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上级医院预约转诊协议书甲方:乙方:为确保人民群众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双方在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中实施预约转诊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医院医生应熟悉转诊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协助或指导病人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及时将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转往上级医院,避免患者盲目选择和减少医疗开支;二、在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将疑难、危重病员及其它符合上转指征的患者转至乙方诊治。二、乙方对甲方转送的危重患者优先安排诊疗,为患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三、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甲方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同时预约转诊患者可携带转诊全部病例资料并提供相关的检査、治疗经过;四违约责任:本协议以更好地体现以患者为中心,双方承诺互不承担经济责任。如未按协议履行义务,则违约方应向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做出书面解释,并予改进。五、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公章) (公章)甲方代表人签名: 乙方代表人签名: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