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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体系烟叶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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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烟草专卖局(公司)三标一体管理体系标准 编号:QNYC˙SC˙CX001-2007 烟叶生产收购合同 管理程序 版 本 号: A 修订次数: 0 2007-02-10发布 2007-02-15实施 黔南州烟草专卖局(公司) 发布 烟叶生产收购合同管理程序流程图 责任部门 过 程 描 述 相关记录 各县(市)分公司 烟农 各县(市)分公司 各县(市)分公司 各县(市)分公司 各县(市)分公司 各县(市)分公司 各县(市)分公司 各县(市)分公司 各县(市)分公司 分解计划 烟农申报 合同发放 签定产购合同 合同保管 合同执行 完善烟农户籍化档案 合同公证与公布 审核 审核 种植计划 种植申报表 种植申报表 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 合同公布表 合同文本 烟农户籍化档案 发放清册 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 黔南州烟草专卖局(公司) 烟叶生产收购合同管理程序 QNYC˙SC˙CX001-2007 发布单位 批准人 日 期 版本号 修订次数 页数 生产技术科 高 山 2007-02-10 A 0 4 1.0 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 “计划种植,合同收购”的烟叶生产原则,杜绝超合同种植、无合同种植现象的发生,有计划地组织烤烟生产,提高烟叶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税收,规范烟叶产购合同的签订及相关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烟叶产购合同的签订及相关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3.0职责 3.1 各县(市)分公司负责烟叶产购合同的宣传、签订、执行和保管等工作。 3.2 州局(公司)生产技术科负责烟叶生产收购合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4.0 程序 4.1 烟叶种植计划制订和分解 各县(市)分公司根据州发改局与州局(公司)联合下达的烤烟生产收购计划,结合烟农上年的烟叶种植情况,依据优化原则,统筹安排各乡(镇)种植计划,并落实到各烟叶站负责。 4.2 烟农申报 4.2.1 各县(市)分公司将当年的种烟政策向烟农宣传(如:种烟补贴、“双控双提”既控制面积、控制总量、提高质量、提高烟叶可用性等政策),发动烟农积极申请种植烟叶。 4.2.2各县(市)分公司安排相关人员把《烟叶种植申报表》送到烟农手里,指导烟农如实填写《烟叶种植申报表》,并负责收回。 4.2.3各县(市)分公司对《烟叶种植申报表》进行整理汇总后,上报给州局(公司)生产技术科。 4.3 烟农审核 4.3.1 各县(市)分公司根据当年烟叶种植计划,及种烟农户基本情况(如:技术、劳力、投入、土地、烤房、信誉度等),对烟农进行优化,同时根据优化情况对烟农交来的《烟叶种植申报表》进行审核,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 4.3.2各县(市)分公司审核完成烟农递交的《烟叶种植申报表》后,对符合要求的农户进行汇总,并上报给州局(公司)生产技术科。 4.4 签订产购合同 4.4.1 州局(公司)生产技术科根据各县(市)分公司报来的数据,整理汇总后,按照中国烟叶公司出台的《烟叶种植收购合同》文本样式,统一购制合同文本及IC卡,分发到各县(市)分公司。 4.4.2 各县(市)分公司得到合同文本和IC卡后,及时组织人员与烟农签订烟叶产购合同。烟叶产购合同的签订应包涵以下内容和遵循以下要求: a.烟农申报的种植面积、品种、收购数量及亩移栽株数。 b.烤房设备数量、容量及种植田块。 c.收购地点及收购时限。 d.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明确其它约定事项。 e.规范填写烟农姓名、身份证等详细内容。 f.公布服务监督电话以及举报电话。 g.按省局规定,以县(市)为单位,根据行政区域自然划分,统一编写合同号及IC卡号。 h.填写合同内容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内容详实。 i.约定种植面积要根据烟农近几年的实际单产填写,不能按全县(市)平均单产套签,下低等烟的比例不能低于15%。 j.合同签订必须以每户烟农为单位,不能几户共同签订一份合同或一户签订多份合同。 k.签订合同时本着双方自愿原则,保护好烟农的合法权益。 4.5 审核 合同签订后,各县(市)分公司负责审查合同文本是否规范、属实并符合要求。 4.6 合同公正和发布 4.6.1 烟叶生产收购合同签订好后,由各县(市)分公司在当地公证机构申请公证。 4.6.2各县(市)分公司在规定公布时限内,按照公布内容,制定公布表,公布到各种烟村组,同时收集烟农反馈的信息,如有错误,认真核实后更正。 4.7 完善烟农户籍化档案 各县(市)分公司根据合同内容如实填写户籍化档案表,输入微机后归档,并根据合同约定数量制作烟农售烟IC卡。 4.8 合同发放 各县(市)分公司安排人员把合同和IC卡逐户发放给烟农,并做好记录以便备查。 4.9 合同执行 4.9.1 各县(市)分公司凭合同对烟农进行烟叶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和供应烟用物资。 4.9.2 烟农凭合同种植、交售烟叶,并享受当年种烟生产物资扶持等优惠政策。 4.9.3 超合同烟叶,原则上不予收购。如有特殊原因,应由烟农提出申请,先交各县(市)分公司审核,再由各县(市)分公司上报分公司,最后按分公司的批示执行。 4.10 合同保管 4.10.1各县(市)分公司负责烟叶生产收购合同的保管工作,合同不准伪选、涂改、损坏、撕页,不准租借、转让或买卖,违者一律视为无效。 4.10.2合同是甲乙双方签订的法律文书,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有丢失,烟农应持有关证明到各县(市)分公司挂失,经审查确认后,方可补发新合同,非由烟草部门统一监制的合同无效。 5.0 参考文件 《关于规范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的通知》 6.0 记录 《合同发放清册》 《烟农申报审核统计表》 《烟农种烟申请及审核表》 《户籍化工作记录》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州局(公司)烟叶生产技术科提出; 2.本标准由州局(公司)烟叶生产技术科起草、解释并归口; 3.本标准起草人:王 欢 朱艳丽 4.本标准审核人:韩忠明 黔南州烟草专卖局(公司)三标一体管理体系标准 编号:QNYC˙SC˙CX002-2007 烟叶科研项目 管理程序 版 本 号: A 修订次数: 0 2007-02-10发布 2007-02-15实施 黔南州烟草专卖局(公司) 发布 烟叶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图 责任部门 过 程 描 述 相关记录 公司生产技术科 公司分管领导 公司生产技术科 公司分管领导 公司生产技术科 各县(市)分公司 公司生产技术科 公司生产技术科 公司生产技术科 确定项目 编制计划 审批 项目实施 项目研究验证 项目研究成果的确认 审批 技术推广 科研项目报告 批文 科研项目实施计划 批文 科研项目实施计划 检查、考核记录 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 报告 黔南州烟草专卖局(公司) 烟叶科研项目管理程序 QNYC˙SC˙CX002-2007 发布单位 批准人 日 期 版本号 修订次数 页数 公司生产技术科 高 山 2007-02-10 A 0 5 1.0 目的 对与烤烟种植有关的新研究项目的研究过程进行控制,以确保研究的结果符合策划的要求。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烟叶生产的科研项目研究工作。 3.0 职责 3.1 公司生产技术科负责制定《烤烟科研项目实施计划》,并对科研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3.2 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对公司生产技术科编制的《烤烟科研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审批。 3.3 公司办公室负责把《烤烟科研项目实施计划》印制分发到各县(市)分公司和公司相关科室。 3.4 各县(市)分公司和公司相关科室负责按照公司下达的《烤烟科研项目实施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实施,并提供必要的资源配置和保障。 4.0 程序 4.1项目立项 公司生产技术科依据当年上级公司下达的科研计划和烟叶生产技术发展的需求,确定当年科研项目,并形成《烤烟科研项目立项报告》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直至通过。立项报告内容应包括: 项目目的、主要存在的技术难点、拟采取的方法、项目达到的目标、进度安排、所需设备和经费。 4.2 项目审批 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对公司生产技术科根据省公司的总体安排,对提交的《科研项目立项报告》进行评审和审批。 4.3 编制计划 4.3.1公司生产技术科根据分管领导审批通过的《烤烟科研项目立项报告》,接合我州各县(市)烟叶生产情况,制定《烤烟科研项目实施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直至通过。 4.3.2《烤烟科研项目实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a.项目名称; b.项目要求; c.项目的研究阶段划分以及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评审、验证或确认) d.项目完成时间; e.相关资料等(附件)。 4.4 项目实施前准备 4.4.1 公司办公室把《烤烟科研项目实施计划》印制分发到各县(市)分公司和公司相关科室。 4.4.2 各县(市)分公司根据《烤烟科研项目实施计划》,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课题小组负责科研项目的实施。 4.5 项目实施 4.5.1课题小组根据自己所负责的科研项目,确定开展科研项目所需输入的资料和信息,这些输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与科研项目目的相适应的性能要求,如烤烟产量、质量、品种抗病、抗逆性、烘烤特性、烟叶内在化学成份协调性、项目技术水平、适应地区、应用效果、研究周期等信息; b.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及产品必须满足的强制性标准; c.研究技术协议书(项目合同); d.以前类似的可借鉴的研究成果资料及相关的技术文献; e.科研项目所必需的其他要求如气象资料、土壤特性等。 4.5.2在正式开展科研项目工作前,各课题组组长组织相关人员对该科研项目的输入适宜性进行评审。评审记录由课题组长确认签字,并保存。 4.5.3 各课题组组长应依据 《烤烟科研项目立项报告》和项目研究输入提供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项目组成员按《烤烟科研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和组内分工开展项目研究工作。 4.5.4 公司生产技术科要分阶段对各科研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4.5.5各县(市)分公司在科研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能按计划要求开展工作时,要及时向公司生产技术科反应,要求更改计划,更改计划需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4.5.6 为确保项目研究结果满足要求,课题小组项目研究工作特点和研究阶段划分,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评审,评审可采用会议或田间鉴评、资料鉴定等方式。评审时将改进意见和任何改进措施均作好记录。需要时,评审应邀请新技术推广应用部门的代表、烟农代表、专家代表等参加,以便能直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评审的重点,是项目研究的阶段输出符合阶段输入要求的能力和程度。 4.5.7项目以研究成果和生产技术推广方案的形式输出,内容主要包括: a.完整的技术方案(包括各种试验方案和试验报告); b.方案推广应用所需的物资采购材料清单; c.方案推广应用的技术操作规程和项目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d.其它资料; e.为确保项目研究输出符合输入要求,项目的上述输出文件在发放前,须得到有关负责人的批准。 4.6 项目研究验证 4.6.1为检验和评价项目研究的结果是否符合本程序4.5.1的要求,公司生产技术科须依据《烤烟科研项目实施计划》所策划的安排,开展项目研究的验证活动。 4.6.2 验证方法 在项目完成后,课题小组应对研究项目进行验证,验证方式可选择以下中的一种: a.技术方案与已经证实的类似项目的技术方案进行比较,以证实项目的研究方案能满足项目的要求。 b.通过对研究项目的技术方案及相关的试验方案、试验报告,在发布前对其评审的方式进行验证。 c.按照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项目研究任务书规定的要求,对照技术方案的试验结果,逐条逐项进行比较,全面验证依照技术方案的实施效果满足项目研究输入要求的能力。 4.6.3 由生产科保存对项目研究验证结果及采取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4.7 项目研究成果的确认 4.7.1为确保项目研究的结果满足规定的要求或已知的预期用途的要求,生产科依据《科研项目立项报告》的要求,在成功进行项目研究验证之后,由生产科组织对结果进行确认。 4.7.2 确认内容 4.7.2.1 项目试验报告; 4.7.2.2 完整的技术方案或技术操作规程; 4.7.2.3 推广成本及推广应用的物资材料清单; 4.7.2.4 与项目进一步研究相适应的试验方案等。 4.7.3 确认方式 4.7.3.1 邀请各县(市)分公司及适量的烤烟种植户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与会者的意见,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修改,使方案更加完善,最终得到与会者的认同; 4.7.3.2 召开新技术鉴定会,组织专家或相关人员参加,由参会人员进行确认。 4.7.4 项目研究输出的确认和采取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由生产科负责保存。 4.8 技术推广 公司生产技术科根据科研项目的研究结果,结合我州《烟草种植区划工作报告》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我州相关产烟县(市)烟叶种植的技术进行推广,同时形成报告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发给各相关县(市)分公司执行,并分阶段的对烤烟生产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确保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公司生产技术科提出; 2.本标准由公司生产技术科起草、解释并归口; 3.本标准起草人:黄 刚 刘小昂 王 欢 4.本标准审核人:韩忠明 黔南州烟草专卖局(公司)三标一体管理体系标准 编号:QNYC˙SC˙CX003-2007 烟叶生产收购物资采购 管理程序 版 本 号: A 修订次数: 0 2007-02-10发布 2007-02-15实施 黔南州烟草专卖局(公司) 发布 烟叶生产收购物资采购流程图 责任部门 过 程 描 述 相关记录 各县(市)分公司 生产技术科基建办、烟叶销售经理部 生产技术科基建办、烟叶销售经理部、 州公司分管领导 州公司询价小组、谈判小组、签约小组 州公司生产技术科、基建办、烟叶销售经理部 州公司生产技术科、基建办、烟叶销售经理部 各县(市)分公司 州公司生产技术科、基建办、烟叶销售经理部 各县(市)分公司 州公司生产技术科、基建办、烟叶销售经理部、 州公司生产技术科、基建办、烟叶销售经理部 各县(市)分公司 州公司生产技术科、基建办、烟叶销售经理部 各县(市)分公司 州公司生产技术科、基建办、烟叶销售经理部 申请 审核 编制采购计划 审批 供方选择 物资采购 验收 标识 隔离 入库 结算 退换货 分发 过程检验 建立供应商档案 物资采购报告 物资采购报告 物资采购计划 批复 《供方评价表》 合格供方名册 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 付款报告 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分放清单 供应商档案 黔南州烟草专卖局(公司) 烟叶生产收购物资采购管理程序 QNYC˙SC˙CX003-2007 发布单位 批准人 日 期 版本号 修订次数 页数 生产技术科 高 山 2007-02-10 A 0 4 1.0 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物资采购工作,提高工作效益,保证采购物资质量符合生产要求,杜绝不规范行为,特制定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州公司烟叶生产收购物资采购工作。 3.0 职责 3.1 各县(市)分公司负责提出烟叶生产收购物资采购申请。 3.2 州局(州公司)生产技术科负责审核各县(市)分公司上报的烟叶生产物资采购申请,整理汇总后编制采购计划报州局(州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3.3 州局(州公司)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负责审核各县(市)分公司上报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物资采购申请,整理汇总后编制采购计划报州局(州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3.4 烟叶销售经理部负责审核各县(市)分公司上报的烟叶收购物资采购申请,整理汇总后编制采购计划报州局(州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3.5 询价小组负责进行市场调查,收集相关物资供应商的信息,经过整理后纂写报告交谈判小组。 3.6 谈判小组负责根据询价小组提供的报告与相关供应商谈判,选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签约小组。 3.7 签约小组负责按谈判小组的通知与相关供应商签约。 3.8 州局(州公司)纪检监察科负责对烟叶生产物资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3.8 各县(市)分公司负责对采购的烟叶生产收购物资进行验收。 3.9 州局(州公司)财会决算中心负责采购物资的结算。 4.0 程序 4.1 采购申请 4.1.1 各县(市)分公司根据当年烟叶生产收购计划和技术推广要求,测算烟叶生产需要的物资,形成报告报州局(州公司)生产技术科。 4.1.2 各县(市)分公司根据当年烟叶收购量、仓容和打包要求情况,测算所需收购物资、形成报告报烟叶销售经理部; 4.1.3 各县(市)分公司根据当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测算所需物资,形成报告报州局(州公司)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 4.2 采购申请审核 4.2.1 州局(州公司)生产技术科根据各县(市)烟叶种植计划和烟叶生产物资库存情况,对各县(市)分公司报来的烟叶生产物资采购申请进行审核,对不合理的,退回申报单位,责成其修改更正。 4.2.2 烟叶销售经理部根据各县(市)烟叶收购计划和烟叶收购物资库存情况,对各县(市)分公司报来的烟叶收购物资采购申请进行审核,对不合理的,退回申报单位,责成其修改更正。 4.2.3 州局(州公司)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根据各县(市)分公司上报的《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计划》和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物资库存情况,对各县(市)分公司上报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物资采购申请进行审核,对不合理的,退回申报单位,责成其修改更正。 4.3 编制采购计划 4.3.1 州局(州公司)生产技术科把各县(市)分公司报来的烟叶生产物资采购申请汇总整理后,编写烟叶生产物资采购计划,报州局(州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直至通过。 4.3.2 州局(州公司)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把各县(市)分公司报来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物资采购申请汇总整理后,编写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物资采购计划,报州局(州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直至通过。 4.3.3 烟叶销售经理部把各县(市)分公司报来的烟叶收购物资采购申请汇总整理后,编写烟叶收购物资采购计划,报州局(州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直至通过。 4.4 采购计划审批 州局(州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对州局(州公司)分管领导生产技术科、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烟叶销售经理部上报的物资采购计划进行审批。 4.5 供方选择 4.5.1 调查 询价小组按州局(州公司)分管领导批复后的物资采购计划,深入市场了解收集所购物资的市场及供应商信息,汇总整理后对供应商作出评价,评价内容应包括:供货能力、供货质量、价格、资信情况等。评审应填写《供方评价表》,并得出合格供应商名单,将《合格供方名册》交谈判小组。 4.5.2 谈判 谈判小组根据询价小组提供的《供方评价表》和《合格供方名册》,与相关供应商进行谈判,根据谈判结果确定供应商,并书面通知签约小组。 4.5.3 签约 签约小组根据谈判小组的通知与供应商签约,签约合同分别交财会、申请采购物资部门单位各一份。 4.6 物资采购 合同签订后,州局(州公司)生产技术科、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烟叶销售经理部负责与供货商联系,督促供货商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的把物资运到约定地点。 4.7 验收入库 收到物资后,州局(州公司)生产技术科、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烟叶销售经理部组织相关单位按合同要求对物资进行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的要标识隔离,并及时与供货商联系,按照合同的约定换货或退货。 4.8 结算 物资验收入库后,州局(州公司)生产技术科、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烟叶销售经理部负责编写付款报告交州局(州公司)财务决算中心结算。 4.9 分发 州局(州公司)生产技术科、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烟叶销售经理部按照各县(市)分公司上报的烟叶生产收购物资采购申请,把物资分发到各县(市)分公司。 4.10 过程检验 各县(市)分公司在使用烟叶生产收购物资过程中,如发现所购物资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标识隔离,并反馈给州局(州公司)生产技术科、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烟叶销售经理部,由这三个部门与供货商联系,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 4.11 供应商管理 州局(州公司)生产技术科、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烟叶销售经理部应分别建立各自的合格供应商档案。每年应根据供应商履约信誉、合同执行能力和产品实际使用情况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评价记录。凡产品质量出现一次问题的供应商,应对其进行警告,若出现二次问题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剔除,为来年的物资采购提供依据。 5.0 相关文件 《烤烟生产收购物资采购规范》 《烟叶生产收购采购物资验收规范》 6.0 记录 《供方评价表》 《合格供方名册》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州公司生产技术科提出; 2.本标准由州公司生产技术科起草、解释并归口; 3.本标准起草人:陈淑慧、王欢 4.本标准审核人:韩忠明 黔南州烟草专卖局(公司)三标一体管理体系标准 编号:QNYC˙SC˙CX004-2007 烟地规划管理程序 版 本 号: A 修订次数: 0 2007-02-10发布 2007-02-15实施 黔南州烟草专卖局(公司) 发布 烟地规划流程图 责任部门 过 程 描 述 相关记录 州局(公司)区划办 州局(州局(公司))分管领导 各县(市)分公司 州局(公司)区划办 州局(公司)区划办 州局(公司)区划办 州局(州局(公司))分管领导 省公司区划办 各县(市)分公司 各县(市)分公司 州局(公司)区划办 制订区划工作计划 审批 运行 资料归档 审批 发布报告 制订区划工作报告 分析数据 督促检查 实施区划工作计划 《烟草种植区划工作计划》 批复 文件资料登记 检查记录 相关工作记录 区划报告方案 《烟草种植区划工作报告修改计划》 《烟草种植区划工作报告》 《烟草种植区划工作》 文件检索目录 黔南州烟草专卖局(公司) 烟地规划管理程序 QNYC˙SC˙CX004-2007 发布单位 批准人 日 期 版本号 修订次数 页数 州局(公司)区划办 高 山 2007-02-10 A 0 4 1.0 目的 本规划管理程序是以土地性能调查分析为基础,以取土样地的烟叶质量分析其品质差异、以质量为中心的生态条件分析和烟叶鉴定相结合的方法把烤烟种植规划作为重点,结合社会经济条件而提出规划方案和建立烟叶生产基地规划,并进行烟地规划管理。 2.0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州局(公司)所属的九个产烟县(市)分公司的种烟区域。 3.0 职责 3.1 州局(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审批区划工作计划和区划工作报告。 3.2 州局(公司)区划办负责对全州烟草种植区划工作进行调研、督查、指导、收集整理、分析并制定《烟草区划工作报告》.并组织和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开展烟草种植区划工作。 3.3 各县(市)分公司负责对烟草种植区划工作基础数据的采集及课题的落实,并及时上报州区划办。 4.0 工作程序 4.1 制定区划工作计划 州局(公司)区划办按省公司下达的当年《课题工作安排的通知》进行区划工作方案策划,制定《烟草种植区划工作计划》。 4.2 审批 4.2.1 州局(公司)区划办将《烟草种植区划工作计划》报州局(公司)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由州局(公司)区划办负责印制下发给各县(市)分公司. 4.2.2 《烟草种植区划工作计划》经州局(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没通过,则由州局(公司)区划办重新修订,直至得到州局(公司)分管领导审批通过。 4.3 实施区划工作计划 4.3.1 州局(公司)区划办按照《烟草种植区划工作计划》的要求把课题试验工作分解到各县(市)分公司。 4.3.2 各县(市)分公司负责落实州局(公司)区划办安排的课题试验,按照《贵州省烟草种植区划代表样典型样以及试验样办法》采集相关样品,并按州局(公司)区划办下发的表格收集相关基础数据后,将数据和样品报送到州局(公司)区划办,基础数据为以下内容: a.土壤取样,目的是调查烟叶质量与土地条件的关系分析。 b.土地种植自然环境,目的是调查烟叶质量与气候条件分析。 c.种植社会环境调查,分析人口劳动力、经济能力、思想意识等人文、社会因素对烟叶生产的影响。 4.4 督促检查 州局(公司)区划办牵头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按《烟草种植区划工作计划》的要求对各课题试验点进行督查、指导工作。 4.5 分析数据 州局(公司)区划办对各分公司报送的课题试验基础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并分析适宜种烟的区域。 4.6 制定区划工作报告 州局(公司)区划办根据分析数据的结果,进行烟叶区划工作策划,并拟定《烟草种植区划报告草案》。 4.7 审批 4.7.1 州局(公司)区划办把拟定好的《烟草种植区划工作草案》报送州局(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不通过则返回修改,通过后送省公司区划办进行评定, 4.7.2《烟草种植区划工作草案》经省公司区划办评定不合格的,由州局(公司)区划办重新修改,直至通过省公司区划办评定。 4.8 颁布区划报告 州局(公司)区划办负责把经过省公司区划办评定《烟草种植区划工作草案》印制成《烟草种植区划工作报告》颁布到各县(市)分公司。 4.9运行 各县(市)分公司按照《烟草种植区划工作报告》对烟叶种植进行区划管理。 4.10归档 州局(公司)区划办负责将《烟草种植区划工作报告》及课题试验文件和课题试验基础数据按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分类归档。 5.0 相关文件 6.0 记录 《烤烟土地适宜性评价因素因子权重表》 《烤烟种植区划情况调查统计表》 《种烟及非种烟县乡(镇)、村级社会经济调查表》 《土壤砾石含量情况记载表》 《区划烟样(试验样)信息整理》 《烟农调查数据表》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州局(公司)区划办提出; 2.本标准由州局(公司)区划办起草、解释并归口; 3.本标准起草人:刘小丽、王欢 4.本标准审核人:何崇文 黔南州烟草专卖局(公司)三标一体管理体系标准 编号:QNYC˙SC˙CX005-2007 烟叶生产基建 管理程序 版 本 号: A 修订次数: 0 2007-02-10发布 2007-02-15实施 黔南州烟草专卖局(公司) 发布 烟叶生产基建流程图 责任部门 过 程 描 述 相关记录 州公司烟叶基建办 各县市分公司 州公司分管领导 各县(市)分公司 州公司烟叶基建办 各县(市)分公司 州公司烟叶基建办 国家局验收组、省公司、州公司烟叶基建办及各县市分公司 各县市分公司 州公司烟叶基建办及各县市分公司 拟定工作计划 实施 督促检查 验收 工作计划分解 审核实施方案 交付使用 资料归档 审批 工作计划 文件 工作进度表 验收原始记录 资料 黔南州烟草专卖局(公司) 烟叶生产基建管理程序 QNYC˙SC˙CX005-2007 发布单位 批准人 日 期 版本号 修订次数 页数 公司基建办公室 高 山 2007-02-15 A 0 4 1.0 目的 为搞好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配套技术,做好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监管,使烟叶生产有一个良好的基础,特制定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州局(公司)所有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3.0 职责 3.1 州局(公司)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负责全州九个县(市)分公司烟叶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审批、实施方案的批复、技术指导、工程的督促检查、复查验收。 3.2各县(市)分公司负责搞好总体规划和年度规划,拟定年度实施方案,并按州局(州公司)对方案的批复执行项目建设,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对项目进行验收后向州级申请复验,进行项目产权移交。 3.3 州局(公司)财务决算中心负责烟叶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管理工作,包括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督察管理等。 4.0 程序 4.1拟定年度工作计划 4.1.1各县(市)分公司先拟定《烟叶基础设施总体规划》,上报州局(州公司)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汇总上报上级公司。 4.1.2各县(市)分公司在《烟叶基础设施总体规划》基础上,拟定《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计划》并上报州公司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 4.2 审批 州局(公司)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根据各县(市)分公司上报的《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计划》对相关项目进行审查,将各县(市)可行的工作计划上报州局(州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4.3 工作计划分解 各县(市)分公司根据州局(公司)批复后的《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计划》,将当年任务进行分解,并将分解后的实施方案上报州局(公司)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 4.4 审核实施方案 州局(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州局(公司)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汇同相关政府部门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批复,批复内容包括项目建设任务、工程建设内容及分布、工程补助资金、建设工期、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要求等。 4.5 实施 4.5.1 各县(市)分公司严格按照经批复的《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计划》进行项目实施,实施过程中注意工程资金的运行管理,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归档工作,使整个项目建设符合程序要求。 a.烟水工程项目施工必须严格按《贵州省烟水配套工程项目实施程序(试行)》执行。 b.烤房建设严格按照《贵州省密集烤房建设规划(2007—2010年)及建造规程》一书执行。 c.其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根据国家局及省局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5.2州局(公司)财务决算中心根据项目的批复文件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预付部分工程建设资金,工程建设资金的拨付依据《贵州省烟草系统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4.6 督促检查 4.6.1 各县(市)分公司对批复在建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经常进行检查,加强质量管理,督促做好工程施工过程记录。 4.6.2 州局(公司)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对在建项目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下发整改通知书。检查严格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检查办法》的规定进行。 4.7 验收 4.7.1 项目竣工后,县(市)分公司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求返工,项目经全部验收合格后,各县(市)分公司向州局(州公司)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申请州级验收,验收标准均参照《省局(公司)烟水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办法(试行)》执行。 4.7.2 州局(公司)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在得到各县(市)分公司的申请验收报告后,组织相关单位及部门人员对项目进行州级复查验收。对不合格项目,州验收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州级验收合格后, 州局(公司)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向省公司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提出省级验收申请。 4.7.3 省公司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及部门人员按照一定的验收比例对项目进行省级复查验收,省级验收合格后,省公司向国家局提出验收申请。 4.7.4 国家局验收组经抽查年度建设完工项目合格后,则项目通过国家局验收。 4.8交付使用 4.8.1 经省、州烟草汇同相关部门人员对项目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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