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1)
第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及培训,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第七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目的:
1.1为保障公司财产物资安全及公司员工健康安全;
1.2规范仓库安全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善导致事故;
1.3加强仓库管理,保障仓库规范、高效、有序运作;
2.指导原则:
2.1仓库安全工作应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指导原则3.适用范围:
3.1.1.本制度适用于XX市可派实业有限公司所有仓库安全的管理,所属各店铺也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规定4.权责:
24.1物流部负责公司仓库安全工作的执行、日常管理和自检,负主要责任。
4.2物流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督促指导本部门安全工作,
4.3仓管负责货品和物资的保管安全工作第一章仓库安全组织管理
1.物流经理对公司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负以下责任:
1.1建立仓库安全管理机构;
1.2建立、健全仓库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1.3组织制定公司仓库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4督促、检查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5组织制定并实施仓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1.6及时、如实报告仓库安全事故;
2.仓库应明确一名员工为仓库安全管理责任人,该责任人负有以下责任:
2.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及安全管理工作;
2.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2.3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及安全管理的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2.4组织开展防火及安全管理检查,消除隐患;
2.5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2.6定期总结消防及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奖惩.3.仓库安全管理责任人的确定及变动应向公司备案3.1仓管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4.仓库新晋员工应当接受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后,能上岗作业5.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仓库安全状况进行经常
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司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状况应当记录在案.6.仓库应当组建义务消防和应急救援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演练.7.仓库应建立值班和巡视制度,并建立值班日志.8.仓库员工有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三章库存安全1.储存条件:
1.1所有服装储存在常温、常湿、、常压的自然环境中,且仓库货品物资摆放必须要保持通风度良好,并做好防火、防尘、防虫、防霉,防盗
1.2仓库内应明显划分储存区、作业区、办公区,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火隔离措施,要划出相对独立的外来人员活动区域,仓库布、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1.3依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规定,仓库的任一防火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按其中的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1.4所有货品物资储存不得随意摆放,必须摆放在规定的货品存放区内,不得超过警戒线,且不能把消防器材及通道围住、堵死,特殊情况需要在2小时之内进行整理归位1.5所有货品储存必须整齐有序稳固的摆放在相应的储位衣杆或货架上,不得放在地面或似稳非稳的储位上,
1.6摆放在衣杆或货架上的货物数量应视衣杆、货架及楼层地面承载能力而定,以免发生危险
1.7摆放在衣杆、货架两侧货品必须要牢固阻挡,防止滑落发生意外.1.8所有箱装货品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2m,绝不可出现摆动摇晃现象,仓储物资应实行定置管理,货品仓储应符合“五距”要求,既指墙距、柱距、顶距、灯距和杆距,规定如下:
3墙距--货品与内墙距不得少于0.3m,柱距—货垛或货架与库内支撑柱子之间应留有0.5m的距离,顶距—货品与天花板的距离不得小于0.5m,灯距—货品与照明灯之间必须严格规定不得小于0.5m,杆距—两个平货杆或货架与货架之间应不得小于1m.,库房内主通道的宽度不小于1.4m.1.9为便于仓储管理所有货品必须按品牌、款号分区分位管理,不同品牌的货品储位应依储位标示原则标示在衣杆或货架上,
1.10仓库保持整洁、货区货位整齐化,如有废弃物或发现较多灰尘时随时清理、清扫,使之符合5s管理要求.1.11在上架、配货当中要确定梯子放稳后才能上下.1.12仓管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的分类整理,对存货期限较长、残次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
.1.13仓管必须合理设置货品物资的台账,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货品的类别、款号分门别类建立相应的料卡,必须严格按照仓库作业流程进行操作,仓管对当日发生的货品异动必须及时录入retailpro系统,做到日事日毕;日结月清,确保retailpro系统数据的准确无误,及时登记料卡并与retailpro系统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做好货品物资的日常核查工作,仓管必须对库存货品定期检查盘点,并做到帐、物、卡三者一致。物流部负责人必须定期不定期对库存进行抽盘
1.14仓库盘点应做到以下几点:每日盘点,仓管每日将周转率较高的物资进行抽盘,依卡片对实物再对retailpro库存帐务;每周盘点,仓管每周末将retailpro库存系统中现有库存明细表列印一份,仓管根据现有库存明细表对照实物盘点,作为仓库每周盘点依据,但无需存档.每月盘点,仓管每月最后一天为仓库盘点,盘点清册从retailpro系统中列印(列印盘点清册前,仓管人员知会电子商务相关人员执行库存更新作业),以帐对实物进行盘点,经整理后作为每月盘点依据,以电脑存档.季度盘点,仓管从系统中转成excel档,整理成盘点清册,由公司派人至仓库盘点
盘点仓管从系统中整理出盘点清册交至公司,公司派财务按比例抽盘。
1.15库存货品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做相应的处理,如属短缺、急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如发现盘亏盘盈、质量上的问题(如残次、发霉等)或操作失误造成的不良,应及时用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禁止漏报、瞒报。
1.16存放物品的库房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库房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
关手续,分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
1.17储存作业中严禁存在以下情况:不安全的环境、不安全的动作、堆积方法错误、超量存放、警戒和防护不当等
1.18仓管人员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事项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写明情况,双方签字,物流部领导见证.应移交的事项包括:①经管的货物②单据、卡片、账本(必要时)及经管的文件、档案资料③经管的办公操作设备、设施、工具及文具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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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试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知识试题附答案一、单选题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人是生产经营单位的。a.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c.主要负责人
2.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
a.不停止执行
b.停止执行
c.可以暂停执行
3.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
a.综合管理
b.综合监督管理
c.监督管理
4.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
a.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b.本单位负责人
c.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5.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负责。a.工程技术人员
b.委托单位
c.工程技术人员所在单位6.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
a.书面材料
b.处理意见c.通报材料
7.生产经营单位对应当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应当采取的紧急措施。a.事故频发场所
b.重大事故隐患
c.重大危险源
8.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从之日起,在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刑事判决b.受处分c.事故发生9.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其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这种错误行为属于。
a.滥用职权
b.破坏公平竞争
c.侵犯生产经营自主权10.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a.主要b.全部c.全面
11.《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a.生产安全事故
b.火灾、交通事故
c.重大、特大事故12.《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述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100b.400c.30013.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a.单位
b.人员c.行为
14.《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数额和比例未作具体规定,但最低要求是必须保证。
a.安全宣传教育费用
b.职工防护用品费用
c.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在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a.3年b.5年c.7年
16.《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a.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b.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c.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7.《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a.6月9日
b.6月19日
c.6月29日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起施行。a.10月1日
b.11月1日
c.12月1日
19.制定《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a.现代管理
b.系统管理
c.监督管理
20.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a.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b.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生产经营c.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a.生活设施
b.福利设施
c.安全设施
22.《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a.职工食堂
b.员工宿舍
c.职工俱乐部
23.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属于。a.中介机构
b.行政机关
c.事业单位
24.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a.行业标准
b.地方标准
c.企业标准
25.《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命安全的。a.工艺、设备
b.工具
c.原材料
26.《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a.安全宣传标语
b.安全宣教挂图
c.安全警示标志
27.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和管理能力。
a
生产经营
b
安全技术
c安全生产知识
28.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上岗的从业人员都经过,否则,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a.安全生产教育
b.安全技术培训
c.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9.生产经营单位对新录用的从业人员,要制定详实的教育培训计划,培训经费由安排。
a.生产经营单位
b.从业人员
c.政府财政部门
30.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a.有关主管部门
b.安全监察部门
c.行业协会
31.《安全生产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书,方可上岗作业。a.操作资格
b.许可
c.安全
32.《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a.班组级
b.车间级
c.专门
3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a.危险因素
b.事故隐患
c.设备缺陷
34.《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a.行政处罚
b.处分
c.追究刑事责任
35.从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岗位操作规程,但未遵守而造成事故的,行为人应负责任。a.领导
b.管理
c.直接
36.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后逃匿的,由处15日以下拘留。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7.《安全生产法》规定,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3种。
a.民事责任
b.财产责任
c.其他法律责任
38.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所需费用解决。
a.由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赞助
b.由政府财政拨款c.由审查、验收的单位自筹
39.《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有依法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权利。a.民主监督
b.民主管理
c.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40.不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处分。a.降级
b.降职
c.撤职
41.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有权。a.建议企业加以纠正或及时解决b.向上级工会报告c.带领工人撤离作业现场
42.在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工会行使职能。a.国家监察
b.行政管理
c.群众监督
43.在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工会组织应。a.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b.了解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c.既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又要独立自主,依法开展群众监督工作44.《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a.明显b.良好
c.显著
45.《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a.员工宿舍b.职工食堂c.办公大楼
46.《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和强令冒险作业。a.违章作业b.工作安排c.违章指挥
47.《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并对其工程质量负责。
a.生产设备b.安全设施c.主体工程
48.《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年。a.1年
b.2年
c.3年
49.《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a.审批
b.安全评价c.验收
50.《安全生产法》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负责。a.设计
b.施工c.使用
51.《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a.国家
b.行业c.本单位
52.《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报告。
a.班长
b.保卫人员c.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
53.《安全生产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a.职工
b.个人c.管理人员
54.《安全生产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给予奖励。a.有关
b.有功c.主要二、多选题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与有关。
a.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b.本单位缴费费率
c.本单位职工人数d.本单位营业额
2.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应当承担的责任有。a.应当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监督检查b.谁审批,谁监督,谁负责
c.发现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d.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主体,颁发机关主要抓好事前许可3.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不在规定时限内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b.向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c.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d.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4.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应该按照进行处理。
a.由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b.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分c.责令改正,并给予一定的罚款
d.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到处罚。
a.没收违法所得b.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c.责令停产整顿d.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6.根据《安全生产法》,下列属于从业人员的权利。a.知情权b.建议权c.拒绝权d.紧急避险权7.以下属特种作业人员。
a.电工
b.放炮工c.电梯司机d.厂内机动车驾驶员三、判断题
1.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均不得上岗作业。(√)
2.《安全生产法》所说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就是指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将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报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
4.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也必须办理延期手续。(√)
5.煤矿企业为了取得矿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先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
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职责实施监察。(×)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可以给予关闭。(×)
8.不依法进行安全评价的企业,不能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9.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质量第一。(×)10.工伤人员在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后,不可再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11.水上交通管理不适用于《安全生产法》。(√)12.新建厂房、商场都必须进行“三同时”。(×)13.一次事故中死亡3~9人的是特大生产安全事故。(×)14.擅自储存危险物品的应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予以关闭。(×)15.煤矿企业应当以整个企业为单位,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前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16.为维护地方社会稳定,对非重、特大伤亡事故,地方政府可责令新闻媒体不予报道。(×)
17.《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18.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导致事故的,应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19.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20.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以技术保密、业务保密等理由拒绝检查。(×)
一、单选
1c2a3b4b5b6a7c8b9a10c11a12c13c14c15b16a17c18b19c20a21c22b23a24a25a26c27c28c29a30a31a32c33a34b35c36a37a38b39c40c41a42c43c44c45a46c47b48c49b50a51c52c53b54b
二、多选
1ab2abc3bcd4ad5abd6abcd7abcd
三、判断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
第三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1)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第三章职务与级别
第四章录用
第五章考核
第六章职务任免
第七章职务升降
第八章奖励
第九章惩戒
第十章培训
第十一章交流与回避
第十二章工资福利保险
第十三章辞职辞退
第十四章退休
第十五章申诉控告
第十六章职位聘任
第十七章法律责任
第十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第五条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六条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第七条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第八条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第九条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十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第十一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职务与级别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第十六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第十七条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
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九条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第二十条国家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
第四章录用
第二十一条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第二十二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第二十三条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五条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二十六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
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十七条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第二十八条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二十九条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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