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高家洼村富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按照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梁言顺同志视察毛井时作出的“五个准”(把准要求、找准穷根、看准优势、拿准办法、定准责任)指示要求,切实解决高家洼村富民产业不突出、经济收入单一、无专业合作社覆盖、无村集体经济收入等突出问题,确保农民有稳定增收渠道、全村2018年如期实现脱贫目标,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高家洼村距镇政府10公里,辖4个村民小组278户1034人(2017年贫困户111户430人)。全村土地总面积34平方公里,实有耕地面积1.14万亩,人均11亩;梯田5052.6亩,人均4.89亩(贫困户1635.52亩,人均3.9亩),海拔1890米。主要种植小麦、玉米、马铃薯等农作物,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以种、养殖收入和务工收入为主,2016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5200元。
高家洼村地处山区,地势高,地貌起伏多样,主要由长梁和梁间平坦而宽阔的掌地组成,沟壑纵横;土层深厚,土质疏松、趋于沙化;气候春寒夏凉秋润冬长,无霜期短;群众有种植马铃薯、大燕麦草的传统和意愿;日照时间长,空气污染少,昼夜温差大,降雨量少,适宜藜麦的生长。
二、总体思路
在毛井镇党委、政府的带领指导下,结合市场需求和当地实际,成立高家洼村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马铃薯、大燕麦草主导产业,开展藜麦试点种植,按照“公司+支部+合作社+农户”的方式,实现公司、合作社、小农户互相衔接,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提高农民收入,逐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机械化发展。
三、实施计划
(一)马铃薯产业发展
1、成立合作社:高家洼村成立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以荟荣草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依托,大力发展马铃薯、大燕麦草种植,通过政府投资、公司带动、合作社管理经营、农户广泛参与的方式运行。
(1)合作社名称:高家洼村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暂定)
(2)合作社申报单位:高家洼村委会
(3)合作社监督单位:高家洼村委会
(4)合作社领导机构:理事长 苏元瑞
经 理 李永顺
监事长 李志虎
理事长、监事长由合作社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经理由理事长根据成员大会的决定聘任,成员以高家洼村贫困户为主体,同时吸纳周边村有意愿的农户参与。
2、合作社运行:
第一步,2017年底前,发动组织有意愿的村民通过土地入股、出资等形式依法成立高家洼村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制度章程,完成土地流转及翻耕工作。今年合作社先期流转土地1000亩,带动农户意向种植1000亩。
第二步,根据流转土地面积和农户种植意愿,与环县宏源马铃薯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马铃薯保底价(0.2元/斤)收购合同,并购买马铃薯保险。邀请农业专家现场对农民进行培训指导,做到科学种植管理,切实提高马铃薯种植产量和质量,确保合作社丰收,农民受益。
第三步,加强组织管理、财务管理、日常管理、监督管理力度,辐射带动更多农户加入合作社,逐步提高农产品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完成绿色食品认证。加强合作社硬件设施建设,新建办公用房等设施。
(二)种草产业发展
在成立合作社的同时,依托荟荣草业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发展壮大种草产业,以农户提供土地,公司提供籽种、化肥,农户管护,公司耕作、收割、收购的模式,把种草面积发展壮大到2000亩。
(三)藜麦试点种植
环县嘉祥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高家洼村流转400亩,开展藜麦试点种植,由合作社提供籽种,做好技术指导和回收销售等工作,并带动有种植意愿的农户种植100亩,力争全村藜麦种植面积达到500亩。
四、收支概算
(一)效益收入
马铃薯销售收入:合作社实施后,马铃薯平均亩产2500斤,每斤按0.35元计,2018年预计播种面积2000亩×2500斤/亩×0.35元/斤=年产值175万元。
种草业收入:2018年预计种草2000亩×产草700斤/亩×0.65元/斤=年产值91万元。
藜麦种植收入:2018年预计种藜麦100亩×产量300斤/亩× 4元/斤=年产值12万元。
土地流转收入: 400亩× 40元/亩=1.6万元。
总收入:175万元+91万元+12万元+1.6万元=279.6万元。
村集体经济收入:高家洼村将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60万元(高家洼村、马趟村),省农科院项目资金50万元,镇农机合作社补助资金10万元,共计120万元,投入到荟荣草业有限责任公司,荟荣草业公司提供合作社所需机械设备,优先保证高家洼、马趟两村耕收使用。并按一定比例分红,作为两村集体经济收入。
(二)成本支出
马铃薯种植成本支出:
1、马铃薯专用肥81公斤/亩×2000亩×2.45元/公斤=40万元;
2、马铃薯籽种200斤/亩×1元/斤×2000亩=40万元;
3、马铃薯保险5元/亩×2000亩=1万元;
4、每亩机械费按(耕作20元/亩+旋地20元/亩+播种20元/亩+除草20元/亩×2次+收获20元/亩)×2000亩=24万元;
共计105万元。
藜麦种植成本支出:
(耕作90元/亩+籽种120元/亩+化肥60元/亩+收获120元/亩)× 100亩=3.9万元。
总支出:105万元+3.9万元=108.9万元。
(三)收益
利润:总收入-总支出(279.6万元-108.9万元)=170.7万元。
五、效益分析
1、社会效益:推广马铃薯、大燕麦草、藜麦种植,发展形成村主导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带动贫困户稳定脱贫,实现农业产业化、规模化。
2、经济效益:产业形成后,带动周边农户扩大种植面积,拓宽增收渠道,全村预计增收170.7万元,贫困户每人按照马铃薯350元/亩×2亩+草455元/亩×3亩计算,人均纯收入增加2065元,实现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农民稳步增收双赢的局面。
3、生态效益:产业形成后完全按绿色产品规范进行生产,优势资源得以充分发挥,全村种植业结构更趋合理。同时,马铃薯、大燕麦草、藜麦轮作种植,使耕地得到有序倒茬,而且马铃薯、藜麦秸秆也是良好的饲料配料,可发展畜禽养殖,使高家洼村多业并举,融合发展。
六、风险防控及资金监管
高家洼村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严格按照《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运营管理,并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的监督,从源头上防控项目经营、资金管控风险,保障合作社运营的公开性、透明性,确保村集体资产安全。一是实行“村财镇管”,在毛井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建立账户,由村委会向农村财务管理中心提出资金使用申请,经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审核,镇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拨付相应资金; 二是成立管理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资金整体使用,村委会主任负责财务收支,村文书负责日常账务管理;三是理财小组对收入进行财务审计,使村民详细知晓每年集体经济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解答村民的疑问;四是定期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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