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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库培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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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培训讲稿 TrainDate:2010-01-19 ReadCount:122  一、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来源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是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   二、临床输血原则及要求: 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三、输血申请     1、 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2、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3、 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4、 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5、 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6、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7、 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四、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1、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2、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五、交叉配血    1、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2、 输血科(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3、 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4、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交叉配血不合时; 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    5、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六、血液入库、核对、贮存    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2、 输血科(血库)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3、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4、保存温度和保存期如下: ------------------------------------  品    种                          保存温度        保存期 ------------------------------------ 1.浓缩红细胞(CRC)            4±2℃        ACD:21天                                                     CPD:28天                                                     CPDA:35天 2.少白细胞红细胞(LPRC)      4±2℃        与受血者ABO血                                                     型相同 3.红细胞悬液(CRCs)          4±2℃        (同CRC) 4.洗涤红细胞(WRC)            4±2℃        24小时内输注 5.冰冻红细胞(FTRC)          4±2℃        解冻后24小时内输                                                     注 6.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PC-1) 22±2℃      24小时(普通袋)或                                     (轻振荡)      5天(专用袋制备) 7.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同PC-2)(同PC-1) (同PC-1) 8.机器单采浓缩白细胞悬液          22±2℃      24小时内输注 (GRANs) 9.新鲜液体血浆(FLP)          4±2℃        24小时内输注 10.新鲜冰冻血浆(FFP)        -20℃以下    一年 11.普通冰冻血浆(FP)          -20℃以下    四年 12.冷沉淀(Cryo)            -20℃以下    一年 13.全血                          4±2℃        (同CRC) 14.其他制剂按相应规定执行 ------------------------------------     当贮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记录和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5、 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立方米为合格。  七、发血    1、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2、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3、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4、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5、 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八、输血    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4、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5、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6、 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入;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7、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处(科)。  8、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TOP 为加强对全市用血医院输血科(血库)的质量管理,使临床用血更加科学、合理、有效、安全,由市卫生局主办、市中心血站承办的2009年全市用血医院输血科(血库)质量管理培训班于8月26日下午在市中心血站多媒体教室举行。   开班仪式上,市卫生局副局长陈世东指出,近年来,市中心血站依法开展采供血业务,确保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同时各用血医院能够科学、合理开展临床输血工作,在保障我市临床用血需要与安全的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随着临床输血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我市的临床输血安全保障工作仍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式,各医疗机构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科学管理,积极探索临床输血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他希望通过开展本次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各用血医院输血科(血库)的质量管理水平和医护人员的临床输血知识、技能,为保障临床输血的安全和有效,为我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百色做出血液人应有的贡献。   在培训中,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陆泉分别从制定背景和依据、血液的供应、储存和使用等角度详细解读了《百色市临床用血供应、储存及使用实施办法》(试行),同是还对我市医疗质量万里行——血液安全督查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随后,市中心血站站长周正东分别根据《2009年县级医院输血科(血库)督导检查方案》、《广西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和《广西自治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质量评估细则》等相关内容向参训人员进行授课。 全市各用血医院分管输血科(血库)工作的医院领导、输血科(血库)负责人和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约6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培训班还向参训人员发放了《县级血库人员应知应会一百问答》等输血相关资料。 □陆星海 血库管理制度 2009-03-05 19:11:38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推荐:医学检验资格考试网上辅导 1、血液收到后及时放入专用冰箱,定时观察温度并记录。冰箱上锁,钥匙由二线值班人员和值班人员交接保管。 2、输血经主治医生决定,并填写申请单,连同血液标本送到血库作血型、交*配型试验。标本标签应完整。并开展输血前病毒学指标测定。实验结果双人核对,各种记录完整、及时。 3、发放血液时,取血者和发血者一起核对,要求血袋无破损,血型无误,标签准确,血液无溶血、凝快和污染情况。 4、及时收集输血反应反馈记录,每月上报。做好血液入库、出库的统计工作,每月上报。5、配合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工作,做好医院用血和成份用血的管理,做好宣传工作,并对临床科室用血进行考核。 关键词:管理制度 本篇文章来源于 检验在线 原文链接: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岗位职责   (一)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1.在院长或分管院长领导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负责对全院临床输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杜绝临床输血事故发生。 2.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按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3.建立临床输血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运行,保证临床输血安全有效。 4.制订本院输血计划,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并认真组织实施。 5.制订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计划,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6.提倡成分输血,科学合理用血,提高临床输血疗效。 7.加强职工责任心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严防责任事故发生。 8.执行用血审批制度及统计上报制度。 9.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医院输血管理工作会议,及时通报输血管理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整改。 10.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医院输血管理工作总结会,对输血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二)临床输血制度 为了使临床输血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1.临床输血必须在输血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3.临床输血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4.血液来源必须合法,不得非法自采自用血液。 5.输血科(血库)应有专人负责血液的入库、储存、发放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 6.执业医师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科学合理使用血液,提倡成分输血。 7.受血者或家属必须知情同意,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输血。 8.执业医师认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并由主治执业医师审核签字后,向输血科(血库)申请备血。 9.输血科(血库)应有专人负责标本收集、处理、检测及输血前检查工作。 10.输血科(血库)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包适ABO正反定型、Rh血型)和交叉配血工作,保证结果准确可靠。 11.认真做好血液收领、发放、质量检查和发放前核对工作。 12.输血前由两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做好“七查、八对、九不用”工作。“七查”指:①查血站名称及许可证号;②献血者条形码号;③献血者血型;④血液品种;⑤采血日期及效期;⑥储存条件;⑦输血器材质量。“八对”指:①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②病案号、住院号;③病室、床号;④病人血型;⑤配血结果;⑥献血者血袋号;⑦血液品种;⑧血量。“九不用”指:①标签有破损的血液不用;②标签字迹不清的血液不用;③血袋有破损的血液不用;④有明显凝块的血液不用;⑤血液呈乳糜或暗灰色的血液不用;⑥血浆层有大量气泡、絮状物或大颗粒的血液不用;⑦血浆层与红细胞层分界不清或交界面有溶血的血液不用;⑧红细胞层呈紫红色的血液不用;⑨过期血或有疑问的血液不用。 13.输血以“先慢后快,密切观察”为原则,输注前15min,以1~3ml/min为宜,无输血不良反应后,适当加快速度,一旦有输血不良反应,立即停止输血,查清原因后再输注。 14.做好输血过程记录,对输血不良反应及时认真处理,并记录。 15.规范书写输血病历和“三单一书”,“三单”指:《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一书”指:《输血治疗同意书》。 16.做好配血后标本和输血后血袋的保留工作,配血后标本2~60C至少保留7d,输血后血袋至少保留1d。 17.输血相关资料年终移交档案室妥善保存,至少十年。 (三)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为了使科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科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1.输血科(血库)以“安全第一、服务临床”为宗旨,为临床各科提供各项优质服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坚持24h值班制,为临床提供准确可靠的试验结果和安全可靠的血液及制品。 3.做好本单位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工作。 4.做好临床用血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 5.积极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6.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试剂,使用仪器设备符合计量标准,做好仪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和校验工作,确保仪器设备性能完好,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和保养档案。 7.认真做好标本收集、处理、检测、保留工作。 8.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工作,ABO血型鉴定作正反定型,常规检测Rh血型,交叉配血至少使用2种方法(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 9.认真做好血液入库、储存、出库、领取、发放、运送工作,以及配血标本和输血后血袋的保留工作。 10.认真做好输血不良反应的调查、处理、登记工作。 11.做好各种实验记录及各种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12.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继续教育培训,撰写科研学术论文,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13.做好实验室消毒灭菌,清洁卫生工作,按规定做好生物垃圾的消毒处理、运输消毁工作。 14.做好实验室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15.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四)输血科(血库)质量管理制度 1.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爱岗敬业,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法制意识浓厚,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 2.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科室内设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科室内的质量管理、质量检测和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员应负责实验前、实验中、实验后的质量监督工作。 3.进入输血科(血库)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试剂必须有专人统一管理,有专人负责血液及试剂质量,科主任监督执行。 4.定期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校验和检定。 5.每天观察电热恒温水箱温度2次,观察储血冰箱、冰柜的温度4次,并作好记录。恒温水箱内保持清洁,解冻血浆时血浆漏出应及时消毒、换水,并防止交叉污染和职业暴露的发生。 6.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临床输血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专门培训,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会议、学术交流和进修学习,定期进行业务考试和考核,并存入档案保存。 7.临床输血申请、血样采集、送检、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液入库、核对、储存、发放、运输、输注、标本及血袋保留、病历书写等,必须按《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8.建立健全各项输血制度、标准操作规程,详细记录各种实验数据,原始资料完好保存至少十年。 9.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活动,保证临床输血质量和安全。 10.实行定期审核、评价和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解决,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1.建立输血信息反馈制度。及时了解临床输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科学分析,及时解决,不断改进和提高临床输血质量。 12.有专人负责到血站领取血液,领血时必须认真核对。核对内容:献血者血袋条码号、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种、血量、血液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 13.送交叉配血标本时,临床医护人员必须持《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随同血标本一起交输血科(血库)。《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填写完整,字迹清楚,有执业医师签字和主治执业医师审核签字。血样标签粘贴牢固,标签上正规书写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临床诊断、血型(已知时填写)等。 14.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接收标本时,必须逐项认真核对,并检查标本是否符合要求,无误后,双方签字,方可接收登记。 15.凡是《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填写有任何一项不符要求或有疑问时,均不能接收血标本。请临床科室重新验证后,重新抽取血标本,必要时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到床旁确认血型。 16.严格执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复核制度。对多次输血者,要查对前几次血型,一致后才可接收血标本或配血。对于新入院病人,一定要两次抽血确认血型。交叉配血前一定要再次复查献血者和受血者血型。 17.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进行,ABO作正反定型,常规检测Rh血型,交叉配血要用盐水相与非盐水相两种方法配血。 18.凡出现输血不良反应,积极配合临床科室及时认真调查和处理。 19.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有书面记录,在工作中有疑难问题应及时与科室其他同志协商,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科主任。 (五)输血科(血库)感染管理制度 1.科室布局合理,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标识明显。血液储存室、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 2.清洁区必须每天三氧或紫外线密闭消毒30~60min,专人负责,有消毒记录。 3.接受医院“院感”委员会的监督指导,积极配合定期抽样检查。清洁区达到Ⅱ类环境标准,空气细菌菌落数<200cfu/m3,物表菌落数<5cfu/m2,医务人员手指菌落数<5cfu/m2。随时保持环境清洁,每日清洁桌面、地面,被血液污染的台面用高效消毒剂及时处理。 4.各个岗位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5.禁止自采自用血液,必须按规定从合法血站取血,确保用血安全。 6.科学合理使用成分血,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 7.做好输血前检查工作。 8.使用的医疗器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达到有关标准。 9.工作人员上岗时,应随时警惕血源性传染病的传播,作好自身防护,防止职业暴露。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洗手,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器刺伤,应及时按规定处理。 10.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每周用消毒液清洁一次,每月对冰箱内空气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和霉菌,随时保持冰箱清洁卫生。 11.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血和血液污染物等生物垃圾,必须分类收集,贴生物危害标记,进行无害化处理。一次性空针每天消毒清洗后如数交回供应室并签字,盛血试管每天送医院焚化炉毁型焚烧处理,血液洗涤水消毒后倒入下水道,进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12.各种消毒处理资料档案保存至少3年。 (六)输血科(血库)安全制度 1.为确保输血安全有效,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2.接收血液标本时,必须认真核对标本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血型和临床诊断等。检查血液标本是否有溶血、污染、血量不够等,不符合配血试验要求的标本拒收。 3.配血前必须对病人及献血者血型两次确认,必须作正反血型鉴定,无误后方可配血。 4.《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所填血型与标本管标示血型不符时,病人或家属对血型有异议时,立即通知临床科室重抽标本,复查血型,还有疑问时,立即床旁复查血型,再有疑问时,立即请示科主任处理。 5.配血中发现主、次侧有一侧凝集,一律不得发血,立即报告科主任,作进一步检查。 6.领血人必须是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发血前必须核对受血者姓名、年龄、血型、住院号,科别、床号、临床诊断等,以及献血者血袋条码号、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种、血量等,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 7.如有群伤、需输血的病人太多,分轻重缓急配血,先配危重病人的血液,再配病情较轻病人的血液,并立即报告科主任请求援助。 8.输血科(血库)必须储备一定量的血液,保证应急用血。 9.认真做好输血前检查工作。 10.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职业暴露的发生。 11.正确合理使用化学试剂(药品),有毒有害物品专人保管,防止事故发生。 12.正确处理医疗生物垃圾,防止交叉污染发生。 13.做好水、电、气防火防灾工作。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不用的仪器、空调等用电器,关好水、气管开关,并作好交接班记录。 14.定期检查通电线路,严防引发火灾,科室配备消防器材,强化消防意识,加强消防演练,人人警惕,消除隐患。一旦发现火源应立即进行消防处理,并立即报告医院保卫处(科)和119。 (七)输血科(血库)主任职责 1.在院长和业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行政、业务工作。 2.负责制定本科室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 3.负责本科室人员的考勤、考评、考核工作。 4.组织科室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科室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5.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6.负责建立、实施、监控和改进质量体系,科主任是质量第一责任人。 7.保证质量体系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8.制定本科室的质量职责和质量目标。 9.认真贯彻执行《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制度、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经常进行检查与监督。 10.主持召开二月一次的质量状况分析会议。 11.做好科室日常管理工作。 来源:( -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岗位职责_大白兔_新浪博客 12.做好各种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13.做好临床输血技术指导工作。 14.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在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和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认真贯彻执行《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制度、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负责临床科室血液预约及用血计划的编制工作。 4.负责试剂、物料的验收、入库、保管及冰箱温度记录工作。 5.做好仪器、设备、衡器的使用、维护、保养、校验和检定工作。 6.负责血样的采集、送检、血型鉴定、交叉配血、不规则抗体筛查、血液入库、核对、储存、发放、运输、质量检查、标本及血袋保留、冰箱温度记录、冰箱消毒记录等工作。 7.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配合临床需要,开展输血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运用工作。 8.负责输血不良反应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9.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带教工作。 10.负责每月用血情况统计上报工作。 11.负责各项登记、统计及资料收集、整理、保存、移交工作。 12.做好实验室空气、物表、地表消毒灭菌,医疗废物消毒、毁形、处理和记录。 13.积极完成科主任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九)输血科(血库)质量监督员岗位职责 1.质量监督员是忠诚的质量卫士,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服务临床”的质量观。坚持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守责,不断进取,锐意创新,熟练掌握输血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和制度,热爱并胜任本职工作。 2.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科室质量监督工作。 3.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与评价。 4.负责对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资质、胜任工作的能力、工作状态、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对仪器、设备、衡器的状态、使用、维护、保养、校验、检定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负责对试剂、物料的验收、入库、保管及冰箱温度记录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7.负责对血样的采集、送检、血型鉴定、交叉配血、不规则抗体筛查、血液的入库、核对、储存、发放、运输、质量检查、标本及血袋的保留、冰箱温度记录、冰箱消毒记录等全过程,实行全程质量监督,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负责对实验方法、执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9.负责监督检查《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制度、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10.负责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制度、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定期审核,评审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11.负责对科室各种记录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负责年终各种资料的审核与验收,验收合格,填写“验收合格单”,并将资料移交档案室保存。 12.负责科室内部和科室之间的信息沟通工作。 13.负责受血者和用血科室满意度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统计结果上报科主任。 14.负责对实验室消毒情况、医疗废物消毒、毁形、处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 15.监督检查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有建议暂停工作的权利,并及时向科主任或上级领导汇报,作好记录。 16.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质量管理专业会议和学术交流。 17.负责完成科主任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输血科(血库)计量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计量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计量知识。 2.熟悉并掌握本科室所用计量器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能正确进行检查、维护和校验。 3.管理好本科室的计量器具,保证其计量准确。 4.制定本科室的《计量器具校验计划》,一般计量器具由计量员参与校验,专业设备通知设备科专业技术人员校验,需计量部门校验的法定计量器具,按规定时间送计量部门校验。 5.监督检查各种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一般计量器具是否有校验计划和校验记录,法定计量器具是否有校准合格证书和合格标识,是否在有效期内。 6.监督检查各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法定计量单位要求。 7.及时向科主任反馈计量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8.负责每季度的计量管理自查上报工作。 9.负责完成科主任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输血申请和血样采集送检制度 1.输血前,经治执业医师应向受血者或家属告知与输血有关的风险,受血者或家属同意后,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方可申请输血。 2.输血申请。由经治执业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和《配血试验报告单》(或输血记录单),由主治执业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不超过3天)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3.标本采集。医务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有标签的试管,入病房当面核对(对神志不清或小孩由直系亲属证实)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等,无误后方可采集血样,血液采集后立即放入有惟一标识的试管中,加盖。 4.标本交接。血标本由专人送输血科(血库),交接时,双方逐项核对,一切无误后双方签字接收。并在《标本接收登记本》上及时记录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申请医师、抽血者、送血者及标本送达时间等。 5.标本收到后,立即对标本进行ABO和Rh血型鉴定,ABO血型应用试管法作正反定型,并记录。如果是急诊输血应立即配血,如果是择期手术者,将配血单与标本一起及时放入2~60C冰箱保存,备用。 6.患者输血后需再次输血时,重新采集血标本再配血。 (十二)血液入库、核对、储存制度 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验收核对。内容:运输条件、物理外观、包装是否合格,血袋是否有破损,标签字迹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完整。标签上标明供血机构名称及许可证号、供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成分制备日期、效期、储存条件等。 2.进入输血科(血库)的血液及成分,必须入库登记。登记内容:献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效期、入库时间、入库人、移交人等。 3.全血、成分血按A、B、O、AB血型分类储存于血库专用冰箱或专用冰柜不同层内,标识明显。不同日期的血液依先后次序存放,整齐排列,不能倒置,以便发血时观察红细胞和血浆层界面。 4.红细胞类制品2~60C保存,血浆和冷沉淀-20℃以下保存,血小板20~240C振荡暂存。 5.当储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每天定时作4次冰箱温度记录。 6.各类血液及成分严格按照规定储存期限保存,过期血一律不得用于临床,严格执行报废血的报批手续,并作好相关记录。 7.根据临床和库存需要,每天作好用血计划和预约血液工作,节约血液,避免浪费。 8.每天下班前,做好血液交接工作,核对实际库存数量、记录数量、电脑储存数量三者是否一致,作好交接记录,每月盘存库存血液一次。 9.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冰箱每周消毒一次,冰箱消毒效果监测每月一次,菌落数<80cfu/10min或<200cfu/m3(培养皿90mm细菌培养),无霉菌生长。 10.必须随时储存足量的A、B、O、AB型血液,不能空库和缺型,随时保证临床用血需要。 11.做好储血室内的物表、地表、空气消毒工作,并作好记录。 12.做好报废血液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 13.妥善保存血液出入库记录及资料,每年上交档案室保存至少十年。 (十三)交叉配血制度 1.受血者配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d内采集的,无溶血、无重脂、无细菌生长。 2.送标本时,《临床输血申请单》和受血者标本二者不分离。 3.交接标本时,逐项核对《临床输血申请单》所记录内容与受血者标本是否一致。 4.凡输注红细胞类成分必须做交叉配血试验,输注血小板一般情况下同型相输(特殊情况除外),输注血浆和冷沉淀可不做交叉配血试验,但必须同型或相容。 5.配血前,按标准操作规程再次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和Rh(D)血型,ABO血型作正反定型,Rh(D)血型鉴定最好用两个厂家试剂,供血者为Rh阴性者应进一步作DU鉴定,如鉴定结果为DU,该血只能作为Rh阳性血输给患者。如果受血者为Rh阴性可不作DU鉴定,因为受血者无论Rh阴性或DU都输Rh阴性血液。 6.配血时,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操作,认真观察结果、先肉眼观察后,再用显微镜观察,主侧和次侧应无凝集或无溶血。如果受血者同时输多个血,必须将每个献血者之间血液作交叉配血试验,发现不相合时,该血液不得输入受血者体内,查找原因后,作进一步处理。 7.配血时应有一人(一人值班除外)专门负责监督和复核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标本是否准确,配血结果是否可靠,《配血试验报告单》字迹是否工整,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决不允许张冠李戴,出任何错误。 8.凡遇下列情况必须按有关规定作不规则抗体检查:(1)交叉配血不合时;(2)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 9.严格临床输血核对制度,输血前病人至少作两次血型鉴定,且前后相符。交叉配血过程必须做3次核对,即配血前、配血中、配血后核对。 10.严格血样保留制度,标本及配血管保存至少7d,特殊病例分离血球、血清冰箱保存。 (十四)领血、发血管理制度 1.从血站领取血液时,派经过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持取血证领取。 2.从输血科(血库)领取血液,由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持取血单领取。 3.输血科(血库)有专人负责发血或谁配血谁发血,禁止非专业人员发血。 4.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血型,献血者条形码号、血型、血量、品种、配血结果、有效期、失效期及血液的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发血。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发血: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液中有明显血凝块; (3)血袋有破损、漏血; (4)血浆呈乳糜状(暗灰色)或红色(溶血); (5)血浆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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