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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别康桥》问题讨论
《再别康桥》表现了诗人怎样的情绪?
《再别康桥》是徐志摩的杰作,作品典型地显示出明朗、飞动、欢欣的艺术个性,表达了诗人对母校英国剑桥大学的怀恋之情。在他的散文名篇《我所知道的康桥》中,徐志摩写自己在青草地上打滚,在林荫路上手舞足蹈,骑着自行车追落日,他的大孩子气得到了充分体现。写诗就不能这么散漫不羁了,他最初也想写成拜伦式的作品,但不理想,及至第二稿才成功,但却已经鲜明地打上徐志摩创作风格的烙印。中国古典诗歌从《诗经》起就喜欢一唱三叹地抒写离情别绪的伤感处,有时故作豪放,其实也是为了表达更深的哀婉之情。而《再别康桥》这首诗所表现的超脱感是真超脱,徐志摩没有被往事的回忆所压倒,能够从具体的怀念惜别之情中超脱出来,在每一件事物、每一种情思中都发现有美存在,并以单纯和潇洒的美的追求去融注全诗的意境,因而使读者不知不觉地从离愁别绪的伤感中也超脱出来,只是全身心地感受到人类惜别之情中的纯净美感。这种超脱不是大彻大悟的超脱,而是孩子气的超脱,因而单纯而坦荡。
徐志摩说“不带走一片云彩”,这是真的。他的活泼天性,不允许他在一件事或一种情思前停滞太多时间,他也不认为缠绵悱恻在艺术美感上真有什么特别的功效,因此,这首诗虽然展现了离别之夜的意境,但却并无浓浓的像夜雾一样的伤感之情遮掩过来。全诗最精彩处在一、六、七段,其中首尾两段复沓中略有变化的形式安排,第六段天籁般和谐优美的韵律,都极其传神地再现了诗人优美的而非感伤的感受和情怀,把生活中的人之常情真正升华为艺术中的至灵至性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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