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安全标准化员工安全手册(南方矿建采掘施工).docx

上传人:pc****0 文档编号:8668029 上传时间:2025-02-24 格式:DOCX 页数:45 大小:680.63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标准化员工安全手册(南方矿建采掘施工).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5页
安全标准化员工安全手册(南方矿建采掘施工).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江西南方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 第 A 版:NFKJ-SC03 颁布日期:2012年12月20日 实施日期:2012年12月20日 二○一二年 江西南方矿山建设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科学施工; 以人为本,遵章守法; 控制风险,持续改进。 安全生产目标 1、工亡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重大交通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2、 年累计千人负伤率≤1.5‰; 3、 岗位粉尘合格率达90%以上; 4、 “三违”行为查处率为100%; 5、 隐患整改率为100%; 6、 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率为100%; 7、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8、 特种设备合格率为100%; 9、 设备检验检测率为100%; 10、全员职业健康体检率为100%。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2 第一节 上班“十要求” 2 第二节 下井须知 2 第三节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 3 第四节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 3 第五节 二次破碎安全作业 5 第六节 深孔大爆破安全作业 5 第七节 井巷支护 6 第八节 井下运输安全 7 第九节 通风防尘基本要求 7 第十节 机械作业安全知识 8 第十一节 电气作业安全知识 9 第十二节 危险物品安全基本知识 11 第十三节 客货车驾乘安全 12 第十四节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 11 第十五节 排土场卸排作业安全 12 第二章 安全防护基本知识 14 第一节 坑内有毒有害气体 14 第二节 粉尘及危害 16 第三节 井下防尘知识 17 第四节 爆破器材基本知识 18 第五节 矿山用电安全基础知识 20 第六节 预防火灾一般知识 22 第七节 矿山工伤现场急救知识 23 第三章 事故案例 29 一、2004年 “9.17”触电死亡事故 29 二、2005年“4·28”油罐爆炸死亡事故 29 三、2006年“7·9”酒后坠井事故 29 四、2006年“8·9”爆破伤亡事故 29 五、2007年“8·22” 装矿机机械伤害死亡事故 30 前 言 热诚地欢迎您加入江西南方矿山建设有限公司这个企业文化底蕴非常深厚的团队! 江西南方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地理位置位于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县城东效,距分宜县城2km,距新余市21km。 江西南方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基地距铁路浙赣线分宜火车站4km,距新余火车站30km,距沪昆高速公路进出口分宜站3km,距分宜县汽车客运站3km,火车、汽车可达全国各地公路、铁距交通极为便利。 江西南方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矿区气候温暖,湿润多雨,属亚热带潮湿气候区。根据新余市气象资料,极端最高气温42.2C极端最低气温-10.4C 每年3-5月梅雨连绵,12月至次年2月雨量稀少,多年年平均降水量1356mm。历年最大月降水量750mm历年最大日降水量67.6mm。   江西南方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地处分宜县城东郊,地势较为平坦、开阔,属低丘开阔地带、岗地丘陵地形、丘陵岗地地形地貌,公司西南侧丘陵小山---庄岗岭,黄海标高为126.3m,庄岗岭山体林木茂密,空气清新,环境宜人,公司正前方与仙女湖黔阳段比邻,相距约3km,矿区主要由侵蚀堆积地形和构造剥蚀地形组成,为侵蚀剥蚀,在矿区的西部和南部夹杂有少部分侵蚀构造地形和岩溶地形,并在侵蚀堆积地形中也含有较多的隐伏岩溶洼地,公司黄海标高为66.8m。 江西南方矿山建设有限公司是改制后重组名称,她的前身是江西冶金矿山建设公司。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根据江西省冶金工业局文件精神,从江西有色冶金建设公司井巷工程处划出来,单独正式成立了“江西冶金井巷工程公司”。一九八三年二月一日起更名为“江西冶金矿山建设公司”,直属于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领导。江西冶金矿山建设公司的前前身始建于一九五八年,最初前身为赣东北井巷公司,主要在江西赣东北一带----德兴铜矿等矿山从事矿山建设施工。一九六二年根据冶金工业局的精神归置于冶金部第十五冶金建设公司,当时名称冶金部第十五冶建设公司第十五井巷工程处,先后转战于江西德兴铜矿,湖北黄石枫山铜矿,江苏南京梅山铁矿,一九六八年根据冶金局按排从十五冶十五井巷工程处分剥出来,归属于江西冶金建设公司领导,名称江西冶金建设公司井巷工程处,主要在江西莲花上株岭坳铁矿,江西萍上株岭铁矿等地从事矿山建设施工。自一九八三年二月一日更名为江西冶金矿山建设公司后,江西冶金矿山建设公司先后在江西石城、江西德安、江西上高、江西宜春、江西德兴从事矿山建设和从事施工任务为江西矿山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二OO五年九月在省冶金集团公司的领导下,公司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企业改制进行资产重组,于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正式成立江西南方矿山建设有限公司。 江西南方矿山建设有限公司是一支集矿山建设,井下采、掘为一体的施工企业,属民用股份制施工企业。自1978年起就获得了国家矿山二级施工企业的资质。二十年来公司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科学管理,形成了能够承担矿山建筑安装、井巷工程(竖井、平巷、斜井掘砌)、大型土石方、露天剥离和露天采矿、尾矿坝构筑、各类矿山井下掘进和采矿工程等多种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 改制重组后的江西南方矿山建设有限公司更是充满了青春和活力,公司现有员工二百五十九名,注册资金二仟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一仟伍百万元。各类施工、运输机械设备一百一十余台(套)。公司现有三个固定项目部,分别承担着:江铜集团武山铜矿井下采、掘、供工程;江铜集团德兴银山铅锌矿井下采、掘、供工程;江铜集团永平铜矿井下采、掘、供工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以固定项目部为龙头滚动式、纵向发展的大好格局,公司在业务上立足于本省矿山,放眼于世界,辐射于全国各地。 当前,江西南方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在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海根领导下,以“和谐、创新、求实、图强”的企业精神,坚持以“以人为本,科技兴企业,追求卓越,持续发展”的质量方针,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体系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和管理,遵循“做一个工程,树一个品牌,创一方信誉,交一方朋友”的经营理念。公司具有江西省建设厅、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江西南方矿山建设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决策机构,下设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是将公司股东大会的决策、设想贯彻于公司日常工作当中,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出方案和实施办法。监事会为公司监督机构,对总经理及各项目部的日常工作起着监督和考核、审查作用,确保公司的经营在正常轨道上运行,对公司经营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公司经理层下辖四部一室和三个项目部,他们是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设备管理部、财务部、办公室和江铜集团武山铜矿项目部、江铜集团银山铅锌矿项目部和江铜集团永平铜矿项目部。 衷心地祝愿全体员工工作顺利、平安健康、家庭幸福! 江西南方矿山建设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十二月 第一章 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第一节 上班“十要求” 一、班前要有足够的睡眠和休息,确保班中精力充沛,注意力集中。 二、按时参加班前会,明确当班的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三、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长辫者应将辫子盘入工作帽内,机台作业人员应扣好衣襟和袖口。不得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露趾凉鞋进入生产作业区;机关工作人员着装要整洁,在办公室不得穿拖鞋、背心和短裤。 四、根据岗位和作业要求带好工具、仪器及照明灯具。 五、不准酒后上班。 六、班中严禁打闹、看书报、打瞌睡、干私活,不许离岗、串岗、睡岗。 七、应保持厂房及作业区的整齐、卫生,通道畅通。产品及物料实行定置管理,不乱扔垃圾、烟头。 八、在高处作业要防坠落,同时注意下方人员的安全, 严禁从高处往下抛掷物品。吊运物品时,起重设备下方不得站人,不准超载,禁止用三角皮带吊运。吊运危险物品和重物,必须严格检查吊运装置。 九、设备检修前,应切断电源,拉下事故开关或总开关,并挂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闸”警示牌。设备启动前,应首先检查安全设施及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 十、班中如发现险情或事故隐患,必须按照有关规程的要求撤离或处理。 第二节 下井须知 一、未经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任何人都不得擅自进入井下。外来人员和初次下井的员工,必须由熟悉井下情况的人员带领。酒后和精神不正常的人员不准下井。 二、下井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口罩,穿好胶鞋、工作服等,带上照明工具和火柴或打火机。 三、下井应做到“五个注意” 1、注意来往车辆、风水管路、输电线路,防止挤压、碰撞和触电; 2、注意过道中溜井、上下井和采空区,防止坠落; 3、注意上天井和采场前,应先发出信号(敲管子或呼喊),防止落物伤人; 4、注意顶边帮松石和支护质量,防止垮帮冒顶的伤害; 5、注意爆破警戒信号,防止误入爆破区。 四、下井应坚持“十个不准” 1、不准擅自进入爆破警戒区、封闭区、地压活动区和采场悬空区; 2、不准穿过正在放矿的漏斗; 3、不准在电器设施或风机的进出口处悬挂物件; 4、不准违章处理瞎炮、残药。瞎炮、残药未处理好不准作业; 5、不准干式作业; 6、不准随便动用井下设备、设施; 7、不准随地大便和乱倒电石灰; 8、不准在井下追逐、取闹; 9、不准在没有处理好松帮及有其它安全隐患的地段作业; 10、不准矿车车斗搭乘人员。 第三节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 一、加工、保管、运输、使用爆破材料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爆破作业证后方可上岗。 二、爆破器材库房以及加工场地等要害部位,必须严格管理,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禁止进入。进入炸药库应登记,严禁携带烟火入内。 三、雷管、炸药、导爆索不准同车运输、同箱堆放。严禁爆破器材放在翻斗车上运输。 四、爆破器材必须凭证发放,严禁冒领、代领。 五、爆破器材库库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实行面对面交接班。领退料手续必须清楚,不准涂改。爆破器材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六、爆破器材必须严格执行当班领用制度。领出库后,要立即装箱或装袋直接送到工作面;当班未用完的,应及时退库,禁止乱扔乱放、私带私存。私用、转借、赠送、转卖、转让、偷盗爆破器材是违法行为,要受到企业规章或法律的追究。 七、搬运爆破器材要轻拿轻放。严禁烘烤爆破器材。对质量有怀疑或已经变质的,不准发放使用。 八、工作面的爆破器材要按照实际用量加工,严禁一次加工多次使用。 九、不准擅自销毁、处理爆破器材。 第四节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 一、爆破作业人员凭值班长和当班作业人员的交班记录,确定爆破器材的领取数量。 二、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带齐小刀、锥子、红旗、雷管箱、麻袋以及双套照明工具。 三、携带的炸药和雷管必须分放在木箱或麻袋内,远离各种明火,严禁吸烟。 四、加工起爆药包必须在工作面附近的安全地点进行。加工锥子只能用铜、铝、竹等材料制作。加工地点的照明灯具与爆破材料必须相距1米以上。每次加工量不准超过该次爆破的需要量。 五、爆破前,通往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应设置警戒标志或悬挂三角红旗。爆破人员以急促连续的敲管声表示爆破开始,以缓慢单一间隔的敲管声表示爆破完毕。任何人员看到警戒红旗或听到警戒声响,都应及时撤至安全地点。 六、严禁单人爆破作业。点火要用矢引,采掘爆破作业必须实行一次或成组点火,一人一次不得超过5组(根)。 七、点火前,切割导火索点火端的切口要一次完成,切口长度不得大于3厘米,禁止任意割短导火线,禁止边切边点,边装边点,禁止和其它工序平行作业,禁止点回头火,看回头炮。 八、坑道掘进在即将贯通的两个工作面或与相邻的工作面距离15米以内时,应错开时间爆破,两个贯通的工作面都要设置警戒;7米以内时,一方必须停止作业。天井施工距上部中段7米时,爆破人员应与上部中段取得联系,待上部中段布置好警戒后,方能点火起爆。 九、爆破前,作业人员要选择好可靠的安全退路,并检查工作面附近的设备、设施、工具等情况,若爆破可能危及其安全,应采取保护措施。 十、点火后,要数清响炮个数;若响炮个数与点炮个数不符,要等15分钟待炮烟排除后才能进入工作面检查处理。 十一、可以采用重新起爆、风水吹洗、铜扒细抠等方法处理瞎炮、残药,严禁强力拉扯导火索、导火管。如需打平行炮孔进行引爆,其平行孔距不得少于0.3米。瞎炮、残药必须由取得爆破作业证的人员处理。 十二、非电雷管 (一)非电雷管分类 按爆炸作用的时间分类,非电管有即发、毫秒、半秒和秒差四种。 我矿在采掘爆破作业中,一般用秒差和半秒差非电雷管,段序有10段以上。1#段为即发雷管,其段数时间每后一段均比前一段延时一秒和半秒,依次类推。 毫秒(也称微差)雷管主要用于中深孔爆破,有20个段序。 (二)使用非电雷管起爆时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1、应根据工作面的炮孔数和爆破顺序领取所需雷管数量和段别; 2、每组导爆管可以用1发雷管或2发雷管击爆;但1发雷管起爆量不得超过10根导爆管,2发不得超过20根。 3、导爆管簇联时雷管应反向连接,即聚能穴与传爆方向相反,并要求传爆雷管的聚能穴到导爆管端头的距离不小于15厘米。 4、传爆雷管应位于导爆管束的中央,不能有太大的偏离或放在一侧。 5、簇联接点要绑扎牢固,不得有松动。常用的绑扎方法是用胶布包缠,包缠不少于3层。 6、组与组之间的相邻接点至少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以防止雷管金属片击断导爆管。 7、采用火雷管分组起爆,一次点火不超过5组;超过5组时,应采用串联方式进行一次点火爆破。 第五节 二次破碎安全作业 一、二次破碎工必须持证上岗。 二、二次破碎必须设置专用联络信号,有独立的通风排尘系统和完善的通风防尘设施。 三、作业时有专人监护。爆破后应等待5分钟方可进入爆破点;叫炮不齐时最少应等待15分钟。 四、在漏斗门框上和振动放矿台面上不得进行二次破碎。 五、导爆索的长度必须保证人员有足够的时间撤离到安全地点,但最短不得少于1.2米。二次破碎单个点火不得超过5个,超过5个应实行分组一次点火。严禁先点火后装药,严禁边割导火索边点火。 六、处理各种悬空时,只准使用竹子将炸药送到悬空处。药包固定稳妥以后,用导爆索或导爆管联接,引到平巷进行点火起爆,严禁先点火后送药。 七、如悬空过高,卡石情况不明,可采取空炮震动或高压水冲等方法处理。 八、处理悬空爆破后,如大块未破落,应停留四小时以上,待其稳定和炮烟完全排除,视线良好后,方可进行再次爆破。 九、处理悬空时,应先与邻近的作业人员联系。相邻作业点在此期间不得进行有碍处理悬空安全的爆破和其它作业。 十、禁止人员进入漏斗内和来矿口内处理悬空。如遇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部门进行现场鉴定,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十一、处理悬空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如发现异常征兆,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及时采取对应措施。 第六节 深孔大爆破安全作业 一、深孔爆破统称为大爆破。大爆破的实施必须有专门设计,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二、实施大爆破要编制好劳动组织,并成立大爆破领导小组。 三、大爆破前要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爆破前必须完成整改。 四、大爆破前要举办技术指导、装药组长、起爆药包加工及相关人员学习班,加工起爆药包必须是熟练工。 五、大爆破前要对非电雷管进行一次抽样试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参加大爆破的所有人员必须参加班前会,明确大爆破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严禁带火种到作业现场。 七、运药时,不得开快车、急刹车,避免发生碰撞和翻车事故。 八、窿外卸药时要核对清楚药包数量。装、卸、传药时要稳拿、稳传、稳接、稳放,防止损坏药包;传药要站好位置,听从指挥,不往下掉物件。 九、装药时,要听从装药组长和技术指导的指挥,注意顶板松石,装药人员不能站在炮孔的正面退炮棍。起爆药包的加工必须在无松石的安全地点,各段序的雷管必须分段堆放,雷管脚线不能打折、踩踏。 十、硐室连线时,同段雷管的炮孔用“T型结”或“水手结”相连;非电管脚线用黑胶布包扎,每组不超过30根脚线。 十一、爆破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不能提前点火。若因特殊情况,经现场领导同意后方可推后点火。 十二、爆破后,在爆破设计规定的通风时间内,任何人不得进入爆破警戒区。在达到规定的通风时间后,应由安全人员首先进行检查,对不安全因素作出处理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爆破区作业。 第七节 井巷支护 一、天井、采场贯眼挡砂支柱要求垂直,挡砂支柱间距0.8米至1米。挡砂木直径大于16厘米,溜砂支柱大于14厘米,踏脚平台支柱大于12厘米,梯子平台使用双层板质,梯子尾要高出平台80厘米,错开架设,支柱边、底口的柱窝要有足够深度,严禁两头尖和打在松帮上。 二、架设支架时,不得使用腐朽、蛀孔、软杂木、劈裂及不合规格的坑木。 三、采场作业溜矿面至顶板高度应控制在1.8米至2米,作业前要洒水降尘,检查顶板、边帮,清除松石后方可作业。 四、每班必须清理人行井楼梯平台上的浮石,搞好文明卫生。 五、天井、溜井掘进时,应架设双层工作平台,掘进高度超过7米时要有梯子间、放矿格,放矿格溜矿面与顶板要保证有合适的存矿空间,准备工要认真检查支柱平台,做好下一班的作业准备。 六、巷道支护前要先检查处理浮石,切断对操作有影响的电源,设立警戒或采取临时保护措施,支架顶边帮的空隙必须塞紧填实。 七、撤换松软地点的支架或维修巷道交叉处、严重冒顶片帮区,应在支架和支撑之间进行临时支护。 八、报废采场和井巷工程的入口必须及时封闭;井巷的地面入口周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5米的栅栏。 九、溜矿井、天井硐室支护维修时应检查顶边帮,清理井口周边的浮石,作业时要自上而下进行;在竖井、溜井、天井和漏斗口上方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设专人监护。 十、凡采掘工作面不安全的地段,要支护后方可作业。 十一、主要开拓井巷、大型硐室以及竖井、溜井井壁支护,要有设计部门提供的单体设计,由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并要经过审批。设计中要提出稳妥可靠的安全措施。 十二、各类巷道的永久性支护,根据服务年限,一般采用钢筋混凝土、金属支架、铁丝网、锚杆等方式。工程竣工后,要经安全部门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 十三、采用混凝土支护的巷道和漏斗,施工中应遵守工艺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支护强度。 第八节 井下运输安全 一、汽车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汽车驾驶证。汽车司机每班要认真检查车辆的刹车、灯、喇叭和反光镜等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均不许运行。 二、自卸汽车装矿时,汽车必须停稳。在坡道上停放车辆时,必须拉好手刹并用三角木垫塞牢靠。 三、人员必须在运输巷道内的人行道上行走,禁止人员在运输巷道上停留。 四、汽车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司机离开汽车时,必须切断汽车电源,拉好手刹,关好车门。 五、汽车运行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司机不得将头或身伸出车外; 2、在井下巷道内行驶两辆汽车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 3、汽车起动时应鸣笛,通过风门、巷道口、弯道、交叉路口、道岔、和坡度较大的区段,以及前方有车辆影响视线的障碍时必须减低速度和鸣笛示警。 4、在汽车运行前方,任何人发现有碍汽车行进的情况时,应以灯光、音响或其它方式向司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发现前方有异常情况或信号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待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行车。 六、凡是高度、宽度、坡度、管线布置等不符合技术标准规定的运输巷道,应及时组织整修。 第九节 通风防尘基本要求 一、井下作业面必须有新鲜风流方可进入。所有作业人员进入井下必须佩戴防尘口罩,防止矽尘危害,在工作面不得吸烟。 二、所有掘进工作面要有通风设施,独头工作面5米以上要采用机械通风(压入通风),15米以上要采取混合通风(压入风机加抽出风机)。 1、局扇要放置在专用机架上,安装平稳牢固,安装点无松石、无滴水、不影响机车、装岩机和人员通行。 2、风筒吊挂牢固平直,不拐急弯,风阻小,接头严密不漏风,风筒出口要接1至2节铁风筒,百米风筒漏风率不超过10%。 3、风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离:压入式不超过10米,风流要能到达工作面。混合式通风压入风机风筒口距抽出风机口应大于10米以上,防止新风被直接抽出。 4、长距离独头通风必须采用混合通风,当抽出风筒超过200米时,应采用串联通风,确保废风排出。 三、天井工作面通风:天井掘进必须采用压入式通风,风筒出口接至安全棚下,风筒出口应有防护罩。天井口应安装三通铁风筒,要及时清理风筒内的石头,防止风筒堵塞。 四、无中央天井通风的采场必须安装机械通风,压入风机的风筒应接至安全棚下或密闭贯眼通风,确保风流能吹至作业现场,采场废风必须能排至回风道(通过抽出风机或密闭设施)。采场进行二次切割时,要保证风流畅通,或将压入风筒接至工作面。 五、压入式风机不小于5千瓦,抽出式风机功率不小于压入风机的功率。风筒不小于40厘米。 六、作业时风机必须连续运转,作业前或爆破后必须开动风机,排净有毒气体后方可作业。 七、井下所有产尘地点,作业前均应采取湿式降尘措施。工作面15米内必须洒水降尘,矿堆应洒透,不准干式作业(打干眼、放干矿、装干矿、干式打柱窝)。 八、当井下发生风流异常(炮烟倒流、火灾、不明烟雾),应朝着有新鲜风流的方向撤离,并及时报告值班长或其他管理人员。 九、地表通风防尘:地表、厂房产生粉尘的地点,均应安装通风机或采取其它除尘措施。 十、所有通风构筑物(密闭、风门、风洞等),应保持严密完好。所有的通风防尘设施应加以保护,任何人不准损坏、任意拆除。 第十节 机械作业安全知识 一、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熟知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达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维护好;会使用、会维修、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考试获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设备操作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责任。上岗前要按规定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女工应将头发盘入工作帽内,机械加工人员应戴防护帽、防护眼镜,穿防护鞋,操作金属切削机床不准戴手套。 三、上岗时要进行安全检查,仔细检查零部件是否齐全,联接处是否可靠,紧固件有无松动,润滑是否良好,试车确认安全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设备润滑要实行“五定”:定人、定点、定时、定质、定量,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润滑油剂。设备运行中要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停车处理,严禁设备超速、超负荷、带故障运行。设备运行时严禁用手调整,或进行润滑清扫杂物等。清理机械设备中的积料、卡料和上皮带腊时,应停机、断电并挂警示牌。 五、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压力表,必须按规定由相关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准拆除或私自调整安全装置后使用设备。 六、设备运行时操作者严禁离开岗位,以防发生问题时无人处理,工作完毕或厂房停电后必须关闭设备电源,清扫作业场地,搞好设备卫生。 七、操作人员应填写好设备交接班记录、设备点检记录,设备维修人员应填写好设备检修记录。 八、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必须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锅炉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安装、拆除。严禁无证作业。 九、禁止在有压力、未除净油料的容器(油罐、油桶、油箱、油管等)、易燃易爆物件上进行割焊。中心孔已堵塞的工件(如钎杆等)不准割焊。 十、氧气瓶、乙炔瓶必须在指定地点存放,其间距应不少于5米,禁止接触火种。工作时与作业地点的距离不少于10米。氧气存放、输送设施严禁沾上油脂。 十一、起重设备的信号、制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禁止斜吊,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起重绳索。起吊重物应绑扎牢靠,不可从人头和设备上跨越上升;禁止在吊钩和吊运重物上站人。严禁在起重工作区域内进行其它工作,有人进入工作区域时应及时警示。 十二、严禁两人同时使用一台砂轮机,操作时不得正对砂轮。 十三、发生设备事故必须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做到“四不放过”。 第十一节 电气作业安全知识 一、安全操作 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有: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制度等; 2、高压6千伏倒闸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时应穿戴好绝缘保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鞋等),使用专用工具。雷雨时,严禁进行倒闸操作和更换熔丝; 3、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采取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警示牌和装设遮栏等措施; 4、停电应先停油开关(真实断路器),后停隔离开关。送电时应先送隔离开关,后送油开关(真实断路器); 5、停电后,对于高压柜和电缆线路,操作人员应立即在起点做好短路接地,高压架空线路进行检修时,应在起点和中点各做一处短路接地。做好短路接地后,应挂上“线路检修、严禁合闸”或“设备故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6、高压及380伏主干线送电时,填写好送电操作票,先向安全设备科科长报告同意后,拆除短路装置及警告牌,再行操作; 7、电压在110伏以上的线路、设施,禁止带电作业; 8、电气设备周围严禁放置任何物品,主变电所除电气检修配件、操作工具外,其它物品禁止放入,无人时应加锁保护。户外装设的变压器开关、配电柜(周围3米应除尽杂草)等设施应有保安措施,并有 “有电危险、切勿靠近”或“高压、生命危险”等警示牌。 二、电缆与设备 1、电力电缆应悬挂整齐,固定在巷道左右壁高度1.5米以上,固定间距不大于3米,控制电缆、通讯电缆固定间距应在1米至1.5米.不得悬挂在风水管道上,电缆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电缆应在管道上方距离不小于300毫米.高低压电缆之间的净距离不小于100毫米,高压与高压之间,低压与低压之间直接净距离不小于50毫米。电缆严禁拖地、埋、压、泡在水里。 2、立井井筒,应靠近梯子间或罐笼;在巷道,应沿不行人的一侧,须用卡箍(子)固定。 3、禁止带电检修或搬动任何带电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将导体完全放电和接地。 4、井下电气设备禁止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得用于井下供电。 5、常用的变压器3年进行一次吊蕊检查,每年进行一次清扫、紧固螺丝、取油检验,并做一次预防性试验。 6、运行中的变压器应做温度测试(上层油温不超过85℃)、负荷测定、电压测定、绝缘电阻测定(须停电后测试)。 7、绝缘用具、防护用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处,禁止当作其它工具使用。有关用具要定期检验,绝缘杆、夹、钳检验期为一年,高压验电器、绝缘手套、靴为六个月。 8、要经常检查高低压配电开关柜、配电屏、仪表是否工作正常,各开关有无接触不良,是否有打火现象。抄表人员每季须对电度表进行一次检查。 9、登杆作业前必须检查电杆是否风化脱落,拉线是否牢固,保安工具是否备全牢靠。 10、电气设施应有检查检修、运行情况等记录。电气设施检修完工后,要认真做好现场的整理和清扫工作。 第十二节 危险物品安全基本知识 一、危险物品的基本概念 凡具有爆炸、易燃、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保护的物品,统称为危险物品。 矿山常用危险物品有: 1、爆炸品,如炸药、雷管、导爆索等;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乙炔、氧气、煤气等; 3、易燃液体,如汽油、柴油等; 4、毒害品,如氰化物、农药等; 5、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品,如硫、磷、电石等; 6、腐蚀品,如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和其它; 7、使用过程中化学反应产生危害性大的物品; 8、其它有毒有害物品。 二、上岗要求 1、从事危险物品运输、搬运、保管和使用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特殊工种还需持证上岗; 2、使用新的、不同的危险物品或变动生产工艺时,必须对所有的相关人员重新进行培训; 3、消防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各种危险物品的特性、贮存地点、事故处理程序和方法。 三、防火基本要求 1、危险物品运输、贮存、使用场所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严禁在距离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20米内用火和使用电(氧)焊等设备。确需动火,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及与工作地点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必须配备专用的灭火器材。 四、运输、贮存和使用要求 1、厂外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厂内运输、吊运危险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并绑扎牢靠,装、卸、运过程中不能挤压、碰撞、拖拉、翻滚,不准混装、混运。严禁与人员混运; 2、贮存和使用危险物品应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中和、防腐、防渗漏、降温、防晒、防潮、避雷、防静电和防盗、监测、隔离、泄压、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特殊危险品存放点必须有人值守和报警装置; 3、危险物品应分类存放,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贮存室内存放,如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露天摆放时必须要有遮阳、遮雨措施。垛堆之间的主要通道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超量超高储存; 4、危险物品要配备专人保管。进出库要及时记录。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按量发放,禁止代领。剧毒物品必须专人领用,随配随用。剩余材料及时退库,不得外流; 5、对危险物品的贮存、领用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6、因化学反应会产生较大毒性物质的,要有良好的防护措施和通风设施。 第十三节 客货车驾乘安全 一、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关车辆驾驶证,不准驾驶与证件规定不相符的车辆。 二、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员操作规程,服从交警、交管人员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人身与财产安全。 三、车辆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经过安全确认后方可运行。行驶中驾驶员要集中精力,禁止使用手机,禁止吸烟、饮食和闲谈。做到不开英雄车,不开斗气车,不开冒险车,不开带病车,不带病开车,不疲劳开车,不开违章车。严禁酒后开车。 四、货车驾驶员要了解运载货物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在安全无保证情况下,不得强行运载。车辆载物宽度不得超出车箱0.2米;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米,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车身2米,超出部分不能触地。 五、车辆载重和乘坐人数不准超过核定数。自卸车、起重车、炸药专用车、消防车、垃圾车等专用车辆,除驾驶员和特许专业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乘坐;货车车厢禁止搭乘人员,矿区内运输搭载搬运工要严格按规定执行。 六、危险物品的装运要选派责任心强、技术好的驾驶员担任。危险品要包装牢固、严密,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必须有专人押运,不得搭乘其他人员。行驶中避免紧急制动,中途停车应选择安全地带,押运员不得远离车辆。 七、交通车要按规定时间出车。起步前要检查车门是否关好,查看周围有无障碍物。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搭载人员,要按照规定的地点停车,到站时待车辆停稳后方可开车门。 八、乘坐车辆必须自觉遵守交通安全制度,不准携带危险品和体积大的物品乘车。搭乘交通车要按秩序排队上下车,不准扒车、挤车,车未停稳时不准上下车。 九、行车途中,乘车人员要坐好或握紧扶手,不高声谈话、吵闹,不与驾驶员闲谈,不催促驾驶员开快车,不在车内吸烟,禁止向窗外乱扔垃圾,保持车内卫生。不得把头、手和身子伸出车窗外。 十、矿区内所有客、货车限速20公里以下行驶。岔路口、转弯处必须减速鸣笛靠右行。 第十四节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管理 露天采矿涉及的工艺较多,包括穿孔、采装、运输和排土等四大生产工艺,露天采矿作业围绕这四大生产工艺的特点,重点放在消除或者减弱安全隐患上,以便采取有效的安全对策措施。 一.穿孔 1.钻机沿台阶边缘行走时,机架实出部分距台阶外缘不得小于5m; 2.钻车通过架空线时,钻机最高部分与架空线的距离不得小于5m ; 3.钻车通过坡道时,钻架必须回位,以防钻机倾倒; 4.钻孔时,钻机司机室距崖边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m; 5.落钻架时,钻架上下均不能站人; 6.机械、电气、风路系统安全控制装置失灵,以及除尘装置发生故障及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修理、维护和更换; 7.钻机应配置除尘设施; 8.钻机夜间作业,照明设施要完善; 9.钻机开始运行前,应检查机械周围是否有人和障碍物; 10.加强操作者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操作者识别危险、有害因素的能力和防范突发事故的能力。 二.采装 1.挖掘机调动时应组织专门队伍专职调铲; 2.采装工作面出现伞岩时,禁止挖掘机正面作业; 3.挖掘机作业时,按规范操作,作业人员应佩带个体保护用品; 4.当挖掘机作业时,任何人不得在挖掘机悬臂和铲斗下面及工作面的底帮附近停留;在任何情况下,铲斗下严禁站人; 5.合理设计旁弓线,避免挖掘机作业时铲斗碰上架空线; 6.在挖掘机作业时,发现有悬浮岩块、塌陷征兆、瞎炮,必须停止作业,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 7.每台挖掘机都应装有汽笛或警报器,在挖掘机作业时都应发出警告信号; 8.加强工作面的除尘。 三.装载站 1.矿仓卸矿口应设车挡; 2.夜间作业时,卸矿口要确保照明; 3.严禁超过规定尺寸的大块进入矿仓; 4.转载站基础及结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规范; 5.转载列车严格对位,装车要均匀; 6.转载站应采取合理的防尘措施 四.采场运输 1.定期对采场汽车进行检修,确保运输车辆正常运行; 2.夜间作业时,采场内确保照明; 3.采场运输汽车应定期维护,出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排除; 4.在设计和生产组织中,应尽量减少道路交叉,如实在不能避免时,应采取一定措施确保汽车安全运行; 5.养护工段应经常巡查路段,采场固定坑、排土场上山公路应设置栅栏与路标,及时清除路肩、边沟、水槽、天沟和排水沟中积秽,及时维修凹凸路面; 6.自卸翻斗汽车在翻斗升起与落下时不准人员靠近,翻斗操纵器除本司机外一律不准他人操纵,工作完毕后应将操纵器放置于空挡; 7.汽车尾气应净化,路面应采取防尘、防滑措施; 8.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严禁违章作业、违章调度、无证上岗、酒后行车。 9.均匀装车,严禁超重。 第十五节 排土场卸排作业安全 1.排土场进行排弃作业时,应圈定危险范围,并设立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应进入危险范围内。 2.任何人均不应在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危险区内从事捡矿石、捡石材和其他活动。 3.排土场最终境界20m内,应排弃大块岩石。 4.汽车排土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应进入排土作业区,进入作业区内的工作人员、车辆、工程机械,应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 5.排土场平台平整;排土线整体均衡推进,坡顶线呈直线形或弧形,排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有2%~5%的反坡; 6.排土卸载平台边缘,有固定的挡车设施,其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2,车挡顶宽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行业标准/行业规范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