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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检验检疫业务解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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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检验检疫业务解答 《保税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议通过,并于200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使保税区内企业更好地开展检验检疫业务,促进保税区、物流园区经济的快速增长,我们将企业关心的问题以问答题的形式作如下解答,以便使企业更好地掌握保税区检验检业务规定。   1.制定本办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2.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办法适用于对进出保税区,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货物及其包装物、铺垫材料、运输工具、集装箱(以下简称应检物)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   3.从境外进入保税区货物应如何进行检验检疫?   (1)从境外进入保税区的应检物,属于卫生检疫范围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卫生检疫;应当实施卫生处理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卫生处理。例如:进区的二手汽车、旧显示器需进行卫生消毒处理。   (2)从境外进入保税区的应检物,属于动植物检疫范围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动植物检疫,应当实施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的,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依法进行除害处理。例如:从美、日、韩、殴盟进区的一些非法检的应检物入区报检时应提供《无木声明》,现场验货时如果发现有木质材料的需实施检疫,发现木头有虫害的还需实施除害处理。   4.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入保税区内的哪些货物必须进行检验和监管?   检验检疫机构对从境外进入保税区的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旧机电产品(包括旧机动车)、成套设备实施检验和监管,对外商投资财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价值鉴定,对未办理通关手续的货物不实施检验。   5.进入保税区内的哪些货物可免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保税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入保税区的仓储物流货物以及自用的办公用品、出口加工所需原材料、零部件免予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6.从中国境内非保税区(不含港澳台地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是否需要检验检疫?   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不需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的,检验检疫机构不实施检验检疫;需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应检物实施检验检疫。   7.保税区输往境外的应检物,检验检疫机构是否需要实施检验检疫?   从保税区输往境外的应检物,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验检疫。   8.从保税区输往非保税区的应检物,检验检疫机构如何实施检验检疫?   (1) 从保税区输往非保税区的应检物,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不实施检疫;   (2) 属于实施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和商品检验范围的,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   (3) 进入保税区的应检物在入境时已经实施检验的,输往非保税区的,不实施检验;   (4) 从保税区输往非保税区的应检物,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认证证书,其产品上应当加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5) 从保税区输往非保税区的预包装食品和化妆品,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标签审核手续。   (6) 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后不经加工直接出境的,保税区检验检疫机构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换证放行,不再实施检验检疫。超过检验检疫有效期、变更输入国家或地区并又有不同检验检疫要求、改换包装或重新拼装、已撤销报检的,应当按规定重新报检。   9.保税区内检验检疫机构能否办理产地证业务?   保税区内企业加工出境产品,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或者一般原产地证书、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专用原产地证书等。   10.经保税区转口的应检物报检时应提供哪些单据?   经保税区转口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入境报检时除了提供合同、发票、海运提单、装箱单等单据外还应当提供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部门出具的官方检疫证书;转口动物应同时提供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动物过境许可证》和输入国家或地区政府部门签发的允许进境的证明;转口转基因产品应同时提供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转基因产品过境转移许可证》。   11.经保税区转口的应检物,如何实施检疫?   经保税区转口的应检物,在保税区内短暂仓储,原包装转口出境并且包装密封状况良好,无破损、撒漏的,入境时仅实施外包装检疫,必要时进行防疫消毒处理。   经保税区转口的应检物,由于包装不良以及在保税区内经分级、挑选、刷贴标签、改换包装形式等简单加工的原因,转口出境的,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以及食品卫生检验。   12.转口应检物出境时是否需检验检疫?   转口应检物出境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输入国家或地区政府要求入境时出具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疫证书或检疫处理证书的以外,一般不再实施检疫和检疫处理。   13.保税区内企业之间销售、转移进出口应检物是否需要检验检疫?   保税区内企业之间销售、转移进出口应检物,免予实施检验检疫,   14.保税仓库、保税物流园区等区域内的应检物如何办理检验检疫手续?   保税仓库、保税物流园区等区域内的应检物参照《保税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15.检验检疫机构对保税区内的企业如何管理?   (1)保税区内设立的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国际物流以及进出口商品展示企业,应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   (2)保税区内从事加工、储存出入境动植物产品的企业应当符合有关检验检疫规定。   (3)保税区内从事加工、储存出境食品的企业应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输入国家或地区另有要求的,还应符合输入国家或地区的要求;加工、存储入境食品的企业应当按照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   (4)保税区内设立检验检疫查验场地以及检疫熏蒸、消毒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检验检疫有关要求。   (5)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保税区实施疫情监测,对进出保税区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放和调离过程实施检疫监督。   16.进入保税区内的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在审批方面有哪些规定?   入境已经办理检疫审批的,需要变更审批事项的,应当申请变更检疫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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