确了职工薪酬的概念,融合了所有与报酬相关的项目,据此可以设置“应付职工薪酬”一级科目,在其下根据薪酬类别如工资薪酬、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辞退补偿、带薪休假费用等,设置二级科目,如“应付工资”、“应付辞退补偿”、“应付社会保险费”、“应付住房公积金”、“应付福利费”等,取消原先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等一级科目。      三、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      (一)统一了各类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   在进行会计处理时,会计分录的借方按照领取薪酬的职工所提供服务的受益部门,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职工薪酬根据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辞退福利只计入当期费用),贷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为负债。具体如下:应由生产产品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存货成本;应由在建工程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成本;应由产品和在建工程负担以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费用。而原制度则是除了工资津贴和福利费按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外,其他职工薪酬则全部计入当期费用。下面举例具体说明。   1. 计入产品成本的职工薪酬支出   对于应由生产产品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存货成本,以工业企业为例:   例1:结算本月应付工资如下:车间从事产品生产的直接生产工人工资30 000元,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5 000元。其账务处理为:   借:生产成本30 000   制造费用 5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35 000   例2:按车间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车间工会经费3 000元,职工教育经费4 000元。提取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制造费用7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工会经费3 000    ——应付职工教育经费4 000   例3:按车间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车间人员的应付统筹退休金4 500元、应付医疗保险3 000元。   借:制造费用7 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社会保险费(应付养老保险费)4 500   ——应付社会保险费(应付医疗保险)3 000   例4:计提车间人员的住房公积金4 000元。   借:制造费用4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2 000   ——应付住房公积金(企业负担部分)2 000   2. 计入资产价值的职工薪酬支出   对于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应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例5: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在安装中发生应付安装人员工资6 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6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6 000   3. 计入费用的职工薪酬支出   对于应由产品和在建工程负担以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费用。   例6:按办公室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办公室人员的医疗保险5 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5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险费(应付医疗保险) 5 000   例7:按办公室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工会经费2 000元,职工教育经费1 5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3 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会经费2 000   ——应付职工教育经费1 500   例8:按办公室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办公室人员应付统筹退休金3 5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3 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险费(应付养老保险费)3 500   例9:按办公室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办公室人员的住房公积金3 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3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1 500    ——应付住房公积金(企业负担部分)1 500   (二)职工福利费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   新准则对职工福利费的提取取消了原制度按工资总额14%的规定,企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可以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进行计算,确认为应付职工福利的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费用。由于新准则要求按福利费实际发生额列支,与税收规定不一致时,应作纳税调整,年末账户余额清算结零。   例10: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职工福利费如下:直接生产人员为3 000元,车间管理人员为500元,办公室人员为600元,销售人员为1 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3 000   制造费用500   管理费用600   销售费用 1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5 100   (三)辞退福利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   对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可能发生的补偿,原制度要求在发生时据实列支,新准则要求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费用:  (1)企业已经制订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   (2)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例11:计提满足辞退条件的车间员工的辞退补偿费用5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5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辞退补偿50 000   当上述各项职工薪酬以银行存款或现金实际支付时,冲回各预提负债。      四、信息披露的变化      新准则统一了关于职工薪酬的披露原则,首次明确规范了披露的范围和内容,即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各类社会保险福利费、住房公积金、支付因解除劳动关系所给予的补偿以及其他职工薪酬等项目的金额以及期末应付未付金额。同时规范了对于因接受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补偿计划建议的职工数量不确定而产生的或有负债,应根据《或有事项》准则规定进行披露。      五、执行新会计准则第9号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分析      从上述内容看,由于新会计准则对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规定发生了变化,因此,执行新会计准则将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新会计准则取消了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的要求,企业可以按实际发生额列支,与税收规定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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