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二章 增值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年度
题型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题量
分值
题量
分值
题量
分值
单项选择题
1
1
1
1
1
1
多项选择题
1
1.5
1
1
—
—
计算问答题
—
—
1
3
3
3.5
综合题
2
6
2
14+5
1
12+5
合计
4
8.5
5
19+5
5
16.5+5
2012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辅导教材P34:
1.增加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规定;
2.增加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不动产上的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征税规定;
3.进一步明确企业重组过程中实物资产转让不征收增值税的规定;
4.增加供电企业电压调节劳务并取得并网服务费征收增值税的规定;
5.增加机构间货物转移用于销售的行为解释;
6.增加动漫企业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政策;
7.增加飞机维修业务增值税处理方式;
8.增加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的规定;
9.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10.明确了一些适用低税率的农产品项目;
11.增加增值税税收优惠一节,并按照新政策调整了增值税的起征点。
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
(一)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教材P29
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四个环节。此外,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也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不包括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例题·单选题】依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
A.供电局销售电力产品
B.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房屋
C.饭店提供餐饮服务
D.房屋中介公司提供中介服务
【答案】A
教材P30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1.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货物期货(实物交割时的两种情形)、银行销售金银业务、典当业死当物品的销售、寄售代销、集邮商品的生产、销售(邮政部门以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邮政部门以外)、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征收过网费等都属于缴纳增值税的范围。
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
交割时采取由期货交易所开具发票的,以期货交易所为纳税人。期货交易所增值税按次计算,其进项税额为该货物交割时供货会员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项税额,期货交易所本身发生的各种进项不得抵扣。
交割时采取由供货的会员单位直接将发票开给购货会员单位的,以供货会员单位为纳税人。
电力、热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单位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增值税。
新增内容:
(1)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
(2)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时一并销售的附于土地、不动产上的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应征增值税。
(3)企业重组过程中实物资产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4)供电企业提供电压调节劳务并取得并网服务费应征收增值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 )。(2011年)
A.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
B.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
C.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转让
D.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
【答案】B
2.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行为(八项)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用于销售”之一:
A向购货方开具发票
B向购货方收取货款
④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例题·单选题】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
A.某商店为服装厂代销儿童服装
B.某批发部门将外购的部分饮料用于集体福利
C.某企业将外购的水泥用于不动产的基建工程
D.某企业将外购的洗衣粉用于个人消费
【答案】A
(2)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3)兼营行为
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二、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了解)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例题·多选题】依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增值税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有( )。
A.代理人
B.银行
C.购买者
D.境外单位
【答案】AC
第二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P33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熟悉)
要点
具体规定
基本划分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
年应税销售额的规模: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的范围:
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解释】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资格条件(新增)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特殊划分标准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从2002年1月1日起,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规定标准,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指自然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指偶然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非增值税纳税人
资格认定权限
(1)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权限,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
(2)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例题1·多选题】以下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规定正确的有( )。
A.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身份可以相互转换
B.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C.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非企业性单位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D.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
【答案】BCD
【例题2·多选题】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实行简易征收办法
B.不得自行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C.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D.一经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不得再转为一般纳税人
【答案】AC
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基本规则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
1.向谁申请
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均应向其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简称认定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2.申请时间
(1)新开业的纳税人,可在办理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机关对有固定经营场所、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账簿提供准确纳税资料的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已开业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
①主动申请认定:在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申报期(月份或季度)结束后40日(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②被动通知认定: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3)P34可做“一般”或“小规模”选择性认定的纳税人,即使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也须申请“认定”或“不认定”,并得到“认定”或“不认定”批准。
3.资料报送:
(1)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①《税务登记证》副本;
②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③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④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⑤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4.相关规定
(1)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新开业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当月起),按税法规定计税并按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3)主管税务机关可在一定期限内对下列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① 小型商贸批发企业——辅导期管理期限3个月;
“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以下的批发企业;
②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有违规行为的企业)——辅导期管理期限6个月。P35
(4)辅导期纳税人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5)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P35
【例题·单选题】以下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规定正确的是( )。
A.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身份可以相互转换
B.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C.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非企业性单位一律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D.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答案】B
【例题·单选题】某家用电器修理厂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2011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120万元,2012年2月1日接到税务机关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纳税人在收到《通知书》后10日内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但纳税人一直未报送。2012年3月,该厂提供修理劳务并收取修理费价税合计23.4万元;购进的料件、电力等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款合计2万元。该修理厂3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A.0.68 8.1.32 C.1.40 D.3.40
【答案】D
【解析】应纳增值税=23.4÷(1+17%)×17%=3.40(万元)。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了解)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P36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三节 税率与征收率
一、我国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的基本规定
根据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我国增值税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和一档低税率,此外还有对出口货物实施的零税率。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税率而适用征收率。
税率和征收率
具体规定
税率
基本税率17%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适用低税率和零税率的外,税率为17%
(2)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低税率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含橄榄油;不含肉桂油、桉油、香茅油)、鲜奶(含按国标生产的巴氏杀菌乳、灭菌乳)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农产品(含干姜、姜黄;不含麦芽、复合胶、人发);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
零税率p38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例题·多选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下列货物,按低税率13%计征增值税的有( )。
A.橄榄油
B.肉桂油
C.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的巴氏杀菌乳
D.麦芽
【答案】AC
二、其他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规定
(一)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1.按照3%的征收率计税
2.减按2%征收率征收
计税公式: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适用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注意辨析】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一般纳税人适用
1.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
计税公式: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适用情况: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2)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
【注意辨析】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按照4%征收率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3.可选择按照6%征收率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7)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办法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注意辨析】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重要归纳】
(1)增值税的征收率不仅仅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使用征收率。
(2)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征收率,一般涉及两种情况:3%、减按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征收率,涉及三种情况:4%、6%、4%再减半。
(3)采用征收率计算的税额,不能称其为销项税额,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就是应纳税额;对于一般纳税人,是其应纳税额的组成部分。
【例题·多选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2009年)
A.用购买的石料生产的石灰
B.用动物毒素制成的生物制品
C.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D.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站生产的电力
【答案】BCD
第四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P40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掌握,3A)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具体公式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包含的项目
销售额中不包含的项目
(1)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
(2)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
(3)消费税等价内税金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①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4)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5)销货同时代办保险收取的保险费、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增值税的销售额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增值税税金不是销售额的组成部分,如果纳税人取得的是价税合计金额,还需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具体公式为: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税率)
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一般均为含税收入,需要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重要疑点归纳】需要作含税与不含税换算的情况归纳:
(1)商业企业零售价
(2)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有这种情况)
(3)价税合并收取的金额
(4)价外费用一般为含税收入
(5)包装物押金一般为含税收入
(6)建筑安装合同上的货物金额(主要涉及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合同)
【例题•单选题】企业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是( )。(2009年)
A.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返还收入
B.生产企业销售货物时收取的包装物租金
C.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D.汽车销售公司销售汽车并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牌照费
【答案】B
P41(二)复习时注意若干种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的特殊计算规则:
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
注意三个概念----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
折扣销售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
①折扣销售(商业折扣)符合发票管理规定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销项税额。
折扣销售只限于价格的折扣,对于实物折扣多付出的实物,不按照折扣销售处理,而按照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
②销售折扣(现金折扣)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③销售折让,是指货物销售后,由于其品种、质量等原因购货方未予退货,但销售方需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折让。对销售折让可以折让后的货款为销售额。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①一般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减除旧货收购价格;
②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销售方实际收到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税。
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能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①双方以各自发出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
②双方是否能抵扣进项税还要看能否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换入的货物是否属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等因素。
5.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
①收取一年以内且未逾期,单独核算的,不做销售处理;
②收取一年以内但逾期不再退还的,单独核算的,做销售处理;
③收取一年以上,一般做销售处理(特殊放宽期限的要经税务机关批准);
④酒类(黄酒、啤酒除外)包装物押金,收到时就做销售处理。
【例题·单选题】对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其增值税正确的计税方法是( )。
A.单独记账核算的,收到时一律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对逾期未退的包装物押金,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B.酒类包装物押金,收到时并入销售额计税,其他货物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收到时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C.无论会计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D.对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其他货物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未逾期且收取时间在1年以内的,不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案】D
P42 6.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提过折旧的固定资产)
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除另有规定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属于可抵扣进项税范围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4%)×4%/2
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属于可以抵扣进项税范围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例题·单选题】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4月销售自己2009年1月购入并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生产设备,原购买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50000元,增值税25500元,出售时的价税合计金额120640元,则该企业转让设备行为应( )。
A.计算增值税销项税17528.89元
B.计算缴纳增值税2320元
C.计算缴纳增值税4640元
D.免税
【答案】A
【解析】该企业转让设备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120640÷(1+17%)×17%=17528.89(元)。
(三)视同销售行为的销售额
视同销售行为的销售额要按照如下规定的顺序来确定,不能随意跨越次序: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价公式一: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用这个公式组价的货物不涉及消费税。
组价公式二: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这里的消费税额包括从价计算、从量计算、复合计算的全部消费税税额。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按照消费税一章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成本利润率确定。
二、进项税额的计算(掌握,3A)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一)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分以下两种情况:
凭票抵扣税——一般情况下,购进方的进项税由销售方的销项税对应构成。故进项税额在正常情况下是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计算抵扣税——特殊情况下,自行计算进项税的两种情况:
(1)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免税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收购农产品的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一批免税农产品用于生产,在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专用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100000元,其可计算抵扣多少增值税进项税?记账采购成本是多少?
【答案】可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100000×13%=13000(元);记账采购成本为100000-13000=87000(元)。
农产品中收购烟叶的进项税抵扣公式比较特殊:
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款×(1+10%)
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20%)
准予抵扣进项税=(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13%)
【例题·单选题】某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6月收购烟叶生产卷烟,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50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价外补贴5万元。该卷烟厂6月份收购烟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
A.6.5万元
B.7.15万元
C.8.58万元
D.8.86万元
【答案】C
【解析】烟叶收购金额=50+5=55(万元);烟叶税应纳税额=55×20%=11(万元);准予抵扣进项税=(55+11)×13%=8.58(万元)。
(2)运输费用。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①计算基数——这里所称的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但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②发票种类——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种类,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国际货物运输发票和货运定额发票。
【例题1·计算题】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购原材料支付运杂费共计1000元,取得运输发票上注明运输费800元、建设基金80元、保险费20元、装卸费100元。其可计算抵扣多少增值税进项税?记入采购成本的运输费是多少?
【答案】可计算抵扣进项税=(800+80)×7%=61.6(元),记入采购成本的运输费为1000-61.6=938.4(元)。
【例题2·单选题】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一批免税农产品用于生产,在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0元,支付运输公司运送该批货物回厂的运费2000元,并取得合规发票,该企业此项业务可计算抵扣的进项税( )元。
A.13000 B.13140 C.17000 D.17340
【答案】B
【解析】该批业务可计算抵扣进项税=100000×13%+2000×7%=13140(元)。
【知识点归纳】P45
关于运输费用问题的归纳:
计算进项税额的运费
计算销项税的运费
核心特征
行为特征:支付行为
发票特征:取得合规的运输业发票
行为特征:收取行为
发票特征:销货方向购货方开具发票
计算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7%)
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收入额×税率(一般为17%)
重要提示
(1)其他杂费不可计算抵扣进项税
(2)按规定的发票、凭证上的运输费和建设基金金额直接乘以扣除率计算进项税,计算基础不必进行价税分离
(3)邮寄费不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具备价外费用的性质
新增内容(P46第14条)
自2010年10月1日起,项目运营方利用信托资金融资进行项目建设开发,在项目建设期内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允许其按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予以抵扣。该经营模式是指项目运营方与经批准成立的信托公司合作进行项目建设开发,信托公司负责筹集资金并设立信托计划,项目运营方负责项目建设与运营,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资产归项目运营方所有。
新政策实质:生产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采购,增值税视同一般自我采[购处理。
二、进项税额的计算
(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本规定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上述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6.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7.纳税人境外采购实付款项与海关专用缴款书的差额。
【相关链接】考生对比货物来源区分两类情况:一类是属于视同销售计销项税,可相应抵扣其符合规定的进项税。另一类是属于不可抵扣进项税,但不计算销项税。
货物来源
货物去向
职工福利、个人消费、非应税项目(对内)
投资、分红、赠送(对外)
购入
不计销项也不计进项
视同销售计销项(可抵进项)
自产或委托加工
视同销售计销项(可抵进项)
【例题1•多选题】下列行为中,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 )。
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基建工程
B.将外购的货物发给职工作福利
C.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外单位
D.将外购的货物作为实物投资
【答案】AB
【例题2•单选题】下列支付的运费中,不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是( )。
A.轿车厂销售自产轿车支付的运输费用
B.纺织厂外购一批材料支付的运输费用
C.机械厂外购销售部门使用的小轿车支付的运输费用
D.食品厂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业产品支付的运输费用
【答案】C
【例题3•计算题】某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一批材料用于应税货物的生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0000元,增值税1700元;外购一批材料用于应税和免税货物的生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000元,增值税3400元,当月应税货物销售额50000元(不含税),免税货物销售额70000元,计算当月不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
【答案】当月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400×70000÷(50000+70000)=1983.33(元)。
(三)不得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的三类处理
第一类,购入时不予抵扣----直接计入购货的成本。
第二类,已抵扣后改变用途、发生损失、出口不得免抵退税额----作进项税转出处理(此类转出又分为三种情况)
第三类,平销返利的返还收入——冲减进项税额
具体分析
第一类,购入时不予抵扣----直接计入购货的成本。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一批材料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该企业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计算该批货物采购成本是多少?
【答案】该批货物采购成本为117000元。
第二类,已抵扣后改变用途、发生损失、出口不得免抵退税额----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有常见的三种转出方法,即:
直接计算转出法;
还原计算转出法;
比例计算转出法。
(1)直接计算进项税转出的方法——适用于材料的非正常损失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一般纳税人)将数月前外购的一批生产用材料改变用途,用于职工福利,账面成本10000元。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是多少?
【答案】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10000×17%=1700(元)。
(2)还原计算进项税转出的方法----适用于免税农产品、运费的非正常损失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一般纳税人)因管理不善,将一批以往购入的材料丢失,账面成本12465元(含运费465元)。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是多少?
【答案】其不能抵扣的进项税=(12465-465)×17%+465÷(1-7%)×7%=2040+35=2075(元)。
(3)比例计算进项税转出的方法----适用于在产品、产成品的非正常损失
【例题•计算题】某服装厂(一般纳税人)成衣成本中的外购比例为60%,某月因管理不善丢失一批账面成本20000元的成衣。计算需要转出的进项税是多少?
【答案】需要转出进项税=20000×60%×17%=2040(元)。
第三类,平销返利的返还收入——冲减进项税额P49(五)
凡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凡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取得的返还收入采取冲减进项税的方法: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即便缴纳增值税,也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题·单选题】某商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代销某服装厂服装,当月销售代销服装取得零售额100000元,平价与服装厂结算,并按合同收取服装厂代销额20%的返还收入20000元;当月该商场允许某电压力锅厂进店销售电压力锅新产品,一次收取进店费30000元,则( )。
A.该商场当期进项税11623.93元,销项税14529.91元
B.该商场当期进项税14529.91元,销项税14735.90元
C.该商场当期进项税11623.93元,销项税18888.89元
D.该商场当期进项税14529.91元,销项税21794.87元
【答案】A
【解析】当期进项税=100000/(1+17%)×17%-20000/(1+17%)×17%=11623.93(元);当期销项税=100000/(1+17%)×17%=14529.91(元)。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3A,P50)
计算公式及涉及项目见下图(重点)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销售额 r 税率
正数 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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