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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政治必备核心知识归纳全集
(核心知识+主观题归纳)(统编版)
(最新版)
选择性必修3《逻辑与思维》必备知识总结+主观题归纳
第一单元 树立科学思维观念
第一课 走进思维世界
一、思维的含义与特征
1.思维的含义
(1)广义的思维:与意识同义,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
(2)狭义的思维:与理性认识同义。《逻辑与思维》中所说的“思维”主要是从狭义角度来讲的,指认识的高级阶段,是对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反映。(即理性认识)
2.思维方式的主要类型及意义
(1)主要类型: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等
(2)意义:它们是对人类理性认识方式的高度概括,是人们认识事物本质、把握事物规律的重要的思维方式,是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的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3.思维的特征
(1)思维具有差异性:人人都会思维,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思维风格。
(2)思维具有共同性:思维具有间接性、概括性、能动性
4.思维与实践的关系
(1)思维在实践中产生,在实践中发展,又反作用于实践。
(2)正确的思维能够帮助人们在实践中实现预期的目的。
二、维形态及其特征
1.不同思维形态的形成原因:目的不同,标准不同,人们对思维形态的认识就不同。
2.思维形态的种类
(1)按思维的方向划分:发散思维和聚合思维
(2)按思维对认识对象的思考角度划分:综合思维、分析思维
(3)按思维反映认识对象的方式划分:辩证思维、形而上学思维
(4)按思维运行的基本单位划分: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
3.思维基本形态的特征
(1)抽象思维
①基本思维形式:抽象思维以概念、判断和推理等反映认识对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基本单元:概念)
②主要特征:基本单元的概念性、运行方式的推导性、思维表达的严谨性
(2)形象思维
①基本思维形式:形象思维在感觉、知觉和表象的基础上,运用联想、想象和幻想等反映认识对象,触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基本单元:感性形象)
②主要特征:基本单元的形象性、运行方式的想象性、思维表达的情感性
(3)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的关系: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的区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在实际思维活动中,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虽然各有其功能和作用,但又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如科普)
第二课 把握逻辑要义
一、“逻辑”的多种含义
1.“逻辑”的不同用法
(1)作为规律的逻辑,是客观事物变化发展的规律,是所有科学的研究对象。
(2)作为逻辑规律与规则的逻辑,逻辑规律是思维领域内的客观规律。逻辑规则是根据逻辑规律制定出来的规范和准则。逻辑规律与规则是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3)作为思维方法的逻辑,认识问题的某种思维方法,也指某种理论、观点。思维方法意义上的逻辑是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4)作为逻辑学的逻辑,逻辑学是研究思维规律与方法的学问。
2.逻辑学
(1)逻辑学研究的目的:逻辑学研究试图将逻辑规律与规则运用到实际思维中,以区分正确的思维方法和不正确的思维方法。作为工具性学科的逻辑学是为把握“规律”服务的。
(2)逻辑学的分类
①狭义逻辑学:人们把研究思维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形式逻辑视为狭义的逻辑学。
②广义逻辑学:人们把含有狭义的逻辑学和研究辩证思维中的规律、规则与方法的辩证逻辑等视为广义的逻辑学。
3.形式逻辑
(1)形式逻辑的推理结构:形式逻辑特别关注推理问题,推理是由前提和结论构成的,由前提推导结论,前提作为结论的理由。
(2)形式逻辑的核心任务:要把握从真前提推导出真结论的规律和规则。
(3)推理结论为真的要素:①前提内容的真实性;②推理形式的有效性(符合逻辑规律与规则)
(4)论证和论辩
①论证:把推理的理由讲出来作为“论点”的“论据”,就构成了通常所说的“论证”。
②论辩:用这样的论证方式去说服人,让他人接受自己的观点,或者用这样的论证方式去反驳别人的观点,就构成了“论辩”。
③论证和论辩中使用的推理是否有效,直接影响说服的效果。
(5)学习形式逻辑的意义
①学习狭义逻辑学的基本知识与方法,是学习广义逻辑学的基础。
②遵循形式逻辑的规律与规则,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
二、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
1.必须前后一致,遵循同一律(思维的确定性要求)
(1)遵循同一律的原因: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确定性的思维。要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事实和规律,必须让思维确定下来,不能游移不定,这就要遵循同一律的要求。
(2)同一律的公式及基本内容
①常用公式:“A是A”(必须前后一致)。
②基本内容: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如果是真的,就是真的;如果是假的,就是假的。
(3)违反同一律所犯的逻辑错误:混淆概念(偷换概念)、转移论题(偷换论题)
(4)遵循同一律的具体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必须保持自身同一性。不能混淆概念,也不能转移论题。
(5)同一律的条件性:在不同的时间或不同的条件下,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概念或判断,同一律并不要求它们一定是同一的。同一律并不否认认识对象的复杂多样性及其变化和发展。它所反对的,只限于在时间、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任意变更概念或判断。
2.不可自相矛盾,遵循矛盾律(思维的一致性要求)
(1)遵循矛盾律的原因: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一致性的思维。要避免思维出现不融贯一致的逻辑错误,就要遵循矛盾律的要求。
(2)矛盾律的公式及基本内容
①常用公式:“A不是非A”(不能自相矛盾)
②基本内容: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它的否定论断“非A”不能同真,其中必有一假。
(3)违反矛盾律所犯的逻辑错误:“自相矛盾”(不能都肯定,必有一假)
(4)遵循矛盾律的具体要求: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非A”不能断定它们都成立。
3.不能骑墙居中,遵循排中律(思维的明确性要求)
(1)遵循排中律的原因: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明确性的思维。逻辑思维既要排除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也要反对“是”与“非”之间骑墙居中,在矛盾关系的论断之间持“两不可”的态度。这就要遵循排中律的要求。
(2)排中律的公式及基本内容
①常用公式:“A或者非A”
②基本内容: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非A”不能同假,其中必有一真。
(3)违反排中律所犯的逻辑错误:“两不可”
(4)遵循排中律的具体要求: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非A”,不能断定它们都不成立。也就是说,不能同时否认“A”,又否认“非A”,对“是”与“非”各打五十大板。
第三课 领会科学思维
一、科学思维的含义与特征
1.科学思维的含义
(1)从科学思维与不科学思维的比较看:科学思维泛指符合认识规律、遵循逻辑规则的思维,是能够达到正确认识结果的思维。 不科学思维是主观臆想的、不合逻辑的、片面僵化的思维。
(2)从与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的关系看:科学思维不是与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新思维并列的思维形态,而是对实践中遵循逻辑思维要求、运用辩证思维方法、创新性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的统称。
2.科学思维的基本条件
(1)任何思维都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2)内容真实和形式正确是科学思维的两个基本条件。
3.科学思维的特征
(1)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
①认识路径上:科学思维总是从实际出发,力图如实地反映认识对象。
②认识结果上:科学思维尊重实践检验的结果,注重实事求是的推理和论证,坚持以理服人,努力把握和遵循客观规律。
(2)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预见性:科学思维总是通过对事物历史与现实材料的分析,找出事物发展的规律,并对事物的发展趋势、发展前景作出合乎逻辑的推断。
(3)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可检验性
①思维的结果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
②科学思维能够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接受实践的严格检验,修正错误,坚持真理。
二、学习科学思维意义
1.学习科学思维的思想素养意义
(1)有利于我们纠正逻辑错误,驳斥诡辩,捍卫真理。科学的抽象思维是符合逻辑要求的思维,通过学习逻辑知识,我们可以更好地担当起维护真理的责任。(逻辑思维角度)
(2)有利于我们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学会运用辩证思维方法,我们可以更为全面、动态地把握客观事物。(辩证思维角度)
(3)有利于我们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而有所发展、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提高我们的创新能力。(创新思维角度)
2.学习科学思维的思想政治意义
(1)学习科学思维,有助于我们认清社会发展规律和阶段性特征,正确认识不同的社会实践中的国情和世情,准确把握我们所在的历史方位,提高我们的政治站位,提升我们的思想水平和政治觉悟。(思想觉悟层面)
(2)学习科学思维,有助于我们发扬科学精神,积极投身于当代中国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以锐意进取的态度和负责任的行动促进社会和谐,助力国家强盛和民族复兴。(实践层面)
第二单元 遵循逻辑思维规则
第四课 准确把握概念
一、概念的概述
1.属性
(1)含义:事物的性质和关系统称为属性
(2)分类:事物的属性可分为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本质属性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使该事物同其他事物区别开来的内部规定性。
2.概念的含义:概念是通过揭示事物的本质属性而反映事物的思维形式。
3.概念的表达: 概念只有通过语词才能表达出来,但并非一个语词在任何场合一定表达同一个概念。(概念与语词的关系)
①不同的语词可以表达同一个概念(多词一义)
②同一个语词在不同的场合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一词多义)
4.概念的基本特征:内涵和外延
(1)概念的内涵: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它反映事物“质”的规定性,说明概念所反映的那种事物究竟“是什么”。(
(2)概念的外延: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事物的范围。它说明概念所反映的那种事物“有哪些”。
(3)内涵与外延的关系
①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
②概念是内涵(强调是什么)和外延(强调有哪些)的统一。
③概念的内涵确定,一定条件下,其外延就可以由之而确定;
④概念的外延确定了,在一定条件下,其内涵也可以因此而确定。
(4)概念之间的外延关系: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
①相容关系:指两个概念在所指范围上具有相同的部分,它包括全同关系、属种关系或种属关、交叉关系。
②不相容关系(全异关系):两个概念在所指范围上不具有相同部分,又称全异关系(特殊情况: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
二、明确概念的方法
1.明确内涵的方法(定义法)
(1)定义的含义:定义是从内涵方面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给一个概念下定义,就是用简明的语句揭示概念所反映的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
(2)定义的构成:被定义项、定义项、定义联项。
(3)定义的最基本、最常用的方法:种差+属概念
①属概念:指被定义项的属概念;
②种差:指同一属概念下的种概念之间的差别,即“被定义项”与其他同属的其他种概念之间的差别;
③“种差”+“属概念”= 定义项;被定义项+定义联项+定义项=定义
(4)下一个正确定义的要求
①首先,应该具备相应的科学知识,正确地认识对象,把握其本质属性;
②其次,应该遵循必要的逻辑规则。
(5)下定义的逻辑规则
①定义项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全同。否则就会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
②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否则,就会犯“同语反复”或“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
③定义一般不能用否定形式。否定形式只是说明被定义项不是什么,而没有揭示它究竟是什么。违反这一逻辑规则,就会犯“否定定义”的逻辑错误。
④定义不能用比喻。否则,就会犯“比喻定义”的逻辑错误。
2.明确外延的方法(划分法)
(1)划分的含义:划分是从外延方面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
(2)划分的方法:依据一定的标准,把一个概念的外延分为几个小类。小类是大类的种,大类是小类的属。划分就是把一个属分为几个种的逻辑方法。
(3)划分的构成:划分由母项和子项两部分构成。
(4)作出正确划分的要求
①首先,必须充分了解概念所反映的对象之间的客观关系;
②其次,要遵循划分的逻辑规则。
(5)划分的逻辑规则
①子项的外延之和必须等于母项的外延。否则,就会犯“划分不全”或“多出子项”的逻辑错误。
②在同一次划分中,只能用同一个标准。否则,就会犯“划分标准不一”的逻辑错误。
③划分应该逐级进行,不能越级。否则,就会犯“越级划分”的逻辑错误。
④子项的外延必须为不相容的关系。否则,就会犯了“子项相容”的错误。(隐藏规则)
3.如何看待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变化发展的)
(1)任何概念都是内涵和外延的统一。准确地把握概念,既要弄清概念的内涵,又要分清概念的外延。
(2)认识对象是变化发展的,反映认识对象的概念也会发生变化,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可能固定不变。
(3)同时,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化,人们对概念内涵和外延的理解也会越来越深刻和精确。
第五课 正确运用判断
一、判断的概述
1.使用判断的原因:我们认识事物,必然会对事物作出判定,或者肯定它们是什么、相互之间有什么关系,或者否定它们是什么、相互之间有什么关系。在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认识活动中,就使用了判断。
2.判断的含义:判断就是对认识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
3.判断的基本特征及其关系
(1)特征一:对认识对象有所断定。断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肯定,二是否定。
(2)特征二:判断有真假之分。如果一个判断的断定符合认识对象的实际情况,它就是真的;否则,它就是假的。
(3)两个基本特征的关系:有断定就会有真假,判断的这两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的。
4.判断真假的检验标准:社会实践
(1)判断来源于人们的社会实践,其正确与否要经受社会实践的检验。
(2)符合实际的判断就是真判断,不符合实际的判断就是假判断。
5.判断的表达
(1)判断的表达形式:判断是通过语句表达的。
(2)判断与语句的关系:判断是语句的思想内容,语句是判断的语言形式。判断都要用语句表达,但并非所有的语句都表达判断。同一个判断可以用不同的语句表达。同一个语句可以表达不同的判断。
6.判断的类型:依据判断本身是否包含其他判断,判断分为简单判断和复合判断。
(1)简单判断:直接由概念构成而不包含其他判断的判断,叫作简单判断。它包括性质判断和关系判断。
(2)复合判断:本身包含其他判断的判断,叫作复合判断。它包括联言判断、选言判断、假言判断。
二、正确运用简单判断
1.正确运用性质判断
(1)正确运用性质判断的原因:人们认识事物,首先要判断它们是什么或者不是什么,就是要对事物的性质作出“有”(是)或者“无”(不是)的判定。这就需要运用性质判断。
(2)性质判断的含义:性质判断就是断定认识对象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种性质的简单判断。这种断定是直接的,不附加任何条件,又称为直言判断。
(3)性质判断的构成:性质判断一般由量项、主项、联项和谓项组成
(4)性质判断的种类
①划分标准一:依据判断的质,即以判断所用的断定方式是肯定还是否定的,性质判断分为肯定判断和否定判断。
②划分标准二:从判断的量,即以判断所断定的对象的范围,性质判断分为全称判断、特称判断和单称判断。
③划分标准三:依据判断的质与量的结合,性质判断可分为全称肯定判断、特称肯定判断、单称肯定判断、全称否定判断、特称否定判断、单称否定判断六种基本的判断形式。
(5)正确运用性质判断的要求
①不能缺少主项和谓项,否则判断就不完整。
②避免主项与谓项配合不当,否则不能如实地反映事物的状况,容易造成误解。
③要准确地使用量项和联项,以保证判断的“质”和“量”都准确无误。
④误用多重否定。(34页做补充)
2.正确运用关系判断
(1)运用关系判断的原因:事物除了具有某些性质之外,还与其他事物有多种关系。人们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既要认识事物的性质,也要认识事物之间的关系。
(2)关系判断的含义:断定认识对象之间关系的判断
(3)关系判断的构成:关系者项、关系项和量项
(4)关系判断的种类:根据“关系的性质”可分为:对称性关系 和 传递性关系。
①对称性关系:对称关系、反对称关系、非/偶对称关系
②传递性关系:传递关系、反传递关系、非传递关系
(5)正确运用关系判断的意义
①认识事物,只有既弄清楚对象的性质,又了解对象之间的关系,才能对对象有较为全面的把握;
②在社会生活中,弄清不同对象之间的关系,对我们认清自己的社会地位和角色,明确自己的职责,更好地履行应尽的义务、维护合法的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正确运用复合判断
1.复合判断
(1)正确运用复合判断的必要性:认识对象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仅仅依靠简单判断并不能全面地反映对象的情况。 这就需要运用复合判断。
(2)复合判断的含义:其本身包含其他判断的判断。
(3)复合判断的构成:联结词和支判断两部分组成
(4)复合判断的种类:根据断定情况的不同,复合判断分为联言判断、选言判断和假言判断等多个种类。
2.正确运用联言判断
(1)含义:联言判断是断定对象的几种情况同时存在的判断
(2)构成:联言判断由联言支和联结项两个部分组成。
(3)真假:联言判断的真假取决于联言支的真假
①在联言判断中,当且仅当,组成它的每个联言支都是真的,这个联言判断才是真的。也就是说,它要求各个联言支的断定都要与实际相符合。
②如果有一个联言支是假的,这个联言判断就是假的。
(4)正确运用联言判断的意义:有助于人们将认识对象的多种情况综合起来进行考虑,多方面地分析和把握事物的情况,从而使思考更加周密、判断更为恰当。
(5)正确运用联言判断的要求
①联言判断要求联言支必须同真。
②联言支之间有联系,不能割裂,否则,就无实际意义。
③注意联言支先后次序
④选用恰当的联结项。
3.正确运用选言判断
(1)必要性:人们在对对象情况不能作出确切的断定时,就要估计它有几种可能的情况,或是这样,或是那样。
(2)含义:选言判断是断定对象的可能情况的判断。
(3)构成:选言判断由选言支和联结项组成
(4)类型:依据选言判断对选言支之间关系的断定情况,选言判断分为相容选言判断和不相容选言判断。
①相容选言:选言支所断定的情况可以同时并存,一真即真、全假则假。
②不相容选言:选言支所断定的情况只能有一种存在,不能有≥2种情况并存,有且只有一真为真、同真同假皆为假。
(5)选言判断的真假
①相容选言:一真即真、全假则假。
②不相容选言:有且只有一真为真、同真同假皆为假。
(6)正确运用选言判断的要求
①要根据认识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应该使用相容还是不相容选言判断,不能误用;
②要根据实际问题的需要,尽量把对象的可能情况都揭示出来,不要遗漏了有选择价值的可能情况。(穷尽选言支)
(7)正确运用选言判断的意义:正确运用选言判断,不仅有助于我们准确地表达关于对象的各种可能的情况,而且能够明确解决问题的范围和途径。
4.正确运用假言判断
(1)条件联系:某一情况的发生会促使另一情况的发生;某一情况不发生,会导致另一情况不发生。事物情况之间的这种联系,就是条件联系。(客观的)人们认识了事物情况之间的条件联系,就可以形成假言判断。(主观的)
(2)含义:断定事物某情况的存在(或不存在)是另一情况存在(或不存在)的条件的判断。(3)构成:一个假言判断由表示条件关系的两个判断组成。(前件、后件和联结项)
(4)类型:假言判断的前件和后件所反映的事物情况之间存在着三种条件关系,相应地,假言判断分为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
①充分条件假言判断
A.含义:反映事物情况之间充分条件的判断。
B.逻辑性质:如果有前一种事物情况就必有后一种事物情况,前一种情况就是后一种情况的充分条件。
C.逻辑形式:如果p,那么q。(p→q)
D.常用联结项:如果…那么…;倘若…则…;只要…就…;一旦…就…;要是…就…; 假使…那么…
②必要条件假言判断
A.含义:反映事物情况之间必要条件的判断。
B.逻辑性质:如果没有前一种事物情况就一定没有后一种事物情况,前一种情况就是后一种事物情况的必要条件 。
C.逻辑形式:只有p,才q。(p←q)
D.常用联结项:只有…才…;不…就不…;除非…才…;没有…就没有…
③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
A.含义:反映事物情况之间充分必要条件的判断,是同时断定充分和必要两种条件关系的假言判断。
B.逻辑性质:有了这种情况,必将产生某种情况;没有这种情况,必不产生该种情况。
C.逻辑形式: p当且仅当q或者当且仅当p,则q。(p↔q)
D.常用联结项:…当且仅当…才…;只有并且只有…才…;…当且仅当…;如果…就…并且如果不…就不…
(5)假言判断的真假
①假言判断的真假就不取决于前件、后件本身的真假,而取决于判断所揭示的事物情况之间条件关系能否成立。
②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真假值口诀:前件真,后件就一定真;后件假,前件就一定假。有前必有后,无后必无前;无前未必无后。
③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真假值口诀:前件假,后件就一定假。后件真,前件就一定真。无前必无后,有后必有前;有前未必有后;
④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真假值口诀:前件真,后件就一定真;前件假,后件就一定假。
后件真,前件就一定真;后件假,前件就一定假。
(6)正确运用假言判断的要求
①掌握假言判断前件和后件所揭示的事物情况之间的条件关系,是我们正确运用假言判断的前提。对于不具有必然联系的事物情况,不能强加条件关系。
②要注意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充分必要条件的区别,准确使用假言判断的不同联结项。
第六课 掌握演绎推理方法
一、推理与演绎推理概述
1.形成判断的两条途径
(1)通过实践,直接对对象进行观察或调查,然后作出判断。(唯一来源)
(2)借助已有的判断,合乎逻辑地推出一个新的判断。(推理)
2.推理
(1)含义:从一个或几个已有的判断推出一个新判断的思维形式叫作推理。
(2)构成:前提、结论、推理结构
①前提:推理所依据的已有的判断
②结论:推出的新判断
③推理结构:推理的结论是由前提推出来的,前提和结论之间就存在着一种逻辑联系方式,这种逻辑联系方式叫作推理结构。
(4)种类
①在哲学认识论中,依据对个别与一般的关系的认识区分:演绎推理(从一般性前提推出个别性结论的推理)、归纳推理(从个别性前提推出一般性结论的推理)、类比推理(从一般性前提推出一般性结论,或从个别性前提推出个别性结论的推理)。
②从形式逻辑从前提与结论之间是否有必然联系的角度,将推理分为必然推理(前提与结论之间有必然联系的推理)和或然推理(前提与结论之间没有必然联系的推理)。
3.演绎推理
(1)含义:演绎推理是从一般性前提推出个别性结论的推理,是前提蕴涵结论的必然推理。
(2)正确的演绎推理必备的条件:①作为推理根据的前提是真实的判断;②推理结构正确
(3)掌握演绎推理方法的意义
①形式逻辑研究演绎推理,是从推理结构方面揭示其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必然联系,便于人们掌握正确的演绎推理的方法。
②掌握演绎推理的方法,对人们保持思维的严密性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简单判断的演绎推理方法
1.换质推理(换质法)
(1)原因:说话或写文章时,为了使表达更为适当和灵活,我们常常要根据上下文的具体情况,对一些性质判断的形式结构进行变换。如将肯定判断形式转换为否定判断形式,或者将否定判断形式转换为肯定判断形式。这就要运用性质判断换质推理。(理解)
(2)换质推理的含义:又叫换质法。它是通过改变已知性质判断的“质”而得出一个新判断的推理。
(3)换质推理的规则
①推理时不改变前提判断的主项和量项。
②改变前提判断的质,即把肯定判断变为否定判断,把否定判断变为肯定判断。
③找出前提判断中与谓项相矛盾的概念,用它作为结论判断的谓项。
(4)具体的推理方法
①主项和谓项不变
②联项“是”改为“不是”、“不是”改为“是”
③将谓项改为与其相矛盾的概念。
(5)性质判断换质推理的意义: 正确运用这种推理结构,不仅可以起到变换语句形式或语气的作用,而且可以起到调整或强调认识重点的作用。
2.换位推理(换位法)
(1)原因:为了从不同方面加深对事物的认识,我们有时需要将性质判断的断定对象进行变换,也就是把性质判断的主项和谓项的位置进行互换。这就要运用性质判断换位推理。(理解)
(2)换位推理的含义:性质判断换位推理,又叫换位法。它是通过改变已知性质判断的主项和谓项的位置而得出一个新判断的推理。
(3)换位推理的周延问题(理解六种性质判断的主项和谓项的周延性)
①每个性质判断都对其主项和谓项所反映的对象范围作了断定。
②一个性质判断如果断定了其主项或谓项所反映的全部对象,这个主项或谓项就是周延的。
③没有断定其主项或谓项所反映的全部对象,这个主项或谓项就是不周延的。
④主项和谓项位置的变化会引起其外延断定情况的变化。
(4)换位推理的规则
①推理时不改变前提判断的联项。前提判断是肯定的,换位后还是肯定的。前提判断是否定的,换位后仍是否定的。
②将前提判断的主项和谓项的位置互换。
③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换位后也不能周延。
(5)具体的推理方法
①不改变联项(不变)。主项与谓项的位置互换(变)
②前提中不周延的项换位后不能周延(不变)。
(6)性质判断换位推理的意义: 正确运用这种推理结构,不仅可以起到变换语句形式或语气的作用,而且可以起到调整或强调认识重点的作用。
3.三段论推理
(1)含义:三段论是演绎推理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是以两个已知的性质判断为前提,借助一个共同的项推出一个新的性质判断的推理。
(2)形式结构
①大项、中项、小项:大项是结论中的谓项;小项是结论中的主项;中项是结论中不出现而在前提中出现两次的那个项。
②大前提和小前提:大前提是包含大项的前提;小前提是包含小项的前提。
③大项、小项和中项的关系:三段论的大项和小项在前提中并没有直接发生联系,只是分别和中项有一定的关系,通过中项这个媒介,大项和小项才有了一定的联系,构成了三段论的结论。
(3)三段论推理的一般性规则(基本规则)
①一个形式结构正确的三段论只能有三个不同的项。在前提和结论中,大项、小项和中项必须分别出现两次。如果出现四个不同的项,结论就不能必然得出。这种逻辑错误叫作“四概念”的错误。
②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如果中项在两个前提中都不周延,大项和小项的关系就不能确定,结论就不能必然得出。违反这一规则,就会犯“中项不周延”的错误。
③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这是针对大项和小项提出的要求;结论不能扩大使用前提所给的概念的外延,否则,就会犯“大项不当扩大”或“小项不当扩大”的错误。
④两个否定的前提不能必然推出结论。结论为否定,当且仅当,前提中有一否定。
(4)三段论推理的意义:三段论是生活和工作中常用的推理类型。我们只有熟知其推理的规则,才能自觉地避免这类推理中的逻辑错误,进而揭露诡辩,维护真理。
三、复合判断的演绎推理方法
1.联言推理及其方法
(1)原因: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我们有时需要将分别存在的对象情况综合成比较全面的认识(肯定总体),有时又需要将对象的某种情况从众多共存的情况中分割出来(突出重点)。这就需要运用联言推理。
(2)含义:是依据联言判断的逻辑性质进行的推理。
◇全真才真,一假则假
(3)正确运用联言推理的方法
①联言推理的合成式:前提分别断定了各个联言支是真的,它的结论就能够断定由这些联言支所构成的联言判断是真的。
②联言推理的分解式:前提断定联言判断是真的,它的结论就能够断定这个联言判断的联言支是真的。
2.选言推理及其方法
(1)原因:事物存在的可能情况是多种多样的,人们不可能对其中的每种情况都通过实践来认识,这就需要运用选言推理,在事物诸多可能情况中作出某种选择。
(2)含义:是依据选言判断的逻辑性质进行的推理。
(3)类型:包括相容的选言推理和不相容的选言推理。
①相容选言判断的逻辑性质:一真即真,全假则假(可以全真)
②不相容选言判断的逻辑性质:有且只有一真为真,同真同假皆为假
(4)相容选言推理的方法
①有效式(否定肯定式):一个相容的选言判断,断定其选言支中至少有一个是真的。因此,一个相容的选言推理的正确的推理结构,只能是否定选言判断前提中的一部分选言支,结论肯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选言支。
②无效式(肯定否定式):由于相容的选言判断只断定其选言支至少有一个是真的,在进行相容的选言推理时,如果肯定了选言判断前提中的一部分选言支,结论就不能必然地否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选言支。【错误推理结构:“肯定否定式”】
(5)不相容选言推理的方法
①依据:不相容选言判断的选言支不可能都真。
②肯定否定式:在进行不相容的选言推理时,如果肯定了选言判断前提中的一部分选言支,结论就可以否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选言支;
③否定肯定式:如果否定了选言判断前提中的一部分选言支,结论就可以肯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选言支;
3.假言推理及其方法
(1)含义:假言推理是依据假言判断的逻辑性质进行的推理。
(2)类型:假言推理分为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和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
(3)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方法(推理依据:有前必有后,无后必无前)
①有效式(正确推理结构)
A.肯定前件式:如果肯定了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结论就可以肯定后件。(肯前必肯后)
B.否定后件式:如果否定了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后件,结论就可以否定前件。(否后必否前)
②无效式(不正确推理结构)
A.否前否后式:前提否定前件,结论否定了后件。(无前未必无后)
B.肯后肯前式:前提肯定后件,结论肯定了前件。(有后未必有前)
(4)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方法(推理依据:无前必无后,有后必有前)
①有效式(正确推理结构)
A.否定前件式:前提否定前件,结论就可以否定后件。(否前必否后)
B.肯定后件式:前提肯定后件,结论就可以肯定前件。(肯后必肯前)
②无效式(不正确推理结构)
A.肯前肯后式:前提肯定前件,结论肯定了后件。(有前未必有后)
B.否后否前式:前提否定后件,结论否定了前件。(无后未必无前)
(5)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方法(推理依据:同真,同假)
①有效式(正确推理结构)
A.肯定前件式:前提肯定前件,结论就可以肯定后件。(有前必有后)
B.肯定后件式:前提肯定后件,结论就可以肯定前件。(有后必有前)
C.否定前件式:前提否定前件,结论就可以否定后件。(无前必无后)
D.否定后件式:前提否定后件,结论就可以否定前件。(无后必无前)
②无效式(不正确推理结构)——违背“同真同假”都是错的
A.肯定前件,否定后件;
B.肯定后件,否定前件。
C.否定前件,肯定后件;
D.否定后件,肯定前件。
4.运用假言推理的意义:事物情况之间的条件联系体现着事物发生、发展的内在规律。依据正确反映事物情况之间条件联系的假言判断进行假言推理,人们可以推断出新的情况,可以预见事物的发展方向,为进一步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创造必要的前提。
5.演绎推理的要求:演绎推理是必然推理,是从真前提保证推出真结论的推理。这种“保证”是在遵循演绎推理的规则下得以实现的。演绎推理的规则是人们通过无数次的思维实践而认识到的。违背演绎推理的规则就不能保证从真前提必然推出真结论。
第七课 学会归纳与类比推理
一、归纳推理及其方法
1.归纳推理的含义:以个别性或特殊性知识为前提,推出一般性的结论。这种推理形式叫作归纳推理。
2.类型
(1)完全归纳推理
①含义:如果归纳推理的前提遍及认识的全部对象,这样的推理就叫作完全归纳推理。
②特点:完全归纳推理对某类认识对象中每个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都进行了考察,从而推出该类全部对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由于这种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具有保真关系,它不属于逻辑推理分类中的或然推理,而是必然推理。
(2)不完全归纳推理
①含义:是根据某类认识对象中的部分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推出该类全部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
②依据: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由于有的认识对象太复杂,人们的精力、能力和认识的条件有限,无法对它们中的每个对象都进行考察,而且,在有些情况下,我们也没有必要对认识对象的每种情况都进行考察;思维具有能动性,人们只考察认识对象中的部分情况,往往也能得到一般性结论。
③特点:由于它没有对前提中的每个对象情况都进行考察,就得出一般性结论,这种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或然的,不具有“保真”关系。
④逻辑错误:只根据一两件事实材料就简单地得出一般性结论,还认为结论一定可靠,这样的不完全归纳推理犯有“轻率概括”的逻辑错误。(如守株待兔)
⑤类型:简单枚举归纳推理(根据事物情况多次重复,并且没有遇到相反的情况,由部分情况得出一般性结论。)、科学归纳推理(根据某类部分对象与某种属性之间的因果联系,推出某类对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比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结论的可靠性要高。)
⑥意义:不完全归纳推理在日常生活和科学研究中有着重要意义。我们可以通过考察更多的认识对象、分析认识对象与有关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法,提高这种推理的可靠程度。
3.归纳推理的方法
(1)保证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真实可靠的条件(完全归纳推理的方法)
①断定个别对象情况的每个前提都是真实的;
②所涉及的认识对象,一个都不能遗漏。
(2)提高不完全归纳推理的可靠度(不完全归纳推理的方法)
①考察和列举的对象越多,推理的可靠程度越高。考察的对象越多,遗漏反例的可能性越小。
②考察的范围越广,推理的可靠程度越高。因为考察范围越广,遗漏反例的可能性就越小。
③尽可能分析出认识对象与有关现象的因果关系。因果联系是事物或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因果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联系。人们常用的探求因果联系的方法有求同法、求异法、共变法、求同求异并用法、剩余法等。
二、类比推理及其方法
1.类比推理的含义:类比推理就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一些属性上相同或相似,推出它们在其他属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
2.类比推理的客观依据:客观事物及其属性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事物属性之间的内在联系,是类比推理的客观依据。
3.类比思维方法的特点:用已经认识的某个或某类事物去推断尚未认识的另一个或另一类事物。(前提由两个或两类对象的比较构成,结论是或然的。)
4.类比与比较、比喻
(1)类比不同于比较:类比要在比较的基础上得出新的结论,它是一种推理;比较的目的在于认识两类事物之间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它是一种简单的认识方法。
(2)类比不同于比喻:类比和比喻虽然都以比较为基础,但是,类比是把两种事物有同样的特征才放一起比较,是一种推理形式,目的在于得出新知识;比喻是一种修辞手法,是把一事物比作事物,目的在于生动形象地描写或说明认识对象。
5.类比推理的逻辑错误:类比推理是将性质、特点在某些方面相同或相近的不同事物加以比较,从而引出结论的方法。不能仅仅根据对象间表面上某些性质相同或相似,就推出它们在本质属性上也相同或相似。否则,就容易犯“机械类比”的逻辑错误。
6.类比推理的实质(特点):类比推理是或然推理。由于事物属性之间既有相似性也有差异性,从两个或两类事物某些方面相同或相似就推出它们在另外的地方也相同或相似,其前提与结论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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