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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国家社会习俗.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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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俗的概念,关于习俗,我们能说出很多具体的,那么我们该如何界定习俗呢?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一个习俗或者可以称之为习俗的现象,是极为复杂的。,关于习俗概念的界定:,胡文仲,在其中英文化习俗比较中指出:习俗,其英文对应词是,custom,,是一个民族在特定历史条件和地理环境中发展和承袭下来的,具有文化特点的社会现象,是一种文化形态的象征和体现。因此,带有明显的民族特点,包括交往习俗、生活习俗、节日习俗、竞技习俗、宗教习俗、婚姻习俗和丧葬习俗。,很多人认为,我们要对习俗概念的规定性有一个较为精确且较明晰的理解,首先需要对这一概念与其它相关和相近概念的关系进行一些理论辨析。如果我们把社会制序理解为一个从习惯,(usage),到习俗,(custom),、从习俗到惯,(convention),、从惯例到制序度化,(institutionalization),这样一个动态的逻辑演进行程,要对习俗概念有一个较为准确的理解,我们还必须从作为社会制序的经济分析之逻辑起点的个人的“习惯”的探析开始。,习惯习俗,在英文中,有两个词对应中文的,“,习惯,”,一词,:,一个是,habit,另一个是,usage,。,habit,是指个人行为中基于或出于本能而行事的一种心理定势;,usage,则是指个人经由这种心理定势所影响而行事所呈现出来的一种行为的状态和行动的结果。,英文的,habit,应该更精确地被理解为个人的,“,习性,”,;而,usage,则应该被理解为,“,惯行,”,。,在经济分析史上,真正清楚而令人信服地把习惯与习俗区分开来的是康芒斯。,在制序经济学中,康芒斯一方面对习惯与习俗两个概念的各自的规定性作了明确的辨析,另一方面又十分准确地把握了习惯与习俗这两个概念的相互关系,即把习俗视作为许多个人习惯的相似点。,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一书中也对习俗概念作了同样清晰明确的规定。他说:“我们应把习俗,(Sitte),定义为一种典型的一致性行动,这种行动之所以被不断重复,是因为人们出于不加思索的模仿而习惯了它。它是一种不经由任何人在任何意义上,-,要求,.,个人遵从之而驻存的一种集体行动的方式,(Massenhandeln),”。,哈耶克,也似乎以同一种方式但在更深的理解上对习惯与习俗,(,他称之为“习得的规则”即,learnt rules),作了探究。在致命的自负 中,哈耶克说:“个人几乎像遗传的本能那样无意识地习惯于遵从习得的规则,(,对习得的规则的遵从逐渐日益取代了天生的本能,),。由于这两种行为的决定因素之间有着复杂的相互作用,以致我们无法对这二者作出严格的区分”。,Hayek,也认为习俗本身并不是神神秘秘的从天而降,而是产生于诸多并为明确意识到其所作所为会有如此结果的人们的各自行动,因而它是无意识的人类行为的积累的结果,是通过学习和模仿而传播沿袭下来的整个文化的遗产。,第二节 习俗的特性,习俗作为一种自发社会秩序,一旦生成,它就能作为人们社会活动与事务中的一种常规性固化习俗本身所覆盖的团体、社群或社会中成员的现象型行为,从而它本身也就作为一种事态、一种情形像一种社会规则那样对成员的各自行为有一种自我强制性的规约。,在施特里的习俗与经济中,对习俗的特点,他概括为,保守主义、顺从、默认的知识,情绪的编码过程,习俗的默认性和可塑性,相互强化,等。,1.,保守主义,如果一个行动被反复执行,那么,它便成为习惯性的。这不仅适用于可见的行为,而且也适用于心智过程和偏好。循环往复使这样的行为更加深刻地根深蒂固,达到了这一点,就很难考虑其他的行为方式、思考的新方式或评估它的周边环境的不同方法。,个人并不知道哪一种方式是不恰当的。这就导致了不安。通过采取一个保守的策略,这样的问题就可以避免。所有这些不同的原因导致了全部的结果,行为的循环往复创造了进一步行为的循环往复。这既适用于行为,也适用于认知。在这里,无需辨别潜在的原因。它足以说明,行为的循环往复铸就习俗,习俗为行为的进一步循环往复开辟了一种趋势。,2.,顺从,在保守主义倾向于延续那些在过去已经发生的事情的过程中,顺从倾向于坚持那些已经观察到的且已经建立起来的行为方式。人们倾向于适应他们所隶属的集团的行为方式。一种习俗可以以这种方式相当意外地浮现。潜在的“集团行为参照系”,(reference group behavior),可能就是从纯粹的顺从中产生。人们或许愿意向其他人一样行事,别人吃什么就吃什么,别人读什么就读什么等等。,顺从的另一个原因与它的有效性相关。如果一个人想使用一种工具,却又不知道如何运用它,他可能会模仿一个恰好使用这一工具的工人的行为。它可以被假设为,一个专业人员已经逐渐形成了使用这一工具的一套良好的办法,并且这使得他无需更新为更好的技术工具。耗时、耗力和挫折仅通过复制已经观察到的行为就可以被避免。,3.,默认的知识,知识、思想和情感的重要组成部分逃逸任何有规则的深思熟虑。例如,许多说母语的人,(native speakers),并不熟悉语法规则,然而,他们可以正确地且可理解地发表演说。任何语言的正式语法都来自于口语,但是它太复杂以至于它似乎不可能产生一种综合性的语法。即使这一综合性的语法能够被提炼出来,但是,它也不可能使读者立即就操这种语言。婴儿可以“知道”掌握一种语言的最容易的方式,但是,这一知识似乎并不包含任何显性的正式的语法。,在教室里教授的便于陈述的知识必须被利用为产生另一种类型知识的手段,一旦它完全被掌握了,也就是可有可无的了。这种以前学的知识被称为“默认的”、“程序性的”或“隐性的”知识。,对于社会组织而言,知识的默认特性是极端重要的。某种程度上,小事件以极其坦率的方式证明了这一点。,迈克尔波兰尼记载过一台匈牙利进口的吹制灯泡的新机械的故事。在整整一年的时间内,它都不能生产一只无缺陷的灯泡,相反,同样的机器在德国却运转得非常成功。这表明按照操作手册行事并不能有效地驾驭这台机器:实践上的“技术诀窍”,(know-how),也是需要的,并且在典型意义上,相对于口头说明而言,技术诀窍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同理,企业的演化理论也已经出于对经济绩效的考虑,强调技术诀窍、日常惯例以及其他类型经济执行情况的默认知识的重要性。,4.,情绪的编码过程,默认知识的形成不能被看成是一个比较呆板的过程。呆板的过程在完全自动化过程实现之前,通过顽固的循环往复手段固化为一个确当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默认知识以不同的模式来自于可编码化的便于陈述的知识。一种解释表明,语法规则是可以被吸收的。雄辩的演说家已经发明了一种“语感”。,这一语感促进了对错误的遣词造句的情绪性反应,然而并不必然就会理解引起这种不安的语法原因。然而,情绪性的反应却对正式的语法正确地进行了编码。相反,正式的语法可以被看成是语感的一种形式化。在历史上,正式的语法就是以这种方式发展起来的。例如,古典拉丁文的正式的语法就是从恺撒的著作中提炼出来的。,类似的编码和解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例如,一个人被认为是毫无同情心的,但是,一个偶然的原因可以使这种判断从记忆中消失。必然的信念可以被作为坚固的信仰来对待,但是因为一些潜在的原因也可能不再被提起。相反,恰当的习惯,默默无闻、觉察不到而又根深蒂固,如同语法规则或礼貌性的手势,并能够导致支持性的合理化过程。,5.,习俗的默认性和可塑性,习俗的力量发挥作用经常是看不见的和默认的。因为保守主义和顺从而产生的不显眼的日常惯例经常躲避我们的意识。习惯性的态度和俗套,(stereotype),强烈地影响思维和行动,并仍然在很大程度上保留觉察不到的特征。它们是“隐含的”。形成默认的知识的相同影响力也对习俗的形成和发挥作用产生贡献。,因此,习俗的力量来自于态度、俗套和习惯彼此相互牵制的方式。一个信仰可以证明一个习惯是确当的,同时,这个习惯反过来再次确认这个信仰。例如,关于食品健康的观念可能支持习惯性的饮食,习惯性的饮食也可以导致产生相关的健康理论。,6.,相互强化,习俗的习惯性的、情绪性的和认知性的特征是不能被有效地分离的。默认知识与显性知识之间的相互影响表明,完全地将习俗分离为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两个部分是不可能的。此外,一个既定的根深蒂固的行为实践中的各种要素是相互牵制的。行为的习惯性的方式产生信仰,甚至产生强调它们正当性的礼仪,(rituals),和理论,(,或“合理化”,),。因此,桀骜不驯的行为不仅可以被避免,而且几乎是罕见的。为了实现行为一致性的愿望使得思考、情绪和行动成为一个整体。,第三节 习俗与文化,其实习俗本身就是一个国家文化的符号,人们往往通过习俗就能够判断这是哪个国家的文化。文化习俗意识本身在人们头脑中就是根深蒂固的,以巨大的力量促使人们按照本民族的习惯进行交际。,文化的定义,关于习俗,我们前面已经有所论述。文化是一个更加包容、更加复杂的概念,被誉为“文化之父”的英国人类学家泰勒认为:“文化是一个复合的整体,其中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人们作为社会成员而获得的一切能力和习惯”“文化是人类在历史长河中所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泰勒之后,对文化的界定出现异说纷呈的局面。,美国有代表性的两位人类学家阿尔弗雷德克洛依伯,(A.Kroeber),和克莱德克勒克荷恩,(C.Kluckhohn)(1952),合著了一本书,Culture,A Critical Review of Concepts and Definitions,。在这本书里,罗列着从,1871,年到,1951,年,80,年间关于文化的定义,其中至少有,164,种。作者对这些文化定义逐一进行解析,并按这些文化定义所涉及的“基本主题”进行归类。,归类的结果得出,9,种基本文化概念,它们分别是哲学的、艺术的、教育的、心理学的、历史的、人类学的、社会学的、生态学的和生物学的。从克洛依伯和克勒克荷恩对文化概念的上述,9,种归纳中可以看出,它们是西方思想的产物,里面的主干不妨说就是科学和理性的一路发展。这些定义可以将西方的文明和历史框架进来,但是未必能够充分解释见山是山、见水是水的东方智慧。,我们无时无刻不以某种方式“遭遇”文化,我们都在以各种方式“文化”着,但当我们停下来,质询一下文化的含义时,我们常常会有一种茫然失措、无从下手的感觉。罗威勒,(A.Lawrence Lowell),说得很妙,:,我被托付了一项困难的工作,就是谈文化。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别的东西比文化更难捉摸。我们不能分析它,因为它的成分无穷无尽,;,我们不能叙述它,因为它没有固定形状。我们想用字来范围它的意义,这正像要把空气抓在手里似的,:,当我们去寻找文化时,它除了不在我们手里以外,它无所不在。,习俗本身也是一种文化,这种文化在本土,当地人与之和谐共存,然而,习俗文化一旦收到外来人的破坏或者无意识的忽略,就会造成外来者的不适应,这就是跨文化交际中所产生的冲突,这样的冲突在习俗文化中体现的更为明显。这就是习俗文化因素,它指的是一个民族在其人际交往中的风俗习惯。每个民族都是以自己的文化为中心,都把以自己文化对世界的看法看作是人类常识,以为天经地义而又自然合理。,所以,当我们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我们就不能用自己的习俗文化来判断别人的是非对错,相反,不仅仅要充分的理解异国的习俗文化,若想融入他们,必须做到入乡随俗。,When in Rome,do as a Romans do.,第二章 姓氏习俗,章节导入,姓氏对我们来说都不陌生,它虽然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现象,却可以反映诸如一个国家的人文、历史、宗教、艺术等方方面面的文化属性,从姓氏这个角度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接触英语国家的社会习俗,了解英语国家的民族特色,感受中西方文化的差异。这一章将从姓氏的起源,英语国家姓氏的构成与种类以及汉英姓氏习俗的主要差异来看英语国家的姓氏习俗。,第一节,姓氏起源,What is the origin of our name?,英语姓氏的起源有一段有趣的历史。从前人们只有在刚出生时所起的一个名字。例如,也许叫约翰,John,也许叫希尔达,Hilda,。当人们像过去那样几个人住在一起或者一些人住在一个小村庄里时,一个名字就足够了。如果有了提及,Hilda,或者,John,村里的每上人都知道他指的是谁,因为在一个村子里仅有一个希尔达或一个约翰,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村庄发展为大村庄,一些大村庄又发展为城镇。这样就可能有五六个约翰或者五六个希尔达都住在相同的地方。那么人们又怎样区分是哪个约翰,哪个希尔达呢,?,小故事,解决这个难题的方法之一就是在这个人的名字后面加上他所从事的工作的名称。,厨师,:,约翰厨师,(John the cook),纺线织布的人约翰纺织工,(John the weaver),这样以来就出现了我们现在所说的第二个名字,即姓,:Sir name/surname/family name/last name,。,经过了一段时间以后,这些姓就传给了他们的孩子。所以,约翰纺织工的孩子或许叫做希尔达,织布工,(Hilda weaver),和查理斯织布工,(Charles weaver),。这就是我们今天仍使用它们作为姓的原因。,Wright,是一个古英语字,意思是制造某种东西的人,(maker),。因此,制造马车的人被叫做马车制造工,(Cartwright);,制造车轮的人被叫做车轮制造工,(Wheelwright),。造船的人被叫做造船工,(Shipwright),。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现在有那么多人具有像制造工,(Wright),或者马车制造工,(Cartwright),这样的姓的原因了。,三个分类,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英美人的姓,(surname),起源于公元,11,世纪。大抵可以分为有名无姓时代,姓氏,-,贵族的象征时代,普及时代。,1.,有名无姓时代,公元,5,世纪英国人的远祖第一次立足于不大不列颠岛上。他们没有接受罗马人遗留下来的一占代文明,而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方式构造了一个部族社会,(tribal society),。各大家族依靠血缘关系结成群体,分散居住在不同的村落里。家族成员的名字,(Christian names),是相互之间进行区别的重要标志。当时落后的生产关系和狭窄的活动空间似乎决定了没有必要再创造一套符号系统,(,姓氏,),使他们原本简单的生活方式复杂化。翻开英国文学史,这种有名无姓的现象在一古英语的作品中可以很容易地观察到。,例子,较典型的例子是长诗贝尔武甫,(Beowulf),。它是一部描写英雄与恶魔斗争的诗,被称为英国民族的史诗。诗中出现的称谓,Beowulf,,,Hygelac(the king of the Geats),,,Hrothgar(the king of the Danes),,,Grendel(the monster),,,Ecgtheow(Beowulfs father),,,Aechhere(the chief councillor of Hrothgar),都是主要角色的名字。,古英语的人名,(,公元,5,一,10,世纪,),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部族社会中流行的崇拜英雄、崇尚武力的社会风气。很多名字的主题都与战争题材有关:,Garamond(=warrior protection),Ecgbeort(=sword bright),Cuthfgar(=famous Protection),Gunnhild(=battle war),Wulfgar(=wolf warrior),Hwitheard(=white brave),,,Here weald(=army Power),,,Sigeweard(=victory guard),等,以上这些人名均采用了由两个战争主题概念组合在一起的形式。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公元,787,年。在此后的几个世纪中,英国遭受“北欧海盗”袭击、饱尝战乱之苦后,人们渴望和平安定的情绪有所增长,使得这一时期的名字主题增加了一些温和色彩。,出现了诸如,Leot(=beloved),,,God(=good),,,Firth(=peace),及,wine(=friend),等一些十分流行的名字。,英国人顽强地坚持自己的命名方式长达,500,年之久,(,公元,5,一,10,世纪,),,只是到了诺曼底人入侵,(,公元,1066,年,),之后,才打破了曾一度被视为神圣的“禁忌”,宣告了有名无姓时代的灭亡。,2.,姓氏,-,男权与富贵的符号,背景:,诺曼底人征服英国这一事件客观上促进了英国的封建主义的进程。其结果形成了封建地主和农民两大对立阶级。阶级矛盾相当尖锐,贫富之间的差距十分明显。诗,William Landland(l332),在他的诗歌耕夫皮尔斯,(,尸招邝,the plowman),中曾生动地描绘了统治阶级的堕落、教会的虚伪、司法的腐败和农民苦不堪言的贫困生活。向世人展现了英国历史上最为黑暗的一幅画卷。,贫富之间的差别也反映到英语姓氏方面。所谓“贵者有氏,(,指姓氏,),,贱者有名无氏。”,(,郑樵通志氏族略序,),也是英国那个历史时期的写照。英语姓氏成了最初区别社会地位的重要标志。从某种意义上说,姓氏首先是富人的奢求。他们在日益扩大的交际圈内需要准确地表明自己或判定他人身份,显然仅靠一个教名是不够的。于是一些人开始把自己或他人的封地、城堡的名称甚至绰号与教名联系起来使用。换句话说,就是在原有的教名前再加一个附加名,(second designation),以期达到辨别身份的目的,如,,Adam de,Cokefeld,(,斜体词表示封地名,),,,Richard de,Schyppewallebotham,(,斜体词表示地名,),等。久而久之,一些附加名便保留下来成为姓氏。,姓氏之初,往往被看作是荣誉和地位的象征。在富人的交际圈里,没有附加名或姓氏被看作是某种耻辱。史说英国贵族菲茨哈曼,(Fitz Harman),的女儿曾拒绝嫁给国王亨利一世,(King Henry I),的儿子罗伯特,(Robert),,理由是,:,嫁给一个没有姓氏,(,附加名,),的郎君感到羞辱。,(ElsdonC.Smith,,,1950:28),在所有中世纪早期的史料中,最能说明姓氏形势的史料莫过于公元,1086,年编制的末日裁判书,(Demesday Book),。这是一部调查全国个人地产和纳税财产的登记册。其中有两个特点引人注目,:,一是所有的诺曼底人都有姓氏,(,多数为贵族和较富裕的人,),或附加名而绝大多数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多为农民,),都没有姓氏。二是所有被注册的人,不管穷富皆为男性,女性则不在登记之列。为此我们一可以作出这样的判断,:,中世纪的英国是以男性为主宰的社会,而姓氏成了封建社会早期“判别富贵”的标准。,3.,普及时代,社会交际的需要是产生姓氏的主要原因。,英语语言史上曾记载过这样一个历史事实,:,诺曼底人用武力征服了英国,但是英国人,(,指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却用自己的民族语言,(,英语,),战胜了统治阶级的语言,(,法语,),并使其成为国家统一的语言,(John Nist,,,1966),。这对于一个蒙受耻辱的民族来说无疑是一种骄傲。然而在姓氏发展的初期,面对诺曼底“人名影响”英国人却显得十分软弱。古英语的名字,(,教名,),逐渐消亡,取而代之的是法语的名字。,比如,,William,,,Robert,,,John,,,Richard,,,Roger,,,Geottrey,等,都是当时颇为流行的诺曼底人的教名。被征服者竟然放弃用自己语言命名的名字转而接受征服者的名字,这肯定有其深刻的内在原因。但问题的症结在于,:,上述行为的结果引发了严重的“重名现象”,造成了日常交际中的障碍。据亨廷顿郡,(Huntingdon,,公元,1295,年,),记录表明,全郡男性居民中,,18%,的人取名,William,,,10%,为,Richard,,,7%,叫,Robert,,,6%,称作,John(J.N.Hook,,,1982:10,一,12),。这说明此郡全体在册的男性居民中有接近半数的人持有上述四个名字。,英语姓氏的起源特点,1.,以国家、城镇等居住地或迁徙地名为姓,作为姓氏的,Tennessee(,田纳西,),源自美国东南部一州,(,或湖,),名,Maine(,梅恩,),源自美国东北部一州名,;,美国小说家,Jack London(,杰克 伦敦,),的姓氏源自英国首都伦敦,还有一些例如,Jordan(,乔丹,),亚洲国家约旦,Lyon(,莱恩,),法国城市里昂,Greenland(,格林兰,),北美东北部丹麦(属)格林兰岛、,Wellington(,韦林顿,),新西兰首都惠灵顿,这类姓氏反映了这个姓氏家族的地域起源。我们中国夏、商、周三代都实行封国赐地的宗法制,这些国名便成为诸侯后裔的姓,如郑、卫、许、鲁、杨等,这一点和英语国家的姓氏起源有异曲同工之妙。,2.,以职业名称为姓,如最常见的,Smith(,史密斯,),就是出自金属工匠,(smith),因为在早期英国社会,,Smith,是很常见的职业,有各种各样的,Smith,Goldsmith,、,Blacksmith,、,Coppersmith,等等。,还有一些其他的例如:,Carver t(,卡弗,),出自雕刻工,Carte(,卡特,),出自马车夫,,Carpenter(,卡彭特,),出自木工,Fisher(,费希尔,),出自渔民,,Butcher(,布彻,),出自屠夫,,Sailor(,赛勒,),源于船员、水手等。,中国古代各种制造技艺传授的主要途径是子承父业,以避免同行竞争。同时官府推行限制工商业改变社会身份的政策,于是,职业名称亦成为代代操持某技艺之家的姓氏。如制作陶器的人就姓陶,以捕鱼为生者则姓渔,以宰杀牧畜为业的就取姓为屠。还有匠、巫、甄等姓氏均属此类。这与英语中以职技为姓氏不谋而合。,3.,以先辈姓名演绎为姓,以先辈姓名演绎为姓。孔子有弟表字琴牢,其后辈便以,牢为姓,;,周代宗国公子目夷,字子鱼,其子孙为鱼孙氏。这类现象较多地出于贵族后人,而贵族表字中带公、子者极多,是爵位的表示,由此产生了诸如公子、公孙、公父、公石等许多复姓。,英语中的,Johnson(,约翰逊,),作为姓是从专作名字用的,John,变异来的,在其后加上,-son,以示为,John,之子。有些姓氏是根据教名的异体或昵称衍生出来的,如,John,的子孙姓氏便有以下多种形式,:Johns,、,Johnson,、,Jones,等。,4.,以颜色名为姓,百家姓中有红姓,此姓为汉代楚元王刘交之子红侯刘富的后代,:,黄、蓝、白等姓较多,分布也广,;,青姓较罕见,但南北均有。英语中借颜色称姓的更为常见,如,Red(,雷德,),借红色,Green(,格林,),借绿色,Blue(,布卢,),借蓝色,Brown(,布朗,),借褐色,Grey(,格雷,),借灰,(,白,),色,这些充当姓氏的颜色词可以反映出持姓者的祖先或偏爱某种颜色,以借此表达某种意向,或属于某类肤色。,5.,以金属名称为姓,中国有以金、银、铜、铁、锡、铅为姓氏的,其中金、铁姓较为常见,其余的姓较罕见。银姓南北皆有,汉代有银术氏,明代有银镜氏,;,铜姓在上海、武汉都有,此系历史上的匈奴族姓氏,;,锡姓虽少,但分布广,东汉有锡光氏。英语,Gold(,金,),、,Silver(,银,),、,Copper(,铜,),、,Iron(,铁,),、,Tinn(,原,tin,锡,),、,Lead(,铅,),均已作姓氏,它们约定俗成的汉译分别为戈尔德、西尔弗、科珀、艾恩、利德。,6.,以官职名称为姓,古时夏、商、周三朝均设官职,任官者的后代多以祖先的官职名称为姓。如复姓上官、皇浦、司马、司徒、司空、太史、侯史等。有的从官名职称中截取一字为姓,如钱姓是从周代的钱府上士而来的。亦有家族世代为官,干脆以官名为姓,如司马、司空、司寇等。,英语中也有不少以官职为姓的,如,Marshal(,马歇尔,),源自中古时期王宫的司令官和宫廷内的司法官名,现代用以称元帅,;King(,金,),取自国王,;Queen(,奎恩,),取自女王或王后,;Noble(,诺布尔,),取自贵族头衔。取这些官名为姓者无非是为了显示家庭地位。,7.,以植物和花果名为姓,以植物拟姓的,中国有梅、韭、荔、梨、棉、橄、花、瓜、果等。有些姓氏则经历了植物地名或官名姓氏的过程,如复姓高粱从地名来,在今山西临汾东北。英语中作姓氏的植物花果名也较普遍,如,Bush(,布什,),取自灌木丛,Rose(,罗斯,),是玫瑰花,Rice(,赖斯,),是稻谷,Reed(,里德,),是芦苇,Stock(,斯托克,),是紫罗兰,Tree(,特里,),是树木,Lotus(,洛特斯,),是荷花等。绿色植物的寓意是生机、和平、丰硕与希望,花果则暗示出美丽、幸福、收获与成功,这些含物名称义都是人们所向往的,借此为姓,何乐不为,?,8.,以动物为姓,中国姓氏集收录以飞禽走兽名为姓氏者不少,如虎、豹、貂、骡、马、牛、羊、狗、猫等,天上地下水里的都有。如进一步考源,其中有的姓是古代邑名而来,邑名又多为封国名,封国名又含古人作为图腾,(totem),所崇尚的各类动植物名。如较常见的“鹿”姓,出自邑名,系今河南濮阳东北,;,亦有出自官名的,如“公牛”,周朝有主管公牛的官,官名牛人,遂以官职为姓,后简称“牛”姓。,英语以动物为姓氏的也较多,如,Bird(,伯德,),出自鸟,Buck(,巴克,),出自雄鹿,Bull(,布尔,),出自公牛,Crane(,克兰,),出自鹤,Eagle(,伊格尔,),出自鹰,Fox(,福克斯,),出自狐狸,等等。这些英语姓氏表示持姓人的祖上赏识某种动物禽鸟,赞叹其占优势的某种本能、特征、外貌、性情或姿态,因而取其名为姓,也算古时作为区分族姓的依据。,9.,从宗教信仰方面来取姓,比如历史上华夏民族有“盘古”复姓,以神话中开天辟地之祖盘古为姓,;,英语中有以“基督”,(God man,戈德曼,),为姓者。古时信奉宗教极普遍,所以姓氏中有的就反映出宗教色彩,华人有“佛”、“佛图”等姓,因先人习佛图之教,故以此为姓。英美人有以,James(,詹姆斯,),、,Peter(,彼得,),、,Daniel(,丹尼尔,),等取自圣经中的人物为姓者,还有那些圣徒在姓前加,St.(Saint),如,St.Leger(,圣莱杰,),St.Muar(,圣莫尔,),等形形色色的姓,反映出当时人们的某种信仰。,谢屏,廖方军,.,中英姓氏的溯源与比较,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1):80.,第二节,汉英姓氏习俗的主要差异,姓氏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各个国家的姓氏习俗都与各自的历史文化紧密相连,表现出各自的特色的同时又有一些相通的地方,正如我们上面讨论的英语国家姓氏起源里面涉及的中英姓氏习俗在命名方式上的一些相似性。当然,毕竟是两个民族文化迥异的国家,在汉英姓氏习俗方面,存在很多差异,这一节,我们就来看看汉英姓氏习俗的主要差异。主要有历史的差异,起源的差异,姓氏的构成差异,文化内涵差异。,1.,历史差异,汉语姓氏是姓与氏的合称。姓起源于母系氏族社会,最初的姓由各部落的图腾符号发展而来,作为各部落的特殊标识,其作用是“别婚姻”、“别种类”。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部落开始分裂成更小的氏族,散居在不同的地方,并获得各种不同的称号,这是氏的最初形式。夏朝以后,氏被赋予阶级色彩。随着氏族制度的瓦解和阶级社会的兴起,赐土以命氏的治国方法开始盛行,氏成为贵族的标志,妇女和平民不能有氏。春秋战国以后,姓与氏的区别日渐模糊,到秦汉最终合二为一,合称“姓氏”,即我们今天意义上的汉语姓氏。,汤映,刘鸿鹄,.,汉英姓名文化对比研究,J.,科技信息,,2008,(,14,):,10.,英语姓氏的产生要晚得多。由于历史的原因,英国是一个与外族有着广泛的交融和混合的国家,因此英语姓氏呈现出复杂多元的特点。古代英国人只有名字没有姓,为了避免重名,人们普遍采用副名,(byname),加以区别,由此构成了英语姓氏的基础。真正意义上的英语姓氏体系是在,1066,年诺曼征服英国之后的,500,年间才逐渐形成的。诺曼人把来自所住地名的姓带入了英格兰,以至于后来的许多贵族的姓都是以这种方式构成的。,杜学增,.,中英文化习俗比较,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8:21-23.,张平,.,中国人名在英语中的书写方式,J.,英语学习,1999(6):52.,如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词缀,:St.-,De-,Du-,La-,Le-,。这种姓中往往有,de(la),del,等小品词,意为,of,。如,St.Thomas,Walter John de la Mare,Margaret Deland,Henri Lafontaine,。土著撒克逊人的对应方式是,at(te),如,:John atte Brook,Edgar Atwell,William Atwood,。后来,at(te),等小品词被省掉,就有了现在的,John Brook,Edgar Well,William Wood,等姓。由于历史上的人口迁徙经常发生,移居英格兰的外地人常被称为,Scot,、,Wallace,Wallace,由,Wales,转化而来,这些新移民就此以,Scott,、,Wallace,为姓。美国历史上很多黑人被解放前没有姓,解放后便以原主人的名为姓,如,Bowman,、,Whitman,该后缀在古英语中有,servant,之意,是对主仆关系的一种延伸。,2.,起源的差异,我国姓氏数量大、历史长、源头杂、变化多,但是归纳起来,中国人的姓氏来源大致可分为,:,以母系氏族社会部落符号为姓氏,这些是最古老的姓,有姬、姜等都是女子旁,以母亲为姓,;,以国名为姓氏,如周代大封侯,大大小小的诸侯国遍及神州,其诸侯子孙后代便以国名为姓氏,;,以居地为姓氏,如东门、南郭等,;,以官名为姓氏,;,如上官、库等,;,以职业、技能为姓氏,如优、巫等,;,以先人的名或字为姓氏,如郑国公子偃,字子游,其子便姓游等,;,远古时代处于对自然物的图腾崇拜,以崇拜对象为姓氏,对动物图腾的崇拜如马、牛等,;,有对颜色的崇拜,如黄、白等等。,综上所述,不难看出中国人的姓氏是长期历史发展的产物,每个姓的出现都有其历史原因。,英语国家是以,”,名,+,子,”,为姓表明父子关系,如,Johnson(,约翰逊,),意思为约翰之子。表示,”,儿子,”,的词尾还有英语中的“,ing”,。因此,像英语姓氏中,Willing(,威林,),等带有,ing,后缀的姓氏,也都是表示某某人后代的意思。同时,英语姓氏中还有一种带有,Mac,Mc,和,O.,等前缀来表示宗族和血缘关系,如,MacArthur(,麦克阿瑟,),O.Casey(,奥卡西,),等。带有,Mac,或,Mc,前缀的英国姓氏,说明该姓氏的人是苏格兰人的后代,而带有,O.,前缀的姓氏,说明该姓氏的人是爱尔兰人的后裔。而前缀中是,Fitz(,菲茨,),的姓氏,如,Fitzroy(,菲茨罗伊,),等,这些都表明姓此姓的人是诺曼人的后裔。,少数英语姓氏由两个词组成,中间用连词符连接在一起,形成了英语中的复姓。如,Lioy Jones(,劳埃德琼斯,),等。这种复姓氏是由父母二人的姓合在一起形成的,这种做法一是为了避免重姓,二是反映了英国历史上贵族财产的一种继承方式。英国贵族的财产按规定由男性子孙继承,如果没有男性继承人,女性后代也可以继承,但是需要把男女两家的姓连在一起,这就是英语复姓产生的历史渊源。,杜学增,.,中英,(,英语国家,),文化习俗比较,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3.,3.,姓氏的构成差异,汉英姓氏的构成差异可以说是汉英姓氏习俗最主要的差异。汉英姓氏的组成成分大同小异,但是在顺序安排上却颇有讲究,中国的姓名顺序是姓,+,名,而英文刚好完全相反。这看似简单的顺序问题,却包含着深层的传统文化的差异,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中国为什么比英语国家更注重“姓”,而英语国家为何对“名”更加重视。姓名结构是随着历史演变,社会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与该民族的社会形态、历史民族心理有密切的关系。,原因:,中国人重视祖先,强调的是宗族的延续,血脉的传承。所以,姓名的顺序是姓在前,名在后。个人首先是家族的一员,血脉延续的一环,为家尽忠,受家管束,其次才是自己,在家族的代表“姓”的下面,才能有自己的“名”。在中国传统的家庭中,一般都有家谱,有祠堂,设家庙。祭祀祖宗、不断烟火成了家族的头等大事。同时,姓名又是将浪迹四海的家族成员连在一起的纽带,是华人的文化认同的标志。中国人称自己是炎黄子孙,是“炎黄”二字将远离故土、身在异乡的中国人凝聚在一起。当陌生人见面时,同一姓氏的人要比不同姓氏的人亲切。最常见的一种说法是,:,“我们五百年前是一家”。,张明娟,.,汉英命名方式的国俗差异,J.,西安外国语学院学报,,2004,(,6,):,21.,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以农业为主的社会,其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模式采用的是一家一户为单位的耕作方式。这种小农经济的耕作方式使得家庭成为主要的社会单位,因此血缘关系得到加强。,从社会制度来看,中国古代史的发展脉络,是以氏族血缘纽带联系起来的宗法制度为基础的社会,由家族走向国家,以形成一种“家国一体”的格局。国家是建立在以家庭为基础的宗法制度上,正如在实行家长制的家庭中由父系家长们总揽家中的一切大权,在国家里,皇帝则君临一切。姓正是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了这种血缘文化的传承,表达着宗族观念。所以,姓名的命名顺序在中国文化中体现了家族本位的价值取向,突出的是家族群体而非个人。,何晓明,.,姓名与中国文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英语国家的姓名则体现了个人本位的价值取向。其命名顺序是名在前,姓在后。强调的是个人至上,包括个人的身份、个人的作用、个人的独立性及自主选择。在英文中,“,I,”无论如何都要大写,而“我们”、“你们”、“你”、“他,(,她,),”则不大写。个人本位的价值观,在西方文化中有着具体的表现。,美国独立宣言说“人生而平等,上帝赋予他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及对幸福的追求。”英语中一句谚语把这种个人主义精神具体化,:,自助者,上帝助之,(Go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在西方,父母在给孩子取名时,往往会用一位长辈的名字,以示亲昵。由于没有强烈的宗族、血缘意识,没有森严的等级,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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