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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某桥梁工程高处坠落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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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重庆江津某桥梁工程高处坠落事故 1、事故经过 重庆XX县区某桥梁工程在拆除引桥支架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重庆江津大桥在主体工程基本完成以后,开始进行南引桥下部板梁支架的拆除工作。1997年10月7日下午3时,该项目部领导安排部分作业人员去进行拆除作业。杨某(木工)被安排上支架拆除万能杆件,杨某在用割枪割断连接弦杆的钢筋后,就用左手往下推被割断的一根弦杆(弦杆长1.7m,质量为80kg),弦杆在下落的过程中,其上端的焊刺将杨某的左手套挂住(帆布手套),杨某被下坠的弦杆拉扯着从18m的高处坠落,头部着地,当即死亡。 2、事故原因分析1)技术方面 (1)进行高处拆除作业前,没有编制支架拆除方案,也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加之人员少,就安排从未进行过拆除作业的木工冒险爬上支架进行拆除工作,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作业人员杨某安全意识淡薄,对进行高处拆除作业的自我安全防护漠然置之,不系安全带就爬上支架,擅自用割枪割断连接钢筋后图省事用手往下推扔弦杆,被挂坠地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管理方面 (1)进行高处拆除作业,必须有人监护,但施工现场却无人进行检查和监护工作,对违章作业无人制止,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三违现象严重,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 第1页共3页(3)对作业人员未进行培训和教育,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盲目蛮干,管理失控。 3、事故的结论和教训1)事故主要原因 本次事故主要原因是个人严重违章操作,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现场无人监护,冒险蛮干导致事故的发生: 2)事故性质 本次事故属于责任事故。该项目忙于赶工期、抢进度,忽视了安全管理,既没有制定详细的拆除方案,也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拆除技术交底和培训,对违章作业无人监督检查,现场管理失控。 3)主要责任 (1)项目负责人施工前不编制安全拆除方案,也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负有管理失误的责任。 (2)作业者杨某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冒险蛮干,应负直接责任。(3)现场管理人员不进行检查监督,对违章作业不及时纠正和制止,应负违章指挥责任。 4、事故的预防对策 1)施工前编制拆除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都有明确规定,对危险性大的、专业性强的作业都要预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分析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预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2)先培训后上岗 项目应对高处拆除作业的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后才能上岗。施工操作前,一定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讲清危险源及安全注 第2页共3页意事故。同时,在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一定要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一旦发现不安全行为,要立即制止和纠正。 5、专家点评 从此起事故的原因看,进行高处拆除作业前,没有编制支架拆除方案,也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进行高处拆除作业的自我安全防护意识淡漠:高处拆除作业,必须有人监护,对违章作业无人制止,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对作业人员应进行培训和教育,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管理有效。 第3页共3页 第二篇: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规定 根据《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 82号)规定,吊篮应按相应规定由其产权单位编制施工方案,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与施工单位在使用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吊篮产权单位应做好日常例保和记录。吊篮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应选用钢材或其他适合的金属结构材料制造,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挂设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严禁安全绳与吊篮连接。如果未按规定设置吊篮,出现一切人身安全问题,由吊篮厂家(甲方)负责安全责任。建设单位(签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吊篮厂家(签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监理单位(签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第三篇: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规定 1、为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安全,依据《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对施工企业提出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脚手架上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洞口临边作业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作业。 3、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项目经理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4、施工单位应做好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相关的安全预防工作。(1)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签字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签字交底。 (2)高处作业人员应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 5、施工单位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6、高处作业前,应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栏以黄黑(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盖件等以黄(或红)色标示。需要临时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 7、物料提升机应按有关规定由其产权单位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负责安装和拆卸;使用前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物料提升机应有完好的停层装置,各层联络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物料提升机上料口应装设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同时采用断绳保护装置或安全停靠装置。通道口走道板应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两侧。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 8、施工外用电梯应按有关规定由其产权单位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负责安装和拆卸;使用前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施工外用电梯各种限位应灵敏可靠,楼层门应采取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措施,电梯上下运行行程内应保证无障碍物。电梯轿厢内乘人、载物时,严禁超载,载荷应均匀分布,防止偏重。 9、移动式操作平台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立杆应保持垂直,上部适当向内收紧,平台作业面不得超出底脚。立杆底部和平台立面应分别设置扫地杆、剪刀撑或斜撑,平台应用坚实木板满铺,并设置防护栏杆和登高扶梯。 10、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架体应保持稳固,不得与施工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上严禁超载。 11、脚手架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作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 1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其他外挂式脚手架应按相关规定由其产权单位编制施工方案,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与施工单位在使用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其他外挂式脚手架每提升一次,都应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签字后,方可作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其他外挂式脚手架应设置可靠的防倾覆、防坠落装置,每一作业层架体外侧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其他外挂式脚手架升降时,应设专人对脚手架作业区域进行监护。 13、模板工程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模板工程在绑扎钢筋、粉刷模板、支拆模板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立足点,作业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设计计算要求。 14、吊篮应按相关规定由其产权单位编制施工方案,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与施工单位在使用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吊篮产权单位应做好日常例保和记录。吊篮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应选钢材或其他适合的金属结构材料制造,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应挂设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严禁安全绳与吊篮连接。 15、施工单位对电梯井门应按定型化、工具化的要求设计制作,其高度应在1.5m至1.8m范围内。电梯井内不超过10m应设置一道安全平网;安装拆卸电梯井内安全平网时,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带安全带。 16、施工单位进行屋面卷材防水层施工时,屋面周围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屋面上的孔洞应加盖封严,短边尺寸大于1.5m时,孔洞周边也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底部加设安全平网。在坡度较大的屋面作业时,应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 第四篇:高处坠落事故的表现高处坠落事故的表现、原因及对策 当前,举国上下都在为构建和谐社会而不懈努力,特别是XX市提出了“大发展、大环境、大建设”的举措,城市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大发展的同时也给安全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而且高、大、深、新的建筑工程愈来愈多,施工难度日益增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也呈上升的趋势,特别是高处坠落事故愈来愈严重。据建设部2004年度伤亡资料统计,高坠占死亡人数的53.1%。在全国发生的42起三级事故中高坠13起死亡66人,分别占事故起数的30.95%,死亡人数的37.7%。另据XX市建筑业管理局统计,过去的15年间,在全市共发生的211起伤亡事故中高坠事故占了115起,是事故总起数的54.5%,死亡人数占57.37%[2]。而今年在合肥发生的4起4人的死亡事故中,高处坠落3起3人,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5%。当你登陆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网页,在其中的“事故快报”栏中有的几乎整页都是各地上报的高坠事故,可谓“高坠猛于虎”。因此,必须根据高坠事故的表现,分析高坠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尽快遏制高坠事故愈演愈烈的苗头,逐步减少直至避免这类事故的发生,是摆在我们建设行业面前的一件头等大事。下面根据我多年从业的经历,就高坠的表现、原因及对策谈一点肤浅的认识,权作抛砖。 一、高处坠落的表现 (一)临边作业高处坠落。 脚手架跟不上;头层墙面超过3.2m二层楼面的周边,以及无脚手架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未加安全平网;临边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油漆或其它工种在外架已拆除的窗口作业;建筑物之间的高层通道不设防护栏杆,地面上方未安装防护棚。例如,某工地油漆工黄某在楼与楼通道上行走时,从约3m高处坠落,当场死亡。 (二)洞口作业高处坠落。 洞口未作防护;复式阁楼内楼梯洞口未作防护。 (三)采光井、电梯井高处坠落。 电梯井无防护,采光井无防护造成高坠。 (四)吊栏、接料台高处坠落。 吊运长料时吊栏安全门被拆除,个人行为失误,失足坠落;吊栏安全门拆除后未恢复,吊栏安全门联锁损坏,吊栏升上,安全门不回位,接料台安全门无联锁装置,工人误操作。料台无安全门,或安全门未关闭,都能引起高坠事故。 (五)屋面施工高处坠落。 屋面施工无安全防护,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个人行为失误,导致高处坠落。 (六)挖孔桩高处坠落。 人工挖孔桩洞口无防护,防护不牢或防护被损坏,导致高处坠落。例如某工地民工蔡某与另一民工搬运空压机时,由于搬不动,于是将桩孔盖板做垫板,因不知是盖板,致使蔡某一脚踏入桩孔内,坠落身亡(桩孔深27.6m,孔径为0.9m),直接原因是盖板未固定,且违章搬动。 (七)攀登作业高处坠落。 简易的脚跳板不稳定,安装用的各种梯子质量不符合要求,门型脚手架不牢固,移动式操作平台重心偏离而倒塌。 (八)违章行为的高处坠落。 违章从外翻越单元与单元间墙,翻越墙头,一个单元向另一个单元窗户翻越,都是违章高坠的表现。如某工地油漆工刘某在六楼从一单元向另一个单元翻越,由于安装的塑钢窗未固定,致使其坠落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高处坠落的原因 根据《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理解与实施》危险源的分类: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危险物质而发生事故为第一类;导致能量和危险源物质约束/限制措施破坏失效的多种因素为第二类;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物的故障;(2)人的失误;(3)环境因素。高处坠落事故属于第二类危险源,因此,高坠的原因应从物的故障、人的失误、环境因素三个方面来分析[1]。 (一)物的故障。 高处作业的临边没有防护,防护不严;脚手架未超出在建工程的形象进度;洞口未作防护,或防护的强度不够;防护不稳固易移动;吊栏式人货电梯楼层出入口,未作防护,防护不严;电梯井(采光井)未按要求进行内、外(内张网、外设门)防护;防护设备陈旧老化等等。今年在合肥发生的七起高坠事故中,就有两起因使用了不合格的安全网所造成的。 (二)人的失误。 近年来各地区也把防高坠作为专项治理来抓,为什么仍发生许多高坠事故。我认为:我们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现在什么制度都不缺,就是缺少了“落实”。综观所有的高坠事故,都是典型的责任事故。为什么有禁不止,有令不行。就是因为各级管理人员,心存侥幸,思想麻痹,对责任认识不够。制度往往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就是未落实到行动上。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是祸首。例如在某工地,许某和汪某站在组装高度约9.8m的金属脚手架进行屋顶防火涂料粉刷时,违章作业,从一个工作面结束后,没有架子上下来,就要求地面人员帮其推移,导致架体倒塌两人从架子上摔下,许某抢救无效死亡,汪某摔成重伤。还有绑扎高柱子钢筋,无防护措施未系安全带导致坠落,木工边模无可靠的立足点而坠落。 2、工人的操作失误也是主要原因之一。如。某工地安装工周某在钢网架上安装玻璃时,误踏网架,失足从天井处坠落。 3、注意力不集中,不注意周边环境误进入危险部位。例如,某某工地民工顾某在六层接料台运送建筑垃圾,当其从吊蓝将空车推到接料台后,吊栏升至七层,此时,顾某未注意,在没关闭料台安全门情况下推拉劳动车,由于紧靠料台外侧,不慎从料台坠下(坠落高度约15m),身亡。 4、管理方面的缺陷。如制度规程不健全,未对工人进行教育、交底,安全检查制度不落实,对查出的隐患未及时整改,放任自流,侥幸心理也是发生高坠的主要原因。 (三)环境因素。 作业使临边洞口,操作平台等安全防护设施受到自然腐蚀,人为损坏频率增加,隐患也随之增加,强风、高温、高寒,雨雪天气,夜间作业等环境也是产生高坠的原因所在。 三、预防高坠事故的对策 高坠事故的表现多种多样,原因也是千差万别的,但是,它们也是有一定规律的,是完全可以预防的,我想,预防高坠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把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关规定等落实到实处。 我国已颁布了《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针对高坠频发的安全生产形势,建设部2003年出台了《建设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所以治理高坠,重点是“三抓落实”,即“一抓标准的落实、二抓规范的落实、三抓制度的落实”。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特别是要把安全的检查制度、奖惩制度落实到位,把各种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加大事故处理成本,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一追到底。 不仅要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而且要追究监理单位、以及相关单位的责任。我们从XX市建管局处理的几起高坠事故的通报中看到,发生高坠事故,不但处罚施工单位,也处罚监理单位,对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重罚,情节严重的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罚得你心惊胆颤,罚得你出了事故赔不起,起到了杀一儆百的效果。 (三)严把技术措施关 1、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三宝防护措施。进入现场要带牢带好安全帽,登高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占的下方必须设安全网。大量事实证明:如果每个工程在张设安全密目网的同时,按照规定再张设安全平网的话,高坠事故至少可以减少50%以上,特别是在后期的装饰阶段,密目网拆除后,效果更加明显。 2、落实好“四口”防护措施。凡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必须设围栏或盖板;在建施工建筑物所有出入口必须搭设防护棚。 3、落实“五临边”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尚未安装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台的外侧边等必须设置1.2m高的双层围栏或搭设安全网。 4、严把“架子关”。对架子的材质、栏护、上下、连结、悬挑、验收等环节。 5、加强屋面、天棚的防护措施。在天棚和轻型屋面上操作行走十分危险,稍踏偏楞木,就会坠落伤亡。因此,凡在此上操作,必须在上面搭上挂板,或在下方张安全网等措施。 6、施工的楼面周边的防护措施。外架必须超过形象进度至少1.2m,外架立杆与建筑物间距超过15cm要有防护措施,外架搭设要符合规范要求。 7、安装用的梯子、操作平台必须牢固。 高坠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但只要我们各施工企业高度重视施工安全,切实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加强安全培训教育,确保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到位,齐抓共管,严防死守,高处坠落伤亡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只要高处坠落事故减少,建筑业安全形势就会有一个根本好转,安全生产也一定会出现新局面。 第五篇: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高处坠落事故预防和应急预案 工程概况信息。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降低项目部伤亡事故的发生率,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组织措施 1、健全组织机构以项目经理xxx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员:xxx、xxx、xxx、xxx、xxx、xxx以及各施工班组长。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安全员坚持天天对施工现场检查,安全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随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地做好预防工作。 3、物资做好充分准备,如。保险带、钢管扣件、安全网、毛竹片等,确保随时投入使用。 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技术措施 1、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2、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签字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签字交底。 3、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项目部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4、项目部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关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5、高处作业前,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栏杆以黄黑(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盖件等以黄(或红)色标示。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 6、物料提升机应按规定由其产权单位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负责安装和拆卸;使用前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物料提升机应有完好的停层装置,各层联络要有明确的信号和楼层标记。物料提升机上料口应装设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同时采用断绳保护装置或安全停靠装置。通道口走道板应满铺并固定牢固,两侧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并用密目安全网封闭两侧。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 7、施工外用电梯应按有关规定由其产权单位编制安全拆卸施工方案,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负责安装和拆卸;使用前和使用单位进行共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施工外用电梯各种限位应灵敏可靠,楼层门应采取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措施,电梯上下运行行程内应保障无障碍物。电梯轿厢内乘人、载物时,严禁超载,载荷应均匀分布,防止偏重。 8、移动式操作平台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立杆应保持垂直,上部适当向内收紧,平台作业面不得超出底脚。立杆底部和平台立面应分别设置扫地杆、剪刀撑或斜撑,平台应用坚实木板满铺,并设置防护栏杆和登高扶梯。 9、各类作业平台和卸料平台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架体应保持稳固,不得与施工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上严禁超载。 10、脚手架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脚手架外侧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作业层脚手版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作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 11、模板工程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模板工程在绑扎钢筋、粉刷模板、支拆模板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立足点,作业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保护设施。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设计计算要求。 12、吊篮应按相关规定由其产权单位编制施工方案,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与施工单位在使用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吊篮产权单位应做好日常例保和记录。吊篮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应选用钢材或其他适合的金属结构材料制造,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挂设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严禁安全绳与吊篮连接。 13、施工单位对电梯井门应按定型化、工具化的要求设计制作,其高度应在1.5m至1.8m的范围内。电梯井内不超过10m应设置一道安全平网;安装拆卸电梯井内安全平网时,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 14、项目部进行屋面卷材防水层施工时,屋面周围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屋面上的孔洞应加盖封严,短边尺寸大于15m时,孔洞周边也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底部加设安全平网。在坡度较大的屋面施工时,应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 15、根据施工的实际需要本项目安装xx台塔吊、xx台人货梯、xx台井架。在安拆时必须由有资质的安装队伍安拆,安装工必须持证上岗,安装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完毕,项目部分管负责人同公司及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高处坠落事故的控制和处理 1、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以后,施工人员应及时撤离事故现场,并及时通知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小组成员应及时到位,统一指挥,全力以赴投入抢救、抢修,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当有人员伤亡发生时,应立即通知当地的社会医疗机构,并组织项目部的抢救人员进行必要的自救。 3、在事故发生区域设置警戒线,除抢救人员可以进出外,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事故发生区域,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4、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将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现场自救的情况作详细地汇报,以便制定更加快速有效的抢险方案,减少因事故带来的损失。 5、高处坠落事故的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 四、资料整理 1、事故处理完毕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事故的处理过程、结果形成详细的书面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 2、项目部应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时整改,加强预防,更有效地控制坍塌事故的发生。 3、项目部应将处理事故的各种资料进行认真的汇总整理。 五、应急预案的修改 应急预案编制好以后,在实施过程中应随着现场条件的变化对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修改,特别是当事故发生并处理完毕后,应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对应急预案中不切合实际的部分加以修改,以便能够更好地为现场施工服务,增强其实施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修改后的应急预案应及时报上级部门审批签字。 六、应急预案的演习计划 应急预案编制好以后,项目部应根据应急预案的各项措施组织人员进行相关的演习,便于事故发生以后,相关人员能够熟练的进行事故抢救,同时也可鉴定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下面根据我多年从业的经历,就高坠的表现、原因及对策谈一点肤浅的认识,权作抛砖。 一、高处坠落的表现 (一)临边作业高处坠落。 脚手架跟不上;头层墙面超过3.2m二层楼面的周边,以及无脚手架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未加安全平网;临边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油漆或其它工种在外架已拆除的窗口作业;建筑物之间的高层通道不设防护栏杆,地面上方未安装防护棚。例如,某工地油漆工黄某在楼与楼通道上行走时,从约3m高处坠落,当场死亡。 (二)洞口作业高处坠落。 洞口未作防护;复式阁楼内楼梯洞口未作防护。 (三)采光井、电梯井高处坠落。 电梯井无防护,采光井无防护造成高坠。 (四)吊栏、接料台高处坠落。 吊运长料时吊栏安全门被拆除,个人行为失误,失足坠落;吊栏安全门拆除后未恢复,吊栏安全门联锁损坏,吊栏升上,安全门不回位,接料台安全门无联锁装置,工人误操作。料台无安全门,或安全门未关闭,都能引起高坠事故。 (五)屋面施工高处坠落。 屋面施工无安全防护,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个人行为失误,导致高处坠落。 (六)挖孔桩高处坠落。 人工挖孔桩洞口无防护,防护不牢或防护被损坏,导致高处坠落。例如某工地民工蔡某与另一民工搬运空压机时,由于搬不动,于是将桩孔盖板做垫板,因不知是盖板,致使蔡某一脚踏入桩孔内,坠落身亡(桩孔深27.6m,孔径为0.9m),直接原因是盖板未固定,且违章搬动。 (七)攀登作业高处坠落。 简易的脚跳板不稳定,安装用的各种梯子质量不符合要求,门型脚手架不牢固,移动式操作平台重心偏离而倒塌。 (八)违章行为的高处坠落。 违章从外翻越单元与单元间墙,翻越墙头,一个单元向另一个单元窗户翻越,都是违章高坠的表现。如某工地油漆工刘某在六楼从一单元向另一个单元翻越,由于安装的塑钢窗未固定,致使其坠落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高处坠落的原因 根据《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理解与实施》危险源的分类: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危险物质而发生事故为第一类;导致能量和危险源物质约束/限制措施破坏失效的多种因素为第二类;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物的故障;(2)人的失误;(3)环境因素。高处坠落事故属于第二类危险源,因此,高坠的原因应从物的故障、人的失误、环境因素三个方面来分析[1]。 (一)物的故障。 高处作业的临边没有防护,防护不严;脚手架未超出在建工程的形象进度;洞口未作防护,或防护的强度不够;防护不稳固易移动;吊栏式人货电梯楼层出入口,未作防护,防护不严;电梯井(采光井)未按要求进行内、外(内张网、外设门)防护;防护设备陈旧老化等等。今年在合肥发生的七起高坠事故中,就有两起因使用了不合格的安全网所造成的。 (二)人的失误。 近年来各地区也把防高坠作为专项治理来抓,为什么仍发生许多高坠事故。我认为:我们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现在什么制度都不缺,就是缺少了“落实”。综观所有的高坠事故,都是典型的责任事故。为什么有禁不止,有令不行。就是因为各级管理人员,心存侥幸,思想麻痹,对责任认识不够。制度往往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就是未落实到行动上。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是祸首。例如在某工地,许某和汪某站在组装高度约9.8m的金属脚手架进行屋顶防火涂料粉刷时,违章作业,从一个工作面结束后,没有架子上下来,就要求地面人员帮其推移,导致架体倒塌两人从架子上摔下,许某抢救无效死亡,汪某摔成重伤。还有绑扎高柱子钢筋,无防护措施未系安全带导致坠落,木工边模无可靠的立足点而坠落。 2、工人的操作失误也是主要原因之一。如。某工地安装工周某在钢网架上安装玻璃时,误踏网架,失足从天井处坠落。 3、注意力不集中,不注意周边环境误进入危险部位。例如,某某工地民工顾某在六层接料台运送建筑垃圾,当其从吊蓝将空车推到接料台后,吊栏升至七层,此时,顾某未注意,在没关闭料台安全门情况下推拉劳动车,由于紧靠料台外侧,不慎从料台坠下(坠落高度约15m),身亡。 4、管理方面的缺陷。如制度规程不健全,未对工人进行教育、交底,安全检查制度不落实,对查出的隐患未及时整改,放任自流,侥幸心理也是发生高坠的主要原因。 (三)环境因素。 作业使临边洞口,操作平台等安全防护设施受到自然腐蚀,人为损坏频率增加,隐患也随之增加,强风、高温、高寒,雨雪天气,夜间作业等环境也是产生高坠的原因所在。 三、预防高坠事故的对策 高坠事故的表现多种多样,原因也是千差万别的,但是,它们也是有一定规律的,是完全可以预防的,我想,预防高坠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把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关规定等落实到实处。 我国已颁布了《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针对高坠频发的安全生产形势,建设部2003年出台了《建设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所以治理高坠,重点是“三抓落实”,即“一抓标准的落实、二抓规范的落实、三抓制度的落实”。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特别是要把安全的检查制度、奖惩制度落实到位,把各种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加大事故处理成本,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一追到底。 不仅要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而且要追究监理单位、以及相关单位的责任。我们从XX市建管局处理的几起高坠事故的通报中看到,发生高坠事故,不但处罚施工单位,也处罚监理单位,对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重罚,情节严重的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罚得你心惊胆颤,罚得你出了事故赔不起,起到了杀一儆百的效果。 (三)严把技术措施关 1、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三宝防护措施。进入现场要带牢带好安全帽,登高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占的下方必须设安全网。大量事实证明:如果每个工程在张设安全密目网的同时,按照规定再张设安全平网的话,高坠事故至少可以减少50%以上,特别是在后期的装饰阶段,密目网拆除后,效果更加明显。 2、落实好“四口”防护措施。凡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必须设围栏或盖板;在建施工建筑物所有出入口必须搭设防护棚。 3、落实“五临边”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尚未安装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台的外侧边等必须设置1.2m高的双层围栏或搭设安全网。 4、严把“架子关”。对架子的材质、栏护、上下、连结、悬挑、验收等环节。 5、加强屋面、天棚的防护措施。在天棚和轻型屋面上操作行走十分危险,稍踏偏楞木,就会坠落伤亡。因此,凡在此上操作,必须在上面搭上挂板,或在下方张安全网等措施。 6、施工的楼面周边的防护措施。外架必须超过形象进度至少1.2m,外架立杆与建筑物间距超过15cm要有防护措施,外架搭设要符合规范要求。 7、安装用的梯子、操作平台必须牢固。 高坠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但只要我们各施工企业高度重视施工安全,切实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加强安全培训教育,确保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到位,齐抓共管,严防死守,高处坠落伤亡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只要高处坠落事故减少,建筑业安全形势就会有一个根本好转,安全生产也一定会出现新局面。( 第27页 共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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