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市商发〔2008〕2号
关于开展市级储备肉承储单位
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
桂林市商务监察大队: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区市两级冻猪肉(生猪)储备制度的通知》(桂政发[2007] 47 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级冻猪肉生猪储备制度的通知》(市政发[2008]10号)要求精神,为加快建立市级储备肉制度,选择一批养殖规模大、设施健全、技术水平高、管理规范、具有承担市级生猪活体储备能力的养殖企业作为市级生猪储备肉承储单位和活体储备基地场,确保市级储备肉储存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调控肉类市场的能力,经研究,决定你单位接受市商务局的委托为桂林市市级活体储备代管单位,负责我市市级生猪储备工作。现将《市级储备肉承储单位资格审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资格审定方案要求认真组织企业做好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单位资格的申报和审查工作,将审查结果报我局审定,同时将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我局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1.桂林市级储备肉承储单位资格审定工作暂行方案
2.桂林市市级生猪活体承储单位资格申报表
3.桂林市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申报表
4.桂林市市级冻猪肉承储单位资格申报表
5.桂林市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资格审查表
6.桂林市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审查报告
二OO八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 商业 储备 资格 通知
抄送:本局领导,市场运行科,秘存。
2008年3月18日 共印5份
附件:1
桂林市市级储备肉承储单位资格审定工作暂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区市两级冻猪肉(生猪)储备制度的通知》(桂政发[2007]47 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级冻猪肉生猪储备制度的通知》(市政发[2008]10号)精神为依据,开展对市级储备肉承储单位资格审定工作。通过资格审定,将养殖规模大、设施健全、技术水平高、管理规范、具有能力承担储备肉任务的企业作为市级储备承储单位和活体储备基地场,进一步提高市级储备肉储备管理水平,确保市级储备肉储存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调控肉类市场的能力。
二 桂林市市级储备肉承储单位资质条件
(一)市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单位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全资基地场。
3.有组织、管理基地场能力和有稳定的销售网络。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没有故意或恶意拖欠的诉讼记录。
5.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6.能够承担储备肉储备安全责任及肉类市场、储备管理等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二)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资质条件。
1.常年存栏量在1000头以上,养殖规模达到基础母猪存栏数量在60头以上,后备母猪存栏在30头以上;
2.选址应达到距离交通要道、公共场所、居民区、城镇、学校1000米以上,远离医院、畜产品加工厂、垃圾及污水处理场2000米以上,周围应有围墙或其他有效屏障的要求。
3.符合桂林市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现场审查表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市级冻猪肉承储单位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固定(或租赁)低温库储藏能力达到300吨以上。
3.具备自筹资金或具备银行贷款能力。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没有故意或恶意拖欠的诉讼记录。
5.能够承担冷(鲜)冻猪肉储备安全生产责任及储备管理等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三、申报及资格审定程序
(一)申报。
1.申请桂林市市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单位资格的企业向桂林市商务监察大队申报,冻猪肉储备承储单位资格的企业直接向桂林市商务局申报。
2.申报企业应提供如下材料:
(1)桂林市市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单位申报表;
(2)桂林市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申报表;
(3)桂林市市级冻猪肉储备承储单位申报表;
(4)申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注册资金复印件;
(6)冷藏企业卫生许可证或租赁冷库合同;
(7)饲养场布局平面图、生产流程图;
(8)饲养管理制度。
(二)资格审定
1.桂林市商务局组织专家组根据市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单位、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市级冻猪肉储备承储单位资质条件等有关规定,对申报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1)市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单位资格的审查由桂林市商务局组织代管单位对申报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定,由桂林市商务局确定资格。市级冻猪肉储备承储单位资格的审查由桂林市商务局直接审定。
(2)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审查,由桂林市商务局组织的专家组依据《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现场审查表》内容对饲养场进行现场审查,并具审查报告。现场审查合格者,由桂林市商务局确定其资格。
四、申报及审定时间
(一)申报时间
2008年4月10日前为企业向代管单位申报时间。
(二)审定时间
2008年4月15日开始为现场审查时间。
五、审定工作要求
(一)审查组成员组成
审查组由具有一定专业知识以及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共同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商务局指定。
(二)审查程序
基本程序是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在饲养场内进行。
1. 现场审查。审查组按照《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现场审查表》进行逐项审查并填写意见。
饲养场应提供经市级以上质量认可机构出具的饲料质量检测报告,此报告作为判定饲料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的依据。
2.现场审查结束后,审查组填写《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现场审查报告》,每位成员必须在审查报告上签字。
3.召开现场审查会议,由组长主持,审查组全体成员,根据现场资格审查情况,宣布审查结论。审查结论承储单位、饲养场负责人应当确认签字。
附件:2
桂林市市级生猪活体承储单位资格申报表
填报企业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所有制性质
传 真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税务登记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信用等级
注册资金(万元)
总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资产负债率(%)
2007年实现利润(万元)
自桂林市商务监察大队初审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桂林市商务局审核意见
签字(公章):
年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3
桂林市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申报表
申报企业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饲养场基
本
情
况
饲养场名称
饲养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 话
管理人员数
兽医人员数
饲养人员数量
2007年平均存栏数量(头)
2007年出栏数量(头)
畜舍建筑面积(m2)
畜舍总栋数
种畜舍栋数
保育舍栋数
育肥舍栋数
目前总存栏数量
其中:1、适繁母畜数量(头)
2、后备母畜数量(头)
3、公畜数量(头)
4、仔畜数量
5、育肥畜
数量
饲养品种
是否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文件
选址是否远离污染区
是否建有更衣室、消毒室、兽医室、病畜隔离舍和活畜引种隔离舍
生产区入口处是否有消毒设施
畜舍入口处是否有消毒设施
病死畜及废弃物是否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是否有免疫程序,且按程序接种
兽药使用是否执行休药期
是否使用了盐酸克伦特罗、砷制剂、已烯雌酚等违禁药物
近两年场内是否有疫病发生
桂林市商务监察大队初审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桂林市商务局审核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4
桂林市市级冻猪肉承储单位资格申报表
填报企业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所有制性质
传 真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税务登记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信用等级
注册资金(万元)
总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资产负债率(%)
2007年实现利润(万元)
低温库容量(吨)
屠宰加工能力(头/h)
持证上岗屠宰技术人员(人)
持证上岗肉品品质检验人员(人)
桂林市商务局审核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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