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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
第一章 脑血管病的一级预防
脑血管病的一级预防系指发病前的预防,即通过早期改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主动地
控制各种危险因素,从而达到使脑血管病不发生或推迟发病年龄的目的。从流行病学角度看,只有一级预防才能降低疾病的人群发病率。所以对于病死率及致残率很高的脑血管病来说,重视并加强开展一级预防的意义远远大于二级预防。
第一节 我国脑血管病的流行现状与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条件和生活方式的明显改变,加之迅速到来的人口老龄化,导致国民的疾病谱、死亡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目前脑血管病已成为危害我国中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的主要疾病。据卫生部统计中心发布的人群监测资料显示,无论是城市或农村,脑血管病近年在全死因顺位中都呈现明显前移的趋势。城市居民脑血管病死亡已上升至第一、二位,农村地区在20 世纪90 年代初脑血管病死亡列第三位,90 年代后期升至第二位。国内完成的7 城市和21 省农村神经疾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城市脑血管病的年发病率、死亡率和时点患病率分别为219/10 万、116/10 万和719/10 万;农村地区分别为185/10 万、142/10 万和394/10 万。据此估算,全国每年新发脑卒中约200 万人;每年死于脑血管病约150万人;存活的患者数(包括已痊愈者)600~700 万。
脑血管病是致残率很高的疾病。据统计,在存活的脑血管病患者中,约有四分之三不同程度地丧失劳动能力,其中重度致残者约占40%。目前,全国每年用于治疗脑血管病的费用估计要在100 亿元以上,加上各种间接经济损失,每年因本病支出接近200 亿元人民币,给国家和众多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
与西方工业发达国家相比,所不同的是我国脑血管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大大高于心血管疾病,原因尚不十分明确。值得引起重视的是当前我国高血压患者的数量正在快速递增,且多数患者血压控制不理想,这可能是导致脑血管病高发的最主要原因。此外,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加速也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预计到2030 年,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将达到3 亿以上,而脑血管病首次发病者约有2/3 是在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另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即很多人由于缺乏科学的防病保健知识,养成了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因此,预计脑血管病近期在我国还会继续上升,造成的危害也将日趋严重。所以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尽快降低卒中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已成为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第二节 脑血管病的危险因素及其干预管理
脑血管病的危险因素分为可干预与不可干预两种,年龄和性别是两个不可干预的危险因素。随着年龄的增长,脑卒中的危险性持续增加,55岁以后每10年卒中的危险性增加1 倍。
世界各国普遍存在性别之间的明显差异,从总体看,卒中的发病率男性高于女性,男女之比约为1.1~1.5∶1。此外, 不可干预的危险因素还有种族和家族遗传性。可干预的一些主要危险因素包括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吸烟、酗酒、血脂异常、颈动脉狭窄等。现分述如下:
一、高血压
国内外几乎所有研究均证实,高血压是脑出血和脑梗死最重要的危险因素。脑卒中发病率、死亡率的上升与血压升高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一种直接的、持续的、并且是独立的。近年研究表明,老年人单纯收缩期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舒张压<90mmHg)是脑卒中的重要危险因素。国内有研究显示:在控制了其他危险因素后,收缩压每升高10mmHg,脑卒中发病的相对危险增加49%,舒张压每增加5mmHg,脑卒中发病的相对危险增加46%。东亚人群(中国、日本等)汇总分析结果,血压升高对脑卒中发病的作用强度约为西方国家人群的1.5 倍。控制高血压可明显减少脑卒中,同时也有助于预防或减少其他靶器官损害,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一项中国老年收缩期高血压临床随机对照试验结果显示,随访4 年后,降压治疗组比安慰剂对照组脑卒中的死亡率降低58%,两组有非常显著的统计学差异。
尽管近年来我国已开始重视对高血压的防治,特别是在宣传教育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总体情况尚无显著改善,仍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对血压的自我知晓率、患者的合理服药率、血压控制率等仍处于较低水平。有待于采取更加积极合理的对策,进一步加大健康教育和干预管理力度,使上述指标尽快得到提高。
本指南采用的18 岁以上成年人的血压水平,系参照1999 年公布的《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推荐的国际分类标准(表1)。
表1 血压水平的定义和分类(WHO/ISH,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
类 别 收缩压 (mmHg) 舒张压 (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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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血压
正常血压
正常高值
1 级高血压(“轻度”)
亚组:临界高血压
2 级高血压(“中度”)
3 级高血压(“重度”)
单纯收缩期高血压
亚组:临界收缩期高血压
<120
<130
130~139
140~159
140~149
160~179
≥180
≥140
140~149
<80
<85
85~89
90~99
90~94
100~109
≥110
<90
<90
高血压的治疗目标主要是提高控制率,以减少脑卒中等合并症的发生。患者收缩压与舒
张压的达标同等重要,且重点应放在收缩压的达标上。当血压水平<140/90mmHg时可明显减少脑卒中的发生。有糖尿病和肾病的高血压患者,降压目标应更低一些,以<130/80mmHg为宜。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对预防高血压非常重要,是防治高血压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对血压水平在正常高值的人群尤为重要。防治高血压的非药物措施见表2。治疗高血压常用的药物包括几大类(详见附录Ⅲ-1)。对于服用单药疗效不好的患者,可考虑联合用药或选用固定配方制剂。
表2 防治高血压的非药物措施
措 施 目 标
减重
膳食限盐
减少膳食脂肪
增加及保持适当的体力活动
保持乐观心态和提高应激能力
戒烟、限酒
减少热量,膳食平衡,增加运动,BMI保持在20~24。
北方首先将每人每日平均食盐量降至8g,以后再降至6g;
南方可控制在6g 以下。
总脂肪<总热量的30%,饱和脂肪<10%,增加新鲜蔬菜每
日400~500g,水果100g,肉类50~100g,鱼虾类50g,
蛋类每周3~4 个,奶类每日250g,每日食油20~25g,少
吃糖类和甜食。
如运动后感觉自我良好,且保持理想体重,则表明运动量
和运动方式合适__________。
通过宣教和咨询,提高人群自我防病能力。提倡选择适合
个体的体育、绘画等文化活动,增加老年人社交机会,提
高生活质量。
不吸烟,限酒,嗜酒者男性每日饮酒精<20~30g,女性<
15~20g,孕妇不饮酒。
随访与监控:一旦开始应用抗高血压药物治疗,多数患者需要按时随诊,及时调整用药或剂量,直至达到目标血压水平。具体方法及要求与《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一致(图1)。
图1 药物治疗开始后患者的随诊
注:① 低危组:男性年龄<55岁、女性<65 岁,高血压1级、无其他危险因素者。
② 中危组:高血压2级或1~2级,同时有1~2个危险因素。
③ 高危组:高血压水平属1级或2级,兼有3种或更多危险因素、兼患糖尿病或靶器官损伤患者或高血压水平属3级,无其他危险因素者属高危组。
④ 很高危组:高血压3级同时有1种以上危险因素或靶器官疾病,或高血压1~3级并有临床相关疾病。
建 议:
(1)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居民预防脑卒中的意识,主动关心自己的血压;建议≥35 岁者每年测量血压1次,高血压患者应经常测量血压(至少每2~3个月测量1 次),以调整服药剂量(见表9)。
(2)各级医院应尽快建立成年人首诊测量血压制度;
(3)各地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一定规模的示范社区,定期筛查人群中的高血压患者并给予恰当的治疗和随诊。
(4)对于早期或轻症患者首先采用改变生活方式治疗,3 个月效果仍不佳者应加用抗高血压药物治疗(见附录Ⅲ-1)。
二、心脏病
各种类型的心脏病都与脑卒中密切相关。美国明尼苏达的一项前瞻性研究结果表明,无论在何种血压水平,有心脏病的人发生脑卒中的危险都要比无心脏病者高2 倍以上。对缺血性卒中而言,高血压性心脏病和冠心病者其相对危险度均为2.2,先天性心脏病为1.7。
心房纤颤是脑卒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危险因素。循证医学研究资料已经确定对其进行有效的治疗可以预防卒中的发生。非瓣膜病性房颤的患者每年发生脑卒中的危险性为3%~5%,大约占血栓栓塞性卒中的50%。据美国Framingham研究,房颤患者发生卒中的危险性与年龄增高呈正相关,50~59 岁发病率为1.5%,80~89 岁增加至23.5%。国外有5 项随机对照试验观察了华法令和阿司匹林治疗房颤预防脑卒中的效果,综合分析结果表明:应用华法令治疗可使血栓栓塞性卒中发生的相对危险减少68%。
其他类型心脏病包括扩张型心肌病、瓣膜性心脏病(如二尖瓣脱垂、心内膜炎和人工瓣膜)、先天性心脏病(如卵圆孔未闭、房间隔缺损、房间隔动脉瘤)等也对血栓栓塞性卒中增加一定的危险。据总体估计,缺血性卒中约有20%是心源性栓塞。有些研究认为,高达40%的隐源性卒中与潜在的心脏栓子来源有关。急性心肌梗死后近期内有0.8%的人发生脑卒中,6 年内发生卒中者约为10%。
建 议:
(1)成年人(≥40岁)应定期体检,早期发现心脏病;
(2)确诊为心脏病的患者,应积极找专科医师治疗;
(3)对非瓣膜病性房颤患者,在有条件的医院可使用华法令抗凝治疗,但必须监测国际标准化比(INR),范围控制在2.0~3.0;对年龄>75岁者,INR应在1.6~2.5 之间为宜;或口服阿司匹林50~300mg/d,或其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见表9)。
(4)冠心病高危患者也应服用小剂量阿司匹林50~150mg/d,或其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
三、糖尿病
糖尿病是脑血管病重要的危险因素。流行病学研究表明在糖尿病高发的欧美国家,糖尿病是缺血性卒中的独立危险因素,Ⅱ型糖尿病患者发生卒中的危险性增加2 倍。1999 年国内通过对“首钢”923 例糖尿病患者1∶1 配对研究,分析调查脑血管病的危险因素,发现糖尿病使脑卒中的患病危险增加2.6 倍,其中缺血性卒中的危险比对照组增加3.6 倍。脑血管病的病情轻重和预后与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水平以及病情控制程度有关,因此,应重视对糖尿病的预防和控制。美国TIA 防治指南建议:空腹血糖应<7mmol/L(126mg/dl),必要时可通过控制饮食、口服降糖药物或使用胰岛素控制高血糖。
建 议:
(1)有心脑血管病危险因素的人应定期检测血糖,必要时测定糖化血红蛋白(HbA1c)和糖化血浆白蛋白。糖尿病的诊断标准同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一致(表3、表4)。
(2)糖尿病患者应首先控制饮食、加强体育锻炼, 2~3 个月血糖控制仍不满意者,应选用口服降糖药或使用胰岛素治疗。糖尿病的控制目标见表5。
(3)糖尿病患者更应积极治疗高血压、控制体重和降低胆固醇水平。
四、血脂异常
大量研究已经证实血清总胆固醇(TC)、低密度脂蛋白(LDL)升高,高密度脂蛋白(HDL)降低与心血管病有密切关系。近期国内外有不少研究表明,应用他汀类等降脂药物可降低脑卒中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有3 项关于他汀类药物的大规模二级预防研究(北欧的4S、美国的CARE 以及澳大利亚的LIPID 试验)显示他汀类药物预防治疗可使缺血性卒中发生的危险减少19%~31%。另一方面,流行病学研究表明,血清总胆固醇水平过低(<160mg/dl)时可增加出血性卒中死亡的危险,但近期发表的1项大型随机对照试验(HPS)未证实该结果。
1、血脂异常的诊断及治疗标准
血脂异常的诊断及治疗标准国内外尚无完全统一的意见,卒中患者血脂水平的控制标准正在总结之中。目前国内脑血管病患者血脂异常的治疗标准多参考冠心病患者血脂控制标准(表6)。国际上公认的异常血脂治疗标准强调: (1)应根据患者有无心脑血管病危险因素而制定相应分级诊断及治疗标准;(2) 糖尿病患者无论是否有冠心病均应被列入积极治疗的对象;(3) 降低LDL-C为治疗的首要目标,目标值为<100mg/dl。
2、处理原则
(1)对已有卒中或冠心病危险因素(或病史)的患者以及家族型高脂血症患者应定期(3~6 个月)进行血脂检测(TC、LDL-C、HDL-C、TG等)。 (2)根据患者有无脑卒中或冠心病的危险因素以及血脂水平决定治疗方式。患者治疗性生活方式改变(Therapeutic lifestyle changes, TLC)是治疗血脂异常的首要步骤,必须贯穿治疗的全过程。TLC 包括:减少饱和脂肪酸(<总热量的7%)和胆固醇(<300mg/d)的摄入、选择能加强降低LDL 效果的食物,如植物甾醇(2g/d)和可溶性粘性纤维(10~25g/d)、戒烟、减轻体重、增加有规律的体力活动等。
(3)药物选择应根据患者的血脂水平以及血脂异常的分型决定(参见附录II-2)。单纯TC 增高或以TC、LDL 增高为主的混合型患者选用他汀类药物治疗,单纯TG 增高或以TG 增高为主的混合型患者选用贝丁酸类药物治疗,必要时可联合用药。治疗过程中严格监测药物不良反应,包括肝肾功能,必要时测试肌酶,避免发生肌纤维溶解症的副作用。
建 议:
(1)血脂异常,尤其合并有高血压、糖尿病、吸烟等其他危险因素者首先应改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并定期复查血脂。改变生活方式无效者采用药物治疗。
(2)对既往有TIA、缺血性卒中或冠心病史,且TC高于5mmol/L 的患者采用他汀类药物治疗。TG 增高者选用贝丁酸类药物治疗。
五、吸烟
经常吸烟是一个公认的缺血性脑卒中的危险因素。其对机体产生的病理生理作用是多方面的,主要影响全身血管和血液系统如:加速动脉硬化、升高纤维蛋白原水平、促使血小板聚集、降低高密度脂蛋白水平等。
Shinton 对22 项研究结果进行Meta 分析表明,吸烟是脑卒中的独立危险因素,其危险度随吸烟量而增加。大量前瞻性研究和病例对照研究结果证实,吸烟者发生缺血性卒中的相对危险度约为2.5~5.6。
长期被动吸烟也可增加脑卒中的发病危险。有证据显示,约90%的不吸烟者可检测到血清可铁宁(N-甲-2-5-吡咯烷酮),考虑是由于暴露于吸烟环境所致。因为人群的高暴露率,即使对单一个体影响很小,但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危险因素。有些报道显示,暴露于吸烟环境者其冠状动脉事件发生的危险由20%升高到70%。动脉硬化既可以导致脑卒中也可致冠心病,因此有理由相信被动吸烟也是造成部分卒中的原因之一。Bonita 和其同事发现,在去除年龄、性别、高血压、心脏病和糖尿病史的影响后,长期被动吸烟者脑卒中的发病危险比不暴露于吸烟环境者的相对危险增加1.82倍,且在男性和女性中都有显著意义。
建 议:
(1)劝吸烟者戒烟(动员吸烟者亲属参与劝说,提供有效的戒烟方法)。
(2)动员全社会参与,在社区人群中采用综合性控烟措施对吸烟者进行干预。
(3)促进各地政府部门尽快制定吸烟法规,如在办公室、会议室、飞机、火车等公共场所设立无烟区,仅在指定地点可供吸烟,以减少被动吸烟的危害。
六、饮酒
人群研究证据已经显示,酒精摄入量对于出血性卒中有直接的剂量相关性。但对于缺血性卒中的相关性目前仍然有争议。长期大量饮酒和急性酒精中毒是导致青年人脑梗死的危险因素。同样在老年人中大量饮酒也是缺血性卒中的危险因素。国外有研究认为饮酒和缺血性卒中之间呈“J”形曲线关系,即与不饮酒者相比,每天喝酒2 个“drink”(1 个“drink” 相当于11~14g 酒精含量),每周饮酒4天以上时对心脑血管可能有保护作用。也就是说,男性每天喝白酒不超过50ml(1两,酒精含量<30g),啤酒不超过640ml,葡萄酒不超过200ml(女性饮酒量需减半)可能会减少心脑血管病的发生。而每天饮酒大于5 个“drink”者发生脑梗死的危险性明显增加。酒精可能通过多种机制导致卒中增加,包括升高血压、导致高凝状态、心律失常、降低脑血流量等。国内迄今尚无饮酒与脑卒中之间关系的大样本研究报道。
建 议:
(1)对不饮酒者不提倡用少量饮酒来预防心脑血管病;孕妇更应忌酒。
(2)饮酒者一定要适度,不要酗酒;男性每日饮酒的酒精含量不应超过20~30g,女性
不应超过15~20g。
七、颈动脉狭窄
国外一些研究发现,65 岁以人群中有7%~10%的男性和5%~7%的女性颈动脉狭窄大于50%。北美症状性颈动脉狭窄内膜切除试验的医生回顾分析了他们的研究数据,在狭窄程度为60%~99%的人群中卒中年发病率为3.2%(经5 年以上观察)。同侧卒中年发病危险在狭窄60%~74%的患者中为3.0%,狭窄程度在75%~94% 的患者中上升为3.7%,而狭窄95%~99%的患者中则降为2.9%,颈动脉完全闭塞的患者中仅为1.9%。
关于评价无症状性颈动脉狭窄患者行颈动脉内膜切除术治疗效果的随机对照研究,有一项Meta 分析包括了5个临床试验,结果显示:虽然手术可以减轻同侧脑卒中的发病率,但手术的绝对数量很小,同时采用内科治疗的对照组发生卒中的危险本身就很低,所以目前多采用内科治疗无症状性颈动脉狭窄。
ACAS 是一项随机试验,研究了无症状性重度颈动脉狭窄患者行内膜切除术的效果。1662例患者被随机分成手术加药物治疗组(n=828)和单纯药物治疗组(n=834),在观察期间随机抽取424 例经造影检查的患者,进行分析,出现相关并发症的危险性为1.2%,手术所致卒中的危险为2.3%。由于发现外科手术有显著益处,该研究在随访2.7 年后提前结束。估计手术组5 年以上同侧卒中、所有手术所致的卒中或死亡合计发生率为5%,而在药物治疗组为11%(降低了53%的发病危险)。
目前尚未见到有关颈动脉内膜切除术与血管内介入治疗的疗效比较研究结果。国内有关
这方面的研究资料也有待总结分析。
建 议:
(1)对无症状性颈动脉狭窄患者一般不推荐手术治疗或血管内介入治疗,首选阿司匹林等抗血小板药或他汀类药物治疗。
(2)对于重度颈动脉狭窄(>70%)的患者,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考虑行颈动脉内膜切除术或血管内介入治疗术(但术前必需根据患者和家属的意愿、有无其他合并症以及患者的身体状况等进行全面的分析讨论后确定)。
八、肥胖
肥胖人群易患心脑血管病已有不少研究证据。这与肥胖导致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是分不开的。Miall 等在南威尔士的研究显示,超过标准体重20%以上的肥胖者患高血压、糖
尿病或冠心病的危险性明显增加。国内对10 个人群的前瞻性研究表明,肥胖者缺血性卒中发病的相对危险度为2.2。
近年有几项大型研究显示,腹部肥胖比体重指数(BMI)增高或均匀性肥胖与卒中的关系更为密切。Walker 等人调查了年龄在40~75 岁的28643 名男性健康自由职业者。在调整了年龄等其他影响因素后,相对于低体重指数的男性而言,高体重指数者卒中相对危险度为1.29,但以腰/臀围比进行比较时其相对危险度为2.33。
有人研究了女性超重和脑卒中之间的关系,发现随着BMI 的增加其缺血性卒中的相对危险也随之增加。BMI 在27~28.9 时相对危险度为1.75,29~31.9 时为1.90, 到32 以上时为2.37。还有一些证据显示18 岁以后体重增加也会增加缺血性卒中的危险。因此认为男性腹部肥胖和女性BMI 增高是卒中的一个独立危险因素。
目前世界卫生组织的分类标准以BMI(kg/m2)25.0~29.9 为超重,BMI≥30 为肥胖,此标准是以西方人群的研究数据为依据制定的。由于亚洲人的体重指数明显低于西方人,故一些亚洲国家的专家提出应重新定义,建议在亚洲人群中以BMI 23.0~24.9 为超重,≥25 为肥胖,但这个定义的依据并未包括中国人的研究数据。最近我国专家根据多项研究分析结果,制定出了适合国人的超重和肥胖标准(见表7)。
建 议:
(1)劝说超重者和肥胖者通过采用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加体力活动等措施减轻体重,降低卒中发病的危险。
(2)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饮食习惯。成年人的BMI(kg/m2)应控制在<28 或腰/臀围比<1,体重波动范围在10%以内。
九、其他危险因素
(一)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
根据美国第三次全国营养调查和Framingham 病例-对照研究的数据分析结果,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与脑卒中发病有相关关系。高半胱氨酸血症的血浆浓度随年龄增长而升高,男性高于女性。一般认为(国外标准)空腹血浆半胱氨酸水平在5~15μmol/L之间属于正常范围,≥16μmol/L 可定为高半胱氨酸血症。美国研究提出高半胱氨酸血症的人群特异危险度(attributable risk):男性40~59 岁为26%,≥60岁为35%;女性40~59 岁为21%,≥60岁为37%。国内有关同型半胱氨酸与脑卒中关系的前瞻性研究或病例对照研究目前可查资料不多,尚需进一步研究。
叶酸与维生素B6和B12联合应用,可降低血浆半胱氨酸水平,但是否减少卒中发生目前还不清楚。所以建议一般人群应以饮食调节为主,对高半胱氨酸血症患者,可考虑应用叶酸和维生素B 族予以治疗。
(二)代谢综合征
“代谢综合征”是一种近期认识并引起广泛重视的综合征,1988年由Reaven 首次提出,1999 年被WHO 完善。其特征性因素包括腹型肥胖、血脂异常、血压升高、胰岛素抵抗(伴或不伴糖耐量异常)等。胰岛素抵抗是其主要的病理基础,故又被称为胰岛素抵抗综合征。由于该综合征聚集了多种心脑血管病的危险因素,并与新近发现的一些危险因素相互关联,因此,对其诊断、评估以及适当的干预有重要的临床价值。美国国家胆固醇教育计划专家组第3次报告实施纲要(ATP Ⅲ)将代谢综合征作为降低风险治疗的次要目标,并提出了诊断标准(表8)。对代谢综合征的治疗目标在于:(1)控制其病因(如肥胖、体力活动过少);(2)治疗与之同时存在的非脂质和脂质危险因素。
(三)缺乏体育活动
规律的体育锻炼对减少心脑血管病大有益处。研究证明,适当的体育活动可以改善心脏功能,增加脑血流量,改善微循环。也可通过降低升高的血压、控制血糖水平和降低体重等控制卒中主要危险因素的作用来起到保护性效应。规律的体育活动还可提高血浆t-PA 的活性和HDL-C 的水平,并可使血浆纤维蛋白原和血小板活动度降低。
建 议:
成年人每周至少进行3~4 次适度的体育锻炼活动,每次活动的时间不少于30 分钟(如快走、慢跑、骑自行车或其他有氧代谢运动等)。需重点强调的是,增加规律、适度的体育运动是健康生活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防病作用是非常明显的。
(四)饮食营养不合理
有研究提示,每天吃较多水果和蔬菜的人卒中相对危险度约为0.69(95%可信区间为0.52~0.92)。每天增加1份(或1盘)水果和蔬菜可以使卒中的危险性降低6%。 我国居民的饮食习惯与西方人差异较大。近年来由于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饮食习惯正在发生明显的变化。人们吃动物性食物的比例明显上升,特别是脂肪的摄入量增长较快。脂肪和胆固醇的过多摄入可加速动脉硬化的形成,继而影响心脑血管的正常功能,易导致脑卒中。另外,我国居民特别是北方人食盐的摄入量远高于西方人。食盐量过多可使血压升高并促进动脉硬化形成,中国、日本以及欧洲的一些研究都确认它与脑卒中的发生密切相关。
建 议:
提倡每日的饮食种类多样化,使能量的摄入和需要达到平衡,各种营养素摄入趋于合理,并应限制食盐摄入量(<8g/d)(详见表9)。
(五)口服避孕药
关于口服避孕药是否增加卒中的发生率目前并无定论。多数已知的卒中与口服避孕药有关的报道是源于早期高剂量的药物制剂研究为基础的,对雌激素含量较低的第二代和第三代口服避孕药多数研究并未发现卒中危险性增加。但对35 岁以上的吸烟女性同时伴有高血压、糖尿病、偏头痛、或以前有血栓病事件者,如果应用口服避孕药可能会增加卒中的危险。故建议在伴有上述脑血管病危险因素的女性中,应尽量避免长期应用口服避孕药。
(六)促凝危险因素
目前认为与脑卒中密切相关的主要促凝危险因素包括血小板聚集率、纤维蛋白原、凝血因子Ⅶ等。调控促凝危险因素对心脑血管疾病的预防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但促凝危险因素(或称高凝状态)与脑卒中的确切关系仍需进一步研究。
SBP=收缩压; DBP=舒张压; BP=血压; CHD=冠心病; INR=国际标准化比;TC=血清总胆固醇
* CHD 危险因素:男性≥45 岁,女性≥55 岁,或早期绝经无激素替代治疗,吸烟,高血压, 糖尿病,HDL<35mg/dl
# 房颤危险因素:高血压,糖尿病,左心功能不全,风心病,有TIA 或卒中史,修复的心脏瓣膜(可能需更高的INR值)
第三节 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方法
健康教育是通过信息传播和行为干预,帮助个体或人群掌握防病保健知识,树立健康观念,自愿采纳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从而达到预防疾病或提高生活质量的目的。国内外研究证明,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是预防疾病最重要、最有效的手段。同时,广大医护人员也要重视对患者或家属进行教育,使他们掌握必要的知识,最大限度地减少疾病复发的机会,提高生存质量。
一、健康教育的内容
有关脑血管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内容应包括以下主题 (具体内容略):
(1)什么是脑血管病(或脑卒中);
(2)脑血管病包括哪几种主要类型;
(3)形成脑血管病的基本原因是什么;
(4)脑血管病的危害如何;
(5)脑血管病的主要危险因素包括哪些;
(6)脑血管病的早期症状;
(7)脑卒中的就诊时机;
(8)脑卒中的治疗原则;
(9)脑卒中早期康复及其重要性;
上述宣教内容可大致归纳为三个主要方面:(1)让人们了解脑血管病的严重危害,使人们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主动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2)告诉人们脑血管病发病的主要危险因素和诱发因素并知道如何预防;(3)发生了脑卒中后应该如何应对。例如,发病后何时去看病时机最佳?首先应选择什么样的医院就诊?如何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治疗和康复训练等等。在教育人们如何预防脑血管病的活动中,下列各项内容是非常重要的:
(一)了解自己的血压 首先是有高血压病史的人应该经常测量血压,以便了解自己的血压变化、服药或换药后的效果,以及是否需调整药物剂量等。无高血压病史的中年人和小于35 岁但有高血压家族史者也应该半年至一年测量血压一次。一旦确诊为高血压后,即应开始非药物治疗或药物治疗,并要持之以恒。
(二)定期体检 40 岁以上的人定期体检是非常必要的保健措施,一般每年检查一次为宜。可了解自己的心脏功能有无异常,特别是有无房颤或缺血性改变。同时也应检测血糖和血脂水平,发现异常后即应积极治疗。
(三)改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包括:体力活动过少、休息时间不规律、膳食营养成份摄入不合理等等。要教育人们注意采用健康的生活方式,多参加一些体育锻炼活动,注意劳逸结合。多吃一些含蛋白质、纤维素较高的食物和蔬菜、水果等,少吃盐和高脂饮食。
(四)克服不良习惯 有吸烟、酗酒嗜好的人称为不良习惯。吸烟肯定对健康有害,更容易引起脑血管病,应下决心彻底戒除。否则不但害己,而且影响他人的健康。饮酒要适度,不能过量。
二、健康教育的方法
健康教育的执行者包括医师、药剂人员、志愿者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大众媒体等。健康教育的方法须因地制宜,根据教育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宣教策略和方式方法。按照我国多数居民的文化水平,一般健康教育的内容应力求简明扼要、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下列几种方法建议采用:
(一)医院健康教育 医院健康教育包括在候诊大厅、门诊和病房举办一些经常性的健康知识讲座。这种形式是医生与患者面对面讲授,效果最佳。有条件的医院可在候诊大厅播放一些科普录像片或在门诊发放一些科普宣教材料,也是一些值得推广的有效办法。总之,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应大力加强。
(二)社区健康教育 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内容融为一体,全科医生有责任对社区居民提供防治疾病和保健服务。所以应该逐步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筛查高危个体、开展经常性的管理指导和健康教育,以减少脑卒中等疾病的发生。
(三)利用大众媒体开展健康教育 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医学网站都是可利用的宣传教育媒体。上述媒体面向各个层次的人群,教育的覆盖人口数会大大增加。尤其是利用电视开展健康教育,城乡家庭都适用,有着其他方式不可比拟的优点。
第二章 脑卒中的二级预防
脑卒中的复发相当普遍,卒中复发导致患者已有的神经功能障碍加重,并使死亡率明显增加。首次卒中后6 个月内是卒中复发危险性最高的阶段,有研究将卒中早期复发的时限定为初次发病后的90 天内,所以在卒中首次发病后有必要尽早开展二级预防工作。
二级预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或降低再次发生卒中的危险,减轻残疾程度。针对发生过一次或多次脑血管意外的患者,通过寻找意外事件发生的原因,治疗可逆性病因,纠正所有可干预的危险因素,在中青年(<50岁)患者中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节 脑卒中复发的危险因素
卒中复发的相关危险因素,包括不可干预的危险因素与可干预的危险因素两方面,可干预的危险因素又分为生理学危险因素如: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心脏病、高半胱氨酸血症等和行为学危险因素如:吸烟、酗酒、肥胖、抑郁等(参见第一章)。
第二节 脑卒中复发的二级预防措施
一、首次卒中发病机制的正确评估
了解首次卒中的病因学机制,对于积极有效地进行卒中的二级预防至关重要。首次缺血性卒中的病理生理学机制主要分为4 种类型:动脉硬化血栓形成性梗死、心源性栓塞、腔隙性梗死和原因不明型。腔隙性梗死病变常位于大脑半球深部,头颅计算机断层扫描(CT)检查结果可以为阴性或可见直径≤15mm 的小梗死灶,磁共振成像(MRI)检查比CT更为清晰敏感。临床表现为单纯运动障碍、单纯感觉障碍、感觉运动型腔隙综合征或共济失调性轻偏瘫。心源性栓塞则由多种心脏源性疾病诱发,包括房颤、冠心病、心肌梗死、扩张型心肌病、感染性心内膜炎、二尖瓣脱垂、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心房粘液瘤等。非心源性梗死主要原因往往是大动脉粥样硬化伴发相应部位动脉狭窄。腔隙性梗死的患者常伴发糖尿病。如果明确首次卒中类型为腔隙性梗死,可通过对危险因素的正确干预而减少卒中再发的风险。如果已明确首次卒中为房颤诱发心源性栓塞,则适宜应用小剂量阿司匹林(抗血小板)加华法令(抗凝)干预。如果是其他亚型的缺血性卒中伴发房颤者,使用抗凝干预效果并不理想,而患者却必须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对于伴有冠心病、高脂血症的患者还需加用他汀类药物调节血脂水平。近期的研究结果表明,他汀类药物还有稳定血管内膜粥样斑块以防脱落的作用。首次发生脑出血的病因学机制分为高血压性出血和非高血压性出血。对于那些反复发生于脑实质的出血,需要高度怀疑存在隐性血管瘤或血管淀粉样变,这种情况依靠单纯的降压治疗往往无效,必须在降压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干预措施去除病灶。蛛网膜下腔出血多由颅内动脉瘤或脑血管畸形破裂引起。故在对患者实施干预措施前需要明确初次卒中发作的类型及相关的危险因素。对于已经发生脑卒中的患者,为进一步明确发病机制,可考虑选择做下列检查:实验室检查(包括全血细胞计数、生化全套)、心电图、头颅CT、颈动脉B 超、头颅MRI、磁共振血管造影(MRA)、超声心动图、心脏Holter、经颅多普勒超声(TCD)甚至脑血管造影(DSA)等。如果需要,还应检查血半胱氨酸水平、血沉、C反应蛋白、抗心磷脂抗体等。
建 议:
对已发生脑卒中者选择必要的影像或其他实验室检查,尽可能明确患者的卒中类型及相关危险因素,以便针对病因采用合理的治疗措施。
二、卒中后的血压管理
脑卒中无论是初发还是再次发作,高血压都是一种密切相关的危险因素。患者血压水平高于160/100mmHg 可使卒中再发的风险明显增加。首次卒中后的患者,不论既往有否高血压史,均需密切监测血压水平。近来有研究表明虽然脑卒中患者约80%伴有高血压,但在卒中发生后由于脑血流自动调节作用,仅1/3 患者继续存在血压水平偏高。卒中后急性期过度降压会导致全脑低灌注或脑白质疏松,是卒中后痴呆发生的重要基础,因此降压需平缓。所有患者均应在改变生活方式的基础上,合理选用降压药物治疗。除非存在高血压脑病以及壁间动脉瘤等特殊情况,否则血压水平不宜降得过低过快,并以控制舒张压为主。系统研究表明,舒张压保持在80mmHg 以上时,每降低5mmHg,卒中再发风险降低15%。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研究(PROGRESS)结果证实,对于先前有脑卒中史或TIA 史的患者实施降压治疗可以减少卒中再发的风险并可降低发生痴呆与认知障碍的危险。
建 议:
(1)改变不良生活方式。
(2)积极控制高血压,在患者可耐受的情况下,最好能将血压降至<140/90mmHg。药物选择可参照“第一章”或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
(3)降压治疗应于卒中急性期过后患者病情稳定时(一般为卒中后4 周)开始。
三、抗血小板聚集
对于缺血性卒中后的患者,建议使用抗血小板药物治疗。研究证明,缺血性卒中初次发作后早期应用阿司匹林能够显著降低卒中再发的风险。一项欧洲卒中预防试验(ESPS-2,European Stroke Prevention Trial)结果提示,阿司匹林和潘生丁缓释剂的联合应用比单独使用其中一种药物的预防效果更好,且不增加出血等副作用。抗血小板药物的应用,应需要根据患者的接受程度及实际情况(包括经济情况等)做出合理的选择。
建 议:
(1)单独应用阿司匹林的剂量为50~150mg/d,一次服用。
(2)也可使用小剂量阿司匹林(25mg)加潘生丁缓释剂(200mg)的复合制剂(片剂或胶囊),2 次/d。
(3)有条件者、高危人群或对阿司匹林不能耐受者可选用氯吡格雷,75mg/d。
四、抗凝治疗
使用抗凝剂有增加颅内出血的风险,只有在诊断为房颤(特别是非瓣膜病变性房颤)诱发心源性栓塞的患者才适宜应用抗凝剂。过大强度的抗凝治疗并不安全,目前监测INR 的推荐指标为2.0~3.0。
建 议:
对已明确诊断为非瓣膜病变性房颤诱发的心源性栓塞患者可使用华法令抗凝治疗,剂量为2~4mg/d,INR值应控制在2.0~3.0 之间。如果没有监测INR的条件,则不能使用华法令,只能选用阿司匹林等治疗。
五、其他心脏病的干预
除房颤诱发心源性栓塞患者需积极采取合理的抗凝措施外,其他潜在的心脏病均将大大提高栓塞性卒中的复发风险。因此,建议针对病因积极处理原发疾病。例如,心肌梗死是卒中发生与复发密切相关的重要危险因素。对于既往有心肌梗死或卒中时发生的心肌梗死,应该维持心输出量,给予β-受体阻滞剂、ACEI 制剂以及适量的抗凝剂或抗血小板药物进行治疗,可改善这种危险。感染性心内膜炎可以产生感染性或非感染性栓子,故应用抗生素进行治疗,而不需要使用抗凝剂。
建 议:
针对各种心脏病的病因处理原发疾病并进行积极的对症治疗,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卒中复发的风险。
六、颈动脉狭窄的干预
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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