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发文字号: 发行日期: 版 本: 文件类型: 接收部门: 分 发 号: 受控状态: 批 准审 核编 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为明确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档案、薪酬福利、考核等制度,确保公司本部与调入单位之间的工作能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外派参股、控股企业的管理层、骨干职员、一般职员。3、定义外派人员:因工作需要,由公司本部或兄弟单位外派至调入单位的人员。类 别:支援人员(3个月以内含),常驻人员(3个月以上)4、职责4.1公司本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外派人员的政策标准和流程的拟定、修改、监督及解释;调入单位对
2、接部门负责外派人员政策的执行。5、程序要点5.1 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所有外派人员签订泉州本部劳动合同,外派人员的工作时间、加班、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等考勤情况,参照调入单位的制度,统一执行。5.2外派人员的档案管理劳动合同和个人档案原件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当地公司留存复印件或传真件;5.3 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政策5.3.1 工资支付:骨干职员及管理层等外派人员的工资原则上由泉州本部发放,而一般职员工资由当地公司发放(详细名单由人力资源部提供给财务审计部和外地公司)。5.3.2 社保购买:所有外派职员的社保在外派期间由泉州本部统一在本部购买。5.3.3年终奖外派人员的年终奖跟随工资发放单位发放。
3、5.3.4外派津贴标准:外派人员的工资水平参照泉州本部执行,在此基础上的额外外派津贴,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和公司领导给出最终评定。5.3.5通讯费:副总经理级(含)以上人员,限额500元/月;总监级(含)以上人员,限额300元/月;经理级人员,限额200元/月;主管级(含)以下人员,限额100元/月;话费报销以实际通话记录为准,话费超额部分由本人承担。5.3.6 住宿:所有外派员工按照调入单位的制度,统一执行。5.3.7探亲交通补贴:支援人员由个人申请,公司领导审批进行临时审批安排。常驻人员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原则上外派人员第一次到外派单位统一购买飞机票;2)在自外派之日起满半年职员享受以下待
4、遇:(1) 外派人员的交通工具为: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飞机或动车;副经理级(含)以下员工,汽车或火车硬卧铺。(2) 外派人员的探亲频次:所有外派人员探亲在符合服务半年后起每半年一次。(3) 外派人员的交通补贴可以供家人同等使用,但仅限个人所获的相关待遇。(4) 外派人员的交通补贴,实报实销,不可逾期使用,不可累计。5.3.8探亲假:在5.3.7中经理级(含)以上给定有薪探亲假每次5天,副经理(含)以下给定有薪探亲假每次3天。5.3.9其他福利1)外派职员的“员工发展基金”跟随工资发放地从工资中扣除;2)除了外派人员管理制度所规定的薪酬福利外,其他福利对于外派职员跟随工资发放地发放;5.4外派
5、人员考核外派人员的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回调考核:1)日常考核由所在地单位实施和执行。2)回调考核由泉州本部实施和执行,考核方式主要采用述职评价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用于对回调人员的晋级或晋升主要依据。3)外派人员在服务满后回调享有优先晋升权。5.5人事任免:外派人员统一由本部人力资源部任命。 5.6人事管理:5.6.1外派人员,受公司本部和调入单位的双向管理。如外派人员在外派期离职,需在公司本部和调入单位同时办理离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由调入单位发放外派人员最后工作日的工资。5.6.2外派人员在合同期或约定期满后,提出申请不回调,劳动关系转入调入公司,工资福利按照调入公司标准执行。5.7外派人员自调
6、入地调回公司本部工作后,外派津贴、通讯补贴、探亲交通补贴、探亲假等自调动之日起取消。6、 附则6.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定、(副)总经理审批后执行。6.2本制度之前与之相关说明等文件在公布之日起取消。6.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自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外派人员登记表派出单位名称:外派单位名称:外派人员情况姓名入职时间合同时间派出部门外派部门外派性质 短期(1年(含)以内); 中期(1-2年(含); 长期(2年以上)外派事由及时间安排部门意见签名: 日期:人力资源部意见签名: 日期:总(副)经理意见签名: 日期:- 1 -2010年 月外派人员补贴统计表姓名派出单位外派单位派出开始时间本月出勤外派津贴通讯费(按实报销)探亲交通补贴(按实报销)探亲假 (不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